十字架与魂生命
神在基督的十字架里,已经为我们的救赎预备了一切,但是祂不停在这里。在这十字架里,祂也使那永远的计划,稳妥到再无失败的可能。这计划就是保罗所说“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也就是神现在所宣告:“要藉着教会,使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现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这是照神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旨意”(弗三9~11)。
我们已经说过,十字架的工作有两个结果,直接关系到神的目的实现在我们里面。一方面十字架释放了祂的生命,使祂藉着内住的灵,得以在我们里面有所表达。另一方面,十字架使我们所说的“背十字架”成为可能。这就是我们与主合作,接受祂的死在我们里面天天作工,使新生命有路从我们身上彰显出来,“天然的人”也藉此逐渐被带到顺服圣灵的正当地位上。这显然是一件事情的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同时也很显然,现在我们所摸着的问题,乃是一个为神活着的人如何往前长进。到现在为止,我们论到基督徒生活所着重的点,仅仅在于基督徒生活所必经的关头。现在我们要更具体的来看门徒的生活,尤其注意一个作神仆人的人所必须受的训练。对于作主的门徒,主耶稣曾说:“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7)。
所以现在我们要来看天然的人与“背十字架”。要明白这一点,我们必须不怕厌烦的再回到创世记,思想神原初要在人里面所得着的是甚么,祂的目的怎样受到挫折。因为这样能使我们认识一些原则,藉以重新回到神原初的目的里。
【{\Section:TopicID=358}堕落的真实性质】若是我们对于神的计划稍有一点启示,我们就会常常思想“人”这一个字。我们也会像诗人那样说:“人算甚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甚么,你竟眷顾他!”圣经清楚的告诉我们,神在万物中所最喜悦的乃是人──一个合乎祂心意的人。
因此神造了一个人。创世记二章七节给我们看见,受造的亚当成为一个活的魂,他里面有一个灵,可以与神交通;外面有一个身体,可以与物质世界接触。(新约帖前五23和来四12,都证实人分为灵、魂、体三部分。)亚当用他的灵接触神的属灵世界,用他的身体接触物质的自然世界。他集合神这两面的创造行为于一身,而成为一个个格,一个活在世上的实体,有自由选择的权力,也可以自己活动。从整体看来,他是一个具有自我意识,能表达自己的生物,就是“一个活的魂”。
我们前面曾经看过,受造的亚当是一个完全的人。意思是说,他是神所造的,没有不完全的地方。但是他还未长成,还有待于最后的完工。神在亚当里面所要作的事还未完全作成。摆在前面还有更多的展望,现在似乎暂时中止。神正向前移动,好完成祂造人的目的;这个目的超出人的本身,因神指望便用人来得回祂在宇宙中的主权。但是在这一点上,人怎能被神使用呢?惟有藉着与神活泼联结,而与神合作。神不只要在地上得到一个血统相同的族类,并且还要这族类里面的每一分子,都有着祂的生命。这样的一个族类,将造成撒但的倾覆,并完成神一切的心愿。这才是神造人的目的。
进一步要来看,亚当在被造的时候是中立的。他虽然有一个灵,可以与神交通;但是就他自己来说,他还没有决定他的方向;他有选择的权力,如果他喜欢,他可以转向相反的一面。神对人的目标是“儿子的名分”,换句话说,就是要在人身上彰显祂的生命。那神圣的生命就是园中生命树所代表的,树上所结的果子是可以接过来吃的。如果受造而中立的亚当,自动的转向这一面,选择倚赖神,接受生命树(代表神自己的生命),神就能使祂的生命与人联结;“儿子的名分”也就实现了。相反的如果亚当转向善恶知识树,结果就会依照自己的意思,离开神,而“自由”发展他的自己。但是这样选择就是与撒但同谋,亚当便无从达到神所定的目标了。
【{\Section:TopicID=359}根本的问题:人的魂】自然我们都知道亚当所选择的途径。在两棵树之间,他向撒但屈服了,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此举就决定了他发展的方向。从那时起,他就能够运用知识;因为他“知道”了。但是(在这里我们摸着这要点)善恶知识树的果子,使头一个人,过于发展他的魂。他的情感被触动了,因为那果子悦人的眼目,使他“喜爱”;他的心思及理智力得了发展,因为那果子使他有了“智慧”;他的意志也加强了,因此,他能够决定他今后所要走的道路。那果子使他的魂扩大,并使它充分的发展。从此人不仅是一个活的魂,而且还要藉着魂而活着。人不仅有一个魂,而且从那一天起,他的魂以及自由选择的独立能力,便代替了灵而作为人的生活力量。
在这里我们必须分辨两件事,因为它们的分别是非常重要的。神并不在乎(事实上祂原是这样定规的)我们有一个魂像祂所给亚当的。但是神所定意要作的,乃是要把事情纠正过来。今天人的问题并不在于人里面有一个魂,而是人藉着这个魂活着。这是撒但引诱人堕落所带来的。牠陷害人,骗人采取一条能够发展魂的途径,使人从魂里支取牠的生命。
然而我们必须小心。这不是说,我们要挽回这一个难处,就得完全把我们的魂取销。你不能这样作。今天十字架真在我们里面工作,我们并不致成为迟钝、麻木,和无精打采的人。不,我们仍然有一个魂,不论甚么时候,我们要从神那里有所领受,魂仍旧不失为一个工具,一个功能,而向神真正的顺服。但是问题是在于,我们是否守住神所指定给魂的界限,就是神当初在园子里所指定的界限?
神现在所作的,正是管葡萄园的人修剪的工作,在我们的魂里,有一种不受约束的发展,一种不合时宜的长大,是必须抑制与对付的。神必须把这些除去。所以在我们面前,现在有两件事我们必须看见。第一件,神要把我们带到一个地步,使我们藉着祂儿子的生命活着。第二件,祂在我们的心里直接作工,去掉那些因着善恶知识树的果子而有的天然资源。我们天天学习这两个功课:一面是这一位的生命上升,另一面是那个魂生命的受制和治死。这两个过程一直继续下去,因为神在我们里面所要的,乃是祂儿子长成的生命,可以彰显祂自己。为着达到这一个目的,祂把我们的魂带回到亚当的起点。所以保罗说:“因为我们这活着的人,是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使耶稣的生,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林后四11)。
这是甚么意思呢?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我若不倚赖神,自己就不行动。我不自足自恃。我绝不因为自己有能力而作一件事。即使我里面有一种生来就有的能力,我还是不用它;我不再倚赖我自己。亚当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便承继了一种作事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正好帮了撒但的忙。当你认识主的时候,便丧失了那种作事的能力。主把它除掉了,所以你发觉不能再自己发起作甚么。你必须藉着另一位的生命活着;你必须从祂吸取一切。
哦,亲爱的弟兄姊妹,我想我们大家多多少少对于我们自己总有一些认识,但是我们却很少真正为我们自己战栗。有时我们可能很客气的对神说:“如果神不要,我就不能作。”其实在我们下意识的思想里,却认为即使神不叫我们去作,也不加给我们力量,我们自己还能够作得很好。许多时候,我们在祂以外自己作事,自己思想,自己定规,用自己的能力。今天有许多基督徒都是魂过分发展的人。我们在我们自己里面长得太大了,我们已经变成大魂的人。在这种光景之下,神儿子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就受到限制,祂在我们里面几乎被挤得无法行动。
【{\Section:TopicID=360}天然的能力和神的工作】我们大家都有魂的能力与魄力。凡是受过主教导的人,都否决以这个原则作生命的原则。他们拒绝靠着它而活;他们不让它掌权,也不让它在神的工作上作原动力。但是那些没有受过神教导的人,却倚赖着它;他们利用它;他们以为它就是唯一的能力。
对于这件事,我们要先加以一点浅显的说明。我们大部分的人几乎都曾经这样推想过:这里有一个天性很好的人,他有清楚的头脑、健全的判断力,办事能力也很强。我们在心里说:“如果这个人能够成为一个基督徒,对于教会将是何等的资产!如果他是属乎主的,对于祂的宗旨,将有何等的贡献!”
但是试想着,这个人的优良天性是从那里来的呢?那些办事的能力和敏锐的判断力又是从那里来的呢?显然不是从新生来的,因为他还没有重生。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原是从肉身生的;所以我们需要重生。对于这一点,主耶稣在约翰福音三章六节曾这样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所以凡不从新生来的,只不过是从天然生的,就都是肉身,而肉身只会把荣耀归给人,它不归荣耀于神。这句话听来刺耳,但是它却是真的。
我们提起魂的能力或天然的力量。天然的力量到底是甚么呢?简单说,凡是我所能作的,我自己所是的,我所承袭的天赋才智,就是我天然的能力。我们没有一个人没有魂的能力,所以我们需要首先认识它是甚么。
我们且以人的心思为例。可能我生来就有一个敏锐的心思。在我重生之前,我已经具有这个心思,它和我是与生俱来并随之发展的。但是麻烦就出在这里。后来我悔改了,重生了,有一件深刻的工作已经成就在我的灵里,使我与万灵之父有了实际的联结。从此我的里面有了两面的光景;从一面来说,现在我已经与神联合了,这联合乃是建立在我的灵里;但是另一面,我仍然带着一些与生俱来的东西。那么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天然的趋势常常是这样。从前我用我的心思研究历史、文学、诗词、歌赋,或是科学、经济,以及世界问题。我用我敏锐的心思从这些研究里面获取精华。现在我的爱好改变了,因此我就把我的心思转过来用在神的事上。虽然我改变了兴趣的所在,我却没有改变我原来工作的方法,整个问题的要点就在这里。不错,我的兴趣已经全然改变了(为此真当赞美神),但是我现在仍然利用往昔研究历史与地理的同一能力,去研究哥林多书与以弗所书。那种能力并不是出于神的;神也不会许可我那样作。许多人的难处就在于他们已经改变了他们能力的用途,却没有更换他们能力的来源。
你会发觉,在我们对神的事奉里,仍带着许多这种天然的东西。就以口才而论,有些人生来就长于发表,是天生的演说家;的确一件事如果让他们来说,很容易使人信服。等到他们信了主,我们常常不问他们对于属灵的事的关系究竟怎样,就叫他们去站讲台,鼓励他们,用他们天然的能力去传道。我们的错误仍然在,题目是改变了,但是所用的能力却还是原有的。我们忘记了在处理属神的事上所用的能力,不是一个比较价值的问题,乃是一个来源的问题,那能力是从何处来的。我们所作的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用甚么能力来作。很少人会想到能力的来源,我们几乎多是思想我们所要达到的目的。我们忘了神从不为着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下面是一个假设的例子,它可以帮助我们考验以上所论的真实性。某甲是一个很会说话的人,他可以用任何题目作动人并流利的演讲,使人信服;但是在实际处理事情上,他的能力很差。在另一方面,某乙很不会说话,他不能清楚的表达他自己,常常在题目上兜圈子,说不出一个重点,然而他却是一个处理事情的能手,对于各种事务都能胜任有余。这两个人都得救了,都很热心。现在让我们想想看,假定我请他们两人在一个聚会里说话,他们也都接受了,试想事情将会怎样呢?我请求这两个人去作同样的一件事,你以为那一个会更恳切的祷告呢?没有疑问的当然是某乙。为甚么呢?因为他不会说话,在口才上也没有自己的能力可以倚靠。他会祷告说:“主阿,如果你不为着这件事给我能力,我就不能作这件事。”当然某甲也祷告,不过他的祷告可能与某乙的祷告不同,因为他在口才上有一点天然的能力,足以倚靠。
现在让我们再来假定,我不请他们在聚会中说话,而请他们负责聚会中的实际事务。试想事情又将怎样?显然必然是恰恰相反。现在是轮到某甲去切切的祷告,因为他深知他没有组织的能力。某乙当然也祷告,不过可能没有那么迫切,因为虽然他知道他需要主,但是他在事务上不会像某甲那样觉得需要主。
你看见天然的才能与属灵恩赐的分别吗?凡是我们不需要祷告,不必绝对倚靠神,就能够作的事,那能力一定是出之于天然的生命,因而是可怀疑的。我们必须清楚的看见这一点。当然这并不是说,对于某一件特别的事,只有那些缺少天赋才干的,才适合于作这事。我们的要点乃是这样,不论他们有没有天然的才能,他们必须知道,凡是属于天然的,必须藉着十字架被置于死地,使他们完全倚靠复活的神。我们很容易嫉妒我们的邻舍有某种显著的天赋才能,而不知道我们若拥有这种才能,而不经过十字架作工,就很容易成为障碍,使神在我们里面不能得着彰显。
我蒙恩后不久,就到乡间去传道。我受过良好的教育,并且熟悉圣经,所以我认为我自己足能教导乡村里面的人。他们中间有许多是不识字的女人。但是经过几次探望之后,我发觉她们虽然不识字,然而她们对于主却有相当深切的认识。虽然我所知道的圣经她们读起来极其困难,但是她们却知道圣经里面所说的那一位。我是在肉身里有许多,而她们却是在灵里有许多。今日在基督徒中间,有多少作教师的,他们正像我当年那样的教导别人,绝大部分是靠着他们肉身所装备的能力!
有一次,我遇见一个青年弟兄──在年龄上他是青年,但是他却已经相当认识主。主带他经过许多苦难,使他认识主自己。当我和他谈话的时候,我问他说:“弟兄,主在这些日子教导你一些甚么呢?”他说:“只有一件事;离了祂我甚么也不能作。”我接着问他说:“你是说你甚么都不能作吗?”他回答说:“不,我能作许多事,事实上这正是我的难处。你知道我常常是这样的自信。我知道我能够做许多事。”于是我再问他说:“那么你说离了祂你就不能作甚么,这是甚么意思呢?”他回答说:“主已经让我看见,我甚么都能作,然而祂曾说过:‘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甚么。’所以凡我离了祂所作的一切,全属虚无!”
我们必须作同样的评价。我并不是说,我们不能作许多的事,事实上我们能。我们能够领聚会建会所,我们能够到地极去,设立差会,我们似乎也能够结果子;但是请记得,主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来十五13)。神是宇宙中唯一合法的创作者(创一1)。你所计划并且发动的事,若是出自肉体,就无论你怎样恳切的祈求神来祝福,那件事绝不能进入属灵的范围。那件事可能维持多年,并且经过多方的改进,而达到更完善的地步,然而至终它仍然无法进入属灵的范围。
事情的终结,完全根据于它的源头,如果一件事的根源乃是“属肉体的”,不论经过多少“改良”,它绝不会成为属灵的。从肉身生的永远是肉身,绝对不会变成别的。凡我们认为足能自恃的那些事物,在神看来全属无有。我们必须接受神对我们的估价,看见自己是一无所有。主说:“肉体是无益的。”惟有从上面来的才是常存的。
光将这些话告诉我们,我们还不能明白这一点。神必须用祂的手指点着祂在我们身上所看见的,对我们说:“这是天然的;这一件事的源头是旧造;这一件不能常存。”若不这样作,尽管我们在原则上可能同意这个教训,但是在实际上我们还不能真的看见。我们可以同意这个教训,甚至喜欢这个教训,但是我们却从来不会真的厌恶自己。
总有一天要来到,神开了我们的眼睛。当我们面对着一件特别的事,我们像是得了启示,会这样说:“主阿,我看见了!这是不洁的,是不纯净的。”“纯净”这两个字是有福的字眼。我总是把它与圣灵相联。纯净完全出于圣灵。不纯净就是搀杂。当神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看见神在祂的工作上,绝不能使用我们天然的生命的时候,我们就发觉我们无法再欣赏那个道理,而是厌恶自己里面那个不纯净;到了这时候,神就开始祂拯救的工作。下面我们就要来看,神为着拯救我们所作的准备,但是我们还得先花一点时间来看“启示”这件事。
【{\Section:TopicID=361}神的亮光与认识】一个人如果不是全心全意的事奉主,当然他不会感觉亮光的需要。只有一个被神抓住,要与神一同往前去的人,才知道亮光是何等的需要。我们需要光,叫我们知道神的心意;分辨甚么是出于灵的,甚么是出于魂的;甚么是神的,甚么是人的;甚么是真正属天的,甚么不过是属地的;鉴别属灵与属肉体的事物;并且晓得我们是真的被神引领,或者不过是凭着我们的感觉或想象而行动。当我们达到一个愿意全然跟从神的境地,我们就发觉在基督徒的生活中,亮光是最需要的东西。
在我与青年弟兄姊妹的谈话中,我曾再三的遇见一些问题,就如我怎样才能知道我是随从灵而行呢?当我里面有催促的时候,怎样区别那催促是出于圣灵的,或是出于我自己的?几乎大家的问题都是这一类,自然也有一些进一步的问题。他们想回顾里面,去区别,去分析。他们这样作,只会使他们陷入更深的捆绑。这种情形对于基督徒的生活最为危险,因为自我分析是一条徒劳无益的路,永远不能达到里面的认识。
神从来没有在祂的话语里要我们自省我们里面的光景。〔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八、三十一节和后书十三章五节都提到省察,似乎是例外。可是前者呼召我们自己省察,是否认识主的身体,这与主的桌子有特别的关连。后者是保罗强调,我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这里是省察有否基本信心的问题,意思就是问,到底我们是否是基督徒。所以这两处圣经与我们随从灵而行或认识自己,全无关系。〕自省只会把我们带到无定,摇动,与绝望的境地。自然我们必须认识自己,必须知道里面的光景。我们不要活在愚人的乐园里,全然作错了事,还不知道自己是错了;明明是刚愎自用,却以为自己是追求神的旨意。但是要知道,这种对于自己的认识,并不出于我们转向里面;也不是因着我们分析自己的感觉与动机,以及里面的故事,然后来一个宣告,到底我们是随从肉体而行呢,还是随从灵而行。
诗篇里面有好几处,在这一点上给我们很多的亮光。第一处是诗篇三十六篇第九节:“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我想这是旧约里面最好的经节之一。在这里有两个光。有“你的光”,然后当我们进入那个光中的时候,我们就“得见光”。
这两个光是不同的。我们可以这样说,第一个是客观的,第二个是主观的。第一个是属于神的光,照在我们身上;第二个是这光所给我们的认识。“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我们会因此有一些认识;我们会清楚一些事情;我们会因这光得以看见。无论我们怎样转向里面,怎样自省,怎样反省,都不能把我们带到那个清楚的境地。只有从神来的光,才能使我们看见。
我想这是很简单的。如果我们要确定我们的脸是干净的,我们要怎样作呢?是用我们的手仔细的去摸吗?不!当然不。我们只要找一面镜子,带到光底下,在光里面就甚么都清楚了。感觉和分析不能叫人看见。只有从神来的光,才能使人看见;光一来了,我们就无须再问一件事情是对是错,因为我们知道了。
请您再想想看,诗篇一百三十九篇二十三节是怎样说的,作诗的人说:“主阿,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你知道“鉴察我”是甚么意思?它不是说我鉴察我自己。作诗的人是“求你鉴察我”!是让神来鉴察;不是我自己鉴察。这才是得亮光的方法。这当然不是说,我就可以盲目而行,丝毫不顾自己真实的光景。绝不是那样,这乃是说,不管我们的自我检讨,给我们看见了多少需要纠正的光景,这种鉴察总是非常的浮浅。我们对于自己的真正认识,并不是由于自己鉴察自己,乃是由于神来鉴察我们。
也许你要问说,在实际上到底甚么叫作进入光中呢?是怎样进入的呢?我们是怎样在祂的光中见光的?作诗的人在这一点上又帮助了我们。“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一一九139)。在属灵的事上我们大家都是“愚人”,需要倚靠神使我们通达,在认识我们自己真实的天性上尤其是如此。神的话就在这里运行。希伯来书四章十二、十三节的话对于这一点说得最清楚。那里说:“神的话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祂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是的,只有神的话,就是那能刺入剖开的真理的圣经,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神的话照明我们深处的机,为我们分辨这些动机真实的根源,是出于魂的呢,或是出于灵。
关于这一点,我想现在我们可以从原则方面转到实际方面。我信我们有许多人是诚实的活在神面前,在主里有长进,自己也不觉得有甚么大错处。然而有一天,就在这种生活的里面,主的话应验在我们的经历中:“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神藉着祂所使用的仆人,使我们碰到了活的话,于是祂的话就进到我们的里面。或许是当我们自己等候在神面前的时候,神藉着我们已过所记得的圣经,或者是当时所读的圣经,使祂的话有力的临到我们。于是我们就看见一些以往所从来没有看见的。这时候我们蒙了光照,知道我们的错在那里,我们就向主承认说:“主阿!我看见了,在这点上不纯净,有搀杂。这么多年来我活在错误之中,我竟然一无所知;哦,我是何等的瞎眼!”光一进来,我们便得以见光。神的光把我们带到显示我们自己光景的光里,每一次我们对于自己有所认识,总是照着这一个原则。
这并非说,总是藉着圣经。我们知道有一些圣徒实在认识神。当我们和他们一同祷告,或是谈话的时候,神的光就从他们反射出来,使我们看见我们从所没有看见的。我曾遇见一位姊妹,现在她已经到主那里去了。这一位姊妹实在是一个“发亮”的基督徒。我只要一走进她的房间,我立刻感觉神在那里。那时我年纪轻,才得救两年,我有许多计划,许多美丽的思想,许多动人的策画,等着神来批准。我有千百件事,若一旦实现,一定好得无比。我带着这些到她那里去,想用这些事情来说服她;我要告诉她,这一件那一件都是该作的。
在我还没有开口说明我的计划之前,她只说了几句极普通的话;哦,光出来了!使我深感羞愧。我的“作为”,竟是如此的天然,充满了人的成分。光一进来,事情就发生了。我被带到一个地步,只得向主说:“主阿,我的心思只注意肉体的活动,但是这里有一个人,她完全不想这些。”她只有一个动机,一个想望,就是为着神。在她的圣经首页,她写着这样的话:“主阿,为我自己,我甚么都不要。”是的,她只为神活着。无论甚么时候,一个人这样活着,你会发觉他是浸透在光中,那光也照亮别人。这才是真实的见证。
光有个律:它照明接受它的地方。接受是唯一的条件。我们可以把它关在我们以外;除此以外,它不怕别的。如果我们把我们自己向神打开,祂就要给我们看见。难处就在我们常常把我们的心关起来,自夸很对。我们的失败不仅是由于我们错了,更是由于我们错了而不自知。错可能是天然能力的问题,不知道错,就是缺少光的问题。你能看见一些人里面的天然能力,但是他们自己却看不见。哦!我们需要向神真诚谦卑的把自己打开!惟有那些打开的人才能看见。神是光,一个活在神光中的人绝不会不明亮的。让我们和作诗的人一同说:“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实,好引导我”(诗三3)。
我们要赞美神,今天基督徒比以往更注意罪的问题。在许多地方,基督徒的眼睛被开启,看见胜过一件一件的罪,在基督徒的生活上,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许多人更加亲近主,寻求释放和得胜。任何向着神而去的举动,任何回到真实圣洁里的行动,都值得我们赞美主。但是这些还不够。我们不能仅仅摸着人的罪,我们还必须摸着人的生命。人的个格和魂的能力,才是问题的中心。把罪看作是一切的问题,仍然是浮面的看法。如果你只关心罪的问题,圣洁就属于外面的,仍然是肤浅的。你还没有摸着恶的根源。
亚当并非因为杀人将罪带进世界。杀人的事后来才发生。亚当拣选了一条让他的魂发展的道路,使他可以离开神而自己生活,这样就把罪带进了世界。因此神要得着的族类,就是那使祂的荣耀得到称赞,使祂在宇宙中的目的得以完成的族类,必定是一班倚赖祂的百姓,他们的生命和气息都在于神,神是他们的“生命树”。
我自己越过越感觉需要的,以及我感觉所有神的儿女应该要向神寻求的,就是对我们的自己该有一个真实的认识。我再说,我并不是说我们要一直察看我们的里面,并且自问:“这是魂呢?还是灵呢?”这样作毫无益处,只能陷我们于黑暗。圣经告诉我们,圣徒被带到认识自己的境地,总是藉着神的光,而那光就是神自己。以赛亚、以西结、但以理、彼得、保罗、约翰,他们都是因着主自己光照他们,使他们认识了自己。神的光一照耀,便带进启示和定罪(赛六5;结一28;但十8;路廿二61~62;徒九3~5;启一17)。
除非神的光临到我们,我们永远不会知道罪是何等的可恨,我们的自己是何等的可恨。我不是说感觉,我乃是说主藉着祂的话在我们里面启示了罪和己。这绝不是单凭教训所能作到的。
基督是我们的光。祂是活的话,当我们读圣经的时候,祂里面的生命便带来启示。“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一4)。这种光照不一定是忽然临到我们,可能是渐渐的加深,越过越清楚,越过越彻底,直到我们在神的光中看见自己,而我们所有的自信全都消失。因为光是世界上最单纯的东西。它有洁净的功用,它有消毒的功能。它杀死那些不该存在的东西。在它的照耀之下,“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这句话,对于我们成为一个事实,不再仅仅是一个教训。当我们认识人性的败坏,我们自己的可恨,和我们那不受约束的魂生命和能力如何危害神的工作的时候,我们就会战兢恐惧。我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看见,如果神要使用我们,我们需要神何等厉害的对付。同时我们也知道,离了祂,我们这些作神仆人的人就全然完了。
但是在这里,十字架在它最广的意义上,会再来帮助我们。我们现在要来看十字架工作的另一方面,它怎样对付人魂的问题。因为只有当我们彻底的明白十字架,我们才能够进入那个倚靠神的地位,就是主耶稣自愿站的那个地位,祂说:“我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我怎么听见,就怎样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30)。――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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