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第十七章
第十七与十八章描写巴比伦的倒塌。第十七章是全启示录中最难阐释的一章。我们最好还是先读一遍;然后辨认出他们若干普遍性的主旨,明白本章背景的思想大概;最后再详细看他的内容。这样的研究当然会有若干重复的地方。但像这样难明白的一章经文,就真是重复也是值得的。
罗马的失陷(十七章)
{\Section:TopicID=281}一、骑在兽上的女人
这个妇人就是巴比伦,所指的就是罗马。这妇人被描写(第1节)坐在众水之上。在这幅描写罗马的景象中,约翰引述许多先知描述有关古巴比伦的预言。在耶利米书五十一章十三节中,巴比伦被描述为:‘住在众水之上多有财宝的阿!’伯拉大河直接流经巴比伦的腹地,而且巴比伦本身坐落在许多灌溉运河之中心;这些运河系统是四通八达的。但这些字句却不适合用来描写罗马。约翰明白这点;于是在第十五节中,他改称众水只是一个象征的说法,并指出罗马当时在实际上统治多民,多人,多国,多方。关于这里所用的描写方法,我们必须看看旧约有关的章节。当以赛亚预言亚述人侵占巴勒斯坦的时候,他说:‘因此主必使大河翻腾的水猛然冲来,就是亚述王,和他所有的威势,必漫过一切的水道,涨过两岸;必冲入犹大,涨溢泛滥,直到颈项。’(赛八7,8)还有,当耶利米预言将来敌人侵略的时候,也是以同样的景象描写出来:‘有水从北方发起,成为涨溢的河,要涨过遍地和其中所有的,并城和其中所住的。’(耶四十七2)
在第四节中,那妇人被称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并有各种珍贵的妆饰。这就是罗马穷奢极侈的象征;作者以一名高等猖妓,佩戴最豪华的首饰用来诱惑男人,而展示罗马当时的淫欲与虚有其表的浮华气派。
那妇人被称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这是另一幅描写巴比伦的图画,也是直接引述旧约先知预言谴责的话语。耶利米说:‘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天下沉醉,万国喝了他的酒就癫狂了。’(耶五十一7)这是说罗马手里持着一个能诱惑人和在全地上散播不道德行为的金杯。
那妇人被称有一个名号写在额上(第5节)。在罗马的公众妓院中,娼妓的额上挂了一个额饰,并且刻上自己的姓名。这就是另一幅图画,描写罗马作为一个极败坏的娼妓出现在列国之中。
在第六节中,那妇人被称喝醉了圣徒的血,和殉道者的血。这个意思是指罗马帝国迫害基督徒的写照。但这个描写并不是一种循例式的说法,只简单介绍罗马是个大迫害者而已。她简直视屠杀如同一种纵情的享乐;她嗜杀人的狂热犹如醉汉沉湎于酒。
在第十六节中,她被十个王侵略而毁灭。关于这点,我们后面阐释这兽的象征时,才作详细的考究。现在我们知道这是一句预言的话便够了。它告诉我们罗马是因属她的列国兴起而给摧毁的;犹如说出这个淫妇到了终结的时候,她的爱人怒目相视,竟然把她置于死地。
{\Section:TopicID=282}二、那兽
那兽的定义比那妇人更难确定,因为那兽没有一个固定的意思;那兽本身具有一连串与罗马和罗马帝国密切相关的意思。
(一)那妇人坐在兽上而那兽充满了亵渎的名号──他们全部都是对 神作出侮辱的(第3节)。倘若妇人是罗马,那兽就是罗马帝国。那兽满有亵渎的名号;这个意思可以指两方面而说的。第一,它指罗马帝国满布许多不同的神。这些神的名称当然被视为对 神作出侮辱,因为他们自然会侵犯了 神至尊和独特的权柄。除了 神以外,任何人也不可以妄称为神明的。第二,它可以指罗马皇帝所用的名号。一个罗马皇帝可以称为撒巴斯多斯(Sebastos)或亚古士督(Augustus)──它的意思就是应当敬重;而事实上除了 神以外,人不应妄称当受敬重的。罗马皇帝也被称为神明(divus或theios──前者是拉丁文,后者是希腊文──同样解作神圣);而事实上这个形容词只有 神才适合用的。有许多罗马皇帝也自称为救赎主(Soter-saviour),这个名称其实是属于耶稣基督的一个独特称号。还有,许多罗马皇帝都喜欢用主这个名号自称的,拉丁文就是dominus,希腊文就是Kurios,而这个名称(Lord)本身就是 神的称谓。
(二)那兽有七头与十角(第3节),这是重复十三章一节描写那兽的景象;关于他的身份,我们稍后将加以解释。
(三)那兽是先前有,如今没有,而将来还要来(第8节)。这个意思与十三章三节,十二节与十四节所描写的相同,而很显明的一点,那兽与尼罗复活的传说是互相关连的;这个思想是时刻存在于约翰的构思里面。我们已经查考过,尼罗复活与敌基督两者已经变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思想。故此本段经文中,那兽就是代表敌基督。
(四)那兽有七头。它有双重的解释。
(甲)在第九节中,七头就是指七个山。我们不难把它鉴别出来。罗马是建在七个山上的;正如以前我们所见,那兽就是代表罗马。
(乙)第二个解释可以把它视作启示录多个谜语中的一个(第10与第11节)。
他们(头)也是七位王。五位已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到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那兽,先前已有,如今没有,就是第八位,他也与七位同列,并且归于沉沦。
五位已经倾倒了。罗马帝国从亚古士督开始;首五位君王是亚古士督,提庇留,加力古拉,革老丢与尼罗。他们已经成为过去的人物了。我们也曾看见在尼罗死后,在两年的混乱时期当中,分别有三个人执政──迦尔巴,奥托与威特留。他们相继如昙花一现,都未具备皇帝的实际意义,所以他们没有包括在皇帝名表里面。
一位还在,他一定是指维斯帕先(Vespasian);自从尼罗死后,他是第一位把动乱的罗马帝国巩固起来的皇帝;他一共统治了十年(A.D. 69-79)。
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到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维斯帕先是由提多继位的;他只统治了两年(A.D. 79-81)。
那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并且归于沉沦。这个人一定是指继承提多的皇帝,而且他被认为就是敌基督与尼罗复活的那人;当时继承提多的就是多米田(Domitian)。
那么多米田是否有足够资格担当这邪恶力量的角色,同时成为尼罗复活的化身呢?关于多米田的生平事迹,我们可以参考罗马的传记作家绥屯纽(Suetonius)的记述。而且我们可以记着,绥屯纽本身并不是基督徒。照他的描述,多米田是一个恐怖且为众人所憎恶的人物。从他开始治理国家的时候,我们便看见他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君主。‘他每天度过几小时深居简出的诡秘生活──除了拍苍蝇以外,甚么事情也不作;捉到苍蝇后,使用一枝特别的针去刺他们。’任何一位心理学家都会认为这种行为足以揭示他的性格。他的猜忌已经进入疯狂的状态。他与一位名叫巴利斯(Paris)的著名男伶过着同性恋的生活。巴利斯有一位样貌与他极相似的门生。由于他们的样子相似,别人还以为这位门生就是巴利斯的儿子;而多米田竟把这位门生谋害了。希蒙占尼斯(Hermogenes)是一位历史家,因为他所写的历史令多米田觉得讨厌,于是叛处他死刑,而负责抄写的那位书记也同时要牺牲性命。国家元老院的议士,不论偏左或偏右,都随时有被杀之虞。当时不列颠的都督卢古鲁斯(Sallustius Lucllus)因为准许部下以‘卢古伦’(Lucullan)去命名一种新型的长矛,也被他处决了。在罗马的刑罚中,多米田又恢复了一种古代最残忍的死刑──就是把罪犯的衣服脱清光,用木叉压紧颈项,然后让行刑者用木棍打死。在各省中遇有暴乱事件,他立刻挥军镇压,绥屯纽继续说下去:‘当他平定内乱后,更加显出他的残暴心态──立刻四出搜索内乱的串谋者,和拘捕反对党的人,把火放进犯人的私处,迫取口供;并且当场折断犯人的手。’
当他统治罗马帝国的初期,每逢在人们面前出现的时候,头上戴着一顶刻上三位主神(Jupiter罗马宗教的首位主神,Juno, Minerva)的金冠,并且身旁有一位朱庇特(Jupiter)神的祭司陪同坐着。当他迎接曾与他离异的皇后回宫的时候,他当众宣布皇后重返神圣的殿榻。当他进入公众的剧场时,他喜爱群众向他和皇后高呼口号:‘愿我们的主与主后万岁。’当他颁布国家法令时,总是加上一句话:‘我们的主与神发此命令,必须执行。’不久,这项称谓便变成他自己固定的名衔,而多米田便以神明自居了。
他一向是个多疑的人,故此他从来不会让一个囚犯单独与他说话,而当囚犯一定要与他说话时,他规定必须有守卫陪同,而囚犯又必须上了锁。他又怕别人向他行刺,于是在宫殿出入的院庭和走廊,全部改换光面的石板铺砌;当他行走的时候,地面形同一面镜子;若有人在背后蹑脚走来,他亦可以及早发觉。但结果他在公元后九十六年九月十八日被人用极血腥的手段谋害了。
在这些描写以外,我们还可以再多提一件事实;多米田就是第一名强迫人民崇拜该撒的皇帝;故此他就是一名负责发动迫害基督徒教会,进行得如火如荼的主脑人物。
在约翰心中,多米田很可能就是所指的尼罗复活了。其它的人对多米田也有同感。犹文拿亚(Juvenal)描写罗马‘在那秃头的尼罗手下受奴役’(多米田是秃头的);但他的孟浪作风却招致放逐,结果也逃不出多米田的谋害。此外特土良(Tertullian)称多米田是个像尼罗残暴类型的人;和‘尼罗的化身,小尼罗’;而历史家优西比乌(Eusebius)也同意这个判断的说法。
唯一的困难就是把以上的各点归纳起来。约翰好像是在维斯帕先的时代写启示录;然而我们却知道启示录是在多米田统治的时候写成的。关于这点我们可以提出两个可能性的解释。约翰可能早年在维斯帕先的时代已写好了这个特别的异象,而他活到多米田的时候,看见这些事实全部实现出来,于是便把这个异象归纳在启示录最后的书稿中。或者可能约翰在多米田的时代把全书写成;但在这个异象中,他却把自己投身在维斯帕先的时代──追溯反省这些历史上已经发生过的恐怖事迹。
但是无论我们如何解释这些问题──只要我们照着约翰所持的意见──多米田就是尼罗的复活,代表全罗马极端邪恶的力量来对抗 神,这幅图画便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而且我们再不需多费心思去理会约翰是否把多米田等同于敌基督。
现在我们还剩下一个要辨别的景象!不过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会像其它问题所涉及的疑点那么多。第十二至十七节所描写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到权势。但他们后来又会得到;当他们得到以后,便有两件事情发生了──他们一致的把这权势交给那兽;他们又联同那兽敌对那淫妇;又与羔羊争战,但结果最后被战败了。
直到现在为止,最接近的一个解释就是十王代表帕提亚大军的统治省长,他们将会与尼罗复活这人物联合,在复活的尼罗领导下与罗马对垒,结果罗马被他们击溃;但是到了最后那羔羊却能够在全宇宙中,把所有的仇敌力量完全征服过来。
变成淫妇的城巿(十七1,2)
在这两节经文中,罗马被描写成一个大淫妇。在旧约圣经中,拜异教和不服从 神的城巿,一概被称为淫妇,这个例子实在不止一次。这就是那鸿描写尼尼微城的形容词句──那城‘美貌的妓女多有淫行,惯行邪术,藉淫行诱惑列国。’(鸿三4)以赛亚亦以同样的句子描写推罗(赛廿三16,17);甚至耶路撒冷也被视为妓女:‘可叹忠信的城,变为妓女!’(赛一21)以西结也作出同样的指控:‘只是你仗着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声就行邪淫。’(结十六15)
对我们现代人来说,这种描述听来实在有点奇怪,但在这些字句的背后,事实上存着伟大的象征教训。
(一)在这个意思的背后,我们看见 神对人的灵魂爱护备至,有如爱人一般。一位古代拉丁圣经注释学者泊锐马修(Primasius)曾经这样说过,罗马被称为淫妇,因为‘她离弃了创造的主宰,并且自己要与魔鬼行淫。’。当我们甘愿违背 神而行的时候,我们所犯的罪,其实不只违犯了律法,而是违背了祂的爱。
(二)此外还有另一个意思存在。伯韦夫(Beckwith)认为罗马被称为淫妇的原因,就是因为‘她作了诱惑人不信真神与过着不道德生活的工具。’。淫妇所犯的罪,不单止她自己做出犯罪的卑鄙行为,而且她存心说服人进入罪恶的圈套当中。 神必追讨那些诱惑人犯罪的人; 神必不会放过他们的罪过。
在旷野的异象(十七3)
约翰说他被圣灵感动,灵把他带到旷野的地方去。
先知就是一个活在圣灵里的人。以西结说:‘于是灵将我举起,带我而去。’(结三14)‘灵就将我举到天地中间,在 神的异象中,带我到耶路撒冷。’(结八3)‘灵将我举起,在异象中藉着 神的灵,将我带进迦勒底地,到被掳的人那里。’(结十一24)这个意思不是说‘灵’把人的身体举起来,从一个地方飞到第二个地方去,而是当人活在‘灵’里面,人的视野便拓展扩大起来;他虽然生活在时间之内,然而能目睹永恒的景物。一位先知能够看见历史前面发展的趋势,这是完全因为他能够活在‘灵’里面。
圣经中的伟大人物经常都在旷野中看见他们的异象,这可以说是圣经中重复出现的描写特征。摩西是在旷野与 神相遇(出三1),以利亚经过了一天的旅程,走到旷野那里去,然后与 神相遇,并在那儿再得勇气与信心(王上十九4)。施洗约翰是在旷野长大,并在那里接受了 神的信息(路一80)。耶稣同样也走到旷野去,思索前面当行的路──怎样宣讲,教训,为人和 神而牺牲(太四1)。
或者可能是 神渴望把祂的信息告诉我们,然而在我们生活的四周却没有足够肃静的地方去接受!
大淫妇(十七4,5)
这几节经文用很鲜明的笔法把一个大淫妇描写得淋漓尽致。她穿上紫色和朱红色,就是皇族颜色的衣服,充份表现出她的豪华与奢侈;她满身佩带金银宝石和珍珠;她手里持着一个金杯;她就是用这只杯诱惑男人饮酒;她的前额有一个额环,上面刻写她的名字──称为奥秘。在希腊文中,奥秘──musterion并不一定解作玄秘;它指一些外界人不明白的事情,但局内人则了如指掌。本段经文中,神秘的意思,就是巴比伦意即罗马;这件事对局外人是一窍不通的;但对基督徒来说,则极其清楚──换言之在这个故事中,举凡一切涉及巴比伦的事情,全部都是指罗马而说的。
(一)约翰可能从小亚西亚异教神庙的妓院构思出这幅景象。古代宗教有一种奇异的特色,就是在每一间神庙都附设妓院。举例来说,哥林多的亚当罗底特庙(Temple of Aphrodite)则附属有一千名妓女。香客与妓女就是用性的结合作为崇拜,作为对生命力表示崇敬。
(二)约翰心中可能想及那位声名狼藉的罗马皇后米索莲娜(Messalina)。她就是那懦弱和愚蠢的皇帝革老丢(Claudius)的妻子;传记描写这妇人到了晚上便要到罗马的公众妓院,犹如一个普通妓女公开接客。犹文拿里(Juvenal)用很显明的字句把她的淫行刻划出来(讽刺录Satire)六:144-132:‘请听革老丢王要忍受的事啊!正当他的妻子看见丈夫入睡后,这位无耻的淫妇宁愿睡在妓院卧榻,而不肯在皇宫的御床安眠。她穿上宽松的睡袍;只带一个近身女婢;把浅淡的假发盖在自己油亮乌黑的发上;她就是以这幅样子到那些妓院接客。当中有一个是专为她而设的空房间;她用的假名就是露斯加(Lycisca);她把乳房袒露,并以金箔装饰;又露出下腹肚皮──罗马的高贵太子不尼颠尼古(Britannicus),就是从她腹中怀孕生出来!不论嫖客是谁,她都可以用极和蔼的态度去招待他,但她却坚持要向每一个客人索取夜度资。当妓院老板遣散其它妓女回家的时候,她就是最后一个留在院中的妓女;当她掩门告别的时候,心中欲火仍然炽热,那时只好带着一副苦恼的样子离开妓院。她的精力全耗,但是心中仍未满足;面颊弄污──油灯的烟火把她弄脏了;她就是这样带着妓院的一切气味回到宫里的枕旁。’
贵为皇后尚且甘作妓女,约翰把罗马喻为大淫妇,其实又有甚么奇怪的呢?
罗马这位淫妇的金杯载满污秽的东西。我们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心胸狭窄的基督徒想出来的判词。我们不要忘记塔西图(Tacitus)曾称呼罗马‘是个世界最恶毒,和最无耻东西的汇集地;这些东西一旦到了罗马,便会远近驰名’;而辛尼加则喻罗马为‘一个肮脏的下水道。’约翰对罗马的描写,若比起罗马人的自我批评,实在已经是很含蓄的了。这个地方就是基督教文化的发源地;然而从那里走出来的人,竟然能够改变一新而过着贞洁的生活。我们大概可以这样说,这是十架的奇迹啊!
喝醉了圣徒与殉道者的血(十七6)
当我们研究本章经文绪论的时候,我们已经说过,约翰描写罗马帝国的迫害寓意是非常重要的。他说罗马喝醉了圣徒与殉道者的血,这个含义不单止形容罗马迫害基督徒是出于法令的需要:而是以置基督徒于死地为生平乐事。
约翰在这里毫无疑问是想及尼罗王的迫害事件。尼罗王的迫害是因公元后六十四年罗马一场大火而引发的,火灾延续烧了整整一个星期,把罗马变为废墟。罗马居民深知这场大火并不是意外发生的;他们亦深知当人们企图在火场抢救的时候,竟然有人阻拦;而且当一处火势熄灭时,立即有人再纵火;而且他们心中确信这场大火的幕后主持人就是尼罗自己。尼罗本身是爱好建筑的,他们相信他立心把城烧毁,然后再着手重建整个罗马城。
尼罗此刻必须把自己的纵火嫌疑转移到另外一个目标,于是他便把基督徒作为代罪羔羊了。这是基督徒遭遇到的第一次大迫害,而且也是最残忍的一次。我们现在把塔西图(Tacitus)的描述全部引录出来,因为在古代邪教徒的文献中,提及基督的名称不多,而这篇就是极少数作品当中的一篇(塔西图:国史录Annals十五44)。
就算尽了人的一切力量;竭尽皇帝(尼罗)的横溢天才,与及众神的挽救力量,也没有办法驱除人们心中的凶兆,这场大火是因一项命令而引起的。尼罗为了涂抹这项嫌疑,只好把罪名与苦刑横加在一群人的身上──他们就是众人所称的基督徒,而且他们也是为人所憎恶的。他们的名称是从一个称为基利斯督(即基督──Christus)作开始的;这个人是在提庇留(Tiberius)统治的时候,在一名巡抚彼拉多手下受了极刑而死。这个有它害性的迷信暂时受到控制,但不久死灰复燃。最初在他们发源地──犹大境内开始,继而在罗马又蓬勃起来。我们知道凡是一切丑恶与羞耻的事情,一旦从世界各地传到罗马,也会兴盛而引人注目的。接着,政府把他们拘捕,他们招认罪名。后来根据他们的口供,又有一大批相继被定罪-的不是纵火烧城的罪名,而是因为他们受到人类的憎恶。在行刑前,还有诸多侮辱讥讽加在他们身上。有的被缝上兽皮,任由猎犬追逐,撕破血肉而死亡;有的被钉十架;有的被强烈的火焰烧死;有的在黄昏后,当作火炬活活的被烧死……甚至那些被判应受极刑的其它罪犯亦不忍目睹,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其实这些刑罚并不是有甚么阻吓或警惕普罗大众的作用,它们只能满足一个人的残忍和虐待的念头。
邪恶的化身(十七7-11)
在本章经文的绪论中,我们已经提过,最接近的一个解释就是约翰把自己投入维斯帕先的统治时代。五个王已经倾倒了,这就是指亚古士督,提庇留,加力古拉,革老丢与尼罗。一个还在,是指维斯帕先;一个还没有来到,他来到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就是指提多;那个相等于受创的头,但又能够复元,而被视为尼罗复活的一个,自然就是指一切残暴化身的多米田了。在这些景象的背后,我们看见三个永恒的真理。
(一)虽然尼罗已经死了,但他遗留下来的邪恶仍然活着,而约翰认为这个新尼罗,已经化身活在多米田里面。每一个人都会遗下一些东西给这个世界的。一个好的印象自然会造就别人,他的善意必会继续延绵下去的;但是一个邪恶的影响力,就好像种下祸根传给后代。每一个人都会有他自己的生活方向,而人应该把这个指标移向美善 神才对!
(二)在第八节中,我们看见凡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当那恶者来临的时候,便会感觉迷惑不已。世上总会有些人被邪恶眩惑,而心里觉得希奇的。唯一避免受窘的方法,就是时刻注目望着耶稣基督,这样我们才可以认出邪恶的真面目。
(三)在第十一节中,我们看见那兽至终便归于沉沦。邪恶的成功不论是何等奇异伟大,但在它里面始终都存着自取灭亡的种子;凡自愿与邪恶为伍的人,就是拣选站在必败的一方!
人的意向与 神的旨意(十七12-18)
这段经文描述十王的出现,他们是以十角作代表。十王很可能就是指东方和帕提亚的十个省长,而且是由复活的尼罗,就是那敌基督的作领导而与罗马对抗。或者他们很简单的代表了这个世界的强国,他们到了末时便会凑聚起来对抗罗马,并且把她毁灭。我们可以在这段经文中注意几件事情。
(一)在第十四节中,我们看见这个世界的强国与羔羊争战,而且羔羊把他们毁灭;那些蒙召的,被拣选的,和忠诚的也与羔羊一同分享这场胜利。在犹太人的思想中,有一个伟大的概念,就是那些圣徒与殉道者能够分享 神最后的胜利。以诺书曾这样描述:‘罪人必会交在义人的手中。’(以诺书九十一章十二节)‘义人啊,你们心中要存着盼望!因为那些罪人会突然在你们面前消灭,而你们可以随意处置他们。’(以诺书九十六章一节)在同一经卷中,又有另一段冷酷的警告:‘你们这些爱行不义的人有祸了……你们知道,你们将来必会交在义人的手中,而他们会折断你的颈项,宰杀你们而不会对你们开恩。’(以诺书九十八章十二节)在所罗门智训中(Wisdom of Solomon),我们看见一个对那些曾为 神受苦而死的人的应许:‘他们现在忍受了一点磨炼,他至终必会有好报,因为 神已经试炼过他们,而且又知道他们堪配属祂的。他们所受的试炼如同真金在火炉中受试炼; 神必会完全接纳他们,如同献上的燔祭;当他们蒙眷顾的时候,他们便会照耀;他们行走自如,如同站在残稻的余梗中闪烁着,他们必会审判各族,并且统治各民。’(智训Wisdom三5-8)昔日雅各和约翰问耶稣进入天国的时候,他们能否一个在主右边,另一个在左边,他们心中必定无疑也存着这个观念。(太廿21;可十37)。
犹太人在这个思想当中是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是非常高贵的;二是较基督徒的水平为低。较基督徒水平为低的一面,就是有些时候他们心中只存着复仇的热望;但是我们又怎能够完全怪责那些受迫害的人?当他们身受苦刑,唯一的希望就是寄望永恒当中,他们与仇人的位置可以互相对调。那高贵的一面,就是相信圣徒与殉道者将会促成基督取得胜利,并与祂分享荣耀。这也是我们共同坚信的──经过十架的苦难,荣耀的冠冕便会来临。
(二)在第十六节中,我们看见那十角兴起来,凶残地攻击他们从前的姘妇。他们又吃了这淫妇的肉。在旧约中,此举实在是一种凶残强大敌人的所为。诗人也曾如此埋怨,他恐怕那些恶人将会吃了他的肉(诗廿七2)。那些住在以色列的恶人,带着压迫欺诈的手段,将会吃 神子民的肉,剥他们的皮(弥三3),这当然是一幅极凶残的复仇图画。他们又用火烧她──这种刑罚是专门用来对付最淫邪的罪行(利廿14);特别是当一个祭司的女儿曾与别人作出不道德的苟合,他们使用这种最重的刑罚去处决这女子(利廿一9)。
我们应该注意一点,从前是那个淫妇的爱人,但现在竟然反目与她敌对。邪恶里蕴含着一种分裂的力量。
(三)在十二与十三节中,我们看见十王与那兽同心合意。到了第十七节,我们又看见 神把祂的旨意放在十王的心中,叫他们遵行祂的旨意,并且应验祂的话。这里所见的是一件奇怪的事情。这些邪恶的力量以为他们自己依照着自己的意愿去行;事实上,他们所做的是遵照 神的旨意而行。查理士(R. H. Charles)也曾这样说:‘甚至人的忿怒也可以用来赞美 神。’在这件事的背后,有一个真理指示给我们── 神永远不会失去控制人的力量的。当事情到了终结的时候, 神时刻都能够叫事情互相效力,叫人得益。――《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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