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导论
第一版作者自序
启示录是一本很难懂的书。书中的象征是属于第一世纪的,自然不易为今人所了解。既不了解,二十世纪的人索性置之高阁,认为不合时代,启示录因而大受忽略。这真是不幸得很,因为启示录中的权力神学正是合时不过,权力问题正是现在最大的问题之一。这本注释除尽力将启示录的象征解释外,更试图以书中的信息应用到今世的问题。启示录有许多我无法解答的难题,但我希望在我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最少能将书中要义向读者阐明。
研究启示录的难题之一,就是解经派系的众多,议论纷纭,各执己见,认为只有自己的解释是唯一正确的解释。我花了不少工夫去阅读并衡量各派的理论,但有关启示录的著作真是不可胜数,我不可能全部通晓,只能说在我努力阅读和研究的过程中,实在获益不少。多方研究的结果,我仍无法全心全意的拥护任一主流学派,但我必须声明,我的异议是经过深思熟虑,而不是轻妄之举。在研究过程中我得到多方多人的协助,除一部分在脚注中列出外,不可能全数一一列举,只能在此笼统的表示衷心感谢。
本书的筹划历经多年,因此我有机会反复的思考书中各问题,但本书的执笔往往是创促片断。身为校长,繁忙的校务缠身,著作只能忙里抽闲,也是无可奈何的,错漏在所难免,请读者多多包涵。在此我还得特别向总编辑和出版社致谢,他们老早已将此书托付于我,因此早有权利向我索稿,但对我的耽延仍一再宽容,我十分感谢。
莫理斯(Leon Morris)
第二版作者自序
启示录注释第一版出版后,我有机会听取不少读者的意见,并阅读继之而出的有关著作,实在感到幸运。近年所看过令我得益最多的注释包括 Beasley-Murray, Mounce, Ladd, Sweet 等人的注释。今日欣逢拙著再版,正好给我机会将所学到的新知加入,并将原版之朦胧欠缺处,澄清并补充。新版中的圣经版本我改用了新国际英译本,因此有不少零碎的改动。新国际译本不够表达希腊文原意时,我便用自己的译文,相信不会给读者带来任何困难。
新版的变动虽不少,但只是为了增进本书的用途,并没有变更原著的基本立场。
莫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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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Section:TopicID=104}Ⅰ 启示录释经派别
众所公认,整本圣经中最难懂的书卷之一就是启示录,或作启示书(Apocalypse),因 apocalypsis 乃是希腊原文启示录一书的头一个字。书中充满了奇异的象征,如多头多角的怪兽,以及海水三分之一变成血(八8)等难以想象的超然现象。现代读者只觉启示录十分奇怪,对解经家们一套套空想的预言理论,更不感兴趣。这些理论之虚构天才只有其荒诞程度可与之比美。
正因如此,除了个别的章节诸如第七章有关子民得赎的异象,以及末两章的新天新地,绝少有人想到要看启示录。我们知道要尊敬启示录,因为它是圣经的一部分,但我们对书中神秘色彩的内容却感到局促不安,于是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只有约翰福音或罗马书才是我们的兴趣所在。
这真是遗憾的事,因为启示录中许多教训正是针对着二十世纪的时弊1。圣经英译者腓力斯(J. B. Phillips)告诉我们,翻译启示录时使他经历到无比的兴奋。他觉得自己几乎飞离了熟悉的今世时空,而进入了完全不同的另一境界里,那境界不是虚无飘渺的世界,而是充满了神的荣美和公义的永远国度2。
研究启示录最要注意的是不能一刻忘记书中一再强调的永恒。启示录的教训对我们这一世代可谓空前的重要。今日列强的一切决策都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市民。我们尽管对所有主义理论都不感兴趣,但我们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我们的命运就是无法不受莫斯科和华盛顿的影响。我们怀疑自己是否就是列强手中的抵押品。世上没有一个人愿意看到核战的大灾,连执政掌权者几乎也不愿意,但我们是否无法避免成为核战的牺牲品呢?我们的政治家,权力不管多大,好似也无法控制世上的恶势力,然则这些恶势力真的是魔鬼撒但的力量吗?启示录的信息正是针对这些问题。当初启示录的对象就是一小群处境困难、心中充满疑问:“究竟是谁在掌权”的人,启示录就是向他们解释权势的问题,因此启示录不愧被誉为“权柄的神学”,虽然权柄是带着爱的,因为书中大获全胜的是被杀的羔羊3。
这个观点不是传统的看法。历代的解经家对启示录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以下是各派的一些摘要:
1 参 A. M. Hunter:“圣经众书卷之中,没有其它一卷像启示录那样将天堂描写得如此真切实在;正因为这个有福的盼望,使我们有力量一再与世界和其上的一切罪恶争战。”(Introducing the New Testament, SCM, 1945, p.113)
2 J. B. Phillips, The Book of Revelation (Collins, 1960), p.9。
3 新约书卷中无任何一卷像启示录那样惊天动地而带着能力的宣告神的权柄统管万有。而这个权柄又是以爱为依归的:狮子同时又是羔羊(五5、6)(Ralph P. Martin, New Testament Foundations, ii, Paternoster, 1978, p.379)。
a. 已过派(The 'preterist' view)
以第一世纪的教会为启示录之始与终,认为全书是针对当时教会之遭遇,此外别无他指。罗马帝国在这观点中占极重要的地位。这一派的优点是使启示录与当时的信徒息息相关,在研究初期教会史料上也有不少贡献4,但缺点是令启示录对后来的信徒完全失去了意义5。在此我得加上一句,今日的学者多多少少均接受了这一派系的一些观点。
4 参 Merrill C. Tenney:“过去派者的解经法可说是有坚固的基础石座,但石座上没有完整的雕像。”(p.144)
5 E. g. W. G. Ku/mmel:“启示录是为应时而作,是本当时之书,而不是为将来的世代,甚至亦非为末世而写。正如新约中其它的书信,启示录的讲解原则应以当时历史为依归。”(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SCM, 1966, p.324)
b. 历史派(The 'historicist' view)
认为启示录是神所默示的全人类历史。书中的象征刻画了整个的西欧历史之纲领,包括未来,直至基督再来为止6。这见解使启示录,或最低限度使启示录的一部分,对现世代有深长的意义。人类全部历史掌握在神手中的确令人信心大增。但启示录若主要是针对未来的世代,那么当时的信徒不会得着甚么,只有莫名其妙的份儿。我们却坚信,当时的收信人对启示录必有一定的了解。再者,还有令人费解的,启示录若是预言世界的末来,为何绝口不提西欧以外的国家?这一派还有一个弊病,就是众议纷纭,莫衷一是。启示录果真默示了人类全部未来的历史,解经家起码应该可以辨出一个大同小异的历史端貌吧?不然张三李四,各说各的,又有什么意义?而事实上这派系正是如此,意见众多,协议则没有7。
6 Beatrice S. Neall 持“史观”派立场,因为“启示录包括了人类全部历史,由约翰的时代直至世界末日。”但她认为书中所讲的是西方世界及教会的历史潮流和史事。The Concept of Character in the Apocalypse with Implications for Character Education (Univ. of America., 1983, pp.10, 15)。
7 Samuel A. Cartledge 指出,这一派的解经家有一个特色,就是总将自己的世代当作他们预言纲领的末代;又云:“任何一人研究过这一派的历史之后,甚少会有加入行列的,因为此派历代的解经家都是各有各的结论,这些结论往往所差甚远,叫人难以信服以今世为末世的预言解经法。”(A Conservative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Zondervan, 1957, p.206)。Jeske 将启示录中的象征列出,并指明是预表现代的那些事件(pp.3f)。
c. 将来派(The 'futurist' view)
认为除了前面几章,启示录全部是末世预言。七印等等都是基督再临之前将发生的事。这观点以末世信徒为启示录之唯一对象,而忽略了初期及其它时代的信徒。若说启示录对这些非末世信徒有何意义的话,就是表明神有祂永远的计划,如此而已。
d. 象征派(The 'idealist' view)
认为启示录所记载的不是实在的历史,不是当时之事,也不是后来之事,而是一些概念和原则8。启示录是以诗体阐明神学的观念。启示录叙述的不是初期、后期、或来世教会的遭遇,而是神在人类历史中,所作所为之原则。这个观点无疑使启示录摆脱了时空之限,而对历代信徒有同等意义,但这样完全拒绝承认启示录的历史根基也绝不是合理之事。
看来以上各派均有利弊,我们必须综合各家的优点,才可以对启示录有一个满意的了解9。启示录是写给初期教会信徒的,因此我们必须以当时教会之情况为出发点;事实上我们若想明白这本深奥的书,先决条件就是紧记当时的教会情形。
在当时,福音已遍传亚细亚的罗马行省各地。信的人便作了基督徒。信徒们正接受拿撒勒人耶稣是神子,是基督,这位基督被犹太人厌弃,钉死在十字架上。借着这样的死,祂为祂的子民成全了救恩。在天上,这位基督是有可能被这样称呼的:“你曾被杀,因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五9)。基督已为我们受死,死后复活,大获全胜,并要活到永永远远(一18)。祂已升入了高天,到了时候还要再来,毁灭世上的国,建立神完全的国度。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信息,而当时的信徒小群正是如此热烈的相信,他们盼望那应许之日到来,神完全的旨意将在全地上通行无阻。
但是甚么也没有发生。
教会仍是小小的一群。不错,人数不时有加增,但绝不似行将征服罗马帝国的大军。罗马帝国继续横行,压迫残暴有加无减,恶人称雄。拜偶像的仍然拜偶像,拜皇帝为神的势力也日见猖獗。基督徒因为不肯屈服而惹嫌,也有遭受公然的迫害,殉道的殉道,入狱的入狱。
起初令他们成为信徒的信息今日在那儿?基督再来的应许又在那儿?一切仍然依旧,与创世以来毫无分别。在这样的环境中仍然可以分辨神的作为,实在需要很大的信心。而不论何时,一般信徒都不是大有信心的,他们会怀疑当初是不是信错了,一切是否只不过是一场过眼烟云?基督教是否只是圣堂里的宗教,在政治舞台上是完全无能为力的?信仰是否只是一个美梦,不堪社会现实、政治现实之一击?大权的掌握者其实是皇帝和他的爪牙。
启示录是写给一群心中充满这些疑问的人。我们切勿以为启示录是个拼图游戏,寄给一个吃饱饭没事干,且又酷爱猜谜的教会,作为运动脑筋的消遣。不,启示录是写给备受压迫,满腔疑难,彷徨失措的小小教会。约翰的书信是针对这些人的需要而写的10。
让我们拿七印封严之书卷的打开为例。这书卷无疑就是人类命运的书卷。第一件要注意的事就是“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能展开能观看那书卷的”(五3)。未来的奥秘对我们是隐藏的,这书卷是封严的。但见异象的人获得保证,“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祂已得胜,能以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5节)。约翰于是又看见“有羔羊站立,是被杀过的”(6节);这分明是曾被钉死十架的基督耶稣。祂上前来,将书卷拿过来时,颂赞之声顿起,由宝座旁的长老及活物开始,然后千千万万的天使加入,最后“天上、地上、地底下、沧海里,和天地间一切所有被造之物”(13节)都同声唱和。
就这样,约翰指出,未来不是属于罗马大帝,不属于任何掌权者,任何圣品名流,任何一个人或一群人。未来是属于为我们受死成全救恩的基督,只有祂配揭开人类命运的书卷。我们,和我们的命运全在祂手中,这个事实是天上的众子和天使所承认的,最后连世上一切凡有气息的都必一同承认。在这段书信中,约翰让我们一瞥未来,让我们对谁掌管一切的事实有一点点的认识。真正的权柄属于犹大的狮子,基督。虽然由现势看来似乎刚刚相反,但今生的一切绝不影响神掌握最终的权柄这一个事实。
整本启示录中,约翰一再强调的就是以上这一点。他一再领读者到幕后,使他看见世上一切掌权者不过是成就神的永远计划。人是永不能叫神败退的。启示录中一幕接一幕的异象,都是再三强调最高主权属于神,神掌握人类命运的这个事实。启示录利用当时罗马帝国的时事作为实例来表彰神的权柄,所以启示录是扎根在真实的历史上,然而书中所阐明的真理却是永远不变,历久弥新。今日我们仍一样看见神的权柄在运行11。约翰的结论──最终权柄属于神──对今日的我们,与第一世纪受逼迫的小教会是同样的中肯12。
有人对启示录的象征感到头痛,尤其觉得难以想象一些特别复杂的异象(请问有谁看见过一只十角七头的怪兽呢?),又有人认为书中的异象前后不大呼应。不错,但我们必须晓得,约翰是一个语法艺术家。每一个异象的意义应该从那异象本身追寻。异象是否能以想象,异象与异象间是否呼应附会都不是异象的目的。异象的目的是阐明观念真理13。
该雅特(G. B. Caird)指出,象征的意义不常是千篇一律的。他以军事司令部中的地图为例,图上小旗的移动有时是代表已成的事实,有时是代表将要采取的行动。“约翰异象中奇怪和复杂的象征就好比这些小旗,是以图代表世界的事故。这些小旗亦是有时是描写事实,有时则是决定行动。14”换言之,这些异象有时是将事实的真相揭露,也有时是将神末来的计划启示。这些异象甚至可能预表推动神计划之重要时局形势。
8 参 W. Milligan:“启示录涵盖整个基督教时代,但不是记叙个别的史实,而是记载一些大原则”:“我们看启示录,不是要寻找特别的史事,而是找寻掌管人类历史,教会历史的原则。”(The Revelation of St. John, Macmillan, 1886, pp.153, 154f.)
9 G. T. Manley 列出启示录各派解经法后之结论是奉劝读者保持虚心,研读启示录时要注意上下文,以及该段与圣经他处的关系(The Revelation of St. John, IVF, n. d., p.11)。时至今日,这仍是一个好教训。我们读经不能抽离上下文,不能断章取义来支持一个既定的解经法。
10 参 W. C. van Unnik:“启示录不是写给等闲之辈,为他们揭开人类未来命运的面纱,满足他们的好奇心。过去不少人将启示录当作一本谜语书。启示录不是谜语书,但的确为我们打开了一个新远景,让我们看见神的作为,向我们宣布神的国度,这国度如今已在,完全的国度将来还要降临,降临时一切敌对势力必要毁灭净尽”(The New Testament, Collins, 1964, p.161)。
11 F. B. Clogg:“作者虽以当代为依归,为全书的范围,但其异象所缮明的真理已经在历史上屡次应验。这真理就是人类历史掌握在神手中。”(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Hodder, 1940. p.293)。
12 A. M. Hunter 认为启示录所指出的大原则包括“神操纵人类的历史。世界是善恶斗争的所在。基督是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在祂身上我们可以明白神的性格,和神在历史上的作为。神至终必要胜过魔鬼,彻底铲除一切恶的权势。天堂乃是最真不过的地方”(Interpreting the New Testament 1900~1950, SCM, 1951, p.103)。
13 参 M. E. Boismard:“作者描述所见的异象时,总是设法将神所默示的思想以象征来说明,因此免不了颜色加上颜色,数字垒上数字等等,并不注意最后笼统的果效。作者最大的目的是将神所启示的意念讲明,而不是志在描述一个合乎想象的异象。读者若想跟随约翰走到他所带领的路的终点,就必须以约翰的规则为规则,必须找出象征背后的实意,而不是专去追寻象征与象征之间的呼应。”(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ed. A. Robert and A. Feuillet, Desclee, 1965, p.697)。
14 Caird, p.61。
Ⅱ 启示录与一般启示文学
启示录是启示文学的一个公认例子。“启示文学”是现代的名词,指公元前二百年至公元一百年内所流行的一组文学著作。这个名词的定义并不太简明,因为所包括的范围很广,与别类文学也有不少的重复。但一般来说,启示文学是指历史伟人(例如亚伯拉罕、摩西、或以斯拉)从天上(例如藉天使)所得的启示。启示文学的信息多是以极生动(有时濒于怪诞)的象征作为传递的媒介。此等信息的出现往往是在苦难之中。作者坚决的相信,读者所遭的困苦不是一条末路,到了时候,神必施行拯救,必会消灭那恶者;而神的拯救往往又是与弥赛亚的降临,神国的建立是分不开的。启示文学的作者对其当代是抱悲观态度,不相信人藉己力可以战胜恶势,只有神才能胜过恶者。也许因为重点在神,所以这一类文学很少涉及道德的教训。恶者的权势不是道德提高就可以解决的,而是全凭神大能的干预。启示文学中不乏借先知伟人的口所重述的历史。此等“预言”,当然,都可以不折不扣的应验,但只是到作者的年代为止,涉及未来的事则是“含糊”的,因此学者们不难以此破绽断定作者的年代。
将启示录列入启示文学也是不无道理。不错,启示录与其它启示文学一样,也是充满启示性质的象征,这些象征有时很难解释,还有,启示录也是期望神国的降临,新天新地的建立。启示录且也提及天使,或由天而来的启示。但有几点,启示录与其它启示文学是分庭抗礼,迥然不同的,简列如下:
1. 启示录作者屡次自称所写的是预言(一3;二十二7、10、18~19)。启示文学与预言文学是不同一类的,而启示录的作者自称属于预言的传统15。启示录与预言文学一脉相传的就是启示录所传递的是神的话(一2)16。
2. 启示录又具有预言文学的另一特色,就是道德公义的坚持。悔改的信息贯通整本启示录,其中尤以七封信中对教会的警告悔改的要求(二5、16、21~22,三3、19)是最典型。
3. 启示文学是以历史名人的名义来写书,因此是半隐名之作。但启示录的作者自道名姓,清清楚楚(一4)17。
4. 一般启示文学的特色是悲观,启示录则不然。约翰虽然相信撒但在末世将猖獗横行,但他并不认为他所处的世代是完全掌握在魔鬼手中。历史对约翰而言,正是神成全救赎的舞台。在启示录中,罪恶虽被暴露无遗,但书信的基本观点是积极乐观的。
5. 一般启示文学的作者是借预言之名回顾历史之实。他们假古人的名义,预言未来之事直至作者自己的世代为止。启示录却完全两样,乃是承袭先知的传统,以作者的时代为出发点,预言将来之事。
6. 赖德(G. E. Ladd)认为“在启示录中,历史与末世论之间有一种抗衡的关系。书中的兽是罗马帝国,同时又是末世论中的敌基督;但二者相同却绝不相等。当时亚细亚的教会固然遭受逼迫,但第一世纪的历史却没有任何记载是与启示录描绘的逼迫情况完全吻合。历史上的罗马帝国与未世论中敌基督在启示录中阴影相重相迭,难分难辨。启示录以末世论来解释历史;恶势力在罗马手中正是末世论的具体应验”18。
7. 一般启示文学充满离奇古怪的异象,且有天人天使甚至神自己从旁详加解释。异象的全部信息往往也会靠这些解释而产生。启示录中间也有类似的讲解(例如天使解释骑朱红色兽,穿朱红色衣服的妇人的奥秘,十七7以下),但一般来说,启示录只记述异象,而将解释留给读者自己去揣摩。
8. 一般启示文学是仰望弥赛亚之降临,期待这位降临的弥赛亚在人类历史上成就新事。但在启示录中,新事已经成全,弥赛亚已经来过,而且已获得决定性的胜利,并且还要再来。约翰笔下,自创世以来已被宰杀之羔羊令人印象至深,这羔羊就是已来的弥赛亚,而这位弥赛亚已奇妙的因着在十字架上的死而大获全胜。羔羊身上有死的印证,却同时又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15 参 M. Dibelius:“启示录一个绝无仅有的特色就是启示的知识与逼切的预言完美的配合,这是别处所找不到的。”(A Fresh Approach to the New Testament and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Ivor Nicholson and Watson, 1936, p.124)
16 A. Wikenhauser 认为启示录并非研究时兆、默想时兆而写成的作品,启示录乃是震撼心灵的先知经历,“作者是个纯正的先知;先知的意识情怀贯通全书”(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Herder, 1958, p.545)。
17 参 Wikenhauser:“启示录乃一本纯先知书的最大证明就是作者敢用自己的真名,写毫不留情的信,指责当时真正的教会。这种做法是希伯来启示文学中绝无仅有的例子。”(如上)
18 Walter A. Elwell (ed.).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Baker, 1984), P.65。
Ⅲ 作者
克度尔(Martin Kiddle)认为新约中一切约翰著作的作者究为何人实在极难断定,而且多谈无益,因他认为凭现有的证据,根本无法得到任何结论云19。这也未免过度悲观了些,但约翰著作的作者研究诚非易事。下列是一些要点:
1. 启示录的作者自称“约翰”(一4)、“仆人”(一1)、“你们的弟兄”(一9),且分明是先知之一(二十二9)。
2. 作者既自称约翰,很可能就是使徒约翰,因为有人认为所有基督徒中,只有使徒约翰有资格这样简称约翰,不需加上任何解释,而且书中的权威语调亦是使徒的口吻20。
3. 一切早期著作,早至游斯丁(Justin Martyr21),谈到启示录,毫无异议的以使徒约翰为其作者。这一点连克度尔都承认是有力的证据22。同时诺斯底派的文献“约翰旁经”(Apocryphon Johannis)的年代不会迟过公元一百五十年;该经引用启示录一19时分明以使徒约翰为书信的作者23。爱任纽(Irenaeus24)亦支持这一说法。穆拉多新约书目残篇(Muratorian Fragment)两次提到约翰为启示录作者,这约翰分明是指使徒约翰25。亚力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26和特土良(Tertullian)27亦一致赞同这一点。事实上在亚历山大之狄尼修出现之前,教会在这一点上从未有过任何异议28。
不错,东方教会对启示录的承认有过踌躇。优西比乌(Eusebius)就是知名的例子29。东方教会部分新约书目不包括启示录。叙利亚新约正典长久不见有启示录,直至斐罗森诺(Philoxenus,约公元五百年)修订版出现时,启示录才被包括在内。但是其中原因不为别的,乃因当事人不能接受启示录的内容30。事实上早期教会传统中没有过任何实据证明启示录的作者不是使徒约翰31。因此,卑尔根(B. W. Bacon)可以这样断言:整本新约圣经中没有任何一本书像启示录拥有这么众多而清楚确凿的外界凭证32。
4. 反对派的另一个大理由是启示录的风格。查尔斯(R. H. Charles)说过,启示录的希腊文与任何有血肉之躯的人所写的都不一样!33启示录风格之争论源自亚力山大之狄尼修。而且历代以来,学者们都没有再下真工夫研究,只是不断的重弹狄尼修的老调。以下是优西比乌对这方面理论总结如下:
启示录与约翰福音及约翰一书毫无相似之处:两者之间绝无关联,绝无契合,连一字之同也没有。尤有甚者,约翰一书(约翰福音更不在话下)和启示录彼此竟然只字不提,二者之间更没有甚么思想上的呼应……光就风格而论,我们就可断定约翰福音、约翰一书与启示录不是同出一辙。约翰福音及书信的希腊文不只完美,其用字、立论,和结构上更表现了高度的文学造诣。在这两卷书中,我们找不到蛮夷字眼或任何违反句法的例子,或是粗俗的语调。这两卷书的作者分明有神特别的恩赐,精通知识用句,同时也精通日常用语。但我也并不否认,启示录的作者诚然看见了异象,得到了预言和启示,但当我观察他的风格时,就发现他的希腊文并不准确,所用成语常常嫌粗俗,有时甚至压根儿违反句法。这些例子在此不必多赘。但请勿误会,我不是有意出言轻妄,我不过是指出,约翰福音和书信与启示录是有差异的34。
近代学者对这立论佩服到一个地步,以致卡拉佛(T. W. Crafer)可以这么说:“现代的批判已将西庇太的儿子扫到一边,大家都比较赞成另一说法(例见 Bousset),也就是优西比乌的看法,认为启示录的作者约翰是另一个约翰35。约翰福音和启示录风格不同乃是事实。关于这一点,查尔斯有详细的比较,列出二书希腊原文风格之不同点36。其中一例就是,约翰福音常用的句法诸如绝对所有格和关系词等等,在启示录是找不到的。用字方面,查尔斯复指出,福音书与启示录提到“羊”、“基业”和“直至”等词,均用不同的字,另方面,有时两书用同样的字,却代表不同的意思。还有,福音书的文法流畅,但启示录的文法则另有其不平凡的一套,以致查尔斯还为启示录写了一本特别文法书。但我们也不能忽略,查尔斯同时也列出两书许多相关之处,这些相关处是基于另一列文字风格相仿的地方37。总之,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狄尼修还指出一点:约翰福音和书信的作者绝口不提自己的名字,但是启示录的作者却特别报名道姓,务必要叫人知道他是谁38。
即使这样,以下几点我们亦必须考虑。
a. 启示录中违反语法的地方是作者故意的句法。爱德华斯(R. A. Edwards)说:“启示录是本奇异的书,属诗词多过散文,而诗人,我们都知道,是不被一般句法所限的39。”,再者我们还应注意,约翰在一些地方违反某些文法,却又在别的地方,遵守了同样的法则40。换言之,约翰的希腊文违例之处是故意而非因无知41。
该雅特(Caird)认为约翰福音及书信的作者和启示录的作者有可能不同,但却不相信句法之异是个决定性的因素。启示录的希腊文是希伯来式的希腊文。“能写希伯来式希腊文的人并不等于他就不会写其它样式的希腊文。在甚么场合他喜欢用希伯来式的希腊文,他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比如路加在述说耶稣出生的故事时,特别模仿七十士译本(按:希腊文之旧约圣经)的风格。犹太学者,二世纪的本都亚居拉(Aquila)将旧约圣经翻译时,更是装模作样的特别将希伯来的成语直译。不错,启示录的希腊文是奇特,但绝不是因为无知,因为全本书的风格极其明朗,带着能力42。”法拉(Farrer)曾经说过:“我们有时或需猜测约翰为什么这样写法,却从来不必忖测这些句子的真正意义何在43。”
b. 启示录的内容说明了作者对启示文学很熟悉,因为书中时有启示文学的典型语句以及典故引用,无形中增加了启示录的难读性。
c. 启示录是成书于作者被放逐时期。放逐生涯,当然不会有什么工具书在手边,很显明的,也没有机会悠哉游哉,慢慢的写。
d. 启示录是心情兴奋时之作。作者告诉我们他“被圣灵充满”,我们怎可要求这本书的风格应该冷静、客观,文字应该工整44。
e. 大家公认启示录作者的母语是亚兰文,但他分明读过很多希腊著作,且也曾以希腊文写作。
f. 笔录者的影响也不是全无可能。约翰福音有可能是有笔录者之协助而写成,而启示录则是作者自己一手包办。
g. 有人也曾指出,启示录作者的身分是先知而非使徒。该作者越是隐藏自己,后世越是肯定他就是他们所知的约翰中最伟大的那一位,因为启示录自称是神的默示(一10,二十二18~19)。
h. 启示录文字奇异很可能因为内容是预言与异象的绿故。在历史上我们可以找到证据,证明有些圈子的人士认为传递圣灵所启示的异象和预言,用语是不应该遵循常规的45。
5. 若说启示录与约翰福音有异,二者却亦有不少相似之处。全新约书中,唯独这两本书用“道”(logos)字(约一1;启十九13);用“羔羊”、“生命的水”、“得胜者”、“遵守我命令的”;还有“真”(alethinos)字这个形容词,在约翰福音用了九次之多,约翰一书四次,启示录十次,而其余的新约书加起来,才总共用了五次。约翰福音与启示录,均非常明显的同时引用撒迦利亚十二10所提的,仰望被扎的人(约十九37;启一7)。两本书对饥渴的人都有邀请(约七37;启二十二17),亦均提到基督从父神所受的命令(约十18;启二27),二者都提到身穿白衣(约二十12有穿白衣的天使,启三4有穿白衣的“配得过”的人)。卡拉佛(Crafer)更进一步指出,约翰福音和启示录均有绝对善恶的强烈对照,二者均强调是在作见证,并一同指出遵守神命令的重要46。
6. 有人认为启示录与约翰福音有些思想不协调,甚至认为启示录不属正统基督教,最少部分启示录是有可疑之处47。这些人指出约翰福音及书信强调神的爱,启示录却坚持神的震怒。其实,使徒约翰曾有“雷子”的称号,脾气像雷的人当然可能执笔写神的愤怒。正如爱德华斯所说:“我们必须记住,神的震怒是新约一个正常的主题。我们必须接受神国与‘今世’是敌对的这个观念48。”再者,犹太人提到逼迫他们的人时,一贯是咬牙切齿,不留余地,认定他们就是神的敌人。
此外又有别的人指出,约翰福音注重今生,启示录专讲末世,二书因此大有差异49。不错,启示录着重等候基督的再来,而约翰福音着重基督与信徒,信徒与基督的合一;这不过是说明两本书的主题不同而己,更别说约翰福音内也有提到末世的地方(例如五25~29)。两书主题不同,内容当然有异。若因此而断定二书是出自不同的作者,也就是说,一个人不可能写两个主题,也未免太牵强了。
7. 还有人说,约翰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我们没有理由认为福音书的约翰也就是启示录的约翰。但是不管犹太人中有多少约翰50,跟随基督的约翰却没有几个。早期教会历史中,除了使徒约翰外,另外只有一个约翰马可。连采取反对立场的狄尼修,早在三世纪末亦只能这么说:“我想亚洲还有一个名叫约翰的信徒,因为听说以弗所就有两个坟墓,两个都有人说是约翰的墓51。”请注意他的语气,“我想”、“听说”是多么的不肯定,狄尼修分明没有什么确据。若有,他必已拿出来了。史徒法(E. Stauffer)说,以弗所有两个墓之说“已被遗址发掘的考古研究所否定了52。”
两个约翰的论调一直缺乏有力的证据。爱德华斯说:“自古以来,约翰福音、约翰书信以及启示录都被承认同出于一位作者,除非我们有确凿证据,否则没有道理推翻这个久被承认的事实53。”
8. 史徒法认为约翰福音和启示录对礼拜仪式有相仿的着重,可以证明二书作者都是使徒约翰54。
史徒法这样说:“约翰福音、书信,及启示录不只是风格相似,神学思想也是相同。这一组作品在早期教会文献中是异常突出,自成一格的。我们有足够理由将这五本书归在一位富有个人特色,而且地位重要的作者名下,这作者就是使徒约翰。”史氏接着又说,约翰写书的工作也不是没有可能有门徒的协助。他的结论是:“总结起来,我们可以下这样的定论:新约圣经中的约翰著作是出自使徒约翰之手,不然就是受他的影响而写成55。”孔毛尔(Ku/mmel)同时指出,“约大多数的天主教学者,如 Michaelis, Albertz, Hadorn, de Zwaan, Klijn, Feine-Behm, Guthrie, E. Stauffer 等人,都是赞同使徒约翰是福音书和启示录的作者56。
9. 最近有些学者认为约翰早年殉道,所以不可能是启示录的作者。这一说缺乏证据,我已经在别处加以分析57,在此只是一提,以免遗漏任何一说。
10. 又有人认为启示录提到天城城墙的十二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二十一14)与作者是使徒的观念不协调。为什么不?我不明白此说之理由何在58。又另有人认为启示录不提耶稣在世的事迹,不似是与基督同起居过的见证人所写。这又是个很武断的说法:主题关乎天堂的书,为什么非插入其它数据不可59。
19 Kiddle, p.xxxiii。
20 E. Stauffer 认为启示录作者与以弗所及其在亚细亚的分支教会之间的关系,正如约翰福音作者与其门徒及教会间的关系。他引用启一4,二1、5及二十一22、24为例。(New Testament Theology, SCM, 1955, p.264, n.75)
21 游斯丁提到启示录二十章时说:“我们中间有一个人名叫约翰,是基督的使徒之一。这人以一个特别的启示讲说预言……”(Dial. Try. Lxxxi, ANF, 1, p.240)查理认为游斯丁有错误,但亦承认他的见证实在是年代极早的见证,甚至早至公元135年上下(I, p.xxxvii, n.2)。
22 Kiddle, p.xxxv。
23 S. Giversen, Apocryphon Johannis (Copenhagen, 1963), p.49 (plate 48, 16~17)。并参 Andrew Helmbold, NTS, 8, 1961~62, pp.77-79。
24 在 Adv. Haer. iv. 20. 11; iv. 30. 4; v.26.1 (ANF, I, pp.491, 504, 554)上,爱任纽提到启示录作者是“约翰,主的门徒”;绝大多数人同意,这就是使徒约翰。
25 见 J. Stevenson, A New Eusebius (SPCK, 1963), P.146。
26 革利免提到“使徒约翰”曾居拔摩海岛直至“暴君之死”(Who is the Rich Man……?, xlii, ANF, II, p.603)。这分明是引用启示录一章九节。
27 Adv. Marc. iii.14 (ANF, III, p.333)。
28 Epiphanius 说,反孟他努派人士 Alogoi 以克林妥(Cerinthus)为启示录作者(Haer. li. 3; Pan-arion, 51)。根据 Ku/mmel,罗马的反孟他努派人士 Gaius (c.210),也赞同此一说(Introduction, p.330)。
29 参 H. E. iii.25。优氏将圣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公认的圣书;第二类是尚有争论的圣书;第三类是伪书。他认为,启示录果真是使徒约翰所写的话,列入第一类,否则,打入第三类。证明优氏等人所忌是启示录的内容,因为倘若启示录的问题只在作者悬案未定的话,理应列入第二类才对。
30 L. Pullan 指出,孟他奴派“对基督再临统治千禧年国度的事有很复杂的教义。这教义除根据启示录二十章之外,还加上许多假做的预言。为此正统基督徒对教内先知的预言有矫枉过正的戒心,这戒心很可能影响到他们对启示录之翻译及传递不大热烈”(The Books of the New Testament, Rivingtons, 1926, p.271)。
31 Donald Guthrie 特别列出古代作者以使徒约翰为启示录作者的证据。他接着说:“要想这些学者们不约而同的犯同一个错误,简直是违反常理的……所以吾人不能不承认,启示录的作者约翰和使徒约翰是同一个人,因为证据实在确凿”(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3rd ed., IVP, 1970, p.935)。
32 B. W. Bacon, The Making of the New Testament (Williams and Norgate, n.d.), pp.190f。贝氏日后又说:“使徒约翰乃启示录作者的证据实在确凿不过”(p.191)。但我们在此不能不加上一句,贝氏仍不接受这个观点。也正因为他站的是反对立场,他对启示录作者为使徒约翰之证据的承认更是值得注意。
33 Charles, I, p.xliv。
34 Eusebius, H. E. vii.25, Loeb edn., II, pp.207f. James Orr 将这反对理论总结如下:“约翰福音语气文静、属灵、奥妙,典型字眼诸如‘生命’、‘光’、和‘爱’等等随处可见,整本书的文法也是纯熟的;启示录则风格唐突,神秘离奇,描述的形象都是属于物质界,用语不准确兼粗俗,有时甚至违反句法。反对派认为这样不同的两本书,不可能出自同一作者(ISBE, IV, p.2583)。
35 见 C. Gore et al. (eds.), A New Commentary on Holy Scripture (SPCK, 1937), p.681。
36 Charles, I, pp.xxix ff. R. H. Preston 和 A. T. Hanson 指出,约翰福音和启示录的字汇约为九百字,而其中相同的不到半数(p.24)。
37 Charles, I, pp.xxxii f。
38 Eusebius, H. E. vii.25, Loeb edn., II, p.199。
39 R. A. Edwards,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Eyre & Spottiswoode, 1954), pp.26f。
40 参 Sweet:“启示录作者对希腊文文法中时式的熟悉胜过任何一位新约的作者。”(p.16)
41 C. F. D. Moule 说,启示录“是全本新约中唯一一本文法有不少差错的书,但其完整的效果却是深具感动的力量”。(The Birth of the New Testament, Black, 1962, p.162)
42 Caird, p.5。
43 Farrer, p.50.
44 “被圣灵所感正在看见异象的人”,怎可能用“约翰福音那种冷静、沈思回顾的风格”。(J. Orr, ISBE, IV, p.2548)
45 A. S. Peake 引用 Heinrici,如此说:“希腊文学提到神谕之时亦喜用格外粗犷的风格,认为超越常规的格调能收更高的效果(The Revelation of John, Holborn, n.d., pp.59f)。此外亦有 A. Harnack,之引句如下:“只有神秘笔调才能表现出神圣的特质。”(同上p.60.n.1)
46 A New Commentary, p.681。此外,请进一步参阅 F. L. Godet,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John, I (Zondervan, n.d.), pp.182-190; Alford, pp.224-228; G. Salmon, A Histor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Books of the New Testament (John Murray, 1892). pp.211-221。
47 参本人的记念集 Reconciliation and Hope, ed. Robert Banks (Paternoster and Eerdmans, 1974, pp.275-284) 中 G. R. Beasley-Murray 的论文‘How Christian is the Book Revelation?’
48 R. A. Edwards,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P.26。
49 Boismard 说:“一般来说,约翰福音与启示录最大的分歧在其末世观”(Introduction, p.720)。
50 T. Zahn 说:“在希腊罗马散居时期,本人找不出任何一个名叫约翰的犹太人。而在同一个时期中,罗马文献却有犹大、约瑟、约拿单、撒母耳、米利暗、撒罗米等名字,”作者接着又说:“基督徒采用使徒的名字是启示录写成许久之后才开始的习惯。”(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III, T, & T. Clark, 1909, p.433, n.1)。
51 Eusebius, H. E. vii.25, Loeb edn., II, p.203。
52 E. Stauffer, Theology, pp.262f., n.66 引用 V. Schultze, Kleinasien, II, pp.104ff., 450。另参 W. Marxsen 所说:“有另外一个约翰”之说是无甚把握的论点(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Fortress, 1974, p.277)。
53 R. A. Edwards,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p.2。
54 E. Stauffer, Theology, p.41。
55 同上。
56 W. G. Ku/m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p.331。
57 Leon Morris, Studies in the Fourth Gospel (Eerdmans, 1969), pp.280ff。
58 路加二十二30的资料必是来自使徒之一。还有,倘若我们接受保罗是以弗所书的作者,保罗在该书内也称自己是使徒,进而提到教会是建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一1,二20,并参三5,四11)。
59 Ford 辩论说,启示录四至二十二章是施洗约翰和其门生所写。一至三章是后来的信徒加上去的(Ford, pp.28ff.)。但这看法极少人同意。
Ⅳ 成书年代
只有两个年代有成立的可能:罗马大帝多米田(Domitian)年间,或是尼罗(Nero)末年前后。早期教会偏向多米田的年代,亦即公元九十至九十五年60。
这个主张主要因为启示录似乎多次提到敬拜帝皇之事,而此种敬拜在多米田年间已极普遍。启示录中的兽代表罗马皇。启示录十三4、2、15~16,十四9、11,十五2,十六2,十九20,二十4均有记载拜兽的事。这些经节十分清楚,似不可能不是指敬拜帝皇的命令。
但更确实的推算年代却比较困难。该撒在生时也被拜为神。亚古士督(Augustus)虽然没有那么张狂,但在某些省份也有他名下的庙宇。提比利亚(Tiberius)不鼓励人民敬拜他,但卡理古拉(Caligula)却连自己的造像也要人民敬拜(虽然历史上没有推行这命令的记载)。卡理古拉的承继人可罗底亚斯(Claudius)则撤销了他的命令。而尼罗逼迫基督徒不是因为他自以为是神,而是因罗马大火,他需要找个替死鬼。尼罗以及紧接他的几个承继人的年间也没有敬拜君皇的事。另外,迦尔巴(Galba),奥图(Otho)和威特留(Vitellius)三皇的统治期极短,不会有什么问题,而韦斯帕西安(Vespasian)及提多二皇是脚踏实地的人,并不在乎人民的敬拜。不错,在尼罗之后,敬拜君皇的事在局部地区仍然是流行的,因此启示录某些记载是指尼罗或继尼罗之后的年间之事这个假设也是有些微可能性。
但是敬拜君皇的鼎盛时期是多米田为皇的年间(公元81~96年),乃众所公认的事实,多米田之前的罗马皇有的接受敬拜,有的反对敬拜,而的的确确自以为神的只有多米田一人61。因此提到君皇敬拜之事,最可能是指多米田年间。多米田是最要求人民拜他为神的一个,至于如何拜法,不拜会受什么牢刑或死刑倒没有记载可考62。
下一点我们要研究的就是启示录是在逼迫之中写成的。写书时,逼迫分明已开始,安提帕已被杀(二13),约翰已被放逐拔摩海岛(一9)。约翰认为这些患难不过是先兆,更大的逼迫还在后头。示每拿教会分明还要遇到更大的苦难,包括有信徒被下在监中(二10)。非拉铁非教会亦知道“普天下人(将)受试炼”(三10),而约翰所见的异象更包括了“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六9),和“喝醉了圣徒的血”的女人(十七6,十六6,十八24,十九2,二十4)。
我们可以断定,启示录书写时,信徒已开始受苦,而更大的逼迫还在后面。因此有人认为启示录的记载不会是指尼罗年间之事,因为尼罗逼迫信徒虽然凶猛,但到底只限于一地,而且为时很短。多米田的治年分明较为可能,但我们亦找不到证据证明多米田迫罗马以外的人,我们只知道他将一些罗马信徒处死,包括夫拉维(Flavius Clemens)和其妻杜美替拉(Domitilla)。判死刑的罪名是“无神论”,许多人同意,这是指基督教,因为基督徒相信一位看不见的神,而弃绝罗马诸神,罪同无神相等。后来的信徒中间提及多米田年间的逼迫63,但实据不易找到。当然,如果我们有足够其它理由断定启示录成书在多米田年间,那么启示录的记载就是逼迫的实据。不然,我们只能这么说:启示录中信徒受迫害的记载与我们所知的多米田相谋相合;在第一世纪中,也没有另一个时期比多米田时期更符合启示录中的记载。
还有,启示录似乎提到尼罗复活的神话(redivivus myth)传说(例见十七8、11)。尼罗死后,某些圈子的人认为他会再来。当初此说的引起是因为很多人不相信尼罗已死64,是后来才慢慢演变成为死后复活的说法。这种传说的演变是需要一段相当日子的,早过多米田的时期实在是没有可能。
启示录中的教会似乎均已有一段已过的发展史,因此不可能是尼罗逼迫的时代,而唯一的另一个可能就是多米田时期。启示录中老底嘉教会自称“我是富足的,已经发了财,一样都不缺”(三17)。老底嘉城在公元六十至六十一年毁于地震,因此富足的自夸必是城市重建多年以后的事65。还有,示每拿教会在保罗时代似乎尚未成立66。启示录第二、第三章中提到的众教会似乎都已有相当的历史,尤其被指责“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二4),和“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三1)那些教会。此外,启示录提到尼哥拉一党的人,光是指名而未详加解释,分明他们已是众所周知的党派,甚至异端。邪派异端的演变形成亦需一段时期。
主张启示录成书于尼罗年间的理由是书中提到的敬拜君王和信徒受逼害之事符合尼罗年间的情况。还有,“兽的数目”以 666 代表尼罗云(此说的起因,以及反对者所条陈的理由详见十三18注释)。666 果真代表尼罗吗?爱任纽(Irenaeus)曾讨论这一段经文,并列举 666 可能代表甚么的几种主张,尼罗他是连提也没有提,更谈不上赞成了67。事实上,德国新约学者查恩(Zahn)指出,以 666 代表尼罗之说是迟至 1831 年才由费勒兹(Fritzsche)提出的68。因此以兽的数目来支持启示录成书于尼罗年间之说理由并不确凿。
启示录还有一段经文提到七王,“五位已倾倒,一位还在”(十七10)。有人认为这也支持尼罗年代。由亚古士督算起,尼罗排行第五,所以认为启示录是等于尼罗末年和下一王之初年。这一说的困难在于到底谁算是第八个王(十七11)。如果我们删去迦尔巴、奥图,和威特留(这三人帝位都未稳,年数总共加起来还不到一年),那么第八王是多米田。如不删去,威特留就是第八了,但他在位只是瞬间,怎可能是启示录特别郑重提出的“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第八王。
以上两种排行法都是困难重重的。主张尼罗年代的霍尔特(Hort)特别偏重两点。第一,启示录的记载符合尼罗末年情况以及尼罗当时之声誉。他说:“照我们所知,尼罗留下的印象远深过多米田。”第二,启示录“字里行间所显示的是一个翻天覆地的乱世”69,所以非尼罗莫属。历史证明尼罗留下的印象是既深且远,我们没有理由假定这个印象至多米田年间即已消失。而霍氏的第二点则纯属主观意见:启示录中的乱世为什么不能是多米田年间而非尼罗不可?总之启示录成书于尼罗年间之说还不能成为定论70。
此外还有人认为,若然约翰福音和启示录诚然同一作者,两书风格之差异说明其年代必有相当距离。启示录的希腊文不过尔尔,所以成书必早,约翰福音文字优雅,所以年代偏后,至是约翰的希腊文经已学成,造诣很深了云云。
这个立论是不可能成立的。约翰福音的年代还是个悬案,据我们所知,可能是在耶路撒冷被毁(公元70年)之前。再者,启示录的希腊文绝非初学者水平不够的作品,因为作者不是不知文法规律,而是有意选择性的遵守。还有支持上说之人没有考虑约翰福音和启示录二者之一有可能是经过誊抄者之手。照我看,要辩护约翰福音和启示录是出自同一作者,誊抄的可能是唯一合理的解释;果真如此,两书文字风格之异就不能证明年代的先后了71。
又有人认为,启示录某些经文支持成书较早的年代。例如异象中,有一根苇子赐给约翰作为量度之杖,且有说话吩咐他起来量神的殿(十一1)。有殿可量,推想圣殿其时尚未被毁,换言之,公元七十年前72。
也有人提出一些别的年代,例如韦斯帕西安的年代73,因为十七章10节中提到的五位王已倾倒,有一位还在,这分明是指韦斯帕西安。但即使异象是在韦斯帕西安在位时所见,也不是没有可能是到后来才被收记入书。启示录的年代虽非肯定,大致而言,以多米田年代(公公元90~95年)似最可能。
60 爱任纽提到“启示录的异象”不是很久以前发生的事,乃是罗马大帝多米田末年,几乎是爱任纽时代的事(Adv. Haer. v.30.3, ANF, I, pp.559-560)。后来的传统看法亦多与此相同。
61 参 Suetonius, Domit.13。
62 我们应该指出,最少在多米田之前,并不是皇帝自己下命令强人敬拜他,而是民众因为国家太平,政治贤良而自动自发的敬拜。换句话说,敬拜君皇是很流行之事,基督徒拒绝妥协,当是难上加难。
63 例见 Eusebius, H. E. iii.18.4; iii20.5; Tertullian, Apol. v. ANF, III, p.22。
64 参 Syb. Or. v.93ff., 137ff:传说尼罗将会在波斯重现。冒充尼罗在该处出现的确有好几个人。
65 Tacitus, Ann. xiv. 27。
66 圣坡旅甲写信给腓立比教会说:“保罗在已认识主的众教会夸奖你们。当时我们尚未认识主”(xi.3 Loeb trans.)。坡旅甲是示每拿教会的监督,他的“我们”假设是代表了整个教会,因此可以说明示每拿教会在保罗的时期尚未建立。
67 Adv. Haer. v.30.3。爱氏列出三个可能 Euanthas, Lateinos 和 Teitan;他个人较为主张最后一个。
68 T. Zah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III, p.447, n.4。
69 Hort, p.xxvi。
70 R. M. Grant 分析此说之根据所得的结论是:“我们只能说,公元68至70年间不是没有可能就是了”(A Histor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Collins, 1963, p.237)。
71 C. F. Burney 认为:“约翰福音原是用亚兰文写成。作者晚年来到以弗所后,因情况所须才学习希腊文,因此启示录的文字生硬是必然的事。”(The Aramaic Origin of the Fourth Gospel, Oxford, 1922, p.149)这个说法当然不是绝无可能,但肯赞成约翰福音的原文是亚兰文的人真是绝无仅有。
72 查恩却认为,启示录以所多玛称呼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料想经已被毁(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p.438)。
73 A. S. Peake 引用 Mommsen, J. V. Bartlet and C. A. Scott (Revelation, pp.96f.)。除了启示录十七10支持此说外,尼罗将与帕提亚人一同回来之说符合韦斯帕西安末年而不适合其登位之初的情况。末年之说对第八王、敬拜君王、及尼罗起死回生的传说都有较满意的交代。韦斯帕西安初年的年代是没有历史传统支持的。
Ⅴ 资料来源
有人建议启示录是犹太文学的一部或数部作品所改写而来,理由是书中记载读来有片片断断之感。又有人说启示录提到“羔羊”时好似是后来加上去的,例如十五3,二十一22~23。所以他们认为启示录是将原来并非基督教的著作改头换面而变成基督教之作。
这种立论并未解释启示录整本书的风格为何如此完整一致。突出之处不是没有,但却是很少,比起全书恒有的特殊的希腊文风格,是微不足道的。犹太启示文学是实有其事,约翰使用这些数据也是可能,他甚至可能将一些适合的段落收入书中,但启示录全书是这样完整一致,约翰果真用了外界数据,我们也没有办法将之滤出。
有人认为启示录的主题和思想十分重复,例如十三和十七章中的叙述,但这并不能证明数据是外来,或是作者不只一人。七重审判例如七印、七号筒、七碗等之重复也是同此一例。事实上主题的重复似乎是作者特用的手法74,那种重复不是纯粹的重复,而是好像一把螺旋梯,级级相仿,但却是渐上视野渐大,所见的启示也越多。
我们也别忘记,启示文学是犹太人特有的一种文学形式,自然承袭不少其中的惯例。书中有犹太的思想并不等于抄袭75。无论如何,我们可以肯定,启示录不可能是一气呵成的作品。书中记载的异象可能是头尾数年的启示,有时似欠连贯在所难免,却并不因此而证明来源外来76。
74 Boismard 记载,Victorinus of Pettau(死于 Diocletian 年间284~305)。早已发现这个事实:他说“启示录不是一系列连续性的将来之事,而是以几种不同的方式描写同几件事(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p.702)。
75 参 J. Moffatt:“犹太传统不是很纯,也没有什么固定的框框。早期基督徒的思想形态不可能离开他们的犹太传统,所以在一本像启示录讨论末世的书中企图分辨犹太和基督教思想的分界是很冒险的。一段缺乏基督教述语的经文并不等于就是犹太产品。”(An Introduction to the Literature of the New Testament, T. & T. Clark, 1927, p.492)
76 K. and S. Lake 指出:“将书中所有基督教内容删掉就可以显出原来的犹太来源。问题在我们凭什么标准删削?这个假设标准是否无误?当然不可能无误。我们相信,启示录虽然采用犹太文学的形式,但却是彻头彻尾一本基督教的书。”(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Christophers, 1938, p.178)
大纲
Ⅰ 前言(一1~20)
A 序言(一1~3)
B 问安(一4~8)
C 第一个异象(一9~20)
i. 奉命写书(一9~11)
ii. 威荣之主的异象(一12~20)
Ⅱ 达信与七个教会(二1~三22)
A 致以弗所教会信(二1~7)
B 致示每拿教会信(二8~11)
C 致别迦摩教会信(二12~17)
D 致推雅推喇教会的信(二18~29)
E 致撒狄教会信(三1~6)
F 致非拉铁非教会信(三7~13)
G 致老底嘉教会信(三14~22)
Ⅲ 天上的异象(四1~11)
Ⅳ 七印(五1~八5)
A 封严的书卷(五1~4)
B 犹大支派的狮子(五5~14)
C 第一印(六1~2)
D 第二印(六3~4)
E 第三印(六5~6)
F 第四印(六7~8)
G 第五印(六9~11)
H 第六印(六12~17)
I 插曲(七1~17)
i. 神仆接受印记(七1~8)
ii. 无数的人(七9~17)
J 第七印(八1~5)
Ⅴ 七枝号(八6~十一19)
A 第一枝号(八6~7)
B 第二枝号(八8~9)
C 第三枝号(八10~11)
D 第四枝号(八12)
E 飞鹰(八13)
F 第五枝号(九1~12)
G 第六枝号(九13~21)
H 插曲(十1~十一14)
i. 小书卷及七雷(十1~4)
ii. 天使的誓言(十5~7)
iii. 小书卷(十8~11)
iv. 两个见证人(十一1~14)
I 第七枝号(十一15~19)
Ⅵ 七个预兆(十二1~十四20)
A 身披日头的妇人(十二1~6)
B 撒但被摔于地(十二7~12)
C 撒但与妇人和她儿女争战(十二13~17)
D 从海上来的兽(十三1~10)
E 从地中上来的兽(十三11~18)
F 锡安山上的羔羊(十四1~5)
G 地上庄稼的收割(十四6~20)
i. 三天使的宣判(十四6~12)
ii. 在主里死的人(十四13)
iii. 云中的收割者(十四14~16)
iv. 大酒醡(十四17~20)
Ⅶ 最后的七灾(十五1~十六21)
A 前述(十五1~8)
B 第一碗(十六1~2)
C 第二碗(十六3)
D 第三碗(十六4~7)
E 第四碗(十六8~9)
F 第五碗(十六10~11)
G 第六碗(十六12~16)
H 第七碗(十六17~21)
Ⅷ 全能神的得胜(十七1~二十15)
A 大淫妇的刑罚(十七1~18)
i. 骑在兽上的女人(十七1~6)
ii. 骑兽女人的解释(十七7~14)
iii. 淫妇的刑罚(十七15~18)
B 巴比伦的审判(十八1~十九5)
i. 巴比伦的倾覆(十八1~3)
ii. 离城的警告(十八4~5)
iii. 大城的审判(十八6~8)
iv. 哀城之沦亡(十八9~19)
v. 大城之倾覆(十八20~24)
vi. 为巴比伦的报应谢恩(十九1~5)
C 羔羊的婚筵(十九6~10)
D 最后的全胜(十九11~二十15)
i. 名称为“神之道”者(十九11~16)
ii. 兽与假先知被擒拿(十九17~21)
iii. 撒但被捆绑(二十1~3)
iv. 第一次复活(二十4~6)
v. 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二十7~10)
vi. 末日的审判(二十11~15)
Ⅸ 新天新地(二十一1~二十二5)
A “神……与他们同在”(二十一1~4)
B 善恶之别(二十一5~8)
C 圣城(二十一9~21)
D “在那里没有黑暗”(二十一22~二十二5)
Ⅹ 尾声(二十二6~21)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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