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第六章
四 奴仆与主人 六1~2
初期教会的信徒中有许多是作奴隶的,有些则奴隶和主人同是基督徒。奴隶在教会中享受同作弟兄姊妹的平等地位;但是在社会上,在家庭中则仍有主奴之分,他们仍旧是主人的财产,地位只比家畜略胜一筹。这自然产生极大的难题,特别是奴隶和主人都是基督徒,彼此间的关系更加紧张。如果处理不当,则不仅对传福音的事工有妨碍,即连教会里面弟兄姊妹之间的团契也会遭损害。保罗在其它书信中花了相当的篇幅处理这问题(参林前七21~23;加三28;弗六5~9;西三22~25;门10~17),如今在教牧书信中讨论治会法则时也对这问题给予扼要的指示。
一向以来都有人觉得希奇,甚至不安,因为教会对这种与基督教信仰有极大矛盾的奴隶制度不是从开始便加以全力的抨击。不过,我们不要忘记,初期教会深信主必快再来,因此对“暂时”的社会制度不甚关怀是很自然的事。再者,他们晓得他们的主基督耶稣也曾“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像奴仆一样,为他的门徒洗脚(约十三4~14),因此他们对奴仆服侍主人的事不觉得怎样卑贱。特别是他们深知,在基督里没有主奴之分(加三27~28),而且教会也督促作主人的要以爱心对待奴仆,所以在基督里主奴关系已有极大的改善。何况,他们时常都以及时广传福音为念,假如对当时社会所接纳的奴隶制度作正面的攻击,起而革命,结果不但会因势力悬殊而徒劳无功,连传福音的机会也会丧失净尽。因此权衡轻重,不对奴隶制度作正面的攻击,只致力于主奴关系的改善。这即使不一定是最明智之举,至少也是可以了解的。
{\Section:TopicID=435}六1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的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危得 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 有人觉得这节经文是对一些隶属非基督徒主人的奴仆说的,下一节才是对有信道的主人之奴仆说的。这种见解并不完全对,因为这节经文的教训是一般性的,对所有奴仆都适合,不管他的主人是否基督徒都如此。不过,假如奴仆是基督徒,主人并非基督徒,作奴仆的基督徒对这里的教训更当注意,因为他们所作所为,特别是他们对主人的态度会更受非基督徒主人注意,若表现得不好,便对福音的宣传有极大的妨碍,会使 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
这里译为仆人的原文是“奴仆”。奴仆是主人的财产,他们的地位仅比家畜略胜一筹。在轭下作仆人(奴仆)的意思不是说有些奴仆不在轭下,而是更具体地描述奴仆地位的低下以及工作的辛劳。这些奴仆当然是指已经信主的奴仆。他们因蒙基督的救赎,已经脱离魔鬼的轭,获得自由,成为 神的儿女,自然可能有一种试探,就是误用他们在基督里所获得的自由,对他们的主人,特别是一些专权暴虐的主人,不像以前那么尊敬。保罗深知这种误用自由的结果,对 神的名和道理(或译教训)会有极大的损害,因此嘱咐他们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十分的恭敬也可译为“一切的荣耀”或“全然的尊敬”。
{\Section:TopicID=436}六2
如今保罗进一步的,专对有信道的主人的奴仆加以指示。他说:仆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为与他是弟兄就轻看他;更要加意的服事他,因为得服事之益处的,是信道蒙爱的。
奴仆信主,主人不信,已经可能产生麻烦;奴仆和主人都是基督徒,彼此之间的关系可能更加紧张。因为作奴仆的觉得,在基督里彼此既然是弟兄,那么地位便平等,主人不再是高高在上,结果便对主人不再尊敬。就轻看他的意思不是鄙视主人,而是小看主人,不再给主人本来应得的尊敬。保罗指出,这种见解和作风是不对的。相反的,在这情形下,仆人更要加意的服事他那信主的主人,因为得服事之益处的,是信道蒙爱的。服事之益处也可译为“好的服务”,也就是前面所说的加意的服事。从文法方面看,得到“好的服务”的是基督徒主人,不过如果译为服事之益处,则得这益处的除了作基督徒的主人以外,那服事人的奴仆也包括在内。因为信道蒙爱的不单是指作基督徒的主人,作基督徒的奴仆也包括在内。事实上,如果主仆相处得好,彼此都共同得益。
本节最后一句:你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意义分明,毋须解释。不过,这句话不单可以联上读,也可以作为六3以下的教训的开头,是承上起下的句子。因此,有些注释家把这句话联在下一段。
{\Section:TopicID=437}六1~2
这是保罗训勉提摩太如何牧养以弗所教会里面各种各类的人的最后一段:也就是保罗对这些不同类别的人在基督徒生活上当有怎样的态度之指示。虽然在这最后一段中他只提及奴仆对主人应有的态度,可是并不表示他对作主人的当如何对待奴仆漠不关心。在他以前所写给小亚西亚各教会的几封书信中对奴仆与主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曾经不厌其烦地一再阐述。如今可能因为以弗所教会中所发生的问题,不是主人没有善待奴仆,而是作基督徒的仆人,因为误用他们在基督里面的自由,而对他们的主人缺少应有的尊敬,以致影响了教会传福音的事工,也伤害了教会里面弟兄姊妹的团契,于是保罗针对这情形,特别讨论作基督徒的奴仆应该如何对待主人的问题。保罗嘱咐他们:“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 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又特别嘱咐有信道的主人之奴仆:“不可因为与他是弟兄就轻看他,更要加意的服事他。”若如此,则主仆自然相处得好,在社会上成为一个活的见证,使福音得以广传,教会获得兴旺,主人和仆人也会共同得益。
伍 零星的训诲 六3~19
在结束这封信之前,保罗再在好几方面语重心长地给提摩太一些指示,包括异端教训的危险,提摩太这位属 神之人应有的操守,以及对教会里面富裕信徒的忠告等。
{\Section:TopicID=439}一 再论假师傅 六3~10
教牧书信一个主要目标是对付异端。在本书的开头保罗便说明,他劝提摩太仍留在以弗所的目的是:“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一3);然后在第三章论到监督的资格时,其中一项是“善于教导”(三2),假如我们参照多一9便可晓得,这也与对付异端有关;在第四章再用相当长的篇幅扼要说明异端教训的内容并加以驳斥;如今在结束本书前再次提起这问题,特别注意他们的教训所产生的坏影响,指出他们如此行,具有不良的动机,就是骄傲和贪财。
{\Section:TopicID=440}六3
前面说过,有些学者认为,六2末一句应该是本段教训的引言,目的是把提摩太的教导与传异端之人的教导相对照。不管如何,保罗再嘱咐提摩太要谨防别人传异教(参一3),这便表明,保罗看出这种异端的吸引力和危险性是不容忽视的。
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 不服从吕振中译本为“不归顺”;新译本译为“不接受”;英文标准修订本(RSV)则译为“does not agree with”(不同意)。可见希腊文 me proserchetai 的涵义相当广泛,包含上述各种意思在内。至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究竟是甚么意思则有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指主耶稣基督亲口所说的教训;第二、指有关主基督耶稣的教训,即基督教的真理。
若指主耶稣基督所说的教训,那么,这便表明当时已有一本“耶稣言论集”存在。持此见解的人引林前七10保罗说:“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以离开丈夫”,认为当时确实已有一本“耶稣言论集”存在,而且保罗以及初期教会信徒都认它是具有最高权威的。
这种解释虽有可能,不过有几点困难。第一、在文法上,纯正的话(或译:“健全的话语”)没有冠词,若指耶稣基督亲口所说的教训,应有冠词才对。第二、这句话的句法结构,直译是:不服从纯正的话,那些属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若指基督耶稣亲口所说的话,则应将那些(tois)这个关系代名词放在纯正的话前面,变为它的冠词才对。第三、按我们所知的耶稣言论,对教牧书信中所描述的异端并无直接的关系,因此说他们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似乎不很适合。第四、若纯正的话是指耶稣基督亲口所说的教训,则似乎把耶稣的言论价值贬低了,似乎暗示耶稣的教训中有些也是“不”纯正的,至少本无需加上纯正的这个形容词。
从另一方面说,若采纳第二种解释,则在文法上和涵义上都无困难,而且顺理成章(参林前一18:“十字架的道理”的句法)。所以,两相比较,还是采纳第二种解释为好,即表示传异教的人不服从或不接受教会所教导的有关主基督耶稣的真理。
这种有关基督耶稣的真理是纯正的话,原文是“健全的话语”。意思是,这道理与传异端者的教训完全相反。异端教训败坏人的灵性,教会所教导的有关基督耶稣的真理则是健全的话语,其本身是健康的,也能帮助人的灵性趋于健全。
至于敬虔的道理的涵义在提前二2,三16,四7的注释中已经讨论过,不赘。
{\Section:TopicID=441}六4~5
保罗说,这些不接纳福音真理,标奇立异的人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的人。自高自大的意思是“给雾蒙蔽”,头脑不清(参三6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345,Name=三6});他们自以为高人一等,其实是一无所知。他们又专好问难,争辩言词。意思是有一种病态的欲望,喜欢故意与人作毫无益处的辩论去炫耀自己的辩才,结果不但不能像那“健全的话语”一样,造就人的灵性,反而生出嫉妒、分手、毁谤、妄疑(即有害的猜疑)来,使教会中信徒的团契受到严重的亏损。
不仅如此,对他们自己来说,这种自高自大、专好问难的态度,也使他们在道德方面日趋堕落。首先,从他们不息的竞争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心术,即他们的思想和道德意识全都坏了;其次,他们失丧了真理,意思是他们对基督教信仰的内容不能领会,加以拒绝;第三、他们甚至堕落到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的地步。这句话有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是指他们披着敬虔的外衣,利用它作为一种工具,去获得物质方面的益处;第二、是指他们自诩有达到灵程高峰的秘诀,而向一些想从他们手中获得这种秘诀的人征收费用。这两种解释都有可能,而且他们可能双管齐下,兼收并蓄。不过有人觉得,在写教牧书信的时候,想藉基督教信仰而获得物质上的利益是不容易的,因此认为第二种解释的成分比第一种高。
{\Section:TopicID=442}六6
接着保罗以一种带有讥讽性的口吻说: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意思是,敬虔确实是得利的门路,而且是大利,不过这大利不是物质的利益,而是四8所说的“今生和来生的应许”,而且必须存有知足的心才能得着。知足这词的原文 autarkeia 是希腊晢学的术语,指智者不受环境的影响,时常保持他的独立精神。保罗在腓四11说:“我无论在甚么景况都可以知足”,就是指这种心境而言。
{\Section:TopicID=443}六7~8
第七节的思想在古希伯来文学以及古代其它文化中都极流行。这句话使我们想起约伯丧失儿女和财产时所说的一句话:“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伯一21;参传五15;路十二16~21)。这句话与此处所说:因为我们没有带甚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甚么去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这节经文有一个注释上的问题,就是依原文,上半句与下半句之间的联词不是也,而是“因为”(hoti)。虽然 hoti 这个希腊字也可作语助词 that 解,但必须在这字前面加上一些字句才有意义。事实上,有些抄本便在这字前面加上“实在”(alethes)或“显然”(delon),使这句话变为:因为我们没有带甚么到世上来,也显然(实在)不能带甚么去。这虽然使文句变得通顺,但明显是抄写的人想把“因为”一字所带来的难处除去而加上去的,因此注释家多不接纳。
那么,我们对 hoti 一字如何解释呢?
第一种解释是,老老实实地接纳这字的原意“因为”。认为保罗在此的意思是,我们所以没有带甚么到世上来,是因为我们离开世界时不能带甚么去。
第二种解释是,保罗在此是把两句老生常谈的格言合在一起。这两句格言原来都是前文的解释语,因此都有“因为”一字,如今保罗把它们联在一起,但并没有仔细加以润色,以致有些怪异的句法出现。
第三种解释是,保罗在此所强调的是,无论我们进入或离开这个世界,物质的财富都同样与我们无关,因此在同一句中采用两个“因为”(gar, hoti)。
第四种解释是 hoti 一字在此已经失去它本来说明原因的涵义,而变为较弱的联词,可以译为“正如”或“也”。中文和合本的译文就是采取此种解释而翻译的。
至于第八节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更像是一句流行的格言。衣食是指生活的基本需要(参申十18;赛三7;太六25),也就是说,只要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得以解决便当心满意足。不过,我们该留意,中文译为就当知足的原文是:“我们将会知足。”这种将来时态的句法有点令人希奇。有人解释说,保罗在此引用一句格言,没有把它的时体加以修改。不过另一种解释可能更合宜,就是希伯来文的将来时态也有命令式的涵义,保罗是希伯来人,如此采用可以了解。不管如何,这句话在此应以命令式说出,因此中文如此翻译是正确的。
{\Section:TopicID=444}六9
如今保罗采用极其激烈的措词去描述那些专心图谋地上财富的人苦况。他说: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保罗不是谴责财富本身;在以弗所教会中也有家境富裕的人(六17),虽然保罗对他们有所劝勉,但并没有说“富裕”本质上不对。他所警告的是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是那些贪恋财富,以赚钱为人生首要目的之人;也许保罗心目中是对那些“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的人说话。保罗说,这些人因为“财迷心窍”,好像离开安全境地的牲畜一样,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最后则沉在败坏和灭亡中,意思是遭受物质和灵性方面的悲惨损失。
{\Section:TopicID=445}六10
保罗再引一句流行格言贪财是万恶之根去支持他上面激烈的措词。值得注意的是,在希腊文中根字之前没有冠词,这便表示,万恶之根不单是贪财;或说贪财不是产生万恶的惟一根源,罪恶之产生还有许多其它的因素,不过贪财实在是产生万恶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人把这句话误作“金钱万恶”。其实金钱本身是中性的,问题在乎一个人对金钱的态度如何。若贪财,若以赚钱为人生首要目的,不择手段地赚钱,那么,许许多多的恶事必然顺应而生;在另一方面,若能善用钱财,又知足常乐,则许许多多的好事也会接踵而来。
接着保罗援引实际的例证去阐释那句话: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计多愁苦把自己剌透了。
有人 没有说出人名,以存忠厚。但相信提摩太和以弗所教会的信徒必然晓得所指何人。被引诱离了真道意思是因为贪财的缘故,行事为人偏离了信仰,不一定已经到达“离道反教”的地步。愁苦或译为“剧痛”;把自己剌透的意思是自惹其灾,与人无尤。这是一幅生动的图画,描绘一个人因为贪财的缘故,如何偏离了信仰,以致心灵肉体都遭受了无限的痛苦。
{\Section:TopicID=446}六3~10
在本段经文中保罗再对传异教之人的作风加以抨击,指出由于他们不服从真理,自高自大,以致对教会团体以及他们本人都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在团体方面,引起嫉妒、分争、毁谤、互不信任;在他们自己身上也使他们的心术变坏,失丧了真理,并且堕落到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保罗语带讽刺地说:“敬虔诚然大有利益,不过这利益不是他们所追求的属物质的利益,而是今生和来生的应许,并且必须常存知足感恩的心”。接着他连续引用一些流行的格言去说明,假如一个人以追求财富为人生首要的目标,必然会陷入网罗,不能自拔,终于离弃信仰,以致心灵肉体都饱受痛苦。
二 再对提摩太作私人的劝勉 六11~16
教牧书信虽然是一封半公开性的书信,除了提摩太以外也包括以弗所教会信徒,不过,基本上还是对提摩太私人的嘱咐,而且由于保罗和提摩太关系密切,因此在书信中不时出现十分密切的句子,如一2、18,称提摩太为“真儿子”,为“我儿”;四12吩咐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五23劝提摩太“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如今在结束本书前,再提醒提摩太是“属 神的人”,吩咐他要逃避恶事,追求灵性的长进,俾能完成 神所托付给他的使命,在基督耶稣显现的日子无可指责。
{\Section:TopicID=448}六11
但你这属 神的人 依原文你字摆在本句开头第一个字,表示特别强调。这个你字与上一节的“有人”,甚至与本章第三节的“有人”相对,强调提摩太的行为以及他所持守的原则,要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在道德上已经破产的人完全相反。属 神的人是指提摩太为 神服役,代表 神,奉 神的名说话。在提后三17也采用这称呼,不过并非专指提摩太而言。此处强调提摩太有此身分,因此在行事为人上应当特别谨慎小心。这种称呼与旧约里面称摩西、撒母耳、以利亚、以利沙、甚至大卫为“神人”的意思相同(参申卅三1;书十四6;撒上九6~7;王上十七18;王下四7;尼十二24)。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名人以外,在旧约里面有些不很著名的人物,甚至名不见经传的人也有被称为“神人”的(参王上十二22;耶卅五4;撒上二27;王上十三1)。保罗如今采用这名称去称呼提摩太,除了有鼓励他要像旧约的伟人一样,刚强壮胆为主作证以外,也还有安慰兼激励的意思,叫他不要因为自己年轻体弱、赋性怯懦而退缩,因为不一定像摩西、撒母耳、以利亚、以利沙和大卫那样的人才被称为“神人”,即连一些平凡人甚至名不见经传之人也可获得“神人”的身分。
保罗勉劝提摩太这位属 神之人,要逃避这些事,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这句话包括消极和积极两方面的指示:消极方面,要逃避这些事,不仅要逃避上一节所说的贪财以及因贪财而产生的各种可怕后果,也要逃避前面所说,传异教之人“专好问难,争辩言词”的行为。积极方面,则要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公义不是指被 神称义,因为提摩太已是蒙称义的人;公义在此是指行事为人正直无私,公公道道,毫不偏心。敬虔一词在前面的注释中已多次讨论过,不赘(参二2,四7~8,六6)。至于信心和爱心则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要义。保罗在林前十三章将信、望、爱联在一起,而且认为爱必永远长存。有人认为,保罗通常不会把信心和爱心与基督教其它德性联在一起讨论,因此认为这是一个证据,证明本书实非保罗所写。不过,事实上保罗在加五22论到圣灵的果子时,就把这两种德性与其它德性联在一起,相提并论(加五21的“信实”与此处的信心是同一个字)。忍耐和温柔也是作为教会牧者和使徒代表的提摩太所特别需要的。忍耐涉及对事件的处理以及与人的相交;温柔则特别指与人相交时所持的态度。保罗在林后十1说他“藉着基督的温柔”去劝勉哥林多人,在此他也勉励提摩太要追求温柔,这样才与他“属 神的人”的身分相配。
有人觉得,对保罗来说,这里所提的各项德性都是 神所赐的恩典,而不是人追求所得的成就,可见它与保罗的神学思想不合。不过,事实上,保罗也曾劝勉哥林多信徒,要追求爱(林前十四1)。可见,保罗虽然强调神的恩典,但也不忘记人的责任。因此在此勉励提摩太要在多方面追求长进是不足为奇的(参前文二10有关“善行”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334,Name=二10})。
{\Section:TopicID=449}六12
保罗继续勉励提摩太说: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吕振中把这句译为:“信仰上的美好竞斗,你要奋力斗胜,将永生把握住”。这种译法较合原文的意思。因为中文和合本常将“信仰”译为真道;同时这里译为打……仗的比方是取自竞技场中角力争胜的比方,而不是战场上争胜的比方。在本书四7保罗也曾采用运动场上的比喻去勉励提摩太在敬虔上操练自己;在提后四7也采用竞技场上的比喻去描述他为福音所作的努力(参林前九24以下;腓二16,三12~14)。不过,也有注释家觉得,“竞技”和“打仗”两个概念都包含在内。因为虽然这里采用的比喻原是竞技场上的比喻,可是对付异端的行动则不单是竞技场上的比赛那么简单,简直与战场上的生死战相似。这种解释也未尝没有道理。
值得注意的是,为真道(信仰)打那美好的仗所用的动词是现在时态的命令式,表示要继续不断地奋斗;持定永生则采用以往时态的命令式,表示永生是只一次的行动便可抓住的,意思是提摩太现在已可在某种程度上预尝永生的福乐。这种思想与保罗在其它书信中的教训并无矛盾。在罗六22以及加六8保罗说到永生是圣徒在末日所收的果子。但在别的经节中(如:罗六4;林后四10~12;西三3~4)则说到基督徒在今生也便可以获得并享受在基督里的新生命。
提摩太为甚么必须继续不断地为维护信仰而奋斗呢?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是因为他为此蒙召,即为持定永生而蒙召;第二、也因为他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已经作了那美好的见证。换句话说,由于提摩太是已经蒙召,与基督同得基业的人(参林前一9;帖后二14),又由于他曾公开承认他的信仰,因此,自然有责任为维护信仰而继续不断地奋斗。保罗说提摩太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已经作了那美好的见证。这句话有几种可能的解释:第一是指他受按立圣职时,在众长老面前认信(参四14);第二、是指他曾受逼害,在官府面前勇敢见证他的信仰(参来十三23“提摩太已经释放了”;第三、指他在受洗时公开认信。不过,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在初期教会按立圣职的仪式中有“认信”的节目;在教牧书信中也并末提到提摩太曾经坐牢受审的事;反而,在初期教会中任何人领受洗礼时都必须认信则是众所周知的事(参徒八37;罗十9)。在提后三15虽说提摩太从小就明白圣经,但并末说他在婴孩时就受了洗。而根据徒十六1~3的记载,我们可以推论说,提摩太在领受割礼前也领受了成人洗礼。领受洗礼也与蒙召得永生有直接的关联,又必须公开认信,因此我们相信,这里所说提摩太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已经作了那美好的见证,是指他受洗的事说的。
{\Section:TopicID=450}六13
从提摩太受洗时的认信,保罗联想到耶稣在彼拉多面前所作的见证,并采用类似于受洗时、主礼人对领受洗礼之人的问话,提及 神和基督耶稣的名字,对提摩太作庄严的嘱咐说:我在叫万物生活的 神面前,并在向本丢彼拉多作过那美好的见证的基督耶稣面前嘱咐你。
祈理认为,这节经文所包涵的两个词组,其实也就是初期教会的洗礼信条的基本内容。在初期教会的洗礼仪式中,主礼人会首先询问准备领受洗礼的人,他们是否相信父 神;然后再询问他们是否相信为我们受苦、受死而复活的基督耶稣。如今保罗将那两个问题的词句稍加改变,称 神为叫万物生活的 神,意思是 神不单是万有的创造主,也是在提摩太领受洗礼时把基督的生命赐给他的父 神;又称耶稣为向本丢彼拉多作过那美好见证的基督耶稣,意思是:一方面提醒提摩太在受洗时公开的认信,另一方面又说明耶稣在历史上一定的时候为我们受苦、受死。可见,这两个词组都与洗礼信条的内容有关。
不管如何,保罗的措词表明,这是一个极其严肃的嘱咐。提摩太必须细心聆听,刻意遵行。
有些学者因为希腊文的 epi 这个前置词联属格使用时可译为“在其时”或者“在面前”,因此认为这句话不是指在彼拉多的时候耶稣受难,而是指耶稣在彼拉多面前承认他是犹太人的王(可十五2;约十九33~37),并且觉得这么一来,便与前文说到提摩太在许多见证人面前认信相互应。这种解释在文法上虽然可行,下过,耶稣的“见证”与提摩太的“见证”显然不同,而且在一句话中有两次“在面前”(若持此见解则中文译法为:“……并在那在本丢彼拉多面前作美好见证的基督耶稣面前嘱咐你”)出现,也是相当怪异的事。所以还是采取在彼拉多作巡抚的时候受难的解释为好。
至于中文和合本译为:并在向本丢彼拉多……。虽与原文不完全相合(epi 联向格才译为“向”,此处是属格),但与事实相符,而且在句法上也较通顺,因此还是可以接纳的。
{\Section:TopicID=451}六14
如今保罗进而说明他那么严肃地嘱咐提摩太的内容究竟是甚么: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直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
保罗嘱咐提摩太要守这命令,但这命令究竟是指甚么呢?可能是指前面第十一和十二节的嘱咐,也可能指整卷书中的嘱咐。不过,鉴于保罗那么庄严地嘱咐,似乎并不那么简单。有人觉得,这命令是指提摩太受按立圣职时所起的誓愿。但前面已经分析过,这里多半不是讨论按立圣职的事,而是指提摩太受洗时的认信,因此我们觉得,这命令是指基督福音真理所包含的一切吩咐,也就是提摩太在接受洗礼时所起愿遵守的。
毫不玷污、无可指责 究竟是指提摩太本人呢,还是指“这命令”也颇有争论。在文法上两者均可,但指后者的成分较多,因为在毫不玷污、无可指责这两个形容词之前有“这命令”把“你”字隔开;换句话说,与毫不玷污、无可指责这两个形容词直接相联的不是“你”(提摩太),而是“这命令”,所以指“这命令”的成分较大。
那么,要使“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是甚么意思呢?前面说过,我们认为“这命令”是指福音真理所包含的一切吩咐,也就是全部的福音真理。这福音真理本身已是毫不玷污、无可指责的,但保罗在此提醒提摩太,他有责任保守这福音真理纯洁无瑕,不受异端邪说的玷污。
至于直等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一句,一方面表示,提摩太的这种责任不是一朝一夕的任务,而是继续不断地要提高警惕的;另一方面也似乎暗示,保罗认为,在提摩太尚未逝世之前,耶稣基督可能再来。显现一词是当时希腊宗教的一个术语,指神祇或作神祇代表的君王向人展示他们的权势威仪。在教牧书信中可指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事(提后一10),但多数是指基督耶稣末日再来(提后四1、8;多二13)。在保罗的其它书信中多采用另一个字(parousia)去说明耶稣的再来(林前十五23;帖前二19,三13,四15,五23;帖后二1、8~9),但有时也像这里一样采用显现(epiphaneia)一词(西三4;参约壹二28,三2)。保罗起初似乎认为,耶稣基督在他还活在世上的时候便会再来(帖前二19,三13,五23等),如今则似乎相信在提摩太有生之年,耶稣会再来。不过,保罗从未表示他确知主再来的日子,只是随时准备自己迎接主再来,也勉励信徒及同工要存这样的态度。
{\Section:TopicID=452}六15~16
保罗一方面相信主快再来,另一方面又不敢确定主再来的日子,这种态度在本小段的末两节也表明出来。他说:到了日期……要将他显现出来。意思是,到了 神自己所定的日子,耶稣基督再次向世人显现的事才会实现(参太廿四36;徒一6~7)。另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是,在这两节经文中,对 神的本性有精致的描述,并且在字里行间对当时流行的敬拜皇帝的礼仪加以驳斥和贬抑。比方:称 神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又说 神是独一不死的。这些措词都可能针对罗马皇帝自诩为“君之君,王之王”,甚至把去世的皇帝仍当作活神崇拜的行动而发的。
在这两节经文中对 神本性的描述,除了用以驳斥当时崇拜皇帝的礼仪外,也反映出犹太人强调 神是独一真神的信念。他是可称颂独有权能的。在一11对可称颂的 神之涵义已有阐释,不赘。独有权能的也是犹太人的信念;即连撒但害人的权柄也受 神的控制(参伯一12,二6;启廿3)。在旧约圣经中常称 神为万王之王(或万神之神),万主之主(申十17;诗一三六3;但二47,十一36);在新约里面则也把这称呼用在基督身上(启十七14,十九16)。至于说 神是那独一不死的,不是说除了 神以外,其它都必死亡。若然,则说基督徒有永生的盼望便是假的。这里的意思,一方面是要否定当时把已经去世的罗马皇帝当作活神崇拜的崇拜仪节;另一方面又表明惟独 神才是生命之源。此外又说 神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这句话使人想起诗一○四说, 神“披上亮光,如披外袍”的话,也使人想起 神在出卅三17~23,摩西求 神显出他的荣耀给他看时 神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的那段话。甚至约翰福音也说:“从来没有人看见 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一18,参六46)像这样的一位 神,在他自己认为适当的时候,会差遣耶稣再来,向世人显现。
这两节的描述,可说是一首含义深长的赞美诗。在结束的时候再加上一句“荣耀颂”:但愿尊贵和永远的权能都归给他,阿们。在本书一17也有一句类似的话,只是该处将“尊贵”与“荣耀”相联,在此则把尊贵和永远的权能相联。所以有此改变,可能是因为在这两节经文中强调 神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因此把尊贵与永远的权能相联更为合适。
{\Section:TopicID=453}六11~16
在本段经文中,保罗提醒提摩太是属 神的人。他已经奉召承受永生,又在领受洗礼时公开认信,忠心跟随主,奉行福音真理的一切命令。因此,他在本身的修养上,要逃避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等等恶事,又要积极追求为人公正,对主敬虔,在执行任务时常存信心、爱心、忍耐和温柔。这样才能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才能保守福音真理不受异端邪说的玷污,到主基督耶稣按照父 神所定的日期再吹向人显现时,可以无可指责,坦然无惧的向主交账。
保罗这段训勉提摩太的话是以极严肃的语气说出来的。他是“在叫万物生活的 神面前,并在向本丢彼拉多作过那美好见证的基督耶稣面前”嘱咐提摩太的。所以提摩太对保罗在这里的嘱咐不能等闲视之。末了,保罗又用一首赞美诗或者荣耀颂去说明我们所事奉的这位 神是怎么样的一位 神。这便使提摩太一方面对所领受的使命更加重视,另一方面也更有信心和勇气去执行所受托的任务。
三 对富人的忠告 六17~19
保罗一方面严厉警告那些以敬虔为得利门路之人,指出他们以赚钱为人生首要目的是十分危险的。因为贪恋钱财的结果,容易使人失去清醒的头脑,离弃信仰,陷入魔鬼所布置的网罗中(六9~10);另一方面又劝勉“那些在今世富足的人”,要善用他们所领受的财富,广行善事,帮助有需要的人,如此必能“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为将来作好准备(六17~19)。
有些学者因为在这两段经文之间插入了一段对提摩太私人的劝勉,而且在到达以荣耀颂结束的最高峰以后,又忽然降到对富裕之人的忠告上,所以认为这小段经文可能给抄写的人摆错了位置,应该放在本章十节以后才对。这种想法未尝没有道理。因为六9~10那段经文与本段经文的主题是一样的,只是一为消极的警告,一为积极的劝勉。不过,并无抄本的证据去支持这种说法;同时我们晓得,保罗惯常的作风是,一件事没有说完,便给另一思想打叉,于是转换话题,直到后来才再继续讨论前面已经开始讨论的话题。这里的情形相信也是如此,因此还是接纳它在此的位置为好。
至于说本段经文强调善行与保罗强调一切都是本乎恩,因着信的作风不合,因此认为本书非保罗所著的见解,在绪论中论及教牧书信的神学思想时,以及在二10的注释中都曾讨论过,不赘。
{\Section:TopicID=455}六17
保罗在给提摩太作一些私人的劝勉前,已经讨论到有关钱财的问题(六9~10)。如今再回到这问题上,不过两段的目的有别:在六9~10保罗是对那些“想要发财的人”提出警告;在本段经文中保罗则对已是富足的人加以勉励。
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 这里的今世二字是应该特别注意的。有钱人的财富只是今世的财富。今世这种概念在教牧书信其它地方也采用过(提后四10;多二12)。这句话使我们想起耶稣在“无知财主”的比喻中所作的警告(路十二21):一个人在今世富足,不一定便在 神面前富足。
保罗并没有说,财富本身是要不得的。他在六10说:“贪财是万恶之根”。而不是说,“钱财是万恶之根”。在此他也没有谴责有钱人,说他们不应该有钱;他只是警告他们要谨防财富所带来的试探。财富会带来甚么试探呢?保罗提出两点:第一、是自高自大;第二、是倚靠无定的钱财。一个人发了财,他的社会地位通常也跟着提高。他已跻身于上流社会群中,自然难免有自高自大的试探,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假如人们对他不够尊敬,便觉失望和烦恼,甚至怀恨于心,企图复报。然而,这正是有钱人应该谨防的。为甚么呢?第一、因为用钱买来的尊敬不是真正的尊敬;第二、因为钱财是无定的,意思是它可以随时生翼飞去(箴廿五5)。何况,正如主耶稣在“无知财主”的比喻中所警告的, 神对他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路十二20;参诗五十二7)
积极方面,保罗劝勉那些今世富足的人: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 神。这句话不单指出要倚靠谁,同时也说明为甚么要倚靠 神:因为他是厚赐百物给我们的。 神不但赐百物给我们,而且厚赐百物给我们,其目的是要我们加以享受。这样的一位 神实在比“无定的钱财”可靠得多。给我们享受这词组可能还有另一种意思,就是对那些假师傅教导人“禁戒食物”(四3)的教训加以驳斥。 神赐百物给我们,目的是要我们加以享受,因此毋需无缘无故“禁戒食物”。
{\Section:TopicID=456}六18
保罗再进一步的提示提摩太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广行善事,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意思是,他们这样行才是真正富足的,也才能获得 神的欢心,因为他就是这样慷慨的 神,“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五45)。依原文,这里没有说明行善的对象是谁。中文加一个人字,是将其涵义表现出来。这个人字也是普遍性的,并非单指基督徒,可见这与耶稣在太五43~48的教训相合。
{\Section:TopicID=457}六19
那些今世富足的人若依照上述的原则而行,不但不会有任何损失,反而会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行善的结果,不单是叫受惠人得益,而且会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为将来作好准备。这与耶稣教训门徒:“要变卖所有的赒济人,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路十二33,参路十八22;太六20)的教训遥相互应。保罗在说这话时,极可能联想到耶稣在这事上的教训。积成美好的根基一句有点特别,因为积成是指积攒财宝,但下文则说美好的根基似乎把两个寓意的说法联在一起。虽然如此,但保罗的用意还是清楚的,意思是,富足人若如此行,必有美好的果效,不单对人如此,对自己亦然。
至于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一句,是说明为自己在将来所积成的根基是甚么性质的东西,那是真正的生命,也就是保罗在本章第十二节勉励提摩太要持定的“永生”。保罗把文字略略改变,是要把它与藉财富而幻觉可以多年安享的生命相对(参路十二19),指出惟独这种生命才是真正的生命。
{\Section:TopicID=458}六17~19
在这三节经文中保罗再从积极方面讨论有关财富的问题。他在六9~10曾以消极的语气警告一些“想要发财的人”,如今则以积极的语气劝勉“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可恃财生骄,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 神,也要善用 神所赐的财富,多作有益于人的善事。他们若如此行,不但叫别人得益,自己更能得福,就是耶稣所教导的:积攒财宝在天上。
保罗这种勉励人行善的见解,骤然看来似乎与他素来强调一切都是 神的恩典的思想难以吻合,不过,正如我们在本书二10所讨论过的,经过仔细分析以后,我们发觉,其中并无矛盾之处。事实上,假如我们注意到保罗在此的教训与福音书所记耶稣有关财富的教训遥相互应,互相切合,那么我们心中的疑虑也便可以消解了。
结语:叮咛与祝福 六20~21
在结束本书前,保罗再语重心长地叮嘱提摩太要留心保守所托付给他的福音真理,谨防异端邪说的侵袭。言简意赅,情词迫切,使人觉得他不是泛指所有的异端,而是心目中有一个具体的对象。这种异端已在以弗所教会造成严重的损害,是有目共见的。极可能像其它书信一样,保罗在信末亲手写上这几句话,以表达他对以弗所教会和提摩太本人衷心的关怀。
{\Section:TopicID=460}六20
保罗再以亲切的语气说:提摩太阿,你要保守所托付你的。保罗提名嘱咐提摩太要留心保守所托付给他的。所托付……的原文只是一个字 paratheke ,是一个法律名词,指交托某人保管的贵重对象。在此不仅指本书的教训,也包括全部福音真理。这名词也表明,福音真理不是传道人自己发明的,而是 神自己的启示,是他托付给人小心保管的,因此不能加添,不能减少,也不能歪曲。
怎样保守它完整无损呢?要躲避世俗的虚谈和那敌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在提后二16保罗再次采用要躲避世俗的虚谈这句话;在提前一4所说的“荒渺无穷的话语”以及一6“虚浮的话”,并四6“世俗的言语”都是指同一件事,不过措词稍有分别而已。保罗的意思是,这些传异教者的言词是华而不实,没有真实内容的空谈,是缺乏敬虔实质但对人的好奇心有吸引力的东西,提摩太要谨慎提防。除此以外,提摩太还要躲避那敌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吕振中把这句话译为:“假称为‘知识’之对比论”;新译本则译为:“冒称是知识的那种反调”。“吕译”和“新译”虽然把原文的 gnosis 译为“知识”较合原意,但就整句而论,和合本的译法更易了解,也与原意切合。反而将 antitheseis 译为“对比论”或“反调”,不能使人一目了然。因此还是保留和合本的译法为是。保罗的意思是,那些传异教的人自夸有高人一等的“知识”,或者过人的学问,可是这实在是假的。换句话说,表面看来非常深奥,令人神往,其实是“冒牌货”,是似是而非的学问,而且是与福音真理为敌的,相反的。
由于此处采用内 gnosis 这字,使人想起第二世纪流行的诺斯底异端;又由于第二世纪中叶抛弃旧约的马吉安曾经写过一本书名 Antitheses ,因此有人觉得这两个字都表明本书是第二世纪中叶的作品,可见并非保罗所著。对这问题,在“绪论”中已经讨论过,不赘。我们只须简单地说,这些假师傅的教训虽然与日后所充分发展的诺斯底派异端有点关联,但并非第二世纪中叶充分发展的诺斯底派异端,而是把犹太教的律法主义思想与希腊哲学思想混合而成的教训。再者,鉴于马吉安是激烈反对犹太教的人,这里的教训与他无关。
{\Section:TopicID=461}六21
保罗说:已经有人自称有这学问,就偏离了真道。跟前文一样,保罗没有指名道姓说出究竟是谁,只说有人。但提摩太和以弗所教会信徒都必然晓得是指谁说的。真道原文是“信仰”,指全部福音真理,因此译为真道也未尝不可。由于已有实际偏离了真道的例子,因此保罗在此的叮嘱更显得有其必要。
最后,保罗以一句简单的祝福语结束:愿恩惠常与你们同在。值得注意的是,这里采用复数的你们,不是单数的“你”。这便表明,保罗心目中不仅以提摩太为对象,也包括以弗所教会全体信徒在内。在其它两卷教牧书信中也有类似的格式(参提后四22;多三15),而歌罗西书的祝福语则与此处完全相同(西四18)。
有人因为这里采用复数的你们而推论本书非保罗所写,认为是冒名作者不小心“露出了尾巴”。这种推论极难令人信服,因为如果本书真是冒名之作,那么他必然会采用保罗其它书信中比较常用的句法:“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常与你们众人同在”,而不会采用这种只在歌罗西书中采用的句法;他也不会这么不小心,在每一卷教牧书信中都显出漏洞,给人把柄。所以我们还是坚持我们一贯的看法,认教牧书信确是保罗的作品。他在此处采用复数的你们有他正当的理由,即不仅以提摩太为对象,也包括以弗所教会全体信徒在内,并在信末给他们祝福。
{\Section:TopicID=462}六20~21
这是保罗在结束这封信以前给提摩太最后的叮嘱和祝福。跟本书开头所提示的一样,他以保守纯正的福音真理为念,要提摩太在这事上不负所托,谨防异端的侵害。事实上,当时在以弗所教会中已有人受这异端的诱惑,偏离了信仰,因此保罗心中更加迫切。在此简短的结束语中深深流露保罗对福音真理关切之情。他不仅自己“不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也勉励他亲爱的同工和在灵里所生的“儿子”提摩太,要留心保守所托付给他的,靠着主基督耶稣的恩典,至死忠心。── 周天和《教牧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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