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完全的榜样──以基督的心为心
(经文:腓二5-11)
保罗在腓立书第二章1-4节,劝勉弟兄姊妹要同心合意地事奉主,而同心合意的重要条件是存心谦卑,在这里他引用主耶稣自我谦卑的例子来解释这个真理。圣经中许多重要真理都是以举例的形式来表达。例如:罗马书第五章讲到因信称义时,亦论及亚当“原罪”的问题,同样,这里提到主耶稣谦卑榜样时,也解释了道成肉身(约1-14)的真理。虽然如此,本章5-11节的中心思想,主要是表达以主耶稣的谦卑作为效法的榜样。但主谦卑的目的却是为了把人类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完成救赎人类的使命。同样,今天我们存心谦卑的目的也应该是要藉着我们的生命表现把人带到神面前来,而不是要得别人的称赞。
因此,(腓二6-7)就是解释主耶稣如何谦卑自己来完成救赎的工作,其中包含非常重要的神学思想。基本上,主道成肉身显明了两方面的真理:一是放下或牺牲了一些东西,二是加上或取了一些东西。
{\Section:TopicID=110}(一)反例虚己
“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6节)这里的“本有”在原文应作“本是”,即“祂本是神的形像”。“本有”的东西是身外的,不是本身的一部份,即使失去了也影响不到不了其本性,但主耶稣却“本是”神的形像。
“神的形像”在这里不是指一般的照片,塑像等一些与我们相似的东西,因为“形像”这个字在其它经文中,是常见的。
但全部都用作形容外表的形像,全本圣经只有这里的用法最特别,这里的“形像”是指本性,即神的本性,而不是神的样子。在神学上,我们或称为神的属性,例如:神是个灵、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我们就是用这些特性来形容神。因为这是神不可缺少的本性或形像,不是人的眼睛可以察看或衡量的。“祂本有神的形像”的原意是指主耶稣具有神的本性──祂就是神,本性若损失就不再是神了。所以,主耶稣本是神的形像,也永远是神的形像,因祂是完全的神,具有完全的形像,而非部份,祂更没有放下自己的任何本性或神性。
“反倒虚己”(7节)的意思就是“倒空自己”,主倒空了些甚么呢?有人说,主道成肉身后,祂把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等神性倒空了,于是他在世上受到限制。主耶稣若是真的倒空了部份神性,那么祂再也不是神,怎能称为我们的救主呢?祂有资格完成救赎,就是因为祂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这是绝对不可妥协的真理。“虚己”这个字在新约中只有保罗采用过五次,其用法(罗四14;林前一17;林后九3,15;腓二7)全是指某些东西失掉了功效,而不是指倒空某些具体的东西,换句话说,主耶稣不是倒空自己,乃是谦卑自己,祂怎么谦卑自己呢?祂“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6节以下),而“与神同等”在文法上是副词,用作形容祂存在的方式。主耶稣本是神的形像,具有神的荣耀、权柄和地位,并受天使的敬拜;但道成肉身后,祂就不在荣耀中表现自己,祂改变的是存在的方式,而非祂的本性。这就好像中国古时的皇帝微服出巡一样;虽然祂脱下朝服,穿上民装,但却丝毫没有改变他原有的身份。同样,主耶稣暂时放弃天上的存在方式,甘心乐意地放下自己应当享受的权柄,不在荣耀中表现自己;这就是不“强夺”的意思,也是道成肉身的目的。
深愿今天我们也能效法主耶稣的榜样,为了福音的缘故,把应当享受、拥有的权利放弃。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喜欢抓紧自己的权利,今天社会上一些只顾自己利益的请愿、罢工等风气也渐渐影响着教会及福音机构;希望我们真能以基督的心为心,以祂作我们的榜样,甘心放下自己应得的权利。马太福音第四章记载主耶稣经过四十昼夜的禁食;撒但前来试探祂,要祂用自己的方法去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因为这是人应当有的享受和权利。但主的回答:“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意思是指既然神的旨意叫祂那时不吃;祂就甘心放弃自己的权利,为要完成道成肉身拯救人类的目的。
今日,我们愿意为主牺牲些甚么呢?现代社会物质丰裕,我们不需要作任何牺牲,就能完成一些表面的责任。例如不用为了奉献而缺衣忍饿;有人以为通宵祈祷或放弃精彩电视节目来听道就是为主牺牲,其实我们还不明白甚么叫做牺牲:有位兄姊为了到落后的地方传福音而甘愿放弃外国的护照,过着与当地人完全相同的生活;结果在短短两年时间内成立了三个小家庭教会。这种为福音的缘故而付上代价,才算是真正的牺牲。但这种放弃物质的享受却远不及主的牺牲,因祂不仅放弃荣耀的地位,而且还过者不被尊重的生活。你为主放弃了些甚么呢?
{\Section:TopicID=111}(二)取了奴仆的形像
主耶稣不但“反倒虚己”放弃了神荣耀的存在方式,而且还“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7节)祂为了完成救赎工作,在神性上又加上人性,加上人性一切的限制,把不必要的担子加在自己身上,荣耀的神成为软弱的人;这就好比一个年青力壮的大汉病倒了,吃喝样样要别人照料,其心情可想象是多么的难受。主耶稣为了拯救人类而道成肉身,降生在卑微的马槽;事事要人服侍,样样受限制。然而祂却甘心忍受这些痛苦。我们甘心为主背负十字架吗?“十字架”不单是指一些考验或苦难,便是指甘为福音而受苦,甚至牺牲自己。初期教会教父坡利甲,就是为了坚持信仰而不向该撒像下拜;结果被罗马政府绑在树上活活烧死。他说:“八十多年来,我的主从来没有背弃我,我现在又怎能为保存生命而否认主呢!”宣教历史上还有许许多多为主、为福音的缘故而甘愿受苦和牺牲的见证。我们是否愿意效法主完全谦卑的榜样,以基督的心为心?虽然我们不能像主那样放弃神的荣耀而道成肉身;但我们应有主的心志──为了完成神的旨意,为了成为神合用的器皿;甘愿牺牲自己应有的权利,负起艰苦的担子,完成神所交托的使命!── 鲍会园《生命与生活──腓立比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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