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第三章
Ⅶ 警告与鼓励(三1~21)
{\Section:TopicID=138}A 警告与声明(三1~3)
1. 最后(to loipon),我的弟兄们,这个词组似乎应该带出书信的结尾,但却非如此。使徒插入了一段冗长的讨论,到四章8节才又提出要下结论的允诺。话说回来,to loipon 也可以译为“好吧,那么”(霍桑)、“此外”,或“进一步说,那么”(莫德),而不必为“总结而言”(GNB, JB)或“再见”(NEB)。在主里喜乐的呼吁,是本书信的特色,在四章4节又重复出现。在主里或是指“因为你们是属主的”,或“因为祂作成的事”;也有可能这整个词组等于用基督徒的话说旧约的欢呼:哈利路亚,“赞美上主”,我们在诗篇中常常读到。摩法特的翻译,将在主里喜乐的劝勉用来解释那同样的事,因为保罗没有对“同样的事”下定义。事实是:既然使徒写到这些事,它们显然不是从前对教会的口头训令170。我们也应当注意,为了读者的安全,保罗不会犹疑(这是于我并不为难真正的意思171。“把这话再写”这句难明的话,有以下几种解释。
a. 摩法特译为:“我在信中再重复‘喜乐’一词”,这个翻译很大胆,把此词组和要喜乐的劝勉相连。它也可找到一些支持。麦卡尔反对此看法,他说:“本书信固然处处可闻喜乐之声,但一直到三章1节上,才直接吩咐他们要喜乐”,但他忽略了二章18节;二章18节经文有可能包括这项要求,而三章1节上乃是重提这要求。惟一可用来反对的理由,是如赖富特所言:“这个吩咐与腓立比人的安全(和合本:妥当)没有直接的关系”(布鲁斯也如此认为)。不过,他们在试炼中倘若陷入沮丧、消沉,或许在保罗看来也十分危险。NIV 采用这个观点,并加了再度一词,希腊经文并没有这个字。
b. 赖富特认为,同样的事是指防范教会内分争的警告,这也有可能。四章1节以下又重提这项警告(赖富特认为,它与三章1节的吩咐是衔接的,而整个第三章则是思想的出轨,因使徒的思潮被岔开)。
c. 麦卡尔和贝尔认为,1a ~9节是出自另一封保罗的信,不是写给腓立比人的,因此我们无法得知同样的事是什么意思。见导论Ⅲ 一 “插入说”{\LinkToBook:TopicID=114,Name= 一、插入說}。
d. 此刻也许保罗正往前瞻,想到以下防范福音仇敌的警告(2节及下)。这是下文极佳的前言。对于警告腓立比人注意假教师一事,保罗毫不迟疑,视为紧要。可能他从前曾带话过去,提出警告,这些信现在已经遗失;而他又旧事重提。这种重复的警告,对他们有益,是你们的保障。这是肯耐迪、斯科特、本挪特,和葛蒂的看法。也许使徒得到消息,某种危险正接近腓立比教会,于是他便开始了本章的长篇大论。参阅导论Ⅲ 二、“打断说”{\LinkToBook:TopicID=115,Name= 二、打斷說}。
2. 本书信的话锋在此猛然一转,出人意料。参阅导论Ⅲ 一 “插入说”{\LinkToBook:TopicID=114,Name= 一、插入說}及二 “打断说”{\LinkToBook:TopicID=115,Name= 二、打斷說},原书37~40页。三重警语的用词强烈而激动,动词用命令式加以重复,blepete,“要注意”、“要提高警觉”,显示出这个严肃警告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这个字不像中性的“要思考”一般。辛格假定这里指几组不同的人,但这看法颇不可能。保罗心中只有一个与他作对的团体,他用三种方式来形容它:犬类……作恶的……妄自行割的。
这些人究竟是谁?只有两种可能:犹太人,或犹太基督徒。这两种人一直是使徒身上的刺。哥林多后书十一章13节讲反对者“行事诡诈”,与这里所指的,是同一批人。此处用讽刺的口吻,说割礼是“刀割”(NIV:切割自体者),由此可见,这里不是指犹太人。而哥林多后书并没有反对割礼的辩论,也值得注意;在那里,保罗的仇敌是祖籍犹太的巡回传道人(林后十一22),他们外表极富吸引力,成为保罗卑微形像的挑战。保罗对于犹太人按照犹太教规行事,一向相当尊重(罗二25,三1~2,十五8;西四11;参:腓三5),但让他愤怒的是,有人坚持外邦基督徒需要接受这种仪式,才能成为“完整的基督徒”,这是犹太派的要求(徒十五1)。他以尖锐的话向加拉太人说明(五2及下),要反对这种错误的割礼教义和观念。
这批教师的活动,很可能随时会伤害腓立比教会;对他们的指控,用词非常猛烈。犹太人认为,犬类是“最卑贱、狂妄、讨厌”的动物172,是不洁的(太十五26;启二十二15)。保守的犹太人用这个充满轻视的别号,来称与以色列为敌的外邦人,他们也是神的仇敌(以诺书八十九42)。在本节中则相反,神的仇敌成为这些犹太基督徒的使者,因为他们所传的福音不正确(林后十一3~4、13~15),所以为神所弃绝(林后十一15b;参《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九5,引用太七6;伊格那丢,《致以弗所人书》七1,形容传异端的教师为“疯狗”)。不过,保罗心中所想的,或许不是这些假教师的羞辱,或傲慢的态度──如狄比留的看法──而是他们像狗一样叫个不停(诗五十九6、14),并且像狗一般紧追着他的脚踪,要“打扰”他的工作。
作恶的人,与哥林多后书十一章13节的形容相互呼应。在这两段话中,如果将重音放在“作事的人”,ergatai,便形成讽刺语,暗示他们反复强调要“作事”才能保证得救。这种“信赖肉体”(4节),即是相信藉宗教与道德行为,可以累积功德;加拉太书与罗马书皆对此说大举挞伐,不过理由稍有不同。
那些妄自行割的,是指行割礼;不过保罗并没有用正式的名称 peritome,却用双关语嘲讽它为乱割,katatome,即切割身体,有如利未记二十一章5节所禁止的异教习俗〔参:王上十八28,以及区伯利(Cybele;译注:弗吕家女神)的信徒狂野的礼仪,记于路其安努(Lucians;译注:约115~190,希腊讽刺诗人)的驴和亚普类乌(Apuleius;译注:二世纪罗马作家兼哲学家)的金驴等书中〕173。加拉太书五章12节也用类似的话讽刺犹太派人士,那里的 apokoptein,“切掉”,是指他们专门注意割礼的外表行动,这字也有“去势”的嘲讽含义。
3. 割礼的正式名称,peritome,保留给基督徒;从罗马书二章25~29节和歌罗西书二章11节看来,这名称必是指教会为神立约的子民,承受祂向古代以色列所作的一切应许(罗九24~26;彼前二9~10)。割礼,一词要按上下文来了解其意。这里,正如狄比留所说:“其思想不是身体上的记号,而是教会深知自己为神的新子民”。这个字原本指犹太人,“按肉体说”的以色列,参阅加拉太书二章7~9节、12节。然而,由信主的犹太人和外邦人组成的基督徒教会,是新以色列人,“神的以色列”(加六16),因此可以被称为受割礼的,因为这名词现在具备新的、内在的、属灵的内涵(罗二28~29清楚说明此点)。它的价值直接由它的新意义而来;否则它就毫无意义(加五6,六15),如果单照字面而行,缺乏真信心,只会带来灭亡(加五2~4)。将犹太教的仪式加在外邦基督徒身上,理由之一是犹太基督徒宣称:藉仪式可以称义,而保罗反对这一点;理由之二是因为他们一直在教会中区分犹太人与外邦人,保罗则否定这一点(加三26~29;西三11)。
在旧约、昆兰古卷(利二十六41;申十16;耶四4;1QS 五5、26;参《巴拿巴书》 9)、和斐罗(Philo)的书中,都曾表明:以肉身的仪式作为蒙拣选国度成员的标记,是不够的。真正的割礼是灵性的工作,对基督徒而言,洗礼这记号已将其表达出来了(西二11~13)。没有一件事比它更清楚,可以表明:旧约的仪式已为新约对内心归向神的坚持所取代;同时,礼仪的价值仍然保存,而被赋予更深的意义,不再只是外在的行动而已(如割礼)。
这里列出三项基督徒的地位和特权,与犹太派的形式主义正相反。以神的灵敬拜,这句话清楚陈明基督徒敬拜的属灵特色,符合主的教导(约四24)。无论外在采用或不用某些形式、典礼,敬拜不可或缺的主要特性乃是“在灵里、在真理中”;而“忧伤痛悔的心”(诗五十一17)也同样重要;注意力不能从这里移开。惟有圣灵能激发人如此敬拜;每一次我们聚集,来从事这项至高无上的事──敬拜主我们的神──都当以祷告的心承认这点,并提醒自己,要完全倚赖祂174。
“神的以色列”另一项特色为:其成员在基督耶稣里夸耀。kauchomenoi,最好译为“欢欣雀跃”(如一26,二16;参:罗五2;林前一31;林后十17)。这个动词显然是保罗最爱用的字之一,在此难以列举所有的出处。他的书信中共享了三十五次,新约其它地方只出现两次。这个字主要形容两种极端的宗教态度:或是骄傲自信(如:加六13),或是谦卑降服于神藉耶稣之十架所启示的救恩(如:加六14)。这个字的根源可回溯自耶利米书九章23、24节(参:林前一31)。
信徒在救主里的欢欣,是出于祂已完成的工作。我们的“夸口”不是因自己──己的本性是罪──而是因另一位,惟独祂的膀臂能带来拯救,我们应当完全信赖祂,放弃一切自信。这种态度能挫败骄傲,尤其使我们不能靠宗教美德与成就自夸;而让我们高举神全权的恩典,和我们不配得的无价礼物。
靠着肉体,只是另一种表达法,指宗教人士内在的倾向,要靠自我的努力来到神面前,赢取祂的称许和接纳;保罗提到这点,只是要人警惕,并予拒绝。敌对人士则倚仗宗教仪式,靠自己来博得神的赐福。这里的肉体或许和行割礼有关(参:加六12~13;弗二11、15);它也可能与“在灵里”相对,如罗马书二章28、29节(参三19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43,Name= D 要拒絕假教師(三18~19)})。无论如何,这种错误的信赖,与基督和其工作完全对立。加尔文指出,一个人若将信赖置于基督之外的事,就是靠着肉体;这就与福音相反,对灵魂有害。所以,我们必须拒绝这种信赖175。
170 V. P. Furnish, NTS, 10, 1963, 80~83。
171 Dibelius 认为希腊文 ouk okneron, RSV, 'not irksome' (不厌倦)与一种体裁公式 ouk okno, “我不退缩”,相等,即回头指前面二28~29对喜乐的呼吁。
172 参 Strack-Billerbeck, i, 722~725页。
173 参 T. R. Glover 在 The Conflict of Religions in the Early Roman Empire ( Methuen, 1910 ), 20、21页的形容。
174 有关“圣灵在我们的崇拜中”之讨论,见 R. P. Martin, The Worship of God, Some Theological, Pastoral and Practical Reflections (Paternoster / Eerdmans, 1982),第十章。
175 有关保罗对“肉体”的教导,见 Martin, Reconciliation, 59~61页。
B 自传(三4~14)
{\Section:TopicID=140}i) 他的犹太传承(三4~6)
以上教会立场与犹太主义(犹太基督徒教师自然包括在内)鲜明对立的宣言,铺了一条路,特别引介出那位曾一度“靠着肉体”之人,他随之将自己的生平与经验详加解说。保罗卷起幕帘,让腓立比人看清他过去的宗教经验,以致他们能了解,为何他会如此直率地警告他们。
到第6节为止,他从以前的专业角度来介绍他的履历。转折点是第7节的检讨。在研读4~6节这一段时,必须牢记这种角度;诚如伯纳德所言,它乃是“流传至今的古典文字中,最惊人的自白之一”。使徒似乎呕心沥血地要澄清他的立场;理由乃是:仇敌辩称,他的教导还需要补充,加上某些礼仪,尤其是割礼。他以整全的军备否定他们错误的教义,即:复述他自己在律法以下的经验、他如何归向基督、并评析他信主的结果──失了什么、得了什么。
4. 任何一个人,是面向假想的辩论者,向他挑战,要他藉比较来定输赢。他难道比保罗有资格评判这件事?他在专业上能比保罗更杰出吗?无论这个人举出那一种特长,保罗都可反驳:我有更多。他的这番话,又是把自己“当作愚妄的”(林后十一16及下,十二11),刻意回到昔日,从尚未信主的眼光来看。不过,为了让自己有权发言,让腓立比人能回答他仇敌的讽刺,他必须把自己的资格列出来。因着护教的需要,他不得不证明自己是“真正的犹太人”(本挪特);哥林多后书十一章21节及下与此类似。他的说明如下。
5. 接下来列举了一连串资格,证实他的确为血缘正统的真犹太人。他具备的优势共有七项,分成两类;本革尔风趣地说,保罗彷佛扳着手指,一项一项地简洁数出。这张清单上,有四项是与生俱来的资产,另外三项则是他个人的抉择与信念。
第八天受割礼,直译为“至于割礼,八天大”,证明他的双亲“遵守律法的规定”(利十二3),以及他真正为“纯犹太人”。他不是归信的外族人,长大后才受割礼,而他的仇敌中有人可能如此,他们或许是成人后才皈依犹太基督教;他也不是以实玛利人,这族人年满十三岁才能受割礼(创十七25;参:约瑟夫,Antiquities, 1.12, 2)。最值得夸耀的事放在前头:他一生下来便是血统纯正的犹太人,并在先祖信仰的熏陶下成长。因此他讲话有权威,无人可挑战;那些可能快到腓立比教会的仇敌,主要的教条便是割礼的需要,他们在他面前无话可说。保罗把割礼放在他履历表的头一条,来抗衡这种错误的观念,证明他对此仪式真正合义的解说,是有耳皆需听的。
谈过正确奉行犹太国标帜之后,保罗接着提出他有利的地位,即隶属以色列族。这里的以色列为此一蒙拣选之族立约的名字,保罗以身列其中为傲(参:林后十一22;罗十一1),他是“血统纯正的犹太人”(葛尼卡)。
在神拣选之子民的国中,他声称属于特定的一族,便雅悯支派。这一支派虽然小(“小便雅悯”,诗六十八27),却受人崇敬,它高超的地位有几项理由。因位于南方,它可能抵挡了异教由北方的入侵(葛尼卡的看法)。圣城与圣殿都在它的疆界内,令它独具殊荣。在王国分裂时,它效忠大卫家;而早先在战场中,它也被器重(士五14;何五8)。还有一点,即以色列的第一个王出自这一家族(撒上九1~2、21,十1、20~25),而使徒原先的希伯来名字与这位王相同,这使他对自己的本族更感骄傲(贝尔的看法)。
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意思正如摩法特的翻译:“希伯来人的儿子,父母皆是希伯来人”,由此可见,他从小所受的教养是用本族的母语。能说古代传下的语言(希伯来文和亚兰文),表明效忠古文化,令人特别注意;使徒行传二十二章2节,保罗用亚兰文向群众说话,便可为证。耶柔米记载了一段传闻,说保罗家是在罗马人蹂躏巴勒斯坦时,从加利利的一个小城逃到基利家的大数(徒二十一39,二十二3)。倘若这项传说可靠的话,对他种族的纯粹就是进一步的证实;但耶柔米的传说有可能是根据这里的经文而衍生的。
使徒下面谈到三项优势,是他足以自夸的成就。在效忠律法──即犹太人非常宝贵的神圣妥拉──方面,他乃是教中最严谨一派的成员(徒二十六5),即法利赛人(加一14)176。
6. 他作法利赛人的热心,按照他的自白,反映在对拿撒勒党(就是早期的基督徒)的仇恨上;他积极逼迫他们,从耶路撒冷直到大马色(参:徒二十二3及下,二十六10及下;林前十五9;加一13;提前一13)。保罗似乎永远不能忘记他逼迫人的事,那是因他对神的热心方向错误(徒二十二3;参:罗十2),也是因他在这里所提偏颇的人生目标。这个回忆不断在他脑海中浮现,以致他用动词的现在分词,diokon,正在逼迫,彷佛在他写作时,这个行动就在他眼前。但是他也知道,神已施怜悯,饶恕他、拯救他(提前一12~13),并将最凶狠的逼迫者变成最忠诚的使徒,从前逼迫教会的(徒九4~5),现在成为其最无畏的宣教士。这里用“教会”,显示这个词汇不单指各个地方性基督徒团体,更指神的教会(有些抄本有“神的”一词),整个基督的身体,按舒密德的话,这种“全体”感,“在每一个信徒团体中──不论多么小,都能整合地呈现出来。177”
从律法的义来衡量,在他自己看来,他是无可指摘的,amemptos(参二15同一个字)。明白他用什么标准来评估过去的生活,是很重要的。这里用慎选的字形容这标准:“在律法之下的义”(RSV),惟有在遵守律法方面,他的行为才有无可指摘的记录178。从罗马书第七章和加拉太书第二章,我们知道身为基督徒的保罗,绝不会认为自己过去的一生毫无错失。这里他没有说到内在的冲突,就是活在律法下会有的感受,因为此处的角度不同。这一节只是全部故事的一部分,真正全面的图画,要由使徒在别处的话语来补充、修正179。
有文件证明,某些拉比认为,只要严守律法,巨细靡遗、精准力行,便可达到无可指摘的地步。保罗在此自称,他已经达到这种标准了。
{\Section:TopicID=141}ii) 过去的弃绝、现在的目标、未来的盼望(三7~14)
7. 按照本章的次序,现在到了使徒清楚告白的时候。他信主之后,对自己的灵性生活整个重新评估。头一句话便是强烈的断言:而从前对我有益的,我现在当作有损的,是因基督的缘故,最后几个字说明了此一戏剧化转变的动机和理由。因为基督对他意义重大无比,所以保罗愿意将从前的一切优势──即第五、六节所描写的──弃掉,好像将它们都一笔勾消,注为损失。而丢弃这些,不再与它们发生关连,他还不以为满足;正如巴特所见,他乃是惊恐地拒绝它们,视他们为债务。
益与损的对比,是拉比常用的180,马太福音十六章26节、马可福音八章36节耶稣的教训,也以此为背景。主耶稣的话与犹太传统的教训类似,而当使徒回顾自己的一生,这个比方顿现眼前,似乎就应验在他身上。
我现在认为,在希腊文为完成式,表示一个过去的动作,现在依然有效。这是指他信主的决定,从人的角度来说;这也提醒我们,保罗生命的改变并不是渐进的、不自觉的,而是戏剧化的,但却有长久的影响。这个强烈的动词 hegemai,曾用于二章6节,见证他的决定是出于自觉,是他亲自作的,是对神的恩典和基督呼召的回应。这一节无疑在回顾他于大马色路上遇见主的经历(徒九6)181。
8. 使徒的思想此刻又往前推进,由原文的强烈虚词可以看出:alla men oun ge kai,译为不但如此。这个有力的引介语,表示以下为重要的宣告。现在,保罗的思想更加开展,不仅包括前几节所列的优势,而且将万事含括在内,就是一切被“宗教”人士视为功德,可以讨神喜悦的事。我们再想不出任何一句话,能比这句话更彻底,让藉功劳、特权来到神面前的“宗教”无立足之地。倘若有人向往藉某件事夸口,或认为自己有某种德性,却看不见他(或她)只能靠神的恩典而活,那些支撑他有这种想法的,都被算为损失、垃圾。
使徒的告白用词刚烈,角度宽阔,所以韩索曼认为,保罗在此所想的,并非多年前信主时的决定,而是每时每刻不断的抉择,抗拒倚靠基督以外之事的试探。因此动词时态从过去式转为现在式。他的选择面很广,身为犹太人(5~7节)和基督徒(8节),他本可以靠各项特权自夸,但在得到那无上的至宝之后,其它一切都不值一提。这至宝是用“认识”一词表达(参10节),此处的形容不容读者对其独特性有丝毫怀疑。认识我主耶稣基督,不仅超越犹太教与“宗教”,甚至到一个地步,是与它们有天渊之别的。
这一节用名词“知识”,gnosis,这是保罗在信主的时刻得到的光照,是神赐给他的礼物;这名词相当于希伯来文 daath,来自动词 yada,“知道”。它的用法之例,如:神因拣选和恩典、对祂子民的认识(摩三2,对全国;出三十三12、17与耶一5,对个人;参:提后二19),以及神子民在爱与顺服中对祂的认识(参:耶三十一34;何六3,八2)。保罗的用语“认识基督”流露亲密之情(我主),散发出二者有直接关系的温暖;因此可以视为“与基督相交”的意思,保罗在信主当天,就被引介进入这种关系(参:林后四6)。与永活的基督如此交往,就是以信心在道德与灵性上与祂联合;使徒在别处则用一名言:“在基督里”,来表达(参:林后五17,十二2)。
保罗能够与基督耶稣关系如此亲密,并非没有付出代价。在响应主的启示时,他将一切“得着”都丢弃,并放下一切骄傲:为祂的缘故,我失去一切,这字原文为 ezemiothen,和前一节与本节的 zemia,损失,有关。此处用过去式,回顾该项交易完成的场合;当他于大马色路上将自己献给基督时,无疑同时作了这样的弃绝。
保罗第三次用同一个动词,当作,来宣告他已下定决心,结束从前的生活;一切都成为过去(参:加六14);他从前以为可取悦于神的事情,现在都要重新评估。他的眼睛已蒙光照(弗一18),心灵已被神的灵更新(林前二11~15;弗四23),如今再来衡量,这些事情都已不值一提,且用很粗鄙的话来弃绝它,垃圾 AV/KJV 译为“粪便”。也许 KJV 的翻译太过分了。skybala 可以只是指“残屑”(RSV)或“废料”(GNB 美国版)。这个字可以指两种东西,或是人体的排泄物,或是不要的食物,将丢在垃圾堆上。有人将后者与第二节的“犬类”相连,未免想象力过高;不过穆尔顿和米利根认为,skybalon 是出自 es kynas balein,“丢给狗”。类似“堆肥”之词,可以让现代读者体会这个字的可厌、可辱;这种表达足以呈现使徒完全撇弃了他未信主之前的一切。所有“靠肉体”的想法、作法,都被轻视、抛开,看作肮脏的堆肥,避之惟恐不及(参:赛六十四6;亚三3~5)。对一切不在基督里、不靠祂救赎之功的宗教仪式,神的评价正是如此(霍桑)。
保罗重估的目标,乃是个人最大的得着为何。他失去了一切,为要得着──基督。此处,以致我可以得着(kerdeso),与第七节的“益处”(kerdos),成为对语,而“损失”与已经失去亦是一对。保罗得着基督,究竟是什么意思?答案可能为:指信徒可以运用基督的一切丰富;或指保罗的根基完全立在基督上。他要基督作满足他一切需要的救主,成为他公义的缘由,以致到了审判之日,他能有生命的产业(参一11),即基督的公义,这乃是在基督里面的(参一21,对使徒而言,“死了”就是 kerdos)。基督的本身与工作合而为一,不可分割。得着祂,就是以祂为我们胜过一切的功德;按墨兰顿(Melanchthon;译注:1497~1560,德国学者,路德密友)的名言:借着信靠顺服,亲密地认识祂,就是认识祂救恩的福祉。
这些含义深远的字汇,无论意义为何,乃是为每一个称为基督徒的人说的。保罗在此并非指某一种人,或所谓的“神秘派”(狄比留),或殉道者(罗梅尔)。所有人都需要弃绝骄傲,单单以基督作救恩的来源。
9. 使徒的思想移向未来审判之日,他渴望那时他得以在祂里面。与加拉太书二章17节相较,赖富特指出,这个动词带有吃惊的意味。这个词组准确的含义,正如伯纳德所说:“在基督里不是别的,乃是有从神而来的义”。在神的审判台前,拥有这种义才能免罪。因此保罗明说,第一,这种义与自己的义正一百八十度相反,亦即,它不是人靠遵行律法可以得着的。第二,他强调,它是神在基督里的礼物,赐给每个信徒。从神而来的义,这形容语可溯自以赛亚书五十四章17节〔参巴录书(旧约旁经)五2、9〕:“穿上从神而来之义的袍子……连同从祂而来的怜悯与公义”(RSV 所译)。祂是得救之义的创始者,能将这义传给罪人。第三,传递神之义(或神的拯救能力,为祂的子民发出,如:赛四十六13,五十一5)的媒介,是信心。透过信心(dia pisteos),在基督里,并且按照信心(epi te pistei),即,根据人对福音信息的响应。神首先主动在基督里预备得救的义;人的信心,乃是存感恩的态度承认神的预备,并且接受它182。
10. 译为我想认识基督之句子的文法结构,有好几种不同的解释。它或许表明目的:“使我可以认识祂”,和第八节“为了我可以得着基督”类似;它也可能指结果:“因此我可以认识祂”;也有可能这是前面曾提过之思想的延伸(将不定词,tou gnonai,视为具解释作用),意思是:靠信心而得之神的义,使信徒能认识基督,及祂救恩的福祉183。
这种认识基督,表达出基督徒与他的主之间藉信心而联合。底下的话再作进一步的解释:并且,有“亦即”、“就是”之意。祂复活的能力,是基督的能力,dynamis,在胜过死亡时释放出来,现在正在信徒的生命中工作,将他从死在罪中的情况救活,使他进入在基督里的新生命(参:罗六4及下;弗一19及下,二5)。有分于(koinonia)祂的受苦,这句话刻划出,使徒的遭遇和主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有密切的关系;神呼召他作基督的代表,在使徒的生涯中亲尝苦难,甚至可说,他的受苦乃是“基督的死”在他身上发动(林后四10;参:罗八36)。这几节不可能还有别的含义;它们将保罗为基督受苦的意义,作了最生动、最深刻的诠释。请参阅 koinonia 的说明,导论Ⅴ “书信的特色” 1. 段{\LinkToBook:TopicID=117,Name= Ⅴ 書信的特色},原书47~50页。
效法基督的死,最佳的说明是参照罗马书八章29节和腓立比书三章21节。它包括罗马书六章的教导和经验,那里以基督的死和复活,作为祂子民同样经历的代表。祂为罪而死,并且向罪死,因此我们在祂里面也同样向老我的权势死,向新的生命活。祂死在加略山时,我们也随祂而死;不过这件事的实现,需要罗马书六章11节的劝勉,那句话等于是说:“要效法祂的死”。不过,死乃是生的门坎。保罗向自己死,以致能向神活(加二20)。他的自我、过去是以法利赛人为代表(参4~6节),现在已被推翻──自我被钉于十架(加五24,六14)──让基督能在他身上作王,显明祂为至高的主184。
11. 然而,保罗继续说明,恩典工作的完成,还要等待从死里复活。在今世,基督徒已与基督同复活,活在祂得胜生命的能力中;但信徒仍渴望未来的成全,那时内在的冲突(加五16及下)将会平息,复活之后将是全然蒙福的光景。这是基督徒生命“尚未”实现的部分(葛蒂)。此处的词组直译为“从死尸中复活”,exanastasin(新约只出现这一次)ten ek nekron。请参照路加福音二十章35节类似的词组。两处经文都是指义人的复活。提到这句话的原因,可能是因有某种异端出现,如在哥林多,他们教导说,信徒惟一的复活盼望,已经在得着新生命时便实现了(林前十五12;参:提后二18,及坡旅甲致腓立比人书七1)185。
使徒极其渴望完全像他的主(三21)。他对自己的复活毫无怀疑。本句的条件语,如此,总可以(ei pos,意指下一句所要达成的目标,不是主体可以完全掌控的;布鲁斯的解释)反映出他对未来将发生的事没有把握,在一章22、23节已经说明过;即,这里是指他的审判事件,其结果在他写信时仍难逆料。他乐意面对死亡,因为那一步会让他更接近复活,但他也承认,或许神的旨意是要他为腓立比人的缘故,仍然存活。此处并非对他的得救和最终的福气没有把握。他知道,没有一事能令他与神的爱隔绝(罗八38~39);不明确的乃是,他会怎样回到神那里,是否会经过殉道。
12. 这一节开启了一个新的段落。保罗说明,他目前的成就与未来想得到的事之间,有段差距。钥字为得到,与得着(尤其是后者)。katelemphthen 是被动语态,NIV 却译为主动:基督耶稣得着我;这句话是回顾他信主之时的情形。使徒的目标乃是要得着(katalabo),即,使其成为自己的产业,就是复活的基督向他显现的目的;而他坦白承认,他努力的目标如今尚未被(他)得着。因此,他的一生便是向着未来的目标继续追求186。
他所展望的完全,需要仔细的定义。回顾前一节所提到的死里复活,可知他心目中的完全,是惟有在复活之日才能得到的;他显然还没有达到那个地步。因此,使徒否定今生可以实现终极的完全。他可能正在关注腓立比人受到的某种教导,该教义宣称,现今已可达到完全;或许这是根据一种错误的信念,以为在洗礼时,信徒“已经复活”,他们在基督里的生命已经完全。
他提到未来的复活,便是表明:成圣的恩典之工是渐进的;救恩已开始,但尚未完成,信徒的生活便处于此张力中;而基督徒经验的至善境界,只能于基督再来时才能实现。最终的完全,今生无法达到,而教会在地上是天路客,总有前进的空间。
啊,人的目标应当超过他手中所得,
否则,天堂还有何意义?(布朗宁,Browning)
不过,今生有相对的完全,与我们身为蒙赎、成圣的信徒相配;保罗已体验到,也要他的信徒去追求(参:弗四13;西一28)。参阅15节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42,Name= C 呼籲:信念與行為要相符(三15~17)}。
此时,他继续在追求。动词 dioko,在这里和十四节译为追求,是打猎用语,意为,“我追赶”;也可用于赛跑。这是很强的描述语,形容积极、热切的努力。它在几处经文中与得着合用(罗九30;参:出十五9;《革利免后书》十八2),意为“追逐而追上”,“追赶并抓到”。这样解释非常合适。使徒在基督徒的跑道上奔驰,明知他尚未完全,但却充满信心,至终必然得救。即使达到完全是不可能的,他目前仍旧不会退席、不闻不问。他乃是振奋精神,全力以赴,追求在他前面的理想,至终要获得他所垂涎的奖赏(14节)。请参阅下一节的注释。
13. 弟兄们,我不认为自己现在已经得着了,这否定句重复了12节。此处动词的受词,或是对基督完全的知识(他在信主时已经历到一些),或是复活的福分。从下文看来,前者较可取。请注意 NIV 加上了“现在”(yet)一词,这很重要;它是根据最好的抄本。因为上下文要求加上这词。(按抄本的证据,有两种选择:或是 AV/KJV 的“不是”,ou,或是 NIV 的不是现在,oupo;要在两个读法之间作抉择并不容易。)使徒并不满足,他绝不会无心追求,或放松终极完全的盼望;对自己目前的状况,他也没犯沾沾自喜的错误。
他一生的座右铭,记在以下自白中。而我只有一件事,原文极简洁,直译为:“而──一件事”,hen de。他在口授的时候,情绪显然相当激动,思绪奔腾,话语间断,词藻唐突。一件事没有定义,只能从下文来推测。忘记背后,是一瞥使徒过去的生涯,或是指5~6节的犹太优势,或是指他过去基督徒的经验,作使徒的成功与失败,胜利与悲哀。支持第一种观点的理由,是在第8节可以观察到他的觉醒;如果任何“靠肉体”的倾向复苏,而他竟屈从,他的追求就必定会受拦阻。加拉太人的错误正在于此。犹太派加给他们束缚之轭(加五1),让他们陷入回到过去老主人权下的危机(加四9),他们的灵性进程便受到了阻碍(加五7)。保罗克服这试探的方法,是刻意不断忘记,epilanthanomenos(现在分词)。按圣经的角度,“忘记”的意思,并不是从心思中去除(即使作得到的话),而是“记住”(anamnesis)的相反;在圣经里,“记住”是充满活力的重要回想,将埋在历史中的事,从过去带回现在,使从前事件的效果,发挥于现今。列王纪上十七章18节便是很好的例子。那位寡妇指责以利亚,使神“想念”她的罪,而她儿子的死,便肇因于这种“想念”的能力。保罗刻意忘记过去,是指这个意思。他不让过去对他现在的灵性状况产生任何影响。
与这种消极态度并行的是,积极地专注于一件最有价值的事,努力面前的。这是刻画赛跑者在比赛中尽上一切力量187。终点的标竿与得胜的奖赏激励着他,让他能“跑完全程”(徒二十24)。他也必须“跑得不偏不倚”(林前九26,摩法特),使尽一切力气。在此保罗所想的,乃是最终之日,复活之时,所有忠心的信徒都要在审判中得奖赏(林前三14,九25;提后四8)。
14. 奖赏的思想,在此更多发挥。为要在跑尽今生路程后得到奖赏,使徒将他的眼睛定在标竿上,skopon(二4用其同源动词 skopein,“守望”、“注目”),并且向其奋力前进,dioko(见12节的注释)。他没有定义所渴望的奖赏是什么。神从天上召我(直译,“‘上来’的呼召”,是(神)对保罗说的话)188不是指奖赏的内容,而是指神的呼召临到他,让他能进入赛程,去得奖赏。保罗在信主之时就听到这个呼召,是基督耶稣向他说的,他也立刻响应。在神的怜悯中,同样的呼召也临到所有信徒,要他们因着基督在十架上的和好工作,离开犯罪背逆的光景,与祂在基督里相交。因此这是“天上”或“向着天”的呼召,要我们到神面前去。
既然基督是神向罪人呼召的基础,神又透过祂发出呼召,我们便可相信,祂本身就是那奖赏(布鲁斯)。不过,本革尔将这个词汇解释为生命的冠冕(参:林前九25;提后四8;雅一12)。功德的观念丝毫不存,因为这里的提醒为:若要跑完全程,必须有神大能的呼召与保守的恩典。我们的责任是“配得过所蒙的召”(帖后一11),并继续努力,仰望耶稣,以忍耐和勇气跑完全程(来十二1~2)。
176 这一派人代表犹太社会中最虔诚、最严格的成分,参与 Josephus, Anti-quities, 17.2, 4, 18.1, 3; Jewish war, 2.8, 14和 J. Jeremias 的探讨, 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 ( ET, SCM, 1969 ), 246~267页。
177 见 TDNT, 3, 506页。
178 见 Martin, Reconciliation, 24~31页,尤其26页。
179 这个看法假定罗马书第七章保罗在信主之前亲身体验(如 C. H. Dodd, The Epistle of Paul to the Romans Hodder and Stoughton, 1932 , 107, 108页)。对罗马第七章另一种看法,参 J. D. G. Dunn, 'Romans 7:14-25 in the Theology of Paul' , Theologische Zeitschrift, 31, 1975, 257~273页。
180 Strack-Billerbeck, i, 749页;参 Aboth 2:1。
181 参 Seyoon Kim, The Origin of Paul's Gospel ( Eerdmans, 1982 ), 56, 297~300页。
182 有关“神的义”之书目,见 Martin, Philippians ( NCB, 1976=1980 ), 131~133页;以及 J. Reumann, Righteousness in the New Testament ( Fortress, 1982 ), 尤其62、63页对三9~11作了合时宜的说明,不过他偏爱 Collange 累赘的翻译,这倒值得商榷。
183 参 Collange 与 Hawthorne 对这里文法的专论。
184 Tannechill, Dying and Rising with Christ, 根据这一节写了相当好的文章 , 探讨他所谓“顺应的能力”(104~112)页。
185 参 Martin, The Spirit and the Congregation, 107~144页。
186 这一节可以告诉我们保罗对信主的看法:见 J. Dupont, 'The Conversion of Paul, and its influence on his understanding of salvation by faith' , 刊于 Apostolic History and the Gospel, 十一章。
187 有关“竭力”ekteino 一字,见 V. C. Pfitzner, Paul and the Agon Motif ( Brill, 1967 ), 139~156页。
188 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背景 , 见 Collange, Martin, Hawthorne 对该处的批注。
C 呼吁:信念与行为要相符(三15~17)
15. 由本节可以看出,上一段对基督徒之完全的谈论,是针对某种争辩而说的。显然在腓立比教会中,有些人想法不一样,即,他们所接受、所奉行的观点,与保罗的教导不同。动词 phronein 显示,保罗心目中的这批人,不但见解与他不同,连外在的表现与作风也迥异。当时必定有人教导,今世便可达到终极的“完全”。使徒从两方面回答这个问题。第一,他坚持从成熟度才能真正评估完全,而这种成熟度会不断追寻更圆融的地步。我们所有成熟的人,便是指这个意思。成熟即为“灵里成熟”(GNB),所用的字是 teleioi,可以指“完整,按照目前的标准已发展完全”,如哥林多前书十四章20节与希伯来书五章14节。这与12节并不冲突;他用成熟一词,也不像赖富特所以为的,有讽刺意味。他期待每个基督徒都达到相对而有进展性的“完全”,但却反对能达到终极完全的说法;只要我们还在世上,终极的完全永远是未来的事。腓立比教会中或许有一批人,认为他们的属灵成就超越其它信徒,而看轻他们,就像后期的诺斯底派轻视那些无法达到完全阶段的人。保罗却否定这类宣称。
对于错误的完全观,第二个反击为:倘若有人倾向于不同的想法,神也必以此(即,保罗对真正完全的说明,而不是与他的教导不符之观念)指示你们。他非常有把握,自己所说的乃是真理,以致求神帮助,光照那些与他信念不同的人,改变他们的思想与行为(参:加五10)。
这个情形和哥林多教会的状况有几分类似。在哥林多教会也有同样骄傲的灵,依据错误的声明,对复活产生谬解,而在教会的会友中,也产生相似的现象,即分党与争辩189。
16. 这一节较直译的译法为:“只到我们已达到的地步,让我们照这样行”,这句简洁而技巧的话,是要读者接受保罗在本章前面所阐释的真理。使徒确信,凡渴慕认识全备真理的人,必会得着神的启示为赏赐(15节)。同时,他则说,在得到更大光照之前,只要心胸开阔、愿受教导就够了,并按照目前已有的亮光来生活。以后的教会历史充分证明,各种成圣的教义,以及对基督徒生活的误解,可以造成何等大的混乱与不和。如果他们能记住使徒这番温和、中肯的话,就可以防止这种不愉快的景象。
17. 有人或许反对说,这种行为的标准并不清楚,保罗的回答乃是,在读者面前立下活生生的行为模式,是他们可以效尤的,那便是他自己的榜样,以及那些跟随他之人的榜样。对基督教而言,伦理教导不是一套文字的观念与格言,讲论生活的各个层面,而是具体呈现于一个生命中──最主要是主耶稣的生命,亦可间接从最初跟随祂之人的生命看出。希伯来文 halakah,指实际的行为(直译:“行走”,如诗一1;和合:从),与头脑的活动不同;新约的概念和希伯来文这个字相呼应。因此使徒用希腊文动词 stoichein, peripatein,这两字是该希伯来文的直译。对我们今日的人而言,透过圣经,同样可以找到这模式;圣经揭示那位世界之光的生活,而借着圣灵的更新(林后三6),我们能将福音的教导应用于目前的景况中。不过,许多杰出的属神儿女,在生命中领受祂的恩典,也堪作为我们的榜样。
保罗自称能作别人的典范,要一同效法我……照我们榜样而行……,似乎是自吹自擂、爱慕虚荣,但哥林多前书十一章1节说明其条件:“效法我的榜样,像我效法基督的榜样”,或“像我属于基督一样”。使徒和他同工们的榜样,typos,(提摩太、以巴弗提;参:帖前一6;帖后三7、9),就是腓立比人要密切注意的,skopeite(参14节与二4),并不是空洞的伦理概念,乃是指前几节的教导。他们要像使徒一样,学习弃绝所有“人为”的义,将自己置于十字架的审判之下,顺服它向罪死、与神相交的呼召(10节)。他们也要像他一样,丢弃自满,在基督徒的生涯中奋力向前(12、14节)。因此,这个呼召要点不在效法,而在承认保罗使徒的权柄190。
189 细节请见 Martin,The Spirit and the Congregation。
190 W. Michaelis, TDNT, 4, 667页以下。
D 要拒绝假教师(三18~19)
18~19. 保罗和同工们的实际行为,是腓立比人的目标。但他们要远离另一种榜样,就是许多挂名基督徒的样式,他们的生活羞辱了他们所称的名,让使徒心痛不已。这里所指的人显然是挂名的信徒,肯耐迪的说明很具说服力191;不过,至于他们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则难以判断。
如果是犹太基督徒,他们便是保罗在三章2节以下所提到的那群人;几个比喻的解释也迎刃而解。他们对基督十字架的仇视,是因他们认定律法为得救的途径,使得加略山的牺牲失去拯救的意义和必要性,不再是救赎的不二法门(参:加二21,RSV)。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意即,他们既与单靠基督得救的盼望一刀两断(加五4),就再没有前途,只能与未得救的人一同落入灭亡(如:罗九22)。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则指他们区分洁净与不洁净的食物,犹太基督徒有这种特色(参:徒十五;罗十四,十六18;林前八~十;西二16)。犹太基督徒另一则信条就是割礼(参三2、5),使徒说:他们的荣耀在他们的羞辱,也许就是讽刺这一点。此处荣耀几乎等于“神”,如诗篇一○六篇20节;希伯来文的羞辱(bosheth),在旧约是专门嘲弄假神(bacal, becalim)用的,犹太人曾把它们当偶像来崇拜(参,如:耶十一13)。倘若保罗是想到割礼,羞辱便是指在行仪式时必须裸露身体(参:创二25,三7、10~11;结十六8;启三18)。弥迦书一章11节与那鸿书三章5节,将裸体与羞辱并列。他们的思想 phronountes,集中在地上的事,因为他们的信心是建立在规条和仪式上,而基督来到,已经把这些废弃了,祂的福音能满足罪人的需要。
另一方面,这几节最好视为描写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十至十三章所提反对他的人,亦即,犹太基督徒中诺斯底派(或译:惟智派)的教师,指出他们错误的观念为道德律的松弛。他们倾向于接受废弃道德论,亦即,以为只要思想得光照、灵魂得拯救,身体便无关紧要,所以可以抛弃道德规范、不顾行为准则。肉体犯罪并不会污染灵魂,所以道德的束缚可以丢在一旁。罗马书六章1节以下反对这种错误的教导,说明不能用恩典的教义作放纵的理由;哥林多前书六章9节以下教导,身体是神圣的,是圣灵的殿;哥林多前书八章与歌罗西书,都指责倚靠“知识”的想法,以为知识是基督徒惟一重要的经验。这些经文都清楚表明,保罗在他所建立的教会中,必须纠正错误的教导和不符合基督徒的作法,这些不仅有碍恩典的教义,也破坏了他对道德标准的坚持。
如果这里是在指斥这类不实的观念,我们也很容易说明基督十字架的仇敌……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koilia,用于性器官,如林前六13,布鲁斯)(亦即,他们放松的食欲与贪婪),他们的荣耀就是自己的羞辱(即,不道德的行为),他们的思想专在地上的事(即,他们对感官的追求)。倘若此处所关注的是这类人,他们相信自己有“自由”为所欲为,于是罔顾道德尺度(如哥林多的情形),保罗的严厉便有其道理。麦卡尔则认为,这种人不可能已经侵入像腓立比这样的教会,因此他根据这一点,支持分隔论,即主张第三章原来不属于本信(参阅导论Ⅲ 一 “插入说”{\LinkToBook:TopicID=114,Name= 一、插入說})。但哥林多后书十至十三章的数据显示,哥林多已经受到这种侵害(林后十一3~4、13~15);而这危机离腓立比亦不远。正如三章1节以下,保罗会预先警告腓立比人他们将遭遇的事(参:徒二十29~30)。正如我从前屡次告诉你们,可以证实这一点,也指出他曾教他们辨认犹太籍的分裂派教师(参:林后十一22),及主张惟智并废弃道德的人(参:林后十3~5,十二21)。其它的可能解释,请参阅柯兰吉与霍桑的注释。
191 Kennedy, 461页。他提出以下几点:(1) 动词“生活”(18节)显示是用于基督徒(参17节);(2) 倘若所提到的人不是基督徒,使徒的眼泪就没有意义,参徒二十31。但是他在罗马书九1~3,十1,也用类似的情感提到他对尚未信主的同胞之渴望。(3)“仇敌”如果是指异教徒,未免太迂腐。
E 基督徒真正的产业(三20~21)
20. 前两节算是一种旁白,是因17节的动词“活”而激起的。信徒真正的“生活”样式,令保罗想起福音仇敌的“生活”;他在18、19节用鲜明的话,将他们暴露无遗。
如今,同一个思想开启了新的对比。“以地上的事为念”(19节)的人,与基督徒公民身分在天上正成对比。是我们的(头一个字,表示强调)公民身分在天上,而不是那些仇敌的;他们在真正的产业中无分无权。这样,可是,gar(这个字出名地难译),就有表达对比的意思,“不过,当然”。
公民身分,politeuma,可以译为“联邦”(RSV)、“行事为人”(参一27)、或“天堂的侨民”(摩法特)。底比留斯意译为:“我们的家在天堂,在地上我们乃是天上公民的侨民。”司徒弗更进一步说明,保罗此处的话惟一令人满意的说法,是将 politeuma 译为“首都或故乡,其公民都登录于册”192。此处本字的背景,是读者的情况,他们所居之城为罗马军队的殖民地,与首府罗马直接相关(参阅导论Ⅰ “腓立比教会”{\LinkToBook:TopicID=108,Name= Ⅰ 腓立比教會},及一27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29,Name= A 面對外敵:要合一與無畏(一27~30)})。
此处使徒暗示,腓立比基督徒效忠的对象有二。按罗马国民的身分,他们是遥远的首府罗马市的公民,皇帝就住在那里。按“另一个主耶稣”(徒十七7)仆人的身分,他们乃是那个首府的公民,万王之王在那里定居,他必将降临,在地上建立王权,拯救祂的子民(帖前一10)。而此刻他们住在地上,好像外国人暂时在他国居住,国籍却不在该处(参:来十一13;雅一1;彼前一1,二11)193。
从那里,ex hou,只能指 politeuma,而不是指 ouranois,天上,如 NIV 翻译的含义。从我们的首府,即事实上(希腊文 hyparchei)座落在天上的城,我们期待一位救主降临,祂应许要带来最后的拯救,使我们脱离这满怀敌意之外邦世界的试炼与逼迫。保罗书信里很少用救主一词,来作主耶稣的称号,只在以弗所书五章23节;提摩太后书一章10节;提多书一章4节,二章13节,三章6节出现过。泰勒(V. Taylor)的解释为:早期基督教文字忽视这个名词,是因希腊宗教中常用它指各种神祇,视为“众救主”,而在对该撒的敬拜中,也把这个尊称归于皇帝194。既然周围的宗教如此使用这个词汇,基督徒或许就不太愿意这样称他们的主。
这里用这个称呼,理由可能是保罗在用一个意象,其中不可避免要以罗马皇帝来作对比。因此,他以主耶稣基督,来与罗马首都的元首相对。救主,soter,是罗马皇帝的头衔,因主前四十八年曾有一道御旨,要以弗所人称犹流该撒为“宇宙人类的救主”;此后,它就成为当权的该撒常用的称号。
保罗在这里用这字,有描述意味。在遭遇试炼时──如同腓立比人目前的经历(一27~30,二15),基督徒应存期待的态度,就是专注于基督的降临,祂来要作救主(希腊文 soter前面没有定冠词),即,彰显能力拯救祂的子民脱离逼迫者,使他们扬眉吐气。这幅图画可回溯至旧约,那里常形容神来救援祂受苦的子民(如:赛三十五4)。罗梅尔声称,当时罗马政权是迫害腓立比教会的仇敌,但这个说法缺乏证据。此处该撒与基督的对比只是概略而言,也许是因为腓立比基督徒住在罗马殖民地的特殊状况,所引出的联想。
保罗说,我们热切地等候(apekdechometha)祂的降临;他所用的动词,通常是指对未来许多事情的期盼(参:罗八19、23;林前一7;加五5)。希伯来书九章28节用了同一个动词,与这里完全相同。所期待的拯救,无论是指我们最终的救赎,还是指完全脱离逼迫教会者,都正与18、19节所提到的那批人形成对比,他们的命运便是“灭亡”。
21. 本节对主再临的目的,作了更进一步的说明;此外,也驳斥了前面所提不合基督徒的看法:“他们的荣耀就在他们的羞辱,他们专顾地上的事”(AV)(参:西三5,那里暴露了肉体的罪,加以痛责,并用了类似的词组:“在地上”;又参:林后五1)。这样相连作解释,比麦卡尔的说法更好,他认为:因为使徒和教会都在肉身上受痛苦,才激发他们思想,主再来会改变信徒的身体。
使徒所形容的这种改变,包括我们卑微的身体完全变化;“卑劣的”(AV/KJV)把 tes tapeinoseos 翻译得太过分了。名词 tapeinosis 直译为“卑微的地位”、“耻辱”;参阅二章8节,那里用同源的动词:“他卑微自己”,并参路加福音一章48节。我们的身体是卑微的,因为由于犯罪,它处于羞耻的情况中。它的特色是脆弱(参:创三19;诗一○三14)与软弱,罪很容易便能对它发号施令(罗七14及下)。但身体原是神创造的,是好的(林前六13及下)。斯多亚派与诺斯底派认为身体本为恶,这种贬抑的看法并不正确。
“我们卑微的身体”有一天会为新的“灵性的”身体取代。哥林多前书十五章42节及下,也说明了信徒死后身体的变化195。本节连同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15~17节,主要是论主回来时,地上教会的情景。不过,两种群体最后的结果都一样:死人要复活,拥有灵性的身体;活人要经历改变。“我们都(即,无论死人活人)将被改变”(林前十五51)。
“于是我们将有天上(那一位)的形像”,指荣耀的基督(林前十五49),这便是像祂荣耀的身体所指的盼望;亦即,祂现在于高升、荣耀的情况中所具有的身体;与祂在道成肉身时的身体,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二7~8;参:来十5及下)。“祂荣耀的身体”是信徒灵性身体的模型;借着祂的能力,我们将被造成像那样 symmorphon(参二6,morphe,“形像”),并与祂一同得荣耀(罗八17;参:约十七24)。这种相像不单是在外表上;三章10节用其字根 symmorphos,译为“成为像”,由此可见,相似之处乃在分享那尊贵身体的本性,有分于其生命,承受真正完满“向神活”的本质,与基督完全相像(罗八29;约壹三2)。我们赞同麦卡利斯,认为身体,soma,不是单指外表的样式,而是指“全人”。神救赎的工作,在我们基督徒一生的经历中不断运行(林后三18),而等到那时,“最后的产品”才完成;基督将在我们里面成形(morphe)(参:加四19)。这段话与二章6~11节,在用字与观念上的关联值得注意(马挺;霍桑认为20~21这两节是“教会最早的诗歌之一”)。
改变的过程,是透过那使祂能叫万物归于自己权下的能力来进行。能力,energeia,代表在发挥功效的能量(参:弗三7),基督的复活便是其最大的彰显(弗一19~20)。不过,此处基督本身是这大能作为的发动者(如:西一29),保罗说明,要改变信徒身体的能力必然充足,因为祂不但能掌控信徒身体结构的困难成分,还能制服万物、整个宇宙,使一切都在祂控制之下。这个思想与二章10~11节呼应,那里提到宇宙的每个范畴都臣服,承认“耶稣基督是主”(麦卡利斯、霍桑、布鲁斯)。“臣服”的来源是诗篇八篇6节,它用于此处,哥林多前书十五章27~28节和希伯来书二章5~9节,可以互相参照196。
192 Stauffer, New Testament Theology, 296~297页。不过,保罗所指明的这个教会,其中也有犹太人。他们是以色列人,“真受割礼的”(三3,RSV),置身于外邦世界中(Gnilka)。
193 保罗这个用词,表露出早期基督徒对这类教训的应用,这方面可以与 Epistle to Diognetus5参与。
194 V. Taylor, The Names of Jesus ( Macmilian, 1953 ), 109页。
195 有关这几节及下面的其它经文,见 Martin, The Spirit and the Congregation, 134~142页。
196 见 Martin, The Spirit and the Congregation, 112~114页;A. T. Lincoln, Paradise Now and Not Yet, SNTSMS 43,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 ), 87~109页。
──《丁道尔圣经注释》
基督教阿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