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第五章
第四段 信徒生活行事之法则(5:1-6:10)
上文保罗已多方引证旧约历史,辩解律法与恩典的分别,证明信徒得救救是凭神的应许和恩典,而非凭律法行为;他并反驳犹太假师傅的错误,使信徒知道,若要守律法、行应许,无异将自己重新放在律法之下。总之,割礼派假师傅所传的道理,是与福音真理不合的。
从第5章开始,使徒渐次地向信徒讲及他们行事生活的法则。既然信徒不是凭律法称义,那么信徒的行事生活,应遵循怎么的法则?这是重要的问题。
保罗常在他的书信中,先讲明真理的原则,然后才讨论信徒生活行事方面的问题。可以说,是先信徒在理论方面有正确之真理根据,然后要求信徒在生活上应用(即实行)他们所明白的真理。基督徒的行事,若无正确的真理根据(神的话的根据),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信徒的生活是跟信仰分不开的,而信仰必须以真理为根据。若真理的认识有错,在错误的基础上生活工作,当然危危险。这就像房屋建造在沙土上一般,经不起试炼。有些信徒虽然很热心,但他们的热心缺乏真理根据,只凭冲动与情感去行,难免误入歧途,使主的名受羞辱。所以,使徒保罗在书信中先将真理(不论关乎福音方面,或教会方面)解明,然后再教导信徒,如何在生活上依循所信的真理去行。这两方面都是今日信徒所应留意的。
在这一大段中,可分为三小段来研究︰
一·自由与割礼(5:1-15){\LinkToBook:TopicID=209,Name=一 自由與割禮(5:1-15)}
二·肉体与圣灵(5:16-26){\LinkToBook:TopicID=223,Name=二 肉體與聖靈(5:16-26)}
三·爱心待人之原则(6:1-10){\LinkToBook:TopicID=231,Name=三 愛心待人之原則(6:1-10)}
一·自由与割礼(5:1-15)
在本段中,保罗似乎将基督与自由放在一边,割礼与律法放在另一边。基督是使我们得自由的,律法与割礼却是使我们成为奴仆的。我们是已经得自由的,所以不应再被奴仆的轭辖制。使徒一面劝勉信徒应在自由的福音上站稳,一面警告信徒受割礼的害处。为什么加拉太信徒在基督里得了自由之后,便不应该去受割礼?使徒在这几节中加以解释。同时他也说明传割礼之人的诡计──他们传割礼并非为主的缘故。
论到基督里的“自由”这个问题,保罗恐怕信徒对于真自由之涵义有所误解,因此在这小分段的末后几节,又将自由的意义加以解释。
1·劝勉信徒应在自由上站稳(5:1)
1 “基释放了我们”,表示我们所得的自由并非凭自己努力所获致,乃是基督所释放的。“释放”一方面说出我们原来的地位,一方面说出基督为我们所完成的工作。我们原本是被捆绑的,在罪恶下作奴仆,在律法下受厌制。虽然真正压制我们的是“罪”,但律法将我们的罪显明出来(罗3:20;7:7),使我们知道要对自己所犯的罪负责;所以律法也成为使人受捆绑的。罪之使人受捆绑,是使人无法脱离罪的欲念和罪的势力(如烟瘾、赌瘾……等),它发出种种的要求,使人不能不顺从它;但律法之使人受捆绑,是使人为自己犯罪的后果负责,或为着寻找补赎罪过,而极力想行善、苦待自己,为这等事而痛苦。但人是不可能凭自己的善行赎清罪过的,结果一切企图补赎罪恶的努力,徒然使人失去自由。
“基督释放了我们”,本句显明基督是一位有能力使我们得自由的主。因祂曾为我们付出赎价,使我们不必为罪受到应得的刑罚,因而脱离了律法的捆绑,“得以自由”。保罗对罗马信徒说︰“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在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主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罗7:6),这段话解明我们如何因基督而脱离了律法──因祂的死算为是我们的死,我们在捆绑我们的律法上也就死了。一个死了的人是不受律法的约束的。这样,我们便脱离了律法。
“叫我们得以自由”,这是基督释放我们之目的。按本节所论,自由的最直接意义就是不再受律法之轭辖制。来9:9-10论及律法规条时,说︰“……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这些事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表明律法的一切祭物、规条、都不过是过渡性的,这种种祭礼和条例的作用,到所预表的基督来到,就结束了。律法并不是神的目的,乃是神的手段,要引领我们到基督那里得自由。这样,我们若不去享用基督里的自由,便是辜负了基督释放我们的恩典了。
这“自由”的另一方面意义,是不必再受罪的压制,不再因罪的势力而不得不犯罪。主曾对犹太人说︰“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6)。这真自由就是从罪恶的捆绑中释放出来,而不是自由去犯罪(有关自由的真义,下文使徒有更详细的解释)。
“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这半节是论及信徒方面之责任。上半节是论基督已经为我们作成的,基督既然为我们完成如此伟大的救法,使我们得以自由,我们享受了这么大的恩典,有什么责任呢?积极方面就应“站立得稳”;消极方面应“不再被奴仆的轭挟制”。
“站立得稳”的意思,就是忠于主恩典的福音,在福音的真理上坚定不移,不肯随便跟从别的福音,重视所蒙的救恩。
“站立得稳”,表示我们对于福音真理有持守及见证的责任,以显出福音在我们身上的功劳,使其它的人可以认识这恩典的福音。
“站立得稳”也表示︰站稳的人信心是坚定的,认为基督的救恩十分安全可靠,能满意而信任福音。若我们认为自己所处的地位不安全、不美好、或不合理想,就可能想离开;但若已经感到满足和安全,便不想离开。所以使徒要信徒在自由的福音上站立得稳,就是要我们完全满足于这恩典,信任这地位之可靠,不再三心二意求其它庇护,而专求基督的庇护。
“不再被奴仆的轭挟制”,这是消极方面的责任。注意上句“要站立得稳”的意思,已经隐指我们会遇到某些试探,不能轻易站稳的。这种试探就是“奴仆的轭”。
在此所论“奴仆的轭”仍然是指律法。保罗在2:4;4:9都曾提到在律法下的人人是作奴仆。又在徒15:10同样地将律法比作“轭”──“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头上呢?”律法乃是犹太人的祖宗所不能负的轭。“轭”本来是放在牛的肩膀上耕田的,代表一种难以担当的责任,使人受奴役。照样,律法的要求是人所无法遵行的,像一种难以担当的轭,使遵守律法以求得救的人,有如作奴仆那样。但神赐律法之目的,并非叫人藉背负这难当的轭以求称义,只不过使人发现自己无力履行律法的要求,而寻求救恩。那些不明白神旨意的律法主义者,竟将这神要藉以引导人寻求恩典的律法,当作可以得称义的途径,无异把奴仆的“轭”放在人的肩头上以求自由!所以他们所传讲的道理,对于那些已经得救的加拉太信徒,成为一种试探。但凡要在基督恩典上站立得稳的人,就要拒绝这种“奴仆的轭”的试探,不要受它的辖制。
主耶稣在太11:28-30呼召人来负祂的轭,因祂的轭是容易的,祂的担子是轻省的。因为祂的轭不需要我们凭自己的刻苦或功绩以求称义,只要我们来接受祂为我们所完成的救法;也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和才智来生活,乃是靠祂的能力与恩助而活。所以信徒所当负的,是基督使人得安息的轭,而不是律法使人作奴仆的轭。
2·指明割礼之无益(5:2-4)
2 “我保罗”之前,原文有“看哪”,中文圣经未译(新旧库译本则有“看哪”二字),“看哪!我保罗……”是特别加重以下的话的语气,表示下的话有特别值得留意的价值,因为它是保罗所说的。为什么保罗说的便值得特别留意?因保罗乃是耶稣基督的使徒,他所说的,并非出于人意,乃是从基督的启示来的。他又是“深知基督的奥秘”的人(弗3:4),所以他所说的话,具有属灵的权威,是信徒所应遵循的。
况且,保罗在未信基督之前,是热心守律法的(1:13-14)。他既曾受过严紧律法的栽培,对律法之意义,必较其它的人更为明了。但他现今却因得着基督的恩典,放弃了先前所热心的律法,因此他对于律法与恩典的辩解,当然特别值得我们留意。在此论割礼之无益有三︰
A·“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
本节之“割礼”是代表整个律法。并非仅仅受割礼才使基督与他们无益,守其它的律法便不要紧。使徒在此是按割礼之真正背景来说,不是单单按割礼本身的仪式来说。一切犹太信徒都曾受过割礼,但他们信靠了基督也同样蒙恩,并不会因受过割礼便无分于基督的救恩。保罗自己也曾受割礼(腓3:5),又曾为提摩太行割礼(徒16:3)。保罗在这里的意思乃是说,加拉太信徒若照着犹太主义之假师傅所主张的,以割礼为可以称义的条件之一(徒15:1),就等于以“行律法”加在得救的条件上,在基督的救恩之外加上人的行为;这样,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也就是说,基督流血舍命完成的救赎,对他们毫无用处了!所以割礼是与救恩完全冲突的。要靠恩典就不能凭割礼,凭割礼就不能靠恩典,二者不能兼有。
3 B·“我再指着凡受割礼得救的人确实说,
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
所谓“凡受割礼的人”,就是靠受割礼得救的人。他们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因为若主张要受割礼才能得救,就是主张要守律法才能得救。既主张守律法,就得守全律法(雅2:10)。但那些搅扰加拉太教会的假师傅,却只注重割礼,并不守律法(加6:13),他们只拣选一些自己容易遵行的礼仪来持守,其它做不到的就撇下不提。这样就比那些完全在旧约下守律法的人更不如了,因为凡遵守律法的人,是应当遵守全律法(参雅2:10),不论遵守了一条而违犯了许多条,或遵守了许多条只违犯了一条,都算是犯了全律法;所以使徒说他们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
4 C·“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
从恩典中坠落了”
割礼之第三样“无益”,就是陷人于靠律法,而从恩典中坠落。
“这里……的”原文hoitines即“任何”、“凡是”之意。英文钦定本此句译作whosoever of you,即你们中间任何人。
所以保罗在此并不是说一切加拉太信徒都要靠割礼,因此都与基督隔绝了;他乃是指加拉太信徒中那些要靠割礼得救的人,就是那些搅扰加拉太信徒的犹太主义者。他们的主张就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保罗大概是以这群割礼派的律法主义者为例,对所有信徒提出警告,指出任何想靠割礼得救的人,都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
“从恩典中坠落了”,意即从凭恩典得救的原则中坠落了。因为他们既要凭律法称义,当然就得不着恩典的福音了。所以本句是与上句“靠律法称义”对照,而不是指那些已经接受了恩典的人,又从恩典中坠落。
按3:3可知,加拉太信徒是已经靠圣灵入门的人。使徒在此并不是把他们当作与那些律法主义者一样,是从恩典中坠落了的人。因他们既已靠圣灵入了恩典的门,就不会是靠律法称义的人,乃是凭恩典的福音得救了的人。这样,他们的情形就不是从恩典的原则中坠落的情形,乃是已经进入恩典中的情形。但使徒知道他们受到律法主义者的包围,因此特别指出那些律法主义者的情形,以警告加拉太信徒,使他们知所警惕,慎加防备。
注意︰上节首句“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显见从该句起到本节的话,都是特指那些主张受割礼才可以得救之人说的。
本节经文也可以教训今日信徒,单凭自己的努力而生活工作,那种自恃的心,会把我们从主的恩助中“隔绝”,在工作中失去主的祝福。什么时候我们知道自己无可自恃,而专一仰赖主的恩典,我们才会发现祂的恩典与能力在支持着我们。彼得与其它六个使徒,在主复活后到提比哩更海网鱼的经历,便是一个好例子,使我们认识,靠主的恩典跟凭自己的努力多么不同。当他们凭自己的努力打鱼时,劳碌了一夜毫无所得;但当他们顺从主的话,把网撒在船的右边时,便夫到一百五十三条大鱼,甚至网也拉不上来(约21:1-14)。所以信徒蒙恩得救之后,在一切生活工作上,也当倚靠主的恩典。
3·说明信心之功效(5:5-6)
上文使徒是从消极方面论及割礼之无益,在此,则从积极方面论及信心之功效。
5 “我们靠着圣灵”,这“我们”包括使徒与加拉太信徒。“靠着圣灵”就是靠圣灵得生的意思。“凭着信心”指凭着信心的原则以称义(参2:9)。救恩是由基督所成功,却藉圣灵施行于人,并由人用信心来接受,然后发生功效在信的人身上。
“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与上节成对比,表示“我们”不属于那些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的人,而是靠圣灵、凭信心得救的人。
“等候所盼望的义”,中文新旧库译本、英文钦定本、美国新标准译本等,都是译作“等候公义的盼望”。这盼望指将来所能得着的一切永世之福,包括身体得赎(罗8:23),和各种属天的荣耀。这“盼望”被称为“公义的盼望”,是因基督为我们流血,满足了神的公义,我们才能得着。神按着祂的公义,必然使我们这信基督的人能得着一切属天的盼望。这种盼望,是那些凭律法称义的人所不能得的;因为按着神的公义,他们所能得的,只不过是他们自己罪恶应受的咒诅。
6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唯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这一节指出︰在基督里的人与在律法下的另一点不同之处,就是那在律法下的人只讲求礼仪和表记。例如割礼,就是那些以律法夸口的人在肉身方面的“记号”。但在基督耶稣里的人,不是讲求外貌敬虔,而是注重“生发仁爱的信心”,就是看重能使我们生出真实美德的信心;不是只要求人履行礼仪等义务,却忽略品德上的长进。热心律法的人,只能叫人在外表上有改变;但那些凭信靠基督得救的人,乃是从内心发生改变,发出基督的爱;与那些表面的改变相较,价值极为不同。
所以,本节是从实际生活、德行上,比较律法与恩典、信心与割礼之不同。律法不但不能使人在神面前称义,也不能使那些遵守律法的人,在生活德得上有真实的改变,反倒使人陷于虚伪之中;因律法的功用,本不是救人脱离罪。神赐律法之目的,原是要引我们信靠基督,我们若错认律法的功用,将它当作得救的门径,结果反使圣洁的律法,成为陷入人于不信基督之罪中的绊脚石,这就是错用律法的害处。所以这里说︰
“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因为割礼不过是一种死的仪式,而“生发仁爱的信心”乃是有生命的、活的、能生发属灵美果的。“生发”原文是“作工”、“运行”的意思。我们所领受的信,在我们里面会借着仁爱作工运行,使我们的灵命发生某些果效。
本节对信徒的属灵教训是︰仅凭教会的规矩、习惯来事奉神,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唯有存着真实的信心和爱心来求祂的喜悦,才有属灵的意义。
保罗对歌罗西的信徒讲到割礼的问题,说︰“你们在祂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西2:11),又在罗2:28-29指明︰真割礼是在心里的,不在乎仪文。这些经文跟本节所说︰“原来在基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唯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在意义上都是相通的。总意就是︰真正的“割礼”不是肉身履行某种宗教礼仪,乃是里面的生命,因接受救恩,有了根本的改变。
按割礼的属灵意义来说,就是“对付肉体”。神要亚伯拉罕行割礼作为立约的记号,可说是要对付他娶夏甲之失败──肉体情欲之失败。但肉身的割礼,并不能真正使人在肉体情欲方面受到对付,最多不过短期受些痛楚而已。但我们在基督里受了非人手所行的属灵割礼,就是基督在十架上,把我们的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架上,使我们向肉体看自己是死的,这才是真割礼的意义。这真割礼,凡因信进入基督里的人,都已经受了。所以按割礼的属灵意义来说,信徒已无须再受肉身的割礼了。
律法只不过给人生活的规范与知识,但真信心里给人生命的能力,以遵行神的旨意。我们既然了这生命的能力,当然无须再再去倚靠那些属字句的规则,作为生活的准绳了。
4·警告传割礼者的搅扰(5:7-12)
以上保罗只从真理方面论及割礼与恩典福音之冲突。在这几节中,保罗转而指出那些传割礼的人对信徒的扰害。虽然加拉太信徒已知道割礼的“无益”,但那些主张行割礼才能得救的人,信徒对他们应有什么认识?是否可以容纳他们?或只与他们维持友谊的关系而不接受他们的道理(按4:17,这些人曾相当热心地对待加拉太信徒)?保罗在这几节中,向信徒们提出一些警告︰信徒不但应对传异端者的道理加以鉴别,且应对传异端的人加以防范(约二10),以免教会受到破坏。
A·传割礼者对信徒顺从真理之影响(5:7)
7 “你们向来跑得好”,这句话是称赞加拉太人在未受割礼派的异端影响之前,一向都在灵程上奔走得很好。“跑得好”的意思是不停止、不取巧、不绕圈,按照正常的规律前进。但他们受了假师傅影响之后,便走入歧途,跑得不好了。今日教会也同样需要留心提防恩端的教训。有些信徒初时十分热心爱主,但渐渐受了错误道理的影响,以致陷入迷途。
这句话也显示,使徒把所有加拉太信徒都当作是跑路者。我们都是参加一项长途赛跑,应当定睛在目标上,不要受路旁事物的诱惑,也不要背负任何缠累的重担,以免跑得不好。
在此可见,信徒在灵程上受阻,除了因行为上的过失之外,也常因信仰上的错误。并且因信仰上(或说真理上)的错误而引起的失败,常常比行为上过失更严重。它可能使一个信徒枉费许多宝贵时光,空手见主。
“有谁拦阻你们”,这“谁”暗指割礼派的人。保罗在此不指明是割礼派的人,而用责问的语气来问加拉太信徒,目的是要启发加拉太人,不可把跑错路的责任,完全归在那些割礼派的恩端身上。“有谁拦阻你们,叫你们不顺从真理?”这句话一方面说出那些拦阻他们跑得好之人的错误──他们的道理,不是叫信徒顺从真理,乃是叫他们不顺从真理;另一方面提醒那些信徒,他们所以会受人的“拦阻”,是他们自己的过失。他们的信心若坚定,不体贴人情,不怕人的逼迫(6:12),谁能拦阻他们跑得好?他们既向来“跑得好”,已经有一个好的开头,为什么不照这好的开头继续向前跑,竟去跟从人的主张,受人的拦阻?
“……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可见只有福音的真理才是真理。本节“真理”显指上文恩典的福音,因上文是以割礼与恩典的福音为辩论的主题,并在指出割礼的无益之后,随即责问信徒“有谁叫你不顺从真理”,这“真理”显然是直接指恩典的福音。保罗在此是站在一种“绝对”的立场上来说话──若叫人不顺从福音,就是叫人不顺从真理。这种“绝对”的立场,表示使徒心目中认为,唯有恩典的福音才是正确的真道,任何想取代福音真理地位的道理,都是异端。
B·传割礼者教训之毒害(5:8-9)
8 换言之,这劝导是出于魔鬼和人间的主张。许多异端的发生,都是由于人靠自己的聪明去领会神的话,又擅自设立自己的理论,便产生种种错误。可见魔鬼拦阻信徒遵行真理的诡计是多端的,除肉欲虚荣的引诱之外,也在人的思想和理论上引人走入迷途,凭己意解释真道,或参照人间的观念,擅作主张,结果便形成种种异端,使其它的人无所适从,而中了魔鬼的诡计。
9 这比喻,主耶稣曾讲过(太13:33;路13:21),保罗在林前5:6亦曾提及。几处都是比喻罪恶或错误的教训,会像面酵一样很快就发起来,使全群的人都受影响。保罗在此用面酵的比喻,是要提醒信徒,谨慎防备割礼派的异端,不可稍留余地。正如主耶稣也曾提醒门徒,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太16:6)。
当时的割礼派可能不是完全否认基督十架的救恩,只是在救恩之外,加上要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才能得救的道理(参徒15:1)。这种教训加在福音真理中,虽然只像“一点面酵”,却能使整个恩典的福音受到破坏,变成不是凭恩典得救,而是凭着较易遵行的行为来得救了!但基督所为我们完成的,乃是完全的救恩,不容加上我们自己的行为。
C·传割礼者必担当自己的罪(5:10)
10 本节表示保罗很信任加拉太人,认为他们不会对他所传的福音存着不好的心意;意即他深信他们不是真想丢弃保罗所传的福音,去跟从那些割礼派的人。他们只不过在真理方面仍然幼稚,受不起割礼派的搅扰,心志很快就动摇罢了!
对于因试探而动摇的弟兄,我们不可把他当作已经落在罪中,彷佛是无可挽回的罪魁,像传异端者或恶人。这样做的结果,必使那受诱惑的人更加快速地深陷于错误之中。我我们应当在主里有信心,相信主如何能保守我们不陷于歧途,也必能保守别人走在正路中。正如小孩子刚刚学走路的时候,很容易跌倒;但长大一些,就能走能跑了。其实每一个人都是这样慢慢长大,逐渐才成为刚强的人的。因此,我们对于在软弱中受试探中的弟兄,也应当有体恤同情的心,帮助他胜过试探,不可存轻视的心幸灾乐祸。在此,保罗特意表示他对他们的信心,以激发他们刚强起来。
“但搅扰你们的,无论是谁,必担当他的罪名”,本句证明上句“我在主里很信你们必不怀别样的心”,是指保罗很相信他们不至跟从那些诱惑他们的律法主义者;那些诱惑他们的人,必在神面前担当自己的罪。虽然他们未必“搅扰”得成功,但仍须担当自己的罪。正如一个忠心事奉主的人,不论他的工作是满有成效,或遭受打击,但因他的忠心,就能从神得着赏赐。
D·表白的话(5:11-12)
11 1. 解明受逼迫的原因
事实上,保罗传道所到之处,大多数逼迫都是来自些些热心割礼的犹太主义者。例如在路司得、特庇、以哥念等城,便是犹太人鼓动群众迫害保罗的。所以保罗说︰“我若仍旧传割礼,为什么还受逼迫呢?”换言之,保罗若有迁就人的意思,迎合人的主张,顺着犹太人的喜欢,除了传福音之外,也传割礼,就无须受这些逼迫了。但保罗却不肯这样传;因为他传道只能照着神的启示,不能照着人的主张。所以,保罗之所以受割礼派的反对,正可以证明他所传的是神的道,不是人的道。
“若是这样,那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这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是在于它不是凭人的行为得救,乃是凭恩典白白称义。这是许多人不易接受而反对的。这十字架的救恩,也使热心律法之犹太人的各种夸口成为无用,这是他们所最“讨厌”的地方,保罗却冒着各种艰难与“讨厌”,忠心传扬十字架的福音,不肯略略减少它那纯恩典的特色,以缓和人的憎厌与逼害。他似乎要维持这“讨厌的地方”,宁愿受反对也不肯消失去它,因为这十字架被人“讨厌的地方”,正是福音的特点。使徒要将这十字架救恩的特点,明显地让人看见。十字架的救恩所以与一切宗教不同,就在于它否定了人的一切善义。所有人的道德功劳,在十字架下无立足之地。人所谓的善事根本够不上神圣洁的标准(赛64:6),也毫无功积可言。因此,一切罪人都只能凭着接受十字架赎罪的恩典得救。基督十字架上为罪人受死的事实,就是信靠这恩典的人必能得救的保证。
所以十字架的救恩,是要一切来到主跟前的罪人,都谦卑地放下自己所夸的义,而接受基督的义,藉以得救。
“讨厌的地方”原文skandalon, N.A.S.B.作stumbling block(绊脚石),K.J.V.作offence(惹人生气的),中文和合本圣经,在太16:23译作“绊脚的”,太18:7则作“绊倒”(三次),路17:1作“绊倒”,罗9:33;彼前2:8作“绊脚石”,罗16:17作“跌倒”。
12 2. 表示内心的盼望
本节表示出保罗内心的急切盼望︰巴不得这些搅扰加拉太信徒的异端,和他们割绝了。“割绝了”的意思,就是今后不再搅扰他们。保罗这种为加拉太人焦急悬念的心情,是爱心的最自然表现。
“把自己割绝了”,另一种解释认为“割绝了”应译为“割断了”,意即︰这些割礼派的人何不把自己一切的肢体都割了,以证实他们对付罪恶的决心?但这解释似乎过于偏激。
5·自由的真谛(5:13-15)
使徒揭露了割礼派道理的错误之后,再回复到第1节的论题上,继续解释在耶稣基督里之自由的意义,可分为三要点︰
A·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5:13){\LinkToBook:TopicID=219,Name=A.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5:13)}
B·要用爱心互相服事(5:13下-14){\LinkToBook:TopicID=220,Name=B.要用愛心互相服事(5:13下-14)}
C·一个警告(5:15){\LinkToBook:TopicID=221,Name=C.一個警告(5:15)}
A·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5:13)
13 “蒙召”指信徒得救之经历,即蒙神从世界中把我们召出来(彼前2:9;林后6:17-18)。
“要得自由”是蒙召的目的。不但神召我们的目的,是要我们得自由,我们答应神的呼召,投靠在祂恩典之下的目的,也是要得自由──要摆脱律法的定罪与罪恶的捆绑。“自由”是我们从恩典的福音所得着的第一样“好处”。若我们不明白自由的意义,必不知如何享用这福分。事实上,信徒的确容易误解福音所给我们自由之意义,以为我们既不须再受律法约束,便可随意行事。所以使徒在此提醒信徒,门徒所给我们的自由,不是自由地放纵情欲,乃是自由地顺从圣灵。在真理中是有自由的,正如亚当在伊甸园中是自由的,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他可以随意吃(参创2:16-17);但他的自由,必须在神的禁令之中,不越出神的旨意,否则便会失去自由。所以信徒的自由,是在神真理范围中的自由。我们从律法的规条和罪恶的捆绑中出来,并非进入一个毫无“范围”的情形中,乃是进入另一种“范围”中生活,就是以神的圣洁与良善为范围。这种在福音真理中的自由,是不会损害别人、不会侵犯别人的利益以换取自己的享受的。所以假自由就是作“罪的奴仆”,真自由就是作“义的奴仆”(罗6:16-18)。
保罗用种种论据证明福音胜于律法之后,就提醒信徒︰不可蒙召所得之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这不但是为要叫信徒明了自由之真谛,也恐怕信徒误用“真自由”的结果,可能会给律法主义者得着把柄,而卷土重来,那后果必定更不堪设想。现今有些信徒,得救以后日渐轻忽了生活见证,以致那些不接受恩典之福音的人,也有了借口,以为凭恩典得救是会使人放纵的。其实神借着恩典的福音拯救我们,绝非让我们自由放纵,乃是把我们放在另一种规范之下。以前是受律法的咒诅、恐惧、和刑罚的辖制,现今却在爱的规范之下;以前是因惧怕刑罚,要藉苦行克己以求免死,现乃是受爱心的约束,而过着荣神益人的生活。这就是信徒的自由了。
B·要用爱心互相服事(5:13下-14)
13下-14 上节从消极方面论自由,本节则从积极方面论自由;上节是从“律己”方面论自由,节是从“爱人”方面论自由。
信徒既在主里得自由,而这自由又不是放纵私欲,则信徒的生活应依循什么原则呢?答案是︰依循爱心的原则。这种爱心的原则,比律法的种种条文更完全而活用。全律法的精义,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句话之内了。主耶稣也曾说过,爱是律法的总纲(太19:19;22:37-40)。因律法之种种规条,无非保罗各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但爱心则不仅不侵犯别人的利益,且给予别人利益,所以“爱人如己”,就已经活出了律法的精义了。
信徒的生活原则,不是按照律法上的字句和规矩,乃是以爱心为准绳。凡是违背“爱”之原则的,就是不可行的。
“用爱心互相服事”,“服事”是爱心的表现之一(可10:45),就是甘愿站在卑微的地位上,使人得到我们的“服事”。这样的服事含意很丰富,包括为人舍己的各方面。总之,使别人从我们身上得着好处,就是“服事”。
“互相服事”,显示这种爱心的服事是双方面的。我们不是单单受人的服事而不服事人,乃是彼此服事。这种彼此服事,可以互相激发爱心。爱心不但使我们甘愿给别人好处,也能感动受益的人,产生响应,因而带来美好的生活。
信徒不应等别人用爱服事自己;换句话说,我们不应被动地等待别人来关怀,才有所反应;乃应先主动地用爱心去服事人,使别人产生反应,这样才能激发互相流通的爱。
“总要用”,意即无论别人怎样,我们总是要用爱心待他。无论世人的道德观念和“处世哲学”怎样,信徒“总要”照主的话用爱心互相服事。不论对方对我们有什么亏欠、软弱、失败,我们“总要用”爱心对待他们。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本句似乎含一个意思──劝勉那些想守律法的人,用热心律法的精神来实行爱心!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一句话之内了,他们既要热心律法,却因律法而引起种种的纷争,甚或不择手段,背后毁谤、搅扰别人的工作,显然已经违背了律法的精义了。所以真正热心律法,就当满有爱心──不损害别人,不恶意批评人,不使人绊倒,也不叫人违背福音的真理。这样做才正确。
C·一个警告(5:15)
15 这警告是提醒信徒不可彼此纷争。加拉太教会既有传恩端的割礼派来搅扰,必然有些信徒受影响,有些立场坚定的信徒反对,又有些采观望态度。这样,他们彼此之间很容易因真理方面的争辩,导致人身攻击,继而发生分党分派、互相指摘的情形。于是爱心的生活完全失落了。所以保罗在此针对这种可能发生的情形提出警告。他们若彼此“相咬相吞”,结果必然都受亏损,而得益的只是“魔鬼”。
每逢教会受异端或某种事件扰乱的时候,都很可能发生上述的情形。有些人软弱而妥协,有些人刚强而过于激烈,另有些人则袖手旁观或看风转舵。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需要分外谨慎,切勿存争竞姘妒的心相咬相吞,应该本着爱心与真理的原则相待,才不致中了魔鬼的诡计。
问题讨论
基督释放了我们这句话有什么意思?
什么是奴仆的轭?
为什么保罗说若行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割礼何以会欠行全律法的债?
试按5:6说明凭信心怎样胜于受割礼?
5:10保罗对信徒与对传异端者的态度有什么不同?
什么是十字架讨厌的地方?
什么是真自由?不明白自由之真谛有何危险?
信徒行事生活既不凭律法,应凭什么原则?
二·肉体与圣灵(5:16-26)
本段的主要信息,是描述肉体与圣灵相争的情形。但也可以说,是从另一方解释信徒无须遵守律法的理由。使徒将肉体的种种表现,及圣灵所结的种种果子,作一个比较;指出律法所禁止的乃是情欲的事,但在圣灵引导下的行事是律法不能禁止的。信徒不在律法之下,却在圣灵之下,受圣灵的支配与管理。所以信徒除了以爱为行事的准则外,还要顺从圣灵,因而也就无须遵守律法。本段可分为三点︰
1·肉体与圣灵之争战(5:16-17){\LinkToBook:TopicID=224,Name=1.肉體與聖靈之爭戰(5:16-17)}
2·情欲的果子与圣灵的果子(5:18-23){\LinkToBook:TopicID=225,Name=2.情慾的果子與聖靈的果子(5:18-23)}
3·信徒对肉体与圣灵之关系(5:24-26){\LinkToBook:TopicID=229,Name=3.信徒對肉體與聖靈之關係(5:24-26)}
1·肉体与圣灵之争战(5:16-17)
16 在此“肉体的情欲”就是指我们旧生命中的败坏性情。在一个已经重生得救的人心目中,这种败坏的旧生命是常常与新生命相争的。新生命要顺从圣灵,旧生命要顺从情欲,于是信徒的心中发生了争战。胜过争战的方法是顺着圣灵而行。
“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这意思与罗8:5“体贴圣灵的事”相通。圣灵在信徒心中作工、感动、运行,使我们拣选神的旨意。我们体贴圣灵的意思,就可以不随从肉体了。
本节是指导信徒在肉体与圣灵的争战中如何得胜──就是要顺从基督的带领。所谓“体贴”或“顺着”,都显示信徒心中已经有一种能力足以胜过罪恶和肉体,这种能力就是因“赐生命圣灵的律”的运行(罗8:2),信徒只要“顺着”圣灵就可以胜过肉体。但在信徒心中,并非只有圣灵的律,还有肉体的情欲,就是肢体中犯罪的律,与圣灵争战。这样,信徒得胜的秘诀在于用意志拣选圣灵。
“不放纵肉体的情欲”,这“放纵”新旧库译本译作“成全”。英文N.A.S.B.译作carry out,K.J.V.译作fulfill,即不成全肉体的情欲。这意思就是,肉体的情欲在我们里面也发出种种的要求,鼓励我们去接受试探。我们若体贴的意见,“成全”肉体的愿望,结果必陷于罪中。但我们若顺从生命圣灵的律而行,就有能力拒绝试探,不体贴肉体的要求。这样,我们就能不顺从情欲,不至于使圣灵担忧。
因顺从圣灵而不放纵肉体私欲的情形,就像乘帆船逆水而行。虽然逆水,却因顺风依然前进。我们与情欲争战,若凭自己的力量,就如逆水划船一样,终必疲惫而无力前进;但若顺从圣灵而行,就像借风力前进那样,得胜而安息。
本节的上文既在讨论彼此相爱的题目,这样看来,保罗似乎也有意要劝勉加拉太人︰他们若顺从圣灵而行,就能彼此相爱,不致相咬相吞了。因为任何一种肉体的情欲,都是只顾自己的享受,不愿别人的损失。若顺着肉体的要求,结果必然无法彼此相爱。
17 这原是保罗自己的经历。他在罗7:12-19讲到,他自己有一种争战的经历,就是他想去行善的时候,便有一个“律”与他争战,使他不能作所愿他的。信徒归主得救后,便有一个新生命,这新生命是与生命争战的。这种争战之胜败,取决于信徒是否拣选圣灵而不顺从肉体。若顺从圣灵,就得胜而享安息;若须从肉体,便失败而继续受良心的责备,不得安息。
按这两节经文叙述的层次而论(上节是论胜过情欲的方法,本节则是描写情欲与圣灵争战的情形),似乎本节应在上节之前。但使徒却先将得胜之道指示信徒,才描写争战的情形,特要强调顺从圣灵之重要。因为任何“争战”之发生,恩然是因情欲的发动,但也由于我们没有立即顺从圣灵,或没有完全顺从圣灵的缘故,否则争战必因迅速得胜而平息。圣灵与情欲既站在敌对的地位上,信徒不能在二者之间保持中立。否则心灵中的争战就会继续下去,其结果必如保罗所说的︰“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反之,我们若顺从圣灵,可能使身体或物质方面受到一点损失,但心灵上却得着平安──“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8:6)。所以信徒不但应顺从圣灵,且应绝对地、彻底地顺服圣灵,才能过得胜的生活。
本节亦说明︰信徒的属灵争战既然是内心中圣灵与情欲之争,就绝不是外面遵守律法的规条,如割礼等,可以得胜的。行律法绝不可能产生灵命增长、生活改变的果效,因为那使信徒陷在罪中,失去好见证的真正原因,乃是里面旧生命的败坏。胜过旧生命种种败坏的唯一秘诀,是“顺着圣灵而行”。这绝不是凭外貌敬虔、履行律法的礼仪所能收效的。
所以这两节经文,实际上也间接说明了信徒无须遵守律法的原因。信徒不但有足以包括律法在内的“爱律”,可以作为生活工作的总原则,且有圣灵住在心中作随时的帮助。只要顺从圣灵而行,自然不会去犯罪,而会去追求圣洁生活。
2·情欲的果子与圣灵的果子(5:18-23)
A·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之下(5:18)
18 18节的意思虽然也可以与17节连贯,但把它与19节相连更合适。因从18节开始,使徒显然是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为讨论的中心,说明什么是律法所禁止,什么是律法所不禁止的。因此保罗从19节开始,先列举种种情欲的行事,指出行这等事的人是“不能承受神的国”的;然后再指出圣灵的各种果子,是没有律法禁止的。所以信徒不凭守律法得救,也不会去犯罪;只要遵从圣灵的引导,便没有这个顾虑。因圣灵的引导,能使信徒不仅在消极方面不犯律法所禁止的事,且能积极地结出各种美好的果子来。
“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与16节“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性质相同,表示信徒能否胜过情欲,和能否过着超律法的生活,全在于是否顺从圣灵的引导。不顺从圣灵引导的信徒,必被肉体所胜而陷于种种罪恶中。这种信徒虽在基督里已蒙恩得救,在行事上却仍过着被律法定罪的生活。但那顺从圣灵引导的人,就结出圣灵的果子;不但在生命和地位上已经是神的儿子,在实际的生活上也像一个儿子,是自由的,是律法所不禁止的。
从林后3:3;来8:10可知,信徒的“律法”不是那些写在石版上的诫命,乃是圣灵将基督的各种德性写在我们的心版上。所以基督徒所遵守的,不是那些写在身外的规条和诫命,乃是圣灵按照真理的亮光所给信徒的引导。这种引导,比属字句的律法更为灵活,使人无法取巧或虚饰。
B·情欲的种种表现(5:19-21)
19-21 在此“情欲的事”并非仅指淫乱、污秽方面的罪恶,乃是指身心各方面属肉体的罪行。这些事是“显而易见的”,即我们很容易看出这些事是属罪恶的。使徒的意思是说,按照正常的情形,信徒若没有被罪恶蒙蔽,没有一颗想去接受试探的心,对于属情欲的事是很容易分辨的。
这里所列举各种情欲的事,是举例性的,并非全部情欲只限于此。使徒只不过举出许多罪,作为例解而已。所举出的共十五种,可分为四类︰
1. 关于淫乱方面的罪:“奸淫、污秽、邪荡”
其中“邪荡”亦即淫荡,是指无耻卑鄙的行为,似乎着重在描写敬拜假神时所行的污秽淫行。这类的罪在可7:22;林后12:21;彼前4:3;彼后2:2都有提及。
2. 关乎信仰方面的罪:“拜偶像、邪术”等
拜偶像就是信仰上的犯奸淫(启2:20),拜偶像的罪亦与贪心的罪相等(弗5:5);因为拜偶像是真神以外承认某些假神的权力,且希望从它们方面得着福气和神未许可给我们的好处。这在属灵方面是一种非法的贪图,正如人用非法手段贪求不应得的好处一样。“行邪术”却是有关迷信和偶像方面的法术,如招鬼、占卜等。按21:8,行邪术的人应被丢在火湖中。
3. 关乎群众生活方面的罪:“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等
这些罪都是破坏肢体相爱之生活的,是团体生活中常见的罪恶。它们有一种共通性,就是要高抬自己,使自己得好处,而要将别人压下去。
其中“异端”的原文haireseis,有几种不同译法︰在彼后2:1;徒24:14译为“异端”;在徒5:17;15:5;24:5;26:5;28:22等处译作“教派”、“教门”或“教党”;在林前11:19译作“结党”。此字比较上句之“结党”的意思更强。
有解经者将这字译作“宗派”,直指各教会之宗派为罪恶,是属于情欲的事。照这解法,就是以一切教会不同的组织为罪恶,而不是指信徒心中那种分别彼此、重此轻彼的心意为罪恶。但是这个字用在这一连串的情欲之事中,显然是偏重于描述从肉体所发出的排斥别人、高抬自己或自己的人的那种心意,而不是指教会中不同团体的组织。况且使徒写加拉太书时,教会中还没有产生不同的布道团体和组织,因此显然这字的用意不是指教会各种不同的组织。
况且宗派的真正意义,还不在于组织或制度的分别,乃在于心意上的分别。这种分别是促成分裂的原因。所以信徒应当彻底放弃宗派的思想──一种凭着教会属外表的组织、制度、仪式、或真理的见解不同,而轻视别的主内肢体的狭窄观念。
4. 关乎放纵肉体方面的罪:“醉酒、荒宴”等
罗13:13也提及这些罪,是生活在“黑夜已深、白昼将近”之世代中的信徒所应离开的。它们乃是属黑夜的人所行的事(参帖前5:5-8)。彼得在他的书信中,也指明这等事是信徒未信主之时所行的(彼前4:3),都是情欲的果子。
使徒在此提醒信徒说︰“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显见保罗在加拉太时曾经对他们讲及这些事。现在保罗又再次提醒他们,行这些事的人与神的国无分;这是那些在神国度以外的人才行的,与神的儿女不相称。
“行这样事的”,原文“行”prassontes却是prasso的现在分词众数式,有常行的意思。中文新旧库本译作“惯行”。所以使徒的意思,并非说信徒偶然在这些事上跌倒,便在神的国中无分,而是指那些惯行这些事、活在罪中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
主张信徒应脱离宗派的解经者,常根据本节指出,在宗派中的人,无分于神的国,所以信徒必须脱离宗派。但使徒在此所列举无分于神国的,不只是“宗派”,还有其它十数种情欲的罪,我们应该对这里所提的每种罪恶同等重视。
C·圣灵的九种果子(5:22-23)
22-23 使徒讲述了情欲的种种表现之后,在这两节中继续指出︰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圣灵在信徒心中运行作工的种种表现。顺从圣灵的人所表现的种种德行,乃是律法所不能禁止的,与情欲的事大有分别。
注意︰使徒用“果子”来描述出于圣灵的美德,是要特别强调这些德行乃是生命的流露,是有了某种生命后自然会有的生活,是由果树结出的果子,决不是外表模仿出来的动作。所以基督徒的真善行,并非“作”出来的,乃是“结”出来的。
另一方面,本处也使我们对于信徒“结果子”的涵义多一层领会。主耶稣基督曾说,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参约15:2),而结果子的意思,不是仅指引人归主,也是指信徒在品德上、行为上有新生命的表现。信徒的德行与所领受的生命相同,就是结果子的凭据了。在此圣灵所结的果子计有︰
仁爱
原文agapee却是指神的爱。这个字与phileo不同,通常phileo是指人的爱──是出于情感,或是由情感的反应而产生的爱。但agapee却指神的爱,又称理性的爱,不是出于情感,乃是出于理智;不是由于对方的爱而引起的反应,乃是主动的爱。神对人类的爱正是这样,是圣洁的,无条件的(有关这两个“爱”字的意义,参阅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在此所说的“仁爱”就是指这种爱。多数信徒都是因别人先向他们表现爱,他们才会爱对方;受到别人爱的激励,才产生爱的回应;但圣灵所结的果子乃是神的爱,是纯洁的,无条件的,合神旨意的爱。
注意︰上文已讲论信徒应用爱心互相服事,又说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一句话之内;但上文的重点是说,爱是信徒行事之规范与准则,而本处的重点则是说,爱是新生命的一种表现,是顺从圣灵的人自然会结出的果子。信徒不只是以爱为准则,以测验事之可行或不可行,并且他们的里面也有一种纯洁的爱,能自然流露出来。所有一个有生命的基督徒当然不在律法之下,乃在爱中生活了。
在这九种圣灵果子中,首先提及“爱”,显见爱应在一切行事之先,是一切行事的总则。正如保罗对哥林多人提到各种属灵恩赐之后,便以一句美妙的话作为结束──“你们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赐,我现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林前12:31),这最妙的道,就是他在下文(即哥林多前书13章)所说的“爱”。
喜乐
“喜乐”是信徒得救的时候最先尝到的果子之一。因为信徒在领受救恩时,必然得着一种赦罪的喜乐。这种喜乐与从世上物质和罪恶的享受所得着的快乐绝不相同。它乃是一种心灵上的满足与释放。这种满足与释放是圣灵所带给我们的。信徒若不断让圣灵在心中掌权,必能常结这种果子。圣经给我们看见,信徒可以有许多种喜乐,如︰
1. 救恩的喜乐(诗51:12;徒16:34)。
2. 祷告蒙应允之喜乐(约16:24)。
3. 为主受苦之喜乐(徒5:41;彼前1:6)。
4. 在圣灵里的喜乐(罗14:17)。
5. 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1:8)。
6. 肢体相交的喜乐(约一1:4)。
7. 为别人愿遵行真理而有之喜乐(约三3-4)。
和平
原文即(平安”之意。英译作paece。原文eirene在约16:33译作“平安”。圣灵住在人心中的结果,是使人有平安。这种“平安”是因我们与神之间已除去了阻隔,良心向神可以坦然,便自然地有平安的感觉。所以与神和好本身就是一种平安。
主耶稣在太5:9说︰“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这“和睦”与“平安”是相同的意思。事实上不论对神对人,“和睦”与“平安”都是联在一起的。我们未与神和好,不能有平安,神的震奴常在我们身上(约3:36);但我们与神和好了,若对人不和睦,例如对家人不和睦,或对同事不和睦,我们仍然没有平安。
每一个信徒,都曾有一种与神和睦的平安。并且圣灵要继续在他们心中结出“和平”的果子,使他们与人相处时有平安;在生活中显出神的平安充满在他们心中,因而引领人来得着神的平安。
这“和平”与上文的“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成为明显的对比,显见圣灵的果子与情欲的果子不同。
忍耐
忍耐就是有很大的容量,可以容忍别人。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另一种工作,就是使他们能忍受环境上各种不平的待遇。主耶稣也曾“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见来11:2);忍受十字架的苦难,就是忍受了各种的最终点,是忍耐到底的“忍耐”,是忍耐到“成功”的忍耐(参雅1:4)。圣经中许多属灵的伟人也都是忍耐的伟人。约伯在一连串毫无理由且无情的打击中忍耐到底;挪亚忍耐传道一百二十年之后,又在方舟中忍耐等候洪水消退;亚伯拉罕忍耐等候,得着了神所应许的儿子以撒;大卫虽受了撒母耳的膏油,却不肯用自己的手段与扫罗争夺王位,仍然忍耐等候神的时候来到,才登基作以色列人的王。这些例子都给我们看见,自古以来神所重用的都是善于忍耐的人。
雅各劝告我们“忍耐也当成功”。忍耐的价值在于忍耐到底,不是只忍耐一半;而忍耐的成功却在乎有活泼的盼望。有确切的盼望,就有能力忍耐,没有能力忍耐没有盼有盼望就不能忍耐。连主耶稣“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也是因为祂盼望那“摆在面前的喜乐”。所以,信徒也应当看重我们所盼望的荣耀,使我们为基督的缘故,能忍耐这世界的患难。
圣灵是不叫人焦急、暴躁、冲动行事的。圣灵所结的果子乃是忍耐,所以凡出于焦急、暴躁、冲动的事,都很可能不是圣灵的引导。
恩慈
这是神待人的法则之一,也是神良善性格的一种。圣经中常说神有恩典怜悯并有丰盛的慈爱(诗103:8);圣灵既是三位一体之神中的一位,祂来到信徒的心中,当然将神的性情和神待人的法则表现在信徒身上。所以信徒若顺从圣灵而行,便自然在生活上“像神”了。
信徒待人应当有恩慈,不可过于苛刻、严厉。许多信徒对别人很严厉,像一个审判官,对自己却很慈爱,像一位仁慈的母亲,这是不合乎信徒待人之原则的。
良善
是信徒应有的存心,主耶稣曾对门徒说︰“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太10:16),这“驯良像鸽子”就是良善的意思。它包含有美好、纯正而又智慧的意思在内。主耶稣论及交银给三个仆人的比喻(参太25:14-30),那些得得赏赐的仆人,被称为“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可见“良善”不但是信徒应有的属灵品德,也是信徒在工作上得称赞与赏赐的条件之一。
圣灵在信徒心中工作,能使我们结出良善的果子。其实我们自己生命中毫无良善,保罗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可见按人而论,纵能像使徒保罗这么好,里面仍然是没有良善的;但我们若顺从圣灵的运行、引导,圣灵便使我们的心意更新改变(多3:5;罗12:2),结出像神那种良善的果子来。
这世界的人行事与存心常存恶意,甚至对待自己的家人亦常存诡诈和除险的心意;但信徒应当在这方面显出与世人有分别,常存善意待人。
信实
原文pistis,有时圣经译作信心。但在多2:10译作“忠诚”,即诚实而可信的意思。信实是信徒的特点之一。我们的神是信实的神(约一1:9),我们既是神的儿女,领受神的生命,当然也应当信实了。基督徒不信实,是最难以获得世人谅解的罪。
魔鬼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所以在魔鬼手下的人也都喜欢说谎,彼此不以信实相待,使这世界充满虚谎的事,以致人与人之间互相猜忌防范,彼此不敢信任。信徒若以信实待人,必能给人一种可靠不安全感,不但不会吃亏,反会得着人的信任,使人为我们归荣耀给神。
温柔
是主耶稣的性情。主自己说︰“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11:29)。温柔常与谦卑连在一起;温柔而谦卑的人,心中常享受安息。许多愤怒与不平的情绪是纵骄傲的心中发出来的,所以骄傲而暴躁的人,内心常常不得安宁。
主耶稣说︰“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见太5:5)承受地土就是获得地土的管理权。温柔的人是配受属灵的权柄与福分的,那位骑驹子奉主名而来的王──主耶稣,也是温柔的(太21:5)。
温柔的人,心灵不容易受伤,也不容易使人受伤,正如柔软的东西不容易被碰伤,也不会伤人一样。为什么我们很容易被人刺伤自己的自尊心,又很容易使那些与我们接触的人受伤?就是因为我们太不柔软,太骄傲而刚硬。圣经以羔羊喻主的门徒,都说明了基督徒应有温柔的性情。
节制
原文egkrateia,有自制、自治及节制的意思。此字在徒24:25;彼后1:6均译作节制。
彼得提及信徒应有之德行时,亦提及“节制”(彼后1:6)。信徒不但对罪恶应有节制自己的能力,不可陷于罪中,就是在一般原本不是罪恶的行事上,也要有节制,不可凭自己的喜好去行。甚至虽然是传道的工作,也应当有节制,不该凭自己的喜好而做,乃应照圣灵的引导管制自己。
“节制”既是圣灵的果子,则一切没有节制的行事生活,就不是神的旨意,或是越过神的旨意。所以即使是一些平常的习惯,若我们会受制于它,不能自己控制,都是信徒所应摆脱的。
这九种圣灵的果子是一些例子。使徒并没有说圣灵的果子,只有九种,不过使徒在此所列举的,只有这九种罢了。这些事乃是律法所不能禁止的。律法所禁止的,乃是那些属情欲的事。“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弒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提前1:9-10),这正是律法的功用──显明人的罪。但律法并不禁止圣灵所结的果子。使徒的意思就是说,信徒若在圣灵的引导之下,顺着圣灵而行,就不在律法之下了。
所以19-23节的话都是为解释18节而说的。
3·信徒对肉体与圣灵之关系(5:24-26)
24 本节说明,信徒与肉体已经断绝了关系,因我们肉体的邪情私欲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我们对肉体并无任何义务,必须听从它、满足它;我们并不欠肉体的债,不必偿付它的要求、为它安排。
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原指我们旧生命中的败坏性情,是我们里面的坏倾向。使徒在此要我们站在第三者的地位上,看它像仇敌一样来对待它。
注意︰“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显见使徒在此不是按个人的经历来说,乃是按信徒在基督里的地位来说。“凡”是属基督的人,不论是刚强的、软弱的、老练的、幼稚的,都“已经”将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所谓“已经”不是个人经历上的“已经”,乃是基督救赎工作中已完成的“已经”。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不只是为我们赎罪,也是为我们胜过肉体和情欲的种种牵引;基督十架上的得胜,不只是胜过死的权势,使我们脱离永死,也是胜过罪的权势,使我们脱离罪欲的缠累。现在我们怎样支取基督已经完成的事实,使它成为我们个人的经历?就是要借着信心,让基督的十字架在我们身上作工,对付我们的肉体;不再体贴肉体,或满足肉体的要求(罗8:5-7),乃是体贴圣灵,愿意让肉体受痛苦、受打击、受人的轻视或误会,正如保罗所说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换句话说,我们应当看见自己是已死的。既然基督已经把我们的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十字架,既然我们受洗是归入主的死与祂一同埋葬,我们就当相信这个事实、承认这个事实,并按照这个事实来生活。我们不是根据自己的了解和感情来相信,乃是根据基督所完成的事实来相信。当我们这样相信,又这样看自己是死的时候,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完成的,也就成为我们的经历了。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同神在基督耶稣里当看自己是活的”(罗6:11),在此使徒把“罪”当作是我们的旧主人;我们待这旧主人的态度是“看自己是死的”,不再答应它的要求,不再考虑它的意见,也不再听从它的指示了。另一方面,我们向神却看自己是活的,是满有生命、能力、盼望和喜乐的,是听从祂的要求的。
使徒在本书三次提及“同钉”的真理(加拉太书是用“同钉”而不是“同死”,但罗马书6章用“同死”)。“钉”是一种使肉身受苦、慢慢死去的死法。按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来说,我们罪恶的刑罚和肉体的邪情私欲都同时解决了。按我们接受这救恩的经历来说,新生命是相信时就得着的,不是渐渐得着的──一次重生便成为神的儿女,不是天天都要重生。但与主同钉死的经历却不同,是天天的、继续不断的信,不是一次的信;不是偶然一次不体贴肉体,偶然一次让它受对付,乃是继续的、天是继续的、天天的、屡次的不体贴它,又靠着圣灵治死它(罗8:13)。主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9:23),使徒保罗也说︰“我是天天冒死”(林前15:31),“冒”字中文圣经旁有小点,表示原文无此字。虽然林前15:31的上下文,是描写保罗怎样不顾性命为基督冒死传道,但这种为什么福音不怕死的精神,正是旧我“与主同死”、“现在活着不再是我”的表现。所以经历与主同钉,就是要天天、不断地站在与基督“同钉”的地位上,接受十字架钉死的工作。这就是我们胜过肉体的途经。
25 本节是从积极方面论及与圣灵的的关系。我们既不再属肉体,又是圣灵所重生的,当然应当靠圣灵行事了。“靠圣灵行事”就是靠圣灵的能力胜过肉体的诱惑,活出基督的生命;与上文所说“被圣灵引导”意义相同。但“被圣灵引导”是注重圣灵的主动,“靠圣灵行事”是注重信徒的拣选,就是决心要倚靠圣灵。我们必须常常留心圣灵的感动,不消灭圣灵的感动(参帖前5:19),不叫圣灵担忧(弗4:30)。这种“靠圣灵行事”的生活原则,就是享用在基督里之自由的秘诀了!
26 “贪图虚名”与腓2:3之“贪图虚浮的荣耀”同一个意思。使徒在此加上这句警语,显示靠圣灵行事的人也与世人一样,容易受虚荣的诱惑。有些信徒虽不贪图物质的虚荣,却贪图教会内的虚荣。其实不论那一种虚荣,实际上都同样是属肉体的私欲。“贪图虚荣”就是使我们不能顺从圣灵、又不能与弟兄和睦相处的主要原因,是引起信徒“彼此惹气、互相嫉妒”的祸根。
问题讨论
按5:16详述怎样可以不放纵私欲?
什么是圣灵的九种果子?试略加解释。
与基督同钉死是怎么回事?怎样经历这恩典?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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