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八章
约翰福音8:2-30
这部分开头的一段(2-10节)通常被认为是可疑的一段。这样说法是有原因的。若是我们翻开希腊文圣经,我们会看到魏斯科(Westcott)和霍尔特(Hort)二人完全把它抽出,而把它放入此书的末了作为附录。尼斯勒(Nestle)的圣经则把它放回原处,不过,他们括号将它括起来。
约翰是否写了这一段话,是很可疑的。我不想太过于武断,但我个人不认为是他写的。有许多内在的迹象证明不是出自于他的手笔。在一些古抄本里,这一段是在路加福音里面。可能它是那位第二世纪出名的教父帕比亚(Papias)加上去的。
但是很显然的,凡是细查过它的人,以及不清楚其作者的人,都觉得其内容使他们感觉不能把它省掉。魏斯科和霍尔特认为它不当摆在这里,因此他们把它放在此书的末了,但是究竟他们还是把它放进去了。虽说它不是约翰本人写的,我仍然相信它发生的时间与前后事迹的顺序完全一致。因此我建议把它当作是可信的,并且在合宜的历史顺序中。
在这一部分(8:2-30)里记载了三件事:
1·从第2-11节的事迹;
2·然后在一节(12节)里面,是耶稣伟大的宣告,这是约翰所记载耶稣所说伟大的“我就是”之第二次。
3·是从第13-30节,祂再一次处在反对、质问与讨论的气氛中。
主的工作(2-11)
这件事在有关我们主的工作记载中,就着某些方面而言,是最吸引人,最美丽的一件。它也是十分令人惊讶的。在祂敌人对祂的态度方面以及祂自己的态度方面,都是十分有启发性的。事情是发生在清早的时候,“耶稣……清早又回到殿里。”它是很自然的顺着前一章故事发展下来的。前一章是说到住棚节,在节期的末日,就是第八日,祂发出祂伟大的呼召,向人类的干渴挑战。那天祂整夜留在橄榄山上,而其它的人都回到自己家里去。清早的时候祂来到殿里,那是节期的次日。那天早上人们正在四散,还有一些人仍然逗留在此。若是我们看一下第20节,就看见“耶稣在殿里的库房……说的”。那是指女院,是库房的所在地。
前一天祂发出了伟大的呼召,“人若渴了”这句话是祂站着说的,也说明祂当时态度的不同。祂如传令者般的站着。现在祂回来了,以教师的态度坐下来。当祂站着发出那呼召时,祂不是在教训,是在宣告。现在祂回来了,重新处在教师的地位上。群众再来围着祂。他们听祂教训的时候,群众当中起了一阵的骚动,来了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带进一个女人。每次读这故事的时候,没有办法不令人感到他们举动的无情和粗野。无论这女人作了甚么事,无论她犯了甚么罪,在法律上他们是无权把她拉到公众面前的。公会开会的地点就在耶稣教训的地方的隔壁。也许他们的意思是要把她带到公会去,但是他们仍然无权把她拖到众人面前。而且他们以同样的无情与无礼说出了她的事情,因他们说她是“正行淫时被拿的”。那是很无情的,但我仍然高兴他们说了,因为这样一说,这妇人的罪行是无庸置疑了。这不是道听途说而已。
我们可以想象那天清早的情景,耶稣以教师的身分坐着,百姓围绕在祂旁边。那些宗教和道德的官长们突然带着一个女人进来,当着众人揭发她的罪行。
然后他们提出问题,“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约翰很细心的告诉我们,他们说这话的动机是甚么。“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衪的把柄。”他们是想要把祂置于进退两难的窘境中。罗马法律声明,若非罗马政府许可,不可以杀人;而摩西的律法说,她必须被打死。祂对此要如何说呢?如果祂说她可以走,祂就违背了摩西的律法。如果祂说,她必须被打死,祂就触犯了罗马的权威。
底下就是无与伦比的故事。祂怎样反应呢?祂弯着腰在写字。不,我无法告诉你祂写了甚么。我常常在猜想这件事,也读了一些传说,它们都有所提示。祂写了甚么我们无从知道,但祂的态度说明了一切。那是一种注意别的事情的态度,等于拒绝回答发问者。是一种叫他们走开的态度。
但是他们不放松祂,他们一定要有答案。于是约翰写着说,“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这是新约中惟一出现这个特别的字“没有罪的”。它不仅是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犯过罪的”,而且更进一步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祂这些话并没有回答他们想问的,祂的意见与摩西的有何不同这个问题。好像祂在说:我不和你们讨论摩西。如果摩西的律法是这样,就照这样办吧!我不讨论律法或刑罚,但我要在这里找那些可以执行这律法的人。主这句话启示出一个永远的原则,处罚别人的惟一资格乃是自己无罪。主这句话使我从今以后永远不能拿石头打人!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然后祂又弯下腰来写字。看看那群人一个个的走出去。这是圣经所记最荣耀又幽默的事情。他们全部都出去了,而且有趣的是,约翰说,他们是从老到少一个个的出去了。我不晓得那是甚么意思。也许他们的长辈有优先行路权吧!我倒是此较相信,年纪最大的人之所以先走,是因为他们最有见识。不管怎样,他们因祂的话,都出去了。祂使那些自以为可以执行律法的人都离开了。
底下我们看见这故事之最希奇、最荣耀的部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仍然站在那里。我们看到的是甚么呢?这位道成肉身之纯洁者,面对着一件人类最悲哀的事,是一位被定了罪的不洁妇人。她犯了罪是确定的事实。那么我们看到的是甚么呢?照着祂所宣布的原则,祂是惟一能向妇人丢石头的,因祂没有罪。如果我们对这故事不熟悉的话,是第一次听见的话,我们必定都要摒住呼吸地问,祂如何收拾这场面?
首先祂以祂在迦拿以及在十字架上称呼祂母亲的名称来称呼她,“妇人!”每当这字从耶稣的口里说出的时候,总带着无限的温柔。哦,这真是奇中之奇,祂竟称呼她为“妇人”!那些离开的群众可能会以更粗野的字来说她。他们可能会称呼她为“妓女”或“贱货”,或更难听的字眼。但祂说“妇人”!底下祂说,“那些人在那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废?”然后她就说出她在这故事中所说惟一的一句话。我们不晓得她的名字。你曾否注意到,在耶稣服事的过程中,我们所看到的每一个类似这样的女人都是匿名的?抹大拉的马利亚虽然以往曾犯了愚昧的过错,但她不是这类犯罪的女人。这类女人的名字从没有被记载下来。我想她们的名字将来也不会被知道,因为在天上,神要给她们新名。所记载这女人说的一句话乃是,“主阿,没有。”
若是我们看到这女人被带进来的样子,也看到当她说,“主阿,没有”时的样子,必定会注意到她脸上极为不同的表情。我知道当他们带她进来时,她的表情是甚么。她必然是一副反抗、蔑视、愤怒的样子。以那种方法对待这样的女人,必然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是当她定睛看到另一位不同的人(这一位后来遣散了她的控告者)时,我告诉你,她的眼睛就失去了反抗的神情,不久泪水夺眶而出。我想,当她说,“主阿,没有”时,声音必然是颤抖着。
下面就是那一句令人希奇、惊讶的话,“我也不定你的罪。”
我不认为我现在所说的,能表达祂话语之完满意义,但我确信祂的意思离此不远。我们可以把重点放在其中的“你”字,“我也不定你的罪。”祂并非在纵容她的罪,乃是在许多事情当中,祂特别指出,“妇人,这些人说,你是正在犯罪时被捉住的;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个男人在那里呢?”不错,英国文学家吉普林(Kipling)曾说,“我们两个人共同所犯的罪必须个别的向审判负责。”但是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过错都堆积在一个人身上。“我也不定你的罪。”
但是祂的意思并不止于此。若是我们打开罗马书8章来看,我们就能看出祂的意思。“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祂把祂自己和祂救赎并赎罪的爱与苦难,置于她与她的罪之间。羔羊是创世以来被杀的。“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最后一句最好这样说,“不要一直留在罪中。”
主的宣告(12)
事情过了之后,“(因此)耶稣又对众人说……。”。有人把这里的“因此”联于7:52。我则把它联于这个故事。底下祂就发出祂的宣告,“我是世界的光。”这话是个人性的。“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这话则是相对性的。
个人性的这句话包括了一切,“我就是世界(Cosmos)的光。”这个字有不同的用法。就如“神爱世人(Cosmos)甚至将衪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以及“人若爱世界(Cosmos),父的爱就不在他里面了。”这些话看起来似乎是很明显的矛盾,但是我们知道,在这些经文,以及其它经文中,这个字有不同的用法。当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时,祂的宣告是至高无比的,又是包括一切的。
但祂还没说完,“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不只是这样,而且“必要得着生命的光”。先是个人的,“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其次是相对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意思乃是:他不只要行在光中,不在黑暗里走;并且要成为一个发光者,光要从他身上发出来。因此我们看到了两个与祂在住棚节的呼召相类似的思想:“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喝。”“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现在说到的是世界的光。凡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并且光要从他身上照射出去。
若是这件事真是紧接在住棚节之后发生的,请注意祂这些话都是在圣殿的库房里说的。那是指女院在此竖立着金库,就是祂后来看着一个寡妇投进两个小钱的地方。有些犹太解经家说,在节期当中这金库每天都被照得光亮。这时节期已过,灯光已经熄灭。那位曾站着,并宣告说祂应验了旧约里江河预言的,现在站着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主在反对、质问与讨论中(13-30)
接着立刻引起了辩论。法利赛人对祂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我们回头看一下第5:31,在那里基督医治了一个被遗弃的瘸子之后说,“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这些人就引用祂说的话。他们套用祂的话来反对祂自己。当祂说“我是世界的光”时,他们就引祂自己的话,努力着要显明祂的矛盾不一致。可是祂是不会落入他们圈套的。
祂如何回答他们呢?祂宣告说,即使祂为祂自己作见证,不管祂说甚么,都是基于某种认识的。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从那里来,我知道我往那里去。祂说的任何事,都不是出于推测。他们是按肉体判断事情。祂不判断人;就是判断人,祂也不是独自说的,祂与父是合一的。祂与父一起判断。他们并不知道这情形。他们总是朝肉体的方向看事情,被物质思想的灰尘弄瞎了眼睛。
然后祂就使用他们律法中的一条来说明、借着两个见证人的口,真理得以建立。这里就有两个人,祂与父是永远分不开的。
底下就是他们恶毒的讥笑,“你的父在那里?”他们这句话是在嘲笑祂。他们暂时不质问何以祂说祂是与父合一的。他们似乎这样说,假设神是你的父,那就让我们看看祂吧。你说祂是与你同作见证,我们又怎能知道祂是与你同作见证呢?我们只是听见你自己的话而已。你的父在那里呢?他们这问题和腓力后来问的一个问题几乎是一样,“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不同的是腓力是以友善的态度在问,而他们是以敌对的态度在问。耶稣给他们的回答实际上和给腓力的是一样的。祂说,“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若是你们认识我的父,也就必认识我。
在这情形下约翰这样说,“这些话是耶稣在殿里的库房,教训人时所说的;也没有人拿衪,因为衪的时候还没有到。”神保护祂脱离一切的敌人,直到祂的时候来到为止。
祂又继续往下说,“我要去了,你们要找我,并且你们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是定罪的话。这些犹太人又胡涂了,他们说,“衪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难道衪要自尽吗?”祂就用同样严肃的口气回答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他们所看到的完全都是属肉体的,因此也是属乎撒但的。祂不是从下头来的,乃是从上头来的。祂一切的异象和苦难都集中并根源于天上的事。
于是他们愩怒的向祂发出一个问题,“你是谁?”祂似乎是这样回答他们说,“我是谁?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然后祂又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谁!”这就是祂对祂母亲所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以及祂对祂兄弟所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的意思。一路上祂都是眼望着十字架的。当你们举起我以后,你们就要知道我是谁了。没有其它的方法。要开启属灵上的瞎眼,没有别的方法比我上十字架的道路更好。
底下祂就作了这争论中的最后声明,“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衪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作衪所喜悦的事。”
这个声明紧接着前面的话。当你们举起人子以后你们就知道了。在这些话里面我们摸着了那永远长存的慈爱。祂是生着气对他们说话。祂必须对他们说实话。他们是从下头来的;他们一切的态度是受制于阴间的。但是祂是处在另一个受天管理的世界中。祂告诉他们,有一天启示要临到他们,当他们举起人子以后,他们就要明白。“我常作我父所喜悦的事。”而我所指的那些事里面,就有一件是指人子的被举起。因此,在这些苦毒的反对,以及严厉的指责中,祂仍带着永远常存的慈爱与温柔。
这故事最后一句话是,“有许多人信衪。”一时产生一种对祂有利的反应,但这反应所值无几,接着我们就可以看出我何以这样说。
约翰福音8:31-59
第31节开头的,因此,(中文圣经缺“因此”)再一次让我们知道前后的连续性。在祂说了“我是世界的光”之后,跟着有了争论,而那争论的结果产生了对祂有利的反应。这一段就让我们看见,这种反应是多肤浅,因为这一段记载了我们的主如何对待那些信祂的犹太人。
“(因此)耶稣对信衪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而这一段的末了却说,“他们拿石头要打衪。”这里祂一直都是在对付群众里面那些倾向祂的人。我再说,当我们往下看时,我们就要发现那种反应是多没有价值。我们看见祂一路上极威严、庄重地前行,却越来越孤单,被孤立,直到最后祂完全被孤立,没有人和祂站在一边。
这一部分可以按照叙述与回答分为七个层次。我们就以这种方式来看这故事。
第一小段(31-33)
“(因此)耶稣对信衪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这是头一幕内容。我们的主把作门徒的条件清楚又简要的教训那些受吸引的犹太人。作门徒的一个条件并不是他们所感受之情感上的吸引,而是遵守。“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并不是对祂的倾心,那只能产生景仰;乃是完全的降服,才能遵守祂的道。祂也说出这种遵守将产生甚么结果,“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也就是“认识”与“完全的释放。”
他们立刻反对祂所说可能有的自由,声明说,他们本是自由的。他们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
他们回答得好,这回答在某些方面来说是对的。他们说,他们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是甚么意思呢?他们曾经受过捆绑,他们在埃及受过捆绑,他们在巴比伦受过捆绑,他们受过亚述人的捆绑。他们当时也在罗马人的捆绑底下。而他们竟然这样说。但是实际上他们从未被征服过,不管是埃及,不管是巴比伦,不管是亚述,不管是罗马,从来没有折服过犹太人的灵。在这一点上他们是对的;而我们的主在回答他们时,从他的的角度来看,并没有否认他们所说的。
第二小段(34-38)
第一句话: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
“他们回答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
因此当祂回答他们认为自己是自由这问题时,祂并没有在这方面多加辩论。祂在某一方面承认这件事。祂承认他们的灵从未被折服过。他们从未被征服过,他们从未向任何外邦政府低过头。但是祂立刻把整个注意力转移到道德方面,并让他们知道,祂想到的,根本不是在物质的范围内。他们所想到的,不管是弥赛亚,或神的国,都是在属地方面的;而我们的主总是要把他们的思想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乃是属灵的层次,也是公义的层次,或道德的层次。祂对他们说的话,可能含有这个意思,“你们从未被任何外邦国家征服过,但是你们一直是罪的奴仆,现在仍然是罪的奴仆。”祂又告诉他们,罪的奴仆是不能住在家里,而这家的存在,是为着神整个的计划。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到“儿子”、仆人、和家都是指这方面。而在此耶稣说,罪的奴仆是要被赶出家门的。但“儿子”是住在家里的,并且凡是这位“儿子”所释放的,也住在家里。祂说,他们都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但他们却拒绝这位“儿子”。祂说话是按着父的指示说的。他们的举动是出自他们的父,他们所表现的,与他们所说与亚伯拉罕的关系相违背。他们虽未屈服于外在的力量,但却被罪所管辖,因而失去了与神的接触,以至于当这位儿子按着父亲的意思向他们说话时,他们无法明白。
他们再回答时,仍以肉身夸口。祂告诉他们,他们是属他们的父时,他们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
第三小段(39-41)
“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
“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
我们的主曾经承认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是肉身的关系;而现在祂说他们不是亚伯拉罕的儿女,这是属灵的关系。在罗马书9:6有这样的话,“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使徒的这一段话印证了我们的主当时对那些人说的真理,这真理是许多肉身的以色列人不明白的,并且似乎许多基督徒也不明白。今天有不少基督徒仍然像以色列人一样的有属肉体的想法。除非有属灵上的关系,肉身的关系是没有价值的。属灵的关系是从行为上得着证明。我们的主说,他们是借着他们所作出来的,证明他们的关系。
很明显的,那些听祂说话之人领会了祂所作之事的意义。他们看出,祂是在强调:属灵上的关系是极其重要的一件事,而不是肉身上的关系;并且即使没有属肉身的关系,仍可能有属灵的关系。因此他们虽然表明是接受祂的人,他们还是否定了祂的意思。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的父就是神;这些话是想要强调他们的属灵关系。但除非他们与亚伯拉罕有属灵上的关系,祂并不承认他们与亚伯拉罕肉身的关系有何价值。除非他们所作的工作能说明一个事实,就是他们和亚伯拉罕一样,与神有属灵的关系,并以实际行为作证明,否则他们肉身的关系一点价值都没有。他们很有把握的回答祂的话:我们都是神的儿女,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这样的话就证明了他们并不知道祂所一直强调的意思,属灵和道德的关系是最重要的。
第四小段(42-48)
其严肃性是令人害怕的。
“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衪差我来。你们为甚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甚么不信我呢?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
耶稣这样清楚的回答,使人对这些事再不会有甚么怀疑。请先注意祂的声明,“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后来当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时,祂回答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试想想看,若有任何其它的人,说了一件像这样的事,倘若你们认识神,你们就必爱我,你作何感想?这就是祂非常清楚对他们说的话。然后祂又告诉他们,他们之所以耳朵发聋、发沉,眼睛看不见,昏花,其背后原因是甚么,是因他们的父是魔鬼;他们在属灵上是与地狱有关系的。
于是在第44节里面,我们的主很清楚的说到魔鬼是怎样的一位。祂说到两件关于他的事。他是杀人者,他是说谎者。这就说明了一切。魔鬼从起初是说谎的。我们再回到这本福音书开头的话。当约翰回顾地所跟随过的这位耶稣时,就说,“我们见过衪的荣光……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换句话说,神是怎样的一位,撒但就不是那样。神是恩典,魔鬼是杀人者;神是真理,魔鬼是说谎者。所以我们的主让我们看见,一个人的关系是从他的行动得着证明。若是他们是属神的,他们就必看见恩典,而对它有反应;也必看见真理,而爱它。但他们想要杀祂。他们心中冇仇恨,他们也是虚假的。这样的表现就说出了他们的关系。他们是属于他们的父魔鬼。
因此祂再强调,道德的表现是属灵光景的证明。他们的邪恶行径乃是他们与撒但有关系的说明。若与神有真实属灵的关系,就必产生像神那样的作为。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么?”他们生气了。他们感觉到祂所说他们那可怕光景的冲击力;于是他们就骂祂是撒玛利亚人。在他们看来,撒玛利亚人是绝对与犹太人对立的。对犹太人而言,撒玛利亚人是反对他们的地位、种族和国家的具体代表,所以他们就说耶稣是一个撒玛利亚人,并说祂是神经错乱的人。
第五小段(49-53)
“耶稣说,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们倒轻慢我。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犹太人对衪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还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尝死味。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么?他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将自己当作甚么人呢?”
我们的主先是用庄重的语气,简单地否认他们所说的话,“我不是鬼附着的。”然后再说明祂自己的情形,“我尊敬我的父……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接着再说出祂那最高超的话,“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
他们对祂的话只能按照物质的观点来解释。我们的主说“永远不见死”,是甚么意思呢?后来祂也对马大说,“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不管祂是在这里,或对马大说的话,都是在属灵的境界里说的。祂的意思并非说人的肉身可以不死。祂现在所说的,乃是指凡遵守祂道的人,可以不受任何能破坏他生命或蚕食他生命的力量之影响,他永不见死。他们无法明白这一点,因此他们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被鬼附着了,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死了,你将自己当作甚么人呢?
第六小段(54-57)
现在我们来看54-57节。
“耶稣回答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甚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你们未曾认识衪,我却认识衪。我若说不认识衪,我就是说谎的,像你们一样。但我认识衪,也遵守衪的道。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
因此犹太人就对祂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正伯拉罕呢?”
如果我们不因对圣经太熟,以至感觉迟钝的话,那么当我们听见祂所说的事时,必然会惊讶。他们说,“你将自己当作甚么人呢?”祂马上这样回答说,“我并非把自己当作甚么人,我一点不荣耀我自己。我的父荣耀我。”然后祂再说的一件事叫他们一时呆住了,并引起他们不屑的讥笑。“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祂是甚么意思呢?对这句话的几种解释颇为有趣。有人说,祂必是指亚伯拉罕还活在灵界里,并且那时正在看着祂。祂说话岂不是出自祂对永世的知觉么?这是祂经常显露出的。祂岂不是在说,“我的日子并非始于我降生之时。我的日子必须向后推算起,包括过去的永世。包括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看见我的日子。”
但是我相信,在这句话里面有其历史性的应用。我始终深信麦基洗德之出现,乃是基督在旧约里向人显现的一次。圣经称祂为“仁义王,平安王”。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麦基洗德遇见他,并给他祝幅,位分小的总是受位分大的祝福。我相信,当麦基洗德遇见亚伯拉罕的时刻,就是历史上亚伯拉罕与基督面对面相会的时刻。
底下我们就听见犹太人对祂的无礼嘲笑。
“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
我每一次读这句话时,总难免想到祂看起来一定很老。但是祂只有三十二岁。我若是一个艺术家而要画祂面貌的话,我必不会把祂的脸画成很年轻的样子。我想祂脸上所告诉我们的,乃是多年来压在祂身上沉重的忧患。
第七小段(58-59)
这句话把我们引到最后一小段。
这一部分是本书在话语方面的第三个大兆头。第一个是:“我是生命的粮。”其次是,“我是世界的光。”请你注意,我们的主在此引进这句话,乃是使用了祂每次要特别引人注意时的语式,用以强调祂所要说的话之重要性:“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这是强调祂神性的最高声明。也许这就是在祂一向所使用的一个古老而伟大“我是”之句式中,最简单并最伟大的一句话。这话直译是,“亚伯拉罕还没有生下来,我就是。”并不是说,“我曾经是。”后者只标明居先性,只是存在的居先性。但是“我是”这句话乃说出祂存在的永远性。是早于整个希伯来政权之前,在永远里就已存在了。这些话若不是最厚颜亵渎之辈所说的,就必是道成肉身的神所说的。
结果怎样呢?“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衪。”注意“于是”两个字,他们之拿石头要打祂是因为祂说的话,是因为祂的“亵渎”。他们仇视祂最重要的原因,乃是祂说了亵渎的话。如果祂说的事情不是真的,他们那样作是很对的。“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衪。”
请注意最后一句话所表明的祂那安静中的庄严,“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了。”
那一天从头到尾都是很奇妙的。这一章里面所提供的,是对主耶稣一个非常好的启示。这是记载着冲突、明显的敌意,以及不信的一章。其中记载了一些人对属灵事情的瞎眼,对道德意义的死沉。另外我们看见“道”在此的举止,我们听见祂在此的宣讲。当我们注意看过程时,就看出祂行动的原因,并摸着祂话语中的灵感。
祂如何举止呢?乃是显在对待那妇人的事情上。我们听见祂如何讲论昵?祂说,“我是世界的光。”“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我们如何解释这一切呢?其关键何在?请再倾听,从祂自己的话中,我们得着一切事情的答案,“不是我一个人在这里”,“我和我的父”,“我是从上头来的”。
我想我们可以用约翰自己的话来结束这一章,“我们也见过衪的荣光,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摩根解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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