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五章
神仍然工作(五1~18)
思想 神设立安息日的目的是为了甚么?我们如何使用主日?
在逾越节将近的时候,耶稣来到耶路撒冷过节。在毕士大池旁边,祂医好了一个患病三十八年的人。这个人可能无亲无故,以致没有人帮助他(7),他患病这么久,亦实在可怜。这时候,耶稣治好了他,本来是值得高兴和感恩的事,但这事反引起了祂与犹太人的冲突。
犹太人视安息日为圣日,在那日差不多任何事情都不可以做,而这个病人在痊愈后便拿起褥子走路,当然是犯了他们的律法。他们质询这个人,这个人只好回答说是医好他的人叫他这样做的。他初时不知道医好他的人是谁,后来找着了,便告诉他们,于是犹太人便将罪归咎在耶稣身上。耶稣告诉他们:“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17)这句说话蕴含着相当重要的意义。
1. 神在安息日没有停止工作。曾有人如此说:“太阳照射,河水倾流,生死继续。在安息日中,神仍如此工作。”
2. 在安息日,神的爱与怜悯仍然工作。耶稣曾多次在安息日治病,祂曾说:“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太十二12)
3. 祂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18),这也是犹太人对祂的控诉。但是这正表示耶稣与父神有密切的关系,他与父有共同之处──祂也如此工作。
主耶稣也警戒那位被医治好的人“不要再犯罪”(14)。对犹太人而言,罪与疾病连在一起,一个人有疾病,是由于犯罪的缘故,除非他的罪被赦免,否则不会被治好。耶稣要警戒他,不要因有人可医治他便继续犯罪,犯罪与恩典是相违背的。
祈祷 主啊?教我重视和懂得运用安息日来亲近祢。
生命与审判(五19~29)
思想 一个人是在永生的道路上,抑或是在灭亡的道路上,取决于他是否敬爱主耶稣。
在上一段经文(五1~18),耶稣因在安息日治病和自称与神同等,遭到犹太人的恼怒,甚至想要杀害祂,于是主耶稣再次回答他们,这次祂再一次肯定自己的身分和祂的使命:
·祂指出自己是神的儿子:在前一段经文,祂已指出神是祂的父亲,祂是神的儿子(17),在这里祂要阐明父与子的关系,“父”是“差祂来”的那一位(23~24),“子”所作的,从来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思去作,而是“父”所作、也是“父”要祂作的(19、21~22)。“子”顺服“父”,并不是基于权柄,乃是基于“爱”(20)。在这自证中,祂表明与“父”有密切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不尊敬子,就是不尊敬父”了(23)。
·祂有两重使命:
1. 祂给予生命(21、24~26):圣经明说“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三16)。祂所应许的“永生”,一方面是现在的──“已经出死入生了”(24),信主的人与神恢复和好的关系;另一方面是永恒的──“死人复活”(21、25),肉体生命结束后仍有永生。
2. 祂是审判者(22、27~29):在三18中,已经说过人的审判决定于他对耶稣的反应。一个人愿意敬爱耶稣并相信祂,他就在永生的路上。一个敌对神的人,自己就已经定了自己的罪。耶稣就好像一块试金石,人对祂的反应如何,便决定了自己所得到的审判如何。
祈祷 主啊,我知道我一切好处不在祢以外。
证据确凿(五30~47)
在上一段经文(五19~29),耶稣指出自己是神的儿子,是赐予生命者和审判者。究竟祂所说的是否真确?祂的见证是否可靠呢?在犹太人的思想中,要有两三个人所作的见证才是可信的(参申十七6,十九15)。在这里,耶稣提出了五个见证来:
1. 施洗约翰的见证(33~35):约翰福音曾多次记载施洗约翰为主作见证(参一19~36,三27~36),但他只是“明灯”,灯的作用是照明和引导,指引人认识基督。
2. 天父的见证(32、37):祂是那“另有的一位”,又是“差我来的父”。当耶稣在约旦河受洗时,有圣灵彷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参一32),约翰见到了,便知道祂是神的儿子。
3. 基督工作的见证(36):祂完成了天父所交付祂的工作。
4. 圣经的见证(39~44):犹太人视圣经就是一切,得到圣经就得到永生,但这是错误的态度。圣经本身不能给人生命,圣经的作用是引导人认识基督,只有祂才能给人永生。
5. 摩西的见证(45~47):旧约圣经首五卷书被称为“摩西五经”,犹太人称之为“妥拉”(Torah)。“妥拉”有训诲、教导和律法之意,故此也被称为“律法书”。摩西所写的律法书,目的是要叫人顺服神,遵守诫命,过着圣洁和合乎神旨意的生活,它的目的也是引领人认识基督。然而犹太人并不明白律法的真谛,假若他们真能体会律法书的要旨,便会接受基督了。
祈祷 主啊!在阅读祢的话语时,帮助我找到祢,并接受祢是我生命的主宰。──《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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