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一章
故事的开端(一1-4)
马可写耶稣的故事,追溯历史以前一段很悠长的日子作开始的。他没有描写耶稣诞生的故事;也没有用施洗约翰在旷野传道作开端;而是引述年代相隔甚远的先知,从异象中所渴望的理想。这就是说,耶稣福音的开始,老早已存在 神的心里了。
希腊的斯多亚派(Stoics)哲学深信一切事物,全在 神掌握之中。罗马的一位贤君,马可·奥热流(Marcus Aurelius)曾说:‘ 神封一切事物,早有先见之明。一切事物都是从天上倒流下来的。’这里我们可以获得一些教训。
(一)有人曾说:‘少年人的思想,像山长水远,漫无止境似的。’这恰好描写 神的思想,也是多么长阔高深的啊! 神的特征就是祂能够把自己的计划,逐步实现出来。历史的演变并不是像一个万花筒,从杂乱无章的事件,编写而成的, 神亲自指导整个历史的进行;从开始的时候,祂就见到它的结局是怎样的了。
(二)我们是整个历史过程当中的一份子;我们可以援手协助或者拦阻拖延。但我们能够连手推动整个历史的巨轮,并且能够有机会看见它的至终目的,这实在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啊!我们不是站在远处叹息和观望那个不能达到的目标,而是亲身加入 神的行列,尽自己的力量,向看那个目标,移近一步。那么我们的生活就充满着意义了。
‘我以为自己不是一个歌唱能手,所以虚度了青春岁月,
而没有尝试过写一首诗歌;
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路旁种植一棵小树,
因为我想不到在甚么时候它们才长成绿荫。
日积月累,我也长出人生智慧的花朵,
我为何不替人设想,给人分享我的劳力,
我可以植树;别人去浇灌;
我可以写歌;让别人去唱。’
真的,除非我们有人肯出力,彼此事奉,否则那个目标是没有办法达到的。
马可所引述先知的话是含有提示性的。
‘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这是从玛拉基书三章一节引录出来的。原文在当时是一个恐惧的警告,责骂他们献祭不洁,侮慢主名,他们把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视整个圣殿崇拜为烦琐的事。所以那位使者必须洁净圣殿的崇拜,等待 神的受膏者降临在地上。同样,基督降临的目的是要洁净人的生活,而这个世界实在有许多地方需要大扫除的啊!辛尼加(Seneca)描写当时的罗马犹如‘一个充满罪孽的漩涡’。犹文拿里(Juvenal)心中的罗马‘好像是一个肮脏的阴沟,堆满叙利亚人和亚该亚人流出臭气熏天的渣滓。’而事实上基督教所到之处随即产生一股强大的洁净力量。
这不是空泛之言;我们可以列举事例来证实的。巴顿(Bruce Barton)是一位采访新闻记者,他叙述从业工作中头一件重要的任务是要写关于布道家辛地比利(Billy Sunday)的事迹。他拣了三个市镇作为采访目标。他所写的经过是:‘当我和那些商人谈论时,他们异口齐声说,在布道会期间和结束之后,许多市民都走到柜面来,清理他们以前欠下的旧账。’然后巴顿再采访一位厂商会主席的意见,这个小市镇是辛地比利三年前曾到过举行布道会的。这位主席说:“我不是一信徒,也从来没有到过礼拜堂,但我可以见证一件事。倘若有人建议辛地比利再前来讲道:倘若我们确知他能带来的工作后果,正如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话;倘若教会未有经费请他来布道,我会在半天的时间内,向那些从末到过礼拜堂的人,筹足金钱去请他来。他前次只花了一万一千元。这个数目只能够支持一个马戏班来表演一天的费用,但马戏班却没有留下甚么给我们。而辛地比利留下的道德气氛是截然不同的。”巴顿所报导的,无非想指出基督教的信息是可以带来洁净的力量的。
当葛培理(Billy Graham)在路易斯安那(Shreveport, Louisiana)布道时,卖酒的销量减了百分之四十;而圣经却增销百分之三百。当他在西雅图(Seattle)布道的时候,当地的人所受的影响非常巨大,当时‘有几对正要办理离婚手缋的夫妇都把纠纷化解了。’当他们在北卡罗来纳州举行布道会时(Greensboro, N. Carolina)所得的报告是:‘整个城巿社会的每一阶层都受到重大的影响。’
我们在叛舰喋血(the Bounty)的一个历史事迹中,亦可以看见一个伟大的基督教故事。当时这些叛徒被放逐毕嘉岛(Pitcairn Island),他们当中九人是叛徒,六个男土著,十个女土著和一个十五岁的女童。其中有一个人成功地制酿出土酒来,于是可怕的事情随即发生了,他们全部相继死亡,只剩下一位斯密夫亚历山大(Alexander Smith)。他偶尔拿出圣经来读,后来决心与当地的土人共同建立一个遵守圣经教训的社会,一直到了二十年后才有一艘美国帆船经过这个小岛,但他们已经变成一个基督化的社团了,他们没有设监狱,因为没有人犯罪;没有医院因为没有人患病;没有神经病院,因为没有癫狂的人;也没有文盲;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像他们如此安享太平的。这个十足路不拾遗的社会,是经过基督教的陶冶和洁净的洗礼而产生出来的。
只要人能让基督进来,基督教信仰的防腐消毒力量必会清除社会的一切毒素,而建立一个纯洁的社会。
约翰到来是宣讲悔罪的洗礼。犹太人对礼仪上的洗洁是十分熟识的。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说:‘犹太人每天都例行沐浴,因为每天都受外界玷污’。所以象征性的洗洁已成为犹太人礼仪中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外邦人本身从来没有遵照犹太任何的律法,必然是不洁的了。故此当外邦人希望成为一个慕道者(Proselyte),企图皈依犹太教时,必须遵行三件事。第一是行割礼,这是立约子民的记号;第二是为自己而献上祭礼;他需要赎罪,而只有用血才可以赎人的罪的;第三是洗礼,象征着他过去污秽的生活因此而获得洁净。所以这个洗礼很自然的不是把水浇洒这么简单,而是用水把整个身躯浸透的。
犹太人是认识洗礼的;但奇怪的就是约翰以一个犹太人的身分,催促犹太人接受这个原来为外邦人而设的洗礼。约翰这个发现,认为犹太人在种族的意识上来说,并不是 神的选民,是十分重要的;犹太人的地位从这个观点来看,简直与外邦人没有差别的。所以只有清洁的生活,而不是与生俱来的犹太人生活,才是属于 神的。
悔罪和洗礼两者是相连的。人若要返回 神的地方,就必须要向三方面认罪。
(一)人必须向自己认罪,人的本性通常对自己的行为掩目不看,特别是对自己所犯的罪过,是不想去理会的。这个故事叙述一个人承受 神恩宠的第一个步骤;当他早上望着镜子剃须,面对着自己的脸孔而突然有所感触:‘你真是一个丑陋可恶的家伙。’从这天开始,他立即痛改前非。
当那个浪子离开家庭的时候,他必定毫无疑问,自信自己是一个高尚而富冒险精神的人。当他尚未走第一步,返回父家之前,他先仔细看清楚自己是何等样子的人,然后自忖道:‘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我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路十五17-18)。
在这个世界上,人向自己认罪比任何一个人更加艰难。但悔改和 神建立正常关系的第一步,就是必须先向自己认罪。
(二)人必须向受害的人认罪。我们单是向 神表示自己的懊悔是没有用的,除非我们肯诚恳的向那受害和受委屈的人认错。我们想把那神圣的阻隔挪开之前,必须先设法移去人与人之间的离笆。有一对东非洲夫妇,两人都是教会的信徒。他们两人在家里经过一场争吵之后,当中的一位立即跑到教堂,找牧师认罪。但牧师回答说:‘现在你不应该来认罪啊!你应先和对方和解,然后来认罪。’
人向 神认罪易,但向人认罪却耻于开口,但人的心若未经过这个耻辱的阶段时,那么就很难得到饶恕的。
(三)人必须向 神认罪。当人的傲气全消时,那就是饶恕的开始了。富人先讲:‘我得罪了妳。’ 神然后才有机会说:‘我饶恕你了。’人不可以用平等的身份到 神面前寻求饶恕;人必须谦卑忏悔,跪在 神面前,用谦卑羞耻的心,对 神细声诉说:‘ 神啊!求你开恩饶恕我这个罪人吧!’
作王的先驱(一5-8)
约翰的宣教很显明的收到重大的效果,因为群众蜂拥前来,听他讲道和接受洗礼。为甚么约翰能够深深的感动了他自己的同胞呢?
(一)约翰是个能够活出自己所传的道的人。他不止用语话,而且用整个生命去提出抗议。他指出同时代的生活的弊端。我们可以从三方面去看约翰,如何以身作则,表达他的信息出来。
(甲)他住在旷野的地方。这是位于犹大与死海之间,世界上最难抵受的沙漠地带;它是一个石灰石的沙漠;表面是崎岖曲折和凹凸不平的;太阳的热力晒在地面,使蒸气冒腾上升;岩石是炽热的而呈焦裂的形状,当人走在地面,犹如在热锅上爬行,下面烧着一个大火炉似的;整个沙漠地带向横伸展至死海,陡然泻下海岸时形成凶险垂直而不可攀登的峭壁。旧约圣经有时称这个地方为废墟,Jeshimmon。约翰不是一个城市的居民;他来自与人烟隔绝而荒僻的沙漠地区;他甘愿离群独处,让自己有机会能够静听 神的声音。
(乙)穿着的衣服是一件用骆驼毛编织成的外衣,并以皮带束腰,一如昔日先知以利亚的装束(王下一8)。从他的外表来看,他完全不似一位当时能言善辩之士,而像一个旧约先知的打扮,以衣着简陋见称。真的,过度豪华奢侈的生活,是会伤害人的灵魂的。
(丙)他吃的是蝗虫野蜜──这两个词都有两个不同的解释。倘若照着利未记十一章廿二、廿三节的解释,蝗虫是律法规定可以吃的昆虫;但它也可以视为当时最贫穷的人所吃的一种豆类,Carob“蜜”可以解作富时蜜蜂做成的野蜜;或者是一种树皮流出的甜液汁。这两个词的真正意义并不要紧;它们所指的就是当时最简单的两种食物。
这样,约翰突然出现在他们当中,而人亦愿意来听他讲道。卡莱尔(Carlyle)说:‘约翰是用了二十卷缄默的福音来讲道的’。许多讲道人,自己本身不愿实践自己所讲的信息的──多少讲道人自己的银行储存大量款项,而宣讲积财于天的道理,叫人不要屯积财富在地上;多少讲道人过着豪华奢侈的生活,而宣讲贫穷的人有福了。但反观约翰,他的生活就是一篇好讲章,所以群众爱来听他讲道。
(二)约翰的信息是大有效能的,因为他能道出人们深处的心声,满足人们心灵所渴望的事物。
(甲)犹太人有一句格言:‘若果以色列民能够在一天内完全遵守 神的律法,天国自然就会降临在地上。’当约翰宣讲悔改的道时,他要求每一个人立即作出抉择,当时每一个犹太人心底里都清楚知道应当作出的抉择。许久之前,柏拉图说过,教育并不一定要把新知识教导人,但它必须要把人们以前可认识的事物,从记忆当中,再翻新出来。一个最有效的传递信息方法就是能够向人的良心说话。而当一个有适合资格的人,讲出这样真心的话时,人就没有办法可以抗拒他的信息。
(乙)当时的以色列人清楚知道, 神的先知,经过三百多年一直沉默着。他们焦急等待着信而有征的 神的话。当他们听闻约翰的宣道时,上下阶层的人立刻辨别出来,这是一个来自 神的声音。有一位著名的小提琴家说过,当杜斯加尼尼(Toscanini)登上指挥台时,整个管弦乐队都感受到从他身上发出的权威感召力量。一位有实学的医生,我们一看便可以立刻辨认出来的;一个对专题素有有研究的学者,我们一听就能认识得出来的。同样,约翰来自 神,当人们听他讲道时,自然体验出来的。
(三)约翰的信息是有效能的,因为他能完全谦卑自己。他对自己所作的判词,就是连一个仆役所做的事,自己也不配去做。当时的凉鞋是用一块革皮作底,然后以绳穿过脚趾间,连系缚在足上的。富时的路满布沙泥,所以在干旱的季节走路时,满脚都会堆积沙尘;在潮湿的雨季时脚上常沾附路上的烂泥。所以移去脚上的凉鞋,是一件奴仆所做的卑贱工作。约翰没有为自己要求些甚么;但却要求愿意为他所介绍宣讲的耶稣做任何的事情。约翰能够完全的忘我,存心顺服和舍己,在信息中完全表现出抹掉自己的态度,所以能够产生一种力量,驱使人听他讲道。
(四)约翰的信息是有效能的,因为他所指的人和事都是超越他自己范围之外的。他对人说,他的洗礼是用水来施行的,但那位将要来的,是用圣灵给人施洗的;水只能洗洁人的身体;但圣灵能够洁净人的生活,和整个心灵的。桀弗利博士(Dr. G. J. Jeffrey)讲过一个很好的比喻。当他打电话时,先联络接线生驳线,要等候片刻,然后那个接线生便会说:‘请等片刻,当我把线驳好,你便开始讲话。’当通话线驳接后,那位接线生再不会说任何的话,而他能直接和对方通话了。
所以,约翰没有存心在台上占了中心主角的位置,他知道自己的目的是要把人和那位比他更强更大的耶稣连接起来;人之所以愿意来听他讲道,因为他来,不是介绍自己,而是指向一位人人都需要倚靠的主耶稣基督。
作抉择的日子(一9-11)
任何一位有思想的人都会质问,为甚么耶稣要接受洗礼!因为约翰的洗礼是‘悔改的洗礼’,也就是为那些愿意痛改前非的人而设,让人有机会决心除去以前的罪行。但耶稣本身却没有犯罪,实在不应该接受与祂毫无关系的‘悔改洗礼’的。现在我们或者可以从四方面来看,指出耶稣受洗的相关重要性。
(一)这是一个抉择的时刻。耶稣三十年来在拿撒勒城长大和居住。每天过着忠诚劳动工作和在家里伺候的生活。在祂的心坎里,一直等候着那个要祂出外工作的时刻来临,祂所等候的是一个“征兆”,而约翰的出现,就符合了那个‘征兆’。在这个决定性的时刻,耶稣毅然接受呼召,展开祂的神圣使命。
在每一个人的生活圈子里,都经常面临抉择的时刻;人可以接受或者拒绝。人若能提起勇气去接受就是成功,气馁而拒绝就是失败。正如罗威尔(Lowell)所说:
‘每一个国家和每一个人都须面临抉择的时刻,
处于真理与虚伪,美善与邪恶的挣扎当中;
神新的弥赛亚已降临;选择富裕或贫困;
愿意和山羊站在左边,或与绵羊站在右边,
一经抉择随从光明或黑暗,以后就永远依附着它而行。’
每一个人都须有时掌握那一纵即逝的机运。正如莎士比亚所体验到的:
‘世事如烟,有如潮水急流勇退,
随着潮水高涨,则会运气亨通;
人生的旅途不要坐失良机,
否则会在浅水污泥中凄惨叹息。’
人生若犹疑不能作出决定,往往会变成挫败的,苦闷的和不满足的,而至终必会以悲剧收场,好像奥克逊汉约翰(John Oxenham)所描写的话:
‘在每一个人的面前都敞开着,
一条,多条,还有另外一条的路;
灵性高超的,拣选那高处康庄大道而走,
灵性愚顽的,则在那低处羊肠小道左穿右插,
在那中间迷蒙的平原上,
只见余下的群众熙熙攘攘漫无目的蠕动看。’
漫无目的和随波逐流的生活永远是不会快乐的。耶稣听闻约翰出现后,立即知道那决定性的一刻来临了。不错,拿撒勒是耶稣可爱的宁静家乡,但祂必须响应 神的呼召和挑战;祂立即站起来,从此离乡别井,为 神国而奔跑劳碌了。
(二)这是一个认同的时刻。耶稣的确毋需为罪悔改;但祂见到整个群众处于归回 神的运动行列当中;祂甘愿加入那个归向 神的行列,成为当中的一份子。我们不是看见许多养尊处优的人不是常常愿意挺身而出,为争取人类平等待遇,住房问题和改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薪酬所掀的抗议运动而努力吗!最伟大的认同价值,就是自己投身加入这些正义的社会运动,不是为自己的益处,而是完全为他人的利益而设想。在本仁约翰(John Bunyan)的天路历程中,基督徒和那位翻译员结伴同行,朝着那皇宫走去。整个皇宫四周守卫森严,而进去的人必须作一次打才有资格走进去;在大门外坐着一个人,手持着一个墨水池,登记愿意参加打的人的姓名。所有的人都十分畏惧而裹足不前。那时基督徒看见一个脸孔非常严肃的人走上前面说:‘先生,请登记我的姓名。’真的,那位基督徒在一切人生重要的事情上,一定肯挺身而出。并且说:‘先生,请你写上我的姓名。’这就是耶稣走到施洗约翰面前,要求洗礼的‘认同’原因了。
(三)这是接纳的重要时刻。从来没有人肯随便轻易离开自己的家庭,朝着一条完全陌生的路走去,除非他确知自己所做的有十分把握。耶稣就此而作出一项重要的决定,所以祂寻求 神对这决定的接纳。犹太人富时喜欢称传来的声音为声音的女儿──Bath Qol(这两个字是希伯来文),他们相信天空是有许多层的,而最高的一层,是人不能到达的,就是 神的居所。 神把天空打开而说话的机会真是微乎其微,因为 神相隔甚远,所以人只能从反弹的回声,听闻 神的声音。但耶稣所听见的是 神直接向祂说话。马可的记述是耶稣个人的经验,而不是 神向群众宣示。这个声音并不是像马太福音所记载的:‘这是我的爱子。’(太三17),而是直接对耶稣说:‘你是我的爱子。’当耶稣受洗,决定跟从 神的旨意时,祂清婪听见天上的声音,这就是 神接纳了祂的决定了。
(四)这是装备的时刻,当时有圣灵降临在祂的身上。这当然是一个象征性的描写,把圣灵喻作鸽子,降在祂的身上。这个比喻并不是偶然而用的,因为鸽子象征温柔。马太和路加所叙述关于约翰的讲道(太三7-12;路三7-13)是带来严重的恐吓和警告性的,如斧子放在树根上,用簸箕扬净他的场,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这个信息是宣告末日的审判,而不是大喜的信息。但耶稣一开始就以温柔的态度出现,圣灵像鸽子降在祂的身上。不错,耶稣带来征服的力量,但这是爱的征服。
试探的时候(一12,13)
当洗礼的荣耀一幕完毕后,第二幕试探的争战随即展开。马可用这般鲜明的描述,没有人会走了眼,而看不出来的。马可清楚指出,这是圣灵迫耶稣到旷野去接受试探。就是同一个圣灵在洗礼时,降在祂的身上,而现在又‘催’耶稣受试炼。
试探是我们人生不可避免的事,但我们必须认定一点,试探不叫人跌倒;而是锻炼我们的心思和意念,和加强我们的决断力,它们不是要毁掉我们,而是在好的一方面,替我们作好准备,希望我们在试探完毕之后,变成 神更勇敢刚强的战士,和更优秀的运动员。
举例来说,当一个乙组足球员表演得很出色时,他的球会经理人也认为他极有前途的时候,断不会放他在丙组中出赛,使他不用出力而容易取胜;反之,他会放他在甲组比赛中一试身手,让他在一些从未试过的场面中,尽量表现技能。这就是试探的真正意义──叫我们能够证实自己长成的人性,更加坚强的准备为将来去争战。
四十天是希伯来文惯用的语气,是指一段时间而言的,故此我们不应照它的字面去解释;好像摩西往山上去和 神相聚四十天(出廿四18),以利亚吃了天使的粮食,支持了四十天(王上十九8),这种说法犹如我们所讲的‘半旬’或‘数十天’。所以‘四十天’就是指一段较长的日子而已。
‘撒但’来试探耶稣。‘撒但’的观念本身有一个很有趣味的发展历史。
撒但在希伯来文的字面解释就是一个对手。而至旧约中这个字有多处是指人的‘对手’和‘敌人’。好像主的天使,拦阻巴兰的路,就是撒但(民廿二22)。非利士人害怕大卫终归会成为他们的撒但──敌人(撒上二十九4)。大卫认为亚比筛就是他的撒但──敌人(撒下十九22)。所罗门王认为 神给他平安与富裕,而没有撒但和他作对了(王上4)。所以‘撒但’的广义就是‘对手’。
沿着它的字义再看下去,‘撒但’也是一个‘起诉者’。这是约伯记一章描写撒但的角色了。它的地位不下于 神众儿子的一位(伯一6),但它的特别工作责任是用心察看人(伯一7),搜集资料,在 神的面前对那人提出起诉,撒但于是站在人的对敌地位(伯二2;撒三2)。
撒但的另外一个称号就是魔鬼,是从希腊文──Diabolos翻译出来的,它的字面解释是诽谤者,这样它不单止提出起诉,而且刻意歪曲事实,在 神面前恶意中伤被控的人。但在旧约的时候,撒但仍然是 神的使者,而不是 神恶毒的敌人,不过它是处于与人对敌的地位而已。
撒但最后演变成为 神的敌人。当犹太人在被掳期间,他们受了波斯的宇宙观念所影响,认为整个宇宙是由两股力量──光明和黑暗(Ormuzd & Ahriman)互相对垒。人处于宇宙争战当中,必须跟随任何一个而行。其实在现实的生活当中,我们自己也常常看到善恶两个力量互相倾扎。换句话来说,在这个世界上,有 神的存在,但同时也有 神的对手存在。从这个思想去发展,撒但便一跃而成为 神的第一号敌人了。这也就是‘魔鬼’的含义;也是它常与人对敌所表现的拿手好戏了;于是撒但的一切作为,完全是以对抗 神作出发点的。
到了新约的时候,“撒但”或“魔鬼”可以传播疾病和苦难给人类(路十三16);引诱犹大(路廿二3);撒但时刻和我们作战(彼前五8-9,雅四7),基督的工作击破魔鬼的力量(路十1-19);魔鬼最终必掉在永火里而灭亡(太廿五41)。魔鬼因此代表了与 神对敌的力量。
整个试探故事的中心就是展示耶稣决定如何对付祂自己的工作。祂深知这是一项艰巨的使命,而也清楚知道祂自己有无比的力量。 神对祂说:‘把我的爱带给人类;爱他们直至为他们而死,用这个战无不克的爱去克服他们,甚至为他们被钉在十架上。’撒但对耶稣说:‘用你的力量去摧毁人类;消灭你的敌人;用威猛的力量和血腥的手段赢得这个世界。’ 神对耶稣说:‘建立爱的统治。’撒但对耶稣说:‘建立一个独裁的统治。’耶稣从那天开始,必须选择 神的方法,抑或与 神为敌的方法。
马可用很简单的方法写完试探的故事,并且再加上两点生动的描述。
(一)有野兽与祂为伍。在沙漠地带,常有豹.熊.野猫和豺狼等野兽出没,这样的描写,自然加添那时的恐怖气氛。可能还有另外不同的解释,当时连那些凶猛的野兽都愿与耶稣为友,岂不是一幅更美妙的图画。犹太人梦想当弥赛亚出现在黄金时代的梦境时,人与野兽的仇恨不复存在。‘当那日我必为我的民,与日间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昆虫立约’(何二18)。‘豺狼必与绵羊同居,豹子与山羊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他们……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赛十一6-9)。想来教会的一位圣人圣弗朗西斯,也曾向野兽讲道;果真如此,这是第一次描写人类预尝天国和平的统治,人与野兽和平相处。这也可以视为野兽比人及早认识耶稣是王,也是朋友的一幅美丽的图画。
(二)天使来伺候祂。属 神的人在最大磨炼的时刻当中,必有神圣的力量来帮助支持。当以利沙和仆人被困在多坍城时,敌人的军队临近,而全无出路,以利沙能够把那少年人的眼睛开了,让他看见 神的火车火马,漫山遍野而来(王下六17)。耶稣并不是孤独一人作战,同样我们怎么会被撇下单独去应付面前一切的厄运呢!
福音的信息(一14,15)
在耶稣所讲的扼要信息中,我们看见表达基督徒信仰的三个相当重要而且有支配力量的字:
(一)福音──euaggelion,这是耶稣讲道的内容,当我们从新约当中查究一下,便知道它的大概了。
(甲)真埋的福音(加二5;西一5)。在耶稣未来之前,人只能猜度和摸索 神。约伯喊着说:‘惟愿我能知道在那里可以寻见 神’(伯廿三3)。马可澳热流说人的灵魂只可隐约,暗淡的见到 神,而他所用的希腊字是‘从水影中看见’。但耶稣来到我们当中,我们便可以清楚看见 神的形像。人从此清楚认识 神,而不需要猜度和摸索了。
(乙)充满盼望的福音(西一23)。古代的世界是充满悲观的。辛尼加说:‘人面对一切必然临到我们身上的事物,是毫无援助的。’当人类寻求至善的时候,往往注定是失败和失望的。但耶稣的福音带来希望给一切失望的人。
(丙)赐平安的福音(弗六15)。与生俱来的一个惩罚就是人的性格分裂。在人的性格里面,野兽的残暴和天使的温柔很奇妙的混杂在一起。叔本华(Schopenhaver)是一位愁眉苦脸的哲学家,有一次他在街上逛荡。有人问他:‘你是谁啊!’他回答说:‘我希望你能够告诉我:我到底是谁!’苏格兰诗人勃恩斯(Robert Burns)对自己作了一小段的自述:‘我的生活犹如一座荒废的寺庙,有些部份仍然健存,保持平行的宏伟,但另一些部份却呈现不堪入目的裂缝,满布颓丧的废堆。’人的烦恼就是时刻被善恶两股势力所扯开。但耶稣可以把我们分裂的性格重整康复,只要人让耶稣基督占领自己,人和自己的内在争战,必会得到最后的胜利的。
(丁)充满 神应许的福音(弗三6)。通常人认为 神带来恐惧多于答允人的祈求。差不多所有别的宗教信仰,都认为 神是要求人履行许多宗教规条的;只有基督教才承认 神时刻准备给予而不是向人索取任何的需要。
(戊)带来永生的福音(提后一10)。当时的异教徒认为人生就是一条通往死亡的道路;人注定必死;但耶稣来了,祂告诉我们的福音,是人可以获得永生而不是死亡。
(己)救赎福音(弗一13)。这是积极的而非消极的救赎。这不单止是从惩罚中获得释放,或者从旧时的罪过找到逃脱的生路;而是能够过着一个得胜的人生,能够克制罪恶。所以耶稣的信息,真是一个好消息啊!
(二)悔改──metanoia,照文字上的解释,悔改就是改变心意。我们很容易把‘罪恶本身’和‘罪恶带来的后果’两种悔过互相混乱。人犯了罪,最害怕的和最急切痛悔的就是过失带来的后果。倘若没有这些后果的话,他可能很容易又再去犯同样的过失。所以人所憎恨的并不是罪恶本身;而是罪恶带来的严重后果。
所以真正的悔改,是要为罪带来的后果和罪本身两者同时忏悔,要真诚的疾恶如仇。一位聪明的法国散文学家孟天(Montaigne)曾在他的自传中说过:‘我们必须教导孩童,憎恶各种邪恶,认识它们内部的结构,使他们长大时,避免陷入它们的圈套,并且看见它们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时,必远而避之。’悔改,简言之就是叫人远离从前受罪的心,而致痛恨罪恶,因为罪恶本身是最可怕的。
(三)信──耶稣说:‘当信福音’。信福音最简单的解释就是照着耶稣的话而行;相信 神是一位耶稣所讲述给我们听的 神;相信 神爱这个世界,甚至愿意作出任何的牺牲,把我们带回 神自己的地方;相信这些信息似乎太好又太真了;它实在是真确的。
耶稣拣选祂的朋友(一16-20)
当耶稣毅然作出了决定,和选择了工作的方针之后,祂立即建立起一班同工团契。一位领袖要创立一番事业,必须在开始的时候,有条理的安排好一切头绪;他必须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能和他分肩重担,和紧记着他的信息。马可现在所描述的,就是耶稣如何把天国的根基奠定好,呼召门徒和他一同肩负传天国福音的使命。
当时住在加利利的人,大多数是以捕鱼为业的。约瑟夫(Josephus)曾经出任过加利利巡抚一职,也是一位极出色的犹太人历史家,他讲述当时加利利一共有三百三十条渔船出湖作业。巴勒斯坦的居民是很少吃肉类的;所以他们日常的主要粮食便是鱼类了(路十一11;太七10;可六30-44;路廿四42)。当时由于载运鲜鱼不是一件易事,所以捕得鱼后,随着用盐腌藏,大城市的人,包括罗马在内,认为海鲜是一种极珍贵的食品。许多靠湖边的城市的名称,都是和‘渔业’相连的,例如伯赛大(Bethsaida),意思就是“鱼屋”;特尼该亚(Tarichaea),即是‘咸鱼地区’,他们从这地方把咸鱼转运至耶路撒冷,甚而远至罗马,而当时的咸鱼业一行,可以说是加利利最大宗的生意经营。
当时的渔人用两种不同的网去捕鱼;而这两种的名称都曾在福音书中描述过。第一种是拖网──Sagene。是从船尾把网徐徐放下水里;网身很重,能够垂直立在水中;当船向前驶时网子张开犹似一个大口袋;当网里满了鱼时,便把网的四角扯起来。第二种就是现在彼得和安得烈所用的‘撒网’──amphiblestron。网子的幅度较小;渔人必须很技巧的,像开放伞子似的把网抛进水里。
研究耶稣开始时所拣选的门徒,实在是一件非常有兴趣的事。
(一)我们必须注意到他们是些甚么人。他们只是普通的居民;他不是从学校,书院毕业出来的;他们没有宗教背景,也不会出身官宦之家;他们不是学者,也非在富有人家长大。他们只不过是靠打鱼为生的人,也就是社会普罗大众中的几个单纯市民而已,而耶稣对这样几个普通人,竟然有如此的信心,真是天下间再难找到第二个例子了。萧伯纳(Bernard Shaw)有一次说:‘我对工人阶级很难有同情的心;但愿他们全部消失,而由一班有知识的人去代替他们。’高尔斯华绥(Galsworthy)在他的一本小说(The Patrician)中描写书中的一个主角,米顿(Miltoun)所讲的话:‘这些群众,是多么的讨厌啊!我憎恶他们的愚贱和顽劣;我憎恶他们发出的声音;他们的脸孔是多么的丑陋,而又细小得可怜!’有一次卡莱尔大发脾气,并且愤怒的喊道:‘在全英国二千七百多万人当中,大多数都是蠢材!’可是耶稣的看法却完全不相同。林肯总统有一次说:‘ 神必定爱世上的平民,因为他们的数目实在多得很。’这就是耶稣召门徒时所讲的真心话:‘只要给我十二个普通平民,假若他们真肯把自己献给我,我就会改变整个世界了。’所以一个人不必介意自己是甚么样的人,只要他肯让耶稣基督使用他,那就有很不寻常的事在他身上发生了。
(二)我们必须注意到,当耶稣呼召他们时,他们正在做些甚么?他们正忙于料理日常生活的业务──打鱼和补网。这样的情景使我们想起昔日的先知们,当他们投身事奉 神时,也是一样的。阿摩司(Amos)说:‘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儿子;我是一个牧人,又是修理桑树的, 神选召我,使我不跟从羊群,对我说,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说预言’(摩七14-15), 神的呼召并不单是在 神的家里,也不单在隐密的地方,而是富人正致力于世务时而发生的。吉柏龄(kipling)描写一位苏格兰的工程师麦安得烈(Mac Andrew)他自述道:
‘从那轮子的边缘,到轴心的推动当中,
神啊!我清楚看见你的手,
当那轮子向前转动时,你已预先安排好一切,
叫那连接的车轴,不停的移动。’
神充满在这个世界。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逃不过祂的注意。
(三)我们必须注意,耶稣怎样去呼召他们。耶稣的呼召是:‘来跟从我’。耶稣并不是第一次站在他们的面前。他们必定曾经站立在群众中而且听耶稣讲道;他们也必定在群众离开之后,仍留下来,大家议论过耶稣到底是谁;他们必定深深被耶稣的伟大所感染,祂的眼睛好像磁石般,吸住了他们。耶稣没有对他们说:‘我有一套神学理论,你们来和我一起研究;我有崇高的人生哲理,你们来和我共同分享;我有一套道德学说,你们一齐来和我讨论。’耶稣只说:‘来跟我!’这是耶稣要求人对祂作出个人的响应;它在人的心弦上重重的敲击,要他们建立起不可动摇的忠心。我们并不是说,从来没有人藉着思想上的挣扎而信奉基督教;而是强调在我们当中,大多数人信奉基督教时的心情,都有点像热恋的人,堕入爱河似的。有人说过:‘我们景仰别人,一定有特别的原因:但爱别人的时候,那么就全无原因可言了。’事情的发生有时是很出奇的,他们仍旧是他们;我们仍旧是我们,但却能大家吸引住了。耶稣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十二32)。直到现在,大多数人之所以来跟从耶稣,并不是因为祂所讲的说话,而是因为耶稣的为人,祂整个生命的完全表现把人们吸引住。
(四)最后我们必须注意到,耶稣能给予他们甚么。祂赐给他们工作任务。祂呼召他们不是承受安逸的生活,而是以事奉作人生的目标。有人曾经说过,每一个人都需要‘有一些东西,让自己的生命可以投资和发展的。’耶稣就是如此的去呼召人,舍弃逸乐和苟且偷安的生活;祂要人参加事奉的行列,为别人而活,甚至焚烧己身,为祂的缘故,也为别人的缘故,愿意牺牲而达成这项使命。整个呼召的要求就是:若要为自己赢得甚么,必须先献上自己的一切给祂和所有的人。
耶稣展开祂的运动(一21,22)
马可所记载的故事过程,是很有逻辑性和很自然的。首先耶稣认为约翰的出现,是象征 神叫祂采取行动的时候已到。祂的受洗,代表 神默许了祂的决心行动和装备祂去担当这项使命。祂受魔鬼的试探,是自己选择好了工作的方法和厘订工作的方针。祂选召门徒,和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相处,并能把自己的使命信息写在他们的心里。现在轮到祂展开工作的运动了。一个人若果接受了 神的信息而必须传扬出去的话,他当然会拣选 神的子民聚会的礼拜堂作传道的开始的。这恰好是耶稣所想做的事情了。耶稣于是在犹太人惯常聚会的会堂,作宣教运动的开始。
昔日的会堂和我们今天所认识的礼拜堂是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一)会堂的主要功能是一个教导的地方。它的崇拜,包括三件事:祷告,宣读 神的话,和解释 神的话;并没有播音乐,歌唱和献祭等程序。所以犹太人的圣殿才是真正崇拜和献祭的地方;会堂是教训和指导学习的场所。圣殿只有一个,会堂则设在各地,所以会堂的影响力较圣殿为大。根据律法,凡有十户犹太人家聚居的地方就必须要有一个会堂。倘若有一个人觉得有一项信息要讲出来的话,会堂就是他宣讲的理想地方了。
(二)会堂可以作为一个传达信息的好地方。通常的会堂是有数字职员的。会堂的主管负责一切关于会堂的行政事务,和安排崇拜。会堂的慈善司库每天收集各人捐输的金钱或按各人能力所能献上的物品;然后分派给穷人;最穷的犹太人可以在一周内受赠十四餐粮食。会堂的仆役(原文是Chazzan)负责拿取和收藏律法经卷,清理和打扫会堂的地方;吹响号角,宣告安息日的来临;负责当地儿童初级教育。但是会堂却没有固定受聘讲员或教师之类。故此当他们聚会崇拜时,任由会堂的主管意思,邀请会中有资格担任解经的人向会众解经讲道。会堂从来没有受职受薪的传道人,所以耶稣可以在会堂,不受禁制而传讲福音,并且在祂传道的初期,当反对祂的人,尚未开始和祂作分庭抗礼,耶稣尽量利用了会堂传祂的信息。当时的人都认为祂所讲的信息十分动听。所以祂每到一个会堂的时候,耶稣就利用了会重作为讲解福音和呼吁人们接受天国的讲道台了。
耶稣在会堂里教训人时,祂的整个传递方法和气氛都给人一个新启示的感觉。因为祂的教导并不像那些律法专家──文士。然则文士又是谁呢?
犹太人认为全世界最神圣的东西就是律法──Torah。律法的核心就是十诫;律法是指旧约首五本经典称为‘五经’(摩西五经)。犹太人深信律法是完全神圣的;它是由 神直接交予摩西,而传给以色列民的。律法的‘神圣’和‘规范’是绝对的。所以他们有两句警告的说话:‘人若否认律法来自 神,这人对将来的世界便断绝关系了。’;‘人若说摩西用自己的智慧书写任何一句律法,这人就是否认和蔑视 神的话了。’
倘若律法是如此的神圣,于是人便有两件事情必须遵守。第一,律法就是生活和信仰最高的准则;第二,它的内容必然包括指导人如何生活的一切细则。同样律法要求犹太人遵行两件事。第一,必须小心和准确的研究律法。第二,律法所表达的,只是大原则,倘若要利用它来指导人怎样在生活上去遵守时,它的内蕴含义必须解释出来。换言之,必须把伟大的律法解成生活细则和遵守的条例。
犹太人于是产生了一班学者,专门学习解释和发展律法。这班学者就是‘文士’,也就是犹太人律法的专家,而领导文士者的尊衔就是‘拉比’──Rabbi。文士的工作责任,可分三方面来说。
(一)他们从律法的道德大原则,再定出则例,以备现实生活每一种情况都能适用。这项职责其实是永无止境的。所以犹太人的宗教是从道德律法作开始,分散而成无数繁文缛节的日常守则作终结的。开始的时候是一个宗教;结束的时候是以守法去束缚人。
(二)他们负责传递,教导和发展律法。他们推论和分析律法的细则而且不是用文字记载的;所以又称为口传的律法。虽然没有用文字写出来,但他们认为口传的律法比文字的律法更须遵守。文士是以传袭的媒介把这些口传的律法细心学习和背熟的。一个好学生必须有好的记忆力,一字不漏的全部记在心里。
遇到律法有个别的难题时,文士的职责就是当众给人一个决断。而且往往在每一个别问题当中,又必然产生另一条新的律法出来,所以律法便演变繁杂了。
那么,耶稣和文士的教导方法有些甚么不同呢!耶稣是从祂的个人权威去教训人;从来没有一个文士敢用自己的意见去下判语的,文士通常的一句口头禅是:‘这是一项教训,它教人……’于是引经据典去解释。倘若他要讲出一个意见时,他往往要引述从前伟大的律法师和拉此学者的话,以作左证的,文士到了最后,迫不得已时,才表示自己独立的意见;耶稣的表现与普通的文士截然不同。当祂说话时,祂不引述任何权威的话来左证;祂每一句话,都具有独立性的。祂没有列举以前拉比的例子和任何辩证过的事,来建立自己的话。祂的声音就是 神最高权威的声音。所以当群众听闻耶稣讲道时,好像天空吹来的凉风,带着爽快而清新的感觉。耶稣每一句话都有肯定性的,充满威严的,和那些文士小心翼翼引经据典去立论和辩证,真是有天渊之别。耶稣个人的权威深深打动了他们的心,祂每一句话都能扣着他们的心弦──他们因此不约而同地叫出来:‘这是新的教训吗?’
首次战胜邪恶的力量(一23-28)
倘若耶稣的教训在会堂里使人希奇,祂的行为更加令人震惊。当时观众的感受,好像触雷似的。当时在会堂里,有一个被污鬼附着的人,时刻受到干扰,不能安宁。于是耶稣把他医治好了。
在福音书中,我们经常碰到许多被污鬼附着的人,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呢?
当时的犹太人,包括整个旧时代的思想在内,是深深相信邪灵和魔鬼的。教会历史学家哈那克(Harnack)说过:‘那时整个世界和它周围的气氛都是笼罩着魔鬼的势力;它们不单止被视为偶像;人们的生活每一个层面,都是由魔鬼所统治的;魔鬼高高坐在宝座上,同时也可以围绕着婴儿的摇篮而跳跃;整个大地简直就是一个地狱似的。’
索恩度医生(Dr. A. Rendle Short)举了一个例证,指出古代之信邪魔的惊人程度。从古代的坟墓里,他发现许多头盖骨曾被钻孔的──这是一项精细的外科手术,在头骨上钻上一个小孔。他曾研究过一个坟堆,在里面一百二十件头盖骨中,竟发现六件接受过这项手术。以当时的肤浅医学常识来说,这实在是一项惊人的手术。而且是在生前做的。索医生又指出这些小孔钻术的目的并不是用来医病的;而且有些人取出骨片小块挂在颈项上,作为治邪之用。这些小孔的用意就是让魔鬼从身体中溜出去的。当时的人竟肯冒生命的危险,接受这种外科手术,由此可见他们畏惧邪魔的可怕程度了。
然则魔鬼是从何而来呢!这个问题则有三个答案。(一)有人相信它们从创世的开始已经存在了。(二)有人相信它们是恶毒的人死后的灵,继续在人间作祟滋事。(三)大多数人相信魔鬼和创世记六章一至八节(参彼后4-5)有关的。
犹太人在这些故事中再加上渲染。当初 神有两位天使受了地上的美女所迷惑,于是逃离 神,住在麈世间,他们是亚沙尔(Assael)和沈慕世(Shemachsai)。后来他们当中一个觉悟而返回 神身边,但另一个则留在地上,尽情享受和满足他的欲念;他所生下的儿女便是魔鬼了。
魔鬼的群性名词是:mazzikin,意思是‘为非作歹的’。他们在 神与人之间活动,作出种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根据犹太人的习俗信仰,魔鬼是可以吃、喝和生育的,而且数目极多;有人指出它们一共有七百五十万个;每一个人的左手有一万个魔鬼,右手又有一万个。它们通常住在不洁的地方,例如坟墓和污水积存的地方;它们也住在沙漠,经常咆哮嘶叫;所以他们有一句话用来形容沙漠──咆哮的沙漠。它们经常危害别人,特别喜欢残害独行的旅客,临盆的妇人,刚行婚礼的新娘和新郎;夜间出外的小孩子;深夜在路上行走的旅客。它们最活跃的时候就是中午,日出和日落的时刻了。它们还有瞎眼的魔鬼,患痲疯的魔鬼和患心脏病的魔鬼,而且还可以把自己的病症加诸人的身上。例如当它们的邪恶眼睛转动时便可以把人的幸运转变为恶运。它们许多时候藉着一些动物而作恶的──如蛇,公牛,骡子和蚊等──男性的称为‘舒甸’──shedim;女性的称为‘尼连’──lilin。女的常束长发,专门和小孩子作对。所以孩子们必须有护身天使(太十八10)。
我们相信和不相信这些魔鬼观念,根本是没有关系的;它们的真实与否也是无关宏旨的,但我们必须清楚的,当时新约时代,人们是深信不疑的。直至今日仍然有人用:‘可怜鬼’去描写处于凄惨情况的人,当人相信自己是被污鬼附着时,他自己一方面是知道本身的感受,同时又知道有另一种力量在他的体内控制着他的。这样便解释了当时耶稣在巴勒斯坦传道时,每逢遇到魔鬼附着的人它们总是叫过不停的。他们知道耶稣被人称颂为弥赛亚;他们又知道弥赛亚的权能可以终止魔鬼的作恶活动;那些被污鬼附着的人遇见耶稣的时候,是以污鬼的身份讲话的。
当时,有许多自称有法力躯魔的人。到了主后三百四十年的时候,教会仍设立一个‘驱魔教士制’Order of Exorcists,他们和耶稣所用的方法是有很大的分别的──普通一般犹太人和邪教驱魔者是用画符,诵经,作法和各种仪式去驱魔;但耶稣只用一句有权柄,简单而有威严的话去驱魔,这是从来未有人试过的。耶稣的力量不在乎符咒,作法和仪式;耶稣本身就是力量的源泉,所以人们见了极之惊奇。
然则我们对魔鬼可以作些甚么解释呢?杜尼耶(Paul Tournier)在他所写的一个医生的档案(A Doctor's Casebook)中,讲过一句话:‘我深信有许多医生,在医病的争战当中,和我的感受一样,必然感觉到有一股阻挡的力量,不是被动的,而是带有智慧和精力充沛的。’索恩度医生曾经作了一个临时性的结论:‘在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事情当中照事实来说,包括所有的道德病态;残酷的战争;恶毒的败德行为和一切外界的惨剧,真的和约伯记所描写的两股力量,互相争战,十分相似,一边是由那邪恶的魔鬼操纵;另一边则由 神全权的掌握着。’
对这个问题我们是不可能作出任何的武断。但我们可以看见三个不同的观点。(一)我们可以把整个被魔鬼附着的观念当作一个旧时社会的幼稚思想,当时的人只能够用这些方法去解释人的身体和心灵所发生的事情。(二)我们接受这些事情真的在新约时代中发生了,而且直到现在,还真确的仍然存留着。(三)假若我们接受了第一个观点的话,我们必须指出当时的耶稣到底对魔鬼采取甚么态度和行动。倘若祂的认识只是和当时的人一样,我们就可以解释耶稣本身不是一个科学家,而祂来这个世界的目的,并不是教导人认识科学知识的。但是若果祂真的知道他们患病的根源,祂就必须依循医治的方法去做,否则不能把他们医好了。关于这点我们很难作出一个结论,我们只有承认有些问题没有肯定的答案的。
一个非公开的神迹(一29-31)
耶稣在会堂里的讲道和行动使人惊讶异常。当会堂的崇拜完毕后,祂和门徒一同去彼得的家里,按照犹太人的习惯,他们在会堂崇拜后当天的第六时,便吃安息日的正餐。(圣经中的第六时,便是正午十二时,因为他们一天的开始是从早上六时起作计算的)。当时耶稣经过在会堂的讲道和医治赶鬼的辛劳工作,应该感到疲倦而需要休息的;但现在别人再提出一项请求,祂便立即答允,而替别人出力。从这个神迹来看,我们可以看见有关三类人的感受。
(一)这是关于耶稣的。祂不需要有观众,才肯施展祂的力量;祂可以在会堂,也可以在一间小屋子里,随时准备替人医治;对接受祂的帮助的人来说,祂从来不会感觉厌倦的;祂先替人的需要着想,然后才想及自己的需要和休息。正如在会堂所表现的一样,耶稣的医治方法是很独特的。在耶稣当时的生活圈子里,有许多专职替人驱魔的人,会分别用诵经,念咒,施展各种法力,仪式和道具去驱邪的,但耶稣在会堂里,只讲出一句有力的话,便完全医治了那个人。
现在耶稣同样把彼得的岳母医好了。根据犹太人的‘他勒目’法曲──Talmud的见解,当时她患了‘高热症’,是当时加利利的一种常见的病症。按照‘他勒目’的方法,要解除这种病,必须用一把铁刀,并以一束头发缚在荆棘的树上;然后经过数日,每天都须按照出埃及记第二章二至五节所记述的规条去做。最后讲一句有法力的话,便可以把病人医好了。但是耶稣完全没有依照这个方法去做,祂只是说一句有无比权威和力量的话,便医好了这个妇人。
权柄一词和上一段所用的希腊文是相同的─exousia─它的定义就是有独特的知识和独特的威力;这种权柄是耶稣所特有的。祂在这小屋子里,就是用这种权柄去医好彼得的岳母。杜尼耶医生写过这样一段话:‘我的病人时常对我说:我很羡慕你有这样的耐性,去听我对你所讲的每一句话。其实这不是耐性,这不过是我的兴趣而已。’耶稣施行神迹,不是希望加强自己的声誉;祂帮助别人,从来不觉得厌烦;耶稣帮助别人纯粹是出自祂的怜悯天性。凡对一切需要祂帮助的人,祂都充满着极大的兴趣。
(二)这是关于门徒的。他们认识耶稣的时间,并不太长,但是已经知道,举凡有困难的事,都带到耶稣的面前。现在彼得的岳母病倒了,整个家庭都闷闷不乐;所以门徒很自然的,要求耶稣替她医病。
杜尼耶医生又讲述自己在生命旅程中的一个重大发现和转变。他经常去探访一个年长的牧师,但每次那位老牧师都会先和他一齐祈祷,然后让他离去。他被老牧师的简单祷告说话所感动,虽然这些祷告只不过是这位老人家,习惯和耶稣作出亲切的交谈,但是‘当我回到家里,和内子谈起这件事的时候,我们两人就恳切的祈求 神,希望 神也能赐我们有这个与耶稣亲密的团契经验;从此耶稣便成为我的生活中心,是我灵修和旅程的好朋友。祂对我的工作都会悦纳和感到兴趣(参传九7)而且能关心。耶稣便成为我的一位密友,彼此可以讨论事情,祂分享我的喜乐和痛苦,分担我的希望和疑惧,当病人从心中对我说话的时候,祂也和我一起去听,比我自己所听到的更清楚。而当病人离开之后,祂又能和我交谈。’
这就是基督徒生活的至要质素了,如同一首诗所写的话:‘带我到主座前求。’这就是初期门徒所学会的一个习惯,一生也受用不尽──把他们的一切困难和烦恼带到耶稣的面前,请求祂帮助。
(三)这是关于彼得的岳母。当她康复后,立刻起来照顾他们的需要。她利用了自己的康复作为更新的事奉,替别人工作。苏格兰有一句家喻户晓的格言:‘患难而得救的人必须替别人服务。’我们既得耶稣的帮助,我们也应该同样去帮助别人。
群众开始涌来(一32-34)
耶稣在迦百农所做的事是不能隐藏的。祂所展示的新力量和新权柄,来得非常突然,是不能保密的。因此到了黄昏的时候,群众蜂拥前来,重重围住彼得的屋子,请求耶稣用手触摸去医治他们。他们要等到黄昏的时刻才到来,因为照安息日的规矩,当日任何人都不准背负重?载?走路的(耶十七24),所以携带病人都算是一种工作,而安息日是不准做工的。他们当时没有时钟;安息日的计算是从下午六时起到翌日下午六日止,依照他们所定的安息日规则,当天空出现三颗星的时候,就是白天的结束,安息日便算完结了。所以当时迦百农的群众必须等到黄昏太阳落山,才携带病人前来找耶稣;而耶稣也同样替他们医治。
我们见到耶稣一连三次替人医病。第一次是在会堂,第二次是在彼得的家里;而现在则在街旁。庄信博士(Dr. Johnson)曾说过,当人处于不幸的情况时,自然就会得到别人的友谊和同情。无论在甚么地方出现了麻烦,耶稣就准备在那里运用祂的力量给予帮助和拯救。祂没有选择地点和对象;祂只认识到全世界人类的需要和发出的呼求。
群众涌来见耶稣,因为他们知道祂可以替他们做些事情。许多人只会用口讲道而行不出来;但耶稣不单止用口讲,并且以行动表达出祂的信息。有人曾说过:‘若果有人晓得做捕鼠器,比任何人都做得更好的话,那么四周的人无论走多远路,甚至住在深山里的人,都会跑来向他请教。’群众所需要的,是有效能的人。耶稣能够产生极大的功效,过去如是,现在也如是。
但同时,这些群众又使我们想到另一个暗淡的开端。不错,群众来了,但这些群众前来的动机,完全是想从耶稣获取一些东西,他们前来,不是因为爱耶稣;他们前来,不是因为看见一个新的异象;他们最终的目的,无非是想利用耶稣。这差不多是每一个人都曾试做过的事,渴望利用 神和祂的儿子替自己做些事情。若果人在享福的日子会向 神祈祷一次的话;那么在灾难的日子,他会祈祷一万次呢!许多人在太阳普照的时候,不想到会去祈祷的,但当冷风吹来时,就急忙的去祈祷了。
有人曾说,大多数人看宗教‘犹如紧急救护车,而不是生命的战线’。宗教于是成为他们临时救急的必需品。许多人把自己的生命弄得一团糟时,或受了创伤时,才肯转向 神。其实我们所有的人都须转向耶稣请求援助,因为只有祂才能赐给我们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但是若果我们既接受了这一切的恩赐而自己不作出任何爱的响应,或没有常存感恩的心时,我们必会招致悲惨的结局。千万不要留待在那不幸的日子临到时,才去利用 神;我们必须在每天的生活中,时刻记念着祂和爱祂。
默祷的时刻和行动的挑战(一35-39)
迦百农所发生的事情,给我们最简单的印象,就是耶稣忙个不停,东奔西跑而替人服务和传道,而自己却不能稍作片刻的休息。耶稣深知不能撇下 神而生活;倘若祂毫无保留的去帮助别人,祂亦应该抽出时间补充自己灵性的需要。祂深知祷告是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比顿医生(Dr. A. D. Beldon)在祷告的实践一书中,给祷告作过一些卓越的定义。‘祷告就是让自己的心灵向 神呼求。’人若疏忽了祷告,便会错过了一个机会,这就是‘没有让 神增添我们生活的原动力。’‘在祷告的时候,我们给 神一个最好的机会,让 神完全的心意,补充我们心灵所需要的力量。’耶稣清楚知道,在未出外应付人的问题之前,先要和 神交谈。耶稣尚且需要藉着祷告来作祂的生活力量,那么我们每一个人岂不是更需要吗?
虽然祂在僻静的地方作灵修,但人们仍然来找祂,耶稣没有法子关上自己的门,著名的小说家,麦考来(Rose Macaulay)曾说,我所盼望和需要的就是‘我自己有一个静室。’这就是耶稣所缺乏的地方了。一个很出名的医生有一次说,医生的责任‘有时是用来医治,许多时可以帮助人脱离受苦,但必须常常能够安慰人。’耶稣时刻肩负着这个事奉的职责。又有人说,一个医生的职责‘是帮助人生存,和面对死亡。’──‘生’和‘死’就是人生的大事啊!人的天性,爱为自己建立一道围墙,使自己可以享受宁静的生活时刻;但耶稣却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一方面祂知道身体上的筋疲力竭,但另一方面祂又听闻人类的需要,不停的呼喊着,所以当他们到来找祂的时候,祂就毫不犹疑立刻站起来,去应付一切的挑战了。单靠着祷告,我们的工作不会得到进展的;祷告只是给与我们力量,装备好我们去完成前面的任务。
现在耶稣周游加利利各会堂,开始作传道的工作了。马可只用一节经文来描写整个时期,它可能延展到三数星期或三数个月的。祂的工作包括医治和讲道。祂的工作范围可以用三对很有意思的词表达出来,而每对词的内含意义也是密切相连的。
(一)祂永远没有分开话语和行动。祂从来没有把讲完一些话,就算做完一件事,祂没有只用口去劝勉人归向 神和行善,就算完成自己的职责;祂经常把所讲的话行在日常生活当中。富司冻冻迪(Fosdick)引述一个学生,买了最好的书籍,装置最好的设备,又买了一张特别设计的书台和书架,以为可以藉着一个舒适的环境便可以学习,但当他坐下来时,很快的便睡着了。人只晓得讲话而不晓得去实践,往往都是如此的。
(二)祂永远没有分开灵性和身体。不错,有些基督教学说,主张身体并不占重要的地位,但人是个整体,由灵性和身体合并而成的,基督教的救赎工夫是对整个人,并不是一部份。当然,人类能够有这样的福气,可以处在饥饿、恶劣环境,抵受极大的苦楚,仍能保持与 神过着甜蜜的交往关系;但我们不能因此而主张应该让自己的身体无故而受苦的。向未开化民族传道的人,不单止携带圣经;他们同时把教育和医药带给他们;他们设立学校和医院。人若把‘社会的福音’当作多余的,一种可有可无的,或者甚至是基督教信息中可分割的一部份,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了。基督教的信息是完整的,它的宣讲和实际工作应该包括人的身体和人的灵性,整个共同增长的。
(三)祂永远没有分开地上和天上,有许多人只顾及天上的事而忽略了地上的责任,所以他们的远象是不切实际的。有些人却只顾及地上而看不见天上的远景,于是一切唯物质居首位。耶稣的异象是‘愿 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天上和地上是应该视为合一的,而不是分开的。
洁净患痲疯的人(一40-45)
痲疯是新约圣经中最可怕和最可怜的一种病症。当耶稣差遣十二门徒出外工作时,祂特别吩咐他们:‘医治病人,叫长大痲疯的得洁净。’(太十8)痲疯患者的命运也是非常凄惨的。根据马斯达文(E. W. G. Masterman)在基督与福音辞典中所写的一篇关于‘痲疯’的论文当中,指出‘从来没有一种病症,像痲疯一般,使人长年累月遭受折磨,恐怖和毁灭的威胁’,而以下的内容大部份是参考那篇论文而写的。
痲疯可以分开三类。(一)小瘤状和杆棒状的痲疯。开始的时候,四肢瘫痪酸痛而无力。然后在身体,特别在背后,呈现对称褪色的块状,圆球的小点开始时是粉红色,然后变为褐色的,皮肤相继结成厚块,小圆点伸延而结合在脸部、鼻、唇和前额,于是人的整个脸孔逐渐变样,犹如古时人的描写,像一个狮子头,或半似野兽的怪物。那些小瘤再生长变大;而至溃烂,便流出恶臭的液体;眉毛脱落;眼睛凸出呆视;声音嘶哑而呼吸哮喘失声,因为整条声带都受到腐蚀;手足又开始溃烂。那时,整个患者都受病菌侵蚀。整个病症的过程历时差不多约九年左右,在受苦的终止前,心灵已经全毁,呈现昏迷状态而死亡。患此痲疯症的人,不单止别人厌恶而不敢与他为伍,连自己也会产生自卑的感觉。
(二)第二种是失去知觉的痲疯。初期的病况和第一种相若,不过它能直接影响神经中枢,病者于是失去所有的知觉。患者起初可能完全没有发觉染上的,直至他感觉身体某部份突然炽热像烫伤似的,而且失去任何痛的感觉。当病症扩展时,褪色的斑块呈现在身体,并且生出脓疱。于是肌肉消失,筋部收缩,双手弯曲如爪,指甲的外型受到腐蚀,相继手足溃烂而脱落。这个病症有时伸延二三十年之长,实在是一种慢性的死亡病。
(三)第三种痲疯是首二两种的合并,也是最普通的一种。这是新约时代巴勒斯坦的痲疯患者经常染到的病了。从利未记第十三章的描述来看,新约中所用的‘痲疯’一词是包括另几种皮肤病的,例如‘白鳞点’(psoriasis)遍体长出小白斑点,所以有人说‘患痲疯的人,体白如雪。’,有时也包括皮肤病中的‘圈状癣菌’,也是东方民族常染上的病。在利未记用来描写‘痲疯病’的希伯来字是─tsaraath。而这个字同时用来形容其它的东西,包括衣服和房屋(利十三47,十33)。这些都是指出它们的腐蚀和玷污,是由一种菌或腐叶土所引起的。所以‘痲疯’一词,在希伯来人的思想中,是一个概括性的皮肤病。我们必须了解他们当时的医学常识有限,诊断中不能分开各种皮肤的病症,所以‘痲疯’所指的,包括有不能医愈,引至死亡的皮肤病,也可以指一些没有伤害性的皮肤病。
但凡患上这些皮肤病的人都一概被视为‘不洁净’的人了。他必须与普通人断绝来往;单独住在营外;穿着撕破的衣服,不准用衣帽盖头,用布遮盖至自己的上唇,当他行过人的面前,必须发出警告:‘不洁净!不洁净!’我们仍然可以在中世纪,遵守摩四律法的人当中,发现他们依着这些传统去做的。一位教士身披圣带,手持有耶稣像的十字架,带着患痲疯的人进到礼拜堂去,为他举行一个‘丧礼’,意味着这些仍然有呼吸的人,象征已经死了。患者必须穿上黑色的衣服,聚居在‘痲疯窟’内,他们不准到礼拜堂守礼拜;但在崇拜的进行当中,他们可以偷偷的在墙外,专为他们而设的一个小孔瞥视而已。他们不单止忍受身体上的痛苦,而且还要接受心灵上的创伤:与群体的生活完全隔绝,过着孤单放逐的生涯。
当一个患痲疯的人医愈后──其实痲疯病是不能医得好的,他可能只是患上别的皮肤病而已,他必须按照利未记第十四章的规矩接受一个康复的仪式。首先让祭司检查清楚;拿两只鸟儿作祭,当中的一只用流动的水先宰杀,然后把那只活的,连同香柏、朱红色线和牛膝草蘸染那宰了的鸟血,再把它放生。那人经沐浴,洁净身体和衣服,剃了自己的毛发。经过七日再受查验。然后再剃去头发胡须
和眉毛,再献上祭物,是取两只没有残疾的公羊,和一只母羊;把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三,为素祭,并油一罗革,一同取来行洁净之礼。穷人可以将份量减少,那时痊愈的人再走前来,祭司取些赎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祭司再检查最后的一次,认为完全痊愈时,便给他一张证明书,让他离去。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看见耶稣几件很明显的事:
(一)对一个没有遵守律法的人,耶稣没有避而不理。因为按照律法,那人根本不应该和耶稣交谈的。由此可见祂先把人类急迫的需要事情,放在一切事情之上,尽量给予同情怜悯和关心。
(二)耶稣将手伸开,触摸他,祂要触摸一个不洁净的人。这个患病者在耶稣的眼中,不再是一个不洁净的人;他只是一个极其需要援助的人。
(三)耶稣洁净他之后,命令他照着律法的仪式规矩去做。耶稣也照着人的法则和人的公义而行了,祂没有未经考虑而随便摒弃任何成规;祂是察看当时的需要情况,同样依照俗例而做。
因此耶稣把一个患痲疯的人洁净了,而我们亦清楚看见祂的怜悯,力量和智慧,三者同时呈现在这件事当中。──《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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