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十一章
Ⅴ 为祢的殿心里焦急:耶路撒冷的事工(十一1~十三37)
{\Section:TopicID=207}A 进入耶路撒冷(十一1~14)
{\Section:TopicID=208}i. 进城(十一1~10)
第十一与十二章记载了耶稣在耶路撒冷的日子。马可栩栩如生地叙述了耶稣昂然进城,这件事留给使徒群体不可磨灭之深刻印象,这一点从三卷对观福音与约翰福音(约十二12~19)都有记载此事足见一斑140。弥赛亚得胜进入祂的京城,是旧约圣经许多预言的应验;这件事至少没有任何一点会叫门徒们困惑。但在这之前,那两个门徒的使命依然是信心的使命,因为他们乃是信靠、顺服他们主的话而进入无法预知的处境。而且,就像所有这一类的使命一样,它也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的(罗一17),因为当他们发现每个细节都照着耶稣所说的发生时(4节),他们对于未来的信心必然会大大加增。耶稣似乎总是要打发祂的门徒结队出去,就像这里一样,即使只是“两个两个的”(六7)。孤立的基督徒绝非圣经的理想;monachos(“独自”或“修士”)与 eremites(“隐士”,即“住在旷野的”,除他以外没有别人住在那里)乃是后来基督教时代的产物。
2~5. 耶稣多次表现出祂的超然知识,知道后来所要发生的事,或是在另一个地方可以找到甚么,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可比较祂对那两个预备逾越节筵席之门徒所说的话(十四13)。在这两个例子中,门徒被耶稣打发去见的人,大家都公认他们必然早就已经是主的朋友或跟随者了;不然,耶稣借着门徒所说的话,在这些人耳中必然不知所云。但是在这两件事上,耶稣向门徒描述的实际环境,仍然需要有先知式的先见,旧约时代的先知有时也拥有这类的恩赐(参:撒上十1~6)。我们在此所读到的,当然也有可能不是先知式之先见例子,只是事前安排的证明;有些学者的确持有这种观点,它也的确可以适合于这段经文,但可能性似乎不太大。
6.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说明当门徒们奉主的名而行动141,并遵主命而提出要求时,所赐给他们的能力。就凭祂的话,门徒可以为了主的服事而向另一个人提出要求,如以利亚所要求于以利沙的(王上十九19)。所需的唯一理由是主要用他(3节);即使我们把 ho kyrios 译为“他的主人”而不是“主”(这么做在这段经文中似乎是陈腐的作法),仍然可以显出这一点来。与耶稣所作之主权的宣告相较之下,所有居于“主人”地位的人的权利就变得微不足道了。对于蒙耶稣呼召来服事祂的人而言,即使是亲如父母都没有权利制止。
7~8. 门徒们最初搭在驴背上的几块布,将就用作鞍具,无疑是非常实用的;但是群众不顾一切而铺在路上的衣服,就像那些带叶的树枝一样,纯粹是为了尊祂为王的142。所以当祂以凯旋的姿态骑驴进入祂的京城时,应该如此受到大卫式之征服者的迎迓。在那一天,所有的人在耶稣骑驴进城这件事,都作了些牺牲,无论是多么微小的牺牲;一个人舍了驴子,其它人则牺牲他们的衣服;而且至少在那一天,没有一个人说这样的牺牲是枉费的。在舍己中所表现出来之豪阔的爱,从未受到耶稣的责备,虽然有时的确可能会受到别人的责怪(十四4),一如伯大尼的那妇人所付的代价一样。其理由从耶稣为我们舍己(林后八9)上可见一斑,正是为了这个缘故,“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九7)。
9~10. 朝圣的群众(未必就是几天之内在耶路撒冷高喊将耶稣钉十字架的那一批乌合之众,十五14)所唱的歌,更清楚地说明了以耶稣为大卫之子的意义,对群众而言,耶稣乃是“那将要来的”(参施洗约翰的措词,一7),众所企盼之大卫家的王,在彼时彼地要建立起祂在地上的国度。甚至在耶稣复活以后,门徒们仍然存着这样的盼望(见徒一6)。如果和散那这几个字不只是当时的一个敬虔之礼拜仪式的感叹词(参“阿们”与“哈利路亚”),那么即是向这位大卫家的王呼喊,请求祂立刻施行拯救:“求求祢现在就拯救我们吧!”巴底买曾经称耶稣为“大卫的儿子”,并且请求帮助,这些群众是否也正在这么做呢?但历史将会证实:他们仍然是瞎眼的,不像巴底买一样。
从其它福音书(如路十九39),可以清楚看见有几个法利赛人对于众人对耶稣的这种看法提出非常严峻的抗议。然而,在马可福音中,我们还没有看见这样的反对意见,这必须等到洁净圣殿时才会出现(18节)。
140 耶稣要让人知道:祂乃是撒迦利亚书九9那和平之君,而不是得胜凯归之大卫式的征服者(Schweizer),这一点似乎极为明显,虽然这里不如其它福音书记载的那么显著。所以,此处的原文并未明确指出这动物的类别,英译为小马(colt),但应该如和合本的翻译,是匹驴驹(在巴勒斯坦,驴子总是比马匹普遍)。我们可能没有必要像早期教父一样,将拴与创四十九11连想在一起。
141 这是假定 ho Kyrios(3节)直接指耶稣(或者至少是指神),因此我们译作主要用它是正确的。若将这句话解释成“他的主人要用它”(如戴乐的见解,为柯兰斐所引述),似乎有点陈腐,正如安德生所认为的。无论如何,驴驹的主人不可能是耶稣,虽然他有可能是祂的朋友。然而,kyrios 若是指耶稣,那么如此用作祂的一个头衔,却是马可福音中绝无仅有的一个例子,虽然这种用法后来极为普遍。
142 安德生认为:挥动树枝看来是庆祝住棚节,所以当时可能是秋天;但另一方面,戴乐与倪恩瀚却认为是献殿节,时于十二月。但逾越节却是春天的节期,在耶路撒冷四周到处都是长满叶子的树枝,虽然棕树枝(约十二13)可能是朝圣者从耶利哥与约但河谷携来的。将衣服铺开,以作为“宝座”的代用品,可参耶户王的登基(王下九13)。
ii. 返回伯大尼(十一11)
只有马可福音说到:耶稣进入耶路撒冷的那天傍晚,曾经先对圣殿作了初步的视察;但是可能是因为天色已晚,在第二天以前耶稣并未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这又是一个小小的事实信息,可能源自彼得的回忆,在其它的传统中却失落了;在其它传统中,第二天洁净圣殿的行动是如此耀眼,这件事相形之下就黯然失色了。它也记录了耶稣日常生活的一个小小细节:耶稣没有睡在耶路撒冷,那里挤满了上来过节的朝圣旅客,也到处充斥着祂的敌人;祂乃是住在伯大尼一个热忱接待祂的人家里143(大概是马利亚和马大的家,约十一1)。但即使是伯大尼,连同其它所有在城四围的“郊区”,在节期当中可能也都挤满了朝圣的旅客,所以耶稣与十二使徒的出现并未引起特别的谈论。以色列人的弥赛亚在耶路撒冷里面找不到地方,却必须寄宿在城墙外的伯大尼,是否有甚么象征意义呢(Minear)?
143 柯兰斐指出:这与路二十一37并没有矛盾,因为可以将伯大尼看作是座落在橄榄山坡上(见 Grollenberg)。但是像这样的故事,要在每一个微小的细节上要求丝毫不差的精确,是不恰当的作法。
iii. 咒诅无花果树(十一12~14)
这一群从加利利来的渔夫和农夫到了伯大尼,因着这一群不速之客的莅临,一个家庭的存粮可能不能应付,因为在早晨的这个时候饥饿,是十分不寻常的。除非我们把这整件事看作是个行动式的比喻,不然我们必然会因各式各样不恰当的问题而感到困扰。树的外表让人满心期盼可以找到果子,但却一无所获;所以它的刑罚就是永远无法结果。在某种含义上,树的枯萎只是它现今不结果子之状态的永续。无花果树与葡萄树长久以来一直是以色列的象征(葡萄树的象征参十二1~12);神的儿子如今临到以色列,寻找果子,却找不着,虽然到处遍布着专业的宗教人士。从此,以色列将要枯萎,不结果子;主后七十年在所受的实质审判,只是这一点的外在记号。紧接着这段论无花果树之经文底下的,又出现另一个行动式的比喻,就是洁净圣殿(15~19节)。神来到祂的殿,寻找属灵的果子,却找不到;所以宣告十三1~2的审判就在所难免了──圣殿尽管极其辉煌荣耀,却没有一块石头会留在另一块石头上144。树如何,殿也如何;殿如何,国也如何。其间相似之处极为吻合。但马可的外邦听众并不能因此而欢欣,因为保罗警告我们说:这是要我们战兢自省(罗十一21),免得神也照样对待我们这些外邦人。
不是收无花果的时候(13节)。原来的希腊文意思显然是“不是无花果树盛产的时候”;译作“它收无花果的时候”并不恰当,因为彷佛单指这一棵树说的,这种作法只是要避免难题罢了。较妥当的说法是:耶稣大概是希望能找到几粒与叶子一起成熟的,小小突出的“早熟的”无花果(此时大部分的无花果都还没有成熟),被认为是人间美味(何九10)。倘若说像耶稣这样的乡下人都不知道无花果何时成熟,简直就是无稽之谈。无花果树的叶子乃是夏天来临的一个记号,事实上,乃是头一个记号,见十三28。
希腊文语助词 ara(或者)说明寻找无花果只是耶稣所期盼的一个不大可能会发生的事。所以祂对于树上没有果子一点也不讶异;倘若这是平常收无花果的时候可又另当别论了。这个“自然界的神迹”是极不寻常的,因为耶稣所行的神迹中,只有这是毁灭性的,除非我们把淹死加大拉猪群的也包括在内。在无花果树这件事上,如果要作为审判临及神的百姓的一个“记号”,就必须如此。就像本福音书中其它一切这类“自然界的神迹”一样,这并非假门徒之手,而是耶稣亲自施行的,一如医病或赶鬼的神迹。
144 除了其它人之外,黎弗也指出:本福音书将洁净圣殿的记载置于无花果树事件的前后两半之间,清楚说明了其间的关联,所以其含义就极为明显了,它必然意味着以色列受到审判,此外无他。施维策说得好:这显然不是“事后的预言”,因为圣殿在主后七十年只是遭到焚毁;要一直到主后135年的革命才彻底被夷为平地。
B 洁净圣殿(十一15~19)
在这一类的经文中,要注意那激怒法利赛人和祭司的处境与激怒耶稣的情境之间的不同,这是极重要的。两方都对圣殿有极崇高的概念,但两者的概念在基本上乃是不同的。法利赛人因着孩童们在圣殿里面喊叫的声音而大感震惊,至少从其它福音可以看见这一点(太二十一15);但却丝毫不受商人与兑换银钱之人的喧嚣声所扰乱。他们毕竟可以提出理由来,说这些服务有助于礼仪上的崇拜,也使之更为便利;这个外在的宗教仪式对他们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也有许多早期证据可以说明,祭司们很可能因着这些交易而在经济上受益;特别是大祭司,似乎在圣殿区内还有他自己的店铺,大概位于“外邦人的院”周围,这是非犹太人可以进入的唯一地区。毫无疑问的,他们也会因着耶稣有关圣所被拆毁的预言(十三2)而大为震惊,他们想必已经听到这些令人议论纷纷的话,也当然会因着耶稣三日内要重建圣殿的预言而大为愤慨(十四57)。但对耶稣来说,最大的亵渎乃是在于:这个地方在神的旨意中乃是要成为万国的非犹太人祷告的地方,而不是只作犹太人的国家圣所;但竟然变成了作生意的地方,何况还是不诚实的生意(十一17)。熟悉这类巿集的人,很容易就可以想象得到,就在这象征神同在的圣殿中所发生之欺骗与讨价还价的情景。马可福音这么一卷为外邦人而写的福音书,自然应该记载耶稣对于外邦人可以在圣殿里敬拜的深切关注145。
15~16. 耶稣对待这些先前受姑息的零售商与金融商的气势,不单给法利赛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会令祂的门徒永难忘怀;对于他们而言,“羔羊的忿怒”乃是一个全新的经历(启六16)146。但是,如果连祂自己的门徒都感到惊异,整个群众更是如此;就他们所知,这乃是新的教训,尤其是在像逾越节这种犹太人的大节期时。然而,没有证据显示出他们有所异议;对此大为不满,而且从此刻开始计划要杀害耶稣的,乃是祭司长和文士(18节)。他们是否已经看到:将外邦人也包括在敬拜中,乃是对于排外之犹太教的一个威胁?
耶稣对于圣殿的态度是个有趣的课题,虽然我们必须查阅其它福音书才能见到其中的细节。圣殿(犹太教亦然)其实并不是马可福音关注的中心,一如马太福音。本书所关切的范围,乃是会堂以及教会在外邦人当中的海外宣教使命,其焦点是外邦人而不是犹太人;马尔逊至少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
无论按照甚么标准来评断,在圣殿院子里进行商业交易的规模都是极为惊人的。根据施维策的说法:曾有一个商人在一天之内提供三千只羊以供贩卖。这个规模使得有些释经学者提议说:耶稣可能只是在某个特定地区进行象征性的洁净行动。但马可福音所描绘的景象却不是如此;而且若是如此,绝不可能会把当权者激怒到这种地步(18节)。
耶稣在此对圣殿所表现出来的看法,主要似乎不是看作献祭的所在,甚至更不是神静态的居所,而是祷告与教导的所在,以及神的本性在人间的外在反映。耶稣既未蔑视,也未轻看圣殿,因为圣殿的沦落引起祂震怒。正是从祂这出乎意料的一面,我们可以看见当时有些人何以认为祂就是“以利亚回来了”(六15);洁净圣殿的预言见玛拉基书三1~4,而以利亚的回来可见玛拉基书四5。
耶稣所教导的这种圣殿观,继续成为早期门徒的观点,这是不足为奇的。他们在他们“祷告的时候”到殿里去(徒三1),虽然那个时刻实际上乃是献晚祭的时刻。圣殿的廊子也成了这个新“派别”之教师们坐着阐释这条“道路”的地方,正如耶稣先前所做的一样(徒三11),直到他们被“母会”──犹太教──逐出为止。说得更恰当一点,这种圣殿观其实更接近于会堂观;因为在定义上,会堂乃是祷告(徒十六13)与教导(徒十三15)的地方。但非犹太人仍旧等候能够在圣殿里面找到可以被接纳的地方(徒二十一28)。另一方面,在会堂里面,非犹太人的皈依者总是受到欢迎。因此,虽然圣殿在神学上可能可以描绘出教会的情景;但地方教会几乎可以肯定是根据会堂的模式而组织起来的,这一点具有极重要的神学内涵147。
17. 希腊文动词 edidasken(教训,即“继续教训”)所暗示的,乃是耶稣刻意采用的一种教导方法,而不是祂置身于残破的圣殿摊子当中怒气犹存、不经意的发言。在这件事发生之后,耶稣正要引圣经来证明祂自己的举动是正当的,这也是任何拉比都会做的。祂所引用的经文是以赛亚书五十六7,说明有一天外邦的归正者如何在圣殿里受到欢迎148。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在此所引用的,只是以赛亚书中有关祷告的那个子句,与献祭有关的句子则略而不提,因为祂自己即将要被献上为祭,将犹太人与非犹太人合而为一(约十一51~52)。在此与以赛亚书五十六7结合在一起的,还有耶利米书七11,这节经文原是针对耶利米时代之犹太人所提出的严肃控诉,因这些人的生活与他们外在的敬拜完全背道而驰。耶利米也曾在祂那时的圣殿中讲道,这个事实使得此一引句更为有力。该预言发出示罗毁灭的警告,而神如何在那时离弃示罗,祂也同样弃绝耶路撒冷与祂的圣殿(耶七14)。
18. 祭司长与文士如今开始策画要置耶稣于死地,这是不足为奇的;祂的意思实在是太清楚了,而且他们都怕祂。朝圣的群众听见耶稣的教训时除了希奇之外,也不是没有惧怕,这从使用极为强烈之希腊文动词 exeplesseto(希奇)可以看得出来。自从第一座圣殿被毁之前的那个时代以来,他们就不曾听见如此明确的宣判话语;读者会讶异:到底有多少人活着看见大约四十年后(主后70年)这些大石头一个接一个崩落、陷于火海的情景。曾经听见耶稣讲道的那一代,很少有人能够活得那么长命,除了那幼嫩的教会之外;她听从了主的劝告,逃到约但河外的彼拉(十三14)。今天在某些圈子中流行的看法,否认有这次的逃亡;不过我们就很难明白耶路撒冷教会在遍及全城的混乱中如何能幸免于难。
19. 如今,在城里有那么多人积极图谋要置祂于死地,在城里过夜是极不安全的;但伯大尼仍然安全无虞,所以祂大概是回到那里去了(参12节)。
145 对观福音中,只有马可有也不许人拿着器具从殿里经过(16节)这子句。贝斯特(IOM)虽然也承认这是原著所有的,却认为这是不必要的保留。但这句话当然凸显出耶稣对于外邦人可以在圣殿外院敬拜的深切关怀,因为外邦人只允许在那里敬拜。然而,贝斯特说“我们一旦看见注释书有所困惑之处,就正是保留了传统的一个记号”,这的确是个犀利的观察。拿着器具从圣殿经过,其实是拉比所禁止的;然而这个禁令显然经常都受到忽视。因为圣殿乃是许多住在附近之人的“快捷方式”。
146 黎弗说这是记录中仅有的一次耶稣的暴力举动;这是不恰当的说法。我们根本不需要将它解释为暴力举动。这当然不是一样“粗壮的加利利人”的暴力表现,这种表现是现代某些政治化之释经学者所推崇的。见卡麦哥的说法,为安德生所引述,洁净圣殿,并不是一个政治性或革命性行动,正如喂饱五千人不是一次“奋锐党”的行动一样(Manson,见 Anderson)。
147 详细探讨圣殿的整体问题,以及它在基督教思想中的地位,可见本注释书作者的 The New Temple, IVP, 1951。
148 “对于马可而言,最具有决定性的乃是给外邦人的启示”(Schweizer, IOM)。马可福音如果真是为外邦人而写的福音书,这就极为自然了;但我们毫无理由猜想当耶稣施教时祂内心不是这么想的。关于祂在最后这一周的教导,见安德生:“耶稣在祂受难前夕所佩戴的兵器,当然不是那些自由斗士或政治革命分子的兵器,而是那位独一具有权柄之教师的兵器。”
C 劝勉与争论(十一20~十二44)
{\Section:TopicID=213}i. 枯干之无花果树的意义(十一20~26)
耶稣并未向门徒们解释祂为甚么咒诅那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以致我们必须从上面的经文来推断(12~14节)。但祂却利用这个事件为例来说明祷告的功效。只有马可的记载说明是彼得注意到无花果树枯干,这一点可能显出彼得是本书的来源。马可把圣殿毁灭的预言“夹”在咒诅无花果树故事的两个部分之间,这是他典型的文体风格,使他的读者可以彻底明白这比喻的含义。
在咒诅无花果树的问题上,今天的我们可能会发现有道德上的难题,门徒们则不然;事实上,如果把它看作是论及以色列的一个行动比喻,立刻可以看出它是适得其所的。门徒唯一的反应,是惊讶耶稣的咒诅竟是如此有效(十一21)、如此立竿见影。祝福(十16)与咒诅(14节)都可以很恰当地出自耶稣口中,但却不能恰当地出自我们口中(雅三10)。我们人的咒诅微不足道,并且不加思索而出;但祂的咒诅在本质上却是严厉的审判,是必要应验的祷告。这提醒我们:祷告不只是为了我们所羡慕之某些可悦的事物而向神祈求,而是为了我们自己与别人,而切慕并进入神的旨意,无论是苦是甜。耶稣在客西马尼的祷告就是如此(十四35~36),而且这类的祷告是永远会蒙神应允的。
22~24. 此外,耶稣也在责备他们缺少信心,因为他们对于耶稣咒诅无花果树竟能造成如此迅速而强烈的结果深感惊讶。叫一棵无花果树枯干?倘若有信心,他们可以移山(拉比常用的一个用语),将它们投到海里去。那么,祷告的时候需要有信心,显然是耶稣在不同的场合中,以不同的形式反复教导门徒的一贯重点。信心并非被任意选为祷告的一个条件,它乃是我们与神的所有关系的基本条件(来十一6),包括祷告在内。然而,即使是在这信心的根基上,我们还是不能千篇一律地以为我们可以随意移动任何的“山”,或叫任何的“无花果树”枯干。山的确可以被移动,但却是照着神的旨意,而不是我们的(约壹五14)。这个隐喻当然不应该照着字面来解释;我们从未看见耶稣移动物质的山;虽然祂曾以创造之神的身分平静暴风(四39)、喂饱群众(六41),以及在这里叫无花果树枯干(十一21)。
25. 耶稣在此说明祷告的另一个“条件”,那就是饶恕别人。这也不是任凭己意的;我们并未拥有与生俱来之蒙神垂听的权利;一切全都是祂的恩典,而且是我们不配得的恩典。但是,除非我们白白饶恕人,否则就证明我们对于自己已经接受,而且需要的恩典一无所知。由此可见,我们正希望因着我们自己的功德而蒙垂听,那是不可能的。马可并未记载所谓的“主祷文”(太六12);但不管是甚么理由,这里当然是复述了其中的一个子句。
26. 几份重要的古抄本中都省略了这一节经文,它可能是从马太福音六15那句非常类似的话引入这里的。无论如何,不管它是否适合这里,这节经文不仅表达了自第25节之合逻辑的演绎,也表达了一个严肃的神学真理。神并非蛮横地拒绝饶恕我们。因着我们自己不肯饶恕的心态,我们已经使自己不可能接受神白白赐下的赦免,因为我们不肯采取唯一恰当的态度。
ii. 仗着甚么权柄?(十一27~33)
即将来临之暴风的隆隆声愈来愈响。正当耶稣继续在圣殿里面教训群众时(见17节),权威人士来了,愤怒地要知道这个加利利拉比是“奉谁的名”教训;祂是谁的门徒,或者有甚么官方的委任?只有这类拉比的权柄或委任,可以向他们保证、证明祂对待圣殿摊贩的傲慢方式是正当的149。耶稣的确是奉祂自己的名教训人;不像那些文士一直引用前辈的话来教训人(一22);但祂也宣告,并且明确地显露出这么做是具有直接从神而来的权柄。门徒是体认到祂的属天权柄,而受吸引追随祂(四41)。法利赛人被谴责,正是因为他们无法明白这一点,或更恰当的说法,是他们不愿承认。所以,耶稣非但没有直接回答他们,反倒告诉他们说:祂的权柄与施洗约翰的权柄乃是出自同一个源头。他们最该定罪之处在于:他们似乎并不认为这个问题是个道德上的探询,纯粹只看作是个心智上的陷阱。他们期待的不在于“真或假”,而是“安不安全”。同样地,大家普遍都深信约翰的权柄是从神而来的(32节),但他们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向智慧人隐藏起来,却向愚拙人启示出来之真理的实例;反倒只想到:如果他们表示异议,可能会有危险。所以,最讽刺的是:他们厚颜无耻地说他们不知道(33节);因此,耶稣说:我也不告诉你们,显出祂对于这样故作不知的看法。困扰的根源,不在于他们的心智,而是在他们顽梗的意志;他们自己受到了良心的责备。耶稣问他们的问题不是一个陷阱,乃是给他们另一个机会,来领悟并承认他们的盲目,并祈求能看见。他们所犯的乃是不得赦免的罪,持续不断、有意地敌挡与盲瞎,这就是干犯圣灵的罪(三29)。如果真如本仁约翰(Bunyan)所说:从天堂之门有一条路通往地狱,那么从地狱之门也照样有条路可以通往天堂,然而这些人却傲慢地拒绝接受这条路。
149 柯兰斐认为:他们的问题并非局限于拉比的授权,这个看法或许是正确的。但是,从官方对于这位来自加利利之“没有学问的拉比”的嘲蔑看来(约七15),问这个问题当然是极为自然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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