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书第四章
(四)严责富妇们(四1-3)
先知严厉地责备撒玛利亚的富妇们,因为她们的奢侈纵情,以致促使他们丈夫不断以欺压穷人,取不义之财,来满足她们的物欲。
这是一篇信息的开端,仍是审判的话,没有传信者的方式(三11,五3、16,七17),而是以誓言的方式(如六8,八7)。誓言在申命记是正面的,应许赐予地业(申六10、18、23等),但本书的誓言是反面的,不是应许,而是责;不再应许地业的福分,而是被逐出地业的咒诅。在阿摩司以后的先知著作,也以誓言论外邦的预言(如赛十四24;耶四十九13,五十一14等)。这里誓言之后,以第二人称,直接责备。本小段以“主耶和华说的”作结。
根据三章一节,先知是向撒玛利亚的妇女讲,对象也是对这大城说责备的话。
“你们住撒玛利亚山如巴珊母牛的阿,当听我的话。”(四1上)
他所称呼的,是撒玛利亚城中的妇女们。她们是京城中的贵族富妇,或是宫廷中官员的夫人,或是社会里闻达者的眷属,或是富豪巨商的妻妾(参阅五11、12及八4-6)。先知向妇女的讲道,并非是不寻常的(参阅赛三16,四1)。妇女在社会中无论地位高低,却具极大的影响,这影响力未必十分显著,但是妇女既是家庭重要的分子,而家庭又是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她们的影响必是举足轻重的。
先知将她们描写成巴珊的母牛,可说是尽讽刺的能事。巴珊是在约但河之东面,在雅木克河(Yarmuk)之中部与上流,南面有基列山,以橡树驰名(赛二13;结廿七6;亚十一2)。地势较高,但土地肥沃,牧草茂盛,为牧畜之佳美地带(弥七14;鸿一4;耶五十19;申卅二14;诗廿二12及结卅九18)。巴珊的母牛特别肥壮,公牛尤其孔武有力(诗廿二12)。这些妇女们养尊处优,多吃懒做,又届中年,必是体胖的人。据说肥壮母牛时时需要大量饮水,所以这里的妇女要丈夫拿酒给她们吃。淫佚粗鲁霸道凶恶,都可形容这些富妇。
“当听我话”,每在信息的前端,是十分严正的口吻,不容听者随意。先知必仗义直言,十分严肃,将神的公义表明出来。
“你们欺负贫寒的,压碎穷乏的,对家主说,拿酒来,我们喝吧!”(1节下)
这些可恶的富妇们,为满足她们的虚荣与物欲,强迫家人,尤其是丈夫作奸犯科,取不义之财,供她们挥霍。她们的丈夫可能不是官员,来榨取人们的血汗,可能只是土豪劣绅,利用社会权势,来压迫穷人。他们可能贿赂官方,不仅消遥法外,而且无往而不利,甚至利用法律的漏洞来取利。最可恶的是他们以贫寒乏者为欺压的对象,以致穷者更穷,无助无告。妇女们利用丈夫的权势,将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欺负”原意为压榨歪曲,“压碎”甚至包括暴力。她们促使丈夫用尽不端不法的方法来对付贫寒无助者,手段卑劣,行为毒辣,只求目的得逞。
她们称丈夫为家主,这是古时中东的习惯。她们不仅使唤奴仆,也驾御丈夫,为她们服苦效劳。她们对家主说:拿酒来!在原文中只有“取来”,可能包括酒类,她们不只狂饮,也大事享乐,大吃大喝,荒宴醉酒,大事浪费,只满足一时的逸乐。
“我们喝吧!”动词的原文确为“喝”,但其涵义包括“筵宴”(参阅创十九3)。可见妇女们说话口气之大,狂妄的态度,令人憎恶。
“主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说:”(2节上)
审判的话以耶和华的誓言为准,可见事态的严重。在本书有类似的誓言(六8及八7),其他类似的在诗篇第八十九篇卅五节。圣洁并非指圣所,虽然圣殿是神圣洁的表征。这也不是指神的圣名(耶四十四26)。这是指祂的威严与华丽,是神圣洁的位格。神的圣洁是不变动的(诗八十九34),不受玷污的(35节),无法破坏的(33、34节)。耶和华的圣洁是祂绝对的神性及至高的权能,不容人有失信不忠与污秽(民廿三19)。以誓言来代替传信者的方式,是信息更加严重的性质。
“日子快到,人必用钩子将你们钩去,用鱼钩将你们余剩的钩去。”(2节下)
日子快到,一个新的时代来到,是将现在的事完全改变,变换一新。这在耶利米书中提得最多(如七32,九24,十六14;参阅撒上二31及王下二十17)。那新的事不是佳讯,而是败亡的噩耗。他们将被掳至外邦。钩子是用来钩走的,甚至连余剩的也不能存留,余数的希望也失去了。神的审判是彻底的。
阿摩司提起最后余剩的,也不会指子孙后代(参阅耶卅一17;诗一○九13;但十一4)。如果参阅第七章十七节,以色列的败亡是立即的,在不久的将来,用鱼钩。照加尔文的解释,是一种讥刺的言语,妇女们以为自己多么尊贵伟大,以后却可用鱼钩那么微小之物提去,可见她们实在渺小。1鱼钩可能在最后才用,本来应用鱼纲,但还有剩下的少数,就用鱼钩。也有认为妇女脆弱如鱼,易于上钩被钓起。更有以亚述运送战俘的方法,将绳串起来,好似一串串的鱼一样。2这里先知可能描绘被掳递解的惨状。
“你们各人必从破口直往前行,投入哈门。这是耶和华说的。”(3节)
这是一幅被掳的图画。他们从破口出去。破口是城墙破裂之处(九11;王上十一27;尼六1)。大多的情形是被敌人攻破,也有年久未修的。他们不必从城门口走出去。这里仍指妇女们直往前行,也有男人这样走出(参阅书六5、20;耶卅一39)。
妇女们出去,投入哈门。哈门在撒玛利亚东北一二○公里之外,海拔甚高,是终年积雪之地;现代的地名为“雪山”(Jebel'er Telj)。这是面向大马色(五27),亚兰的京城(参阅六14)。
有学者将“哈门”译为“赤露”,表明妇女们在被俘后受辱蒙羞,这是战争常有的,敌军侵占后奸淫掳掠。以色列的富妇会遭此厄运。但是现代学者甚少作这样的推测。3
1 Harper Amos, 87, 引用 Calvin, Commentaries on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1846).
2 Harper, Amos, 87, 综合各家不同的解法。
3 K. Marti,Dodekapropheton (1903) 179-80.
(五)责宗教迷信(四4-13)
先知严责宗教迷信是在第四章四、五节。由于他们的迷信,耶和华就降下刑罚,使他们受管教。但是他们对神却仍然漠然:“你们仍不归向我”(6-12节)。先知在严厉的口吻中责备与警告,最后却以赞美诗作结,歌颂大能的神(13节)。所以体裁方面与内容性质并不一致,兹分析如下。
第一小段(4、5节)与上文比较衔接,第五节也有一个结束的方式。这是祭师的训诲,却提出清楚的警戒,并指明他们犯罪的行为。
第二小段(6-11、12节可单独研究),在六、八、九、十节及十一节可再分五点。每一点作结,都有同样的方式:“这是耶和华说的”。况且每一点都重复一句话:“你们仍不归向我”。每一点都是耶和华以第一名称“我”发言,对象是“你们”,可谓直接的言词。这五点条理分明,述说有层次,是一气呵成的。
从语文方面来研究,第六至十一节最与利未记的圣洁法典(十七至廿六章)相似,尤其是利未记第廿六章。这也可与申命记第廿八章,及列王纪上第八章比较。违反律法的有三重灾殃:饥馑、刀剑、瘟疲,这些是神的刑罚。这是在圣洁法典与申命记法典所列的咒诅相似。但是耶和华期望人们悔改,阿摩司书没有列王纪上第八章那么明显地表明悔改的愿望。在列王纪上第八章还特别有一项代求(33-35节)。
第四章十二节是与上文连贯的,尤其在开端有“所以”的连接词(中译本没有译出)。这里没有“耶和华如此说”,却有“如此”、“这样”来说明耶和华的作为。两次呼召“以色列阿”,可见是紧急的呼吁声。
第十三节应与第十二节连接,开端有“因为”(中译本也未译出),所以是承接上文。但是形式与内容都是赞美诗,赞美耶和华的圣名,很像列王纪上第八章卅二至卅七节。这是悔改后向神献上的赞美。所以第六至十三节由审判的信息至赞美神的颂歌并非不自然。人们在审判之下,深体自己的罪孽与神的公义,知道审判是公平的,管教也是必要的。所以在耶和华面前虔恭敬拜,承认神的作为“义哉!诚哉!”在深深痛悔之余,再体认神的伟大而歌颂。这也可以是先知自身的感受,他在宣告公义的审判后,转向耶和华,在敬仰中赞美神的圣名。
在先知预言的场合来说,第四章四、五节是在圣所之地宣讲的,或在伯特利,或在吉甲。但阿摩司主要是在撒玛利亚。有圣所的场合,才有第十三节的赞美诗。如果祭司讲律法,宣布咒诅也在这场合,所以第六至十一节五大要点依次列明,可谓明确。至于这段话有申命记与列王纪相似之处,是否与约西亚宗教改革的时期有关,只是经学家的猜测而已,不足置信。
{\Section:TopicID=141}(1)宗教的败坏(4、5节)
这里先知以祭司的口吻呼召敬拜者,完全是讥刺的性质,因为以色列人在宗教生活失败了。他们只知献祭,却不肯认罪,他们以为献祭敬拜可替代悔改,但是神不喜悦。
“以色列人哪,任你们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过。”(4节上)
在中译词的语气,似乎在辩论或说理,但在原文中,是以命令词的方式。“你们往伯特利去……到吉甲去。”这是向朝圣者呼召,要他们进入圣所来敬拜神(诗九十五6,一○○4)。吉甲是以色列进迦南地就建立的圣所,有久远的历史。伯特利是耶罗波安一世在成立北国的时候建立的,也有其历史的传统(王上十二29)。伯特利在撒玛利亚南面四十公里,但距耶路撒冷只十八公里。吉甲在伯特利东南三十公里,在约但河区的谷中。以色列人在吉甲与伯特利是实行混合宗教,不是纯粹敬拜耶和华。
本来敬拜是与耶和华相交,但是他们实际是离弃耶和华,是犯罪的行为。所以先知说,你们该往伯特利,去犯罪吧!你们该往吉甲,很多的犯罪,以致只在增加犯罪。他们犯罪,可能是在邱坛敬拜,邱坛原是拜偶像的地方,以色列人可能采取了异教拜神的方式,有时礼拜方式甚至有淫秽的举动。伯特利原是拜牛犊的“圣所”,在何西阿书中也屡次指责(四15,八5起)。
“每日早晨献上你们的祭物,每三日奉上你们的十分之一。”(4节下)
他们在早晨献祭是动物祭,是否是“每日”呢?照文法的构造,“早晨”如果是多数,可指每日早晨。但是早晨是敬拜者到圣所的时候,他们一来到,就献祭,看来似乎十分虔诚,但他们完全不省察犯罪的行为,就是欺压人,对人不义。况且他们献祭本身就是犯罪,或以淫乱的举动(何四13),或自食其肉,为耶和华憎恶(何八13)。
到第三日他们还来献十分之一。什一奉献固然是律法的规定,申命记规定五谷新酒与油应献上十分之一(十二17,十四23)。在圣所献的十分之一,是为节期中,大家守节的人一同享受的,祭司也可取他的一分(参阅申十二6、7、11、12、17、18,十四23、26)。通常在守节时候才带来。这里说每三日献,是否故意夸张,还是指第三日?但是无论怎样献,若带着罪愆,是耶和华所憎恶的。
“任你们献有酵的感谢祭。”(5节上)
“你们献”是无定词(Infinitive),仍应用作命令词。你们当献感谢祭。“献”原意为“点火”,必是动物作祭品献上,相当于燔祭,不过目的是为感恩,可称为感恩祭(利七13),那就是素祭了。素祭规定不可有酵。带酵的祭是献给迦南的神。这无疑是得罪耶和华的举动。在亚兰文译本中,还加上“从暴力得来的”,可能指他们献的祭取自不义之财,更是耶和华所憎恶的。
“把甘心祭宣传报告给众人。因为是你们所喜爱的。这是主耶和华说的。”(5节下)
他们还献上甘心祭,这可能也是素祭(申十二6、7;出卅五29;利廿二18、21)。这既是甘心祭,献得乐意,是神所悦纳的。这只是对神的,不必向人宣传。但是他们大事宣扬,惹人注意,使人称赞,完全失去献祭的精神。
献祭的动机完全错误,这可能是北国特有的现象。他们宗教生活不纯粹,敬拜对象是混杂的,不专一敬奉耶和华,献祭动机不纯正。先知要纠正他们,也无能为力,因为他们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先知指明:因为这是你们所喜爱的,还有甚么可说的呢?所以他们已经被定罪、宣判,这是主耶和华说的,是祂的圣言!
{\Section:TopicID=142}(2)对管教漠然(6-11节)
耶和华要将以色列从罪恶中带出来,归向祂。祂曾在过去以严厉的管教,促使他们悔改。现在仍同样以灾祸来管教,但是他们却漠然,他们仍不归向神,这实在使神十分失望。此段只提灾祸,没有明列他们的罪恶。第六至八节提到旱灾,第九至十一节提到歉收、瘟疫、战争与地震。
“我使你们在一切城中牙齿干净,在你们各处粮食缺乏。你们仍不归向我。这是耶和华说的。”(6节)
在一切的管教中,先提饥荒。他们没有食物,才会在口中有干净的牙齿,其目的是使他们因此归向神。管教是促使以色列人悔改(何二9,三4、5,十四2;赛九12,三十15),这也是申命记的要旨。归向神,是他们从罪恶中回转,切实悔改。这是一个切实的转向,本来是与神背道而驰,现在回转,不再拜偶像,却专一事奉神。这是申命记的用词(四28-30),是先知著作常用的(何十四2;赛九12,十九22)。
从偶像转向神,必是先知劝导的重点。以后在约西亚宗教改革,也以这重点促使人们注意,甚至提到以往他们在北国伯特利的罪,是指拜偶像的罪(参阅王下廿三15-20)。
关于饥荒,在巴勒斯坦是常有的现象(参阅创十二10,廿六1,四十一54;得一2;撒下廿一1;王上十七1)。但是全国性的,就不是经常的。这里指“一切城中”,可见情形的严重,表明是神的管教。在亚哈年问及约兰的时期,那些饥荒也是神的管教刑罚(王下十七12;王下四38,八1)。
“这是耶和华说的”,在这里是“耶和华的圣言”(ne~um Yahweh: "oracle of Yahweh")(见三15,四3、5及九7)。第二章十六节更为重要的结语。另一种用语 ~aman Yahweh在第一章五、八、十五节,二章三节,七章三、六节,两者用意相似,至少在本书中似无特别的分别。
“在收割的前三月我使雨停止,不降在你们那里。我降雨在这城,不降雨在那城。这块地有雨,那块地无雨,无雨的就枯干了。”(7节)
旱灾是饥荒的主因。在收割的前三月就没有雨,如果是指大麦的收割,那是在五、六月,三个月前,在二、三月,麦子无法生长。如果前三月是指类的收割,那是在八、九月,三个月前,是在谷类收获之后。还有一种可能是指早三月,是在“春雨”的季节。没有春雨,旱灾必发生,雨水在春天是十分需要的。
雨水不仅需要大量,也需要均衡。这城有雨,那城没有,不要说田地不足雨水,连水的饮水还不足,那就构成十分严重的问题了。
“这样,两三城的人到一城去找水,却喝不足,你们仍不归向我,这是耶和华说的”(8节)
两三城的人没有水喝,只有去找有水的城。“凑”字原意为蹒跚而行,他们因无水,身体衰弱,但为求生,都要勉力前往,结果仍是失望。他们到了这样地步,应该醒悟过来,及时归向神,但是他们仍然漠然,不会体验神那种悲怆而温和的情怀:“你们仍不归向我”。
“我以旱风霉烂攻击你们。你们园中许多菜蔬、葡萄树、无花果树、橄榄树、都被剪虫所吃,你们仍不归向我,这是耶和华说的。”(9节)
“我,唯神我”(以个人代名词第一人称,为特别加强语气)使你们缺乏粮食(6节)。“我,唯独我”使雨停止(7节),现在“我”,攻击你们(9节),降瘟疫(10节),倾覆(11节),一共有五项,都特别着重“我”,是耶和华降灾,为要管教他们。
旱风是炎热的东风(王上八37;王下十九26;代下六28;赛廿七8;结十七10)。这种热风,会使植物变黄而枯干。
霉烂是因炎热的潮湿,使植物及食物变坏。这个用词原意为苍白,所以可指人的疾病。七十士译本的希腊文译词将“旱风与霉烂”译为热病与肝病,4但是这里主要指气候不正,干旱使植物枯萎,粮食断绝。
“城中”应译为“菜园与葡萄园”,菜园中还不仅有菜蔬,也有其他果树,葡萄园内不仅有葡萄,也有其他蔬果都被热风吹干了,或因恶劣的气霉烂了。七十士译本“增加”,你们虽然栽种菜,增加产量,都被剪虫所吃。5蝗虫之灾确是十分可怕(参阅珥一6、7),不仅葡萄,也包括无花果与橄榄,都全部损害。
“我降瘟疫在你们中间,像在埃及一样。”(10节上)
瘟疫像埃及一样,因为申命记形容为“埃及各样的恶疾”(七15),“埃及人的疮……”(廿八27)。埃及人不容以色列民出离那城,存心叛逆神,神以瘟疫审判埃及。
“像在埃及一样”,因为瘟疲是突然降在埃及。以色列会否遭受同样的厄运?瘟疫只降在恶人身上,埃及人是恶者,以色列也是吗?瘟疫降在那些抵挡耶和华的埃及人,以色列是否也如埃及一样抵挡神呢?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以后留恋埃及的生活,仍想回去。他们现在不归向神,无疑地走回埃及,他们必受与埃及同样的灾祸。以色列人深知瘟疫是神的刑罚(参阅利廿六25;撒下廿四15)。
“用刀杀戮你们的少年人,使你们的马匹被掳掠,营中尸首的臭气扑鼻,你们仍不归向我,这是耶和华说的。”(10节下)
这是指战争的毁灭。战争、刀割(利廿六25;出五3;结五19,十四12;耶廿一7、9),与瘟疫(出九6;耶十四12;结十四19)常相提并论。这里战争不必指某次特别的战役,而是叙利亚经常的威胁,坚持了多年。
少年人被杀,以色列国失去精英。“少年”可译为“壮士”,他们年富力强的壮丁,为有力的军兵。马匹也是作战时必需的,既受掳掠,军力必削减。马匹不仅为骑兵所需要,也是战事必备的,现在也被掳掠。这样所余剩的都是老弱残兵,但是也都被毁灭。
战争正酣,全被杀戮,尸体在军营,没有埋葬,臭气扑鼻,必有瘟疫,多人身亡,没有被刀杀,却被灾病折磨而亡,可见灾情的严重。但是这样的管教,仍不能使以色列回转归向神。
“我倾覆你们中间的城邑,如同我从前倾覆所多玛、蛾摩拉一样。”(11节上)
耶和华的管教从自然界的天灾,已到历史的领域,这也是更大的灾祸,战争使域邑倾覆,而且神的刑罚更是超自然与超历史的,如同神刑罚所多玛、蛾摩拉一样。
如果从历史的环境看,以色列北国是在王前721年被亚述倾覆。但是所多玛、蛾摩拉的倾覆,没有历史环境或政治因素。阿摩司离北国倾覆虽早于数十年,这是预言,是先知警告的目的。
所多玛、蛾摩拉的倾覆,记载在创世记第十九章廿五节,以后常被提及,说明神刑罚的可怕(申廿九22;赛一7,十三19;耶四十九18,五十40)。这里提及,实在因为这两城倾覆太彻底了。
在本节中译词:“我从前倾覆所多玛蛾摩拉一样。”“我”字原为“神”(Elohim),在阿摩司书未有再提。有两种可能的解释:(一)这个名字,指神的权能,祂是统管万有的神,祂以公义审判罪恶的邦国。(二)这字可在文法中用作“极级”(Superlative)是“最”大的,表明以色列被倾覆,好似所多玛、蛾摩拉的倾覆那样“最”彻底,“最”可怕。6
“倾覆”一词在本书也译作“震动”(八8,九1),会否指地震呢?因为地震是阿摩司所提及的(一1),而且地震才会有这样彻底的毁灭。无论如何这里所指的灾祸,是耶和华最严重的管教,他们再不归向神,已无可救药了。
“使你们好像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你们仍不归向我,这是耶和华说的。”(11节下)
一根已在火中焚烧的柴,抽出来,没有被烧毁,这是指奇妙的拯救,是奇妙的,因为是神迹。这里着重的是在于情形:仅仅得救,不是在于程度:部分焚毁。另一处提到的,在撒迦利亚书第三章二节。
{\Section:TopicID=143}(3)预备迎见神(12节)
这是承接上文的,有关管教的警语(6-11节)。第十二节开端:“所以”,成为非常有力的用词,下面有严重的后果,耶和华必采取行动。
“以色列阿,我必向你如此行,以色列阿,我既这样行,你当预备迎见你的神。”(12节)
这是十分严正的宣告,神的行动虽是未来的,却是立即的,祂所行的是审判的事,非常可怕。“如此行……这样行”在形式上是誓言(可参阅王上二23),语句虽不同,涵义很近似。这件事必须实行,“不然……”表明一定的决心,不可更改。
“你当预备”一种命令的口吻。神的审判既是必有的,刻不容缓,就不可再因循,必需警觉起来,“预备”是要站起来,好似罪犯在宣判时站起来。这既是无可避免逃脱的事,就得面对。
“面对”可能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迎见神,接受宣判受刑。另一种情形是向神切实悔改,真正归向神。祂是“你的神”,祂曾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利廿六44等)。祂是圣约的神,是以色列的神,神不能离弃以色列,祂是信实的,以色列也必须信实,对他的神誓忠。
{\Section:TopicID=144}(4)以歌颂作结(13节)
在这段信息中,先知看到伯特利这个受管教社会,必须转向,归荣耀给神。先知也在公义的神面前,默念祂伟大的作为与圣洁的尊名。
在本书中共有三首赞美诗(四13,五8、9及九5、6)。这三首都以分词(Participle)开始,着重神继续的作为,结束的用语必是:“他的名是耶和华(万军之神)”(见四13,五8及九6),韵律也十分均衡,可趋一律,涵意分明。这个例证参以赛亚书(四十七4,五十一15,五十四4、5)及耶利米书(十12-16,卅一35,卅二18,卅三2,五十34及五十一15-19)。
“那创山、造风,将心意指示人,使晨光变为幽暗,踏在地之高处的。”(13节上)
“创”是“创造”,原为创世记第一章一、廿一、廿七节所用的,可指从无变有的创造。这里“造”为“塑造”,是艺术家及工匠制造对象(耶十八3-6)。7前者可能是早期的用字,8但这里两个用词是同义,正如以赛亚书后半部所用的(四十三1、7,四十五7、18)。
山与风是同义的对比,山是有形的,风却无形。山高耸在地,成为具体的见证。但是风,虽然看不见,却有极大的影响力。风在圣经中很少提及是神的创造。同一个字出现在诗篇第五十一篇十节,神创造正直的灵。这个字译为灵,不是风。但是七十士译本译为灵,所以是指人。神创山建立大地,也造人赐予生灵。9这样解释也无不可,但本节都指神创造世界(自然界),重点在神是创造者,而祂创造的作为是在偌大的宇宙。
大能的神将心意指示人,“心意”原意为计划,是将祂公义的审判宣告出来,“指示”是宣告。“心意”在七十士译本为“弥赛亚救主”,在叙利亚译本为“荣耀”,在亚兰文译本为“工作”,10在其他希腊文译本为“训诲”与“话语”。11
神不仅是创造的主,也是维持的主,祂掌管宇宙万物,能使晨光变为幽暗。无论是由白天变为黑夜,或黑夜变成白昼,在祂都是轻而易举的事。由晨光变为幽暗,也许是指暴风雨快要来临(诗十八9)。这也可能指审判的大日,白昼变为黑夜。七十士译本为“祂造白昼也造黑夜”。
脚踏在地之高处,也是指暴风狂雨及雷轰(弥一3;伯九8)。祂以审判者的威荣,显现在大地上,那是可怕的景象。人必须站在祂面前,迎见祂。但是在祂的面前,谁能站立得住呢?
“他的名是耶和华万军之神。”(13节下)
这是严肃的声音,宣称耶和华的名。耶和华在自然界及人类社会中有祂的作为(伯五9-16,九5-10)。在以色列的救恩历史中,耶和华有特别的作为。以色列是祂的选民,他们必须在列邦中见证耶和华,他们在世界受异教文化的冲击,不被冲去,随波逐流,却成为中流砥柱。所以耶和华是祂的名,这是信心的宣告,也成为他们歌颂的内容。
4 参阅 Wolff, Amos, 210, Textual notes, (L-L).
5 参阅 Wolff, Amos, 210, Textual notes M.
6 Harper Amos, 101,引用 Newcome, An Attempt towards an Improved Version, Metrical Arrangement, and an Explanation of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1836).
7 Paul Humbert, "Emploi et portee bibliques du verbe ya?sar et de ses derrves Substantifs," in Von Ugarit nach Qumran: Beitra:ge zur Alttestamentlichen und Altorientalischen Farschung, ed. Johannes Hempel and Leonard Rost, (1958)82-88.
8 Paul Humgert, "Emploi et portee du verbe ba_ra_ dans I'Ancien Testament," Theologische Zeitschrift, 3 (1947)401-22.
9 参阅Wolff, Amos, 223.
10 参阅Harper, Amos, 104.
11 参阅Wolff, Amos, 211,,Textual Note Y.指 Aquila, Symmachus and Theodotian 译词。
第四章概要
上文提到以色列一切的罪孽(三2),必有最后的审判,不仅民族的力量消失殆尽(三11),而且它的荣华与人民也都消灭(三15)。这是民族的整体被毁灭,包括所有的人。妇女在审判之下,因为她们的责任并非少于男子,所以本章开端严责妇女,尤其是首都里显要的家庭,这些贵妇为富不仁,罪不可恕。她们必被掳赴外邦,整个国家也均被掳掠,流逐外地(参阅七11、17,六7,五5、27),在本章第二节已清楚地叙述。
从撒玛利亚的社会生活,至伯特利的宗教生活,先知十分愤慨地宣判他们的罪,并指明必有的刑罚。
在阿摩司传讲预言的时候,以色列北国还在十分兴盛的状况中。人们在表面上看,仍有很热心的宗教生活。他们向伯特利与吉甲朝圣,到圣殿献祭。以祭司教训为外衣,却伸出先知宣判的拳头来指责。以色列离弃耶和华,还说是他们所喜爱的(四5)。说起来他们有敬拜的形式,却没有敬拜的实际,先知并不反对敬拜的形式礼仪,他所指责的,是那些徒有宗教外表的人,更何况他们歪曲原有的信仰,是混合迦南的宗教,甚至趋于迷信。他们继续欺压,行不义的事。从他们的不义,看出他们的不虔。
从第四章六至十三节内容看,似在约西亚王宗教改革的情况。那时北国已经被亚述并吞而败亡了,伯特利的祭坛已拆毁。但是那预言在以后的世代十足应验,有历史的凭证,更可看出阿摩司信息的重要与鏧实。其实在何西阿的信息(四15,十5),已经斥责异教的迷信,在圣所中膜拜异教的神明。阿摩司与何西阿当时期的人,实情必然如此。
耶和华的管教是真实的,在自然界,也在历史环境中(六11)。先知这里所严责的,不是在于他们的不义,而在他们的不虔。宗教生活的失败,是最根本的原因(可参阅何四4-19)。
那么多的管教,那么痛苦的经验,“你们仍不归向我!”人们是否肯归向神,最后必须面对面的迎见神(12节)。谁也无法逃脱。在悔改时归向神,神是满有怜悯的主,广行赦免。若是不肯归向神,而最后必须面对祂的时候,神有审判的公义,忿怒的主!
人只爱自己,失去神的爱,人如爱神,必发生赞美的颂歌(13节)。耶和华是创造主,自然的主宰;祂是救赎主,历史的主宰。在历史中祂是审判的主,使晨光变为幽暗。祂的显现是大而可畏的,脚踏高处,施行审断。一切都服在祂大能的脚下,祂的名尊贵圣洁,祂的名是耶和华万军之神。──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阿摩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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