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三十章
玖 充满希望的未来(三十至卅三章)
正如廿三章九至四十节搜集了‘论到那些先知’的言论,照样三十至卅三章形成了这卷书中的一卷小书,把以将来之希望为中心主题的言论搜集在一起。我们阅读这几章时,有些事情是要牢记的。
(一)在这几章中的言论,可能并不是全部来自耶利米本人。最主要的是我们必须接受一个事实,即这位先知后来的门徒,或生活在被掳于巴比伦期间或以后的编辑,会将耶利米的教训按他们自己当日的需要加以改编或扩充(参廿七16-22的注解──更多同样的话{\LinkToBook:TopicID=202,Name=更多同樣的話(廿七16-22)})。然而,我们设法从后世的眼光解读远至耶利米时代的言论时,学者们中便莫衷一是了。我只能表达我的见解,即这几章中大部分的资料都出自至耶利米本人,不过其中有些在流传给我们以前已被别人重加整理了。
(二)这几章有趣地显示出耶利米,像我们一样,如何被过去的影响塑造未来。在这几章中部分经节运用了很多较早期之先知何西亚的言辞与概念(参卅一3,20的注解──不改变的爱{\LinkToBook:TopicID=211,Name=不改變的愛(卅一1-14)});另外的言辞是我们在那被掳后期之先知以赛亚‘第二’的教训中所熟悉的(参三十10-11,卅一2,8-9的注解──不改变的爱{\LinkToBook:TopicID=211,Name=不改變的愛(卅一1-14)})。一个像耶利米的先知依赖先知前辈之支持,这正是他部分受重视之处,而他转而又影响着那些在他以后的人。
(三)耶利米向谁讲论他的希望之言呢?在三十至卅一章中我们再三地发现耶利米对‘雅各’和‘以色列’(例如三十10,卅一7)或‘以法莲’讲的经文。在旧约雅各是组成以色列国的北部各支派的传统祖先,这国于主前七二一年亡于亚述帝国手中。以色列国在旧约别处,尤其是在何西阿书中也被称为以法莲。从经文中提及撒玛利亚,以色列国的首都,和卅一章五、六节那首诗中之以法莲这些话就清楚看见,这首诗原来是要将希望的信息带给北国的人民,就是分散至亚述帝国遥远角落的人。耶利米在他工作初期极可能已有更新和联合 神全体子民──北部和南部的远象;但犹大一旦到了崩溃的边缘,它的命运已由 神的审判决定时,那就需要一个包括犹大在内有希望的信息了。因此在有些诗中我们发现犹大和以色列连结在一起(参三十4,卅一31)。耶利米很可能将他初期一些向以色列传讲希望的信息改成包括犹大在内。耶利米有希望的信息传给他的同胞是毫无疑问的。我们将要看见它从记载在卅二章的事件中显明出来。若一个宗教在灾祸中并在灾祸后都没有任何希望之言,它对世人就没有甚么话可说了。这种情形没有比今日更加真实了。我写这些话时正是第一颗原子弹投下广岛的四十周年纪念日。
该受的刑罚──所应许的未来(三十1-11)
这段经文清楚地分为几个不同的段落。
(一)文中有一则引言(1-3节),在引言中 神吩咐他‘将我对你说过的一切话都写在书上’(2节)。所指的那些话并不是先知教训的全部范围,而是随后所说的希望之言。关于耶利米书部分难题的概论,参绪论{\LinkToBook:TopicID=102,Name=緒論}。这样写下来大概是要确保这希望的信息会为那些在国难绝望危机中的人保存下来,他们需要不断听到这信息。当人们陷于绝望时:在孤独的监牢中;在人们感到走投无路;在我们落在共有的一种经验,就是当我们已无招架之力,面对人生中唯一确定的事情──死亡的事实时──圣经上的话多少次发挥了这样的功用。
希望的信息以‘我要恢复我百姓的产业’一句总结(3节)(译按:和合本作‘我要使我的百姓……被掳的人归回’),这信息见于这本所谓小型‘安慰之书’的开端那里;这信息也出现于三章廿六节的末了,而这信息在这几章中像一个不断敲奏出的基调(参三十18,卅一23,卅二44,卅三7)。这短句亦见于旧约别的地方,例如诗篇一百廿六篇第一节。传统上,各种英文圣经译本都把它译作‘带──或使──被掳的人归回’(钦定本)。但这是一种错误而且也是过于狭窄的译法。这短句指向前面的‘产业的逆转’,指向胜过困难的情况,以及 神期望祂的百姓拥有丰盛生命的重现。当然,在巴比伦被掳的人之特别情况中,这‘命运的逆转’意味着从被掳中获释,回到他们故土重新过自由的生活,但这种译法本身决不能阐述详尽这短句的意义。
(二)在五至七节一首生动的诗描述‘那日’,就是耶和华审判祂百姓之日的痛苦与灾难。它描写这群体中的男人用手潡腰,好像经历生产的阵痛。在国内不再有任何平安,只有恐怖、凄惨。它以数个词语作结,但所有译本都译作陈述语:‘但他(雅各)必被救出来’,或如新英文译本译的:‘但他将安然度过’。希伯来原文大可以译成一个问句:‘从其中,他会被救出来么?’那就会全然有赖于原来说那句话的语气了。但即使它是一个问句,它在八至九节已获答复了,那里说,到了时候那压迫的轭就必折断,百姓重新被选为 神的子民,由他们自己大卫家之王统治。
(三)十至十一节的字句使人想起被掳时期之伟大先知以赛亚‘第二’的教训(注意‘不要惧怕’的话,描写雅各/以色列为‘我的仆人’,从远方回来之人民的生动描写,都是像赛四十一8-10的典型章节),宣扬有关希望的真实之言。它不是一种逃避灾祸的希望。百姓会公正地因他们的罪受罚,但将来会回转,且有安稳的新生活,不再有恐惧,因着以色列 神的特性,祂是在每一种情况都‘与你同在,要拯救你’的 神。那些压迫以色列者的宣判已写在墙上,但以色列的历史决不会‘完全终结’,或如我们可能说的,‘完全停顿’。 神的子民决不会被完全毁灭的。
自从有历史以来就已肯定了这个应许。犹太人一直面对灭族之危机:被基督徒逼迫、被送往犹太区、遭集体迫害,数以百万计的人在大屠杀中死去,然而他们的历史从未‘完全终结’。那另一种以色列人,就是 神的新子民──教会,它的历史也不会断绝。它曾被贬斥为无生命和不重要;它曾因逼迫而受到灭族的威胁。这生生不息之生命的秘密是 神,祂对以色列说:‘我与你同在,要拯救你’并且藉着耶稣复述祂的应许:‘看哪,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
医治不能痊愈的损伤(三十12-17)
遭受无法医治的损伤,是耶利米较早对他自己同胞之情况绝望的注解(八22);这也是他对自己心灵创痛的苦涩描述(十五18)。现在他用同一幅图画描绘他同胞悲惨的情形。这段经文大概是主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于被巴比伦人摧毁后不久写的。他所见的是‘长不出新皮的伤口’(这是对13节下半节比标准修订本较佳的译法)。现尚不知用何法可治。‘所有你所亲爱的’,所有政治上的盟国,就如埃及、犹大仰赖其帮助,已证明是不可靠的。面对这种情况,百姓不免陷于绝望;损伤无法医治,痛苦不能痊愈。这是人的反应,而且这是现实的,由于这损伤是 神所加的。 神已被迫像‘残忍的仇敌’对待祂自己的子民(14节),因他们恶贯满盈。
这是为何希望会吊诡地存在。在人看是无法医治的, 神却能医治。那加损伤的 神,就是那会医治并使祂百姓完全康复的 神(17节)。 神曾用来达成祂毁灭目的的代理者,他们自己也会遭毁灭(16节)。他们藐视地弃置锡安如‘被放逐者……为无人顾念的’(17节直译)。但那决不是 神的判决。 神所以毁坏,因为祂顾念;祂会医治,因为他仍然顾念。这个主题会在耶利米哀歌的诗中作进一步的探究,哀歌是写于耶路撒冷被毁之后的。(哀三31-33):
因为主必不永远丢弃人。
主虽使人忧愁,
还要照祂诸般的慈爱发怜悯。
因祂并不甘心使人受苦,
使人忧愁。
在耶利米时代,犹大的百姓在准备转向只有 神才能赐给他们医治和更新的能力以前,必须要被引至一个地步,就是他们所有的人力资源都要被剥夺净尽。这是历世历代以来不断重现的经验:人在山穷水尽、完全绝望时,才发现 神,才得着医治和新生命。
新的群体(三十18-24)
若上一段是论及神学上伟大的确定事实,使人有更新的希望,这一段经文便是回到现实中勾勒出一个群体恢复原状的图画。它所以存在,乃由于 神的主动和怜悯:
城重建在它原来的山冈或‘废丘’,王宫也修复了(18节);
人口众多,生活忙碌、喜乐、欢笑,到处都是儿童(19-20节);
‘会众’,大概是正常的政治或宗教团体,复兴了(20节);
一个由本国的‘君王’或掌权者治理的群体,他会蒙 神接纳,而且会带领他的百姓真诚敬拜 神(21节)。
这一切都为了确保再次有一个与 神有立约关系之民族的存在:‘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们的 神’(22节;关于旧约里面‘约’的意义,参十一章的注解──背约及可怕后果{\LinkToBook:TopicID=151,Name=背約及可怕後果(十一1-17)})。
在这幅图画中,我们发现属人和属 神的,物质和灵界,有趣地溶合起来,这是旧约特有的。这些属于 神的新子民确实是属这世界的。那座 神的新城是一座地上的城;新耶路撒冷是重建于旧城的废墟之上。而且到时候满足之时,以色列的 神并没有离开世界,祂自己藉着耶稣进入世界。祂仍然召唤祂的子民要完全投身于世界,即使他们不要效法它的标准(罗十二2)。
让我们停留片刻,更留意廿一节关于这个新的‘君王’(prince)或掌权者所说的话。这里不是称他为‘王’(king)。为甚么不这样称呼?我们不知道真正的原因,但也许由于犹大那些前王多数拥有令人遗憾的性格,加上他们所实施的政策与耶和华的目的不一致,以致‘王’成了一个负面的字眼,并引致人心渴望有新一类型的掌权者出现。有时字眼真的会令我们的思想产生错误的联想。当你看见‘普世教会’或‘福音派’这些字眼,你立即想到甚么呢?我们需要用其他字眼来传达这些字眼应表达的真理。
这一位新掌权者之本质使他在这群体的宗教生活中扮演了一个极重要的角色,正如在以色列以及在古代世界其他地方之王确实曾扮演的;他们是有祭司职责的王(参诗一一○)。由于旧约对 神的神秘和可畏有强烈的意识,遂用各种各式的限制阻止人接近 神;凡不神圣或不洁的物或人都不能进到祂面前。在敬拜中的某些活动只限于某些圣洁的人──祭司们。在耶路撒冷圣殿中最内部的圣所,就是至圣所,只有大祭司才能进去,而且一年只一次。违背这样限制的人,就会被 神那充满危险的圣洁击打──参乌撒的悲剧(撒下六),他完全出于好意去扶正约柜,就是 神与祂的百姓同在的神圣象征,但竟招来杀身之祸。因此这位新的君王或掌权者必须是由 神特别授权的人,为他的百姓履行祭司的职责。希伯来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论到耶稣为王和大祭司,藉着祂我们可以‘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6)
廿三至廿四节是复述廿三章十九至二十节的经文,大概原来并不属于我们刚才探讨的这篇满有希望的神谕,不过它们使我们(不是不适合地)联想到那严厉的事实,从这事实以色列将来的希望便诞生了。――《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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