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第一章
{\Section:TopicID=132}书名与献词(一1)
这卷书所采用的书名──英文跟希伯来文一样──是取自开头的字 sir hassirim。头两个字重复使用的构造,是希伯来文表达最高级的惯用语:“在所有的歌当中,这就是那首歌”,也就是说,最好的、最美的一首。与这个相同的惯用语比较常见的用法是“至圣所”(原文“圣中之圣”)──也就是指最圣洁的地方(出二十六33~34),是会幕与圣殿最里面的部分,包含了约柜与施恩座。词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也是用此法表示最高级的惯用语。英文常用的简写“Ct.”是来自武加大译本之书名,Canticum Canticorum。
有许多希伯来字可用来指不同类型的歌。sir 这个字是泛指任何种类的快乐歌曲,并且是庆典时最常使用的音乐(如:赛二十四9,三十29),我们可以将之确认为毫不矫饰的、没有伴奏的声乐(传十二4),虽然也经常提及某种乐器的伴奏(鼓与琴,创三十一27;摩六5;赛二十四8)。这个字经常被用来形容与不同的祭祀庆典有关的音乐,可能可以支持前面所讨论之祭仪的解释105。
无论这书名究竟是不是原有的,它多少都表达出雅歌中美丽而深邃的意义。亚及巴拉比(殁于主后135年)撮要说:“在整个世界上,没有一天可以匹配所罗门的歌被赐给以色列人的那一天。所有‘杂集’的书卷都是圣的,但雅歌是至圣的。”106
关系代名词 ~ser 在雅歌中就只有出现在这里107,NEB 修订后读作 ~asirah(“我将要唱”),但没有抄本支持这个改变,雅歌的内容显然也没有暗示说所罗门是雅歌的对象;德里慈(Delitzsch, p.17)注释说:这关系子句并不意味着这是所罗门所有的歌中的“那首歌”,它毋宁是修饰开头的整个词组:“歌中之歌”即是所罗门的。
用来表示“所有的”介系词的 l 以各式各样的方式用在希伯来文与其他古代近东语文中108。最普遍的、流行的说法是将它理解为指作者(如:诗三“作的”=“来自”大卫)109;所以雅歌这首歌一定是所罗门亲笔所写的。另一个提议是:列名的人是材料的收集者,而不是作者;这样“万歌之歌,即是所罗门之歌”(吕译)可能是指所罗门所写的歌,或献给他的歌,或所罗门所编辑、出版的歌。然而,l 形式可以证实还有其他可能性。在乌加列材料中保存了一些歌,是 l 诸神(巴力等)之一的,这个主题也出现在(如:诗七十二与一二七)“交与”或“为了”伶长中。诗篇第四篇在标题中两次使用这个字:“l 伶长…… l 大卫”。我们在此的提议为:它是指为着指定之个人(即:伶长)而创造的材料,或是“献给”、或是“论及”列名之人。这可能是说明所罗门是雅歌的对象(即男主角),但见导论:“Ⅲ 所罗门{\LinkToBook:TopicID=107,Name=Ⅲ. 所羅門}”。
105 见导论:“c. 戏剧法{\LinkToBook:TopicID=111,Name=c. 戲劇法}”、“a. 以雅歌为祭祀仪式{\LinkToBook:TopicID=118,Name=a. 以雅歌為祭祀儀式}”。
106 Mishnah, 'Yadayim' 3:5。
107 见导论:“Ⅶ 雅歌的语汇{\LinkToBook:TopicID=115,Name=Ⅶ. 雅歌的語彙}”;与“Ⅱ 成书日期{\LinkToBook:TopicID=106,Name=Ⅱ. 成書日期}”。
108 Dahood 确认 l 形式有四个不同的用法:1. 作介系词,意义是“致、为、针对、来自、在、比”(III. pp.394f., 437);2. 作强调语助词“甚至、真的、的确、彻底地”(III. pp.406f.);3. 当呼格的“(神等)啊!”(III. p.407);4. 当否定词“不”,(II. P.xvi)。
109 参 Kidner, p.33。
Ⅰ 期待(一2~二7)
雅歌全盘的结构显示出主角一连串的独白、对话与回忆,环绕着四16~五1的中心点而循环出现。在开头这个重要的段落中,这对快乐的、兴奋的伴侣轮流表达他们在恋爱中之愿望、缺乏自信、鼓励与期望。这对恋人究竟是在新婚时期回顾他们的初遇,或者实际上仍未成婚,只是在期待婚姻生活而已,这是争论之点(见前面,导论:“Ⅷ 雅歌的结构”,首九段,原书第45~47页{\LinkToBook:TopicID=116,Name=Ⅷ. 雅歌的結構}),但朝向实现的一般过程却是毫无疑问的。
A 佳偶第一次的请求(一2~4)
我们所听见的第一段话,是女孩在将她的快乐和惊喜,与她要和他分享她的爱情之愿望连在一起时,对良人所作的急切恳求。
2. RSV“愿你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为这一节的代名词作了人为的一致(参思高、现中)。和合、AV 与 NIV(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在这里比较正确。有些释经学者主张以第三人称形式写成的第一诗行110是佳偶对她朋友们的陈述(4b节);第二诗行以第二人称阳性形式写成,则是那些朋友们对良人的回应;这就变成需要在第3节再次改变说话的人,佳偶直接对她的良人说话。这样一连串的改变是有可能的,但却非常别扭,没有强制性的必要。由与我亲嘴到“用他的口”到你的爱情,这样的变化对我们而言似乎是别扭的;但这样连续改变代名词在圣经诗歌体中却是很普通的现象(如摩四1;弥七19;参歌四2,六6),也常见于腓尼斯人与乌加列人的诗歌中,类似的变化在苏美人(Sumerian)的神圣婚礼经文中也很明显。和合本与 RSV 的译文准确地表达了这节经文的含义;德里慈把这介系词当作是表示部分的用法,“来自他的亲吻”,也就是说,这一节中说话的人只是多位接受良人亲嘴的人当中的一位;但有充足的证据可支持一般的译法“用”。
NEB 的“一再地吻我”把它当作是加强语意的结构,正确地反映出希伯来文的含义。第二诗行你的爱情是复数形式的(AV 边注),导致在注释书中相当可观的讨论。七十士译本与武加大译本在此与一4,四10,七12都读作“你的胸怀”;此外,七十士译本在六11加上了相同的子句;这个译法的根据稍微隐晦不明,但在古老的子音经文中,希伯来文的“爱情”(dodim)与希伯来文的“胸膛”(dadayim)都简单地写成 ddm111。复数形只有出现在民数记三十六11,箴言七18,以西结书十六8,二十三7与所罗门之歌的一2、4,四10,五1,与七12112。根据箴言与以西结书的上下文看来,这词的意义显然是带有肉体之性爱含义的“做爱”,而不只是某种抽象观念的“爱情”。译作“做爱”或“爱抚”(参思高)最适合所列举的雅歌经文。
因,完全可以被采纳为导入第二诗行的语助词,但这个语助词也可以译作“真的”或“多么的”,与形容词连用,整个结构可以读作“多么优于……”113。
更美是希伯来文的直接译法,但 NIV“更令人欢愉”与“做爱”比较贴切;现中、NEB 的“比……香甜”配合“酒”,但若与“做爱”相连,则难以令人满意。
酒,虽然希伯来人群体察觉到乱饮酒和“浓酒”的危险(箴二十1,二十三31,三十一4、6),酒在举行庆典时仍是扮演重要的角色。酒与性的密切关系,很容易可以证实(见分题研究:“酒{\LinkToBook:TopicID=130,Name=酒}”)。
3. 用橄榄油为不同的化妆香水打底,在古代近东极为普遍。
开始这节经文的介系词 l 给所有译经者带来困扰。它可能应该看作是与第2节最后一个子句平行,ki 担负双重的责任,所以这里是接续那里所表达的思想:“……比你的香膏之馨香更美”。另一方面,其效果可能是加强语意的:“真的,你的膏油的香味令人愉悦”。德里慈认为名词 reha 的意义是“闻起来的感觉”,提议译作“你的膏油闻起来极香甜”;但 reha 的这种意义在圣经希伯来文或其同源语文中得不到证实。
和合本与 RSV 的你的名如同倒出来的香膏,是根据七十士译本与武加大译本,把这单元中间的字当作是动词形式,意义为“倒出来”或“澄清”(方法是从容器倒到另一个容器,把渣滓除掉,参耶四十八11)。然而,这个希伯来字的意义并不确定。彭马文根据乌加列文平行句提议:这词是形容一种昂贵而稀少的化妆用油114。
名在歌中就只出现这一次,在这段上下文中,是广义的用法,指人真实的个性。
良人的整个人格如此具有吸引力,以致除了佳偶之外其他人也受他吸引。众童女(现中“女孩子”)是适婚年龄的未婚年轻女孩,这个字本身的意义未必是“童女”(即没有性经验的),但在婚前保守性纯洁,显然是旧约圣经普遍的立场(参申二十二13~29),每一个“童女”(almah)都被假设是处女、是贞洁的,除非被证实为不是如此115。雅歌另外只有一次使用这个字,是在六8,“童女”是与“王后……妃嫔”有别的另一群人。
爱,热烈之情感的对象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件事物(见分题研究:“爱{\LinkToBook:TopicID=128,Name=愛}”)。
4. 开头的诗行扼要叙述雅歌开始时的热切恳求。在旧约圣经另外两个地方(耶三十一3;何十一4),用这个动词来形容将佳偶牵引至良人身边的爱情力量。然而,现在这恳求又变成祈求句,“我们快跑吧!”(吕译、NIV;参现中)。
王带我进了内室。NEB 使用呼格:“君王啊!请携我入你的内室!”(参思高),是根据叙利亚译本和西玛库(Symmachus)的希腊文翻译。马所拉经文与其他译本则是用第三人称代名词的叙述句。
内室(注意这里用的是复数)通常是指隐密的房间。在三4,按上下文,这个字的意义为“寝室”,但那不一定永远就是它的意思(参撒下十三10;珥二16)。隐私性是这里的重要因素──远离那些想要窥视最神圣事物之人的眼目。
我们必……欢喜快乐(NIV“我们……欢喜快乐”,参现中)。旧约圣经的作者经常将这两个字连用,为了祂的拯救(无论是应许的或已实现的)大声叫喊赞美耶和华。它们也可以个别地或一起地从来自乌加列之祭祀经文得着证实。它们是用在接获好消息、需要适当的庆祝场合中116。在雅歌这里,良人是欢乐的对象。
因你(阳性单数字,指良人)也可以译作“与你一起”,也就是说:他的喜乐也就是她们的喜乐(参罗十二15)。
在解释雅歌的不同戏剧理论(见导论:“c. 戏剧法{\LinkToBook:TopicID=111,Name=c. 戲劇法}”、“Ⅷ 雅歌的结构”的末段{\LinkToBook:TopicID=116,Name=Ⅷ. 雅歌的結構})中,这一小段是个关键。这是雅歌中使用王这个字的五个地方之一(一4、12,三9、11,七5)。那些主张雅歌有三个主要人物──佳偶、良人与所罗门王──的人,认为这一小段是恳求良人赶快救她脱离君王,这时君王已经(违反她的意志)将她带入他的寝室了。如果在这首诗中只有两个人物(所罗门与他的新妇),这就是她的自白:婚礼中的洞房已经近了;然而,这样的观点有其困难,就是这里将第一诗行的祈使句变成第三人称。这句话可以恰当地译作“即使王将要带我进入他的内室……”〔伊斯拉(Ibn Ezra,1084?~1164)即如此译,为德里慈与哥笛斯所采用〕。这个译法要求说话的人必须就此一条件句作出结论,所以导入“我仍然要因你而欢喜快乐”(伊斯拉)。然而,下面这首双行诗的形式都是复数的:我们必……欢喜;德里慈在解决这个问题时,将整个第一小段都指名为归给那些正在称赞所罗门的耶路撒冷女子,在这种情形下,佳偶的话是以第5节开始的。NIV是以内室词组结束了佳偶的发言,将我们……欢喜归于朋友们。就像我们在前面第2节的注释中说过的,明显类似之不一致的代名词变化虽然在古代近东诸歌中比较普遍,但却没有一个解决方式是完全令人满意的117。最好的解释或许是:这些话是从女孩口中听见的,如果她正在表达自己对良人最深的感受,那他们两人(我们)将会发现他们的福乐不是因为王,而是因你(阳性单数)──良人。
我们要称赞(NIV“赞美”;AV“记念”)。AV 反映出动词字根的意义,这里的含义是“记念”;拉比学者伊本,亚那(Ibn Janah,约主后1025?年)将这动词解释为“吸入”(如:祭物的香气,利二十四7;诗二十3),这解法为哥笛斯与彭马文采用,所以这词组的含义有点像是“我们必接受你的做爱为比酒更美”。
你的爱情,参第2节;七十士译本在这里也是读作“胸怀”。
美酒,参第2节与分题研究:“酒{\LinkToBook:TopicID=130,Name=酒}”。
是理所当然的。古代译本与英文译本的差异指出一个问题。AV“正直人”是依据七十士译本。马所拉经文(mesaim)用词在雅歌其他地方只有用在七9,意思是平坦的或笔直的(相同的字用在以赛亚书四十3“在沙漠地修平”;马太福音三3与路加福音三4根据七十士译本)。NEB“胜过任何一首歌”,是修订原文,读作 missirim“来自歌”(参一1);这个改变没有抄本的支持,但它的确制造了一个极具吸引力,与前一诗行平行的读法。有几位拉比作家将它译作“因为你的男子气概,她们的确爱上你了”,暗示其基本意义是性能力118。整体而言,和合本、RSV 与 NIV 把这句话的意义掌握得相当好。
他们爱你,见分题研究:“爱{\LinkToBook:TopicID=128,Name=愛}”。
110 学者们对于希伯来人和其他古代近东诗歌体平行部分的名称看法不一。许多欧陆学者使用 'stich'(或 'stichos'),'distich' 或 'hemistich',分别指行、双行与半行。另一些人则用 'couplet' 指两行的单元,但它所产生的问题是称一行为 half-couplet 或类似的名称,称三行的单元为 triplet。在这本注释书中,我将会使用奥伯莱的用辞:单行是一个诗行(colon),两行的单元是双行诗(bicolon),三行的单元是三行诗(tricolon)。
111 进一步的讨论见 Pope, pp.298f.
112 关于单数形式的查验,以及民数记三十六11复数形式的用法,见前面,分题研究:“良人(佳偶){\LinkToBook:TopicID=129,Name=良人(佳偶)}”。
113 相同的配对出现在诗篇六十三4,八十四11,一四七1,带有相同的意思;见 Dahood I, p.197,有关诗篇三十二10之注释的讨论。
114 Pope, p.300,论 U. T. 145:20.
115 至于进一步的讨论,见 R. D. Wilson, ‘The Meaning of almah (A. V. "virgin") in Is. vii. 14', PTR 24, 1926, p.316; C. Gordon, '~almah in Isaiah 7:14', JBR 21, 1953, p.106; 与 J. A. Motyer, 'Context and Content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Isaiah 7:14', TB 21, 1970, pp.118-125.
116 如:诗篇十六9,四十八11,九十六11。
117 关于新妇使用复数代名词形容她自己的例子,见 Kramer, pp.92, 99.
118 Gordis, p.79。关于这些选择较充分的讨论,见 Pope, pp.304-307;Gordis, pp.78f,;Delitzsch, pp.23f.
B 女孩腼腆的不安(一5~7)
第4节的困难使我们无法完全肯定那时是谁在说话,但到了第5节,这个疑虑就消失了。佳偶最初是对她的女伴们说话(5~6节),表达出对自己会否被良人想望缺乏自信;然后转而向她的良人说话(7节),表明她害怕被山上的牧羊人当成是个流浪的妓女。这样冲突的情绪是许多人都曾有过的经验。
5. 在雅歌中有几次(一5、6,二1、5,五2、5、6、8,六3,七10,八10)是使用独立的、强调的代名词“我”,而不是用比较常见的动词字尾,而且在每个地方使用它的都是女孩子。NIV 捕捉了原来轻快活泼的调子:黝黑如我。
RSV“非常黑”(和合、JB、AV、ASV 的黑比较正确;吕译、现中、Lehrman“黝黑”;希伯来文 sahor)。这个特别的形式在旧约圣经中只用了六次(利十三31、37;亚六2、6;与歌一5,五11)。这个字在此处的上下文中是夸张的用法:太阳的曝晒使人变得“黝黑”,而不是“黑”,虽然雅歌五11的明喻说明这个字的意思是“黑得发亮”。有些学者提议将这个字的元音重新标注为 sahar,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较普遍,意思是“晨曦”(参,歌六10;赛十四12)119。这个读法,连同第5节末了提议对所罗门作重新标注元音,使达户(M. Dahood)提议说:作者可能是隐约提到来自乌加列的迦南人神话,关于“黎明与黄昏之神的诞生”;至少这两个神祇的名字字根跟这里所用的一样。
却是秀美,和合、吕译、现中、RSV、AV、ASV(JB、NIV“可爱”)。连接词可有不同的译法:“而且”、“但却”、“然而”,所以从并列的词句得到不同的含义。上下文似乎要求一个对比,“然而”或却是最为合适。下文(6节)清楚说明女孩子不是黑人血统的,只不过是被曝晒成非常黑而已。在肤色上,她比她的同伴更黑,但她的美丽却是耀人眼目的120。
耶路撒冷的众女子阿!这群闺女〔“童女”(?),参第3节〕,在二7,三5、10~11,五8、16,八4再次出现。只有女孩才向她们说话(除非六9也是指这群人),通常带有某种劝勉或请求。大多数释经学者都将雅歌中所有复数形的言论归于这些女人。那些采用祭祀法或戏剧法解释雅歌的人,认为她们像一种希腊合唱团,她们的出现是作为佳偶的陪衬,并且借着发出修辞疑问句,或是对主角之间的情节作出解释,以促进剧情的发展。埃及人“荷鲁斯神话”(Myth of Horus,见前面,注38{\LinkToBook:TopicID=111,Name=c. 戲劇法})以及埃及人的一些情歌(如:来自都林文集的“果园的歌”,Simpson,nos. 28~30,pp.312~314)中的合唱团也扮演类似的角色。另一些释经学者则认为她们是婚礼派对中的女性出席者或君王闺房里的女人。经文本身并没有说明她们的身分,只有提出她们与耶路撒冷城的关联。在旧约圣经中,“儿子”或“女儿”这词经常不是以关系的含义来理解的,而是指明特征(如:撒母耳记上十四52“有能力之子”=“有能力的人”)。如果这是这里的语法,那么这些一定是流露出城市女孩特色的女人。
基达的帐棚,NIV 在这里加上黑的,为要将这一诗行与第5节第一诗行结合得更为紧密。在严谨的地理含义上,基达是指大马色东南方的区域,然后是指住在该地区的游牧民族。然而,一般说来,这个字泛指任何贝都英人(Bedouin),他们的帐棚普遍是以黑山羊毛编成的,在沙漠边缘是常见的景象。
幔子,和合、吕译、RSV、AV(JB“大帐棚”,参思高;现中、NIV、NEB“帐幔”)。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用了四十八次,有四十一次是与以色列人在旷野中建造的会幕有关。在出埃及记二十六章与三十六章,摩西受命制造一系列的“幔子”,有些用细麻布,有些用动物的毛,以它们来建造一座建筑物,作为以色列人敬拜与献祭的中心。这些“幔子”有其特殊的尺寸,指定要挂在会幕可搬运的框架上。虽然并非明显出自摩西五经中的这些经文,但根据许多的诗歌平行句看来,这词语其实是帐棚的同义词(参,赛五十四2;耶四20,十20,四十九29,尤其是哈三7)。许多释经学者认为这里所指的是所罗门王宫中美丽的帘子,用来与游牧民族粗糙的帐棚成对比。如果这是正确的,就与本节的第一部分有个有趣的平行:黑/基达;可爱的/所罗门的帘子。
所罗门,见前面,导论:“Ⅲ 所罗门{\LinkToBook:TopicID=107,Name=Ⅲ. 所羅門}”,思高的“撒耳玛”(NEB Shalmah, JB Salmah)将这个字读作南方沙漠一个民族的名字,这民族大约在主前第五世纪之前住在彼特拉(Petra)附近;有许多释经学者依从这个提议,虽然这样的确认并没有肯定的证据。
6. “不要……盯着”(吕译、RSV;NIV“瞪眼看”;和合本:轻看,参现中)。这里的结构(为七十士译本所采用)也可以译作“别再瞪眼看”。动词并未暗示出厌恶或嫉妒──只不过是兴趣罢了。“黝黑”(吕译、RSV;和合本未译;希伯来文 sharhor)在旧约圣经中只有出现在这里,大部分权威人士都将它等同于一5,与 sahor 相关的字。她的皮肤呈黑色,原因在于她因着户外活动而曝露在烈日之下。这里所暗示的女孩之缺乏自信与她的自我鄙视是没有根据的。雅歌经常描述她醒目的美丽。
提及她兄弟的角色(“我母亲的儿子”,思高),以及雅歌中无论何处都没有提及父亲,暗示着父亲已经死了,兄弟们在家庭中尽领导的职责(参,歌八8~9;创三十四25~31)。这样的背景可以说明雅歌原初的编成与一场特殊的婚礼有关,而不是为了某个一般性的祭祀庆典。兄弟们为何会发怒呢?经文中并未说明理由。这里使用了一个双关语,因为动词字根的意义是“变热,焚烧”,太阳的热与兄弟的热显然极为类似。他们吩咐她进葡萄园去,她被迫照顾并护守葡萄树。她奉命去照料的葡萄园与她自己那受到忽略的葡萄园(强调用法的结构,参八12)成为对比,产生一些解释上的问题。直截了当照字面翻译说明她花费她的岁月来照料家庭的葡萄园,却忽略了她自己的葡萄园。但即使假设她拥有自己土地的所有权,她的财产岂不也是家庭产业的一部分吗?这一诗行似乎继续使用另一个双关语,我自己的葡萄园显然隐喻她自己的风采,当她忙着去尽其他被迫担负的职责时,却忽略了这一点。符斯特(W. J. Fuerst)提议说这是一种灰姑娘的故事121。
7. 从众女子变到良人,以及从照顾葡萄园变到牧放羊群平行。她的请求是直接向良人(我心所爱的阿)发出的,是要帮助她很快就可找着他,而不需去他的同伴当中找很久才找到。“我心”这语句包括生命的全部以及个人的人格,涉及爱人的对被爱者的(参,创三十四2~4)、人对所嗜好之食物(弥七1)或财产(申十四26)等的强烈欲望,但总是清楚地强调一个人自己的选择(参申二十一14;耶三十四16)122。
这个问题以两个平行子句来完成,两个都是以 ~ekah 来引入,这里把这个疑问语助词译作在何处,但它一般的意思是“如何”或“什么”(参哀一1,二1,四1~2等)。见雅歌五2。
AV 与 ASV 正确地指明这两处的羊(thy flock 与 it)在希伯来经文中是没有的,只不过是暗示的含义。既然马所拉经文中两个动词都没有指明受词,她可能是在对良人自己说话。希伯来文 raah(“照顾”;和合本:牧,RSV pasture 与 NIV graze 意同)用来指不同类别的家畜,但也用在寓意上指人,也就是监督国家的领袖,或在学术或牧养环境中的教师。相同的字根与其衍生词的意义是“结交”、或“朋友、同伴”。第二个字根 rabas(使……歇卧)在旧约圣经中比较少见,通常是指家畜躺下来休息;但在约伯记十一19;以赛亚书十四30;以西结书三十四14~15;西番雅书二7,三13,尤其是诗篇二十三2(与雅歌这里所用的相同的动词形式),所有这些经文都是把这个动词用在人身上,而不是动物身上。
晌午,在世界上的热带地区与亚热带地区──包括古代与现代的巴勒斯坦在内──日正当中时的闷热迫使人和动物必须到荫凉地方去休息。注意它与雅歌其他地方之黎明与黄昏的凉爽(二17,四6,五2,七12)成对比。
何必,RSV“为什么”,NEB、JB“免得我”(参思高),是根据 LXX mepote“恐怕”。否定含义比较适合下面的子句,女孩想要避免受到中伤,让人以为她是在牧羊人当中流荡的妓女。
蒙着脸的人,和合、NIV(AV 边注, ASV, Pope, Lehrman 也都类似),依从马所拉经文 tyh 与七十士译本 periballo。这是雅歌中唯一一次使用这个动词,虽然它在旧约圣经其他地方大约使用了十六次,其意义总是指遮盖或蒙上帕子(如:撒上二十八14;利十三45;弥三7)。吕译、思高、现中、RSV、JB、AV 依据武加大译本、西玛库与俟利亚译本,修订后读作 tyh(即把头两个子音调换过来)“流浪徘徊的女郎”。NEB 以字根 atah 的意义为“拾起、用手抓”,将这句话的意思解释成“抓起外袍上的虱子”(参,赛二十二17;耶四十三12),也就是说:在午睡时间梳洗自己123。这些译法全都没有改进马所拉经文所描绘的图画:蒙脸的祭典妓女在牧羊人当中拉客交易(参,创三十八14~23,尤其是第15节)──这是这女孩想要付一切代价去避免的暗示。
119 如:Delitzsch, p.24;Dahood I, p.55.
120 关于这个主题一个范围广大的摘要,以及论及许多“黑圣母像”(Black Madonnas)的引句和论述,见 Pope, pp.307-318。至于对 Pope 在该处之提议的批判,见 J. M. Sasson, 'On M. M. Pope's Song of Songs', Maarav 1,1979, pp.177-196. C. J. Exum, ‘Assertive ~al in Canticles 1:6?, Bib. 62, 1981, pp.416-419主张在第6节没有否定词。
121 Fuerst, p.171。进一步见分题研究:“e. 园子为性爱的表征{\LinkToBook:TopicID=127,Name=e. 以園子為性愛的表徵}”。
122 至于以 nepes 为“贫穷人”的广泛讨论,见 Wolff, pp.10-25.
123 对这个提议进一步的讨论,见 G. R. Driver, 'Lice in the Old Testament', PEQ106, 1974, pp.159f.
C 良人温柔的鼓励(一8~11)
针对她所表示的恐惧,良人的回答是再次向她保证她是多么美丽且令人想望。一般都同意:第9~10节是良人所说的话,但第8与11节是不是他所说的呢?就众说纷纭了。许多释经学者依从 RSV 与 JB,将第8节归属于朋友们;The Living Bible 依据古代拉比模式,将该节归于女孩。NEB 将第11节归属于朋友们。
8. NEB“如果你自己不知道”,最能反映出开头子句的希伯来文含义。这里变成阴性形式,说明其发言人与第7节的不同;但就如前面提起过的,至于谁是这里的发言人,可就有点令人困惑了。上下文似乎必须以良人为说话的人(七十士译本即是如此)。知道这个在旧约圣经中很普遍的动词,雅歌中就只有出现在这里和六12。它经常被用作性交的委婉说法(如:创四1等),但在雅歌这两个地方,则是呈现出普通的意义。
“最美丽的女子啊!”,现中、NIV(AV、RSV、NEB“最清秀”;JB 正确地强调呼格的含义“哦!最可爱的啊!”)。对女孩在第5~6节所表现的自卑,良人的反应是给予最高的赞美,“最美丽的”;在雅歌其他地方使用这个词组的就只有五9与六1,乃是耶路撒冷的众女子描写女孩的美丽;照此看来,这一节可能也是出自她们口中。但比较有可能的是:在第五与第六章中,众女子是采用良人在此所说的话,用这些话来嘲弄她。虽然雅歌中只有这三次使用这个最高级的词组,女孩的美丽却一直都是良人的主题,开始是在一5,然后在二10、13,四1、7、10,五9,六1、4、10(?),七1(希伯来文七2)、6(希伯来文7),他都称赞她的美丽。雅歌中只有一次(一16)把这个字用在女孩以外的人身上,她在那里回应她良人的话,以这赞词来回敬他。
这节经文剩下的部分隐晦不明。虽然一般的观念很清楚,这段经文明确的含义却是语焉不详。所用的字全都是旧约圣经中常见的,句法也很正常,但含义却是棘手的。乍看之下,它似乎是指:良人是在指示她只要跟从羊群的脚踪,直到找着他,当他们俩人享受彼此的陪伴时,她可以在那里放她自己的羊群。但女孩在第7节所表达的关注是:她不要遇上那个过程,免得她的使命受人误解。使争端点益形复杂的事实是:在这里译作脚踪(思高、AV“足迹”)、在别处译作“脚跟”或“蹄”(如:创三15,四十九17等)的这个希伯来字,有时候也用作生殖器的委婉说法(如:耶十三22),而且山羊羔(思高、AV 作“小羊”)是性爱的象征,是献给祭典妓女(参创三十八17)或君王(参,王上十六20)合适的祭物。
牧人帐棚同样可能有祭祀或王室的含义。译作帐棚的这个字就是出埃及记与利未记中用来指会幕的那一个。事实上,旧约圣经使用这个字时,有五分之三是在这种背景下。以君王作为以色列之牧人的主题,在旧约圣经中也很普遍(如亚十1~3,十三7;参,赛四十11;太二十六31),所以这段经文也经常被人从这个角度来理解。那些认为雅歌存着祭祀仪式或所罗门关联的人,在此为他们的那些观点找到一些支持124。然而,想要了解这节经文,而把这些观念推测得太远,乃是不智的。
9. 在许多文化中,动物的名字常被作为亲昵的表示;我们在雅歌中将会看见几次,这里是第一次。这个比拟自然必须理解为称赞的,因为她的美丽乃是这个段落的中心主题。比所着重的,总是传达出心智上的形象;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从未用来指物质,以一样东西看起来像是另一样东西。
这节经文也标示出我的佳偶(吕译“爱侣”;现中“爱人”;思高“爱卿”;RSV“吾爱”;NIV“我心爱的”;NEB“我最亲爱的”)这个词语的第一次使用;它在雅歌中出现九次,总是出自良人的口,并且经常与明确陈述她的美丽连在一起125。动词字根的中心意义是保护、眷顾或照料,同时强调伴随这个责任的快乐与喜悦。再者,就像前面说过的126,行动比言词重要,友谊和同伴的概念、与表达出保护她幸福的关切是连在一起的。注意这里与第6节中兄弟们的态度之对比。
比拟作法老车上套的“牝马”(现中、思高)是不当的翻译与解释。在古代近东,埃及人的马匹是最令人羡慕的血统,王室的战马当然更是上上之选。但这节经文原文的意义经常被人忽略。彭马文正确地注意到127,古代埃及,在主前两千年的中期之后,牝马从未用来拖车;无论是战事或王室其他的交通工具,标准的是成对搭配的种马;然而这里的原文是用阴性单数的“牝马”。与车连用的介系词更好译作“在……当中”(参现中),而不是当所有格。这些因素提示出这里的比拟是要加强女孩子的吸引力。把一匹牝马解开,放在王室的种马中,会产生激烈的兴奋。这是性吸引力的高潮!参三10,六2。
10. 战车马匹的缰绳精心以宝石、贵重的金属、羽毛,和多色的皮革与布料来装饰128。良人以这种装饰:美的形象转比他的佳偶。她脸部(两)由于周围的“装饰物”(吕译、RSV)而益形美丽。这些装饰明确的性质并不清楚。和合、NEB 与 ASV 译作发辫,现中作“两鬓的头发”,思高、NIV 读作“耳环”,而其他译本则是比较一般性的“宝石”与“装饰物”。如此翻译的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只有出现五次──这里和下一节,历代志上十七17,以斯帖记二12、15。字根的意义是“一个人轮班的时间”,像在以斯帖记中一样,她按次序进去见王,突显出她蒙拣选接续瓦实提为后的高潮。历代志的经文也暗示出“将来的动向”。在此处的上下文中,“转弯处”可以指盖住她面颊、编得很好看的发辫(就如马匹的鬃毛有时也会被编织成装饰性的式样一样)129,或是指遮盖她脸部、精心编织而成之流行的镶宝石的装饰品(像缰绳盖住马匹的两腮一样)。她的颈项也是这样以珠串来装饰。
11. 这里变成第一人称复数,有些人认为是暗示出这节经文乃是女子们所说的,但大部分译经者与释经者皆将它包括在良人的话语中(见前面一4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34,Name=A. 佳偶第一次的請求(一2~4)})。译成“装饰物”(吕译、RSV)的正是前面第10节所用的那个字,但这些是特别为她而设计的,以金银制成,或许以宝石或小玻璃珠来装饰。最后这两节的着重点不在装饰品的吸引力(尽管它们极其华丽),而是在于这些装饰品加添女孩自然美的方式。
124 另外的数据,参 Pope, pp.333-336,以及前面导论:“Ⅲ 所罗门{\LinkToBook:TopicID=107,Name=Ⅲ. 所羅門}”、“a. 以雅歌为祭祀仪式{\LinkToBook:TopicID=118,Name=a. 以雅歌為祭祀儀式}”。
125 有六处经文将这两个结合起来:雅歌一15,二10、13,四1、7,六4;此外,这个字还用在一9,二2与五2,在这几处经文中,是以明喻来描写她的美丽。
126 见分题研究:“爱{\LinkToBook:TopicID=128,Name=愛}”,第八至十段,第68页。
127 Pope, pp.338f.
128 例证见 Yadin 1, pp.192-195, 200, 212-216.
129 见 Yadin, p.195.
D 佳偶的独白(一12~14)
在一段狂喜的独白中,女孩以三个性爱的明喻回应她良人的赞美。
12. 这是雅歌中第二次提及王的经文130。那些认为雅歌中有两个男主角的释经学者,将王与良人区分开来,但根据第12~16节的结构(包括人称代名词的用法),比较有可能的是:第12节的王与第13~14节的良人乃是同一个人。这并未要求良人一定得具有王室的血统,因为就像前面已经提过的,这个名衔可以用来指任何一位新郎;见分题研究:“爱{\LinkToBook:TopicID=128,Name=愛}”。
这节经文的背景,通常被理解为王室的宴会,王正坐席(和合、吕译、思高、现中、AV、ASV、NIV)。然而,经文中丝毫没有暗示除王以外有任何人在场。JB 作“王在他自己的房间里面歇息”,NEB(与 RSV)则作“(躺)在他的榻上”,反映出七十士译本的 anaklino,以及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在正式宴会时斜卧在榻上的习俗。然而,在被掳之前的时期,这个习俗似乎并没有用在以色列人之中131。所用之希伯来字根的意义为“围绕”,在这里或许最好是理解成“在他自己周围的环境中”。范围较广的上下文结合了寝室的主题(一4、16~17)与宴会的主题(二1~5),这个译法保留了原文模糊不清的含义132。
为了加强她回应的性爱色彩,她提及三种不同的香料:哪哒香膏(和合、吕译、RSV、JB)或“甘松”(AV、ASV、NEB,就是“纯哪哒香膏”),或只是“香水”(现中、NIV),是种非常昂贵的香水/香膏,取自印度喜玛拉雅山区土生土长的一种植物。由于非常稀少,所以就非常有价值,使得这种异国风味的香料成为非常重要的媚药。
13. 没药是从南亚拉伯的一种树收集而来的树脂胶。至少早自乌加列时期(主前十七至十四世纪),它在迦南地就被当作香料来使用。没药是会幕中所用之圣膏油一个主要的成分(出三十23~33),传统上也与死亡和死后涂上香料的防腐过程有关(参,太二11;可十五23;约十九39)。在液体状态下,它是像哪哒香膏一样装在小瓶子里;但也有以固体状态来使用的,这时可以将它装在小布袋或香袋中,贴身配戴。埃及人的“琴师之歌”,提到将没药放在头上当作欢喜的记号。没药与脂油混合起来,作成圆锥形,放在客人的头上。当脂油因着身体的热度而溶化时,没药与膏油的芳香就会充溢在房间里面。
AV“终夜躺在”(参歌七11)正确地译出主要动词的含义(参吕译)。
14. 凤仙花(AV Camphire,边注“绿柏”)是巴勒斯坦常见的灌木。将其叶压碎后就产生光亮的橘红色到黄色的染液,经常用来染头发或指甲。然而,女孩在此所提及的是来自农作物之芬香的花;参七11。
她十之八九并非真的拥有上述几样当中的任何一样;它们毋宁是一些明喻,用以表达她对她良人的甜美感受。
苍翠繁茂的绿洲隐基底(野山羊之地)约在死海西岸的半路上,有千年之久都是令旅客愉悦之地。葡萄园包括葡萄在内,但并非仅限于葡萄,那里长着各式各样热带的与亚热带的植物。在历史上,这个地区主要的农作物是奇异的香料与植物,用以制造化妆品与香水。就如雅歌一9法老的马匹是最好的一样,这里也是如此,来自隐基底的产品乃是上上之选。女孩以她所知最佳的词语来回敬她良人的称赞。
130 参一4的批注{\LinkToBook:TopicID=134,Name=A. 佳偶第一次的請求(一2~4)},以及导论:“Ⅲ 所罗门{\LinkToBook:TopicID=107,Name=Ⅲ. 所羅門}”。
131 见Delitzsch, p.36. M. Dahood, 'Eblaite and Biblical Hebrew', CBQ 44, 1982, p.12,根据 Eblaite 的 ma-za-bu,提议说希伯来文 mesab(“桌子”或“榻”)的意义为“毛制的圆垫子”。
132 Pope, pp.347f. 提及列王纪下二十三5~11,这个字在该处与耶路撒冷“周围”异教徒的丘坛连在一起,生殖仪式与祭祀的淫乱就在那里进行。雅歌中可能有“性”的暗示。
E 恋人们的戏谑(一15~二2)
这五节经文是两人之间快速交替的戏谑,引入女孩在二3~13的独白。
15. 良人再次称赞他的女孩的美丽,从第9节取用了称呼我的佳偶(NIV“我心爱的”)与动物的比拟来强调它。RSV、NIV、JB 直译作“你的眼是鸽子”(参吕译)。在雅歌中有许多类似的直接比拟(如:五13~15,七2~3)。这明喻精确的论点含糊不清,这比喻最有可能的是指带有虹色闪光的深烟灰色,美丽的眼睛是女人完美的印记(参,拉结与利亚,创二十九17),拉比的传统将美丽的眼睛等同于美丽的人格。参二12{\LinkToBook:TopicID=142,Name=B. 他第一次的請求(二10~13)}、14{\LinkToBook:TopicID=143,Name=C. 良人的求情(二14~15)}。
16. 除了性别的改变之外,开头的话语完全是上一节的重复使用。甚美丽(思高、现中、NIV“多么英俊”),这个字在雅歌中出现十四次,但只有这一次是阳性形式直接对良人(dodi)说的133。这节经文其他四个希伯来字在雅歌中都只有出现在这里,虽然它们也出现在旧约圣经其他地方。
吕译、RSV“真可爱”捕捉了语助词的强调力量,比其他译本要好,后者只把语助词当作是连接用法。和合、吕译、思高、现中、RSV 的可爱,AV、ASV、NEB 的“可喜悦”,JB 的“非常快乐的”,或 NIV 的“迷人的”全都是可能的译法。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只有出现十次,大部分在诗篇与箴言,但也在撒母耳记下一23与二十三1,两处都是大卫的歌。
NEB 将最后一行放入第17节,归属于良人,但除了变成复数形式之外,并无不得不如此作的理由。她作这个改变,就跟他作是同样合理的──除非女孩子被看为不应该用这些词句去思想。床或榻同样表达出其意义来(中文译本皆将两字合在一起作床榻),这字是几个如此译的希伯来字之一。这个字经常暗示某种煞费心机或精心布置的床,可能是用天篷遮盖,或以屏风隔开,饰以雕刻的窗格,不是平放地上的简单的乡下草褥垫134。这个床被形容为“绿色的”(和合本、现中:青草;NIV“翠绿的”;参吕译“繁茂青”,思高“青绿的草地”),但这个字并非经常被用来指独特的颜色,而是指一棵活着的、枝叶繁茂的树木。NEB“以枝条遮荫”是很好的改写──他们爱床的天篷是园里树木多叶的枝条。
17. 良人再次援引他佳偶的提示,并接续她的图像。译成椽子的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只有出现在这里,所以其意义难以确定;“窗格”、“壁板”、“承溜(屋檐)”、或“天花板”(现中)都曾被提议过;但它与第一行的栋梁平行的,似乎必须是条椽子一类的东西。木头在古代迦南极为少见,除非是在最奢华的殿宇或王宫,否则不会用作墙壁的建材。在列王纪上七1~8,所罗门镶嵌窗格的王宫被等同于利巴嫩林宫。
这里所提及的两种树木未能肯定地确认。传统上,~erez 是“利巴嫩的香柏树”,一种带有许多旋绕的主干与枝条的美丽树木。第二种树木──brot(和合、现中、RSV:松树;AV、ASV、NEB、NIV“枞树”;JB“丝柏”;吕译、思高“扁柏”)或许是腓尼基人的杜松树。
如果这节经文是在形容房屋实际的结构,它一定是栋比较小的房屋;但所有译本全都忽略的一个点是:房屋这个字是复数式的“我们的房屋”(参,吕译、思高)。在闪族语文(包括希伯来文在内)中,复数形式的字经常用作单数的含义,这里可能也是这样;但如果以园子为相爱之处的图画是正确的,就毫无理由忽略复数的形式。这一对伴侣做爱的地方,并未局限于坚固墙之后,关上门的隐密内室──他们使用他们所布置的、有许多阴凉树荫的整个花园。──《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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