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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物与贿赂

十五章廿七节

贪恋财利的,扰害己家;恨恶贿赂的,必得存活。

十七章八节

贿赂在馈送的人眼中看为宝玉,随处运动都得顺利。

十九章六节

好施散的,有多人求他的恩情;爱送礼的,人都为他的朋友。

十八章十六节

人的礼物为他开路,引他到高位的人面前。

廿一章十四节

暗中送的礼物挽回怒气;怀中搋的贿赂止息暴怒。

廿五章十四节

空夸赠送礼物的,好像无雨的风云。

在十五章廿七节,我们有对贿赂率直的非难。其含意是:这些是那些牺牲别人、极欲急速攫取利益之人,所送或所受的贿赂,或许是在生意的企业上,或是藉着歪曲公正的做法(请比较十七23)。下一个箴言出现在对贿赂这样坦白的非难之后,读起来有令人感到奇异的感觉。贿赂像一根‘魔术棒’,正如我们会说的:把棒一挥,(喂,说变就变!)‘随处流动,都得顺利’(十七8)。有贿赂或礼物在手中的人能结交朋友和有势力的人(十九6),为他在社会上的发迹开路(十八16),并且使自己从困难的情况中解救出来(廿一14)。简言之,礼物和贿赂是社会上奇妙的滑润油。它们使一个人的人生道路舒适并给他带来成功。

关于以色列的哲人认为贿赂是坏事或好事,似乎有些不分明的地方。我们可能认为把‘贿赂’和‘礼物’之间加以区分便把这种不分明消除了。但是在那些箴言中虽然用两个各别的希伯来文字眼,它们在廿一章十四节是被视为同等的,而且通常被译作‘礼物’的那个字,在十五章廿七节实际上是‘贿赂’这个字。有两点应特别提及。第一,作为贿赂之馈送与收受的评论,这些箴言听起来是对的。那是事情的实情。哲人没有必要推荐这种常例。第二,在古时以色列人的社会,正如今日许多东方人的社会一样,寻求上级或保护人的恩宠时,送礼是社会接受的一种习惯。礼物与贿赂之间的区别,大半的时候总是不容易画分的;而在有些社会中则比其他的更加难以画分。在要画分界线的地方,对于所有的社会来说也无须是相同的。虽然动机无疑是视为最重要的,礼物为明递或暗送是辨明它在这条界线哪一边的一个明确的记号,若有任何怀疑的话,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廿二节给基督徒提供正确的忠告:‘凡呈现邪恶的事都要禁戒不作’(钦定本的译法)。――《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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