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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二十章

 

接受诫命(廿17


  二十章主要的内容就是十条诫命,十条诫命是整个律法的基础。上次我们看见传律法的时候,神并没有因着律法的传开而收回恩典。虽然以律法为主,但是恩典还是那样的丰丰富富,神施恩怜悯人的心并没有减少。神把律法交给人,目的是要借着律法来造就人,让人在律法中接受更丰盛的恩典。很多人有一个错觉,以为律法和恩典是不能调和的。但是感谢主,当我们读进主的话里时,我们就很清楚的看见恩典和律法是永远调在一起的。是律法为主,恩典就为辅。如果是以恩典为主,律法就为辅。这两个实在是常常调在一起的。

  律法的内容

  现在预备传律法的环境已经有了,所以在二十章开始,就把律法传出来。“于是摩西下到百姓那里告诉他们。”(十九25)告诉他们什么呢?那是神在山上跟摩西说的,十九章没有记下来,但二十章就把它解开了。因此二十章一开始就是,“神吩咐这一切话说,”(廿1)什么话呢?就是底下的十条诫命。

  十条诫命是律法的基础,或是说是律法的基本内容。当然我们晓得,到了二十一章的时候,我们就看见整个完整的律法内容作分别的发表。二十一章里叫我们看见有典章,等到利未记的时候。我们看见有条例。二十章只是说到十条诫命。什么叫做律法呢?律法就是包括这三个内容:一是诫命,二是典章,三是条例,或者叫做律例,这三样就组成了整个律法的内容。十条诫命就是律法的基本内容,典章和律例是根据十条诫命发展出来的。典章是维持人与人中间的正常关系,也可以说是社会生活的规范。条例是维持人与神的正常关系的定规,关乎人如何活在神的面前,里面包括了献祭、节期,如何维持自己生活在圣洁里,如何将神的性情表达出来,这些都记在利未记里,也是人事奉神的指导。这三个内容就组合成律法。

  现在我们看见神把律法传下来了。这十条诫命既然是基础,所以里面的话语是非常的浓缩和绝对的。浓缩到一个地步,已经把主要的事实表明出来了。绝对到一个地步,是说明这一切事情是不能更改的。因此,诫命是非常严肃的,难怪过去有人说律法是神公义的彰显,以为在律法底下是没有恩典的。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我们觉得非常希奇的,在律法没有发表以前,诫命未有发表以前,神就说了一些恩典的话,神是根据那些恩典的话来发表诫命。表明神公义性情的诫命发表出来,那发表基础竟然是拯救的恩典。

  律法的基础是恩典的拯救

  “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廿1)我们注意神吩咐谁呢?笼统的来说,神所吩咐的这些话,在当时来说是对着一班曾经经历过神拯救恩典的人。听这番话的人,没有一个不经历过神拯救的恩典的,神就是向这些人说话。祂首先说的还是恩典的话,“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经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廿2)神在这里说的头一句话说出了神和他们的关系。“耶和华”这个名字,在当时他们都是知道的,“自有,永有的神,”就是从永远到永远的大能者。这一位大能者,这一位神,与他们的关系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你的神”就是说这一位神是与他们有直接的,不可分离的关系。祂就是他们的神,他们就是祂名下的人,他们当中有联结的关系。

  这个联结是怎样来的呢?若要往前推的话,就要推到亚伯拉罕身上去。要是推到亚伯拉罕身上,那就更清楚、更容易理解了。亚伯拉罕的被召完全是恩典,神是在拜偶像的人当中,亲自把亚伯拉罕分别出来。不是因为亚伯拉罕的生命已经成熟了,也不是因着亚伯拉罕对神的爱慕和认识已经足够了,所以神才选召他出来。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只是神在恩典中把他分别出来。以撒也是这样,就是从生命的恩典中得来的,是复活的恩典所带出来的。雅各更是如此,是一个不配蒙恩的人,是一个在神的眼中不配被接受的人,神有恩典把他造成神眼中的宝贝。所以,若是往前推的话。整个以色列的蒙召,都是从恩典里出来的。

  我们感谢赞美神,神说出“你的神”,这一个说明没有把恩典减少,相反地是把恩典作一个非常丰富的彰显。然后神继续说:“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刚才我们所说的,是他们祖先的恩典,现在所说的是他们自己经历的恩典。他们从埃及被领出来,由开始到末了都是主作的,不是因着以色列人配,也不是因着以色列人会寻求神,完完全全是神在作起头。神因着祂的信实而纪念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路上,一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所经历的全是神恩典的保护,全是神为他们安排一切。

  我们感谢赞美主,诫命传出来以先,祂便把自己和以色列人中间的关系说得清楚。这样说清楚以后,律法就好象变得没有那么严肃了。虽然仍是严肃的,但却是在恩典的基础上来发表。因为有这样的一个恩典,才引出诫命的发表,就如诗篇上所说:“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诗一三○34)诫命是叫人敬畏神,但是让人学习敬畏神的功课还没有发表出来以前,神先让他们领会恩典,享用恩典,这个次序在这里也是同样的清楚。

  一个见证的团体

  我们感谢赞美主,到了这个时候,我想我们又要注意神所说的话,因为在话里面隐藏了很重要的事实。弟兄姊妹看见吗?当时听见神的话的,是整个以色列人。但神在这里说话的时候,是用单数的字来代表以色列人。神不是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曾把你们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而神是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廿2)笼统的来看这句话,神在这里颁布祂的诫命,这个颁布是向着全体的,这个全体在神的面前只是一个。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启示,因为这个启示放在新约里,那就是身体。“身体只有一个。”(弗四4)当时的以色列人有二百多万,但在神和以色列人的关系上,神看以色列是一个整体,是一个人。用新约的话来说是“一个身体”(林前十17),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关乎神的见证,永远是一个。虽是许多的见证人,但只是一个见证。在旧约是这样,在新约也不例外。

  我们再进一步来看,当诫命颁布的时候,神是向一个见证的团体说话。在听的人这一边,却是具体的每一个人都直接听见神与他们说话。也就是每一个人很具体的接受神向他所说的话。神要的是整体,但在人这一方面,却是很具体的每一个人直接从神那里领受神的吩咐。

  我们感谢赞美我们的主,提到这样的一件事情时,我们就晓得在神整个救赎的工作里,神只作一件事,就是把作为神的见证人的那个团体选召出来。这个团体只有一个,这个团体包括了许许多多的个人。但在神的眼中看来,这许多人合成一个,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不仅是旧约里的事情,更是新约里的事实。我特别提到这一点,原因是叫我们注意到从过去的历史一直到今天,神作工的目的没有改变。祂就是要寻找那个“团体人”,不是许多的个人,是成为一个团体的大人。这一个大人大到一个地步,把所有神名下的人都归拢在一起。这是我们一开始的时候就看见的,是神恩典选召的结果,也是神恩典选召的目的。这也是神传诫命的时候,说话的基础。

  诫命的实意

  现在我们开始看到诫命那里去。我们都晓得诫命有十条,前面有四条,后面有六条。前面的四条是关乎人和神的关系,后面的六条是关乎人与人的关系。我们先去注意前面的四条,每条我们都要看看。

  独一的神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廿3)这是第一条诫命,这一条诫命是很有讲究的。神是否说:“除了我以外,你不能有别的神”呢?虽然,意思是差不多,但是这里却是说“你不可有别的神”,这里面就有点差别了。“你不能有别的神”,意思是说你没有选择的余地。“你不可有别的神”,这里好象有点宽容度,你若找别的作你的神也可以,但神是告诉人不可以这样做。“不可”比“不能”是宽容一点,但在这“不可有别的神”的含义里面,就很清楚的告诉人只能作一个拣选,便是不得有别的神。

  你若不拣选神作为神,那也可以,但人必须负这个不拣选神的责任。这里留下一个有选择的机会,就像在伊甸园里的那两棵树的事实一样。不过,在这一个地方就说出了“你不可有别的神”,只能以神为神。为什么呢?因为只有神是神,因为只有神在他们身上显明过救赎的恩典,只有神在他们祖宗身上显明了选召的恩典。所以,当我们这样看的时候,第一条诫命是跟着上面恩典的话来作发表的。话语上有宽容度,但实际上有一个绝对的要求摆在那里。“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因为别的都不是神,只有“我”才是神。我们看见这第一条诫命,就已经把许许多多的内容包涵在里面。很清楚的说出独一的神,神就是独一的神,你要拣选,就只有拣选这一个,在祂以外的拣选,定规是拣选错了,因为只有一位神。神和人中间,曾经让人经历祂的真实的只有这一位神,所以,只能拣选祂。用人的话来说,就是开宗明义的说,只有这一位神。

  神不允许偶像代替神

  第二条诫命好象是补充第一条似的,补充第一条所说的为什么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廿45)在这里我们看见神说不可为自己造像,什么形像都不可造,造出来而把它当作神来跪拜,这个更是不许可的。不管所造的像是什么样子,都是不可以的。

  这里首先提到偶像,不知道弟兄姊妹是否还记得我们读创世记的时候,雅各在巴旦亚兰的日子就已经接受了很多的偶像。后来他回到迦南之后,神就借着一些很严肃的事情,让他把偶像都拿掉了(创卅五章)。这是他们祖宗的故事,他们都是知道的。现在神告诉他们说,不可为自己造什么偶像。为什么呢?这里就很清楚的说明了一件事,偶像是人手所造的。说得更清楚一点,就是说一切的偶像都是人手所造出来的。那就是说,人造出来的神都不是神,这是一件非常简单明暸的事。地上有很多被称为神的,都是人手所造出来的。

  人的确不能这样作,因为人永远不能造一位神出来。只有神创造万物,也只有神创造了人,所以能造出人和万物的,只有神。如果人能造出来的,那定规不是神。我们感谢主,这句话是说得非常清楚了。以赛亚书谈到偶像时,说得非常的透彻,你若留心注意的话,以赛亚所说的话就是根据这第二条诫命给圣灵丰富起来的。他说了很多的话,关乎偶像是虚假的,就是虚无的,是虚空的(赛四十四章),那些话都是根据第二条诫命说出来的。

  我们感谢赞美主,既然一切偶像,一切的像都是人造出来的,人就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去跪拜它。假如人真要去跪拜那些偶像,神也不会去阻止,但神却告诉他们这样作的结果。这种情形,我们在以后以色列人的历史上看得最清楚。他们多少次转向偶像,神没有阻止他们,但我们却看见以色列人要承担他们转向偶像的恶果。神虽然没有亲手拦阻他们,不让他们转向偶像,但神是非常明确的告诉他们,这样作的结果。神在这里说:“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5节)我们要注意,神一直没有忽略以色列人和神的关系,上面提到拯救,因为“我是耶和华你的神”(2节)。现在神不同意他们拜偶像,“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5节)都是说到“你的神”。

  在第一条诫命中,神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3节)这里可以给人这样的去领会:“是有其他人造出来的神,但是对你们来说,却不能以它们为神。”就是说:“神是很狭窄的,只能以祂为神,不以祂为神的,祂就受不了。”读到第二诫的时候,人就会说:“这可找到证据了,神真是一个很狭窄的神,因为是祂自己说的。”

  什么叫忌邪呢?中文的翻译不够让我们领会神说这句话的意思。这里只把正面的意思说出来,但是那意思的实际含义却被隐藏了。实际应该是这样说:“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嫉妒的神。”根据这句话,神是不是一个很狭窄的神呢?

  弟兄姊妹,真的有人是这样的想,但我们必须看清楚。不错,神是说出祂是嫉妒的神。但是,神为什么这样说?是什么原因使祂说这样的话?我们必须从上文开始读下来,上文是一直说到那些假神、偶像、人造出来的神。现在若是人转向偶像,就是把神降级了。神不能忍受这一个,神不能忍受人不认识祂是真神。人把神降级降到一个地步与偶像一样,这是神不能忍受的。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一点,神嫉妒并不是在这一方面,而是嫉妒人离弃神所引出来的结果。嫉妒就是不甘心了,有另一个说法就是不甘心。我们留意,神在这里所说的嫉妒,乃是说出神的不甘心。神不甘心人不认识祂是真神。但是,神更不甘心人离弃祂而拣选一条灭亡的道路。也就是说,人宁愿拣选灭亡而不拣选神去得生命,神为此就很不甘心。神嫉妒就是嫉妒在这一点上,因为祂实在不甘心人走向死亡。

  我们记得人是照着神荣耀的形像造的,人在神永远的旨意里是有着崇高的地位的。现在人离弃这一个地位而背向神,这一点实在叫神不甘心的。所以,神就明明的告诉以色列人说祂是嫉妒的神,祂是不甘心的神,祂不甘心人的死亡,也不甘心人的无知。因此,以色列人若转去事奉偶像,神就要执行公义了。

  接下去,神便宣告一定要追讨他们的罪。神为什么这样厉害呢?因为神实在不喜欢看见罪。所以,当神说要追讨罪的时候,祂附带说了一些话,这些话一般来说是人不肯接受的。因为人只看表面,没有注意到实在的情形。神说:“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5节)一般人认为父亲犯罪,要儿子承担,要孙子承担,要后代承担,这怎么可以呢?神是不是不公平呢?这只不过是看到事情的表面而已。好象是神因着一个人犯罪,就使以后好几代的人都要承担。但是,我们必须要注意,神在这里说的话不是看那表面的现像,而是看那实在的属灵光景。这里所说要追讨的罪是拜偶像的罪,就是不以神为神的罪,背弃神的罪,不信的罪。

  在一个不信的家庭里面,要叫一个人信主,让他去认识神,那是不太容易的,确实有很多的限制,有很多的捆绑。但对一些已经认识神的人,他的后代或者他的自己若是背弃神,我们就看见那个结果,不仅是他一个人发生难处,连带他的子孙也发生难处。这是很清楚的,原来不认识神的,问题倒没有那么严重,已经认识神而背弃神的,所引出来的影响是很深远的。所以,当神在这里说出这个问题的时候,祂就说到不信的罪所带来的影响。

  我们会常常碰到一些光景,就算是移民到了美国以后,这种情形也没有过去。特别是在中国人的家庭里,就算是有一个年青人很愿意信主,但当家长知道了以后,立刻就不允许了。看到了吗?不信是会遗传的。不信是会发出一个影响来阻挡人归向神的。神就指出了这个问题的严肃性。人的不信,并不是一个人承担那不信,也会叫他的子孙承担那不信的影响。所以,神在这一个地方说出了祂是怎样的一位神以后,祂明明的指出拣选神和不拣选神会引来什么的结局。

  反过来,神就说:“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6节)哎哟!这真是宝贝啊。人一转向神,就把神的恩典滔滔不尽的引进给自己的子孙。我们也会常常用到一句话来传福音:“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为什么信耶稣能叫你和你一家都得救呢?这不是说你一个人相信,就全家都得救。而是说你一个人相信以后,就在家里打开了信主的门,叫家里的人一个一个的被带到主的面前来,他们也就得救了。

  弟兄姊妹,我们感谢赞美主,这是很清楚的。许多时候,我们真看见神照着祂自己的话来作工。在我们中间有一位姊妹,他有一位姐姐,以前也曾在我们中间聚会,后来停止了聚会很久很久。她们都是从一个不信的家庭出来的,她们因着认识主而蒙恩了。那个作妹妹的就劝勉那个作姐姐的要回到主的面前来。姐姐就是一次、两次的推搪,最后妹妹对姐姐说:“你自己不愿意回来聚会,但你总得想想你的儿子,你总不愿意自己的儿子灭亡吧。”我不用说得太远了,但我得指出作妹妹的懂得说出这样的话,如果她仍是留在不信的家庭中,她一定不会想起这样的事情。但现在她认识了主,她不单只看见自己和神的关系,她一想到下一代,她要带领下一代到神的面前。如果她有第三代,她的心也会记挂第三代。若是她的第二代被好好的带到神的面前,那么,第二代也会好好的照顾她们的第二代,是这样一步一步的把人维持在神的面前。

  我们感谢主,恩典总是把人引到神的面前。所以,恩典就是一代一代的浇灌下去。虽然,恩典是没有遗传的,但是恩典是可以传递的。恩典不能遗传下去,却可以传递下去。真正认识主的人,经历了神的人,他们都乐意把恩典传递出去。当然更乐意向下一代传递开去。

  我们感谢赞美主。在这里,我要再指出一个事实,人得罪神,神有追讨。神的追讨只是“自父及子,直至三四代”。神允许那些坏的影响传出去,但却不允许永远的传递下去,所以只有三四代而已。若是爱慕神,拣选神的,神就好象把恩典的门打开了而不再关上,“一直到千代”。弟兄姊妹,从这里我们看见神的心思,神实在乐意把恩典给人,神施恩的心意强过神追讨的心意。谁能说在诫命里没有恩典呢?我们感谢主,这是第二诫。是更透彻的讲出什么是第一诫。

  可敬畏的神

  到了第三诫,内容就转向人了。是这样的一位神,人应用什么准确的态度来对待这一位神呢?神没有说很多的话,神只是说一件事情,但这一件事情就包括了人在神面前的所有问题。什么事情呢?就是“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7节)什么叫做妄称耶和华的名呢?这里有好几个意思,但归纳起来却是一个事实,就是向神没有敬畏的心。“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是将人带到一个地步,去学习敬畏神。什么叫做“妄称耶和华的名”呢?头一个意思是毫无意义的,或毫无心情的去呼叫神的名,讲明白一点是很无聊的去呼叫神的名。这一点,我们很容易了解。如果你是敬畏神的,你决不会无聊的去呼叫神的名。要吗,是在那里敬拜神。要吗,是在那里寻求神,都是用一个很严肃的态度向着神。在西方的国家里,我们常常听见一些人妄称神的名字,根本是很亵渎神的。他们无论碰到什么事情,口里都是喊说:“JESUS CHRIST”。你说他们是求告神吗?不是。他们只是用很无聊的心情来说这些话,甚至是带着很亵渎的心情来说这些话。这就是“妄称耶和华的名”。达秘弟兄把这句话翻作“很懒散的呼叫神的名”。我们都懂得甚么叫做懒散,就是无聊、毫无心机的把神的名字来开玩笑。这就是“妄称耶和华的名”的头一个意思。

  第二个意思就是徒然的叫神的名。我们说我们呼喊神的名字,要吗,是在那里敬拜,要吗,是在那里寻求。不然的话,呼喊神作什么?我们对平常的人也不会无聊的呼喊他,我们呼喊一个人的名字,一定是有一个目的的。否则就连打个招呼也不如,打招呼还算是对别人的尊敬,表达对别人的一点感谢。倘若毫无目的地呼喊神的名字,这就叫做“妄称”。神的名并不是让我们这样使用的,神的名字是尊贵的,神的名字也是宝贝的,不应该随随便便的呼喊。

  第三个意思就是重复在那里叫神的名字。这一点我希望弟兄姊妹弄清楚,不然的话,很可能落到自我控告的地步。我们一说到“重复”的时候,也许我们会想到陈希曾弟兄所提到的“双重呼召”。你或会认为神既能双重呼召我们,为什么我们却不能双重呼喊祂的名?神双重的呼召我们,是有祂很重的心意,我们重重复复的呼叫神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把呼叫神的名作为“口头禅”,这就是对神很不尊重了。前十几年有一些聚会,他们发明了一个运动,叫做“呼喊主”,不管是作什么事情,都在那里呼喊主。那一个发明这个主张的人,他造出一个道理来,他说:“人若什么时候呼喊主,什么时候人的生命就得释放。呼喊主的名越多,生命越能进入丰富。”弟兄姊妹,我们心里是应该爱慕主,但却不能整日毫无目的的呼叫主的名。你要是碰上那一班弟兄姊妹,你真会被他们弄迷的。收拾桌椅时,他们呼叫“主耶稣”,拿起了衣架,又叫“主耶稣”,抹抹嘴脸又叫“主耶稣”,开关电灯,又叫“主耶稣”,在他们的想法里面,他们这样作就是表达了他们是如何的追求,如何的爱慕。那里晓得,这是落到妄称主名的范围里。我们知道一个从心里敬畏神的人,绝对不会这样的无聊。

  我们感谢赞美神,虽然十条诫命是旧约时候的律法,按着条文来说,我们在新约里的人不需要照着字句去遵守。但律法里面的精义,仍然是我们新约里的人要留意的。第三诫的精义就是敬畏神,存着一个敬畏神的心思活在神的面前。如果人真有一个敬畏神的心思,这个人一定受保护,不会落到神定罪的里面。

  赞美我们的神,第一、二、三条诫命是讲出了人与神的关系。第一诫说出了神是独一的神。第二诫说出神是真神。第三诫是说到人应当敬畏神。这样,我们便记得申命记里面的一句话,这句话也是我们的主把律法总结出来的。当时法利赛人问主说,诫命上那一条是最大的?主并不是一条一条的回答,而是把整个律法的精义归纳出来。主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太廿二37)这也是申命记上的话(申六5),就是把头三条诫命总结出来的话,神是独一的神,祂是真神,人应当敬畏神,毫无保留的爱祂,这就是头三条诫命。

  神要人享用安息
  
  第四条诫命就是神为人所作的预备。这样,头四条诫命便把人和神的关系作了很完整的表达。从过去到现在,并且到永远,神就是要显明这样的事实。我们感谢神,创世记第一章,神显明了这个事实。启示录二十一章、二十二章也是神要显明这个事实,神要完成了这个事实。我们愿意在诫命里看见这一位恩典的神,也看见这一位公义的神,也看见这一位可敬畏的神,因为祂是独一的真神。祂所有的心意都是摆在照祂的形象造出来的人身上,我们没有别的话说,我们敬拜祂。

 

诫命是神给人生活的指标(廿826


  上次我们看了开头的四条诫命,头三条是关乎神的所是。第四条是说到神的所作。然后,从第五到第十条,都是说到人如何把神的所是和所作活出来。也可以说神是如何在人的身上有等候,等候人满足祂的心意。

  人享用安息是神的目的

  现在,我们继续从第四条来看神的所作。神的所是,好象给人一个很严肃的感觉,神是不能侵犯的,祂太尊严了。人到祂面前来,只能闭上眼睛,合上口,根本就不可能有与祂亲近的念头。但事实上,神一方面给我们看见祂是那么的尊严。而另一方面,我们碰到祂的所作的时候,便看见祂是多么的柔和,多么的满了怜悯,又是多么的满了同情。第四条乃是神的所作。

  第四条就是说到安息日,安息日是神一切工作的总结。我们注意那条文是这样的说:“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8节)不是纪念那个日子,是说要记得安息日,不要忘记这个日子。这里的“纪念”不是时下所说的纪念某某事,把那些人、事、物高举起来。这里是说不要忘记那个日子,要记得这个日子,要把这个日子看作很神圣的日子。为什么呢?底下我们看见圣经记着说:“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910节)这是很严肃的问题,但那安排的内容却是满有恩典。六天要作工,要劳碌,因为人堕落以后,必须“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三19)。现在神为人分别一个日子出来,在这个日子里,人要绝对的安息,什么工都不可作,什么劳苦都要放下。在这个日子里,要好好的享受一天的歇息。

  我们感谢赞美神!神作这样的一个定规,从上文我们所念的经文来说,就是神对人的体恤。从下文来看,我们才看出神的目的。当然,神体恤人这一点是毫无疑问。但神的目的比起神体恤人这一点要高得多了。因为,底下我们看见神分别这一日的主要原因,“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天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这样一来,就把我们的心思带回神创造的目的去。不错,第七日是神作成祂一切所作的工,第七日神完全歇下祂所作的工。在创造这一方面来看,神所要作的已经作完了,没有一样没有作好的。作好了,神就安息了,被造出来的人也同时得安息了。

  事实上,说到被造出来的人得安息,我们就觉得是很有意思,因为人一被造出来就进入安息。人没有劳碌过,六天的劳碌都是神的。神劳碌过了,把一切都作好了,然后人被造出来,所以人一出来,就进入安息。这个进入安息,就是享用神所作的。事实上,我们回到创世记里看历史的时候,就是这样的一回事。人一被造出来,就听见神对他们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创二16)弟兄姊妹,就是这么一回事。他们并没有劳碌,他们一出现便享用神的所作。我们感谢赞美神,借着这一个日子,在创世记里我们已经稍微了解一下了。到了这里成为一条诫命的时候,意思就更明显、更强烈了。

  我们感谢赞美我们的主,因为在创造的时候,神的目的是让被造的人享用安息,进入安息。到了主耶稣来到地上的时候,祂那个宣告就更印证了这件事,主耶稣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829)得安息、得享安息这两件事情都是和安息有关的。我们感谢神,神在人身上的目的是那样清楚,借着安息日这件事,神是显明人要在神面前享用安息。这一个安息,不仅是停下来不需要劳苦,如果只是停下来不需要劳苦,那已经是一个安息。但这里所说的“进入安息”是比歇下一切的工更高、更丰富。希伯来书就说得更清楚了,那里提到“这安息”,“那安息”(来四)。

  我们感谢神,我们可以说,就算亚当继续活在伊甸园里不出乱子,仍然是在“这安息”里面。但在神的心思里,神有“那安息”的安排。“那安息”的安排就是进到神的丰富、荣耀里,去享用神荣耀的丰富。我们感谢主,这是第四条诫命让我们所看见的内容。在第四条诫命里,这个事实是太明显了。我们要特别注意:“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11节)我们要从这里看安息的实际的时候,我们仍要回到创世记第一章第二节那里,这里是很有意思的。在本章十一节里并不是说:“耶和华创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当我们回到创世记第一章第二节那里,我们便看见这六日的创造里的实际意义。“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创一2)在这一种情况里,实在没有办法得安息,没有办法有享用。但是感谢神,神在那六日里所作的,是把那一个“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的光景停止,然后带进那六日里所发生的事。这六日的事情完结了之后,神歇了一切的工。当神歇了一切的工的时候,我们便了解到一件事情,在那一个时候,整个宇宙都很正常,整个宇宙都很和谐。神歇了一切的工,是带出这样的一个结果。因此,当我们碰到“安息日”的时候,能了解当时安息日的意义,那是很有恩典的。

  神把人摆在安息里面,神把人摆在宇宙的正常光景里面,神也把人摆在神满意的正常光景里。这一点,我们在读创世记的时候,是很容易让我们了解的。我们在创世记里看见多处说到“神看着是好的”,和“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31)。从这些字句里,我们知道神心里感到满足了。因此,透过安息日这一个定规,我们实在看见神的心思在人的身上是何等的宝贝。神所作的一切,都是为着把人带进安息。我们一碰到这样的一个事实,好象把神在第一、二、三条诫命中的庄严和谐下来了,里面不再存有恐惧,因为神显明祂所作,都是让人去享用的。我们感谢赞美我们的主,因为第七日是神所喜悦的日子,神要把人带进祂的喜悦里去。第四条诫命虽然好象叫我们只看见安息日,但事实上,乃是让我们看见神一切所作的目的。

  人该有的正常生活

  然后从第五到第十条,都是说到人在这样的一位神面前,他们应该怎样活。也可以说叫一个活在祂面光底下的人,活出这样的要求。在下面我们看见,这几条诫命都是根据神的所是和所作来发出这样的要求。人认识了神是什么,人就该懂得如何过地上的生活。人知道神所要作的是什么,人也就知道如何在地上活在一个正常的光景里,我们稍微把这些诫命看一看。

  第五诫是说到人如何对待父母,以弗所书里面也提到这样的一句话:“这是第一条带着应许的诫命。”(弗六3)正因为它是带着应许的,这一个应许就叫我们看到神提出这条诫命的时候,神心里所存的意念是什么。我们先看神的应许:“……,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地上,得以长久。”(12节)我们看这一句话的时候,便不能忘记亚当在创世记第三章里所听见的话。神在那里给他的两个意念是很可怕的。第一,“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三19)这就是死,也就是说人的生命有了限制,人的生命是短促的,人的生命是不能存到永远。第二,“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三19)那就是劳苦。这是亚当在伊甸园里所听见的两句可怕的话。我们要注意,这是亚当和他的子孙必须承担的结果,没有人能改变这个事实。但在第五条诫命里,神有一个祝福的应许,人的生命可以长久一点,人的生命可以舒服一点。我们可以用这样的说法来表明二十章十二节的话,那是享用生命。一般来说,别人活到一百岁,你可活到一百二十岁,所以说是“长久一点”,或者是“更久一点”。这一个“长久”就是生命的享用。

  但是要注意,这应许的立足点乃是在神“所赐的地上”。当然,在那个时候是指着迦南地。神所赐的地就是流奶与蜜之地,和丰富之地,也就是在生命里享用丰富。不仅是享用生命,也在生命中享用丰富。我们看见这样的一个应许,这应许是非常宝贝的。因为在这应许里,神把祂对人的心意隐藏在里头,那就是神在人身上那恢复的心意。但是,人怎样得着或者享用这个应许呢?我们就要看这条诫命的主题了。

  这个主题就是:“当孝敬父母。”我们看下文就晓得这个“孝敬”的实在意义。“孝敬父母”不是因为他是父母,所以我们要孝敬他,只是为了“孝敬”而孝敬,也不是因着道德的要求来孝敬。我们读这十条诫命的时候,千万别把道德观念加上去。因为一般人的道德观念也有这些东西。但在这里,是说到神给祂的子民指出的生活指导。这个生活的指导就不是道德的问题,而是一个人彰显神的问题。所以,刚才我说这几条诫命是根据神的所是和所作发生出来的。

  那么,让我们来看“当孝敬父母”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呢?这就把我们引进去注意生命的源头。你孝敬父母,因为他们是你生命的源头。你抓住这一个方向,你能把生命的源头一直往上追,结果就追到神那里。弟兄姊妹,这条诫命的目的,是一直把我们引到神的面前去。你尊重父母,因为他们是你生命的源头。而你父母生命的源头呢?祖父母。祖父母生命的源头呢?曾祖父母。曾祖父母生命的源头呢?高祖父母。……这样一直往上追的时候,追到最末了就是神。因此,我们看见在这一个诫命里面所说的生命的恩典,享用生命的恩典,是透过我们“孝敬父母”这一个实际生活来确定我们对神的正确态度。

  我们感谢赞美主!诫命不是一个道德的概念。诫命是说出了人和神的关系。我们记得,当我们的主在地上的时候,法利赛人不是来给祂一些难处吗?他们问主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那一条是最大的呢?”(太廿二37)十条诫命,那一条是最大的呢?这是很难回答的。你若说有一条是最大的,这样其他的就没有那么重要了。但这里是十条诫命,是神整个律法的基础,是神直接传给摩西的。十条都是相连的,相等的,都是有关系的。不能是这一条比那一条更重要,十条都是同样的重要,叫主怎能回答他们呢?那些法利赛人和文士以为这一个询问,一定能把主耶稣难倒了。不管主怎样回答,都是要发生难处的。就像他们问说:“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是同一样性质。说可以,有难处。若说不可以,也有难处。因为站在当时犹太人的立场来说,怎么说都会发生难处。

  但是感谢主,我们晓得我们的主当时怎么回答。主没有正面回答他们,没有告诉他们那一条是最重、最大。主是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廿二3738)但诫命中却没有这一条,这是申命记上的话,主却说这就是诫命中最大的。然后主又说:“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太廿二39)主说“其次也相仿”,亦即其他的也是一样。弟兄姊妹看看主当时的回答,正好让我们今日读这十条诫命的时候,找到了一把钥匙。那一条钥匙告诉了我们什么呢?十条诫命的总义,就是爱神和爱人。爱神,因为祂是神。爱人,因为那是神的要求。所以,在“孝敬父母”这一条,我们既然把它串到生命的源头去,那就把我们带到爱神的那一个地步去。

  能爱人的根据

  从第六到第十条,好象看似是一条一条的条文。但实际上,人若果真是懂得爱神,又会享用神,在末了的五条:“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1317节)我们就看见一个共同的原则。从表面上来看,那原则就是不伤害别人,不侵犯人。若往深一层去看,便看见一件事:怎么才能不伤害人?怎么才能不侵犯人呢?因为自己满足了,没有什么要求了,不感到自己有缺欠了,感觉自己是很丰富了,所以不再需要在别人身上打主意。

  人为什么去杀人呢?当然有很多原因,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如果你这一个人是已经够喜乐了,你这个人已经够满足了,你怎么会动杀人的念头呢?人在各方面都满足时,是绝不会动怒的,对人不动怒的时候,又怎会去杀人呢?你若不贪恋别人的东西,感到自己样样都满足了,便没有什么奢望,在这种光景下,你总不会去打别人的主意。我们感谢赞美主!问题就是在这里,人怎么能得满足呢?人怎能活在喜乐里呢?人凭自己的所有,是否能达到这样的光景呢?不可能的。但神是作了这样的要求。要求是一回事,我们却没有办法作得到。但神既然作了这样的要求,定规人就可以这样活。人必须要返回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条去。是那样荣耀的一位神,是那样丰富的一位神,祂作了我们的主。祂为我们作了许许多多的事情,用祂的所是和祂的所作来作我们的供应。我们若是能享用这一位神来作我们的供应,我们便满足了,我们就喜乐了。救恩就是如此,救恩是把我们带到一个地步,以神为乐,以神作满足。人满足了,人喜乐了,又怎会再打别人的主意呢?

  这几天来,我一直想到有关国度的问题。在国度的里面是主作王。但有些人说:“人接受了耶稣作主,还不是受辖制,和不自由吗?”因此,我心里便有这样的一个领会。不错,在地上一般的人都是在争取民主和自由,只要高举这个主张一定是没有人反对的。其实从法国大革命一直到现在二百多年来,民主、自由就是从那个时候提出来的。世界的历史经过了很多的朝代,但这个口号仍是喊个不停。这就是说,当人还管辖这个地的时候,好象永远都有一个追求不到的东西,那就是民主和自由。现在追求民主、自由的人,等到有一天他们掌权的时候,他们便变成统治者。很自然的,东西方都是一样。虽然西方比较开明一点,但仍是一样。为什么?这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所谓民主和自由,完全是资源分配的问题。怎样使资源或财富的分配叫人感觉满意呢?如果用经济学的话来说,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而属地的资源是有限的,属地的财富当然也是有限的。人可以创造财富,但这个财富却不能脱离那属地资源的范围。既然属地的资源是有限的,人怎能用有限的去满足无穷的欲望呢?但是感谢主,到了国度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了,神是用祂自己来作供应。祂那无限的丰富,远超过属地的所有。因此,当神用祂的自己来作供应的时候,人就喜乐,人就满足了,人就感觉没有缺欠了。救恩把人带到以神为乐的实际就是这样。如果神不能成为人的喜乐,救恩的价值就不是那么高了。但感谢赞美神!祂是用无限来对有限的作供应,我们这些有限的人便满足了,都喜乐了。在这样的一种光景下,怎么还会打别人的主意呢?怎么还会打别人的主意来叫自己满足呢?能享用的,都已经享用过,自己都已经满了,怎么会去打别人的主意呢?

  我们感谢赞美神,我们看见十条诫命中末后的几条。虽然,从条文列出来是五条,五条都是人生活方面的主要部分。财富、欲望、感情的生活、物质的生活,一切都包括在这里。但感谢赞美神,神作了人的满足,神就要求人“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1317节)也就是说,神借着这些规条,要叫祂的子民活出神的所是和神的所作。这是很重要的事。也就是说,神的子民在地上的生活,是以神的性情作为根据的。我们求主把这些心思很明确的放在我们里头。

  律法正面的意义不是要定人的罪

  当神宣告了十条诫命以后,我想摩西大概就从山上下来了。当他回到百姓的中间,我们要留意一个事实。刚才神只说了十条诫命,底下关乎典章的话,神还没有说。关于律例的话,更是没有说。律例的话,要等到会幕建成了以后神才说。典章的话,是摩西下山后再到神面前去,那时神才说的。现在摩西回到百姓中间,在这以前,神只说了十条诫命。为什么神只说了十条诫命呢?为什么不一下子便说完了所要说的话呢?这里面便很有讲究了。如果我们继续往下看,便看见神若再多说几句话,人根本就受不了。现在已经受不了,活在亚当里的人,就是这十条诫命已经受不了。

  摩西下山的时候,百姓就在那里对摩西说话。百姓说话的时候,可以用这两个字来描述他们当时的情形,就是“发颤”。他们很是害怕,很是惊慌,因为他们看见神在山上说话时的那一种光景,是那样的严肃,是那样的可怕。但当我们看到这十条诫命时,真是看见它里面的精义,却没有什么值得可怕的理由。因为,那里是说到神如何借着这十条诫命,把人带进神的安息里去,带进享用神的所作里去。喜乐还来不及,又怎会害怕呢?当然,我们领会了它的精义以后,我们就能在神面前维持着那一个安静。

  但是,在亚当里的人,所能接触的,只有外面的事,都是表面上的事。人在表面上接触事物的时候,所能看见的只是“雷轰、闪电、角声、山上冒烟”,只是觉得神是那么可怕,人就是受不了,这就是他们当时发颤的原因。他们便对摩西说:“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19节)

  弟兄姊妹,注意这些人在神面前的反应。在亚当里,人在神面前的光景就是这样。在第十九章里,他们不是很豪爽的答应了神吗?“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十九8)豪爽得很,大有请神尽管吩咐就好了的样子。但等到神真的说话的时候,人就受不了。人便觉得不能听神的话,不能见神的面,因为无论是听见神的声音,或是见神的面,人就会死掉了。当然,这是在亚当里的人的结局。但神当时传的律法,目的是要人害怕吗?神不是存这个意思的。我们把十条诫命的精义都领会过来的时候,我们都知道神的心意。就是在当时,神借着摩西来说出神传律法的目的,也不是叫他们害怕。

  我们注意,“摩西对百姓说,不要惧怕,因为神降临是要试验你们,叫你们时常敬畏祂,不致犯罪。”(20节)这是传律法的目的。传律法的目的是叫人好好的活在神面前。传律法的目的是帮助人建立一个准确的态度。传律法的目的是叫人享用律法的好处,不去犯罪。这是律法正面的功用,是把人领到神面前去。但在亚当里面的人都不领会这个,他们只从外面的光景来决定他们在神面前的情形。他们以为自己都要死了,不能见神了。的确,罪人是不能见神。但是,神传律法是要给罪人找到一条路,不再作罪人,这是好事。不过,在亚当里的罪人连这个也受不了。神若再多说一点,多详细一点的说,他们又怎能承担呢?他们实在没有办法承担。我们实在看见神对人的体恤。因为在下文,我们立刻便碰到神体恤人的心意。

  神启示承受恩典的路

  摩西又回到神面前去的时候,神又对摩西说话了。神首先是让他们肯定神是活神,是真神,偶像不能与祂相比,人不能把神当作偶像。那么,人要到这一位神的面前来就该怎样呢?我们觉得很有意思,在这一个时候,神给了他们一条路,这一条路就是让他们筑坛。筑坛是什么意思呢?筑坛就是寻求恩典。筑坛就是把神和人中间的间隔拿掉。

  不错,以色列人是神所选召的百姓,那是他们在恩典里所接受的地位。但他们实际上仍然是亚当的子孙。如果没有恩典的挽回,还是不能与神发生关系的,尤其是在神借着诫命来显明祂的尊严的时候。但是感谢神,神就告诉摩西转告以色列人说:“……凡记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里赐福给你。……”(24节)神的意思是说,只要他们归在神的名下,神一定到他们中间赐福给他们,因为神是一位赐福的神。神是很清楚的把祂的心意表明了。

  现在问题又来了,怎样可以记下主的名?记下主的名要凭些什么?不是说拿一幅布来写上“我们是耶和华的子民”,就像现在很多称为基督教会的,他们根本是不信神的,但却写着某某教会的名字,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神说筑坛,筑坛便可以了。人筑坛向神献祭,按着神的意思来献祭,来寻求神,这就是人把神的名字记在那里,神就会到那里赐福给人。

  我们感谢神,弟兄姊妹,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为什么是筑坛呢?当然,筑坛的目的是为了献祭。献祭的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献祭时候的祭物。那一个祭物是人在神面前蒙纪念的根本原因。我们感谢主!这一点是我们很清楚看见的,只要人在坛上献上神所要的祭物,人为寻求神而献上一个燔祭,因为了解神的恩典在我们的身上而献一个平安祭,就是承认神是祝福的源头,这样神就会来到人的当中。寻求神,就是承认神的名,这是燔祭所表达的功用。承认神是恩典的源头,这是平安祭所表达的功用。神要他们用实际的行动寻求神,记下神的名。因此,重点是那个祭物。

  现在还没有提到祭物的问题,等到我们读利未记的时候,便会提到祭物的问题,我们现在可以稍微提一点就是了,祭物是说到神儿子的所是和所作。那么,借着神儿子的所作,人在神面前就蒙福了,就不必惧怕了,就可与神有交通了。因为筑坛不仅是寻求神,也是与神有交通。与神恢复交通,寻求神的喜悦,就是亚当的子孙在神面前一个大的突破。不再被定罪,而是成为神的子民。

  我们记得,十九章里神怎样跟以色列人说话呢?神说:“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十九6)这是何等重要的一件事。凭借什么呢?他们一听见神的声音便发抖了,他们凭什么能达到神所要求的程度呢?感谢主!神在这里就给他们指出一条道路,就是筑坛。实际的去寻求神,恢复与神的交通。为什么我要那么重的说这段话呢?弟兄姊妹要注意,神说:“你要为我筑土坛。”人只要用泥土筑个土坛就可以了,不必用什么装饰,神不注重这些,神重视的是那祭物。神又说:“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成的石头。”不管是找到什么石头,就把原装的石头摆上去,堆砌起来成为一个坛便可以了。美观不美观,不是神所要注意的,神所注意的是祭物,对不对?

  我们感谢主!在这里给我们看见一件事,就是神指出他们蒙恩是因着与神恢复交通。他们能恢复交通是根据神的所作,就是祭物的献上。另外呢?神不注意那美观的问题,神注意的是实际。因为一切的美观都必须有人的加工。人的手一加上去,就打岔神的工作。所以,在这里的土坛、石坛,都是很明确的叫我们看见,神不要人的手加在祂的工作上面。我们感谢赞美主!

  还有一件事,这件事也是很重要的。神说:“你上我的坛,不可用台阶,免得露出你的下体来。”(26节)目的是叫人不要把坛筑得太高。因为坛筑得太高,献祭的时候人就要往上走。人一凭着自己上到高处,那个结果是显露人的羞耻,更招惹神的震怒,所以不需要那样作。要紧的就是,让我们用一首诗歌的字句来说明这一件事,就是“照我本相”的那一首诗歌。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就怎样的到神面前去。我不给自己加工,我再加工也不能改变我的本相。就带着自己的本相,凭着神所指定的祭物便可以与神恢复交通,神的祝福也就要临到。

  我们感谢神!律法是非常严肃的,但是神给他们指出一条恩典的路,叫他们在这条恩典的路上,仍然可以得着保护。律法只是鼓励他们往正路上走,而不成为他们的伤害。我们若是细心注意当时传律法的光景,我们真要向神敬拜。律法当中,实在是满了恩典。难怪约翰福音上说:“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一17)从祂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已领受了,还要恩上加恩。这实在叫我们看见,律法好象不讲恩典,但事实上,律法的确是带着许多的恩典。我们敬拜神。── 王国显《容我的百姓去──出埃及记读经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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