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八章
{\Section:TopicID=155}八1~15. 第二次击打
2. 蛙,可能是个拟声词,即“哇哇叫的动物”;好几种闪族语言都有这字。旧约提及青蛙的,只有本段和两首叙述这事的诗篇(诗七十八45,一○五30)。迦南地青蛙当然没有埃及普遍。水变为血如果和尼罗河泛滥有关,“青蛙”当是合理的后果。雨季时牛蛙(bull frog)震耳欲聋,远听有如牛群。埃及神祇哈皮(Hapi)和女神赫克特(Heqt)都和青蛙有关。后者有助分娩,是多产的象征,请参看海厄特。
7. 行法术的,再次照样而行。本节令人怀疑圣经是否故作幽默,因为和变水为血一样,他们只是添加麻烦。毕竟,因为青蛙这年多得反常,增加青蛙的数目对法老来说很难有什么帮助。
8. 求,这字并不常见,意思是“说情”。法老真的心有所动,这是第一次,他应允容许以色列离开,却又反悔,一再食言成为积习,就变得越来越容易。
9. 任凭你吧,直译是“荣耀你自己吧”,可能是对君主的敬称。这话又清楚显示灾难是神所引来,神所带走的。“神的时候”的概念再次得以强调,祂要灾祸何时离开,灾祸就何时离开。
14. 遍地就都腥臭。当初将这故事付诸笔墨的人,一定在热带的阳光底下,闻过死蛙。熟知埃及又目击其事的人,几千年前运用了现代的“写实主义”。
{\Section:TopicID=156}八16~19. 第三次击打
大灾难(长子被杀,在十二章引进以色列得赎)发生以前,圣经列出了九场灾祸。这九灾可能是故意反映埃及传统的敌国“九把弓”(参三8注释{\LinkToBook:TopicID=138,Name= 三7~12. 神的呼召和應許})。另一解释把“十”视为完全的数目,如十诫(出二十),象征神对埃及审判之全面性。若然,这是因为十是七与三之和,两个数目在圣经都有特殊的意义。将五经割裂为几个来源的人,认为没有一个来源包括了全部灾难的记载(详情请参德莱维)。有人依这理论,把八章20~32节视为八章16~19节的重复,指的是同一灾难。不过这看法是不必要的,尤其是两段经文用不同的希伯来字眼来形容小飞虫,我们当视之为两个不同的灾难。
16. 虱。这字只在本段以及基于本段的经文出现,因此确实意义只能臆测。其他译法包括了“蚋”和“沙蝇”,“蚊子”该是最佳翻译。
17. 埃及遍地的尘土都变成虱子了。本节的措辞似乎纯粹是指蚊虫的数目,而非其来源。这时若是秋末,埃及的田地应该仍被洪水淹盖。蚊子大量繁殖,多得难以置信。一受干扰便如黑云般涌起,到处都充满了尖锐的鸣声,可见灾祸之间有严格次序。“遍地的尘土”这种字眼是民间故事的夸饰,正如九章6节形容“埃及的牲畜全都死了”一样(然而九21证明仍有牲畜;和合本明智地将经文译成“埃及的牲畜几乎都死了”)。本节辞已达意,挑剔修辞不过是吹毛求疵。
18. 却是不能。术士首次失败,或许他们一直使用的不过是障眼法。他们终于了解摩西、亚伦并非和他们一样使用骗人的把戏,不得不承认这是神的工作。虽然他们自此不再和摩西斗法,他们还是要到九章11节受到疮灾之害时,才全面溃败。
19. 神的手段。直译“神的指头”。这个自然的喻象在三十一章18节再次出现(另参路十一20,原文也是“神的指头”),形容神的作为。基本相同的喻象,在其他经文以“神的手”(撒上五11)、“神的膀臂”(伯四十9)的姿态出现。生硬地依照字面解释这些经文是错误的,每段经文都是本着信心,明白地解释不信之人无法看清的事物。神究竟是否借着“自然因素”来造成这些事实,对于经文的解释无关重要。海厄特引用库罗耶(Couroyer)的话说,“神的指头”是形容亚伦之杖的埃及用语,这看法似乎不太可能。
{\Section:TopicID=157}八20~32. 第四次击打
20. 清早起来,这个常用的希伯来语动词就是这个意思。它似乎原本是个游牧民族的用语,起初的意思是“把货物背在牲口上”,甚至“背起担子”。这是以色列初民生活,如何在后世的语言上留下了踪迹的例证(参王上十二16,该节之“回家”原文是“回帐幕”);它又同时证实了关乎早期以色列人生活方式之记载,在历史上十分可靠。然而强调“清早”却可能失当,译作“起来”便足够了。站,五章20节用同一个希伯来字形容摩西亚伦“守候”刚见过法老,铩羽而归的以色列代表团。
21. 成群的苍蝇,直译可作“混杂群”。希伯来原文是个集合名词,并没有附同的名词解释这个“混杂”的“群体”究竟包括了什么昆虫。其实经文可能不是指一个品种,而是被腐蛙引来,各种成群的飞虫。这字和其他好几个字根一样,只有出埃及记(以及引用出埃及记的诗篇)使用。但十二章38节也运用了一个极为相关的字眼,来形容随同以色列出埃及成群的“闲杂人”;英文译本一般作“混杂的群众”(mixed multitude)。每个热带国家都憎恶苍蝇,尤其是洪水过后,到处都有污秽,又有淹死动物的尸骸。泛滥的尼罗河无疑已经开始减退。七十士译本将这字翻为 kynomuia,直译是“狗蝇”。照其形容,似乎是指今日所谓的牛虻,这虫叮人甚痛。如果本节所指的只是一个品种,牛虻是个合理的译法。特别因为七十士译本是在埃及翻译,译者除了熟悉犹太传统以外,对当地也有相当认识。以赛亚书七章18节以苍蝇作为埃及军队的象征(可能是指同一种昆虫)。
22. 我必分别……歌珊地。这是第一次提到,以色列在灾难发生时受“优待”或特殊佑护,圣经又特别说明优待的理由。分别的宗旨是要显明灾难并非偶然,而是神对埃及的审判。英文 RSV(以及绝大部分的译本)将第23节原文为“救赎”的字,翻成“分界”(和合本作“分别出来”),无疑是译对了。这译法只需修改一个希伯来字母,便能使其意思和第22节协调。但不论怎么译,意思也是不变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神不是每次都会救人脱离苦难,祂亦会助人经过苦难(来十一35)。
歌珊,出埃及记在此首次提到这地区。创世记已经使人熟知这是以色列定居的所在(创四十五10)。这地可能是下埃及(即尼罗河三角洲一带)的第二十省(nome),名叫凯森(Kesem)。根据一般的考据,这地是位于图米拉特河(Wadi Tumilat),是一段沿着连接尼罗河和旧苏伊士运河中部之淡水运河的肥沃土地。部分学者更将西北方一部分的三角洲也包括在内,那地最宜放牧。当时首都泰尼斯(Tanis),可能也很接近这地区。希伯来人所建筑的积货城比东和兰塞,不论鉴定是在何处,总在附近一带。单此一处地方,似乎不太可能独力供给数以万计居民的需要。从歌珊的面积推算以色列的人口,是很危险的做法,我们不知道歌珊地的确实版图,及其人口密度,又无从得悉究竟有多少希伯来人因工作缘故散居埃及各地。今日奈及利亚的伊博人(Ibo)就是一例,他们无论散居到什么地方,总是以埃及一个小地区为真正的家乡。然而以色列人若果仍是紧密地聚居一处,神怎样保护他们免受苍蝇等埃及灾祸之害,便显而易见了。他们若果遵行日后摩西律法所定的卫生条例,便可免受苍蝇的扰害。
25. 在这地,这是法老第一次还价。摩西拒绝的理由是,在埃及献祭,就和在清真寺杀猪,或在印度教庙宇宰牛一般,立时会触发种族暴乱。过敏的基督徒良心常以为摩西说话半真半假,或以为这完全是托辞而怪罪他,但他的顾虑却是真有理由的。主前五世纪时,尼罗河上游伊里芬丁(Elephantine,又称耶弗)的小型犹太殖民地,就在埃及人手下受到集体迫害,理由正是杀牲为祭。
26. 埃及人所厌恶的。埃及人认为将他们视为圣物的牲畜杀来献祭,是亵渎的行为。虽然以动物为祭本身,埃及也不是闻所未闻;详情请参看海厄特的著作。身上有某些标记的公牛,是亚皮斯(Apis)神的圣物,伊西斯(Isis)女神以母牛为圣,亚孟神(Amon)的圣物则是公羊;如此类推,几乎每种祭牲都包括在内。波斯在刚比西斯(Cambyses,主前529~522年在位)年间,曾经用诈打了一场胜仗。他们驱赶圣物来开路,埃及的弓箭手不肯杀伤;就如今日使用妇孺或战俘作为屏护的残酷策略一样。
27. 三天的路程。三章18节已经提及过。如今法老显然同意容许他们在沙漠献祭,但却对充满弹性的“三日路程”表示怀疑。然而他也没有履行诺言释放以色列,因此合约的范围也变得无关重要。──《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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