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四十七章
约瑟的家人晋见法老(四十七1~12)
因着约瑟在四十六33以下的明智建议,他的兄弟知道自己要什么,也不讳言自己的身分;这次晋见是很好的榜样,指出寄居者当以诚实无伪、和平相处的态度,与当地掌权者交往(参彼前二11~17)。
雅各则成了老人至尊的化身:不为权贵所动(7下、10;参来七7),从容不迫,深思熟虑,见解独到,又带忧郁的思古情怀,将自己与先人相较。这是幅精采的小图画。
11. 兰塞之地是后来摩西时期对歌珊地的名称(参出一11)。其大致方位,见四十五10注释{\LinkToBook:TopicID=227,Name=約瑟的自我表白(四十五1~15)}。
约瑟的经济政策(四十七13~27)
在古代世界,一个人可以用他所有的一切东西来付账──最后可付的,就是他的自由;这是公认的道理。以色列的律法也接受这项原则,却加上一则可以赎身的修订办法(利二十五25以下)。所以,约瑟策略的特殊之处,主要在于为法老得着了一切。有人认为,他是用皇室的钱,在丰收年间透过一般的贸易方式,收购过剩的谷粮312;但较简单的看法,是他照着在四十一34最先提出的建议,下令征税。
19节以下 迦第尼(A. H. Gardiner)在讲解后代一位法老时说:“有充分证据显示,他认为自己拥有一切埃及的财产”313。而济钦(K. A. Kitchen)在探讨约瑟的成就时,发现“创世记四十七16~19所记,约瑟的经济政策,只是使埃及实现其一向所持的理论:土地成为法老的产业,居民成为他的租户314。”
21. 希伯来经文,正如 AV、RV 的翻译(他将他们迁移到各城),或许可配合当时环境的需要,因必须简化人口的分布。另一方面,这个补救方法未免太激烈,所以另一种翻译(他使他们作奴隶,RSV)似乎更合理,这与19、25节百姓的宣称(“我们就作……仆人”),以及约瑟分配种子给他们(23节)相符合。RSV 是根据七十士译本及撒玛利亚经文。
22. 在此值得指出315,这段所提的祭司免税,只限于收成税,不包括其他项目在内。
312 Vergote, p.192,持和这理论一致的看法,认为约瑟只是君王财产的控制者;但见四十一43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218,Name=法老的夢與約瑟躍升為宰相(四十一1~45)}。
313 The Wilbour Papyrus. II Commentary(O. U. P., 1948), p.202(由 Vergote 所引用, p.191)。
314 NBD, p.659a.
315 参 Vergote,前述之处;Kitchen,前述。
雅各指定葬埋在此(四十七28~31)
正如马丁阿卡德(R. Martin-Achard)所说:“这位垂死的以色列人,似乎对自己将要进入的未知世界不甚关心,反倒关注神子民的未来316。”以下两章这一点清晰可见;在本段中,雅各对延续的感受,间接流露出这种情怀;他必须回到他所属之地,那地不是约瑟的埃及,也不是祖先的米所波大米,而是神应许“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直到永远”之地。参二十三章{\LinkToBook:TopicID=183,Name=家族墳場(二十三1~20)}与四十八章的开头注释{\LinkToBook:TopicID=235,Name=雅各祝福以法蓮與瑪拿西(四十八1~22)}。
28. 列祖的生平岁数,见十二14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64,Name=亞伯蘭在埃及(十二10~20)}。
29. 把手放在大腿以下的作法,参二十四2。
30. 这里的顺序也许不必太讲究,不过 RV 的翻译最接近希伯来文的观念:我与我列祖同睡的时候,你要将我带到……;由这说法更可见得,葬在家族坟地,只是与先祖团圆的象征,而非造成此结果的途径。雅各的身体还没有与他们的身体并埋,他本人就已经与他们同在了。参二十五8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85,Name=從亞伯拉罕所出的各族(二十五1~34)}。
31. 马索拉经文(MT)作床(mitta),但七十士译本(来十一21用此)将同样的希伯来文子音解释为 matteh,“杖”。这两种版本在四十八2都用“床”字,不过此处是描写雅各在最后得病之前(参四十八1),因此“杖”很可能比较正确。那时提到它相当适切,因为它是雅各一生朝圣之旅的记号(参他在三十二10的感恩之言),配受新约经文的重视。
316 From Death to Life, p.24。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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