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廿一章
B 以撒与信心的更大考验(二十一~二十六章)
{\Section:TopicID=178}以撒诞生(二十一1~7)
十二章开始的悬案,至此终告结束,而其最后的插曲,更是一个高潮。本段理所当然的语气,以及强调神先前的话……所说的……所说的(1、2),表明在祂掌握中事情会静悄悄地、准确地发生。
6. RSV 译 :神为我造成欢笑;因此这名字虽可意含指责(十八15),现在却只表明喜悦之情(参何一4,二22,耶斯列之名,RV、RSV 小字)。
在这整个事件中,撒拉并不在作白日梦:她有信心(来十一11),但她的志趣是家庭和肉身的满足──这无疑也是神的安排,因为以撒也有一般小孩的需要;何况不仅他的前途令人喜悦,他本身必定也很可爱。
以实玛利被逐(二十一8~21)
此处的不和,乍看之下似乎很微小(11节),却是基于一个根本的裂痕,随时间的过去必然会显露出来;新约解释,这乃表示属血气与属灵的原不能相和(诗八十三5、6;加四29与上下文)。撒拉尚不明白她所说的有多真实;不过结局显示,神对此次赶逐的态度,与她何等不同──在讨论神全权的旨意时,必须将此事实牢记在心。最后(20、21节),这对母子自然的倾向逐渐浮现,更可见分离才是上策。
这故事是十六章的完结篇,当时各人都凭冲动行事,而神召回他们,要他们再在一起生活达十四年或更久(参十七25)。现在,两个孩子都已出生,且都受了割礼,神的时候已经满足;参十五16所记,另一次缓慢的时候满足。
9. RSV 的玩耍(暗示撒拉乃是过分嫉妒)译得不准确;这里应译为嘲弄(AV、RV)。这是以以撒之名的动词“笑”的加强语气形成,在此应有恶意,这从本处的上下文及加拉太书四29(“逼迫”)可以看出。RSV 本身将此字译为“笑话”(十九14)及“戏弄”(三十九14、17)。
10. 把这使女……赶出去,加拉太书四30引用此句话,视为被圣灵感动的命令。撒拉在盛怒之下,眼睛终于打开,看见这冲突的真相及其真正意义。
12. 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一语,让人对神的选择不容置疑,也将拣选的事实表明出来,正如保罗在罗马书九7~9所阐释的;而对于亚伯拉罕,亦显明了以撒是无可取代的。在这块砧板上,下一章的锤击已不可避免,而希伯来书十一18、19显示,亚伯拉罕的信心就是经由这方法得着成全的。
14、15. 清早的出发,参二十二3;似乎可以推论,这是他坚定面对考验的习惯。水的供应,对沙漠地而言,似乎少得可怜,但只能尽他们所能拿的,因为他们必须背着水袋。现代注释学者常将此故事与十七25的年代分开,而坚持以实玛利也被背着(根据15节撇字的强度,以及重新安排14节下字的顺序,因那里的句子结构很不顺)237。可是即使不论十七25,从这故事也可看出以实玛利已经大得抱不动了(因为以撒断奶的时候,应该将近三岁),而撇字也恰足以形容一个人筋疲力竭的动作,因她当时一方面要扛着东西,一方面又要拉着孩子,朝树荫走去。
16~21. 夏甲发出了绝望的哭喊(RSV 为避麻烦,根据七十士译本,将她清理出此景之外;参 RSV 小字):事实上,童子的声音引来了帮助,而非她的声音;他的名字在希伯来文的拼法,几乎就是神听见(参十六11)。这件事生动地描绘出人的苦难与神的恩典:在人方面,供应殆尽,缺乏荫庇,最终绝望;在神方面,井水丰富(一旦彰显出来),有生命与昌盛的应许,又有神的同在(20节)。
237 但 Speiser 明白,这一点将引起新的困难。
与亚比米勒立约(二十一22~34)
此事发生于离基拉耳约二十五哩之处(参二十1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76,Name=亞伯拉罕欺騙亞比米勒(二十1~18)}),那地方很容易因牧区产生争执。这事件反映出亚伯拉罕所接受的生活,包含多少不安定与试炼;但别是巴成为他和以撒的主要根据地,这城位于应许之地的南方尖端。而雅各所熟悉的土地,则在此地的北方与中部。
此处与二十章成对比,亚伯拉罕发现,神正如祂所应许的,是他的盾牌(22节),并且他也证实了坦诚(25节)与明确(30节)的可贵。
22. 因为亚比米勒和非各在二十六1、26再度出现,与以撒的交涉又大致雷同,常有人认为,这两则故事只是同一事件。但参看25节的注释,及二十六26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88,Name=別是巴之約(二十六23~33)}。
神与你同在:这个事实后来在以撒(二十六28)、雅各(三十27)、约瑟(三十九3)身上,都被人注意到。。
23. 在二十章的事件之后,亚比米勒有些权利(但见25节)提到他的厚待或忠诚(RSV)。这一词(hesed)也是立约用词的一部分,而这整节的话非常像撒母耳记上二十14、15,约拿单向大卫所说的话。
25. 希伯来文动词显示,亚伯拉罕必须多次提出抗议;或许,亚比米勒十分擅长顾左右而言他的技巧。此处使我们对于不断争水井的状况略有认识,因此二十六章又为这事和以撒重启争端,也是不难想象的。
27~30. 既然立约常以流血来印证(参十五9以下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67,Name=亞伯蘭的信心,及約的堅定(十五1~21)}),27节的牲畜可能是为此目的而给,而七只母羊羔则是善意的馈赠。亚比米勒按照亚伯拉罕的条件接受(30节),便是同意他的声明。
31. 别是巴意为“七之井”(参30节,及二十六33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88,Name=別是巴之約(二十六23~33)}),我们不应当忽略,“起誓”的字根与此类似,不过本句的开头所以是指向30节,而因为一字可能应译为“当”238。
32. 非利士人在十二世纪初以武力闯入巴勒斯坦;亚比米勒所领导的那一群,大概是最早期的开拓者,也许当时是在作生意239。
33. 树与神的名字 ~el olam,永生神,都曾被人认为可证明亚伯拉罕是以当地的方式,敬拜当地的神明。但是这树除了纪念性之外,没有任何暗示说还有其他用途;至于神的名字,司百色指出,它可能是“对一位神明的合理称呼,因他们求告这位神,是要证实一个正式的约定……盼望它永远立定240。”这名字是神一连串名字中的一个,如 El Elyon(十四18),El Roi(十六13),El Shaddai(十七1),El-elohe-Israel(三十三20),El-Beth-el(三十五7),每一个都是神的自我启示。参见导论:“a. 神{\LinkToBook:TopicID=110,Name=a. 神}”。
238 见 W. J. Martin, NBD, 'Beersheba' 一文。
239 见 NBD 'Philistine' 一文;亦见 D. J. Wiseman, Illustration from Biblical Archaeology, p.53。
240 Genesis, p.159.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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