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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清教徒运动

 

    上一章我们谈了十六世纪宗教改革的一些变化,我但要再次强调宗教改革基本上是教义的改革,而非生活方式的改革。在宗教改革的两侧,出现四个运动实际影响宗教改革之落实。十六世纪末的亚仁特(Johann  Arndt)是德国敬虔主义的先驱,其后继人乃史宾纳(Phi lipp  Jakob  Spener)和法兰克(August  Hermann  Francke)。敬虔主义把宗教改革带到德国的草根阶层,所以,这个运动亦可说是神子民的改革运动。与此同时,英国出现了清教徒运动,进一步扩大落实改革的教义。英国人中有不少信徒开始追求过圣洁的生活。英国在十八世纪还有一个注重灵命更新的循道主义运动。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的福音派运动,可算是第四个更新的运动。以上四个更新运动的基础都在于宗教改革的教义。但在这本书,我只会谈英国清教徒运动的兴起,它的重要性和传奇性,以及对我们的影响。

 

清教徒运动的兴起

 

    按照福音派的传统,清教徒运动常被描述为福音派的修院主义运动。但所指的不是这些人在过修院制度式的生活,而是说他们比任何其它传统的改革派信徒更认真地过圣洁的生活。这种态度是今天我们福音派的人所缺乏的。我们若想在今日的世代有属灵的更新,可以从清教徒学习很多宝贵的功课。德国的敬虔主义运动亦有相似的地方。事实上,德国的敬虔运动与英国的清教徒运动有很强的内在互动的关系。著名的清教徒教牧神学家波金斯(William  Perkins)被誉为十六世纪的鲁益斯(C·S·Lewis),其著作在英国与欧陆流传很广。先是波金斯影响了德国敬虔运动的领导人,后来在十八世纪中是德国的敬虔主义影响英国的更新运动,如循道韦斯利运动和后期的福音派运动。由此可见,这些运动间有很强的内在关连。这四者中,最特别的可算是循道韦斯利运动,因为请教徒主义,敬虔主义和福音派运动三者的教义一致,而循道主义则有些不同。

 

清教徒主义的特色

 

    首先谈谈情教徒主义的特色。约翰吉尔(John  Geree)在一六四六年写了一篇文章介绍请教徒的特色,他说:“在古英国,清教徒是一个尊神于万有之上的人,神则按各人所当得的赐与人。这个人的大前题是事奉神,不为自己的好处,只为神认为美好的;他按着神的话语敬拜,重视神家里的次序。他按着良知遵行神的教训。他重视祈祷,以此开始和结束每天的生活,他在密室祷告。这是他们对马太福音六章的了解:‘你祷告的时候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他们亦有家庭与公众的祈祷,他们认为祷告是义务,亦是一种恩赐,但他们比较强调祷告是圣灵的恩赐,帮助我们运用这个特权。清教徒重视阅读神的话语,认为这是神给个人与大众的一条诫命,但却强调宣扬神的道比阅读神的道重要。”可见,清教徒的一个特点是重视讲道。十七世纪英国的法律规定人人都要在主日到教会守礼拜。在圣公会与请教徒的制度下,人若不上教会,就会受处罚,轻的罚款,重的坐监。此外,讲道在当时是最壮观的一种场面,就如今日的足球、羽毛球等赛事一样。

 

    一个典型的虔诚的基督徒家庭是怎么开始一个星期的生活呢0星期六晚餐后,全家聚在一起祷告,作家庭礼拜,预备心迎接主日的来临:星期日全家一起到教会,主日崇拜的讲道通常长达两小时,散会后回家。吃过午饭后,整个下午全家一起讨论讲道的内容;晚上再回教会守晚礼拜,这个聚会的讲道约一小时。所以说,传道人每主日要讲三小时的道。通常他们都把讲章印刷出版。如果你查一下这个时代传道人的讲题,你就会发现有一位出版了一部五册的讲道集谈诗篇一一九篇。约翰董那门(John  Downame)在一六0九至一六一二年开创下了记录,他专门讲解以弗所书六章十至廿节,“穿戴神所赐全副的军装”的讲道集一共四册,长达四千多页,为了体贴大众的需要,二十三年后威廉古诺(William  Gurnall)出版了他讲解同段圣经的讲道集,篇幅减至一千四百页。钟马田医生(Martin  Lloyd  Jones)与其妻用了三年晨更的时间才算读完古诺的这套讲道集。由此可见,清教徒对于讲道的重视胜于读经。

 

    此外,清教徒在讲道与写作中将内容系统化的程度,就是今天的逻辑学家和计算机学家都会为他们感到骄傲。他们讲道通常有四大点,每大点有四个分题,每分题有小题,每小题可能还会再分下去,好像一棵树有无数的分枝。这种将真理系统化的方法是从十六世纪末的荷兰哲学家瑞木斯(Remus)学来的,他的治学法,给清教徒带来了一个绰号—精密人士(Precisians)。清教徒这个名称在英国通行之前,人称他们为精密人士。他们为何如此精密细致呢0有一位清教徒说:“我们事奉的是一位精密细致的神,他所表达的一切都是很清楚的。”自然所有的传道人都尽力效法神,可是会众或读者往往都跟不上。

 

    清教徒相当重视安息日,他们称主日为灵魂的市集日。他们亦重视圣餐和洗礼,他们把宗教上的参与当作责任来看,他们过的基督徒生活是责任性的。十七世纪末,英国最流行的书是《人当尽的本份》(The  Whole  Duty  of  Man),这种书在今天是没有人买的,因为现代人几乎不考虑责任感这回事。汤姆潘恩(Tom  Paine)可以说难辞其咎,他在十八世纪间提出人的权利,因而人就把责任放在一边。

 

    清教徒对责任的重视使他们建立了一套既有纪律又服从的制度,这就是他们所谓的经济。十六世纪对家庭经济的定义,乃家庭在神面前的责任。因此,最好的基督徒亦是最好的丈夫,最好的妻子,最好的父母,最好的子女,最好的主、仆,和最好的官民。吉尔说人若这样行,论神的教会就会被高举而不会被亵渎。其实基督徒的家庭就像一个小型的教会,清教徒重视家庭的崇拜。其实,从清教徒运动开始到福音派运动,各个更新运动的特点都是始于家庭而非教会;但是由于教会的更新,将祭坛从家庭挪移到教会。当他们把重点放在教会的祭坛,私人的敬拜就逐渐不再受人重视,家庭祭坛跟着也就消失了。然而,当祭坛完全限于教会时,教会反而失去她的生命力。所以清教徒对英国属灵生活的一大贡献是他们教导两个世纪的英国信徒养成在家里敬拜、读经、祷告的习惯。可惜廿世纪的英国人已经失去了这种敬虔的家庭生活。

 

    约翰吉尔描述清教徒的文章还说:“清教徒是内心温柔的人,他们注重良知的分辨力。”他们遗留下来的许多书,内容都是谈及内省(Examination  of  Conscience)的问题。清教徒对人的分辨力比我们高明的多。但以理戴克(Daniel  Dyke)在一六四二年出版了一本四百多页的书《自欺的奥秘》(The  Mystery  of  SelfDeceiving)。清教徒是伟大的灵魂心理学家,我们可以从他们学到神学即心理学,二者在本质上是分不开的。可惜今天的心理学与信仰却相距甚远。

 

    十七世纪时流行培养懮郁之情,可能是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流传过来的。人若想成为受人尊重的学者或思想家的前锋,就必须要有极大的自制力和懮郁之情,颇似今日有一些教授觉得,要留胡子才会受人尊敬,也许他们是用胡子遮盖不雅的下巴。十七世纪的人流行面带愁容,慢慢地我们会谈到导致这种潮流的其它原因。

 

    根据吉尔的描述,清教徒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他们把人生视为一场战争。基督是他的领导,是他的武器,十字架是他的旗帜,主的道是他的剑。前面我们谈过基督徒生活的一些不同的记号,清教徒的记号是战士朝圣者(Soldier  Pilgrim),他们蒙召作十架精兵,他们参与的是一场道德的战争。所以以弗所书六章十至廿节是清教徒最重要的一段经文。清教徒的文学著作中,以本仁约翰的《天路历程》最能表达清教徒对生命价值之看法。

 

对清教徒的误解

 

    然而舆论对清教徒却不利,他们经常被人误解,人们以为他们是反乐趣的人,认为他们的表现过份拘谨和严肃。许多十八、十九世纪的英国作家,对清教徒都有看法。他们笔下的清教徒是愁眉不展的,别人开心作乐时,他们就走到一边。

 

    就是近代学术界的研究对清教徒亦有些误解。美国早期社会的根基,是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所建立。认真研究清教徒的,都是出身哈佛、耶鲁的非基督徒学者,可惜福音派的信徒,反而很少在这方面下功夫。由于这些非基督徒学者对清教徒的神学背景完全没有认识,所以他们的研究有偏差,今天福音派学者面对的一个挑战,就是如何为清教徒重建正面的形象。

 

清教徒的根源与发展

 

    到底何谓清教徒0他们是怎么产生的0清教徒这个名称在一五六七年首次出现,原是个绰号,用于过份谨慎、无可指摘的人,他们的良知不容许他们作任何的妥协;但我相信清教徒运动在这个名称出现前,早已存在人的思想中。如果一定要寻根究底,我们就要回到一五二四年,那年丁道尔(William  Tyndale)把新约圣经翻译成英文,丁氏可以说是英国的第一位清教徒。清教徒的基本特色即希望完全按照圣经的原则生活,顺服圣经的教导可说是他们的首要任务。早期改教者如丁道尔的目标即是如此。他们希望英国每位识字的人都拥有一本圣经。

 

    清教徒面对的挑战,是在专制政权下与世妥协的神职人员。英国的改革运动由英王亨利八世正式开始,但是终其一生,他都忠于罗马天主教的传统仪式。亨利是为了个人的方便而脱离教皇对英国教会的控制,他的目的是希望在教会的认可下与第六任妻子结婚,故对教义的改革他毫不关心。亨利的继承人为其子爱德华六世,由于年幼体弱,在摄政王辅助下在位五年;其后由其姊妹玛利继位。玛利是天主教徒,她因大力镇压新教徒及宗教改革者,因而有血腥玛利之称。一五五八年其妹伊利莎白继位,改革人士以为终于有了盼望,他们希望身为新教徒的伊利莎白女王是位尊重圣经的女性,岂知她登基后不久,在一五五九年即宣称自己是英国教会的最高行政首领,于是教会不得不服在她的权下。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她剥夺了改教人士的主动权。不久她开始怀疑清教徒,因为他们开始讲道,而伊利莎白是以政治家的角度来看这件事,认为讲道是一种有力的政治武器,很可能促成群众运动对其政权造成威胁。事实上在十六世纪末,伦敦及其四周的城镇,已经设立一百多个讲师的席位。通常在大教会除了有讲道的传道人外,还有讲学的。你可以想象这些职位对宣扬请教徒的教义是何等的重要。与此同时,印刷术逐渐通行,印了不少书籍。伊利莎白女王也在圣公会设立不少讲席以抗衡清教徒的讲坛。一五六0年她在国会提出教会统一条例(Act  of  Uniformity),进一步控制教会:根据此条例,英国只能有一个教会,即圣公会,清教徒亦只能在此教会内活动。一五六三年圣公会对神职人员的服饰有所争论,令清教徒大为不悦,因为这些服饰带着浓厚的罗马天主教的味道。二百多人投票决定,清教徒以一票之差败了。从此事件之后,一直到一六四二年英联邦成立,清教徒的政治生涯不断受挫,任何抗议都被否决,所以他们只能讲道和写作。

 

    一五六0至一五七0年间,约翰范士(John  Foxe)出版两集殉道见证集,第一集是记载一五五0年代玛利女王统治期间殉道者的见证。第二集则介绍早期教会的殉道事迹。借着早期信徒对神至死不渝的信心激励鼓舞清教徒。此书对清教徒影响极深。

 

    一六0三年伊利莎白女王逝世,清教徒就把希望转到平信徒神学家苏格兰王雅各六世的身上,希望他能改变清教徒的命运。于是有些清教徒到苏格兰,把年轻的雅各凯旋式的迎接到伦敦,拥戴他为英王雅各一世;但是他与伊利莎白女王一样,不完全听信清教徒。他在政治上对清教徒的态度,导致一六一年英王钦定本圣经(King  James Version)的发行,这本英文圣经的出版并不代表雅各一世对传教事业的热心,乃是由于他对清教徒感到不胜其烦,认为他们当与圣公会内比较开放的学者合作,因而下令请他们共同翻译圣经,以缓和清教徒的精神与态度。所以我很惭愧的说,英王钦定本圣经原是一个政治产品,这使得清教徒更加感到挫败。

 

    了解这个背景,你就可以明白为何清教徒在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的领导下起来反叛,引起内战并俘掳英王查理一世。他们把几代以来的积怨发泄出来,最后更将英王斩首。于是英国出现了短暂的联邦制。在克伦威尔的统治下,清教徒的梦想终于在一六五0年实现了。

 

清教徒的没落

 

    克伦威尔的好友约翰欧文(John  Owen)乃牛津大学校长,可说是英国的加尔文,是英国最出色的神学家,写了十五本神学著作,每一本都很严谨。巴刻(J·I·Packer)热心研究殴文的著作,至今尚未完全彻底了解欧文的思想,因而无法作全面的评估。欧文是克伦威尔的牧师,有一天克氏问欧文他是否应当作王;欧文勇敢的说:“不可能,你若想作王,你就不再是我的朋友了。”后来他们果真因此反目。一五六七年底克伦威尔逝世,当时英国国会一片混乱,大家都为谁为首争个不停。国会议员中有些是属神的人。一五六八年底,欧文出卖当时的政权,与其它一些人合力通过协调,在一六六0年拥立查理一世之子查理二世为王。查理二世为罗马天主教徒,对欧文等人的政治立场不感兴趣。他在一六六0年颁布第二项统一条例,规定不是圣公会的传道人不得站讲台;于是二千多名英国人失去牧师的职位。欧文是其中一位,他成了逃犯,四处躲藏数年之久。这些经历让欧文学了一个基本的功课—人心的自我欺骗。人就算信仰纯正,又是清教徒,仍然可能非常自私,有世俗的野心。四年后,欧文写了一本震撼力很强的书《信徒内在的罪》(Indwelling  Sin in the  Life of Believer)(此书已由本书作者译成现代英文)。此书影响了不少的人,欧文是以个人的经历去探讨人心是何等的诡诈,为了个人的利益而不惜犯罪。

 

    到十七世纪清教徒运动已经不存在,甚至可以说完全消失了。从那个时候开始,清教徒遗留下来的影响,只剩下个别清教徒的见证,十八世纪美国的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十九世纪中期的莱尔主教(Bishop  J·C·  Ryle),以及英国的司布真和钟马田亦是清教徒。此外还有一些神的儿女,他们比同时代的人高出一头,乃因他们的生命受了清教徒的影响。

 

    十九世纪末期的司布真,讲道大有能力,令人震惊,他与神同行的秘诀乃他拥有十万多册的清教徒著作。近代的钟路斯虽然从未受过正式的神学训练,但却放下医生的工作,到韦尔斯的一间教会传道,他受的神学教育来自阅读清教徒的著作。这个现象似乎有些矛盾,就是清教徒运动在十七世纪从英国本土消失,然而他们的著作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影响后代的伟人,导致一些复兴运动,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有些人批评宗教改革运动反应过份。清教徒在某些方面也反应过份,他们对默观一事尤其反对。欧文曾经著书否定默观的价值,声称这是教皇引进教会的迷信;他强调的祷告基本上是开口出声的祷告。然而另外有些清教徒的著作却显示了很强的默想传统,如巴克斯特就勇敢地谈及默观祈祷的重要性。

 

    此外,清教徒很怕幻想或运用想象力。本仁约翰在《天路历程》的前言说,他深知自己被弟兄攻击,故此要为所写所为辩护,向攻击他的人提出抗议。因为这些人认为教义只能是事实,何需创作一本小说,用喻意和象征的方式描述基督徒在灵命上的进展。他们为本仁的创作极为战惊,认为他写书的目的不可能达到。本仁在出版《天路历程》之前,先向大众道歉,同时亦为自己采用象征法而辩护。我个人在这门课强调人类是记号的传递者,我们的生活满了象征性的记号。这些记号往往抓住我们,甚至控制我们的想象力,占据我们整个人,给予我们一个全面的信仰。本仁他了解这一点。然而与他同期的人却看不见这一点,他们以许多仔细而繁复的方法表达教义,用大题、分题和小分题这种既详尽又系统的方法解经,岂知却因此扼杀了教义的真义,清教徒的没落与此有很大关系。

 

    十八世纪初的以撒华兹,可以说是最后期的清教徒,他写了很多优美的圣诗,然而他所著论祈祷的书却令人失望。书中完全没有谈到神人之间关系性的素质,反而用整章描述祈祷时的人体姿势,何时站立,何时坐下,如何使用双手等,完全忽略如何在祈祷上运用神赋与人的丰富想象力,操练自己。

 

    十八世纪出版的灵修著作很少有份量。而我相信清教徒运动的没落,并非因他们深受逼迫之苦,虽然不少人如此认为。事实上,殉道者的血的确是教会的种子,很多时候逼迫却能成为教会增长的一个因素。清教徒的经验警戒我们,当将整个人的每一部份都投入信仰和生活,因为教义若不是活的,就会埋没我们。

 

清教徒信仰的特征

 

    清教徒坚持加尔文主义的信仰,强调拣选的教义,此教义因一群在玛利女王的逼迫下,逃至日内瓦的人而得以加强。他们在约翰诺克斯(John  Knox)的影响下由日内瓦重返英国后,他们教导的拣选论变的更加强硬,没有弹性。针对这个教义,他们画了一些图表,最典型的是波金斯所画的。图的上方是神的头,头的一边有一条黑色的线,这条在线的人没有选择的余地,死路一条,最终的结局是灭亡:头的另一边有一条白色的线,在线列出许多的教义,就像火车在线不同的站名,终点是永恒的祝福。

 

    那个时代听福音的人有个困难,因为一般人传福音的重点就是拣选的教义,此教义似乎被人当作恐吓的工具,目的是将人从险境中唤醒,引他们走上正路,但对那些比较敏感或神经质的人,此教义反而令他们更神经质。

 

    在本仁约翰年轻的时候,写了一本小书《罪魁蒙恩记》(Grace Abundjng  to  the  Chief  of  Sinner),这是他个人的属灵自传。其中有这么一个故事。人蒙神拣选的证据,就是有信心,但人怎么知道自己有信心呢0有一个下雨天,本仁正好在田里,他看见水流过一条条犁过的痕沟,最后集成一潭水。他自言自语说,我们若有信心可以移山,就表明我们是有信心的人。但我不想移山,只想这潭水消失,但再想一想,又不敢对潭水说消失吧!因为这潭水若不消失,我岂不永远受咒诅,因为这就证明我没有信心啊。

 

    十七世纪教牧辅导的一个难题,就是拣选的教义带来的后遗症。换言之,清教徒为自己制造神经质,这也说明当时的人何以那么重视教牧辅导。以上这一点是他们的教导中负面的地方。

 

    对我们来说还有一点是很特别的,十七世纪的人常谈地狱这个观念,听见的人都甚为战惊。这方面的教导对传福音来说非常有功效。而今天我们完全不这么想,至今我还没有看见研究人类思想在这个课题上转变的过程的报导。

 

    十七世纪的清教徒运动亦是一奋兴运动,其特质有三。首先,有一群传道人,他们在神面前有共同的信念,为清教徒的信仰作了美好的见证。学者和讲道的人层出不穷,再三强调同一的真理,承先启后。十六世纪末到十七世纪中出现很多优秀的传道人,代代都有人材,所传的都是一致的信息,这是我们福音派所缺乏的。

 

    其次,个别信徒通过读经、家庭的祈祷和听道,个人得到复兴,后期的清教徒如沉美恩(Charles  Simeon),一代之后的莱尔主教,几代之后的司布真都是如此。

 

讲道和写作

 

    最后,清教徒的讲道和写作的一个特点,即发掘圣灵的工作。欧文的圣灵论在英语世界可说是最好的,他们深信圣经的权威。清教徒的教师一个接一个的都强调同一点,即原文圣经是圣灵所默示的,同一位圣灵亦向我们启示,使我们明白圣经。今天虽然有灵恩运动,但热爱圣经的运动都还没有开始。我们每一位都面临一个挑战,在我们到审判台前与基督见面之先,我们都当扪心自问,我们既享受拥有圣经的特权,是否好好利用此特权,读经默想呢0当然,为了自己灵魂的好处,我们理当如此行。

 

    在我去世前,我求神两件事:其一,求神使我更加明白操练祈祷的可贵。其二,但愿神的话语在我敬虔默想时越发在我心中活跃。很多圣经学者破坏了圣经式的默想,很多人读经是为了预备讲章,所以得不到圣经的喂养。教导人借着圣灵的光照读圣经,可说是清教徒运动的一大特色。

 

解经特点

 

    清教徒运动基本上是一个圣经的运动,他们相信圣经是神口里所出的话。如果我们有一知友,但却不看他写给我们的信,这样的友谊算什么呢0同样,我们为何忽视学习和默想圣经呢0清教徒不单相信圣经是神口里所出的话,他们也相信圣经是神的启示。我们今天要寻求的真理都已经启示在圣经里了。此外,他们深信读圣经是人的一大责任。是的,勤读圣经,并明白其中的真理是我们的责任。

 

    清教徒的解经有六个特点。一、字面的解经,接受圣经字面的意思。二、不断地、持之以恒地读经,以经解经。有些人专门爱找圣经不一致的地方,然后就在那里跌倒。清教徒认为人可以这样作,但最根本的乃是让圣经解释圣经,这样人就可发现圣经的一致性。三、从教义的角度解经。圣经是所有教义的基础,所以,我们可以根据圣经的教导查验教义的正误。四、以基督为圣经的中心。这一点他们采纳了马丁路德的解经法,认为圣经到处都是宣讲基督。五、实用地解经。圣经乃基督徒的生活指南,其道德性很高。六、当忠心地解经。我们的生活当与圣经的教导相称,因神要求我们忠于他的话语。

 

清教徒的敬虔

 

    清教徒非常注重察验个人的良知。修院主义提到心灵的花园是封闭、宁静的,是反省和安静的好地方。同样地,清教徒所说的良知即灵魂的花园,需要不断地培育,铲除杂草;所以,察验良知发出的动机和态度是相当重要的,因而清教徒的良知几乎完美,对其运作极其敏感。他们深信圣灵的工作多半通过良知来进行。

 

    至于清教徒的敬虔,他们在著作中最常用的比喻,可由罗勃布敦(Robert  Bolton)在十七世纪初写的书为代表,他说:“基督的生活乃舒舒服服的与神同行。”你若与好友舒舒服服地一同行路,你们不需要多谈,因你们的心灵有默契,彼此享受对方的同在。清教徒在灵修方面经常提到这个课题,亚伯拉罕与神同行,以诺与神同行,所以我们也当与神同行。而操练与神同行的最高境界,莫若默想式的祈祷生活。

 

    我很荣幸有一位敬虔的父亲,虽然他在一九六0年代去世,但是就在他去世之后,我仍多次感到他与我同行;特别是面临困境、危机和在作重大决定时,我深深体会他与我同行。我们若有同样的醒觉,体会神与我们同行,岂不更为宝贵0这种体会很真实,但却难以形容。清教徒就是这样与神同行。与神同行与良知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内省的功夫就成了伦理的核心,内省使神人之间的友谊毫无隔膜。

 

    清教徒敬虔的第二个特点是他们注重培育属天的心志。巴克斯特在卅六岁时写了《圣徒永恒的安息》(Saints  of  Lasting  Rest),当时他胃里生瘤,随时可能过世。他为了预备自己上天堂,所以写了这本长这一千多页的书,默想天上的生活,神的恩典使他又活了三十多年。这本书是一部经典之作,现在市面流传的新译本全是原书之缩本,即使是简化的版本亦相当能启发人操练过默想的生活。今日的基督徒有时会讽刺那些持属天心态的人说,这些基督徒过份向往天上的事,留在地上反而一无所用。其实,基督徒若不注重天上的事,他在地上根本无用,好像盐失去了味道一样。是什么在基督徒身上起了盐的作用,是什么在道德上保守他的品格呢0岂不是默想的生活,常常思念天上的事吗0我们若不在生活中保持永恒的层面,就容易迷失于感性中,受自己的态度左右,过有前景无背景的生活,悬在空中,无足之地。因此,永恒的层面乃基督徒生活的骨架,它给与我们一个方向度。引导我们走生命之旅。它亦能加强我们的动机,在压力和逆境中给与我们毅力和勇气。

 

    清教徒敬虔的第三个特点是他们是顾家的人。他们把祭坛建立在自己的家里,他们的家就是一个小型的教会,他们把在家中作道德的好管家为己任。巴克斯特写的《基督徒指南》有一系列的指引,劝勉人如何在各种人际关系中活出基督徒的样式。

 

    第四个特点是清教徒是一群敬拜的人。他们重视祈祷和敬拜,从神那里得到启发,因为他们很容易颓丧和愤世嫉俗。从一五五九年后,清教徒期望在教会内的改革受到许多的挫折和拦阻。其实挫折乃神通过天使在我们身上的作为,并非感性上的损失,因神会赐给我们超越的力量胜过一切的困难。

 

教牧关怀

 

    最后一点是清教徒的教牧关怀,即所谓的心灵医治(Cure  of  the Soul)。首先,他们强调在神面前预备心灵,他们深深体会培育爱神之心的重要。到了十七世纪,许多人著书谈论这方面的操练,最具代集坻漪0约拿单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的《论宗教情操》(Treaties  Concerning  Religious  Affection)(编者按:本套丛书的下一部《宗教清操真伪辨》,即是此书的简缩译本),此书在一七一四年出版,我亦用现代英文重新出版此书。它震撼力很强,造就不少古今信徒。书中尝试比较错误之爱与恩典之爱的不同;换言之,宗教情操亦有真伪之分。恩典之爱乃神所赐礼赞神的恩典,爱德华滋综合了清教徒的教导,列述十二种恩典之爱的特征。学习操练这些类型的情感可以帮助重整我们的生活。

 

    下面略略提几种恩典之爱,首先是要渴慕神的荣耀。爱德华滋和加尔文一样极其重视敬畏神,体会神的高超和卓越,还有一点是平衡的生活。基督徒生活的特征就是对称、和谐。我们若安于神那表面看来似乎矛盾的真理,接受它,才能维持和谐的主活。爱德华滋用了半本书的篇幅解释一种恩典之爱的流露,即我们应当是切实实践的基督徒,将对神之渴慕和敬虔体现于对邻舍之爱,这是一种博爱的表现,将仁慈之心付诸于行动。当人与神亲密、深入相交时,并非仅为与神亲密,而是将博爱落实在生活中。《论宗教情操》是在对宗教非常热诚的时代写的,当时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教会经历大复兴,人人追求敬虔,爱德华滋写此书就是为了教导人何谓真正的敬虔。

 

    清教徒在教牧方面的另一个主题是在神面前记帐。十七世纪商业主义开始兴起。法利佛(John  Flavel)提出一个理论:人若从商,就要记帐:人若航海当船长,就要有航海日记:人若行医,就要保存个案记录。任何一种专业都当有与其专业相称的记录,基督徒在神面前的生活亦当明确有记录。虽然十七世纪的历史没有留下多少当代人的日记,但此理论的逻辑,的确导致十七世纪后期的人有写日记的习惯,贵格会的信徒尤其擅长写日记;如约翰乌门(John  Woolman),乔治范士(George  Foxe)等。

 

    我不知你们当中有多少人有写日记的习惯。对道德自满的人这是一付良药。我们买一本空白的簿子,坐下默想,可能不到几分钟就会魂游四海,一个星期后可能只写下二、三行字。这使我们醒悟,原来我们的内心是一片空白。第二个星期,我们会比较慎重地写日记,开始以诚待神,将心向他开放。你若认真地这么作,就能在神面前仔细地记录你的心思和言行,向神诚恳的说:“我既然立志如此行,不如照办吧!”清教徒就是这样认真地在神面前对待自己的内心世界。

 

    末了,清教徒的牧养对沮丧的心灵有其美善的安慰之道。李察司布斯(Richard  Sibbs)和多马布克斯(Thomas  Brooks)是十七世纪最出色的作家。你在失意或沮丧之际,不妨看看司布斯的《压伤的芦苇和将残的灯火》(Abruised  Reeds  and  Smoking  Flax)。先知曾向我们保证,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熄灭,司布斯也是这样安慰人。此外,多马古德恩(Thomas  Goodwin)亦写了一本书,谈到在黑暗中行的神的儿女。这些都是教牧安慰人的经典之作。清教徒还认为基督徒乃道德战场上的精兵,他们也重视基督徒为朝圣者的记号。

 

    以上所谈的,无非是希望能提高大家的兴趣,让我们知道清教徒的著作真是一丰富的资源,有待我们去发掘。英国的“真理的族旗”(Banner  of  Truth)再版了一百多册十七世纪的作品,所以我们没有借口说找不到清教徒的著作。

 

    清教徒运动是最认真过敬虔生活的一个运动,远超过修院制度之外所有的运动。今日基督徒最大的需要,乃是以同样认真的态度过敬虔的生活,思想如何建立这种生活方式的架构,以致我们不再向往其它的生活方式:换句话说,清教徒对我们的挑战,是要求我们认真地过敬虔的生活,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们已经为我们走出了一条路。那些跟随他们脚踪的人都结出了美好的果子,如美国最出色的思想家爱德华滋,英国最出色的布道家司布真,和近代最出色的平信徒钟马田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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