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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参孙--战士成小丑

 

麻西与参孙,不论在力量,才能,人格,以及对于生活和文学的影响各方面,都形成强烈的对照。一个是有头脑的人,学通了埃及一切的智慧学术,另一个是蛮勇的英雄,通晓江湖术士的技两。摩西的生命是一首长的英雄史诗,参孙的生命是一个简短的悲剧。摩西是属神的人,参孙是属世的人.……

参孙临死时唇间发出复仇的祈祷,摩西去世前却为以色列发出预言。摩西完成了五卷经书,参孙留下了一个谜。摩西活了一百二十年,建立了一个国家,制定了世代相传的律法;参孙短暂的一生以地方性的一个大悲剧作结束,没有真正的成功,也没有人纪念……

这两个人物是何等的不同,开始时,他们原有一件相同的东西--信心。只可惜一个坚持到底,另一个却中途夭折”。

当克伦威尔端坐着让人替他画像时,艺术家向他提议把头靠在一双手上,以便掩饰他额上的一个赘瘤。这位率直的摄政官卤莽地说:“管它赘瘤不赘瘤,只要原原本本地把我的像画出来就得行。”

这便是圣经人物传记的特征。不管皂白美丑,成功失败都赤裸裸地原原本本地记上。那些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人,而不是塑料制成的圣人。人生的功课可以从成功上取得,也可以从失败中学习。由于这种现实主义,致使圣经永远不会过时,常常都与人有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密尔敦(Milton)以参孙作他悲剧诗的主角,而米开兰哲罗(Michelangelo)又选择摩西作他最大雕刻作品的对象。

背景与出身

参孙在世的日子帕勒斯丁沿海有极大的困扰。从爱琴海(Agean  Sea)而来,拟进入埃及的侵犯者遇到挫折,于是便安顿在所谓帕勒斯丁的平原。参孙的老家撒非拉(Shephelah)刚好位于这平原的边界。由于与非利士毗邻,使参孙不时得着大显身手的机会,但那里隐伏着许多试探,把他引上毁灭的大道。

很少青年人在生命开始时,能比参孙有更顺利的命运。他与施洗约翰一样,在出生以前,便有神的预告(士1335)。他幸运地有虔诚的父母,他们都极愿意按照神的旨意领受他赐给他们的礼物(士138)。再者,由参孙结婚时伴郎数目之多而推测(士141011),他的父母还可能是有钱和有地位的人。天使突然的到访,使玛挪亚的妻子满了敬畏的心--她对丈夫说:“有一个神人到我面前来,他的相貌如神使者的相貌,甚是可畏……他对我说,你要怀孕生一个儿子。”(士1378)玛挪亚对他妻子的话语不寻根究底,可反映出他的性格如何。他第一个反应便是祈祷,这是敬虔人的一个记号。

神答应他的祷告,打发使者回到他那里,把信息重复说一遍。玛挪亚毫不怀疑相信,说:“愿你的话应验。我们当怎样待这孩子,他后来当处怎么样呢?”注意他的询问没有怀疑的语气,只是请求指示。玛挪亚不仅是一个祷告的人,也是个有信心的人。他们不愿照自己的心意为孩子定下计划,他们愿意完成神的旨意。有这样的父母必然可是保证孩子有辉煌的将来的。以色列在这黑暗的时代十分需要一位元拯救者。参孙的父母当然极珍惜这种希望,希望他们的儿子将来会担负这个责任。然而,不是所有敬虔的父母都不必为儿女的生活行为烦恼。这位使父母充满美梦的婴儿,到长大时竟令他们大失所望。

天使的宣告包含了不同的内容:“ 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士135)。前者表明他力量的根源。他以后的成就都完全因为这件事实才能解释。后者乃预告他身手的范围。他的工作不过是个人的,反复无常的,并没有为以色列人留下永久性的解救。

理想上,以色列人原是与世界完全分别出来归神为圣的一个民族,但事实与理想相差得太远,特别在士师时代,更显得可哀。然而,常常都有少数被选出的拿细耳人,这些人渴慕最高超的生活,自动起愿,归神为圣。我们的主便是最理想的拿细耳人。

拿细耳人的誓愿有三种禁戒:

(一)不可吃葡萄树所结的果子或斯制作物(民63)。这禁戒预表要脱离某些感官上的享受。这些享受在别人而言,可能是合法的;这件东西的本身也不一定是有害的。“他就要选离清酒,浓酒……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我们很容易明白为何他们不许喝会使人熏醉的酒,但为什么连鲜葡萄和干葡萄也不准吃则令人莫明其妙。事实上,一个属神的人必须许愿克己,而且在属灵的事情上必须熟练一些功课。“别人可以做的事你不可能”。运动家在训练期间便知道如何实行这原则。保罗--属灵上的拿细耳人,毅然放弃一些他从前认为有益的东西,为要得着从天上来的奖赏。

(二)不可剪发(民65)。这禁戒预表要脱离外表的骄傲。“在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不可用剃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不能隐藏分别归神的事实。他是一个有记号的人,在任何地方使人一望便知。这一点实在是很大的牺牲。这一点也是使人不肯完全降服神的因素;他不愿意放弃与人为伍的权利,不愿意担当十字架的苦难。

(三)不可接触死尸。这一点预表要放弃世上最亲爱的人:“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因为那离俗归神的凭据是在他头上”(士667)。死亡是罪的果子,这种禁戒乃表示拿细耳人不可接触罪。他对亲属的情感应该屈服在对神的忠诚上。我们在分别归神的时候,血肉的关系必须重新调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7)。这是那位真正的拿细耳人所说的。

从圣经中,我们清楚看见,参孙承认他父母在他作婴孩时为他所许的愿。可是,他没有自始至终地忠于这誓约。

力量与软弱

圣经上没有任何人像参孙一样,圣灵的能力与身体的力量是息息相关的。在当时以武力为主的时代中,参孙所负的使命是向他同时代的人表明一件事;作战的能力单单从神而来。仔细阅读参孙的传记,便明白他个人的力气并不藏在他的铜皮铁骨中,因为它不是体育的结果。这种普遍的观念在圣经中找不到根据。如果参孙的力气是因他强壮的体格而来,那么,大利拉和非利士人为何会因他力气大的缘故感到大惑不解呢?他自己对大利拉说,如果剃了他的头发,他便会像别人一样(士1617)。

他的力气也不是藏在他的头发中,虽然他的头发确实曾表示与其力气有关。他的长头发乃表示他奉献给神的见证。

参孙惊人而奇异的成就也不是因为他的武器特别厉害。以普通的标准看来,那块驴腮骨(英国诗人密尔敦称它为参孙的“骨剑”)实在是荒唐滑稽的武器。显然地,他没有穿着什么铠甲或佩戴什么武器的。

他力量的根源完全是因为圣灵的能力临到他。关于这一点,在圣经中可以找到接二连三的证据。“耶和华的灵才感动他”(士1325)。“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士14619)。他每次得力量时,都不是因为吃了什么特别的食物或服了什么特别的兴奋剂,乃是直接由神的灵而来,那完全是因他遵守拿细耳人的誓愿的结果。旧约圣经中身体的力量很常是新约圣经中灵性丰盛的表示。参孙失败和跌倒的功课,可能在今日基督徒的生活中找到相同的例证。

对于青年的参孙,迦萨的生活比起他自己狭窄的家园必然显得更迷人,更文明。他像灯蛾着了迷扑向火光一样。玛哈尼但(士1325)的营地是集合青年人受军事训练的地方。参孙可能在那儿得悉他国家绝望的光景,神的灵便开始感动他。然而,邪恶的、受好享乐的迦萨便坐落在玛哈尼但旁边--常常都是如此--在这里,他的奉献热诚便受到考验了。

参孙渐渐与他民族的敌人表示友善。结果,他娶了一个非利士女子为妻,使他的父母无限苦恼。这位女子不过是初次开始使他堕落的人,其后尚有几个女子都与参孙的命运有关。据说在居比路发现的壁画中仍可以看见非利士女郎迷人的风姿。参孙觉得她们十分动人,而那些非利士女子又觉得年青英俊的希伯来人非常适合她们的脾胃。

成就 与失败

参孙是神答应绝望中的以色列人苦苦哀求的结果,也是神应允他父母的祷告。神预备一个奇异的工具来拯救他的百姓。有人说参孙的武功有点像希腊神话中的大力士赤邱利的事功,而且夹着怪诞滑稽的成份,每当他使用武夫之力时,都是由于他变幻无常的性情和他个人复仇的欲望所推动,很少是由于他真正爱国的热情--一个孤单的人在单独地应付他与敌人的斗争。参孙并不是在失明以后才扮演丑角的。

然而,他的生命对于以色列人并不是毫无利益功勋可言。他受同胞们的爱戴尊敬。他虽然身为一个士师,却没有见他担任裁判的责任,所以,还不如称他为抗敌的民族战士。他那令人惊奇的力量使仇敌的心惧怕。非利士全地的人一听见他的名字便惊惶失色,直至他最后一次下到他们中间去所遭遇的悲惨收场。但在此以前,他在以色列人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代表神,作了他同胞得灵感和勇气的源头。

有一次,非利士人来要挟犹太人把参孙交出来。随即便有三千犹太人,无精打采垂头丧气的来见参孙,要把他们的战士交给非利士人,以便缓和与非利士人之间的紧张气氛。参孙当时该多么失望难过。他是以色列人的拯救者,他们却以怨报德,不与他同心协力抵挡敌人,反而某愿受敌人的奴役,苟且偷安。

综合参孙失去大气力并其后备受卑微凌辱的原因,有下列几点:

第一、他毫不在意地违背了他拿细耳人的誓愿,犯了假冒为善的罪。他戴着拿细耳人的记号,生活和行动却完全不像一个拿细耳人。例如,拿细耳人是不准与死尸接触的,但他竟从死狮中取蜜,又用驴腮骨做武器。他的发绺是不可以剃去的,然而,他却软弱地把他的秘密泄露给出卖他的大利拉。圣经中没有提到他饮葡萄酒的记录,但如果前门紧闭,后门敞开,盗贼是仍然可以进来的。

第二、他继续不断地玩火,犯了傲慢的罪。他以为他可以安安全全地犯罪,因为在他一次再次的失错中,神并没有责罚他,从他收回他的能力。他对神为他悬挂的红灯故意热视无睹。他已将与神的灵合作的经验当作家常便饭,以致过分轻狂,不相信神的灵真的有一天竟会离他而去。从他的外表看来,一切都好像仍然与神保持联络,作为他力量的根源。然而,他已惯常下到不属灵的气氛中去放纵不合法的情感,这样,必然免不了应得的下场。

第三、他轻看他得能力的秘决,犯了妥协的罪。他进入一种纯粹属肉体的关系中,尽量放纵情欲,而不顾神的荣耀。他的妥协开始于他那不能同负一轭的婚姻(士143)。结束于出卖他的一个女人的膝盖上。这女人乃是茺淫的大利拉。大利拉的名字乃是诱惑的意思。她比那头狮子危险得许多倍,因她以不同的姿应付各种不同的人。对挪亚,她以酒的姿态出现;对乌西雅,她以权力出现;对大卫,她以一个美丽的身材出现;对代俄特累非(Diotephes)她以地位出现。我们的仇敌知道如何把大利拉乔装成各种最适当的角色送到我们每个人面前。她并不是常常讨厌的,但一定都是具诱惑性的。参孙得着了一个痛苦的功课;在外邦人和属神的人之间不可能有忠诚的存在。

悲剧与凯旋

参孙没有亲手剃自己的头发,他不过甘心选择与恶人为伍,他们便会包办其余的一切。自从他第一次与非利士人接触,便有人想得能力的秘决,以便可以制服他。大利拉并不是第一个抚弄他头发的人。参孙的跌倒不是突然其来的,乃是慢性自杀,逐渐的向世界和肉体的压力低头。我们的仇敌也像大利拉一样,不断地向我们施压力,要我们将属灵能力的秘决交出来。“大利拉天天用话催逼他,甚至他心里烦闷要死”。由于参孙沉溺于情欲之欢,在肉体的眼睛未曾被仇敌剜掉以前,心灵的眼睛已经瞎了,于是,“参孙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诉了她”。

接着,历史上最惨的悲剧之一便上演了。正当参孙把头枕在不忠实的大利拉膝上时,他那分别为圣的头发便被削去了。他像以扫一样,把属灵的长子特权卖掉了,换来的不过是一点肉羹--短暂的感官上的享受。那曾经一次失足的人,竟可怜地一错再错,直至身败名裂。

当“参孙哪,非利士人拿你来了”的熟悉呼唤把他从睡梦中惊醒时,他说:“我要像前几次出去活动身体,他却不知道耶和华已经离开他了”(士1620)。这是多么可悲的不自觉,神的忍耐已到了一定的限度,灵的力量已被收回,他“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1617)。一次轻慢他得能力的秘决已太多了,不自觉的败亡已到了妙手不能回春的地步。他的气力在不自觉的时候已消失了。急难到来时,他毫无能力去应付,本该尔(Bengel)说:“有神者,是知;没有神者,是无知。”

参孙失败的根源和顶点都是在潜意识的界域中,“他却不知道”。今天,我们比古人更明白潜意识对于人格的形成和分裂有多么重大的影响。“因为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箴237)。有人说过,扫罗,巴兰,所罗门,犹大和底马诸人物,似乎在失败以前都不晓得神已离开他们。没有谁比在迦萨的瞎子参孙更泣恻可哀,没有什么警告比参孙的例子更动人。密尔敦在他的诗篇中曾将参孙的生活和内在的人格描写得淋漓尽至。

在监狱中,没有安慰,也没有温情。他向那些来狱探访他的亲朋忏悔。神的灵在他里面工作,使他生出悔改的心。

这件悲剧的另一个结果是:颠倒了神的仇敌和神的子民的声誉,耶和华的名受羞辱。他们的神大衮却受到尊荣和赞扬。以色列受羞辱。参孙的跌倒实在使他大大卑微。

然而,正如保罗所说,神是希望的神。甚至对那样软弱、多罪、傲慢、盲目的参孙仍然有希望。神准许他在生命的薄暮里获得最大的胜利。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非利士人为他们国家的神大衮摆设一个大宴会。他们把参孙带来做小丑助兴,让几千个集合在庙顶的群众戏耍开心。参孙在被囚的日子中,他那归神为圣的头发已渐渐长起来,与此同时并进的是他懊悔的心。由于他重新分别为圣,他的力量也归回给他。然而,他没有得着一对新的眼睛。因为神容让罪的自然结果和判决临到人,即使是他的儿女。不过,神赐给他得以重新与他交通的福乐,并赦免他的罪。

参孙请求耶替他带路的童子让他靠在支撑庙顶的两根主柱上,好像他因紧张和羞辱变得十分疲乏。当他摸着两根柱子的时候,便求告耶和华再次帮助他。他得着神的帮助,尽力攀折柱子,以臻大使房子倒塌。这样,他死时所杀的敌人比活着时所杀的还多。

参孙在末次的胜利中,他的动机似乎也是奇异错杂的。他是不是比较关心报复非利士人剜他双眼的仇过于关心神的荣耀呢?即或如此,我们也不能否认信心的存在。不然,他的名字便不会被列在希伯来书第11章的英雄名录上。参孙生命中的最后功课,乃是鼓励那些曾经失败的人抬起头来。因为对于神,常常都有希望,即使是日暮黄昏的时候亦然。参孙的墓志铭可以包括在三句话内--因情欲而败坏;因忏悔而复兴;因殉道而得胜。

史学家弗伦特(Fronde)描写大主教克朗麦(Granmer)的殉道时,将他与参孙比照。

利特理主教(Bishop  Ridley)与拉提麦主教(Bishop  Latimer)与他一同关禁在伦敦著名的大监狱内(Tower  of  London)。他们都被控为信奉异端,认定必受死刑。后来他们被移到牛津受第二次的审讯。一五五五年十月十八日利特理主教和拉担麦主教都在那里受了火刑。但是克朗麦却收回他的主张,放弃信仰,这对于罗马天主教立刻产生重大的影响。然而,当他仍被带出来要殉难时,出乎每一个人的意外,他又反悔前言,仍坚持他的信仰。由于他曾用右手缮写他的出卖信仰书,他便先把右手伸入火中藉以作证。表示这是他最后一次的悔改,以后永不能再反悔。

布朗麦便如此与世长辞了。他被敌人带出来戏弄时,心灵的眼睛早已盲了。但他死时所给他们的打击比他活着时的教训更有力。次日,波尔(Pole)被任为坎特伯里的大主教。但在其它方面而言,法庭过份残酷的措施反而失去了他们的宗旨。如果他们满意接受克朗麦的放弃信仰书,那么,这位大主教便可能在万人唾弃,十手所指之下心碎而死,改教运动也会因这位战士蒙受羞辱。── 孙德生《神的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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