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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拿书绪论

 

壹 解释

约拿书在十二先知中是一卷奇特的著作。别的书卷内容是神的话语为主,充满了一连串的信息。但是约拿书则不然,神的信息只有一句:“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三4,原文仅五个字)。本书的格调也与其他先知书不同,分析起来,也很难归类在任一形态中。这不是仅属学者研究的课题,实在关系本书的解释,可说是十分重要。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约拿书是先知文学的类型。从第一章一至三节上及第三章一至三节上,都是以“耶和华的话临到……”为述的开始(参阅先知著作外,有撒上十五10;王上十七28)。先知著作大多予读者影响,先知是神人,为神的发言人,将神的能力与荣耀带出来。这里约拿不是英雄,他是一个失败者,违背神的命令,神没有在他身上得着荣耀,反而在他的叛逆与埋怨中,使人看见神的荣耀。1别的书卷,先知的信息都要应验,约拿书中的预言不应验,一反一般先知文学的常例。2

别的先知因深感使命艰难、责任重大而犹豫或退缩,如摩西、以利亚与耶利米。但是他们决没有像约拿那样完全拒绝,干脆违抗。这是在其他先知事迹或著作中没有的事情与记载。

别的先知信息也有论外邦的,但都是在以色列本土讲说,对象似对以色列人。先知以利亚与以利沙曾负有政治的使命去大马色(王上九15;王下八713),但与约拿到尼尼微传道,是截然不同的。

本书有不少十分令人惊奇的事发生,如海浪大作,大鱼吞下约拿,尼尼微全城都悔改,蓖麻树突然生长又迅速枯萎。如果说这些神迹太奇特,几乎是怀疑神的大能。但作者有特别的用意必是事实,也值得读者深切思想的。3

本书的著作日期甚难臆料,但似有很古旧的资料与联想。尼尼微要倾覆(三4),好似所多玛、蛾摩拉城被毁灭(创十九2529)。集体受刑罚好似洪水及许多城市的毁灭。4提到强暴,也是洪水前的情形(六1113)。约拿的任务,好似当时所多玛城毁灭前的天使宣告一般。

由于本书大有以上的特点,于是有许多不同的解释,来臆断本书的性质。兹缕述如下:

 

1 G. von Rad, OT Theology, vol. 2, 291.

2 Leslie 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75.

3 L. Sabourin, "OT Mirales," Biblical Theology Bulletin, 1 1971 277261. A.J. Wilson, "The Sign of the Prophet Jonah and its Modern Confirmations" PTR, 25 1927 630642; G.C. Aalders, The Problem of the Book of Jonah, 1ff.

4 G.H. Cohn, Das Buch Jona im Lichte der Biblischen Erzahlkunst, 75, 96f.

 

(一)比喻

本书是否模仿先知著作,为陈述一些属灵的教训。其中有些故意夸大其词,又加上惊奇的事情,言过其实,只为强调某些道理,例如耶稣的比喻中,浪子的父亲、葡萄园的主人,不义的管家、欠债的恶仆,实际情形也许没有那么过分。如果将约拿当比喻看,就不足为奇了。5

本书有不少似借用其他数据。在第四章四、八节约拿求死,好似以利亚的经历(王上十九4)。约拿书第三章九节及第四章二节是否引用约珥书(二1314)。本书以非以色列的背景,来说明神对他们的爱。约拿书第二章九、十节似引用耶利米书第十八章七、八、十一节,发人深省。这里并非说作者文学技巧不足,必须借袭别人,而是为读者易于明白不易接受的道理。好叫听众重新认识耶和华,也改变对外邦人的态度。

如果本书是比喻,就容易解释其中讽刺的口吻。约拿的行为近乎可笑,因为他竟然狭窄到这样的地步,毫无同情的那种自私,大胆违背神的命令。他的自义,以自己为中心尤其是幼稚到了极处。约拿几乎反映出许多人的心态,是标准的法利赛人,也是耶稣比喻中的大儿子(路十五1132)。比喻的情节总是要比较简化,不能太复杂。6本书有点像欠债的恶仆,有两段情节。第一段约拿好似那仆人,欠了巨债,而得着主人的恩待,完全豁免。第二段约拿好似他,却追究别人欠他的小额债务。约拿是蒙恩的罪人,却不肯关怀外邦的罪人。也许有人说:在旧约中比喻大多附有解释,但是主耶稣的比喻,有的并无解释,祂希冀听众自行领悟(如路十三69)。本书与浪子的比喻很相似。尼尼微好像浪子一样得着父亲饶恕的爱。但约拿像大儿子,反而因此不满。主耶稣是指责文士与法利赛人的。约拿不是与他们类似吗?

 

5 D.O. Via, Jr. The Parables Their Literary and Existential Dimension, 105f.

6 S. Talmon 提说,参阅Allen, 179.

 

(二)史事

自教会的早期教父起,认为本书无论怎样解释,其历史的事实却不容否认。约拿是一位历史人物,他的名字记载在列王记下第十四章二十五节,他应是在耶罗波安二世,在主前第八世纪。约拿是一个民族主义的先知,预言北国的兴盛,外邦人将败亡。北国前经历史的浩劫,对异族的人尤其憎恨,反映当时北国一般人的情怀。

有人认为约拿书是历史,根据马太福音第十二章三十九至四十一节,主耶稣特别论述这事。如果论主自己的复活是肉身的,约拿在鱼腹中必是历史的。所以约拿的神迹是史事。

但是有人提出比喻的性质,有的很像历史,或者以历史为背景。所以约拿是历史的人物,但是他的神迹及一切遭遇未必是历史。例如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路十2537;背景可参照代下廿八15)。在钱财的比喻(路十九1127)之后,有罗马的史事,亚基老到罗马,为继承希律王。在拉撒路与财主的比喻后面,可追溯拉比的传说,提说亚伯拉罕的仆人以利以谢,那就成为拉撒路。他被差到所多玛,看那里的居民会否接待他。但是比喻与史事究竟不同,因为后者是平铺直的。

 

(三)励志故事

这是犹太拉比的励志故事(Midrash),是他们教导的方法,着重道德的教训,激发人的信仰。有不少学者都持这个主张,7并以历代志下第二十四章二十七节为例。有的这种性质的故事是取材于史事,如列王记下第十四章二十五节,或耶利米书第十八章十八节,或以赛亚书第二部,或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六节。兹分别论述。

列王记下第十四章二十五节提起约拿,但除了十分简单的历史背景之外,没有其他资料。关于尼尼微通城悔改的史实也付诸阙如,而且这样的情形是在先知书中无例可援。那么多的神迹也不寻常。但是既为励志道德的目的,这些就不是重点了。

耶利米书第十八章十八节,提到当时宗教人员有三种:祭司讲律法,智慧人设谋略,先知说预言。于是犹太学者就以此三项来发展他们励志故事。他们只把握一点,已够充分。如约拿作为说预言的先知,奉命传道,预言尼尼微城四十天后毁灭,使他们悔改。以他先知的特殊经历,作为劝勉的课题。第十八章八节也成为本书的中心思想。

犹大学者取以赛亚书第二部的真理,来发挥教导的功能。因为在那部分有两大重点:受苦的仆人与普世的救恩。约拿为仆人,从受苦中体验神的旨意。所不同的是约拿因违主命而受苦,但是以赛亚书中的仆人,他的受苦完全是替代的(尤其在第五十三章)。但约拿书内容既是向外邦人传道,这正是以赛亚书第四十二、四十九章的主旨。

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六节,宣告耶和华是恩典的神,以此为约拿书的重点,也可达到勉励人们信心的目的。

 

7 K. Budde, "Vermutungen zum 'Midrach des Buches der Konig," ZAW, 11 1891 3751. 以列王记下第十四章二十五节为依据。L.H. Brockington, "Jonah," Peake's Commentary on the Bible, 3751. 引耶利米书第十八章八节为例。G.A.F. Knight, Ruth and Jonah The Gospel in the OT, 用以赛亚书第二部为例。P.L. Trible, Studies in the Book of Jonah, 引用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六节。

 

(四)寓意

有不少学者认为本书的寓意解释也有可能。8约拿其名意为鸽子,就是以色列的表象。他是亚米太的儿子。“亚米太”是“真实”的意思,所以是真理之子,有正统信仰的人。其他寓意分列于下:

(一)风浪是以色列民受外族的侵略,不安与危难中受苦。这是神对他们的刑罚与管教,因为他们违背了神。

(二)大鱼是世界的权势,或指巴比伦或指亚述。尼尼微在亚述文是“鱼”(Nun)。如果鱼是巴比伦,则指约拿在鱼腹是以色列民被巴比伦掳掠(参阅耶五十一3444),还有被掳的时期也是确定的。

(三)大鱼以后将约拿吐在旱地上,指以色列民从被掳之地归回,巴勒斯坦是旱地。以色列人对海向来是指罪恶与神秘的危难,现在得以脱离了。

(四)蓖麻是所罗巴伯(可参阅亚四章)。弥赛亚常以枝条来描写,所以树木可作这样的寓意。

综如上论,有若干问题值得讨论。先评寓意的说法。约拿虽可代表以色列的背逆,但以他喻为鸽子,却嫌牵强。虽然何西亚书第七章十一节论以色列为愚蠢的鸽子,也有诗篇第五十六篇头“无声鸽”,鸽子可能指以色列会众,但旧约其他各处都未以鸽子为以色列民。大鱼是神的保护,不会是神的刑罚。风浪并非外患的侵略,因为腓尼基水手从风浪中看见神的大能,并不看见世界凶暴的武力。以蓖麻作为所罗巴伯更加勉强,因为所罗巴伯并非如蓖麻一样迅速发生又迅速枯干。寓言鲜有历史背景作为依据的。

励志故事只是犹太拉比的教导方法,却不在旧约经文之内,不会被列为正典之一。况且这种犹太拉比的方法是在较晚的时期,在旧约时代之后。

如果说约拿书是比喻,以整本书作为比喻,未免太复杂了。比喻大多只有一个主题。所以有人将本书分为两大部(一、二章及三、四章),只有两个比喻,9在旧约中又找不到其他的例证。比喻在旧约中(撒下十二14,十四67;士九815;王下十四9;王上二十3940),大多是简赅的内容,又有解释,约拿书经文太长,又无解释。况且旧约中没有一整本书为比喻,也不会列在先知书中。

总之,约拿书为先知书,因为在正典中的十二先知之内。其中的预言虽只一句,但先知的信仰却发挥无遗。本书着重先知的经历,以历史的传统,说明先知的职事,也强调耶和华的话,针对历史的实情。既是这样,本书内容必有实际的历史背景。约拿是一位历史人物。尼尼微的历史实况虽无详细的记述(未提当时王的名字),但是他们悔改并不是不可能。主耶稣特别提起尼尼微的悔改(太十二41;路十一32)。神迹的部分也是重要的,为主耶稣所着重。神迹的事在以利亚与以利沙两位先知的生平中很多,也同样可在约拿的经历中。看约拿那种激动的情绪,第一章的背叛与悔恨,第二章的感恩与祈求,第四章的失望与任性,再加上喜怒无常,都十足反映一个常人的心理。约拿必是一个历史的人物,有特殊的经历,身为先知,信心的感受更加强烈。本书再以文学的笔调写出,就十分生动活泼了。

 

8 C.H.H. Wright, "The Book of Jonah considered from an Allegorical Point of View," Bible Essays, 3498, T.K. Cheyne, G.A. Smith, Knight and J.D. Smart 都有解释。

9 Trible, op. cit.

 

贰 合一

本书合一性的问题,大多集中在第二章。有人采取五经的评鉴方法,分开不同之来源,1也以神的名字为分析的基础。在约拿书每一章内都有耶和华为神名的述,但第三章与第四章特别用另一个名“以罗欣”。以后再将第一章与第四章加以增添,尤其是在第二章的诗篇。2有人认为第一章一至十节是单独的,与其余部分是不同的。还有第一章十三、十四节,第二章二至九节以及第三章六至九节,都是因补充而附加的。3但是有人却认为这样分析是不得要领的,不能实际找到原有的底本。4

凡反对第二章二至九节属本书的,从两方面分析。第一方面是体裁的。如果没有这段经文(诗篇),第一章十七节上与第二章十节,以及第一章十七节下与第二章一节,就成为一种交叉的结构:耶和华在外面,约拿在里面。如果有这诗篇就会破坏这样美的结构了。5另外看全书结构的平衡,水手的祷告在第一章十四节,而约拿的祷告在第四章二节。如果第二章二至九节加插进去,有失均衡。6

另一方面反对的,是以内容为理由。第二章的祷告(或诗篇),在上下文的连贯不大配合。第一节说约拿祷告,但是第二至九节不是祷告求助,而是感恩的歌颂。在鱼腹中约拿可能还无法歌颂,那必须在第十节后。当他被鱼吐出来,才真正体会得救的经验。所以有人认为第二至九节应置于第十节之后。7但是有的主张,第二章二至九节只是期望神的拯救,一切完成或只是预言的(Prophetic Perfect)。8

如果细察这几节经文,似乎是已经有的遭遇,不是只作豫测或盼待。这首诗篇也与其他若干诗篇有雷同之处,可能是以汇编的方法,作成一个祷告,也许原有的祷告已经失落,所以必须补充。9

从用字方面来看。本书用“大”字有十四次之多,但在本章并未出现,10也没有用过“灾”“恶”(Ya a)。在第一章“海”是单数字,在第二章“海”是复数字。第一章三、十节躲避耶和华,原为耶和华的面,而第二章为耶和华眼前(4节)。“灭亡”在第一章六、十四节,但在第二章没有出现。所以有人认为这首诗篇并不原属于本书。

第二章先知是一个感恩的人,似乎也不适合本书其他部分所描述的约拿。他只会逃避与违背(一章),又会发怒与埋怨(四章)。他不能那么迅速地改变,因为这不大像他心理的状态。何况他被大鱼吞下,不一定是很安舒的感觉。11

大多注释者都认为这是汇编的诗句,又有哀歌的形式,也有感恩的歌词,在诗篇中是屡见不鲜的(十八篇、三十篇、三十四篇,四十110,六十六1320,一一六篇,一一八521,一三八篇)。12提说阴间,也是诗篇中常有的。13感恩的诗常在献祭之后奉上歌颂,本书作者是否采取圣殿的敬拜礼仪而加以补充?因为那些诗句特别通用于约拿的经验,使本书生色不少。

如果读者直接念诵这首诗篇,会认为约拿不是从鱼腹出来而感恩,却是在水里得到拯救而感谢神。鱼是用来拯救约拿,还是刑罚约拿呢?也有不同的见解。但是鱼吐出约拿,使他必须再听耶和华的命令,都是神积极的心意。有人认为大鱼是神恩惠的安排,使约拿的性命得以保全,海才是仇敌,要将死亡带给约拿。14

关于祷告,这是与第四章二节相配合。有时这字未必表明哀告与恳求,而是述与表露心意,且看第二、四、七、九节都说明了他的心情。15

提到他的心理状态,他易改的性情,反应在第四章六节,他因神的安排而欢喜,也失望。在海涛中得拯救,约拿一定会有非常兴奋的感恩。所以大鱼吞了约拿,是神恩惠的安排。这首诗篇将本书的主题突出地指明,这主题是:“救恩出于耶和华。”

 

1 W. Bohme, "Die Composition des Buches Jona," ZAW, 7 1887 224284.

2 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81.

3 H. Schmidt, "Die Komposition des Buches Jona," ZAW, 25 1905 285310.

4 H. Gunkel, Die Religion in Geschichte und Gegenwart, vol. 3, 369.

5 N. Lohfink, "Jona ging zur Stadt hinaus" BZ, 5 1962, 196 n. 37; 200.

6 P.L. Trible, Studies in the Book of Jonah, 76, 185202.

7 Josephus Antiquity, 910, 2Calvin都有这样说法,参阅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82.

8 Ibn Ezra, G.H. Cohn and J. Ellul都作如此主张,参阅Allen, op. cit.

9 A. Feuillet, "Les Sources du Livre de Jonas," RB, 54 1947 161186.

10 H.W. Wolff, Studien zum Jonabuch, 61 n. 82.

11 P.L. Trible, op. cit. 78.

12 C. Westermann, The Praise of God in the Psalms, 102107.

13 A.R. Johnson, "Jonah ii, 310, A Study in Cultic Fantasy," Studies in OT Prophecy, T.H. Robinson festschrift 1905 82102.

14 Allen, op. cit. 185.

15 G.M. Landes, "The Kerygma of the Book of Jonah," Interpretation, 21 1967 331.

 

叁 结构

约拿书是一部文学的佳作,有十分均衡的设置。两大部分在第一章及第三章。第一章一至三节,与第三章一至三节是对比的,相映成趣。全部有四大行述。第一与第三事件正好可将第二与第四事件相连。第一与第三章约拿在外在的社会环境中,外邦人在他们领导者之下,向神求助。第二与第四章约拿脱离群众,向神说话。所以两大分段十分明确。

作者在对比的方法中,也求回异的述。第一章一至三节与第三章一至三节都着重神的命令,而且有“起来”的字样。所不同的是约拿起来往不同的方向。第一章往他施。第三章才遵神的命去尼尼微。第三与第四章相连的,在第三章四节约拿进城,而第四章五节约拿出城。

本书有“焦点的结构”(Concentric Structure):(一)惧怕(一45上、1516)。(二)祷告(5节下、14节)。(三)述(5节下、6节上、13节)。(四)对语(6节下、12节)。(五)商议(711节)。(六)述(7节下、10节下)。(七)盘问(810节中)。在本章(一章)的核心,是第九、十节上。钥字是“海”“惧怕”(也译“敬畏”)及“抛”(4节“起”,7节“掣”也是同一个字)。1

第二章内的祷告(29节)有三小段(245789节)。前两段都有重复的结语,也有相同的主题。全部实际有四个要项:(一)祷告蒙应允;(二)面临大危难;(三)被神所驱逐;(四)有得救确据。每一要项都套起来,第一项是第一至二段首端。第二、三项在二段尾至三段首,第四项在三段尾。可见都有紧密的连系。第二章九节献祭与许愿,正是第一章的结尾。约拿就与水手有相同的举动。第一与第二章有同样的要旨,为述危机、祷告、得救与敬拜。2

第三章的开端是重复第一章一至三节,在用字方面也重复,神的命令是起来、去、宣告(或呼喊)。

第三章五至九节分为三部分。先有全城的人回应约拿的宣告(5节),然后是王的回应(6节),再有王室的公告加强人民的回应(79节)。在这三段内,都以“麻布”为主要的用词。第一与第三段相同:禁食、披麻。第三段不仅重复,也增加第一段的述。尼尼微城的悔改(三章),相当于水手的敬畏(一章)。第三章九节与第一章六节都希望“我们不至灭亡”。

第三章十节与第一章十七节都是说明神的拯救的恩典。约拿不至淹死,与尼尼微不至倾覆,性质都是一样。第一与第三章都着重“呼喊”或“宣告”(同一个字)。另一个字译为“灾”、“恶”,也是重要的钥字(一27起,三810,四1起)。

先知的怨言(四13),正与第二章相对。二者都有类似的引言:“祷告耶和华说……”。在第二章的诗篇中有三个用字“性命”(二6),“心”(二7),“他们的主”(二8),这些都着重约拿的生命与神信实的爱,其实也反映在第四章二节。3这个主题是约拿赞美的原因(二章),可是也成为他埋怨的理由(四章)。第一章十四节求神保全性命,而第四章二节起约拿竟求神收取性命。约拿两个祷告,内容相反,是否作者故意的设置平衡的对照呢?4

第四章四至十一节可与第二章十节比较,因为二者都是神用自然的因素,只是长度不平衡。5但第二与第四章整体来看这两个祷告,就有均衡的对比了。

第四章的核心在第六至八节,神有三项动作,都以“安排”为主要的用词,说明神的忿怒与怜爱,好似海浪与大鱼。现在是交叉的:蓖麻与虫子(这是怜爱与忿怒,以交叉的方法调转过来)。第一章的风,掀起海浪。第四章的风,吹干树木的热浪,都是毁灭性的。“干死”就是“灭亡”(同一个字,一614,三9)。第四章十一节(本书的最后一节),有“尼尼微大城”,正是第一章二节与第三章二节所说的。先是大城的罪恶,再是大城的范围,现在是大城的居民都蒙怜悯。神由憎恶至爱惜,也是本书特殊的设计。

本书的结构,在那么简短的述,却有那么包罗万象的内容,再发挥极艺术的设计,真可说是天衣无缝,十分完美。每章自成一分段,两章又凑成一大段。两大段成为整个书卷,读起来可以一气呵成,不得不叹为观止。

 

1 R. Pesch, "Zur Konzentrischen Structur von Jona 1," Biblica 47 1966 57781. G.H. Cohn, Das Buch Jona Im Lichte der biblischen Ezralkunst, 51f.; N. Lohfink, "Jona ging zur Stadt hinaus Jon. 45" BZ, 5 1961 185203.

2 P.L. Trible, Studies in the Book of Jonah, 26.

3 Leslie 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99.

4 Trible, op. cit, 称之为Symmetriphobia,为G.M. Landes所反对与修正,"The Kerygma of the Book of Jonah," Interpretation 21 1967 331.

5 Trible, op. cit. Landes, op. cit.

 

肆 日期

约拿书的日期实在不易决定。如果照列王记下第十四章二十五节记载约拿的名字,那大概在主前780年左右。但是本书未必在那时著作,可以在较晚的日期。如果约拿是作者,就应在早期。有几点理由,说明本书写作在较晚的时期。首先是关于尼尼微城的情况,它的败亡是在主前612年,本书应在这日期之前。但是第三章三节似是一种回忆,提到尼尼微大城有三日的路程。如果是回忆,就在612年之后许久。再看本书记载尼尼微没有倾覆,而且这城似是当时亚述的京城。这样说来应属极早的时期。归纳起来有两种说法,远在尼尼微败亡(612年)之前,或在败亡之后。

后者的主张理由较强,原来尼尼微城为亚述之首都,但自败亡之后,亚述帝国逐渐瓦解,而尼尼微却在以后仍旧存在,只是一种城市国家(Citystate),而王是尼尼微王(三6),不是亚述王。在主前第四世纪,那时人们多将这城过分夸张,所以第三章三节符合那时夸张的描述。

第三章举哀的行动,有点像波斯的风俗,因为家畜也须包括在举哀之中。“王和大臣有令”,又像波斯宫廷的行政体制,不像是亚述的,可参阅以斯拉记第七章十四节及但以理书第六章十七节。

本书引用耶利米书第十八章及约珥书第二章,似乎在被掳之后,因为一般学者将约珥书日期视为较迟的日期。

另外的理由是语文方面。本书语文是较迟的希伯来文,且有亚兰文的痕迹。有七处之例证可以注意。“水手”(一5),“以为”(“船以为会破坏”中文没有译出,一6),连接词(which)在(一712以及四10),“安排”(一17,四678),“令”(三7),“许多”(四11)。1其他如“话”(三2)是较晚的希伯来文。“天上的神”(一9)是在被掳后才常用的。2“水手”根据以西结书第二十七章九节是腓尼基用词,指推罗人。简化的连接词可能也有腓尼基语文的影响。3航海的用语多少有这关联,是无可否认的事。

有人将约拿书日期与以斯拉与尼希米的时期相连。原因是那时期犹太教有很狭窄的国族观念。所以约拿书(与路得记)反对这种见解,着重外邦人可以蒙受神普世的救恩。如果这样主张,就必认为本书日期为主前第四、五世纪。4

本书说明预言并未应验,外邦人并未被除灭。所以有人以为这是为维护神的真理,预言纵然没有应验,并非表明神的能力不足。况且神的预言原是有条件的,如果人肯悔改,就不必降灾施罚。5

约拿书被视为宣教信息,神的子民必须以普世的救恩为最大的愿望。这是以赛亚书下半部(或称第二部)的主题。如果有人认为以赛亚书后半部是在较晚的日期,约拿书就在同时或更后期。但是这一点不无异议。以赛亚书后半部特别指责敬奉偶像,约拿书提出尼尼微城的罪恶似乎是道德的,只有一处在约拿的祷告中提出,信奉偶像:虚无之神,但未必只指外邦人,可能包括以色列人,却没有指出尼尼微人。况且约拿书的普世救恩观,比以赛亚更广大,不是要外邦人归向犹太人的一神论者的信仰。所以二者相提并论有问题。

一般学者大多认为约拿其人是生于主前第八世纪,他是先知,向尼尼微传道,也未必在后期。但这部书的著作,很可能为时较迟。内中又将传统的信仰重新强调(如第四章十一节是再阐明第四章二节的信仰)。耶和华对以色列固然有圣约的爱,却关怀爱惜所有的人。当主耶稣面对人们拒绝福音时,祂的比喻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的大儿子,以及在马太福音第二十章的工人,都针对这种情形。可见约拿书也许是面对人们反对神恩待外邦人的事。其实耶和华是有权能的神,祂赐恩也是权能的,祂要保全爱惜,不是毁坏灭绝。

这种思想反映被掳之后以色列人的心态。他们不可再在狭窄的国族主义之中自以为义。末事论者应看出神的旨意是普世的救恩,正是约拿书所侧重的。有人从约拿书也联想到智慧文学的发展,在被掳之后,智慧运动有新的动向,不仅提倡普世人道主义,也以自然现象来看人生与社会。本书即以自然现象说明神的权能、公义与恩慈,也强调神爱世人,不仅最小的,甚至也包括动物与植物。所以在思想方面如接近智慧文学的内容,日期就在较晚的时代了。

 

1 E. Kautzsch, Die Aramaismen im AT.

2 O. Loretz, "Herkunft und Sinn der JonaErzahlung," BZ 5, 1961, 1829.

3 R.D. Wilson, "The Authenticity of Jonah," PTR 16 1918 280298. esp. 282.

4 Loretz, op. cit, 28; P.L. Trible, Studies in the Book of Jonah, 262f; O. Eissfeldt, The OT An Introduction, 405; G. von Rad, OT Theology, vol. 2, 291.

5 A. Feuillet, "Le sens du Livre de Jonas," RB, 54 1947 340361, esp. 345.

 

伍 神学

本书的神学思想,集中在神的伟大。在第一章九节与第四章二节,约拿所表露的信念,都着重神的权能与恩慈。耶和华是天上的神,祂创造沧海与旱地。在前两章,祂掌管宇宙的权能,表现在一切自然的现象中。祂掀起大风,海浪大作。祂安排大鱼吞了约拿,都是祂权能的旨意(一14)。人是拗不过祂的。祂的旨意表现在自然的定律,也在道德的定律,所以尼尼微必须被定罪,祂是审判全地的主(创十八25)。外邦必须受审判,正如阿摩司书第一、二章强调的。

耶和华是救赎主,祂施行拯救。外邦的水手先蒙救赎,不至被海浪吞灭。神无意毁灭人的性命,因为生命是祂造的,祂怎会不珍贵?祂不喜悦人灭亡(结十八32)。神是活人的神,所以祂最关心的是人的生命,甚至一切被造的,都为祂所爱惜。这是祂创造的初衷。照说约拿因叛逆神而定罪死亡,但是神的恩惠使他新生。神爱惜约拿,安排大鱼来保全他的性命。耶和华奇异的恩典,以大鱼来表征。所以大鱼并不奇怪,只是神用的器皿与方法。神有恒久的忍耐,祂常赦免与施恩,在旧约中一直强调,尤其在诗篇中更可注意。

这项神学思想在前两章已经说明,在后两章继续发展,只是比较困难来加以解释。神的恩慈与爱怜仍无可置疑。第三章尼尼微城的悔改是出乎意料之外,他们悔改之后,神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神似乎不能控制这局面,完全由人来左右与决定他们自己的命运。其实神的权能仍旧强调,且看第一章六节与第三章九节:“或者神……”(原意为“谁知道神会否……”),表明神有权能,祂神秘的意旨是人所无法臆断的,只有以信心仰望神的怜悯(参阅珥二14)。耶利米书清楚地表明,神饶恕的爱不只在以色列,也在外邦(耶十八78)。

第四章约拿有信心的困惑,第四章二节是圣约的条款,神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这原是耶和华与以色列立约的关系,并不应用于列邦。现在显然是指神与万民的关系,祂对待全世界人类都是一样。神爱惜一切被造之物,不仅是人类。约拿书的作者促读者注意,耶和华不只是以色列的神,也是万民的神(参阅摩九7)。祂是创造的神,有甚么不在祂眷顾之内呢?

所以第四章最后两节,耶和华的问话,唤醒读者与听者注意,神所爱惜的,从最大的到至小的,从以色列至外邦,从人类至牲畜。神的心关切,祂的手帮助。神安排的恩典,说明祂是有位格的神。祂不只爱以色列。所以使徒保罗说:“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么?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么?”(罗三29)保罗比约拿更具体而且激烈地说明普世的救恩。约拿书可说是宣教神学的导论。

约拿书的约拿,确不是一位英雄,不足为典范。他在先知群中,好像以利沙的门徒(仆人)基哈西。他没有表现先知尊贵的人格,高洁的气质。但是从他的经历中,使人看出神的伟大与恩慈。这可能是作者的要求,他要读者看神的世界,不是从自私与硬心来看,而是从神的眼光观点来看。新的异象与视野,完全除去人的幼稚与狭窄,神的爱就如海浪一般澎湃在人心之中。

 

陆 教训

本书的价值,在于其中属灵的教训,概括有下面几点:

(一)人必须顺从神,无法抗拒或逃避。

(二)神有拯救的大能,拯救所有的人与一切。祂甚至也拯救违命的人如约拿,罪大恶极之地如尼尼微大城。

(三)先知(也包括所有属神的人)真正的责任,是见证神的爱,但神的爱有公义的成分。

(四)审判是有条件的,真正的悔改可消除可怕的刑罚。神不改变,祂的后悔只是情绪的,不是意志的。改变的是人,所以人必须悔改,回心转意。神有赦免的恩典。

(五)每一个人的心,都有属灵的意识,可以认识神,也有属灵的容量,可以接受神。水手与尼尼微城的人虽都信奉异教,但若听见神的信息,或以言语,或以现象(或环境)来表达,还是可以明白,而且有正当的态度响应。

(六)约拿自己的经历,也是极好的功课,给予历代信徒学习:

    1第一章:逃避神(叛逆),跑在神的背后(Running from God)。

    2第二章:亲近神(祷告),跑到神的面前(Running to God)。

    3第三章:服事神(传道),跑在神的旁边(Running with God)。

    4第四章:认识神(受教),跑在神的前面(Running ahead of God)。

神教导约拿是多方面的,藉着自然的现象,有风浪、洋海、大鱼、蓖麻、虫子、东风。祂也藉着社会的环境,有船上的水手船长,有尼尼微城的居民、王和大臣,还有成人、孩童以及牛羊牲畜。功课的主题是神的爱:神爱世人。

(七)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主耶稣引用本书,以约拿的神迹,来描述祂在坟墓三日的经历,记载在福音书内,两次在马太福音(十二39,十六4),一次在路加福音(十一29)。路加福音论犹太人对耶稣讲道的反应。

有人以为“约拿的神迹”是预表,这样说法容易引起误解。1也有人设法除去这段经文的要义,提出评鉴的问题,证明这不是原有的经句,2其实这样作是不必要的。我们应该切实明白这些经句的内容与涵义。

首先,约拿的神迹,是他被大鱼所吞,又在鱼腹中得以存活,最后被大鱼吐在旱地。他真是从死里逃生,从死里复活。鱼腹简直可喻为阴间,正如马太福音第十二章四十节:“在地里头”。主耶稣三日三夜在那里,再从死里复活,胜过阴间的权势。其实主在那三日三夜,也并非落到阴间,却在阴间宣告神的公义,正如彼得前书第四章十九节所说的(“监狱”大概是指阴间)。但是真正的重点似乎不是这里,而是指约拿传道的使命。

耶稣也奉差去传道,只是祂完全顺服,没有像约拿那样违命。但耶稣与约拿一样去传悔改的道,而结果就有神拯救的大能,这就是神迹。约拿的神迹事实上不只是有大鱼、有在鱼腹中的经验,也有神的道使人悔改的经历,神有拯救的神迹。可能这是主耶稣所要强调的。

 

1 J. Ellul, The Judgement of Jonah主张约拿的神迹是预表,而反对的有J. Stek, 'The Message of the Book of Jonah,' Calvin Theological Journal, 4 1969 2350.

2 R.A. Edwards, The Sign of Jonah in the Theology of the Evangelists and Q, 218; R.T. France, Jesus and OT, 8082; A.D. Martin, The Prophet Jonah The Book and the Sign, 7085; R.B.Y. Scott, "The Sign of Jonah," Interpretation, 19 1955 1625.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约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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