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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书第九章

 

(三)宗教节期的废除(九19

这是秋收后大家庆祝住棚节的时候,在欢乐声中,突然被先知严正的声音所侵入。先知何西阿禁止这种欢乐的贺节举动。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所以这是最后一次守节的了。下次再逢这个大节期,他们已经被掳到外邦,那里是污秽之地,不可能敬拜神。在本国的圣所也已成为荒凉的地方,杂草丛生,不再有敬拜者。先知似乎直接对听众说的。地点可能在伯特利,时间大约在七百三十四年以联盟战争之后。那时以色列还未正式与埃及接触,因为最末王朝的何细亚投奔埃及,是在亚述王还没有死的时候(参阅王下十七3起),所以在七二七年之前。

关于地点,也有不同的说法,可能在伯特利,也可能在吉甲与示罗。但是如果在撒玛利亚,更有可能。在撒玛利亚城的城门前,真有谷场,他们在谷场上有庆祝的盛会(本章一节,参阅申十六13)。1

在体裁方面,完全是直接的宣讲,尤其第一节,直接呼喊“以色列阿!”但是第二至四节,代名词是第三人称“他们”。第五节又改回“你们”,之后再提“他们”。从第一至六节,主题是以争辩的方式。这收藏节是否真的耶和华的节期呢?这争辩的方式在七至九节,仍是同样应用。但是问题是有关先知的职分。他们在领导以色列人宗教生活上完全错谬了。在责备方面似乎是直接的,却常用“他们”来指向,可能这里是应用法庭审案的过程。也有人认为这原是书写的信息,2这些都是诗句,在韵律方面十分均匀,是四行诗分为几组,在第九节作结。这种体裁在本书其他部分也屡见不鲜。

本段以控告与定罪为主,反复说出。以色列欢乐守节,不是敬拜耶和华,而是与列邦一样作败坏的宗教迷信的举动,他们的罪无法宽恕(9节),刑罚的日子到了,不能逃脱(7节)。地必毁坏(6节),人民被逐(3节),或逃离本地,到处流逐(6节),完全陷在无助的地步。

“以色列阿,不要像外邦人欢喜快乐。”(九1上)呼唤以色列人,先知开始另一段信息(正如五8及八1为信息的开端)。祭司每逢宗教节日的场合,要作教导,也常有这样的方式唤召人们(参阅四15,八236)。以色列是神特选的子民,在耶和华的会中(九10,十1,十一1,十二14,十三1,十四2)。这里不用“以法莲”的名称,因为以法莲主要是指居民(参阅五13,八810)。以色列却指民族本身。以色列是选民,应该与外邦人有别,所以神对他们有特别的要求,他们失败也受特别的惩治,要比列邦更严重。

“不要……”似乎不是禁止的命令,却像劝戒的话。“欢喜”一词原意为喧嚷拍手,或大声叫闹(士十六23及撒上六12)。这是膜拜偶像的异教表现(参阅十章五节为偶像举哀,也需大声喧嚷)。这个用词在五经中没有出现,在历史书及若干先知书(阿摩司书,弥迦书及耶利米书)也付诸阙如。以赛亚书中出现一次(九2),在约珥书用过两次(一16,二23)。这字大都是指节期的欢乐,甚至与异教的迷信膜拜有关。在以色列的节期中,以最后的节期住棚节为最大,为一年守节的最高峰。在农业社会中,这又是秋收之后所守的,看到丰硕的收获,自然会十分快乐,而有忘情的庆祝。这原是无可厚非的,但他们将异教相连,就成为可严责的了。

“快乐”似乎与“欢喜”同义,“欢喜快乐”相提并论,在何西阿书还是首次出现,使人联想迦南异教的怪异呼喊。在拉丁译文中,译词将这两个用词分开:“以色列阿,不要欢喜;不要像外邦人快乐。”欢喜专指守节,快乐是与异教敬拜的方式有关。

“因为你行邪淫离弃你的神,在各谷场上如妓女喜爱赏赐。”(1节下) “你”实则是“你们”,直接指以色列人,行邪淫,是属灵的淫乱,离弃耶和华,去随从别神,“离弃”使他们迷失而远离(四12),确是因淫乱而离弃神(一2)。

他们的淫乱在谷场上。每于收获的日子,谷场上的活动频繁。白天是农作物的搬运与整理,谷类须要晒干,再加工辗轧。晚上是庄稼汉欢乐吃喝的地方(参阅得三章)。当以色列人随从迦南异教,敬拜巴力除在高冈之外,可能就在谷场。以色列人在农业环境中,很容易被诱拜巴力,因为迦南人奉巴力为自然之主。耶和华在外邦人的观念为以色列的神,连以色列自己也认为耶和华为历史之主。这样混合的宗教观念使以色列民的心偏邪。

在谷场上膜拜巴力,原为属灵的淫乱,但实际上也是肉体的淫乱,因为这些膜拜的形式有淫秽的举动,也有乱交的现象。以色列沦为妓女(原文并无“妓女”的字样,却有这涵义),他们好像妓女那样的无耻,喜爱物质的赏赐,以为这样敬拜,必得丰足,结果肉体的放枞,并贪图物质生活的享受,是他们堕落的实况。他们忽略了真正赏赐他们丰收的是耶和华(二8,七14),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实,使先知的心伤痛。

“谷场和酒醡,都不够以色列人使用。新酒也必缺乏。”(2节) 这是灾祸的宣告。以色列人在收割时原有欢乐,但是他们没有向神感恩,反而随从外邦人异教的习俗,拜偶像以及不正当的狂欢。所以先知必须发出警告,宣告灾祸的来临。日后必会有歉收缺乏的情事。在收成时,原有三项连在一起:五谷、新酒和油(如二22),但有时只提前二项:五谷与酒(如二9)。谷场和酒醡二者一起提及,也可在其他经文见到,如在申命记(十五14,十六13)及列王记等(王下六27)。食物与饮料是相提并论的,现在就会有缺乏之可能。

谷场和酒醡,如果不够以色列使用,似乎是好现象,表明谷类太多,出产量大,而作坊不够。但是在本节的用意上却是相反的。有的译词是指农产在谷场和酒醡数量少,不够以色列人使用。3“使用”原意为“认识”,好似说明这些作坊不认识不注意或不关心以色列人。所以有的就意译为“供养”。4也有的就将经文变更,可译为“友善”,作坊对以色列人不友善,就是不供应他们的需要。5

“新酒也必缺乏”,缺乏原意为“欺骗”,或“诡诈”。在哈巴谷书三章十七节“效力”,原意也是一样,用同一个字,表示果树不真的结果,这里指酒醡不出酒,岂不也同样有名无实,简直欺骗人。由于这个动词原意可有“促使”的成分causative,所以有人将这句话译为:“耶和华使它缺少。”6“它”是单数,是原来的涵义,那就不一定只指新酒,可能指以色列人整体。耶和华使以色列人陷于贫困之中。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3节上) 耶和华的地是指应许之地。但在旧约的用法,也有不同的涵义与重点。耶利米称这国家为“我的地”,指耶和华的地(二7,十六18;参阅结卅八16)。“耶和华的地”必指祂赐给以色列人的地业(书廿二19),耶和华产业的山(出十五17;参阅撒下二十19,廿一3),原指西乃山,必扩展至迦南美地。因此这地是以历史的进展来分析,不是以政治的强界为准。这样就不只是北部,也应包括南部,是全部的迦南地。“以法莲”在以下的经文(39节)必不仅指北方,指全部神所应许之地。

所以“耶和华的地”,好似“耶和华的家”,“神的家”(九8,八1),是何西阿的用词,以后别人再沿用,如耶利米曾应用过。耶和华说:“地是我的。”神拥有地土,是神应许赐给以色列人的。7当神不愿以色列人再在这地居住,祂就赶走他们,不再与耶和华交往,也失去耶和华的保护,连敬拜的福分也丧失了。

“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3节中) 以法莲不归向耶和华,神使他们归回埃及(七16,八13,九6,十一511,十二2),这是何西阿常提的。七十士译本将“归回”译作“居住”,是经文评鉴的原因。埃及原是为奴之家,出埃及是神的救恩,再回去,他们失了神的眷顾,再陷入奴役之中。

“必在亚述吃不洁净的食物。”(3节下) 亚述必与埃及是同义的,指外邦异族,他们的侵略也使以色列受着危害。不洁净的食物可能与敬拜偶像有关,以色列人犯属灵的淫乱而被玷污不洁(五3,六10)。在膜拜异教之神,可能“自食其肉”,招致主不悦纳(八13)。先知耶利米曾责备以色列人因吃食而玷污神的地土(二7)。所以他们要在外地被迫吃不洁净的食物。也可能是指他们在异地随从世俗,不再照神的旨意。亚述既是污秽之地,在那里食用也必是污秽的。

这里可能着重以色列将来可能被掳的预言。亚述将掳掠他们离开本地,到污秽之地,生活中起居饮食都是污秽的,最后死在这污秽之地(参阅摩七18;结四13)。

“他们必不得向耶和华奠酒,即使奠酒,也不蒙悦纳。”(4节上) 奠酒是献祭的一部分,通常是先献祭牲(火祭)与素祭,然后才以祭酒,即奠祭作结,要酒一欣四分之一(参阅民十五112;出廿九40;利廿三13)。但是这里先提奠酒,再提祭物,次序似乎是颠倒了。他们在敬拜的事上,根本没有尊崇耶和华,因此耶和华必不接受或悦纳他们的献祭。

“他们的祭物,必如居丧者的食物,凡吃的必被玷污。”(4节中) 他们的祭物是不洁净的,因为是居丧者的食物,居丧者举行丧礼时,必接近尸体,所以就不洁净,凡吃的必被玷污(参阅申廿六14)。这也可能指被掳时所吃的食物,如耶利米(十六7)与以西结(廿四17)都以吊丧者来说明被掳的情况。但是何西阿并未预言被掳,却在以下的经文中说出以色列人逃难的情景。他们日后为逃避灾难,必流落在异地。所以在论述上十分衔接。8

有人将“居丧者的食物”译为“祭偶像之物”,不仅在于字的字根十分相似,而且何西阿以多数的字尾,与“神”字语尾相同(OnimElohim),取谐音以着重以色列人宗教的偏差。这在意义方面,也特别强调污秽的性质,凡是祭偶像之物都是不洁净的(林前八至十章)。9

“因他们的食物,只为自己的口腹,必不奉入耶和华的殿。”(4节下) 他们吃食,是为果腹,因为被掳者在异地为饥饿所迫。10这也许为维持生命,使他们苟延残喘(参阅哀一19,二12)。现在他们在流逐中唯一可以充当食物的是污秽的,但为维生,不能不吃(参阅诗七十八18)。

有人以为他们以色列人奠酒与献祭物,是指献婴孩为人祭,并流血为奠祭。这是神最厌恶的,所以他们没有洁净之食物可以充饥。所根据的经文可能是诗篇一○六篇卅八节及何西阿书四章二节和八章五节。

“食物”一词也可作不同之解释,因这字可与第六节之“美物”相关,或指金银宝物(哀一7;赛六十四10;代下卅六19),或指妻子儿女(结廿四162125;哀一11,二4;也可参阅何九16)。这又使人联想献人祭的举动,以为可保持自己的生命,不致为饥饿所困。11

在污秽之地,吃不洁净之食物,必不能算是真正敬拜耶和华(申廿六14)。但是“耶和华的殿”解释起来不无困难。何西阿是向北国传道,北方那里会有耶和华的殿呢?如果是指异地,当以色列人逃难到那边,更不会有耶和华的殿。大多学者都认为这是指“耶和华的地”(3节),是包括迦南全地,是神应许赐给以色列民的地。但是“殿”或“居所”实在是指敬拜的所在。也许这是指敬拜神的圣所,在以色列北国,有不少的圣所,这样说来,耶和华的殿只是通称,主要是敬拜神的圣所。

他们不得奉入耶和华的殿,不但是失去敬拜的福分,甚至被摒弃在殿之外,甚至在应许地以外。这里是否预言他们的被掳流逐呢?

“在大会的日子,到耶和华的节期,你们怎样行呢?”(5节) 大会与耶和华的节期是同义的,主要是指他们欢乐的时节,但他们没有欢乐。这里是以问语的方式,“怎样”原意实则是否定的语气(正如本章一节相同,虽然中译词并未用问句的口吻)。在前一节(第四节)是几个“不”字,这节也是否定的语气。

在以色列宗教的节期中,主要的有三个:逾越节、七七节及住棚节。以色列男丁每年三次应上耶路撒冷去朝圣(利廿三29)。但是耶罗波安建立北国,他也倡导守节,显然与耶路撤冷竞争(王上十二32)。这里节期的大日可能指住棚节,是全年最重要的节期。那时这日的敬拜已不可能,不再有欢乐,却在审判的恐惧之下。

“看哪,他们逃避灾难,埃及人必收殓他们的尸首,摩弗人必葬埋他们的骸骨。”(6节上) “看哪”,介绍一幅最后灾难的图画,使读者从现在节期欢乐的大会,看到另一个埋葬的情景。他们逃难的情形也许还未发生,却已在预言之中,这是必然发生的事。提到埃及,正如三节所说,他们仍回埃及,因为不再享有救恩。他们在灾难中已无路可走,以为逃往埃及,可以免去灾难。其实他们是走向死亡,让埃及人来收殓他们的尸体。摩弗地最驰名的是金字塔,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是有这么悠久的时期成为大坟场埋葬之地,是在尼罗河的三角地带之尖端十五哩。现在竟成为以色列人之坟墓。以色列人不再像列祖,仍将尸体运回,好似约瑟一般。他们在异族人的坟墓埋葬,是极大的羞辱。

“他们用银子作的美物上必长蒺藜,他们的帐棚中必生荆棘。”(6节下) 在本书中,银子是为铸造偶像而用的(二10,八4,十三2)。“美物”可指偶像,但终必成为荒芜之处,长出杂草,无人问津。美物也可指家中的亲人,尤其是儿女,将他们献给银制的偶像。12还有的解释为投奔埃及是“美物”,即他们所希望的或期望的心愿,结果也必致使他们败亡(“银子”译为败亡)。13他们的帐棚原为朝圣者为守节时所居住的,现在也同样成为荒芜之地,长满荆棘。

“以色列人必知道降罚的日子临近,报应的时候来到。”(7节上) 降罚与报应是同义的,以重复的方式道出,必在于加重语气。“降罚的日子”在先知书中经常出现(参阅赛十3;耶八12,十15,十一23,廿三12,四十六21,四十八44,五十27,五十一18;弥七4;摩三14)。“降罚”的字样在何西阿书也多次出现(一章四节译为“讨罪”,二章十三节“追讨罪”,四章九、十四节“惩罚”,八章十三节“追讨罪孽”。这是有固定的日期,或可称为“责罚的日子”,参五章九节)。

“民说:作先知的是愚味,受灵感的是狂妄。”(7节中) 以色列人公然侮辱先知,他们以智者自居,“智慧人与愚妄人相争,或怒或笑……”(箴廿九26)。“愚昧”在箴言书曾出现有十三次之多,指失去理性的人,近乎疯癫(撒上廿一13)。至于“受灵感的”是与“先知”同义,而且是带有讥刺的口吻。早期的先知注重灵感(撒上十6),灵感也是北方的先知的特征(王上十八12,廿二21;王下二916)。这些受灵感的人说话狂妄,但是“不知所云”,这是一般人所讥笑的先知。

“皆因他们多多作孽,大怀怨恨。”(7节下) 他们对先知虽尽讥讽的能事,却自知有罪,所以格外有敌对的态度。他们没有悔改的心,不肯听受警戒与责备的话,大怀怨恨,拒绝神的使者。

“以法莲曾作我神守望的。”(8节上) 以法莲若指整个人民,怎会是神的守望者呢?根据耶利米与以西结,先知有守望的职任(耶六17;结三17,卅三267)。何西阿也以守望为己任(五8,八1),必须吹角以警告人。所以以法莲本身不曾作神守望的,而是先知成为以法莲的守望者,随从神。因此本节的主词应为先知。在希伯来文的结构中,中译词似是准确的,但在意义上不明显,才有重译的必要。

“至于先知,在他一切的道上作为捕鸟人的网罗,在他神的家中怀怨恨。”(8节下) 这里的涵义也不清楚,先知被陷害,在他道上有网罗,使他如鸟被捕。或者先知在他道上设下网罗,使人无法逃脱,如被捕的鸟一般。所以先知或为网罗,或为被捕的鸟。如果照上一节经文,先知被人憎恨如此,被人陷害,成为被捕的鸟。本节也直提人们对先知怀怨恨。这样的解释,正确性较大。先知是以法莲的守望者,人们应以先知为保护他们安全的人。但在他们看来,先知的疯癫如同野鸟乱撞。所以他们在境内遍设网罗为捕捉先知,使先知以后无法再活跃。神的家仍指神的地,指巴勒斯坦的全境。先知无论到那里去,都遭受憎恨。

“以法莲深深的败坏,如在基比亚的日子一样。”(9节上) 这里先知总括地说,以色列人无法改变。他们现在的罪,只是重复过去的罪,罪上加罪,毫无悔改的意思。“深深的败坏”是以两个动词来表达,那是指他们深陷于危害之中,无法自拔。

基比亚的日子是十分卑下而混乱的,便雅悯的基比亚匪徒曾因强暴,而激动众怒,发生内战,自相残杀,可谓十分悲惨的事,记载在士师记十九章起。基比亚也是扫罗王的居所,以色列立王,也许在何西阿看来是悖逆的罪(参阅八4,九15)。七十士译词似以基比亚为邱坛拜偶像的地方(参阅四13,十8)。14

“耶和华必记念他们的罪孽,追讨他们的罪恶。”(9节下) 这是以审判的宣告作结,为何西阿信息的特征(可参阅四319,五7,七16,八1314)。

这几节经文的内容,是以告别的言词为方式。有审判的威胁(24节、6节),似乎没有特殊责备的话。先知禁止人们在节期欢乐,又问他们在节期中怎样行。语句中似乎含有深切的同情。以色列人会被赶出耶和华的地,终于与神隔绝,他们到亚述污秽之地,到埃及的墓地,以色列的救恩历史似乎全被埋葬了。以色列的节期完结了,他们的救恩历史也到了结局。神似乎完全丢弃他们。

当先知宣告节期的终结,似乎也否定了他们的将来。这就遭受人们的反对,正如先知阿摩司遭反对,被人从伯特利逐出(七10起)。先知既传出审判的信息,必被人弃绝,被认为愚昧与狂妄。

这使人联想使徒保罗的经历,因为他传十字架的道理,被人当作愚拙。在哥林多他的信息遭受反对。但是他却夸自己的弱与愚昧,因为福音是显明神的能力与智慧(林后十一30,十二9)。

降罚的日子与报应的时候,就是“报应的日子”(路廿一22)。何西阿紧急的信息,成为主耶稣信息的先声。凡拒绝神的使者,必离弃神。凡拒绝神的爱,轻视神的使者,在风雨中怎能找到避处呢?先知所传的,除了神的震怒信息之外,还有甚么呢?

 

1 E. Kutsh, "Erwagungen zur Geschichte der Passafeier und des Massotfestes," Zeitschrift fur Theologie und Kirche, 55 1958 31f.

2 J. Lindblom, Hosea, literarish untersucht, 1927, 143.

3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14.

4 同上.

5 这字原为“认识” , 七十士译本也直接译出, 但如加以变更, 就成为 “友善”, 可参阅 Wolff, Hosea,149.

6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14 动词原来是为加重语气的Piel。但也可有“促使” 的涵义Causative.

7 A. Alt, "Die Ursprunge des Israelitischen Reehts," Klein Schriften, 1, 278332, G. von Rad, "Promised Land and Yahwehs Land," in The Problem of the Hexateuch and other Essays, 87f. H. Wildberger, "Israel und sein Land," Evangelische Theologie, 16 1956, 407f.

8 J. Scharbert, Der Schmerz im AT, BBB 8, 1955, 123f. Mavin H. Pope, Song of Songs, 1977, 210229.

9 参阅 M. Dahood, Psalms III, 101150, 223.

10 Wolff, Hosea, 155.

11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27528.

12 同上p.531.

13 G.R. Driver, Die Welt des Orients, 1954, 26.

14 Wolff, Hosea, 151.

 

(四)巴力毘珥与吉甲(九1017

九章十至十七节是另一段信息,论以法莲荣耀的消失。在内容方面与以前的论述不同(四49)。先知不再与听众争辩,却有神的信息与先知的祷告。信息有两篇(1013节、1516节),先知的祷告也有两次(1417节),本来先知是对人们讲话,所以是用第二人称,而现在是神对先知与人民一并谈话,当先知提及审判时,又站在神的立场,先知听受神的话,有关人们要受审判,是“他们”第三人称了。

在九章十节以前,何西阿似乎面对一般的听众,现在只对少数反对他的人。许多人已经逃往埃及与亚述(九3),他们的荣耀如鸟飞去,被神赶逐出去(九1115),时间不会在主前七三三年之前。人们不会再听先知的话(17节)。先知的祷告在这样挣扎的心情之下发出的,很像日后耶利米叹息的话(耶十五1521)。

先知的祷告在本书中极不寻常(14节),因为紧接着的是耶和华的言词。在第二次祷告中,“我的神”可作为对神的呼喊,或先知的述,不大像祷告。但是语气方面是表达愿望:“惟愿我的神弃绝他们”(照动词Jussive的涵义来译)。这可说是向神倾吐的心愿。

“主说,我遇见以色列如葡萄在旷野。”(10节上) 现在神开始追述以色列早期的历史。何西阿提以色列与以法莲,这两个名称都是指国家,似乎只指北方,所以“以法莲”这一名称用得较多。如指以色列早期的历史,原没有南北之分,必是包括以色列整个的民族,不会只指北国了。这里说神对祂的选民喜爱的心。他们从埃及出来,在旷野,尚未进入迦南。在旷野怎会有葡萄呢?若能发现,一定十分惊奇,格外的欢喜。有人将“葡萄”改为“野莓”,1在经文评鉴上似无这一需要。本书屡提埃及(二15,八13,九3等),却没有提旷野,可能旷野是指以色列早期的历史环境,也为提巴力毘珥的事。

“我看见你们的列祖,如无花果树上春季初熟的果子。”(10节中) 提到你们的列祖,仍指以色列早期的历史,神选召他们,原是照着神所喜悦的。无花果在春天可以初熟,所以夏令以前,初熟的无花果……看见这果的就注意,一到手中就吞吃了(赛廿八4;参阅弥七1;耶廿四2)。神也是那么喜悦他们。这里用诗意托出,十分美丽,论神怎样喜悦他们的增长,带无限的期望。

“他们却来到巴力昆耳,专拜那可羞耻的,就成为可憎恶的,与他们所爱的一样。”(10节下) 巴力毘珥的事件发生在伯毘珥(申三29,四46等),在约但河东北出口约十哩左右。毘珥山在旷野(民廿三28),那里有圣所,敬拜巴力毘珥。这种敬拜的礼仪是有淫乱的方式,所以使以色列人陷入罪中(民廿五18)。巴力的名与羞耻相连,偶像是可憎恶的。所以那时起,以色列民族的历史就蒙上羞耻与可憎的污点。羞耻与荣耀是相反的,以色列的神是荣耀的,他们的信仰与敬拜都是荣耀的,现在却将荣耀变为羞耻(四7)。憎恶原是专指偶像,但以理书也称为“可憎的”(九27,十一31,十二11),同一个字在列王记译为“偶像”(王下廿三3),耶利米称为可憎之物(四1,七30,十六18,卅二34)。

“与他们所爱的。”这句话的用意不十分清楚。可能他们的情爱放在偶像身上,表明宗教的热忱,也可能以性爱来表达对神明那种疯狂的行为,也是参照民数记廿五章所记的那种淫乱,在本书第二章已有十分详尽的描写。他们的行为说明他们的身分。这面历史的镜子充分暴露以色列民族的堕落与败坏。

“至于以法莲人,他们的荣耀必如鸟飞去。”(11节上) 以法莲人与以色列人应该是同义的。通常来说,何西阿是指神的百姓(四15,五9,八23614,九1,十1,十三9,十四26都用“以色列”这名称)。以法莲在何西阿书一定不只指支派或地区(四17,五359)。这里首次以鸟喻以色列,离开神,去投靠外邦(七1011)。这里提到荣耀,也必与上节的羞辱作尖锐的对比,可惜他们离弃荣耀的神,以法莲原有神的荣耀,现在却消失了,正如以利孙子的命名:以迦博──荣耀离开以色列(撒上四22),有时荣耀是指居民(赛廿一16),这似乎是此处的涵义。

“他们如鸟飞去”,在八章九节形容他们如同独行的野驴,再参照诗篇一○二篇八节“孤单的麻雀”。所以有人以为他们如鸟,会单独地飞去,但这里似乎没有这样涵义。2

“必不生产、不怀胎、不成孕。”(11节下) 这三件事是生育的过程,所以只是说一件事。不成孕、无法怀胎,当然不会生产。他们所膜拜的神明,是生产的神,但是他们离弃神,失去福分,也不能得着生育之福。神不再使他们生养众多,也没有生活的和美安全,他们失去荣耀,生命的泉源就完全干涸了。

“纵然养大儿女,我却必使他们丧子,甚至不留一个,我离弃他们,他们就有祸了。”(12节) 神审判的范围扩大了,从不能生育,发展至已生的儿女。可能因战争及瘟疫,使孩童们未到成年就夭折了,那么成年人呢?也因丧子而悲痛,失去希望,对他们来说,再没有将来了。神的审判来到,没有甚么余剩的,这是先知以赛亚、耶利米与西番雅的预言,现在必须实现。神使他们丧子,神离弃他们,他们会失去一切,因为不再有神的恩惠。

于是有“祸哉”的宣告(参阅七13),耶和华离弃他们是必然的。在巴力毘珥的祭坛边,救恩历史就从此结束,他们不再对将来怀有甚么盼望。

没有子息固然是悲惨的事,但是更大的悲剧是没有神的同在。人无法接近神,才是最大的悲哀。

“我看以法莲如推罗栽于美地。”(13节上) 这节经文的意义不甚清楚,尤其将以法莲喻为推罗。中译词“如”已经是意译了,直译应为“向”。以法莲向着推罗栽植,或译为“为”,为着推罗,这意思也不够明朗。“推罗”难解,有的索性取消这名字,3有人译为“仇敌”:“我看以法莲被仇敌栽于该地。”4更有人译为“棕树”。5以法莲被栽于美地,有的译为“草地”。6可能这里指以色列人没有好好保护儿女,将他们暴露,成为打猎者的掠物。7从历史背景看,这可能是指七三四年,北国受利亚怂恿联合打击亚述,也先攻击犹大。结果他们自食其果。

“以法莲却要将自己的儿女带出来,交与行杀戮的人。”(13节下) 他们将儿女带出来,成为仇敌的掠物。仇敌如猎人带着掠物去宰杀,这是多么大的悲剧。这样未成年的儿女没有真正被栽于本地,好像橄榄栽子(诗一二八3)。以法莲不再有民族复兴的前景,因为幼年的都被消灭,不复存在了。

“耶和华阿,求你加给他们……”(14节上) 先知虽宣告审判,究竟不能完全以客观的立场,他自己也是以法莲的一分子,怎可完全不顾呢?因此他完全站在众民的立场,祈求神施恩。求你加给他们……不能再容让他们损失。但是他在祷告时,立即就犹豫了。

“加甚么呢?要使他们胎坠乳干。”(14节下) 这问号似乎是修辞的句法Rhetorical,答案是反面的,神不会加给他们甚么。在十一节已经说明,他们必被赶逐,不再有生产,即使有儿女,也不能养大或必定夭折。妇人们无法保留她们所怀的胎。生育之后,也无力养活儿女,这些都是因为她们敬拜巴力,图生产,结果适得其反。

“耶和华说,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我在那里憎恶他们。”(15节上) 从十五至十七节,是第四篇信息,与前一篇相连,十五节第三人称“他们”必指十一,十三节的以法莲。十六节又回到原有的审判,他们没有生产,儿女也必夭折,正如十一节所说的。最后以祷告作结,也是第十四节同样的方式。

耶和华继续与先知谈话,现在神指出以色列症结的焦点是在吉甲。在十五节,何西阿正如阿摩司一样,认为吉甲的罪恶实在重大,他自什亭或毘珥说起,指向吉甲。在扫罗王的事迹,尤其他遭弃绝,也与吉甲有关(撒上十一15,十五1221)。吉甲有政治的罪恶,也因巴力宗教使他们背道犯罪,吉甲既促使人们回顾扫罗的事,就想起现今首领的悖逆,更加值得警戒。他们犯罪既深,归向耶和华的可能必越加少了。

“他们一切的恶事”:吉甲未必集中一切的恶事,因为举国都满了罪恶。但是以色列人“心中并不思想我记念他们的一切恶。”(七2)。其实神全看见了,所以憎恶他们,甚至憎恨他们,这个用词“憎恶”是有敌对的涵义。他们敌挡神,破坏了与神所立的圣约。神现在成为他们的仇敌,好似在追逼他们(参阅八3)。

“因他们所行的恶,我必从我地上赶出他们去,不再怜爱他们。他们的首领都是悖逆的。”(15节下) 神要把他们赶逐出去。“我地”原来是“我家”,在八章一节及九章三节都有雷同的意义。“怜爱”原是“憎恶”的反面,神不会再怜爱他们了。那些首领是引导人民抵挡神的,他们是瞎子领瞎子,只有一同走上毁灭之途。悖逆是有倔强的成分,刚愎自用,使百姓对神更加悖逆。正如以赛亚书一章廿三节所说的,官长居心悖逆,使人民都陷在罪恶之中。

“以法莲受责罚,根本枯干,必不能结果,即或生产,我必杀他们所生的爱子。”(16节) 以法莲原是结果的地土,现在不能结果,“以法莲”这名是昌盛(创四十一52),原意为花木茂繁,果实丰硕。现在怎会有甚么结果?生产减少,再加上孩童们夭折,人数必锐减,那里还看得出甚么福分呢?以法莲受责罚,原意是受打击,受了伤害,连根都枯干,不可能再结果了。

生育的事不是只指妇人,也应包括男子,所以他们所生的爱子,指他们男女在一起。他们是指全部的人民,都失去生产之福。

根本枯干,没有雨露的滋润。以色列民族生命的枯萎,是因得不着神的恩泽。

“我的神必弃绝他们,因为他们不听从他。他们也必飘流在列国中。”(17节) 先知从这些审判的话中,又与上段一般,心中感到必要为以色列代求。但他与上次一样,又不能不同意神严峻的处置。

先知呼喊“我的神”,这是带着顺服的心意,因为他无法逃避神。8但是以色列不再认祂为他们的神。当被选的人离弃了神,先知必须代表人民向神求,盼望总有一天他们会说:你是我的神(二23)。这里“弃绝”是主要的重点。神弃绝他们,因为他们先离弃神。扫罗在吉甲离弃神,不听从神的命令。所以神弃绝他们,审判他们。

他们好像该隐一样,在各处飘流不定(创四12)。以色列人飘流,好像飞去的鸟,没有定向,也无安息之所。他们飘流在列国中(参阅七8,八8)。

他们飘流,失去他们的家庭。家中没有生产,只有夭折的孩童,家破人亡,或无家无子。这些都是无穷的痛苦。这是他们先离弃了神,才遭受弃绝的苦楚。

以色列必定失国,丧失国权。他们以后真的流落,失去他们的身分,因为他们没有神的同在,所以失去一切,这是历史的见证。但是历史的另一面却昭示了这事实:神的子民永不消失!

这段经文没有引言与结语,而是先知与神的对说。在结束时,有两项要义是值得注意的。(一)人们坚决地拒绝先知的话,百姓与官长都摒弃(17节,参阅九7起)。(二)先知内心的挣扎,一方面知道审判是必然来临的,但是另一方面仍然记得神的拣选。这两方面无法连在一起(14节、参阅10节)。

在信息中,神在起初看以色列极为宝贵。神似乎不是先栽植以色列如葡萄或无花果树。神是在旷野才发现以色列的可贵,那时以色列只为神而存在(二16),神是看顾以色列的。一切都在于神与以色列的关系,以后以色列拜偶像,悖逆神(101517节),才破坏了与神的关系。结果以色列的荣耀变为羞辱(10节)。

这段经文主要有三部分:

(一)以色列的罪恶必须追溯她的历史,她受巴力的诱惑而堕落,先在毘珥,最后在吉甲,自从扫罗起,那是列王时期的开端(15节)。人们有了繁荣与安全,就不再倚靠耶和华。以色列堕落的历史延续到现今。他们早已有了历史的根本,现在已经成熟到必须受审判的时候了,神的爱与关怀已经无法在他们身上,因为他们一再拒绝与悖逆(101517节)。

(二)神的审判是爱的结束,只有憎恶(15节),是以色列的悖逆引起的。审判是这里的中心信息,那是在以前的信息中,先知没有说得那么严重。他还希望神不致那么严厉,审判不那么绝对。但是神不愿让他有这样的希望,以色列的背道,已经自毁前程,不能生产,没有结果(111316节)。以色列人必飘流在列国,流落在异乡,不能再得着神的救恩(1117节)。以色列人既与神隔绝,荣耀变为羞辱,民族的生命也几乎会消灭。这审判的信息在此显示了决定的严重性,神呼召的爱怎样回应呢?是顺从或悖逆,这两者之间必须有所抉择。

(三)这段信息说到先知自己内心的挣扎,他必须胜过,才可将信息传出来。他虽在犹豫之中,却仍向神代求。结果审判的事已经确定,使何西阿成为一个孤寂的人,必须接受这个事实,虽向少数的人透露,仍旧难免遭受反对。先知在这样情形之下看清两件事。第一,人们拒绝他的信息,实际是拒绝神。第二,悖逆的必遭审判,他们不再被拣选,是他们扭转自己的命运。

以色列人的情况,将在列国中飘流,这幅图画以后成为历史的实际,这里预表日后以色列人的失败。耶路撒冷的居民要钉死拿撒勒人耶稣。这审判就使外邦人被招聚成为新的团体,以色列人被弃绝,使外邦人有机会因信得救,他们因依附在主的葡萄树,因此结果累累,正如主所说的比喻(约十五1起)。以色列人呢?是无花果树,一再被栽植、施肥,但是不结果子,终于被砍掉了(路十三6起)。

 

1 Wolff, Hosea, 163, 原为 E. Sellin, Das Zwolfprophetenbuch KAT, 12, 1 1929, 7, 16f. 提及 , 也为 J. Lippl,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Hosea HSAT, 8, 3, 1 1937, 9 接受, “旷野” “葡萄” 两字都修订, 译为成箩的野莓, 这样修改未必正确。

2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42.

3 James Luther Mays, Hosea, 131.

4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32.

5 William Rainey Harper,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Amos Hosea, 1904, 338.

6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36.

7 Mays, Hosea, 131.

8 O. Eissfeldt, "Mein Gott' im Alten Testament," ZAW, 61, 194548, 316.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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