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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书第三章

 

敬拜这金像(三17

(一)

这几节里面所讲的故事,以及这一章其余的情节,就它表现的紧凑和感人而言是非常强有力的。这是一个典型的‘殉道者的故事’,描写 神奇妙的前来拯救祂的忠心子民,救他们脱离一切的苦难。这里的语言是故意夸耀的,其声调则是盛气凌人。本书的作者故意用似模似样的认真笔调,请出这些官员的官衔名称,他们皆被尼布甲尼撒王召到杜拉平原,来参加为他所立的金像,举行开光之礼。作者也以同样的‘认真的’笔调,宏亮的声音,把国王所用的杂色乐器之名一一列出:这些乐器一旦吹打起来,作为一个号令,叫各方、各国、各族的人皆要俯伏敬拜那像。凡不肯顺服的人,必被扔进烈火的里。

这一段之中的嘲笑的语气,使人想起在以色列被掳时的一位先知,他以将偶像贬得分文不值的尖锐讽刺话语,宣告当时的偶像,在以色列人所敬拜、所事奉的永生的 神面前,显得虚妄和微不足道(参见赛四十18以下;四十四9以下)。尼布甲尼撒王在杜拉平原所立的金(偶)像,如果和全能的 神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二)

这一章的最后几节告诉我们的,是关于但以理的三个朋友,没有提到但以理本人。这很好说明这个故事在起初是独立的,而它们被作者在此分别录用在他的数据中。

尼布甲尼撒造了一个巨大的金像,有九十六呎(六十肘)高,九呎(六肘)宽。它的尺寸和对称性是不均匀的,故意给人留下印象。这像是巨大的,在渺小的人面前好像塔一样屹立。在那个时代,在中东那一带地方,这种臣像并不难找到。例如,历史家希罗多特(Herodotus)就提到,在巴比伦有两个巨大的金像,一个是希腊神宙斯,另一个则是人的形像。有人认为尼布甲尼撒所造的金像,可能是他自己的像;但是,在十二、十四、以及十八、这几节经文告诉我们,这座像乃是尼布甲尼撒所喜爱的一位神之像。

(三)

这一段经文警告犹太人切勿拜偶像,勿作离经背道的变节,并且呼吁忠于又真又活的 神,对那个时代,就是这本书写作的安提阿哥·以皮法尼作王的时代,有一种特别的作用,在稍后玛喀比时代从犹滴书三章八节出现类似的记载,尼布甲尼撒有一种想毁灭其它一切神的声誉,他又销灭邱坛,砍伐森林,因为他要毁灭这地所有的鬼神。从此各国都当一致的敬拜尼布甲尼撒,万口同音的祈求他,如同祈求 神。但以理书的作者,和他的读者们,很可能看到当时的安提阿哥的身上反映巴比伦王。作者想用巴比伦的尼布尼甲撒王,暗指安提阿哥。我们已经看到,在主前一六八年,安提阿哥准备消除犹太人的信仰,并且设立一个敬拜宙斯神的祭坛,他宣称自己就是宙斯神的显现,而他就在耶路撒冷敬拜 神的圣坛那里,设立这拜偶像的祭坛。他既然自己宣称是‘神的显现’,犹太人如不对他完全效忠,不低头下拜,则可能被处以死刑。

(四)

圣经之中没有其它的罪,比拜偶像的罪受到更严厉的痛斥。因为拜偶像就是背道,而背道就是出卖真正的 神。

广义来说拜偶像这种罪,可以分为两类:误认 神,例如,人虽然敬拜祂的名,却归诸于巴力或别的神祇,把它们当作 神;用某人或某物以代替 神,就像巴比伦人的神玛尔杜克(Marduk),在巴比伦的许多犹太人无疑受试探把它当作‘当地的神’来敬拜。

这两类拜偶像,在基督教的时代,甚至一直到我们这个时代都极其普遍。有些人会把 神误当作一种抽象的形态──例如,把祂当作自然力,第一原理,进化的过程──很难于敬拜,而向这样的一位 神祷告,似乎没有用处:对另一些人来说,祂是一种奥秘的形象,虽属重要,只在艺术、文化,以及人类文明历史这几方面;再对另一些人来说,祂则是一位严厉的父亲的形象,是审判者,确定我们应获得的报偿,一种大阿哥(Big Brother)的姿态,仔细注意我们一切所做的细微的事。但新约则说,如果我们想认识 神究竟是怎样的话,我们就必须仰望主耶稣。藉圣子 神,才能认识圣父 神。或者说,像希伯来书的作者所说:‘祂(就是指耶稣)是 神荣耀所发的光耀,是 神本体的真像’(一3)。主耶稣好像 神在镜子里面反射出来的形像;祂就是 神的唯一代表,有如盖上火漆封印,印证是从那个模型造出来的一样。或者如保罗所说:‘爱子(耶稣)是那不能看见之 神的像’(西一15)。这不是用木头、石头,或金属所铸所刻的像,乃是血肉之礼所显出来的形像。敬拜这金像──或拒绝!

不过拜偶像常常是用来指另一种,就是用人手所造的偶像,取代了真正的 神。早期的教会,有一段时间,以帝皇的敬拜取代 神。基督徒被强迫处于被放逐,或者处死的威胁下。皇帝既宣称他为神明,就下令他的所有臣民、皆要对他效忠,并且敬拜他。我们想起一个故事,有一个比较能容忍的皇帝,他为想讨好基督徒,就在他所立的男、女神像的旁边,单独立一个供奉耶稣的祠堂,而耶稣立一个小的形像供在那里。他不明白当他这样行,就近乎背逆 神!基督徒拒绝把主耶稣与别的任何事物放在一起来敬拜。在普天之下,只有靠主耶稣的名,人才能得救(徒四12)。今天许多基督徒从自己的经验里提出论证,这也是很新兴的一种现象,而且几乎没有甚么差别,例如,现在在极权主义国家宣称的全能,和古代的皇帝敬拜之间,就很少差别。

敬拜这金像──或拒绝!(三17)(续)

(一)

这里所简列的,为王所立的金像行开光之礼,和我们从圣经以外的数据所见的情形非常相似。

尼布甲尼撒属下的各式各样的高官衔的官员,皆被召来参加开光典礼。他们显然皆是领导阶层,大有权势之人,代表在国王的广大统辖下的各族、各民,与不同言语之人。这段经文所列出的官员与他们的名衔,皆反映波斯国的影响力,有波斯政治的模式,也可能是本书作者从他所知道的官员名单之中抄录一些借用的,不过,其中有些名字,在抄写的时候有点错误。

在这开光典礼之中,音乐节目非常重要。经文之中提到六种乐器──角、笛、琵琶、琴、瑟、和笙。最后一种叫做Sumponyah,在希腊文是Symphonia,这个字在主前第二世纪的希腊文学中,还没有这个意义。(这是一个说明这一段经文,是在以后才有现在的形式,或者至少是受到以后的影响。)有趣的是注意到在那个时代有一位作家,叫做波乃必伏士(Polybius)讲到安提阿哥在狂饮的时候,惯于随风笛(中文和合本将这个字译作‘笙’)的伴奏而跳舞。

按照尼布甲尼撒王的命令,在听到这些乐器奏出以后,凡不肯敬拜这金像之人,就要被扔进烈火的里烧死。波狄友斯(Norman Porteous)认为:这些乐器的声音,很可能是故意用来亵读嘲弄犹太人的新年。因此在这种观点下,殉道者便准备参加一种丧事礼拜(black mass)或魔大会(witches' sabbath)。这里描述刑罚──用火烧──在旧约的早期已经有之(请看:耶廿九22)。历史家希罗多特(Herodotus)提到波斯的古列王和西古提人皆使用这种刑罚,而在主前第二世纪继续使用这种酷刑的,则在玛喀比传下卷七章二节以下有记载。那一段次经告诉我们,安提阿哥下令,就将七个弟兄之一处死,这个人已经受到可怕的严刑拷打,他命令道:‘将锅和镬烧热’,‘当那个人绝望时,王吩咐兵丁,把他带近火旁,在他还有气息的时候,把他抛进煎锅里’。

在但以理书之中所提的火炉,可能是一个‘蜂巢’式,里面有不同的部分,我们从别处资料看到充份的凭证,燃料从顶上加进去,而炉灰则从旁门清除出去。

(二)

尼布甲尼撒想要他们知道,他是一位大能的君王,他不能容忍人对抗他的绝对统治。他既然召集了他的官员,作盛大的集会,就下令他们参加向偶像跪拜。

他们单单站在那里观看典礼的盛况和欣赏音乐是绝对不够。他们必须俯伏敬拜那金像。‘在开光典礼进入高潮的时候,参加的人不仅要折腰低头下拜,并且要屈膝合掌,向那金像祷告。奇怪!如果在尼布甲尼撒的宝座旁边有一个祭坛,能给他所缺少的安全与力量的话,尼布甲尼撒就可以在历世历代之中,确保他的王位’(引自鲁茜Walter Luthi)。

韦乐克(Adam C. Welch)按照它与教会的关系,看这几节经文,并且照二十世纪的观点,评论这件事,他说:‘将来有一天,它(国家政府)可能要求一种顺服,不肯依从者,将保不住自己的生命。为活命会使他们面对公开的冲突,他们必须拣选自己所事奉的。他们岂是巴比伦的公民么,在巴比伦境内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并且从它里面获得最后的裁决;或者说他们在巴比伦只是外侨,寻求一个更好的国度,顺服一种更高的律法呢?’这样的问题如果过去有的话,现在也是一样的迫切。政府所能发出的命令必然有一个限制。它能要求它的百姓对它效忠,为它牺牲,但是它不能要求百姓敬拜他。这乃是犯了亵渎 神之罪,用受造之物代替造物主,并且叫人敬拜人手所造的。不管偶像是一个大有能力的君主,或者是一个制度、机构、都是一样。在君王或政府越过 神所许可的限度,要求它的百姓作一些唯独 神可以这样要求的事,他们必定要被谴责,被定罪。

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在尼布甲尼撒的命令后面,有一种推动的力量。那就是惧怕──惧怕火炉。人的本性就是这样,圣经说:‘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都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但以后的几节经文,表明三位犹大青年的不同反应,虽然他们也受到这同样的恐吓,并且也经验到这同样的惧怕。

在新约之中提供一种唯一的解决办法,那就是:‘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约壹四18)。尼布甲尼撒既然不知道爱的意义,所以就不能了解,爱会毫不犹豫的抗拒凶恶,爱会使人甘心乐意的受苦难,爱并且有力量能得胜。现在世界上许多有权势之人,仍然受惧怕的推动──害怕下监,受严刑拷打,被放逐,被分离孤立。‘看哪,’主耶稣对祂的门徒说:‘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唯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十162228)又说:‘你们这小,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十二32

举报者与认信者(三818

(一)

这三个犹大的青年,既坚决的不肯依从王的命令,真有如俗语所说,堪树大拇指加以称赞。根据这个故事记载,他们是这一人之中的佼佼者,可以作别人的榜样。他们无疑先要作慎重的考虑,然后才决定,不管要他们付甚么代价在所不惜,就拜偶像一事,他们绝对不肯妥协。在他们的同事之中,有几个是迦勒底的‘哲士’,出于恶意地在王面前控告他们。这里所用的“控告”一词,是一个很特别的词。这词的字面的意义是‘切成片地吃掉’,我们或者可以这样说,将他们彻底击败!出现这样的举报者,在东方的故事之中,算是非常普通的情形,并照实记在这一段经文之中。控告内容是真实的,并不抵消控告者恶毒的意图,他们也许想晋升超过这些犹太人。

举报者与极权主义国家是手拉手的同路人。在希特勒的德国,这一类的男女举报者,真个是多得不可胜数,例如,人可能被商业上的合伙人,或者甚至被自己家里的人所举报。有时候,抗拒纳粹政权,能保守高度秘密,直到最后被别人出卖:另些时候,并不尝试有任何隐藏,而出卖则是太容易了。我们想到德国的一位反纳粹政权的潘霍华牧师(Dietrich Bonhoeffer)和他家里的,以及别的一些人,他们皆牵涉在想暗杀希特勒的这一件事之中。下面的一段就是从他在狱中所写的一封书信摘录出来的。

在我们这一人中,几乎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被人出卖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在平常觉得很难以了解像犹大这样的角色,现在则变得非常熟悉。我们所呼吸的空气被不信任污染,这种空气令人窒息……我们的责任是尽我们所能的培养人际之间的信任并将之强化。信任别人常常是我们一生之中最伟大,最罕见,和社会生活中最快乐的福气之一,但是这种信任只能在必要的怀疑的黑暗背景之中出现。我们已经学到一样宝贵的功课,就是对恶人,连半分也不要相信,但是只将我们自己毫无保留的,交托给可信靠之人。(编按:请参阅基督教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潘霍华着:狱中书简中译本。)

(二)

我们知道尼布甲尼撒王仲仲大怒──这是东方民间故事的另一个典型的特征。不过他并没有立即将这几个青年人处死,乃给予他们另一个机会,使他们能‘看出他们自己的过错’,而俯伏敬拜他所立的金像。他这样强逼他们,更发出亵渎的狂言,说没有神能救他们脱离他的手。我们从这个故事看出,旧约所考虑至终的罪──就是君王或者国家政府把他们自己放在 神的地位,宣称他们拥有单单是属于 神的权柄,夺取 神应有的权威之地位。‘便能如 神一样’(创三5),亚当起初所受的试探,也是大能的君王和骄横的独裁者所经常陷入的试探。

这几位笃信耶和华的青年的答复非常清楚,不过这一段经文稍微有点难懂,而须要作一点说明。凭高度的信心,他们表示不必回答王这件事,含有用行动胜过言语的表白。接说出令人不忘的话:‘即使如此,(就是说,一切的事情按照你所提出的进行,)我们所事奉的 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里救出来;祂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 神)不然(不拣选那种方法行的话),王阿,你当知道,我们绝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这三位青年人的宁静的信心,与王的大发烈怒,成为一个戏剧化的对比。这三位青年不理会将遭遇到甚么事,总坚决的倚靠 神,并且不肯否认祂的名。以后在十二章,给我们一些提示,说明他们信靠 神的确据──他们相信,在他们死后, 神会给他们的赏赐。不过在这里没有作任何解释。在本章稍后的经文告诉我们,他们终于获胜。不过,这个故事的要点,已经足以说明,这几位青年人好像 神的仆人约伯一样,充满信心的领受临到他们的任何试炼。

我们前面提到德国神学家潘霍华的‘生与死’,为这三个犹太籍青年的英勇答复,再一次提供一种活泼生动的批注。潘霍华在狱中等候审判的结果时,确实几乎注定了是死,但他所表现出来的宁静与信靠 神,令我们感到惭愧。现在我们将他所写的书信和日记的片段摘录如下:

我们仍然热爱生命,但我不相信现在死亡能够突然地临到……这并不是由于外面的环境,乃由于我们自己,决定死亡的来临,一种自由地和自愿地接受的死亡。

没有信心的优柔寡断,不住的三思而没行动,不肯冒任何的危险──那才是一种真正的危险。我必定能够知道,我确然是在 神的手中,而不是在人的手中。这样,一切的事,就连最严重的丧失,都可以泰然处之。

如果没有 神的旨意,地上执政掌权的绝不能伤害我们,患难与危险使我们与 神更为接近……。新约常常吩咐我们要刚强(林前十六13;弗六10;提后二1;约壹二14)。人的弱点(愚拙,缺少独立性、善忘、胆怯、好虚荣、贪污、易被诱惑等类)岂不比邪恶还要危险吗?主基督不仅使人成为‘良善’,祂也使人刚强。软弱的过失是人性的罪,存心犯的罪是凶残的(也一定是‘强烈的’)!

我或死或活,都与你同在;
我的 神,你也与我同在。
耶和华阿,我等侯妳的救恩,
和你的国度,阿们。

裁决及其结果(三1930

(一)

这三个青年人公然的违抗,令国王大怒。尼布甲尼撒王失去他宁静的风度,不能像国王驾御臣时那样的自我抑制,反而怒不可遏的面色改变。他刻不容缓的吩咐管理烧窖之人,将其中的火加热了七倍──这样给这个故事作一种很好润饰,形成这个戏剧的高潮。强调王命令继续,他军队中最强壮的士兵将这几个人捆绑和扔在火中,经文里面也指出这几个人穿裤子、内袍、外衣,和别的衣服,竟然皆丝毫没有损毁!由于火甚热,火舌向四周伸开,把抬这三个青年的人都烧死,而这三个青年,则被扔在烈火中游行,这是最大的嘲讽和神迹。对此,后来的一位作者,把廿三节的情节改写,

见之于次经之中,通常指‘亚萨利亚之祷言与三童歌’。这卷书说明亚萨利亚(或亚伯尼歌)在烈火之中游行,唱诗歌颂 神的情形。次经说‘王的仆人扔他们在火中,仍然继续不断的用石油精、柏油、粗麻,和小劈柴,使火更炎烈,以致火焰自门上腾,高至七十三尺’。但是‘耶和华的使者’使这中‘有如降霜露时的风’,所以火一点不能挨近他们。这三个人在火焰中同声赞美 神,归荣耀与 神。

这个神迹到这个地步算是到达了顶点,王观看的时候大感惊奇。因为他看看这三个青年人,原来皆穿衣服,被绳子捆绑、扔在烈火的里,现在居然在火里面游行──并且丝毫没有受伤。但是,还有令他更为惊奇的,他看见与这三位青年同在的,还有第四位人物,他的面貌‘好像神子’。在廿八节,国王认为祂是“ 神的使者”。 神差遣祂的使者,拯救属祂之人的这种主题,在殉道的故事之中可以见到的虽然不多,但在旧约却有不少的先例,例如,亚伯拉罕的使女夏甲(请看:创卅一17节以下)与以撒(创廿二1),并且在但以理书六章二十二节再次提到。‘神子’这一词,使我们想起约伯记一章六节所记的‘ 神的众子’,他们‘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或者说这是与创世记六章二节以下所记的、随意挑选‘人的女子’,娶来为妻的那一班天使。在但以理书这一段所记的,则是 神的似天使的使者,被差派去保全这几位青年的性命,并且救他们脱离苦难。

他们照国王的吩咐,从火之中出来──那当然是从火的侧门,即王观看的地方──最使他们觉得惊奇的,乃是他们的身体、头发也没有烧焦,衣裳也没有变色,甚至没有火燎的气味!所以尼布甲尼撒承认他们为‘至高 神的仆人’──这是从一名异教徒的国王口中,承认他们所敬拜的,乃是独一的真神。

在廿八节之中,尼布甲尼撒称颂 神时,这种承认随他的称颂 神,并且也称赞这三个青年人,赞扬他们专一信靠祂,可清楚看到,这个故事以一种喜剧性的笔调结束。王不单单认识以色列的 神,并且也认识以色列人所信的宗教。他本人虽然可能并没有改信以色列人的宗教,但是他降旨保护信奉这三个青年人所信的宗教。保护代替迫害,他们现在可以放心,逼迫他们之人将必失败。获得国王降旨保护以后,又蒙国王将他们升了掌权之高位。

(二)

我们读到这个故事,心中就会想起在以色列人被掳的时候,有一位先知所写的,他的信息很可能与写但以理书第三章有相同灵感。‘雅各阿,创造你的耶和华;以色列阿,造成你的那位,现在如此说,你不要害怕,因为我救赎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属我的,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你越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在你身。’(赛四十三12

但以理书的作者,心中必然想到他的犹太同胞面对严重的背道离教试探,并且知道他们在持守原来的宗教信仰所遭受的压力,所以劝他们信靠 神,确信祂绝不会撇弃他们。他把他们所遭遇的一切苦难,所获得神迹性的后果,描绘成光明的图画,但是这个故事所相信的,却是基于第十八节的困难的事实,不管后果如何,他们在宗教上绝不变节,乃要信靠 神直到死时。

但是作者本人的信心与信靠,超过这一点。尽管现在眼前的与他的信心相反,他却宣称,异教的世界,这种以王个人为代表,将不得不承认以色列的 神,承认祂是一位至高的 神,并且是在全地作王的 神。他宣称异教徒承认 神的权能的时候,很快的就要来到。这是我们从以色列人被掳以后的著作之中,可以见到的中心主题(请看:赛六十3;六十二2;六十六1219;玛一11),这个主题在两约之间的文献之中也常常见到。外邦人到最后要因 神的国度来临,承认祂,并且向祂下拜(西婆神谕“Sibylline Oracle”三章七四节;便雅悯之约书“Testament of Benjamin”九章二节;利未之约书“Testament of Levi”十四章四节以下;启示录廿一24以下)。这个信息特别适时,当安提阿哥在下令禁止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奉行敬拜耶和华的宗教,并且宣称这种宗教为不合法,凡违令而信奉者,则予以处死。但以理书似乎说, 神的子民必能得胜,并且能存活看见到外邦人的世界──以安提阿哥为其中心──皆要俯伏下来敬拜 神。我们已经看到,这也是在基督的教会,生发活泼的盼望之信心,在新约之中,很有把握的说‘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二10以下)。

这位神秘的神圣人物出现于火焰之中,成为 神的得胜,以及祂的子民获得拯救的表号。这一位并不是弥赛亚,本书作者也无意要读者把他当作弥赛亚。不过,历世历代以来,在基督徒的灵修之中,以及在基督教的神学上,许多人实际上把这一位当作 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一种显现亲临,我们对于这种看法也不必惊奇。胜利是从失败而来;在苦难之中,有一位亲身受更大的痛苦。正如这位神看哪,一根大树秘人物在火焰之中,所以 神与祂的子民也继续同样受苦。――《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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