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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第卅三章

 

5.复兴(卅三113

第卅三章一节 “耶利米还囚在护卫兵的院内,耶和华的话第二次临到他说。”

这是与上一章(卅二章)第一节相连,耶利米是被囚在护卫兵的院内。神的话第二次临到他,也是“再一次”临到他。神继续对他说话,但内容似与上一章相似,在灾祸之中,给予复兴的信息。

自第一节起,似有三节是引言:第一节,第十节与第十二节。因此可分为三段:一至九节,十至十一节,十二至十三节。第一节至第九节,在买地之后立即当传的信息。那时埃及军队已经撤退,巴比伦又加紧围困,那时城内已无力保卫(4节)。耶利米原曾被囚在护卫兵的院内(卅二2),以后曾一度释放(卅七412),以后又关在牢狱中(卅七1516),最后再由王命人将他提回护卫兵的院内,供每日的食粮(卅七21)。那时城内的情形已经在无望之中,大约在587年的春天。

第卅三章二节 “成就的是耶和华,造作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是祂的名,祂如此说。”

“成就”与“造作”,都是在创世记描述神创造的行动。前者在创世记一章一节至二章四节上,共有十一次之多。后者在创世记二章七、八、十九节,可参考耶利米书四章廿三至廿六节。论耶和华是创造主,可参阅卅二章十七节及廿七节。

在七十士译本,将本节上“成就的”,译作“造地的”。如果不如七十士译者加插“地”一字,但也有受词,可译作:“成就的一切……造作的一切”。“一切”或可参照以赛亚书四十四章七节及四十五章十一节中“事”的译词,作为笼统的说法。

第卅三章三节 “你求告我,我就应允你,并将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难的事指示你。”

神要先知耶利米提醒犹大众人,在这紧急的时期,赶紧求告耶和华。神就必答应他们的恳求,指示他们难事。这难事也是大事,是人远不可及的。这是在本书惟一的用词。

这是耶和华的呼召,可参考以赛亚书五十五章六节的话。对耶利米来说,他在困惑中,急需耶和华的引导(如在诗一○二23),耶和华要指示他又大又难的事,人无可推度,好似筑垒一般,拒人于千里之外,不可被侵犯的,又大又难的事。也可译为“坚垒的事”,因为这是字义所有的用意。现在城是否仍有坚垒呢?还是人无法过去神面前,因为神已经筑垒了?这既是有关将来的事,现在不能明白,也许在以后才可了解(参三十24)。

第一节至第三节,就成为一个桥梁,将卅二章与卅三章连接起来。184

在本节下“并”,确为连接词,也可译为“因此”或“以致”。“你求告我,我就应允你,以致我可将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难的事指示你。”这原是秘密,人无从知道,但神可以指示,甚至不必等到将来,现在都可以显露,就是在患难的时候,仍应存信心,因为复兴的事并非不可能。

第卅三章四至五节 “论到这城中的房屋,和犹大王的宫室,就是拆毁为挡敌人高垒和刀剑的,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人要与迦勒底人争战,正是拿死尸充满这房屋,就是我在怒气和忿怒中所杀的人,因他们的一切恶,我就掩面不顾这城。”

城中的房屋与王的宫室,是一个重要的对比,在十九章十三节也是并列的。“拆毁”在第一章十节是耶利米蒙召的工作:拆毁、毁坏、倾覆及拔出,以后还要建立与栽植。

为挡敌人高垒与刀剑,耶路撒冷必须建立防御工事。高垒是防御的,为挡敌人。“刀剑”一词,在七十士译词作:“壁垒”,而此处的“高垒”在希腊文译词作:“栅围”,是另一种防御物。这字在希伯来文为“高堆”,可能用土堆高(五十26),仍可参考六章六节及卅二章廿四节。这些究竟为防御抵挡敌人的,还是敌人筑起高垒围城,并企图攻城呢?此处并未作清楚的交代。有人以为这是高台(诗四十八13),在高台之间筑墙,可以抵挡敌人的箭。185

根据考古学发掘耶城废墟的经验,城内的房屋似有层次地连在山坡上,可望见汲沦溪。巴比伦军队攻城,以击毁山坡的房屋为主要的攻击战术,结果房屋都塌陷下去,将破坏的房屋木石砖泥堆在一起。在发掘时,先得清理这些废墟,才可掘出古物来。186

在围城时,拆毁房屋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清理尸体,耶路撒冷的坟地是在城外,但在围城时怎可到城外呢?结果尸体不能处理,只好仍放在房屋内,屋里就充满死尸,更加沾污房屋,使城污秽(参民十九1122)。神只有掩面不看,祂不会顾念这城。这是神的审判,可参考廿一章五、六节以及申命记卅一章十七节。

第卅三章六节 “看哪,我要使这城得以痊愈安舒,使城中的人得医治,又将丰盛的平安和诚实显明与他们。”

这原来是先知的慨叹,因为百姓得不到痊愈。现在神却施行医治的大能,使这城得以痊愈安舒。“痊愈”一词原意为长新肉,完全复原而且更新。

神赐给他们丰盛的平安,“丰盛”一词为亚兰文,字义不甚清楚,该字在以西结书八章十一节译为香气。在利未记十六章赎罪日有香作为洁净之用,此处是否也有同样的用意?

“诚实平安”二字是同义的,有平安,就有安全,罪污得以洁净,罪恶得以赦免,这些是在第八节所强调的,有关医治,在三十章十七节已有应许。这应许日后必定得以实现。

第卅三章七至八节 “我也要使犹大被掳的,和以色列被掳的归回,并建立他们和起初一样。我要除净他们的一切罪,就是向我所犯的罪,又要赦免他们的一切罪,就是干犯我、违背我的罪。”

第三节又大又难的事,在此处就由神指示了。耶和华也施行医治、洁净、赦免的恩惠,赐给平安与安稳。

神招被掳的人归回,不仅为犹大,也为以色列,因为犹大与以色列在神是视为一体,不可或分的,他们是整体的选民,要建立他们,如耶利米蒙召时所领受的启示。“被掳的归回”原意为“恢复他们的财富”,只在此处有,本书其他经文中并未出现。

“除净”这一动词以加重语气的形式(Pi'el Intensive)表达,在本书也是惟一的,与十九章十三节“憎恶”,是相反词。罪恶得着除掉而有洁净,可参考以西结书卅六章廿五、廿六节。

此处的罪也是以三个不同的用词表达:过犯('awon)、罪恶(hata“不中的”,即“干犯”)及叛逆(pasa',即“违背”)。除凈与赦免二词是同义的。

第卅三章九节 “这城要在地上万国人面前,使我得颂赞,得荣耀,名为可喜可乐之城,万国人因听见我向这城所赐的福乐,所施的恩惠平安,就惧怕战兢。”

耶路撒冷在万国人面前,曾是羞辱的,现在必因耶和华赐下的复兴,而有尊荣。以色列的地位,实在有普世的影响力。地上的万国,听见耶和华赐福给以色列福乐的事,必在诧异中惧怕战兢。神是统管万国的主,在此就特别加以承认。可参考以赛亚书六十四章一节。

颂赞荣耀,曾在十三章十一节提说,在申命记廿六章十九节。

第卅三章十至十一节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论这地方说,是荒废无人民无牲畜之地,但在这荒无人民无牲畜的犹大城邑,和耶路撒冷的街上,必再听见有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并听见有人说,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因耶和华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又有奉感谢祭,到耶和华殿中之人的声音,因为我必使这地被掳的人归回,和起初一样,这是耶和华说的。

这是救恩的宣告,是七章卅四节的相反词,因为在那里宣告的是审判。一至九节可说是八章廿二节及十九章十三节的相反词。城不再荒,却有欢乐。

在旧约其他经文中提到欢乐,以新郎的声音来描述,但“新妇的声音”却并没有提过,此处是否有特殊的涵义,甚难臆断。如果参考卅一章四十三节,女子欢乐跳舞,可能指结婚的场合,不是新妇的声音,而是少女或妇女们的欢乐。也许这是指圣殿敬拜礼仪中有的欢乐。187

“耶和华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这是诗篇的用语,可参考一百篇五节,一○六篇一节,一○七篇一节以及一三六篇。

“荒废”只在此处与十二节出现,可参考哈该书一章四、九节:“荒”是同一个用词。

第卅三章十二至十三节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在这荒废无人民无牲畜之地,并其中所有的城邑,必再有牧人的住处。他们要使羊群躺卧在那里。在山地的城邑,高原的城邑,南地的城邑,便雅悯地,耶路撒冷四围的各处,和犹大的城邑,必再有羊群,从数点的人手下经过,这是耶和华说的。”

这是第三次论救恩的宣告,可比较卅一章廿三至廿五节。以牧羊者的动作来描述,在本书不多见。

这里的地理环境,可参考十七章廿六节。在一日之终,牧人在羊群经过之时,逐一数点,使牠们进入羊圈。神也将这样召以色列被掳的人带回。

耶路撒冷必被围困与攻陷,房屋必被毁坏与拆除,成为荒废之地。但这不是最后的,因为神必复兴以色列,重建耶路撒冷。神的应许必然成就。

 

184 Helga Weippert, Schopfer des Himmels und Erde 1981, 73.

185 Yigael Yadin, The Art of Warfare in the Biblical Lands, 1963, 20.

186 K.M. Kenyon, Digging Up Jerusalem, 1974, 8284, plates 4648.

187 Robert P. Carroll, The Book of Jeremiah,636.

 

6.更新(卅三1426

第卅三章十四节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应许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

本段经文(1416节),是在七十士译本中被省略的,是被省略最长的经文。

此处再强调以色列与犹大是神子民的整体。神的应许,原意是神的“佳言”,必然应验,决不落实。可参考廿九章十节,“我要眷顾你们,向你们成就我的恩言”,“恩言”或“佳言”都是指应许而言的。

第卅三章十五至十六节 “当那日子那时候,我必使大卫公义的苗裔长起来,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那日子犹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

这两节经文可溯源于廿三章五、六节。在廿三章的重点是在新的君王,在此处却在于这城有新的名字。

提到应许的恩言,显然是以前对大卫王朝的应许,在十七节再给予解释。

公义的苗裔,是指合法而理想的君王。犹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再得以安定,她且有新的名,显示了耶和华的公义,实在是耶和华建立的秩序。

这两节是诗,不是散文,正如廿三章五、六节一样。如果当作一段加插的话,在括孤之内,也无不可。

第卅三章十七节 “因为耶和华如此说,大卫必永不断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宝座上。”

卫永久的宝座,是在撒母耳记下七章十二至十六节,也可参阅诗篇八十九篇卅五至卅七节。这是耶和华与大卫所立的约。当北方与南方分裂的时候,实际上是破坏了神为选民建立的秩序(王上二4,八25,九5,代下六16,七18)。

但是弥赛亚的预言并未中止,仍然继续,因为弥赛亚必来自大卫家。

第卅三章十八节 “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断人献燔祭,烧素祭,时常办理献祭的事。”

祭司利未人与大卫的王位必相提并论。祭司利未人并非是两种人,照五经的记载,祭司虽与利未人同属利未支派,但利未人不能当祭司,祭司必须是亚伦家的。但是此处是利未人充当祭司,是利未的祭司身分。在廿一节,“我的祭司利未人”,意即祭司由利未人来充当。在廿二节只提利未人,没有提说祭司。如果参考以赛亚书六十六章廿一节,为祭司为利未人,似将二者分别。188在申命记十七章九、十八节,十八章一节,廿四章八节,卅七章九节,都是“祭司利未人”。在申命记卅一章九节:“祭司利未子孙”。在以西结书四十三章十九节与四十四章十五节则作“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这是在被掳以后的理想。在约西亚王的宗教改革,耶路撒冷圣殿中的祭司必须是撒督的子孙,这观念延续至被掳时期。

“祭司利未人”表明二者合为一体,不再将利未人次于祭司,是以色列宗教重要的进展。他们要经理献祭的事。在本书只在此处提到祭司制度的恢复。耶利米的信息中,曾屡次批评祭司,在六章十三节,十九章一节,廿六章十、十一节等。合法的祭司制度必须确立,正好似君王也应有合法的地位,指向弥赛亚。

第卅三章十九至廿一节 “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就能废弃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并能废弃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

这是与卅一章卅六节的论点相似,说明耶和华的应许十分可靠,而且一定持久不变。白日黑夜是创造的秩序(创一5,八22)。这是自然界的现象,是恒常不变的,可谓神所立的圣约,不可破坏。人又怎可废弃神所立白天黑夜的约呢?废弃即毁约,在本书十一章十节,十四章廿一节,卅三章二十节。他处的经文是在创世记十七章十四节;利未记廿六章十五、四十四节;申命记卅一章十六、二十节;士师记二章一节。以赛亚书廿四章五节,卅三章八节;以西结书十六章五十九节,十七章十五、十六、十八节,四十四章七节;撒迦利亚书十一章十节。

因此,神与大卫家所立的约不能废弃,与祭司利未人的约也必建立,前者是有治权,后者有事奉的福分。

第卅三章廿二节 “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边的尘沙也不能斗量。我必照样使我仆人大卫的后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来。”

这原是神对以色列之列祖所给予的应许,使他们的后裔十分众多(创十三16,十五5,廿二17等),现在完全实现在大卫的后裔和利未人祭司身上。

第卅三章廿三至廿四节 “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你没有揣摩这百姓的话么?他们说,耶和华所拣选的二族,祂已经弃绝了。他们这样藐视我的百姓,以为不再成国。”

耶和华所拣选的二族,可能指犹大与以色列,那是指民族的整体。但是也可能指大卫家与利未家,参考的经文在撒迦利亚书十二章十二至十三节。通常以犹大与以色列为“两家”,可参考以赛亚书八章十四节;以西结书卅五章十节,卅七章十五至十九节。

“他们藐视我的百姓,以为不再成国。”可能指外邦人的态度,当然也可能是在以色列人中,有人不再相信耶和华的拣选,藐视圣约,不承认他们是圣约之民。

第卅三章廿五至廿六节 “耶和华如此说,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的后裔,和我仆人大卫的后裔,不使大卫的后裔治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后裔,因为我必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也必怜悯他们。”

这两节经文与二十、廿一节的语调相同,假定是以与事实相反的方式,可比较卅一章卅五至卅七节。如果说廿四节是先知的承认,(比较结卅七11),那么廿五、廿六节是神的答复。

自二十至廿六节,重点在“我(耶和华)的约”(202125节)。正如耶和华与挪亚所立的约(创九917;参赛五十四10)。又“我仆人大卫”在廿一、廿二、廿六节,可说是先知的传统。

耶和华圣约的信实,必怜悯以色列人,使他们从被掳之地归回。以色列人是雅各的后裔,因为雅各是亚伯拉罕以撒的后裔。神向列祖的应许是不会落空的。在自然界的定例不可更改,是神创造的安排。在历史的领域中也决不能废除神拣选的恩典,就是救赎的爱。

论救恩,这段经文十分明确,共分为四小段,都有引言:“耶和华说”,“耶和华如此说”,见十四至十六节,十七至十八节,十九至廿二节,廿三至廿六节。

这里所论的复兴,是以大卫的宝座与利未的事奉为主,在圣经以外的经典中似甚多论述。双重的约是与大卫的约,以及与利未的约。有人认为有两个弥赛亚:来自犹大支派及利未支派。昆兰社团认为弥赛亚有两个,一个是亚伦的后裔,另一个是以色列的后裔。后者是一般的,前者是特殊的,因为利未也是出自以色列。189有的学者认为新约中施浸约翰属亚伦的后裔,是祭司的(参路一5)。耶稣是大卫的后裔,是这一系统的弥赛亚。190

当犹大首先失败被掳,是在主前597年,使他们记得721年北国败亡的悲剧。在587年犹大败亡,更使犹大的以色列人悲观,认为神真的弃绝他们了。但是耶利米在那以前,已经给予他们确据:被掳的人归回,神必怜悯他们。

 

188 Roland de Vaux, Ancient Israel; Its Life and Institute, 1961, 362366.

189 Howard C. Kee, "Testaments of the Twelve Patriarchs", The Old Testament Pseudepigrapha 1, ed. James H. Charlesworth, 1983, 779; H. Dixon Slingerland, "The Levitical Hallmark within the Testaments of the Twelve Patriarchs",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103 1984 531537. Joseph A. Fitzmyer, The Dead Sea Scrolls Major Publications and Tools for Study, 1975, 114118.

190 Bruce Vawter, "Levitical Messianism and the New Testament", The Bible in Current Catholic Thought, ed. John L. McKenzie, 1962, 8399.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耶利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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