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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廿二章

 

爱之深·责之切(二十二130

  以利法不失为一位仁厚的长者,他显然被约伯的“执迷不悟”所激怒,因而痛骂约伯一顿,但骂完后又温柔地好言相劝,仍望约伯悔改得拯救。

 ·事出有因(14)──约伯受苦岂能无因?神是超越的,祂只给而不取,人的敬虔并不能令神有所增损。因此约伯受罚,不可能是因他虔敬,那么剩下唯一可能的推理就是约伯犯罪。

 ·力斥其非(511)──以利法肯定约伯受苦是因犯罪之故,所以他认为约伯必是为富不仁,剥削穷人(67),巴结权势(8),苦待孤寡(9),实在是罪大恶极,应有此报(1011),无可推诿的。

 ·严加警告(1220)──以利法误解了约伯的话,以为约伯是说神在高处,不了解也不关心世人(1214),故可以行恶,因为没有报应(15)。以利法指出事实不是这样,恶人终有恶报,且是现眼报,就像昔日洪水的审判一样(1620)。

 ·好言相劝(2130)──这是一段很美的福音信息。认识神的人有平安(21)、生命蒙福(21)、心想事成、活在光明中、祷告蒙应允、地位得高升;但他必须是一个听从神的话(22)、生活圣洁(23)、将万事看作粪土、以认识基督为至宝(2426)的谦卑人(29)。以利法认为只要约伯一回头,必然得救(30)。很明显这一番话对约伯来说没甚么用,因他的生活正像以利法所言,但他却遭此重灾。然而,这段说话对其他人却是很好的教训。

祈祷 神啊,我感谢祢,在主耶稣基督里面我能认识祢,可以享受生命的平安和福乐;但求祢保守我成为以祢为至宝的谦卑人。──《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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