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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下第十五章

 

背逆神者必致灭亡(十五138

  今日在崇尚人权及自由的世界里,或许叫人难于认同“背逆神者必致灭亡”这句话;但无可否认,这是以色列民历史的真实写照。

 ·亚撒利雅的背逆(17)。终其一生,他只有一点过错,无奈因此而受灾病之苦,其始末可参代下二十六章。一次失足而得此惩罚是否太重呢?我们可以想一想,刑罚既带来悔改,于犯罪者的益处实较其所受灾祸岂不更大呢?故此别轻神的管教,它乃是为犯错者得益处而已。

 ·北国末后诸王(831)。这里列出撒迦利雅、沙龙、米拿现、比加辖、比加、何细亚六王,他们一共治国达41年零7个月之久,实则较亚撒利雅的52年还短。这段时间,自以色列的高峰以至亡国,其急促可想见。除米拿现传位予子比加辖外,其余各王皆死于非命,或帝位被篡夺。无论如何,圣经作者均给他们的统治作出一句相同的评语:“他们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由此可见他们的相继消亡并非出于偶然了。

 ·约坦效法他的先祖,守耶和华的诫命,使犹大的国势增长,又战胜四围的邻国(参代下二十七)。

  整章经文成为一种强的对比,首尾者为忠心而至富强的犹大君王,中间的则是偏向行恶的以色列王。他们遭受的结果是神的刑罚,致使以色列国倾覆。神的公义不可藐视,违背者必然遭罚。弟兄姊妹,深愿我们作忠心事奉的儿女,免蹈前人的覆辙。

祈祷 求主使我谨慎自己的行为,行善而弃恶。──《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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