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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第廿一章

 

H 利未人之城(二十一142

  这段经文成为分配地业的最后总结。它也像约书亚记二十章一样,所列的地方散布在各支派当中。又如前面一章,这是以色列为事奉神而献出的礼物,它应验了民数记三十五18神的命令,不过那里没有指定城邑的数目与地点。民数记三十五章特别声明,城邑周围的郊野要属于利未人。由其大小看来,这些城邑大半是小小的村庄,其中只有几户人家。628

  历代志上六5481(希伯来圣经3966)重复了此一清单,暗示它是以色列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629由这一段经文也可看出,被掳归回时期对这件事有高度的兴趣,而那时候大部分的城已经不是利未人住的了。630奥伯莱的结论为,约书亚记和历代志内的清单来源相同,631虽然近日有些研究否定了这份清单的历史事实,但许多遗址的辨认,都可看出它们属于王国时期。632

  玛撒(Mazar)认为,利未人的城可以与埃及祭司的城相较。633这类城也有清单,但其形式与约书亚记二十一章不同。更接近的一份清单,是古代近东的亚拉拿出土有关赐与土地和财产买卖的文字。有一段文字描述一些城,“连同其区域”都赐下,正如约书亚记二十一章,城与其郊野相连。634许多利未人的城邑从前是迦南人的,位于支派土地的边界上。由此可见,利未人的中心是为了要保存并传播以色列的信仰与文化而设的。635

  对基督徒而言,每个支派都分地给利未人一事,说明了要从神所赐的物中归还给神一部分的原则。这些礼物又用来支持其他有需要的人,并帮助信仰的传扬(参:徒二4447;罗十五2627;腓四1018)。

 

628 G. J. Wenham, Number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234235页。至于利未人的城对以色列人的重要性,参:书十三3233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208,Name= 表九:分配給迦得之地(十三2528},原书279页。

629 M. J. Selman, 1 and 2 Chronicles.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Leicester and Downers Grove IVP, 1994, 112页。

630 S. Japhet, 1 and 2 Chronicles. A Commentary, OTL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1993, 164165页。

631 W. F. Albright, 'The List of Levitic Cities', Louis Ginzberg Jubilee Volume I New York The American Academy for Jewish Research, 1945, 4973页。

632 Na'aman, Borders, 203236页,解释此清单为第七世纪末小说式的创作,取材自书十三至十九的支派地名清单。亦参 E. Ben Zvi, 'The List of the Levitical Cities', JSOT, 54, 1992, 77106页;Fritz, 212页。这些研究都没有提到 J. Peterson 的书,A Topographical Surface Survey of the Levitical 'Cities' of Joshua and 1 Chronicles 6, PhD dissertation Chicago Institute of Advanced Theological Studies; Evanston SeaburyWestern, 1977Peterson 在他所辨识的利未城邑中,找到铁器时代第二期的陶器证据。

633 B. Mazar, 'The Cities of the Priests and Levites', Supplements to VT, 7, 1960, 204205页;reprinted in Sh. Ahituv ed.Biblical Israel State and People Jerusalem Magnes, 1992, 145R. G. Boling, 'Levitical Cities Archaeology and Texts' in A. Kort and S. Morschauser eds., Biblical and Related Studies Presented to Samuel Iwry Winona Lake, Indiana Eisenbrauns, 1985, 28页;Boling and Wright, 495Mazar 引用从前 A. Alt 的文章,'Aegyptische Tempel in Palaestina und die Landnahme der Philister', Kleine Schriften zur Geschichte des Volkes Israel, 1 Munich C. H. Beck , 1953, 216页以下。

634 这段文字是 AT56。参 R. S. Hess 的探讨,'A Typology of West Semitic Place Name List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Joshua 1319',待出版。有关将圣经郊野一词翻译为“区”的看法,参 J. Barr, 'migras in the Old Testament', Journal of Semitic Studies, 29, 1984, 1531页。

635 J. Peterson, A Topographical Surface Survey of the Levitical 'Cities' of Joshua 21 and 1 Chronicles 6,用“雅巍教导中心”一词。参 Aharoni, Land, 305页;R. S. Hess, 'Tribes, Territories of the', 911912页。

i. 利未人之城的前言(二十一18

  利未人的众族长来到约书亚、以利亚撒和其他支派的族长面前,提出分地的要求,正如前面犹大所行的一样(书十四6)。示罗是圣所的所在地,也是绘图员出发,去为北边各支派绘分地之图的地方(书十八110)。有关郊野,参:约书亚记十四15的探讨{\LinkToBook:TopicID=209,Name= C 約但河西地業分配的前言(十四15}

  38. 分地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这句话出现在第3节与第8节,成为此一过程的框架,并强调出民数记三十五15神命令的应验。

  4. 第47节说明,各支派要如何分地给利未的四个家族。亚伦的子孙在利未人中角色特殊(民十八16),因着这个角色,自然要把他们放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附近。所以,他们所得之地来自南边的支派。

  5. 哥辖族是利未第二个儿子的子孙(创四十六11)。在旷野时期,他们负责抬约柜和会幕的家具(民三1,四1520,七9)。他们的城邑来自中央山地,即早期以色列的中心地带,也是最初的崇拜中心(十八110)。

  6. 革顺人是利未第一个儿子的后代。在旷野时期,他们抬会幕的帐幕和遮盖物(民三2526,四2426),他们所得的城邑在加利利和巴珊一带。

  7. 米拉利人是利未第三个儿子的后代。在旷野时期,他们看守会幕,并负责搬运其支柱等器具(民一4753,三3337,四2933),他们所得的城邑在约但河东和西布伦境内。

ii. 利未人之城(二十一942

  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在此仔细的架构,清楚的列出。每一小段的前后都有标题与摘要,整个段落亦然,每个摘要中都列出所分得之城的数目。有一些说明提醒读者,哪几座城是逃城,还有两座名为希伯仑/基列亚巴,是迦勒所有的(参十四615的讨论{\LinkToBook:TopicID=211,Name=i. 迦勒的地業,第一部分(十四615})。在许多方面,这份列表的组织很接近西闪族城市(如亚拉拿和乌加列)皇宫档案内的管理文件。636这类文件的抄本或许有一个目的,就是锁定利未人的所在,如此便能保证他们会担任祭司、教师,和以色列百姓的灵性导师,让这些重要的角色可以持续下去。

  既然这些城邑大多数都已在约书亚记中出现过,在此就不必再多讨论。以下只提一下它们原来出现在本书的什么地方。至于第一次出现在约书亚记内的城名,则会提出遗址的辨认。

  1019. 亚伦家得到了希伯仑(书十35,十3639,十四1315,十五13)、立拿(十2932)、雅提珥(十五48)、以实提莫(十五50)、何仑(十五51)、底璧(十3839)、亚因(十五32)、淤他(十五55)、伯示麦(十五10)、基遍(九317)、迦巴(Jaba,地图号码175140)、亚拿突(Ras el Karrubeh,地图号码175135)、和亚勒们(KhAlmit,地图号码176136)。

  2026. 哥辖族得到示剑(书十七7)、基色(十33,十六310)、基伯先(不确定)、伯和仑(十1011)、伊利提基(十九44)、基比顿(十九44)、亚雅仑(十九42)、迦特临门(十九45)、他纳(十二21,十七11)和以伯莲(十七11)。637

  2733. 革顺族得到巴珊的哥兰(书二十8)、比施提拉(=亚斯他录;十二4,十三31)、基善(十九20)、大比拉(十九12)、耶末(十3523)、隐干宁(十九21)、米沙勒(十九26)、押顿(十九28)、黑甲(十九25)、利合(十九2830)、加利利的基低斯(二十7)、哈末多珥(=哈末;十九35)和加珥坦(Kh elQureiyeh,地图号码194280)。

  3440. 米拉利族得到约念(书十二22,十九11)、加珥他638(参:书十九12;代上六77的〔基思绿〕他泊)、丁拿(=书十九13;代上六77的临门)、拿哈拉(十三18)、比悉(二十8)、雅杂(十三18)、基底莫(十三18)、米法押(十三18)、基列的拉末(二十8)、玛哈念(十三2630)、希实本(九10,十二25,十三1027)和雅谢(十三25)。639

 

636 R. S. Hess, 'A Typology of West Semitic Place Name List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Joshua 1319',待出版。

637 MT,迦特临门。七十士译本和所有平行经文的译本,在代上六55都读为以伯莲。

638 平行的代上六7677(希伯来圣经6162)并没有保存同样的名字,却把他泊写在内。

639 七十士译本在42节的末尾加了一段话:“这样,约书亚将地分配完毕,按照耶和华的命令,以色列人给约书亚他所要的城邑;他们把以法莲的亭拿西拉给他。约书亚建造那城,住在其中。他将以色列人离开旷野之后用来行割礼的火石刀,放在亭拿西拉。”

iii. 分配地业的总结(二十一4345

  这段经文强调神应许的实现,及完全的胜利。神给列祖的应许(就是要把这地赐给他们的后裔),640在约书亚记中不断出现。641祂也应许要使他们脱离仇敌,得享安息(和合:平安;申十二910;书一1315,二十二4,二十三1)。有3次是用强调语说神的应许已经实现。在 MT 中有6次将希伯来文的一切(kol)用在交错的形式中。642

一切地

 正如祂向他们列祖起誓要赐他们的。

  他们的仇敌没有一人在他们面前站立得住,

  耶和华已经将他们的一切仇敌,

 耶和华一切美好的应许

每一项都实现了。

  其中所强调的,是一切以色列的仇敌都被打败了。这事的成就,是因神曾起誓要这样行。胜利的结果,以色列人得到了一切的地,而神所应许的一切都发生了。

 

640 创十二13,十五1821,二十二1718,二十四7,二十六3,五十24;民十一12,十四1623;申一835,六10

641 书一236111316,二924,五6,六216,八17,十8。参 Woudstra, 314页。

642 Mitchell104页。

增注:征服是全面,还是部分?

  这段话总结了从十三章开始的地业分配。约书亚记十三17(亦参十二22),神已经强调该地尚未完全征服。除了迦勒在希伯仑的征服(书十四~十五章)之外,没有任何数据暗示,十三章所提的地方是以色列人已经占有的。那么,经文怎能说,所有的地都已经征服了呢?注释家传统上都强调,这是因神的信实与百姓缺乏信心之间的差距,如,凯尔(Keil)和德里慈(Delitzsch)所引用加尔文的话:643

……神实现祂的应许总是清清楚楚的,不会动摇、绝对信实;但百姓则十分软弱、懈怠,以致使神的祝福从手中漏过;将这两者加以区分,是很重要的;……因此,虽然他们没有把敌人完全消灭,撤空土地来占有,但神的真理仍然耸立,彷佛他们已经完成了此事;因为,他们只要有心去抓住就在手边的胜利,所有待完成的事便都可以实现,一点困难也没有。

  因此,过去的倾向是将驱逐解释为逐步的过程。以色列人在神的带领之下,已经开始进行此事,但是却没有彻底完成,是因为这个国家未能顺服,遵行到底。644

  不过,这几节绝对性的口气,使得近日文学研究者质疑传统的分析。波尔金认为,“倘若要了解并接受十三1~二十一42背后的理念,那么,对支持二十一4345用语的一切概念,必须彻底拒绝。”645解决之法在于,视4345节为一种反讽,只是讲一种理想。以色列人并未实现这种理想,这项事实已经在十三~二十一章中暗示出来了。波尔金把这几章与申命记的律法相较,他注意到,那些内容是为以色列人的生活定出规范,同样,约书亚记十四~二十一章则在说明神应许之地的“法定范围”。646为了要澄清这一点,他复检了这几章报告式的发言,而辨识出有关外邦基尼洗人(迦勒和俄陀聂)、妇女(押撒和西罗非哈的女儿),及依赖他人维生者(利未人)等资料。每一个案例,约书亚都让他们住在以色列人当中。在本书的前半,喇合与基遍人加入以色列人,同样,这些团体也被带入“以色列的国境或宗教文化的当中”。647

  郝克也注意到这几节所言并未实现而产生的张力。648他认为,本书的文体之一,是要将分散与毁灭,和掌控与征服的声明并列。这些互相矛盾的情节,促使读者一直读到末了,而结论则模棱两可,让未来作出判断。

  米切尔注意到一1315提到安息(和合:平安),二十二4和二十三1也提到,因此将这一段与本书开头的几节相连,又为以下两章铺路。649他发现,二十一4345和第一章的应许有类似之处。最重要的是,他发现,十三1~二十一42对其他国家的描述,和别处对这些国家的描述,成了很大的对比。650在十三1~二十一42中的国,乃是独立的个人与团体,尚待根除,但是二十一43之后,又以联合的势力描述诸国(像一~十二章一样)。若是如此了解,那么,4345节的话,和前面几章就没有冲突。事实上,在毁灭诸国的事上,这几节肯定以色列人已经实现了神的应许。这些国家不能再像约书亚记一~十二章一样,以结盟的势力出现。联军已被击败,不过,十三~十九章的挑战依旧存在。以色列必须再度武装起来,逐出所余剩的零星抵抗势力。

  针对这段似乎所言不实的困难经文,以上之研究对谜题的开释都有帮助。这些话理想式的语气,让人与申命记并未落实的理想律法相对照,如此便将申命记和约书亚记结合起来,成为神与祂的子民所立之约的两个层面。而矛盾情节的强化,促使读者往前读,可是同时读者也预期神的审判会临到,这是很可怕的事实,因为以色列必将失败。最后,若了解约书亚记里怎样讲到以色列的仇敌,也使人不再视二十一4345与十三~二十一章彼此冲突,而可解释为互相对照,并将这三节算作附在下一段内,即属于本书的最后三章。

  对基督徒而言,这段经文说明了两件相反事情的张力。一方面,神的话语有能力来实现祂的旨意,救赎计划必定能有美满的结果(赛五十五1011),另一方面,罪恶和痛苦仍旧存留在世界上。这两个世界历史成对比的“情节”,一直要等到基督的最后胜利才能解决,那时祂将永远掌权,带来救恩、健康与平安(赛二14;启十九~二十一章)。

 

643 Keil and Delitzsch, 216页。

644 Blaikie, 356357页。

645 Polzin, 132页。

646 前书,128页。

647 前书,134页。

648 Hawk, 115116页。

649 Mitchell, 103104页。

650 前书,133141页。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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