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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十九章

 

    神的权柄显出来,在人的感觉上是严厉的,使人对神生发恐惧的心,但是神的性情却又是满了怜悯,体恤,与同情。所以真正认识神的人,对神不是存着恐惧,而是存着敬畏。神向祂的百姓具体的把祂自己显明作为权柄以后,祂立刻又回到设立逃城这一件事上来,以前说过了逃城,现在又再说,以前说到逃城是显明神向人存留恩典,这里再提说逃城,乃是说出神为甚么要这样作。借着逃城的设立,神显明祂是乐意向人施恩的神。神的公义与圣洁,给人绝对的要求,祂的怜悯与慈爱,叫人感到祂不仅是乐意向人施恩的神,并且是给人恩上加恩的主。神把迦南赐给他们是恩典,在迦南地设立逃城是恩上加恩的事实,“又要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去。”(3)在那里可以存活。

    逃城表明神的心思

    神吩咐以色列人设立逃城,不是单为误杀人的可以得着庇护所,主要的原因是要借着逃城,向人说明祂向人所存的心意,叫人可以明白,神是怎样看罪,也怎样看罪人,并且祂是怎样的分别处理罪和罪人。神的心意一向人解开,人就明白神给人的一切安排是怎样定规的。

    神怜悯罪人的原因

    神注意罪行,祂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祂更注意罪因,因此祂对犯罪的人有分别的处理。祂要给蓄意犯罪的人严厉的追讨,但祂也给无心犯罪而犯了罪的人有出路。”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免得报血仇的……将他杀死。其实他不该死。”(46)神体恤无心杀人的人,在距离不太远的路程上就设立一座逃城,使有资格亡命的人可以很快就得着庇护。神所以这样体恤误杀人的,是因为神鉴察那人的内心,知道他不是故意犯罪,而是作了无心之失,无心之失所造成的结果是严重的,但神看他不该死。

    “罪的工价乃是死”,神若追讨罪,罪人的结局一定是死。但神并不喜欢死亡,祂要除掉死亡,因此祂给误犯罪的有一条生路,使他们免去死亡和死亡的威胁。逃城是神的方法,预表了基督的救恩,使人可以脱离死亡。亚当和他的后代能蒙神的怜悯的原因乃是在此,因为神不喜欢人死亡,神看定人是受撒但欺骗的牺牲品,人若肯知罪悔改,神就给人一条出路,可以保存性命。

    无心犯罪不能完全算为无罪

    在河东先设立三座逃城,后来在河西也设立三座逃城,在全以色列境,一共有六座逃城,误杀人的有足够的时间进入最近的一座逃城。神怜惜罪人,所以设立逃城使误杀人的得保护,也使神的百姓不因流了无辜人的血而担罪,因为神说,“免得无辜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给你。”(10)这是双重的保护,就是不给在神的应许地出现无辜的死亡。

    神虽要保护误杀人的,神还是定流人血为罪,所以误杀人的虽可免受追讨而死亡,但他必须进入逃城,不能离开逃城,只能在逃城里生活。这是一个约束,也可以说是某一种程度的惩处,他必须放下他的所有,离开他的亲属,他虽不至于以死还死,但还是要承担罪行的责任。神绝不因有了逃城,便不再定罪为无罪,罪永远是罪,这一点不能改变,即使人改变定罪的尺度,神还是看罪为罪。

    神看误犯杀人者为“无辜的人”,这不是说那人没有罪行,只是说他的罪不至于死,若因此而被报仇的人杀了,他就成了无辜的人。亚当所犯的罪也是如此,亚当所作的不能脱卸“误杀人的罪”的原则,但他在神眼中是个受了撒但欺骗的牺牲者,他自己的本意并不是要对付神,他若因此死在罪恶过犯中,他就成了“无辜的人”。所以神为亚当夫妇预备皮子的衣服,也为他们的子孙预备了救恩。神要对付的是撒但,神并不要对付人,祂欢喜为悔改认罪的人打开拯救的门。

    恩典不是罪恶的庇护所

    逃城是误杀人者的庇护所,但恩典决不是罪恶的庇护所。误杀人的进入逃城,因为他认识自己作错了事,所以神给他预备庇护。若是人以为杀人是有理,神就不给他有受庇护的机会,如同那些以为犯罪是有理的人,神不会给他们赦免的恩典。神始终是定罪为罪的神,祂给人预备恩典,并不是给人放纵的机会,人若是故意犯罪,就享用不到赦免的恩典。

    逃城的条例也是这样对付故意犯罪的人,“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1112)故意犯罪,不肯认罪悔改,只想用侥幸来遮盖自己的罪,逃避罪的追讨,这样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他就是进入了逃城,还是要给交出来。神的眼目遍察全地,他只是收纳为罪痛悔的人,而拒绝犯了罪而不愿意悔改的人。

    神的权柄维持神的公正

    逃城是神的恩典,但逃城也维持着神的公正。神的权柄不是叫人感到受压制,而是叫人遇见祂的公正。祂不偏待人,他也不允许人偏待人,他要追讨一切偏待人的人。人对人的偏待,目的都是以损害人的手段来满足自己,这也是神看为可憎的。人是照着神的形像被造的,神当初所说的“照着我们的形像和样式”的“我们”,是包括了三而一的神的三位,他们是同等的,又是在和谐的合一之中,被造的人也该在众人之中活出这样的和谐,不然就是破坏了神的形像和样式。

    在神的恢复工作中,祂要在人身上恢复祂的形像和样式。祂在失落了的万民中,选择了祂的百姓,要在他们身上开始恢复祂的形像和样式,因此他们必须照着神的公正来生活,神也使用祂的权柄,使他们活在神的公正中。

    人不能改变神的命定

    “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承受为业之地,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14)很简单的一节话,把百姓带进承受恩典的地位,再从蒙恩的认识带进神的权柄。挪移邻舍的地界,目的就是要侵占别人的产业,这事在人中间并不希奇,但在神的百姓中,神不允许他们作这样的事。因为在百姓承受产业的事上,是神亲自管理的,虽是拈阄来决定分配的结果,但神却是管理着每一个阄,管理着每一个拈的人的手。神说“那是先人所定的”,意思就是说,那是先人从神的手中接过来的。既是神作的定规,人就不能随意更动,偷偷的更动更是不允许。

    神给各支派的地业是不能改变的,以色列人每家所得的产业也不能流进另一个家的人手中的。神要借着地业所有权的确定,表明神在基督里所赐给人的产业是不能改变的,神的公正不允许承受产业的事有改变。神给百姓颁定的禧年的条例,就是要维持神这个定规。在以色列中,土地和房产是不能卖断的,到了禧年,就要无价的归还本主。神作这样的定规,是不许贫富不均的情形出现,更重要的是让百姓学习,在神的权柄中维持神的公正。在这种情形下,私自挪移地界并不增加人的好处,只是惹神的憎恶。神是公正的神,祂不使产业离开本族,人不能随己意改变神的命定。

两三个人的见证

 

神不以有罪为无罪,祂一定追讨人的罪,但祂在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中,严严的禁止人作假见证,使无辜的人给人入罪。作假见证是冒用公正的外貌去作不公正的事,律法是对付人的不法,不能给利用来破坏公正。神定规“人无论犯甚么罪,作甚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15)两三个人的见证才有足够的证据定案,因为神不许人持财持势去屈枉正直。

    见证人必须在神面前,和当时的祭司,并审判官面前受审查,“若见证人果然是假见证,以假见证陷害弟兄,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邪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1819)神最讨厌人作假见证,这大大伤害神的公正,神一定把人的计谋显露,使他自己承担罪过。人喜欢别人怎样待他,他也要怎样的待人,正面和反面都是一样的真确,人若要以恶待人,神也必叫他在他自己的恶上翻跌,因为神的权柄要维持神的公正。

神的权柄显明神的公正,对于作恶的人,神定规说,“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21)律法是这样追讨人的罪,说明这是神追讨的原则。律法追讨不上的,神还是要追讨,没有人可以逃过神的追讨。领会神公正的人,不要给恶念留地步,因为神的权柄保证了神的追讨。── 王国显《你们要谨守遵行──申命记读经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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