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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十三章

 

2 不可随从先知或作梦者的勾引 十三15

{\Section:TopicID=437}十三1

  先知或是作梦的 旧约的先知,按原文的意义是一位受灵感的传道者。因此,这名称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预知未来,或讲说预言。他们虽然也讲说预言,目的却在于使当世代的听众悔改恶行,归向 神。同样,先知也讲说历史(正如前先知书,即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记等,是“历史书”一样)。他们之所以讲说选民过去的历史,目的也在于使当世代的人悔改归向上主。先知的工作,是从直觉的感受,见到当时的权贵或国家的风尚,有违上主的神圣旨意时,给予直言谴责,并引导他们遵着 神的律例行;在百姓悔罪后的心境或生活实景苦痛时,却给予 神同在和将会照拂的安慰。申典受神典影响至深。神典是很着重先知的职分和工作的;神典的神观也是很威严尊贵,远离人间的。神典认为 神是藉着异象或梦,而将其神圣的旨意向人启示的。因此,作梦的就成了先知的代名词。可是,到申典的写作时代,有很多假先知就宣称自己,而按着自己的心意将他们的“白日”来作 神的旨意向人宣扬(参看耶利米对这些假先知的谴责,便明梗概:耶廿三2332,廿九89)。这也是本段经文(15节)所告诫的。

  向你显个神迹奇事 并非一切的神迹奇事都是从 神而来的;埃及行邪术的人,也能行神迹奇事(参看出七1122,八7等)。神迹奇事是指超自然的奇妙。自然律是 神所定规的。在有必要时,定规自然律的 神当然有权并有能可行自然律以外的。因此,在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埃及为奴之家时, 神藉摩西行了许多神迹奇事;在证明究竟巴力是真神抑上主是真神时, 神藉以利亚和以利沙行了很多神迹奇事;在证明耶稣是基督,是人类的救主,并为建立新约的教会时, 神藉祂儿子耶稣和使徒行了很多神迹奇事。 神既是创造主和救赎主,祂既在创造时将自然律安放于宇宙,又藉耶稣完成了救赎的工作,因此就不须常以神迹奇事来作前导,乃要人听从和遵守 神的道。这也是本段经文(15节)的要义,以及耶利米讲说廿三2332和廿九89的主要目的。

{\Section:TopicID=438}十三23

  我们去随从你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事奉他罢 在没有圣经以前,人们对先知的认识不深。不但称他们为神人或先见(参看撒上九69),也把占卜的,观兆的,行邪术等的人(参看十八914;耶十四14),列入为先知。因此,从大致上说,旧约所讲的假先知有两类:其一是以事奉上主为名,却以事奉肚腹或以餬口为实的(参看摩七12);另一却是事奉别神的(参看十八20)。本段经文所讲的先知或作梦的,主要是针对这后者。

  你也不可听……,因为这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试验你们…… 既然假先知的目的,是在于藉神迹奇事来引诱人随从别神,就不当听从他们。 神容许假先知有权能来行神迹奇事,也有 神的目的,就是为要试验属祂的人,是否坚心信靠依赖上主。有关试验,请参看六16试探之解释。

{\Section:TopicID=439}十三45

  你们要顺从耶和华你们的 神…… 请参看十1213的注释。

  那先知或是作梦的……你便要将他治死 假先知既是妖言惑众,引诱人随从别神,使民心无法在同事一位上主中统一,就要治以罪。为这原因,不单耶利米时代的人,想治他罪,并实际的杀害了被认为是假先知的乌利亚(耶廿六824),在撒迦利亚书十三章,于认定预言已过的世代,若有人说预言,甚至生他的父母都要将他刺透!(3节)这样的处置法,目的是藉此把那恶(引诱人离弃上主的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Section:TopicID=440}十三15

  因为设置中央圣所的目的,是要人独事唯一的真神上主,所以要求进占迦南地的以色列人不可随从当地人的恶俗。在这些恶俗中,具重大影响力的就是那些能行神迹奇事的先知或作梦的人。这些人,甚至话语有应验,神迹显果效,如果他的目的是引导人离弃那领你们出埃及的上主,去随从别神,便要记得这是上主所予你们的试验。你们不但不可听从这样的先知或作梦的人,反要把他治死。

3 不可依从亲友的引诱 十三611

{\Section:TopicID=442}十三67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儿女,或是你怀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好友…… 这些话,在原文的形容词,甚至比中文所表达的更为亲切可爱。总而言之,就是你非常宝贵,极其要好的至亲好友。

  若暗中引诱你 前段所讲的先知或作梦的,是公开的宣扬,以致叛逆上主和勾引人离弃上主而去跟从别神。这里是至亲好友甚至在暗中,就是还没有公开出来的引诱,都不能放过。

  我们不如去事奉……别神 这只是一种建议或提出意见,还没有付诸实行的事奉别神的主张。

  是你四围列国的神,无论是离你近,离你远,从地这边到地那边的神 就是不论何,凡在上主以外的任何祇。只要有意去事奉它,就是犯罪。

{\Section:TopicID=443}十三89

  这两节严肃的提到五个不可和一个要办的事:

  不可依从他 这在原文是不可容让他得逞的意思。

  不可听从他 这在原文含有不可顺服其意的意思。

  不可顾惜他 这在原文含有不可姑息的意义。

  不可怜恤他 这在原文有容他生存的含义。

  不可遮庇他 意思是不可的恶念隐藏不让人知,也不可维护不予治罪。

  总要杀他 这是从希伯来文的直译。原文亦可能正如七十士译本的译法,作“总要公开的揭发”。待公开揭发,被定为有罪时,才治以死罪。否则就可能会有很多冤假错案的发生。

  你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 按这文义,是要大义灭亲者,正如一般违背 神之约的证人一样,先下手拿石头打,然后众人一齐拿石头击打,直到把罪犯打(参看十七7)。

{\Section:TopicID=444}十三1011

  要用石头打死他 按以色列的律法,不管是以色列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若把儿女烧献给摩洛,就要用石头打死(利二十2);亵渎上主圣名的,也要用石头打死(利廿四16);敬拜假神的,正如这里所讲的,甚至引诱人敬拜假神的,也要用石头打死(参看十七27);此外,淫乱的也是用石头打死(廿二1324)。但在实质上,以色列人亦曾用石头打死罗波安差到北国掌管服苦之人的亚多兰(王上十二18),而犹大人亦曾以石头打死那指责他们干犯上主诫命的撒迦利亚(代下廿四2021)。

  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事 照此说话,用严刑治死勾引人敬拜他神的亲友,还有杀一儆百之效,为的是免去再有随从俗去敬拜他神的念头。

{\Section:TopicID=445}十三611

  这段经文是进一步的控制思想。只要有人提议去事奉敬拜别神,这提议人不论是何人,就算是你的至亲好友,都要把他暗中的密议揭露出来,作公开的控告。在定他为有罪后,这位作证的亲人或好友,甚至要先举手拿石头打,然后众人一齐拿石头打,直到把罪犯治死。为的是要杀一儆百,藉免效尤。

4 不可听从匪类的勾引 十三1218

{\Section:TopicID=447}十三1213

  你若听人说 这不是眼见的事,不能作实。故此必须要细察(14节)后,才能定准。

  有些匪类从你们中间的一座城出来勾引本城的居民…… 按原文,匪类的直译是“彼列的儿子们”(请参看林后六15)。但在其他经卷,则多译作匪徒(见士十九22,二十13;撒下二十1;王上廿一13等)。按定义,这词可译作“无赖之辈”或“不名一文者”。但从宗教意义上来译的话,便是“撒但的儿子们”了。这些败,虽然不住在你的城中,也不是来引诱你里的人,但他们所勾引的本城若是属于与上主立约的团体的话,则你也有责任作进一步的行动。

{\Section:TopicID=448}十三1416

  你就要探听、查究、细细的访问 前面两节只是你的风闻。风闻之后的进一步行动乃是实察。这实察也不是马马虎虎的。探听是实地的去打听;查究是把实地打听得来的资料,和事实相比对。把事实和听来的资料比对后,还要细细的访问,就是从犯罪者口中来比对罪恶的实况。

  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你们中间,你必要用刀杀那城里的居民…… 这是在经过详查细访,证明罪恶确凿之后,才加以惩治的。但在行惩治以先,也许还有先让该的人表示意见的余地(参看书廿二1034)。惩治的方法却不是像对个别的人犯以石头击打,而是以刀杀。因为这极可能是一场战事了。不但杀居民,连牲畜都尽,而不能收作掠物。因为认定这是被 神所咒诅的

  用火将城和其内所夺的财物,都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烧尽 亵渎上主的,人口牲畜财物的本身,都要化,像献化祭一样,要化为乌有。并且,那城就永为荒堆,不可再建造。这也是以色列地和中东一带,有很多高堆荒场的一大原因(参看书八28;耶四十九2等)。

{\Section:TopicID=449}十三1718

  当毁灭的物,连一点都不可粘你的手 因为那城是亵渎 神的,其中的人口、牲畜和货财均须烧尽的,故此不可取其中的任何东西据为己有,否则自己也会遭受咒诅,并连累整个以色列族都会遭受咒诅的(参看书六18,七11122226)。

  你们要听从耶和华你 神的话……,耶和华就必转意不发烈怒,恩待你,怜恤你,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数增多 从这些语句,固然可看到申典的老生常谈的话:勖勉以色列人听从上主的话,遵守祂的诫命,行祂眼中看为正的事。但在下半句的赐福人数众多的应许里,字里行间已让我们体会到,在申典的著作时代,以色列人正陷于水深火热的情境中,因为上主正在向他们发烈怒,苦待着他们,是他们饱受外敌侵犯的时代。这情景,也正符合我们在绪论中所讲到的申典的编写时代背景。

{\Section:TopicID=450}十三1218

  不可随从别神的条例,首先指示不得随从当灭之人的恶俗,跟着要求不可信从假先知的诱惑,然后是当举发至亲好友引诱跟从他神的意向。这一段便指导怎样在风闻某城有坏分子煽动事奉他神时,当进行明查暗访,核对事实,并在发现真有此事时,就当用刀杀了全城人口和牲畜,将他们的城和其中的货财,都当作烧化祭焚毁,又要使城荒废,成为乱堆。至于当灭之物,则一点都不可取用,免得当事人和全以色列族受连累而遭受咒诅。──《中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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