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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二章

 

正确的关系(一4615

这一段写的是以色列人从加底斯巴尼亚(一46)至撒烈溪(二14)为期三十八年迁徙的经过。地图(见下图──编注)说明了这段漫长的旅程,导致他们和其他两个民族的紧密接触──以东人,二章一至八节中称之为‘以扫的子孙’;和摩押人(二812)。这两个名称经常在旧约中出现,因这些小国数百年来一直和以色列成为近邻。在这数百年间,双方的关系屡经变化;大体而言,以色列和这些种族之间并不亲善。创世记透露以色列人对摩押人(也对亚扪人)的出身心存轻视,就如创世记十九章三十至卅八节所解释的那样;但同时,以东人(参创卅六1),摩押人以及亚扪和以色列人关系密切也是公认的事实。这段申命记中提到的其他民族都被认为是外国人,例如亚玛力人(一44)和何利人(二12)等。从一个客观历史的立场来看,以色列人、以东人、摩押人以及亚扪人同样是移居于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东南方弧形地带的亲属支派,在某个范围内取代了先前的居民(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人口稀疏的地带),然后渐渐发展成为一些小的王国。旧约著作中清楚意识到这些历史。有趣的是,申命记在这里明白承认以东和摩押两族所占领土的权利。以色列人民没有权利侵害他们‘弟兄的领土’(二4),尤其是,他们必须避免冒犯他们或是引起任何的敌意。必须注意的是旧约对以色列以外的民族的态度是变化的,并且作了一些仔细的区别。

这些民族没有敬拜以色列人的 神,也没有对祂表示忠顺──他们有自己民族的神祇。但是,这里却说,是以色列人的 神给了这些民族领土(二9)。对申命记的作者来说,再没有别的神,因此,只有耶威(yahweh)才能赐给摩押人和其他民族土地。我们可以这样说,摩押人得了一分‘分封之地’;与此大大不同的是,以色列人得了一份‘应许之地’,因 神预先选择将祂的目的启示给他们。其他民族与真实的 神没有接触,但这决不减少他们在 神面前的权利。在同一段经文中,我们看见 神将土地给了那些没有事奉祂的民族。同时对严重背逆祂的某一代以色列人,却收回祂所赐的土地。这是一个有趣的对比,它警告我们不可存任何天真的想法,认为 神会自动将人生中的每项成功赐给基督徒个人(或国家),或是认为, 神会随意忽视非基督徒的需要和权利。 神和人类的关系没有一件是随意的;它们都受到祂工作的原则及其目的所支配,虽然我们一时可能不得而知其中的原委。

以色列人的首次胜利(二1637

以色列人向北行进的故事仍在持续,这时候,他们抵达了亚扪人的领土以及死海背端的地方。以色列人终于在死海北边,靠近耶利哥古城的地方,预备渡约但河。但是,渡河进入巴勒斯坦本土这个故事一直要到约书亚记前几章才发生。死海的东北角是申命记中记载的主要地理背景。

这整个地区的政治利害间系,对以色列人颇为重要;在王朝时期,这是边界的领域。当时,以色列有时候统治和支配了亚扪、摩押和以东;但有时候它本身的支派在外约但亚扪北边的领土,即使实际上没有遭到侵略却遭受各种敌人的威胁。其中的情景就记载在这一章里,第三章则记载了日后的冲突。就如对摩押和以东一样,这里强调以色列人对亚扪人的土地也无权侵占;但对西宏统治下的希实本城,这里描述的情况却颇为不同。希实本以后成了摩押人主要的城市之一,但这时候它却是一个小小的亚摩利王国。亚摩利人是居住在巴勒斯坦较为重要民族群之一,他们的地方很快就被以色列人占领。因此,这段适当地记载了亚摩利人和以色列人之间的直接冲突──而以色列人的胜利则成了来日所发生的事情的一个征兆。(我们该这样说,25节实际上讲的是巴勒斯坦全地的居民,而不是全世界的人。)

虽然以色列人预先得到西宏抱有敌意的警告,同时也得了胜过他们的应许,但是,西宏也有他的权利,倘若他当时通情达理(2629节),他就能够避免麻烦和失败。但是,正如出埃及记六至十二章中的法老一样,西宏非常的固执(30节),以致为自己招惹麻烦。三十节的意思并非指西宏不可以有他自己的意志,它强调西宏始终顽固正好符合了的 神的目的。

这里,我们第一次在申命记中发现一个有关以色列人投身战争的详细故事;同时,我们也首次看见以色列人屠杀了‘连女人带孩子’(34节)。这节说到以色列人将希实本的亚摩利人‘尽都毁灭’的话,在希伯来文的意思并没有那么血猩,而更像是一个谨慎的宗教行动,作为献给耶和华的一项礼物。这种行为在今天看来好像很野蛮,但是对于古代近东的以色列人则不在乎。 神已经向以色列人启示,在这些地方,他们必须弃绝其他民族的习俗;同时,另一个要学的功课,是个人在 神眼中的价值。当时的情况看来自然是这样,整个社会若不是一起受苦,就是一起繁盛。

在申命记的作者重要的观点,是没有任何事情和任何人能够,或有能力阻碍 神为祂子民所豫定的计划。这个信息是给后代以色列人的一种再保证,正如相应的新约向历代基督徒所作的保证那样:甚么能使我们和基督的爱隔绝呢?──《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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