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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十章

 

蒙悦纳的祭司(十120

思想 “献凡火”的行动,招致灭命的伤损,其主因是甚么呢?

  前两章讲论祭司的多方面教训,本章则透过第一批祭司的表现与遭遇,作实例应用这些指示。

 ·祭司不蒙悦纳的原因(1)──亚伦和他四个儿子们从摩西口中接受了许多耶和华的吩咐,理应知道怎样履行职务。拿答、亚比户献上凡火,虽然圣经学者对凡火有不同意见,也许是醉酒、或心存骄傲、或从祭坛外取火等,圣经却没有说明,只给予凡火定义: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擅作主张就是罪过。

 ·祭司不蒙悦纳的结果(25)──有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彰显神的荣耀(九24),但也带出神的公义,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所以拿答和亚比户被火烧死。他们虽然身穿荣耀职分的祭司内袍,却如负罪的赎罪祭牛犊,被弃营外,视为不洁和羞耻(四1221)。蓄意侵犯神权柄的人必不能逃罪。

 ·祭司蒙悦纳的原因(615)──

   蓬头散发,撕裂衣服是哀悼亲人的表现。亚伦不能为儿子举哀,表示接受耶和华施诸拿答、亚比户的惩罚是公正严明的。注重神公义彰显过于自己的情绪和损失,是真正遵守神旨意的表现;

   进会幕时,清酒浓酒都不喝,酒能使人思想迟钝,甚至迷糊不清,失去分别能力。所以竭力保持头脑清醒,明智地寻求考查神的话是事奉所必须的;

   摩西发现亚伦烧了应吃的祭肉,向他们怒责。亚伦的回答,解释他与家人息息相关,儿子犯罪,他就成罪身,不配吃赎罪祭祭物。与罪人认同和关切的态度,平息了摩西的怒气。可见神对人并非规条主义,祂要的是既尊重祂又作合理的事奉。

默想 神是轻慢不得的,有公义,又有说不尽的怜悯,我惧怕祂的公义而单爱祂的怜悯吗?──《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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