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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书第三章

 

{\Section:TopicID=1144}四·以妻子的身分对待丈夫(三16

  1 彼得着重说明了基督徒有责任顺服政府和地上的主人,现在开始讨论妻子丈夫的顺服。

  每一个妻子都要顺服自己的丈夫,不管他是信徒与否。神已经将领导的位置给男人,衪的心意是要女人承认男人的权柄。丈夫与妻子的关系,跟基督与教会的关系类同。妻子要顺服自己的丈夫,正如教会要顺服基督。

  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这种观念已经过时了。女性的地位已提升,甚至可以管辖男性,我们的社会已变得愈来愈由女性当权。在很多教会里,女性看来比男性更活跃,又更有恩赐。然而,神的话语屹立不倒。男人作头是神所设立的秩序。不管论据听来何等合理,女性取代男性的领导地位,最终只会造成困扰和混乱。

  纵使丈夫并不是信徒,妻子仍要尊敬他为自己的头。这是妻子向丈夫所作的见证,表明她在基督里的信仰。妻子表现出顺从、关爱、专一的品行,可以吸引丈夫归主。

  她甚至可以令不听道的丈夫归主。即是说,妻子毋须不断向丈夫说教。妻子喋喋不休地向丈夫讲说褔音,硬要将道理塞进丈夫的脑袋中,可能会弄巧反拙,产生很大的反效果。这里所强调的,是妻子应让丈夫看见她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让丈夫被吸引过来。

  要是丈夫干预妻子的信仰生活,妻子又应当如何呢?丈夫若要妻子违反圣经中一个明确的命令,她就应当不服从丈夫,而对主保持忠诚。然而,如果事情只关系基督徒的权利,而不是一个责任,她便应当顺从丈夫,放弃所拥有的权利。

  虽然彼得谈到基督徒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但这样并不表示他容许信徒与非信徒结合。这决不是神的心意。彼得所处理的情况,主要是指妻子在婚后才成为信徒。妻子的责任就是顺服,纵使丈夫并不是信徒。

  2 不信主的丈夫,可能会因为妻子的敬虔和贞洁的品行受感动。神的灵可以藉此使他体会自己是个满有罪污的人,他可能因而归信基督。

  穆勒曾讲述一个关于一名德国富人的故事,他的妻子是一位热心的信徒。这个德国人嗜酒如命,经常在酒馆流连至深夜。他的妻子会吩咐仆人先去休息,自己一直等待丈夫回来,服侍他,从不责骂或埋怨他。有时,她甚至要为他更衣,扶他上床。

  一天晚上,这人在酒馆对他的友伴说:“我敢打赌,如果大家跟我一起回家,一定会看见我的太太坐着等我回来。她会出来开门,热烈地欢迎我们。如果我要求的话,她还会为我们做一顿晚饭。”

  他的朋友起初不大相信,后来还是决定跟他一起去看看。他的话果然非虚,他的妻子来应门,礼貌地欢迎他们,并且很乐意为他们预备晚餐,没有丝毫不满之意。招呼他们入座后,她便回自己的房间去。她一离开,其中一位朋友便责备这个作丈夫的,说:“你这样刻薄一个那么好的妻子,算男子汉吗?”晚餐还未吃完,这位友人就起身离开了。随后,其它人也一个接一个说了同样的话,而且晚饭还没有吃完,他们就全都走光了。

  不到半个小时,这位丈夫已深深地体会自己的恶行,尤其他对自己的妻子是何等的麻木不仁。他走到妻子的房间,求她为他祷告,他又认罪悔改,并向基督降服。自此之后,他便成了主耶稣忠心的门徒。不听道的已被吸引归主了!

  穆勒于是劝勉说:

  假如你要忍受未信主之亲人的恶待,不要气馁。主可能很快会使你所想的成真,应允你为他们所作的祷告。不过,在目前,应找机会将真理表达出来。这并不是因他们对你的所作所为而斥责他们,而是向他们彰显出主耶稣基督的谦虚、温柔与慈爱21

  3 好像笔锋一转,谈论到归女的服饰,然而实际上,彼得所处理的,主要是妻子取悦及服侍丈夫的最佳方法。妻子的外表对丈夫产生的影响力,远不及她内心的圣洁和顺服的生命。

  有几种外在的妆饰是要避免的:

  1·辫头发:有人认为,根据这里所说的,就连端庄正派的辫子也不可以。不过,似乎彼得所反对的,是层层迭迭,繁复不已的辫子发饰,这在古代的罗马是很流行的。

  2·戴金饰:有人认为这表示要完全禁止佩戴金首饰。有人却认为是表示不应佩戴奢侈炫耀的饰物。

  3·穿美衣:明显地,所禁止的并不是穿着衣服,而是卖弄炫耀衣饰。请参考以赛亚书三章1625节,看神对各种奢华服饰的观感。

{\Section:TopicID=1145}附篇──基督徒的衣着

  有关信徒的衣着和佩带饰物方面,有些指示是适用于所有信徒的,不管是男或女。第一个原则是关于开支方面的。我们花费多少金钱在衣服上呢?这是必须的吗?这些金钱可以有更好的用途吗?

  提摩太前书二章9节阻止我们穿昂贵的衣服:“不以……贵价的衣裳为妆饰。”问题并不在于我们是否负担得起。基督徒将金钱花费在昂贵的衣服上是有罪的,因为神并不准许我们这样做。同情心也不容许我们这样做。贫穷国家交煎的困境,在属灵上和物质上大量的需要,指证将金钱不必要地花在衣服上,是何等的麻木不仁。

  这不单是指衣服的质量方面,也指我们所购买的数量。有些基督徒的衣橱,跟服装店大同小异。他们出外度假的时候,带很多的裙子、衬衫和套装,看来就像一个周游四境的衣服推销员。

  我们为甚么会这样做呢?是不是为了个人的荣辱呢?原因在于我们都喜欢别人称赞我们有出众品味和优雅外表。在我们选择购买甚么衣服时,开支的考虑只是其中一个原则。

  另一个原则就是正派与否。保罗说,衣着要“廉耻、自守”。“廉耻”这个词的一个意思,就是“端庄正经的”。衣服的一个用途就是要遮盖人的身体。起码在始袓的时候是这样的。然而,现今衣服的设计,却愈来愈趋于要将人体暴露出来。换句话说,现今的人正以自己的羞辱为荣。不敬虔的人这样做,并不足为怪,但连基督徒也仿效着,就叫人感到惊讶了。

  正派的衣饰有雅观吸引的意思。换句话说,基督徒应该衣履整洁。衣衫褴褛,不修边幅,一点也不可取。章伯斯曾说,不修边幅是对圣灵的侮辱。信徒的衣服应该是清洁的,熨贴的,完好的、称身的。

  一般来说,基督徒应避免穿着一些吸引别人注意自己的服装。他生命的意义并非如此。他并不是要做人世间的装饰品,而是要做结满果实的葡萄树枝子。事实上,有很多方法可以令我们吸引别人的注意。其中之一就是穿着旧款的衣服。基督徒应避免穿着过于朴素,或俗艳,或奇怪的衣服。

  最后,基督徒不应穿着挑逗撩人的服装──这个可能特别是年轻信徒的问题。我们已讨论过关于暴露的衣服。然而,一些遮盖整个身体的衣服,也足以引诱别人产生不洁的欲念。现今的时装,不是要设计来促进人的灵命。相反地,时装潮流正反映当今时代性泛滥的情况。信徒所穿着的衣服,不应是刺激他人的情欲,或影响别人的基督徒生活的。

  当然,信徒要面对的大问题,就是来自潮流风尚的巨大压力。信徒历来都面对这问题,将来仍要面对。基督徒要抗衡盛极一时的风尚,跟众人的意见逆流而上,在服装方面与褔音相称,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只要我们让基督成为我们衣橱的主,一切就会妥当。

  4 使信徒能真正吸引人的衣饰,是里面的美丽。时尚的发式,昂贵的首饰,以及华丽的衣服,都会消逝。彼得将这样强烈的对比摆在我们跟前,是要挑战我们作出选择。迈耳说:“有很多人,外面衣饰华丽,内里却褴褛不堪;但有一撮人,外面的衣履破旧,内心却美不胜收。22

  在人的眼中,珠玉是宝贵的;但却认为温柔、安静的心才是宝贵的

  5 旧约圣经中属神的妇女妆饰自己的方法,是培养内心的道德和属灵的荣美。其中一种美就是恭敬地顺服自己的丈夫。这些都是仰赖神的圣洁妇人。她们过着以神为中心的生活。她们渴望在凡事上讨神的喜悦,因此接受神所命定的家庭次序,顺服自己的丈夫

  6 撒拉是其中一个例子。她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我们翻看创世记十八章12节时,得知撒拉是在“心里”这样称呼亚伯拉罕的。她并没有四出张扬,公开地称呼亚伯拉罕为主,以表示对他的顺服。她是在心里承认他是自己的头,且用行动来表示。

  凡仿效撒拉榜样的,都是她的女儿。犹太女子生下来就是撒拉的后裔。不过,如果要真真正正成为她的女儿,就必须效法她的性情。儿女当然有家族的特征。

  她们应当行善,并且不受任何阻吓。意思就是,基督徒妻子应尽力扮演神所派定的角色,做一个顺服的协助者。而且,纵使因未信主的丈夫不合理的行为而受苦,仍不受阻吓;当然这并不包括面对暴力或生命受威胁的时候。

{\Section:TopicID=1146}五·以丈夫的身分对待妻子(三7

  彼得转过来向丈夫说话,并说明他们所要肩负的责任。他们应体恤妻子,用爱心、尊重,并按情理对待她们。他们应当用爱惜的态度对待妻子,因为知道女性是比较软弱的。

  在高呼归女解放的今天,圣经将妇女形容为软弱的器皿,似乎是落伍了一点。然而,平均来说,女性在体质上确实较男性软弱,这是浅显的事实。再者,一般来说,女性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比不上男性,而且较常受情感牵动,并不常由理性逻辑思维来引导。思考深奥的神学问题,并不是她们的专长。而且,一般来说,她们较男性需要有所倚赖。

  不过,归女在一些方面较为软弱,并不表示她较男性为次等;圣经从来没有这样暗示。这亦不会否定女性在某些方面可能比男性强,更能干。事实上,妇女在信仰上一般都较男性热心。她们通常较能忍受长期的痛苦和逆境。

  男人应该明白,他的妻子是与他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这是指夫妻都是信徒的情况。虽然归女在一些方面较男性软弱,但她们在神面前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地位,并一同得着永远的生命。而且,在生产新生命方面,她们比男性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夫妇不和,祷告就受到难阻。贝格说:“妻子受到伤害而发出的哀叹,令神不听丈夫的祷告。”23再者,如果夫妇的关系受到破坏,他们就很难一起祷告。为要建立和平幸福的家,夫妇要遵守几个基本的原则:

  1·要保持绝对的诚实,以建立互相信任的基础。

  2·维持沟通。两者都必须愿意透过沟通来解决问题。蒸气若封闭在气锅里,迟早必会爆发。透过沟通解决问题,包括双方面都愿意说:“对不起”,以及彼此饶恕──可能是无限次的饶恕。

  3·不要计较小过失及习性癖好。爱能遮盖许多的罪。自己既不完美,就不要求别人十全十美。

  4·务求在财政上有一致的原则。应避免挥霍,或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物,也不要忙着在物质上赶上别人。

  5·须谨记相爱乃是命令,并非一种不能自制的情感。爱是指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所说的一切。例如,爱是不作害羞的事;这样,夫妇就不会在其它人面前批评或反驳自己的伴侣。爱亦会阻止夫妇在子女面前吵架,因为夫妻吵架会使儿女失去安全感。透过上述及其它种种途径,以爱为家庭带来愉快的气氛,避免冲突和分离。

{\Section:TopicID=1147}六·以弟兄的身分与信徒相交(三8

  本节劝勉大家要同心并相爱如弟兄,可见所讨论的,主要是基督徒与信徒相交的关系。其余的三样劝勉,会有更大的应用范围。

  总而言之这句,并不表示彼得将要结束他的书信。他已经对几方面的人说了话,包括仆人、妻子和丈夫。现在,他对你们说话,作为这一段的结尾。

  你们都要同心。这并不表示,基督徒在每一件事上都要意见一致;那只是划一不变,并不是同心。以下一段为人熟识的话,是同心的最好方程式,在基本原则上──同心;在不重要的事情上──自由;在一切的事上──爱心。我们要彼此体恤。按字面的意思,这是指“一同忍受”;这劝勉对于那些正在经历逼迫的人来说,特别合适。这劝告在任何时候都适用,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时代的信徒是免于受苦难的。

  相爱如弟兄。有一位不知名的作者写道:

  上天没有询问我们喜欢谁人作我们的弟兄,这已经是派定了的;但却吩咐我们要爱他们,不管我们本性的好恶和品味。你会说:“这是天方夜谭吧!”然而,不要忘记,真爱并非出于情感,而是源于意志;不是一种感觉,而是实践;不是一时的情绪,而是行动;不在于婉约的言语,而在于高尚而又无私的行为。

  存慈怜……的心,就是对别人的需要和感觉敏锐。纵使受到恶待,亦不会以冷漠、麻木不仁或尖酸刻薄来响应。

  存……谦卑的心24──教导基督徒要有谦卑的品性,是最恰当不过的。谦卑的主要意思是为他人着想,以他人为先,言谈举止满有仁慈。谦卑就是先服侍他人,乐于帮助别人,并懂得立刻回谢别人的善待。谦卑的人不会粗鲁、鄙俗,也不会无礼。

{\Section:TopicID=1148}七·以受苦者的身分面对行逼迫的人(三9~四6

  9 这书信的背景,正值信徒受逼迫与受苦之时。由本节起至四章6节,所讨论的主题就是基督徒与逼迫他们的人的关系。彼得再一次劝勉信徒为义受苦而不要报复。我们不应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相反,我们应当祝褔那些对我们不好的人,并以仁慈回应侮辱。基督徒不是蒙召去伤害他人,而是要造福他人,不是要咒诅,而是要祝褔。这样,神就会将福气赐给这样行的人。

  10 从本节到12节,彼得引用诗篇三十四篇1216节上,来确证神的祝福会归与那些避免恶言恶行、反而行善好义的人。

  本节的要点是:任何人如要彻底地享受生命及经历美福,就应禁止口出恶言诡诈的话。他不应以同样的话回应侮辱和虚谎。

  约翰褔音十二章25节指责爱惜生命的人,但那节经文的意思是指人只为自己活,而忽略了生命的真正意义。这里却是指按神所喜悦的方式生活。

  11 信徒不但不可口出恶言,更不可以行。报复只会加深纠纷。用世人的方法来招架回敬,只是一种屈从的态度。信徒应以,并谦卑地忍受伤害,藉以促进和睦。没有人可以用火来扑灭火。

  胜过恶行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要加以抵抗,听任其自行消亡。抵抗只会火上加油,制造更多的恶。恶行没有遇上反抗及阻力,对方只是默默地忍受,恶就会尖锋尽失,这时,恶所遇上的,确是一个无可匹敌的对手。当然,受害人要放弃任何一点的抵抗,并完全否定报复的意图,这才可能发生。恶行找不到目标靶子,就不能衍生更多的恶,而自行消亡了。

~选录

  12 以嘉许的眼光看行义的人。衪留心听他们的祈祷。诚然,主听衪所有子民的祷告。对于那些为基督受苦,而又没有以恶报恶的人,衪会特别照顾他们。

  惟有行恶的人,主向他们变脸。这主要是针对逼迫神子民的人,然而,也会包括以暴力和恶言反击敌人的信徒。就是恶,神抵挡所有的恶,不管是得救的人还是失丧的人作的。

  彼得引用诗篇三十四篇16节时,漏了结尾的一句:“……要从世上除灭他们的名号。”这并不是疏忽遗漏了,而是有用意的。我们正活在神施恩的时代,是耶和华收纳之年。神施行报应的日子尚未来到。主耶稣以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身分回来时,就会惩罚一切作恶的人,并要从世上除灭他们的名号。

  13 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彼得以问题的方式再展开讨论。这问题的答案自然是:“没有。”然而,殉道者的历史似已证明,褔音的仇敌确会加害于诚信的门徒。

  这样的矛盾,至少有两种解释:

  1·基本上,走在义路上的人是没有人会加害他们的。实行不抵抗的方针,使反对者手足无措。会有例外,但基本上那些渴望行义的人,会因自己的义行而不致受害。

  2·敌人对基督徒所能做的,无论多恶劣也不会是永恒的伤害。敌人可以伤害他的身体,但决不能伤害他的灵魂。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有一位十二岁的基督徒男孩拒绝参加一个在欧洲推行的运动。那些人说:“难道你不知道我们有权把你处死吗?”他却安静地回答:“难道你们不知道我有权为基督而死吗?”他深信没有人能真正伤害他。

  14 不过,如果基督徒因对主尽忠而被逼迫受苦,那又如何呢?结果有三个:

  1·神为自己的荣耀支配这苦难。

  2·衪透过这苦难将褔气带给别人。

  3·衪祝褔那因衪的名而受苦的人。

  不要害怕人,也不要因人的威吓而惊慌。殉道者都是这方面的典范!坡旅甲知道只要他肯亵渎基督,就可以得释放时,他说:“我服侍了基督八十六年,衪从没有亏待我。我又岂能亵渎我的王、我的救主呢?”罗马总督恐吓他,要把他交给猛兽时,他回答说:“能够利落地脱离这痛苦的人生,确是件好事。”最后,执政者恐吓要把他活活地烧死时,坡旅甲说:“这焚烧一时的火,不足畏惧;你可知道那永远不灭的火是何等可怕?”

  15 在14节下半部分和本节,彼得引用以赛亚书八章12节下和13节,经文说:“他们所怕的,你们不要怕,也不要畏惧。但要尊万军之耶和华为圣,以他为你们所当怕的,所当畏惧的。”有人曾说:“我们不大畏惧神,是因为我们过于惧怕人。”

  这段以赛亚书的经文指出,应当畏惧的对象是“万军之耶和华”。彼得引用这段经文时,圣灵向他启示,他说成只要心里尊主基督25为圣。

  尊敬主的意思,就是以衪为我们生命的主宰。我们的言谈举止,都必须合乎衪的心意,讨衪喜悦,并使衪得荣耀。基督应当主宰我们生命的每一范畴,包括我们的财产、职业、收藏、婚姻、闲暇,无一不包括。

  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基本上这是应用在基督徒因信仰而受逼迫的时候。信徒体会有主基督的同在,他们就有从神而来的胆量,引导他们作美好的见证。

  本节也适用在每一天的生活上。许多时候,别人会问一些问题,令我们可以颇自然地与他们谈论关于主的事。我们要常作准备,将主为我们所成就的大事告诉他们。在任何情况之下,我们都当存着温柔和敬畏的心来作见证。谈到我们的主和救主时,绝不可有半点苛刻、苦涩或轻率。

  16 信徒必须存着无亏的良心。如果他自问没有犯过任何罪行,是清白的,那么当他经历逼迫时,就可以胆壮如雄狮。但他若是良心有愧,就会受罪疚感所缠绕,在敌人面前站立不住。事实上,即使信徒在生活上是无可指摘的,褔音的敌人仍会找他的把柄来诬陷他。但当对簿公堂,发觉有关的指控是毫无根据时,举报的人便会自觉羞愧

  17 有时,神的旨意是要基督徒受苦;基督徒若有必要受苦的话,就必定是因行善的缘故。但他不应因过失而为自己带来痛苦,这并没有甚么可取。

  18 本章余下的部分,介绍基督是为义受苦的典型例子,并提醒我们,在衪来说,受苦是通往荣耀之路。

  衪的受苦有六方面值得留意:(1)衪的受苦有赎罪的功效,使罪人因信可以从的惩罚中得释放。(2)衪的受苦有永远的功效。衪一次受死,就永远解决了的问题。救赎的工作已经完成。(3)衪是代替世人受苦的。义的代替不义的受死。“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五三6下)。(4)衪的受苦有和解的作用。透过衪的死,我们被带到神面前。那使人与神隔离的因素已经消除。(5)衪所受的苦是很残暴的。衪乃是遭处决而的。(6)最后,衪的受苦以复活作结。衪在第三日从死人中复活。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一句的意思,是指着透过圣灵的大能而复活。

  19 本节和20节,是新约圣经中最令人感到费解的经文之一。一方面,这段经文被利用来支持炼狱的教训,另一方面又被利用来支持所有人都得救的说法;但这些教训都是不合乎圣经的。然而,在褔音派的圈子中,这经文有两种较受大众接纳的解释。

  第一种解释认为,基督在受死之后、复活之前,灵魂曾到过阴间,并宣告衪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伟大工作。提倡这解释的人,对于“在监狱里的灵”到底是指信徒、非信徒,还是二者,意见不一。不过,有一点是颇为众人所接纳的,就是主耶稣并没有向他们宣讲褔音。否则,就牵涉有第二次得救机会的教义,那是圣经从没有提到的。持这种观点的人,喜欢将这段经文与以弗所书四章9节一起理解;那里形容主曾“降在地下”。他们认为那是另一个证据,说明主曾在身躯以外,下到阴间去,宣告衪在各各他所成就的胜利。他们也引用使徒信经中的一句话──“降在阴间”。

  第二种解释则认为,彼得所形容的,是挪亚时代的情况。基督的灵,曾藉挪亚向洪水之前不信的世代传道。当时,他们并不是在身躯以外的灵,而是活生生的人,因不信挪亚的警告,结果遭洪水所灭。因此,他们现在都是在阴间监狱里的灵

  第二种解释最能配合这段经文的上文下理,所引起的问题也最少。让我们逐句研究本节经文。

  他藉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所说的这灵,是指18节末的按着灵性说。这灵应理解为圣灵。一章11节指出“基督的灵”,就是圣灵,曾透过旧约的先知说话。神又在创世记六章3节指出,衪的灵,即圣灵,对洪水之前的人已近乎忍无可忍的地步。

  他……曾去传道。正如上述,传道的是基督,不过衪是透过挪亚去传的。彼得后书二章5节将挪亚形容为“传义道的”。这里提到基督传道时,也用了相同的字根。

  给那些如今在监狱里的灵听。他们都是挪亚传道的对象,是仍活着的男男女女,他们听见洪水要来的警告,以及凡进入方舟者可得救的应许。可是他们没有接受警告,结果就给洪水淹没了。他们现在都离开了肉体,成为在监狱里的灵,等候最后的审判。

  因此,本节经文可以扩充成为:“(基督)藉这(圣)灵曾(透过挪亚)去传道给那些(如今)在监狱里(阴间)的灵德。”

  然而,我们可以根据甚么来假定在监狱里的灵就是挪亚时代的人呢?答案就在下一节。

  20 本节清楚地指出了在监狱里的灵是谁。他们到底是谁呢?他们是从前……不信从的人。他们在甚么时候不顺从呢?就是在挪亚预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他们结果怎样呢?藉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

  我们也应在这里稍为停顿下来,重温整卷书信的思想发展。这卷书信写成之时,信徒正备受逼迫。彼得去信的对像,正因他们的生命与见证而受苦。或许他们会感到疑惑,如果基督徒的信仰是正确的,他们理应得胜,为甚么这时却要受苦呢?如果基督的信仰是真理,为甚么世上只有这么一小撮的基督徒?

  彼得指着主耶稣,来回答第一个问题。基督也曾为义受苦,甚至被杀害。但神使衪复活,并使衪在天上得荣耀(参看22节)。荣耀之路,必经受苦的幽谷。

  然后,彼得提到挪亚。这位忠心的传道者,花了一百二十年的时间,警告当时的人说神即将用洪水毁灭世界。然而,他所得到的响应,是耻笑和拒绝。神拯救了他和他的一家,免受洪水淹没,证明他是正确的。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果我们是对的,为甚么会这样势孤力弱?”彼得回答说:“曾经有一个时候,世上只有八个人是对的,而其余的人都错了!”人类历史的其中一个特点,就是大多数的人都没有站在正确的一边。真正的信徒通常都只是一小撮余剩的人;因此,纵使得救的一群只属小数,但信心仍不应动摇。在挪亚的日子,只有八个信徒;今天的信徒已是数以百万计。

  本节末这样说:藉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他们不是靠着水得救,而是藉着水得救。洪水并不是他们的拯救者,洪水是审判;神带领他们平安地经过这洪水的审判。

  如果要正确地理解这句话及随后的一节经文,我们就要先明白方舟与洪水的象征意义。洪水说明了神的审判。方舟则是唯一得救的途径。当洪水涌到时,只有在方舟内的人可以得救;所有在外面的都灭亡了。因此,基督是唯一的拯救;凡在基督里的,就安稳如在神的手里。那些在基督以外的,则彻底地失丧了。

  这洪水并不是得救的途径,因为一切在洪水中的都被溺毙了。方舟才是避难所。这方舟经过了审判的洪水,完全承受了风暴的冲击。那些在方舟内的人,一滴洪水也没有沾上。同样地,因我们犯罪的缘故,基督承受了神忿怒的审判。凡在基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受审(约五24)。

  方舟之下是洪水,雨水又打在方舟之上;方舟的四周都是水。然而方舟却盛载着这几位有信心的乘客,经过洪水,平安抵达新世界。同样地,那些相信救主的,就得蒙带领,经过死亡与幽暗,平安地到达复活及新生之境。

  21 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也拯救你们。到这里,我们又再一次要面对困难与争议了!提倡透过洗礼得救的人,与否定洗礼有任何拯救能力的人,在本节上争论不休。

{\Section:TopicID=1149}附篇──洗礼

  首先,让我们看看本节所说的可能是指甚么,然后考虑它不可能指甚么。

  事实上,一个使我们得救的洗礼确实存在──并不是在水中的洗礼,而是差不多在二千年前发生在各各他的洗礼。基督的死就是洗礼。衪乃是在审判的大水中受洗。当衪说:“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路一二50),正是指这个意思。诗篇的作者也形容了这洗礼:“你的瀑布发声,深渊就与深渊响应;你的波浪洪涛漫过我身。”(诗四二7)基督受死,受神波涛汹涌般的忿怒洗礼,而这洗礼也正是救恩的基础。

  然而,我们必须亲自接受衪的受死代赎。正如挪亚和他的家人必须进入方舟才可以得救,我们也必须接受主作我们唯一的救主。我们这样做,就是在衪的受死、埋葬和复活上与衪连合。这样,我们就实实在在地曾与衪同钉十字架(加二20),与衪一同埋葬(罗六4),一同出死入生(罗六4)。

  这一切都在信徒的洗礼中反映出来。水礼的仪式,是将在属灵上所发生的一切,在象征的意义上表达出来;我们已经受洗归入基督的死。我们没入水中,是承认已经与衪一同埋葬。我们从水中上来,是表示已经与衪一同复活,并希望一举一动能有新生的样式。

  这预表的洗礼如今拯救我们──这洗礼是指基督受洗以致在十字架上被钉死,我们在这洗礼上与衪联合了,而水礼正代表这种联合。

  基于下列的原因,本节的意思,不可能是指我们透过水礼的仪式而得救:

  1·我们的得救若是透过水礼,拯救我们的就不是主耶稣,而是水了。可是,衪说:“我就是道路。”(约一四6

  2·这也表示基督的死是枉然的。如果人可以藉着水而得救,主耶稣又何必受死呢?

  3·实际上,这样做并不奏效。很多人虽然已经过水礼,但他们其后的生活表现证明,他们并未重生得救。

  本节也并非表示,我们要透过相信和水礼才得救。

  1·若要加上水礼才可得救,救主在十字架上所做的工作就不圆满了。根据这种见解,当主说:“成了”之时,实情却并非所说,因为在救赎工作上,还须加上水礼。

  2·如果人必须受洗才可以得救,那么,为何主从没有亲自给任何人施洗呢?约翰褔音四章12节说明,耶稣并没有亲自替跟随衪的人施洗,乃是衪的门徒施洗。

  3·使徒保罗感谢神,为的是他很少替哥林多的信徒施洗(林前一1416)。如果洗礼是得救的必须条件,这位褔音的使者竟会作出这种感谢,就确实令人大惑不解了!保罗确曾替部分信徒施洗,显示他有将洗礼的道理教导信徒;但他只是替一小撮人施洗,证明他并不认为水礼是得救的必须条件。

  4·那个在十字架上悔罪的强盗,虽然并没有受洗,基督却肯定表示他要与主同在乐园了(路二三43)。

  5·于该撒利亚得救的外邦人,在相信的时候,就有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徒一○44),证明他们是属基督的(罗八9下)。他们受了圣灵(即已经得救)之后才受洗(4748节)。由此可见,水礼并不是得救的必要条件。他们是先得救,然后在水中受洗的。

  6·在新约圣经中,经常与水礼并提的,是死亡而不是属灵的新生。

  7·新约圣经有差不多一百五十处经文教导说,救恩是单凭相信而得的。虽然有两三节经文似是指出水礼是得救的必要条件,但不足以推翻这教训。

  因此,当我们读第21节:……洗礼,现在……也拯救你们时,并非指我们所受的水礼,而是指基督所经历的死亡的洗礼,以及我们在这洗礼中与衪联合。

  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念这书信的犹太基督徒,对旧约圣经的仪式上的敬拜很熟悉;这些仪式能够提供外面的洁净,却不能够使祭司或百姓在面对罪的时候,有一个无亏的良心。彼得所说的洗礼,并不是指肉体上或仪式上的洁净。水诚然能够清洗身体上的污垢,但却不能使我们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只有亲自与基督的死、埋葬、复活联合,我们才可以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随之而来的问题自然是:“我在神面前怎样才算为义?我当怎样才能够在衪面前有无亏的良心?”答案就是彼得一直所说的洗礼──即基督在各各他所受的死亡的洗礼,以及人亲自接受衪所成就这洗礼的功效。因基督的死,罪的问题便一笔勾销了。

  藉着耶稣基督复活。我怎样知道神已经感到满意?我知道,因为神已经使基督从死人中复活了。无亏的良心,与耶稣基督复活是不可分割、息息相关的。这复活告诉我们,神对衪儿子所完成的救赎工作感到完全满意。如果基督没有复活,我们就永远无法肯定我们的罪已被清除了。衪的死,或许跟一般人无异。然而,复活的基督是我们绝对的确据,我们的罪价,已经全数在神面前偿还了。

  正如圣诗作者戴雅各所写:“我们的良心有平安,那是永不会消失的,在于高天宝座上的羔羊。”

  因此,这……洗礼,现在藉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我可以享有无亏的良心,完全是基于主耶稣的受死、埋葬和复活。次序如下:

  1·基督为我在各各他受死亡的洗礼。

  2·当我相信衪,以衪为主为救主时,我在灵里就与衪的死、埋葬、复活联合了。

  3·既知道衪已复活,我就可以有无亏的良心。

  4·透过水礼,我在形式上表达了我在灵里所经历的释放。

  22 耶稣已经进入天堂,在神的右边;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他。主耶稣基督不单从死人中复活,更进了天堂,回到衪原本居住的地方。衪今天就在那里,并不是看不见,没有形质的灵体,而是一个永活的人子,有荣耀的躯体。这躯体永远带着衪在各各他受苦所留下的伤痕──清楚而又永远地表征着衪对我们的爱。

  我们的主乃是在神的右边,这位置代表了:

  能力:右手一般都比左手强壮,因而叫人联想起能力(太二六64)。

  尊荣:基督被“高举在神的右边”(徒二33;五31)。

  安息:基督既已作完了工,“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3;也参看八1;一○12)。这安息是因满足惬意的缘故,并不是要从疲劳中恢复过来。

  代求:保罗指出,基督现今在神的右边,替我们祈求(罗八34)。

  超越:“……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弗一2021

  统治:在希伯来书一章13节,父神对圣子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彼得前书三章22节所强调的,正是统治权:“……在神的右边;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他。

  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无疑是包括在天上各阶级的灵体。他们全都听从复活及得荣耀的基督的差使。

  这就是我们的主因行善而受苦的经历。世人拒绝衪,不管是衪在降世之前透过挪亚所作的见证,还是衪以人子的身分第一次降临的时候。衪在各各他接受死亡的洗礼。然而,神叫衪从死人中复活过来,并使衪得荣耀,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在神永恒的旨意里,荣耀之先是受苦。

  这教训不但适用于彼得原来的读者,也适用于我们。我们若因行善而遭遇反对甚至逼迫,也不用沮丧,因为救主在世上时也有同样的经历,我们不配比衪受较好的对待。神既应许,我们若与主一同受苦,就必定和衪一同得荣耀,这样我们便应因此得安慰(罗八17)。再者,现在的受苦,与将来我们要得的荣耀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罗八18)。现在的苦楚是轻微而又短暂的;那荣耀却是永恒的、极重无比的(林后四17)。──《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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