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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书第三章

 

伍 警告:提防假师傅(三11

    一·重复的提醒(三1{\LinkToBook:TopicID=156,Name=一.重複的提醒(三1}

    二·防备犹太主义者(三23{\LinkToBook:TopicID=157,Name=二.防備猶太主義者(三2-3}

    三·保罗的榜样(三416{\LinkToBook:TopicID=158,Name=三.保羅的榜樣(三4-16}

    四·防备纵欲主义者(三1721{\LinkToBook:TopicID=163,Name=四.防備縱慾主義者(三17-21}

    五·保罗的期望(四1{\LinkToBook:TopicID=167,Name=五.保羅的期望(四1}

一·重复的提醒(三1

1最后,我的弟兄们,你们要靠着主喜乐。我写这些话给你们,在我并不困难,对你们却是妥当的。

保罗说完了有关他两位同工的计划(二1930)后,现在开始要再说一些劝勉的话。可是他的思路似乎突然有所改变,他的语气亦相应地起了变化。

1“最后,我的弟兄们,你们要靠着主喜乐”

本节首句在原文跟哥林多后书十三章十一节的开首部份非常相似,该处一个可能的译法是“末了,弟兄们再见”(现中),因此有学者认为此处也是这个意思。1但译为“最后”的原文词组2在保罗的书信中不止一次是用来表达从一个话题过渡到另一个话题(帖四前:“此外”;帖后三1);由于笔者采取腓立比书是一封完整的书信(而非由数封书信组成)的立场,3因此认为“最后”在此较宜译为“我还有话说”(和合,现中;参当圣)。4此外,“你们要喜乐”的原文动词亦不宜、甚至不可能译成“再见”,因有“靠着主”(直译为“在主里”)一语连着。5此语表示,主就是信徒喜乐的根据或原因(参诗卅二11,卅三1,卅七4,四十三4;赛五十八14;伯廿七10;哈三1718)。按照保罗惯常的用法,“主”显然是指耶稣基督(参一2,二11192429)。若把“在主里”看为指信徒喜乐的范畴,意思便是:信徒的喜乐是与主联合、与主相交的生命的一种表现(参加五22);中译“靠着主喜乐”(和合、当圣同)似乎接近这个见解,6不过按笔者的了解,“在主里”于此并不同时表示主是信徒喜乐的对象及范畴,把它解为单指喜乐的对象(亦即原因或根据)便已足够。7

“我写这些话给你们,在我并不困难,对你们却是妥当的”

本句的下半部(“在我……妥当的”)在原文以诗体形式出现,故此很可能是一句引述的话,但其出处已无法稽考。8译为“困难”的希腊原字在新约出现的另外两次意思皆为“懒惰”,与“殷勤”相对(罗十二11;太廿五26;参箴六69,二十4,廿一25),但于此处有另一个意思,即是“令人不悦、使人生厌”。9译为“妥当”一字,在使徒行传中指事情的“真相”(廿一34,廿二30)或一些“具体数据”(廿五26,现中),另一次(来六19)指信徒的盼望好像“稳当”的灵魂的锚;它在本句的意思是“安全、稳妥”,与同字根的名词于使徒行传五章廿三节及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三节的意思相同。10第二句上半的“这些话”原文直译为“同样的事情”,这就引起本句解释上的主要问题:为了腓立比信徒的安全,保罗要一再提醒他们一些事情;但“同样的事情”所指的是甚么呢?

释经者对这问题提供了好几种不同的答案。(一)有学者认为,三章二节至四章一节一段原属保罗的另一封书信,被编者加插在三章一节至四章二节之间,因此三章一节下应连着四章二节来解释:“同样的事情”所指的,就是“同样的呼吁或请求”,即是要读者同心合一,彼此谦卑相顾(一27,二4,四2)。11另有一些学者,虽然他们不以为三章二节至四章一节是从另一封信加插进来的,却同样认为四章二节直接连于三章一节,其间的一段话是保罗于写完三章一节之后思想受阻而离题讨论他事的结果,因此“这些话”是指他警告教会不要分争的话。12由于笔者认为腓立比书是一封完整的信,因此不接纳前一个解释;至于后一个解释,笔者认为若保罗的思路受阻而有所改变,其改变不在于三章一节与三章二节之间,而在于三章一节上与三章一节下之间。换言之,笔者不同意上述这第一种解释。

(二)另一说将“妥当”的原文解为“具体(的事)”(如在徒廿五26);按此解释,保罗在第一、二章笼统地谈论各事之处,现于第三章要谈及一些具体的事,是读者所当留意的,而这些事称为“同样的事情”,因为他现在所写的话,正是他授命提摩太及以巴弗提用口头传达给腓立比人的话。13但这样解释“同样的事情”使保罗的表达方式变成过份含蓄;而且原文所用的结构14含有对比的意思,而“在我并不困难,对你们却是具体的”显然不及“在我并不困难,对你们却是安全的”来得自然。

(三)若把三章一节下连于三章一节上来解释,“这些话”可指保罗要腓立比人喜乐的劝勉话(三1a,二18)。对此解释,有学者提出了两项反对理由:这种劝勉对腓立比人的“安全”并无直接关系;重复这种劝勉不会构成一种令保罗生厌的事(因此他没有理由要说,“在我并不困难”)。15另一方面,亦有学者指出,“喜乐”并非与“安全”绝无关系:因为喜乐,尤其是基督化的喜乐,能防止人采取功利主义的态度来待人处事,这种态度所用以衡量人和事的唯一标准,就是可如何利用有关的人或事来使自己得益。因此,保罗重复地劝勉他们要喜乐,是使他们的灵性获得保障的一个方法。16倘若保罗认为腓立比人有在试炼下变得沮丧绝望的危险,这亦足以解释他为何重复地劝勉他们要喜乐。17第二项反对理由也不是决定性的,因为倘若“在我……妥当的”是一句引述的话,这就可能是“困难”和“妥当”二字未能完全地与上文下理配合的原因。18不过,即使保罗真是用了一句引述的话,较自然的做法是假定这话会跟文理相符。因此,虽然这第三个解释是可能的,笔者认为另有更好的解释。

(四)这更好的解释,就是把三章一节下看为下面一段的引介话,“同样的事情”所指的就是在此之前,保罗在致腓立比人的一封或不止一封书信里,已曾提醒他们要防备受假师傅的诱惑而误入歧途,如今(三2及以下)他再次提醒他们。这些劝勉的话显然与腓立比人灵性上的安全有直接关系,因此保罗“不厌其详地把这等事情一再提醒”他们(当圣)。此说假定了除新约的腓立比书外,保罗还写了至少另一封信给腓立比教会,此信(或这些信)没有保存下来。可能保罗写完三章一节上的话之后,得悉教会有受假师傅搅扰的危险,因此在接着的一段(三1b21)再次叮嘱他们要慎为提防。19这看法足以解释为何保罗的语气从三章一节上的“你们要靠主喜乐”至三章二节时已变为严肃和激烈。

 

1 Beare 100; H. Conzelmann, TDNT IX 367 with n.68.

2 to loipon.

3 见导论第贰节的讨论。

4 Hawthorne 124; Houlden 106; Moule 56.

5 Beare 100的翻译是“我在主里对你们说再见”。但这译法使“在主里”一语失去它丰富的内涵。

6 但现中“愿主赐喜乐给你们!”则是一种松散到难以接受的意译。

7 分别见:Hawthorne 124; Bruce 76.

8 Moule 57; Beare 143; Idiom 199n.1.

9 F. Hauck, TDNT V 166167, TDNTA 681 s.v. okneros.

10 Cf. K.L. Schmidt, TDNT I 506, TDNTA 87 s.v. asphaleia, asphales etc..

11 Beare 143.

12 Lightfoot 126; Muller 105.

13 Collange 123124; Martin NCB124, 17with reference to V.P. Furnish.

14 emoi men...hymin de...

15 Lightfoot 125.

16 Hawthorne 124. with reference to G.B. Caird; cf. Bruce 77.

17 Martin TNTC135.

18 Idiom 199 n.1.

19 Kennedy 448; Michael 131132; Kummel, Introduction 228; Vincent 9192, 9293; Martin TNTC135136; Wuest 87; LohNida 89; Gaffin 1807. Gunther Opponents 16则认为三1b19是总括了保罗在腓立比忐忑不安地等待提多时(林后二13,七1516)对腓立比人所发出的警告。

 

二·防备犹太主义者(三23

2你们要提防那些“狗”,提防作恶的,提防行割礼的。

3其实我们这些靠 神的灵来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里而不倚靠肉体的人,才是受割礼的,

现在保罗直接地响起警号,要腓立比人提防一些假师傅。保罗描写了他们的三个特征,亦同时描写了基督徒的三个特征作为对照。

2“你们要提防那些‘狗’,提防作恶的,提防行割礼的”

保罗三次说“提防……”,并不表示他是在提及三种人,而只是为了强调他的话的严肃性;他在本节用了三个称谓来描写那些假师傅,就如他在下一节也是用三个词组来描写基督徒。20译为“提防”或“防备”(和合)的原文,基本意思是“看”;这字与某一些字连用时,确有“提防”的意思。21但这里所用的结构是动词后加上直接受事格的宾词,因此严格说来只有“注意、留心”、“从其身上有所学习”之意(参林前一26,十18;林后十7;西四17);按此了解,保罗要腓立比人留心那些假师傅,好使他们能避免采纳他们那些败坏人的信仰和行为。22不过,就算这样解释,那些假师傅已经是在腓立比人的视野之内,因此很难说“留心”只有“避免采纳其信仰与行为”,而完全没有“防备受其错谬教训影响而误入歧途”之意。从保罗迫切的语气看来,把此字解为“提防”似乎较符合文意;23即使我们保持“留心”为原文较准确的翻译,它的意思可能仍是“留心──以便防备”过于“留心──以便学习”。按笔者的了解,这些假师傅是一班犹太主义者,即是鼓吹外族信徒必须受割礼和守律法的犹太基督徒。24保罗称他们为“狗”,为“作恶的”,为“行割礼的”。

“狗”字所指的,不是在家中饲养的宠物,像那些“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的小狗(太十五27;可七28),而是巴勒斯坦(和埃及)那些到处游荡,以街上的垃圾废物为食物的狗(参路十六21)。25按利未记的律例,狗是不洁的动物(利十一2428)。一世纪的犹太人常称外族人为狗,以示他们在礼仪上是不洁净的;对犹太人来说,喻外族人为狗是个特别适合的做法,因外族人并不遵守犹太人有关洁与不洁的食物的规条。26对外族人本身,“狗”同样是个表达不屑与鄙夷之意的称谓。就如犹太人称外族人为狗,犹太主义者很可能称未受割礼的外族信徒为狗;保罗现在就是以同一称谓回敬他们。27有释经者认为,“狗”字在此只是用作一个笼统性的谴责词(参现中:“那些狐群狗党”),保罗心中并无想及狗的任何特别性质。28但较自然的看法,是认为保罗所用的三个称谓,每个都有它特别的意思(此点于第三个称谓最为明显);因此“狗”字是特有所指的。也许保罗是在想及他的敌对者的敌意(参诗廿二1620),29或是他们不停地跟保罗,“叫号如狗”(鼓吹他们的错谬教训),想要破坏保罗的工作(参诗五十九614);30但更可能的(因这意思最为合适),保罗称那些犹太主义者为“犬类”(和合),是因他们在外族信徒的教会当中偷偷摸摸地巡回游行(参加二4),像狗只“走来走去,寻找食物”(诗五十九15)。31

“作恶的”原文为“恶的工人”。“工人”这名词在保罗书信中另外用了三次,其中二次有中性(提前五18)或正面(提后二15)的意思,余下一次则有负面意思(林后十一13:“诡诈的工人”),像在本句一样。旧约的一些诗人称他们的敌人为“作恶的人”(例如:诗五5,六8,现中),保罗的“恶的工人”一语可能是该旧约词组的回响。“工人”指出他们热心从事他们的工作,以求达到使人归顺他们的信仰和生活方式的目的,像法利赛人不惜“走遍海洋陆地,要使一个人入教”(太廿三15),而这些“恶的工人”正是(至少主要是)“法利赛派的信徒”(徒十五5)。可能“工人”一字在此(如在林后十一13)亦带讽刺之意,暗指他们喋喋不休地强调遵行律法是得救的必具条件。他们被称为“恶的”工人,是因他们工作的性质是恶的──破坏保罗在外族人中传福音的工作(参一22);他们工作的成果是恶的──使信徒受到搅扰(背道离开 神,加一67),“和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墬落”(加五4);他们是与那恶者同一阵线(加五8),是“撒但的仆役”(林后十一15)。这些“恶的工人”跟哥林多后书十一章十三节那些“诡诈的工人”是属同一等的人;虽然他们似乎还未进到腓立比教会里,但他们很可能会重操在哥林多教会所施的技俩(参林后十一46121520),因此保罗预先提出警告,要腓立比人防范于未然。32

“行割礼的”原文是个抽象名词,直译为“割毁”;这字与下一节的“受割礼的”相对,该字原文亦是个抽象名词,直译为“割礼”。33割礼是 神和祂的选民立约的记号(创十七1014),但早于旧约时代,割礼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已经是在于这礼仪所象征的与 神立约的关系,此关系要求以色列人内心的洁净及向 神忠诚顺服(耶四4;结四十四7;参利廿六41;申十16,三十6)。保罗沿用“割礼”一词,一方面指肉身的割礼(例如:林前七19;加五6),另一方面指属灵的洁净及对 神委身(例如:西二11;罗二29)。那些犹太主义者“提倡必须行割礼才能得救的道理”(当圣),但保罗在此其实没有称他们为行“割礼”的,而只称为“妄自行割的”(和合)或“坚持要割自己身体的人”(现中),藉此戏谑他们所尊奉的礼仪其实只是割毁己身的行动而已(参加五12:保罗对这等人的愿就是他们“把自己阉割了!”)。与此处“割毁”同字根的动词,在七十士译本中只用来指摩西律法所禁止的“用刀划身”(利十九28,廿一5;申十四1)或自割(王上十八28);这表示在保罗眼中,犹太主义者所夸耀的割礼,与拜偶像的异教徒的自割相同!34

3“其实我们这些靠 神的灵来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里而不倚靠肉体的人,才是受割礼的”

保罗现在解释他为何不称那些犹太主义者为“受割礼的”,而只称他们为“妄自行割的”:“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和合)。“我们”在此是个独立的代名词(而不仅是包含在原文动词“我们是”里面),且在原文是句子的第一个字,因此是双重的强调,保罗藉此强有力地指出,那些犹太主义者的割礼只是外表礼仪上的自我割毁,“其实我们……才是受割礼的”(直译为“因我们(才)是割礼”)。“我们”在此指所有基督徒,“割礼”在此(在新约亦唯有在此)是用在喻意的意思上,指接受了“真割礼”(现中)的真以色列。35按照保罗的教训,割礼的真正意义,唯有在基督里藉圣灵的工作才能实现(罗二2829;西二11),因此基督徒才是真受割礼的。除了在此处称教会为“真割礼”外,保罗亦于他处直接或间接地称教会为 神的真以色列(加六16;林前十18,和合;罗九6),为亚伯拉罕的真后裔(加三729;参罗九78)。藉着这些词语,保罗简洁地表达出他对新约教会的双重信念:它的宗教渊源是牢固地根植于旧约时代的 神的团体;但由于 神在基督里的救赎行动,教会是与此旧约团体分开的,并且取代了它的地位。36

着的(参和合本的次序)三个词组37指出“我们”基督徒的三点特色,后两点是同一件事情的正负二面(留意新译本的标点符号)。首先,我们“靠 神的灵来敬拜”。此语在一些抄本中另有两个说法,一个是“靠灵来敬拜”或“在灵里敬拜”,38但这可能是漏抄了“ 神的”一字所致。另一个说法是“靠着灵敬拜 神”(参当圣);39若把“灵”解为人的灵,指与“肉体”截然相反的一种质素,则“在灵里敬拜 神”便是与纯粹以物质形式敬拜相反。40但这个说法的产生,看来是由于抄者将“靠 神的灵”改为“靠灵(敬拜) 神”,使“敬拜”一字有其宾词(如在罗一9;提后一3)。现代中文译本“藉着圣灵来敬拜 神”这翻译,是合并上述两个说法而得的结果。事实上,“靠 神的灵”这说法有充份的抄本证据支持,因此我们接纳为原来的正确说法。41

“敬拜”一字的原文原意为“服事”,42但在圣经的用法里总是指对 神或异教神明的事奉或敬拜。在七十士译本中,这字若是与 神有关的话,它的意思总是特指旧约宗教礼仪上的事奉,43但它在新约的意思变得较为广阔。保罗在此选用了这个字,可能有以下的含意:原本为古以色列民所享有的特权──“尽心尽性事奉”耶和华(申十12)──现在已移归新以色列;这是因为犹太人离弃了发自内心的对 神的属灵敬拜,而转向外在的礼仪敬拜,用人的传统取代了 神诫命的地位(赛廿九13;参太十五89;可七67)。44保罗说新约信徒是“靠 神的灵来敬拜”的;这话的意思不仅是向 神献上属灵(而非外在、物质方面)的敬拜。45因为“ 神的灵”46(此语亦见于罗八914;林前七40,十二3;林后三3),亦即圣灵(参罗八911),就是使新纪元和旧纪元,使基督徒和犹太人分开来的 神的恩物(参罗二29,七6;林后三68),47这位圣灵代表了 神的能力(参太十二28),是信徒属灵生命的来源及维持者(或说原则及能力),亦是此生命的响导(或主宰)及规范(加五161825)。48信徒因有圣灵的帮助,他们的敬拜才能符合耶稣对敬拜所作的要求:真正敬拜 神的,必须“在灵里”──即是藉着耶稣得荣耀时所赐下的圣灵(参约七39)──拜祂,因为 神本身是灵(约四2324)。49不但如此,信徒若完全服膺在圣灵的管治之下,藉着心意的更新而改变过来,他的整个生命就成为对 神的一种继续不断的事奉和敬拜(罗十二12)。50

新约信徒的另一(或二)项特征,就是“在基督耶稣里夸口而不倚靠肉体”。这句话表达了同一种态度的正负二面。“夸口”较宜译为“夸耀”(现中),意即“引以为荣”;同字根的名词见于一章廿六节及二章十六节(参该处注释)。“在基督耶稣里夸口”可能是“在基督耶稣的范畴里作出夸耀”之意51(参一26);但原文所用的结构,与加拉太书六章十三节“藉着你们的肉身夸口”及同书六章十四节“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相同,52该二节经文显然是指出“你们的肉身”和“基督的十字架”为夸耀的对象(即基础或原因),而且保罗在该处所攻击的敌人,跟他在这里要腓立比人提防的,正是同一类的人(犹太主义者),因此本节此句较可能的意思是:“以基督耶稣为夸耀”(当圣),即“我们所夸耀的是耶稣基督”(现中)。信徒以基督耶稣为夸耀,是因祂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赎大功,显明了 神的恩典,罪人可藉信祂而得称为义,而不必(其实也不能)企图倚靠自己的努力(如遵行律法)去得救。53按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一章三十节的解释, 神使基督成为信徒的“智慧;就是公义,圣洁和救赎”;就是说,基督作为“ 神的智慧”(林前一24)所成就的救赎不但使信徒得称为义,亦使他们开始过圣洁的生活;因此保罗引经上的话为证说:“人要夸耀,只可夸耀主”(林前一31,当圣;参耶九2223)。

“以基督耶稣为夸耀”(自然得出的结果,就是“不倚靠肉体”。54译为“倚靠”的原文在上文已出现四次,皆有“深信”或“笃信”的意思(一61425,二24);这里与一介系词连用而有“倚靠”之意。55“肉体”的原文在一章廿二、廿四节有中性的“肉身”(和合)之意,因此“在肉身活着”可意译为“在世上活着”(新译);但在这里“肉体”具有它在保罗用法中惯有的神学性意思,就是指人与生俱来,离开了圣灵重生及圣化的力量的影响的那个本性和本相。因此,“肉体”在本句不仅指“人的计算”、“人作为会犯错和软弱的被造物”,56也不仅指上文间接提及的肉身的割礼,而是指下文(三46)提及的,保罗作为法利赛人承袭得来的长处以及个人努力获致的成就。57“倚靠肉体”的意思,就是倚靠这些宗教方面的长处和成就,以为藉此可以讨 神喜悦而从审判者取得有利的判决;简言之,“倚靠肉体”就是“倚靠自己”(当圣)。58“倚靠肉体”和“以基督耶稣为夸耀”相对;二者分别代表了得救的假方法和真途径,前者是靠一己的力量(努力遵行律法),后者是靠 神在基督里的恩典(参加三3)。59这就是保罗在此关注的问题,这一点可从下文(尤其是三9)进一步获得证实。

本节所提的基督徒特征,彼此间有逻辑关系存在着:上一段已解释“以基督耶稣为夸耀”及“不倚靠肉体”如何是一体的两面;现在我们要留意在“靠 神的灵来敬拜”和“不倚靠肉体”之间,可以看见保罗思想中极为重要的圣灵与肉体的对比(参罗八46913;加三3,四29,五17,六8)。正因为圣灵和肉体是互不兼容、彼此排斥的,“靠 神的灵来敬拜”(上文已解释“敬拜”或“事奉”可指信徒的整个生命)便自然等于“不倚靠肉体”,凭借 神的能力和基督的恩典而活的意思,自然就是“单以基督耶稣为夸耀,而绝不倚靠自己”(当圣)。60

 

20 参赛十一2对圣灵工作的三重描述;及民六2426祭司对以色列会众的三重祝福。

21 blepein apo可八15,十二38blepein me 可十三5;路廿一8;徒十三40;林前八9,十12;加五15;西二8;来三12,十二25

22 Vincent 92; Hawthorne 124125; Garland, 'Composition and Unity' 165166.

23 Bruce 80; Martin NCB124.

24 详见导论第伍节的讨论。

25 原文分别为kynarion, kyon.

26 Lightfoot 143144.

27 Moule 57; cf. C. Brown, NIDNTT I 117.

28 Kennedy 449; Michael 134.

29 O. Michek, TDNT III 1103, TDNTA 494 TDNT III 1104显示,作者选释另一个解释

30 Martin TNTC137.

31 Beare 103; Bruce 79.

32 本段各点参:Lightfoot 144; Martin TNTC137, NCB125; Bruce 79.

33 二者在原文分别为Katatome  mutilation, peritome circumcision. 同一字根的两个字这样紧接着出现,在修辞学上称为paronomasia BDF 488. 1b.

34 Lightfoot 144; Moule 58; Bruce 79. H. Koster TDNT VIII 109, 111; TDNTA 1169指出,此动词katatemno 在圣经外的希腊文按其基本意思“切成块子”亦用来指将肉,尤其是献祭用的肉,切成一块块,因此可被讽刺性地或恶意地用来指“杀死”。作者认为,保罗称割礼为“割毁”,可能是部份受了此动词在希腊语世界这种讽刺性用法的影响所致。

35 R. Meyer, TDNT VI 81,83; TDNTA 832. D.W.B. Robinson as reported in NTA§13196869311)则认为“我们”是指在身体上及灵性上都受了割礼的犹太基督徒,他的理由是:保罗用“割礼”he peritome 一词另有超过十次,但没有一次有正文所说喻意的意思。但这事实并不能断定保罗不可能在本节把这词用在此喻意的意思上。

36 H. Strathmann, TDNT IV 5657, TDNTA 503. 冯,恩赐2526.

37 原文以一个冠词引介出三个分词词组participial phrases,表示三者指同一班人。

38 pneumati latreuontes.

39 pneumati theoi latreuontes.

40 Ladd. Theology 462, 538.

41 Metzger 614; Hawthorne 122.

42 此动词latreuo 与另一动词leitourgeo──即是与二17“供奉”及二30“服事”此名词同字根的动词,见徒十三2;罗十五27;来十11)的分别,在于前者指较笼统性的事奉,后者则指带有职份的事奉Trench 125127, §xxxv.

43 Cranfield, Romans 76, 124.

44 Hawthorne 126.

45 即是把pneumati看为有副词的意思(=“以属灵的方式”):Idiom 46; MHT 3.239.

46 pneuma theou──二字皆无冠词。

47 J.D.G. Dunn, NIDNTT III 701.

48 参:冯·真理306307及该数节的注释。

49 K. Hess, NIDNTT III 551; Brown. John 172; Barrett, John 199200.

50 H. Strathmann, TDNT IV 6465, TDNTA 504.

51 M.J. Harris, NIDNTT III 1192.

52 三句分别为:kauchomenoi en Christoi lesou, en tei hymeterai sarki kauchesontai, kauchasthai en toi stauroi tou kyriou hemon lesou Christou. 三者的基本结构皆为动词加介系词en with dative.

53 Vincent 94; Martin TNTC139.

54 此处原文与分词“倚靠”连用的“不”字为ou,而非通常与分词连用的me ;这做法的效果,就是强调“不倚靠肉体”是信徒实在的情况(Kennedy 449; Robertson, Pictures 4,452; cf. MHT 1.231232较详细的解释)。

55 O. Becker NIDNTT I 592正确地指出,pepoithenai en(=倚懒)这结构在新约只见于腓三34。较常见的结构是pepoithenai epi(太廿七20;路十一22,十八9;林后一9;来二13)。

56 H. Seebass, NIDNTT I 675, 679.

57 R. Bultmann, TDNT VI 7; E. Schweizer, TDNT VII 130, TDNTA 1004.

58 Bultmann, Theology 1.243; Beare 105.

59 A.C. Thiselton, NIDNTT I 680681.

60 E. Schweizer, TDNT VI 428.

 

三·保罗的榜样(三416

4虽然我有理由可以倚靠肉体。如果别人认为可以倚靠肉体,我就更加可以了;

5我第八天受割礼,属于以色列民族便雅悯支派,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按着律法来说,我是个法利赛人,

6按着热诚来说,我是迫害教会的,按着律法上的义来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7然而以前对我有益的,现在因着基督的缘故,我都当作是有损的。

8不但这样,我也把万事当作是有损的,因为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为了他,我把万事都抛弃了,看作废物,为了要得着基督。

9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而是有因信基督而得的义,就是基于信心,从 神而来的义,

10使我认识基督和他复活的大能,并且在他所受的苦上有分,受他所受的死;

11这样,我也许可以从死人中复活。

12这并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而是竭力追求,好使我可以得着基督耶稣要我得着的。

13弟兄们,我不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

14向着目标竭力追求,为要得着 神在基督耶稣里召我往上去得的奖赏。

15所以,我们中间凡是成熟的人,都应当这样想。即使你们不是这样想, 神也会把这事指示你们。

16不过,我们到了甚么程度,就要照着甚么程度去行。

为要帮助腓立比人明白那些犹太主义者所提倡的称义之法其实是条死胡同,保罗现身说法地从他的过去与现在之间的对比(三46711)辩证,他是如何“单以基督耶稣为夸耀而不倚靠肉体。然后他又从自己追求的目标和态度,对一些自认为已臻“完全”的信徒提出当持的态度及当守的原则(三12141516)。

 

1. 保罗的过去(三46

4“虽然我有理由可以倚靠肉体。如果别人认为可以倚靠肉体,我就更加可以了”

本节及往下二节可说是保罗对他自己作法利赛人时的情况“一种栩栩如生的忆述和坦白的供认”。61首句从文法角度看是连于上一节的,保罗的意思是:我们(包括我保罗)这些受了真割礼的人是不倚靠肉体的──“虽然我有理由可以倚靠肉体”。62原文在“倚靠”与“肉体”之间有“也”字(参和合:“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63这表示保罗此刻是纯粹从犹太人的角度来发言。64“如果别人认为”意即“若有任何人自以为”;这是一种讽刺性的讲法(参林前三18,八2,十12,十四37;加六3;雅一26),暗示这人的意见其实并无根据。不过,保罗为了进行辩论暂且接受他的敌对者的假设即是他们可以倚靠肉体;他义愤填胸地说,若是这样,“我就更加可以了”。本节出现两次的“我”字皆为强调格式,意即“我保罗,不亚于而且更胜于我那些自以为可倚靠肉体的敌对者”,“我”字的这含意由“更加”一字进一步加以强化。保罗这做法跟他在哥林多后书针对同一类的敌对者(十一1215)辩论时所采纳的做法同出一辙:该处的犹太主义者自称比保罗有更佳的资格和更大的成就,保罗以一连串的“我也是”向他们提出反驳(十一2122)。

“倚靠肉体”的意思,不仅是“倚靠外表的礼仪”(现中)或“靠着肉身的割礼得救”(当圣);如上文(三3注释)所说,“肉体”包括人认为可引以为夸耀或用以为倚靠的一切条件。就保罗而论,他可以“倚靠肉体的理由”包括一系列的优厚条件──有承袭得来的,有父母赋与的,有努力获致的。

56保罗在这里(及林后十一22)胪列的各项显示,这是他的敌对者向各教会举荐自己时所用的自我介绍法;这一点提示我们,就算在原为外族人居住的环境中,当时犹太人是很受尊重的。65在此列举的七项条件中,前四项描写了他承袭得来或由父母的栽培而得的权利,按渐次递增的重要性排列;后三项则说及他个人的选择和成就。兹分别解释如下。

1“我第八天受割礼”

此句原文直译为:“就割礼来说,我是个‘第八天(或八日大)的人’”。66这表明他不是个由异教归附犹太教,成年时才受割礼的人,也不是个十三岁才受割礼的以实玛利人(参创十七25),而是按照 神与亚伯拉罕立约时的规定于“生下来第八日”受割礼(创十七12;利十二3;参路一59,二21;徒七8)。这同时表明,保罗的父母不是异教徒,也不是以实玛利人。也许保罗首先提及割礼一事,为要表示他有权对割礼的真意义发表意见。67

2“是属于以色列民族”

保罗是个“以色列人”(罗十一1)。“以色列”是 神赐给犹太人的祖宗雅各的名字(创卅二28);这名字成了犹太人作为 神与它立约的民族的尊称,亦为犹太人特别的记号及荣衔。68保罗既属“以色列民族”,这就表示他的父母本身也是 神与之立约的那个原来的民族的后代,而不是从另一个民族归附犹太教的。

3“是属于……便雅悯支派”

保罗何以要提出这事实(参罗十一1)作为他可夸耀的一项理由?释经者举出不下十个原因,69但并非全部原因都具有说服力。部份的原因是难以接受的,例如:以色列的首位君王扫罗就是出自这支派(撒上九12),而且他的名字与保罗的希伯来名相同(参徒十三92170──因为在虔诚的犹太人眼中,扫罗王不会是个使人引以为荣的人物(参撒上十五101123,廿八1519)。又例如:便雅悯支派在军队中常居领导地位(参士五14;何五8)──因为这些经文并不证明这项声称是对的;或:便雅悯支派中出过许多饶勇善战之士(士二十16;代上八40)──因为我们很难相信保罗此刻就是在想及以笏(士三1230)和其它大能的勇士。下列的原因是较为可能的:便雅悯是以色列众子中唯一在应许地出生的一个,而且是由雅各所宠爱的妻子拉结所生的(创卅五1620)。王国分裂后,便雅悯支派的部份成员跟犹大支派一起保持对大卫家效忠(王上十二21;代下十一112),其后又成为被掳后归回圣地重建圣殿的核心份子(拉四1)。末底改,那鼓励以斯帖冒死进谒亚哈随鲁王(斯四14),以致全国的犹太人得以逃离浩劫的民族英雄,是便雅悯支派的人(斯二5)。圣城耶路撒冷及圣殿都是座落于划归便雅悯支派的地界之内(士一21)。便雅悯支派曾抗拒异教文化的侵蚀而保持纯净。虽然这支派的历史并非毫无污点──它的成员曾因穷凶极恶的罪行而使全支派招致 神的审判(士十九2226,二十35),曾(在以色列长老的教唆下)强抢别一支派的女子为妻(士廿一),又曾凌辱 神所立的君王大卫(撒下十六513)──但大抵是上述的正面因素(部份或全部),使保罗仍然能以属于便雅悯支派为荣。他的辩证法似乎是这样:倘若做以色列人可使人得救的话,那么保罗作为便雅悯支派的以色列人,亦即最真真正正的以色列人,便最有资格得救了。71

4“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

这话显然包括“有纯正的希伯来人血统”(当圣,参现中)之意,但它的意思可能并不以此为止。因为在新约的用法里,“犹太人”与“希腊人”相对(例如:罗一16),“希伯来人”则与“讲希腊话的犹太人”相对(徒六1);前者是种族与宗教上的对比,后者则意味着语言和文化方面的分别。“讲希腊话的犹太人”的生活方式是受外族人的风俗习惯影响的,但“希伯来人”通常用亚兰语彼此交谈,并且参加以希伯来语崇拜的会堂,他们持守犹太人的传统文化,拒绝希腊同化的影响力。72保罗虽然是在巴勒斯坦以外出生(基利家的大数:徒廿二3),但他在本节的声称表示,他的父母严谨地保持了他们家庭的巴勒斯坦风格,他本身就是从这样的家庭出来的,73并且持守了他父家的传统。保罗称自己为“希伯来人”(参林后十一22),表示他视亚兰文为他的母语;74按路加的记载,保罗在大马士革听到天上来的声音是用“希伯来话”对他说话的(徒廿六14),他又能即席用“希伯来话”对耶路撒冷的群众讲话(徒廿一40),两处的“希伯来话”都可能包括“亚兰语”的意思。能说希伯来语及亚兰语,正是忠于传统文化的不易标记,难怪耶路撒冷的群众“听见保罗用希伯来语说话,就更加安静了”(徒廿二2)。

5“按着律法来说,我是个法利赛人”

由此句开始,保罗一连三次以“按着……”这词组引介出他个人的选择和成就,这与上文三次的“提防……”以及对真受割礼者的三重描写(三23)前后呼应。“律法”在原文没有冠词,但所指的显然是法利赛人所接纳的摩西的律法,包括成文的和口传的。75“法利赛人”一字的意思是“分别出来的人”;至少对他们自己来说,这名字强调他们是和所有足以使他们(不论在礼仪上或道德上)成为不洁的事物分开的。在新约时代的犹太教派中,他们是犹太教的清教徒,尤以严守摩西律法见称(特别是有关饮食及十一奉献的条例:参太廿三23;路十一42)。他们与劲敌撒都该人最主要的分别有二:后者不信有天使鬼魔及死人复活的事,法利赛人却相信(参徒廿三8);撒都该人只接受成文律法的权威,但法利赛人则同时接受口传的律法。76按使徒行传的记载,保罗是“法利赛人的子孙”(廿三6),77曾在当日首屈一指的法利赛派教师迦玛列(参五34)的门下受教(廿二3),并且“从幼年”开始就“按着我们祖宗最严格的教派,过着法利赛人的生活”(廿六45)。可见对保罗来说,作法利赛人是一项荣誉;他现在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在遵守律法的事上,他持守了正统信仰中最严谨的学派所定的标准。

6“按着热诚来说,我是迫害教会的”

“热诚”一字的原文,78若用在坏的意思上就是指“娭妒”(罗十三13;林前三3;林后十二20;加五20);但这字在好的方面是“热心的意思,可指对人的热诚(林后七711,十一2)、对事的热心(林后九2)、对 神的热心(罗十2)。旧约的非尼哈(民廿五713;诗一○六3031)、以利亚(王上十九1014),两约之间的玛他提雅(即玛迦比犹大的父亲,玛迦比传上二2428),都是为 神的荣耀或律法大发热心的表表者。本句的“热诚”就是用了这旧约的意思;79但由于归主前的保罗虽然“对 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见识”(罗十2),他的热心使他成为教会的逼害者。80他的热心就是他逼迫教会的原因,而他逼迫教会的行动就是他的热心的明证──此中的相互关系和他在加拉太书一章十三至十四节所说的完全一样。81保罗提到自己的往事时,总是包括他曾迫害教会这一点(林前十五9;加一1323;腓三6;提前一13);也许他是被一种“有洁净作用的诚实感”所推动着,使他不提不快,82但更为可能的,他是以自己为实物教材,现身说法地向人举荐 神在耶稣基督里救赎罪人的奇异恩典(提前一1516;参弗二7)。不过他此刻提出这事,是要表明他在犹太教中的成就(参加一1314)。

7“按着律法上的义来说,我是无可指摘的”

“义”字已在一章十一节出现过,该处指符合 神旨意的属灵及道德方面的质素。此处“律法上的义”首先指律法所显明,所要求的正当的行为;但法利赛人最关注的问题就是如何在 神面前得称为义,对他们来说称义的根据就是行为,因此“律法上的义”的完满意思就是:律法所要求的,人可赖以在 神面前称义的正当的行为,这不仅包括遵守律法中礼仪方面的规条,也包括遵行其中道德伦理方面的教训。83在这方面,保罗声称他作为法利赛人时自觉是“无可指摘”的(此字见二15注释)。84这话大抵不是仅指他外面的行为,在人眼中无可指摘,但不是按 神的标准绝对的无可指摘,85而是说他晓得律法所要求的是甚么,并且照他所知道的遵行了它的要求。86在犹太教的信仰中,特别杰出的圣徒如亚伯拉罕、摩西及以利亚是被接纳为没有犯罪的;这种无罪的假设之所以可能,是由于 神所赐的律法及个人的自由意志。87在犹太人的法典他穆特一书中,便有提及一个拉比对自己的义极具信心,认为它足以使他的整个世代免受审判,但若只有两个人得救,此二人就是他和他的儿子。88可见拉比们认为,完全地遵行律法是可能的事;保罗这句话,像福音书里向耶稣求问永生之道的那个青年人的话(太十九20;可十20;路十八21),正好说明了这种信念。不过,保罗这话不必解为他自称有“无罪的完全”:他若犯了罪而按律法的要求为此献祭,他便仍然保持“无可指摘”。89就律法最深的用意来说,保罗在此的声称可说是“法利赛人心中的一种幻觉”,90保罗作了基督徒后,对律法的要求及履行此等要求的可能性,便有非常不同的看法(参罗一1820,五1320,七525;加三1011,五34);但按他当时的了解,不论在当日或现在回顾之下,他都可以良心无亏地说(参徒廿三1,廿四16),他完全满足了律法的要求。91他这话的用意是要指出,“如果遵守摩西法律就算是义的话”(现中),他便有完全的资格使他可以得救。

 

61 Garvie, Paul 40.

62 参新译本及NestleAland的标点符号。Hawthorne 131 cf.RSV则认为此句是一种省略法,保罗的意思是:“虽然我有理由可以倚靠肉体﹐但我不会这样做。”正文采纳的看法较为简单。

63 kaipet ego echon pepoithesin kai en sarki, echon(“有”)是分词作动用(参林后五12,七5,八4)的一个例子Idiom179180; cf. BDF 468.1. pepoithesis 是与上一句及下一句的动词“倚靠”同字根的名词;这名词只见于保罗书信(林后一15,三4,八22,十2;弗三12),在此所指的不是主观意义上的信赖(如谓“自主的人的自信心”;R. Bultmann, TDNT VI 8,而是客观意义上的倚靠的理由Muller 109n.1.

64 Kennedy 450.

65 Bornkamm, Paul 4.

66 peritomei dative of repect BDF 197; Idiom 46; MHT 3.220. oktaemeros 'on the eighth day , eight days old' MHT 1.286在新约出现仅此一次。

67 Martin TNTC141.

68 W. Gutbrod TDNT III 383, TDNTA 375指出,虽然“以色列民族”一词至终是基于“由先祖雅各传下来”的思想,但这词通常并无特指雅各本人之意,而只是指整个以色列民族。Moule 60 则认为“以色列”在此较可能指雅各本人。

69 Lightfoot 146147; Michael 141; Hawthorne 132133.

70 Bruce 85指出,只有保罗的书信提及他是便雅悯支派的人,只有使徒行传提及他的希伯来名字;这是保罗书信与使徒行传“不谋而合”的一个例子。

71 Hendriksen 156158; N. Hillyer, NIDNTT III 872873.

72 Lightfoot 147; Hawthorne 133; Bruce 83.

73 Bultmann, Existence 112; W. Gutbrod, TDNT III 390, TDNTA 377.

74 MHT 1.10同意此点,尽管作者认为保罗在他成年的生命中其实可能很少机会讲亚兰话。

75 Bruce 86指出,保罗常在“律法”一字之前不用冠词;这做法可能反映犹太人以无冠词的希伯来文的“律法”一字看为几乎是个专有名词,指摩西的律法。参:冯·真理16453.

76 有关法利赛教派,详见Bruce, History 6769; D. Muller, NIDNTT II 810813; R. Meyer and H.F. Weiss, TDNT IX 1148, TDNTA 12461251.

77 Lightfoot 148认为此词组也许是一种希伯来语法,意即“法利赛人的门生”,像“先知的儿子”意即“先知的门徒”(摩七14,和合连小字)。但在徒廿三6此段,解为指保罗的祖先较为自然,这也是多数释经者的看法。

78 zelos, here neuter MHT 2.126.

79 A. Stumpff, TDNT II 880881.

80 分词diokon在此有专有或近乎专有名词的功用:MHT 3.150151; Zerwick 371.

81 详参:冯·真理3443.

82 'a kind of purgative honesty' Houlden 107.

83 Kennedy 451.

84 genomenos这分词有时被解作“显为”(Lightfoot 148)或“已成为”Vincent 99。但最简单的做法是把它看为constativesummary aorist, 将保罗的整段法利赛人时期的表现以一个“是”字综合起来。

85 E. g. Vincent 99; Garvie, Paul 45; Dodd, Studies 77. C. Brown NIDNTT II 282也是认为此句仅指“在犹太人当中”被认为无可指摘。

86 Bruce, Paulinism 7; cf. Beare 109. Lightfoot 148指出,与amemptos=“无可指摘”同字根的动词memphomai的意思是有“遗漏未作”的罪;保罗声称他没有遗漏律法的任何要求。

87 G. Stahlin and W. Grundmann, TDNT 291, TDNTA 47.

88 H.G. Link, C. Brown, NIDNTT III 161.

89 Schreiner, Obedience 261,261.

90 Cranfield, Law 151.

91 保罗这话以及他在加一1314的见证,充份表示在他的归主经历中,所谓良心的问题(按一些释经者对罗七的了解而引起的)完全不是个因素,此经历是并无事先准备的;详参:冯·真理4551E. Stauffer TDNT II 358一矢中的地说:“大马士革的事件绝不是一个绝望的罪人的归主经历,而是一个自以为是的法利赛人的蒙召及被打倒。”

 

2. 保罗的现在(三711

7“然而以前对我有益的,现在因着基督的缘故,我都当作是有损的”92

“有益的”原文为复数的“益处”(单数的见一21);“以前对我有益的”指保罗在上两节所列举的那一类的东西。93此句原文用的动词“是”而非“认为”或“以为”(现中,和合),表示所列举的各项对当时的保罗是真正的益处。94他作为法利赛人的一切天然优点以及在律法上的成就,对他有最高的宗教价值;这是他以前对“这些东西”95的评估。可是他现在已经把这一切当作是一次巨大的亏损而一笔勾销了(“有损的”原文为单数的“亏损”)。“当作”在原文是完成时态的动词,表示这里所说的价值观是在一次特别的场合形成的,96并且从此成为保罗不变的价值观;97最自然的解释,就是说这个特别的场合是指保罗蒙召归主时与复活的基督相遇的经历。这也就是“因着基督的缘故”所指的:“因基督”(和合)98意即因基督的事实,因保罗透过与主相遇的经历而认识到基督是弥赛亚、主和 神的儿子。99保罗对基督的这种新认识和经历,使他的人生观起了最基本的改变(参林后五17),基督取代了律法的地位成为他生命的中心和意义;因此,他从前引以为夸耀的那些宗教因素,不但完全失去价值(不再是些“益处”),100而且成为一种“亏损”,一种拦阻人成为基督徒的负累。101有学者认为保罗在此“并非对这些天然的因素予以消极的评估,只是否认它们具有对犹太人所含的那种特别的宗教意义”。102可是事实是:这些因素使人自以为义,拦阻人亲就基督,因此,人若倚靠这些因素,不但徒劳无功,且是绝对有损的(参加五24)。103保罗自己的经历就是这事的最佳明证:他从前倚靠律法、热衷律法,非但不能使他蒙 神悦纳,反而使他犯罪,就是犯了逼迫教会的罪。104当他与基督相遇时,他就认识到他前所夸耀的宗教条件的真面目,从而把它们看为“亏损”。105

811在原文是又长又复杂的一个句子,因此小句与小句之间,一节与另一节之间的逻辑关系,需要我们特别小心去断定;当然还有如何了解保罗的意思的问题。让我们先依次逐节研究,最后再作总结。

8“不但这样,我也把万事当作是有损的,因为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

“不但这样……也”在原文是一连串的五个小字(中间的三个连成一个复合词,强调了“再进一步”的意思),意思是:“不仅这样,事实上,(我)甚至”。106比较上一节和本节的“我也把万事当作是有损的”,可见有两点分别:上一节用完成时态的“我已经当作”,本节用现在时态的“我当作”;上一节特指“以前对我有益的”那些事物,本节概括地说“万事”。107由于“我已经当作”实已包含“我(如今)当作”的意思(从前那个决定的效果延续至现在),因此真正的对比是在于那些“有益的”事和“万事”;108不但前者,“甚至”后者,保罗都视为亏损。现在时态动词的作用,就是比过去时态更为清晰地强调,这“当作”是保罗如今不断持守的态度和行动。倘若保罗有时受试探忘记他从前宗教上的努力是毫无效用,他便更需要刻意地在他日常的抉择上把万事当作有损的,免得他的“肉体”再度成为他的夸耀。

保罗“把万事当作有损”这种继续不断的评估和态度,是由于他“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和合同)。“至宝”原文提示的意思是“超越”或“优胜”(参二3对这字的注释),109其隐含的对比可能是指基督胜过其它所有称为“主”的(参林前八56),更可能是指认识基督胜过从前对他是“有益”的一切事物,110甚或指“世上没有甚么比认识主基督耶稣这件事更有价值”(当圣)。不论是拿甚么来比较,这最有价值的事就是认识基督。111“认识”原文是个名词(即“知识”;同字根的动词见一12,二1922,三10,四5),保罗书信他处有时用来指 神的知识(罗十一33)、认识 神(林后十5)或 神的荣耀(林后四6),只有此处用在“对基督耶稣的认识”这词组中。单从文法角度来说,此词组亦可解为“基督(对保罗)的认识”,112因此有学者认为,保罗选用这模棱两可的结构,也许是要同时包括这两方面的意思──认识基督以及为基督所认识,即被基督所爱(参加四9)。113笔者未能赞同此说,理由有三:第一,加拉太书四章九节明显表达了“认识 神”和“被 神认识”这两个意思,但本节并无这种明显的表达法。第二,除了加拉太书四章九节外,保罗还有在别处提到“被 神知道”(林前八3);但保罗从没有明明的用“被基督认识”这个讲法。第三,三章十节的“认识”是动词,它的宾词是“基督”,该节和本节所谈的“认识”应为同一件事,因此在三章十节清楚的提示下,本句应解为“(保罗)对基督的认识”,而不是“基督(对保罗)的认识”。114关于“认识”一字的背景,学者提出了几个不同的解释:有认为它和希腊的神秘宗教有关,在这些宗教里面,神明在异象中显示自己,使见者被改变过来;有谓这字的用法是针对一些诺斯底色彩的犹太基督徒,“知识”是他们及加入了他们的组织的人所独享,一种“高一级”的使人得救的知识;有认为此字的背景是犹太教;并有谓它的渊源比上述任何一种讲法更复杂。115可能最好的看法是认为保罗将希腊和希伯来两种背景的一些原素,熔合为一种独特的基督化的混合体:“认识基督”一面保持了旧约“认识耶和华”那种宗教和道德的含义──认识祂就是了解祂的自我启示并敬畏顺从祂,同时也包括了“在救主的经历上有份”这种希腊的观念──“认识基督……复活的大能,并且在祂所受的苦上有份,受祂所受的死”(三10)。“认识基督”既不是希伯来的“认识 神”基督化而得的结果,同时亦超越了希腊神秘宗教的思想和用词;虽然同时取自二者,结果却远比二者为丰富。116

保罗认识的对象,他称为“我主基督耶稣”。“主”表示基督与保罗的关系是主人和奴仆(参一1注释)的关系,117而“我(的)主”(在保罗书信中仅见此处;参一3,四19“我的 神”)则强调保罗与基督的亲密关系:保罗是连于基督,并与基督相交的,118基督是他的救赎主(提前一1516)、呼召者(加一1516)、能力的来源(腓四13;林后十二910),是他生存的意义、死后的盼望(腓一2123),基督就是他的生命(加二20)。就如旧约的诗人以耶和华为他的“产业”,为他“杯中的分”(诗十六5),照样保罗以认识他的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二者显出了同样的属灵价值观。

还要讨论的一个问题是:“因为”在这里准确的意思是甚么?原文的结构可以有两个意思。119按第一个意思,保罗把万事当作有损,是因为他已享有的对基督的认识和经历,后者是因,前者是果。120按第二个意思,保罗把万事当作有损的,是为要获得这“至宝”的认识,这里的因果关系刚好与第一个意思相反。第一个意思有上一节支持,因三章七节“因着基督的缘故”是指保罗对基督的新认识(见该节注释);第二个意思则为本节下半部所支持,因三章八节下明说,保罗把万事看作废物,是为要得着基督。鉴于上述的情形,笔者认为本节的“因为”句最宜看为一种贯串上下文的过渡句,同时含有上述两个意思:保罗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这种认识,在一个意义上说是他已有的,但在另一个意义上仍是他追求的目标。这解释既符合认识基督一事的性质(不是一劳永逸的事),亦与保罗一贯的神学思想(信徒处于“已经”和“尚未”的张力状态之中)相符。

“为了祂,我把万事都抛弃了”

“祂”字在原文为关系代名词,将本句连于上面的一句。虽然一些中英译本121将本句看为开始一个新的思想,但本句可能其实是结束上面的那个思想:保罗说了他现在“把万事当作有损的”一句之后,随即补充说,他确曾为了基督而把万事抛弃。“为了祂”跟三章七节“因着基督的缘故”在原文是同一个结构,亦有同样的意思,指保罗与复活的基督相遇而认识了祂。本句的“万事”比上半节的“万事”在原文多了一个冠词,它的作用在于指向保罗所抛弃的那些“万事”,同时把它们合为一个整体来处理。122“抛弃”在原文是过去时态的动词,所指的显然是保罗归主之时,不过它的准确意思仍有待商榷。这动词在新约出现的六次皆为被动体态的,其中三次的意思与“赚得”相对(太十六26;可八36;路九25),因此一些学者认为它在本节的意思亦是“失去”,指保罗自愿放弃他以前看为宝贵的一切。123可是这动词明显可以有“受亏损”的意思(林前三15;林后七9),在“得到赏赐”(林前三14)的对比之下,“受亏损”更有“受罚”的含意。因此,此句谓保罗在归主时曾因基督的缘故“受亏损”而丧失一切,所指的可能是(至少包括)他因信基督而被褫夺他承受嗣业的权利或遭受其它的刑罚;124保罗在内心甘愿放弃的那些事物同时包括他因信基督而被人剥夺的一些东西。

“看作废物,为了要得着基督”

此句开始新的一点,从结构的角度来看是与上半节“我……把万事当作有损”平行的;这样,保罗曾把万事抛弃及损失一切是“为了祂”,他如今继续把万事看作废物是“为了要得着基督”。125把万事看作废物比较把它们当作有损的显然是更进一步,因此本节及上一节一连三次的“当作……当作……看作”构成了一种逐渐加强的情形,强调保罗摒弃一切这行动的坚决和澈底:完成时态的“当作”(三7)表示保罗曾于归主时将以前对他有益的许多条件看为有损的,并从那时起一直维持这项评估;第一个现在时态的“当作”(三8a)确定这是保罗如今的判断,并且将涉及的范围从“以前对我有益的扩阔为“万事”;第二个现在时态的“看作”(三8b)再以“废物”代替“有损的”来加强这个意思。126“废物”(原文在新约只用了这一次)和合本作“粪土”:127此二者就是这字最通常的意思──“粪土”即人体排泄出来的渣滓,“废物”指饮宴剩下来的“垃圾”(现中)或残羹。从原文字源的角度看来,“废物”可能是比“粪土”较准确的翻译;128不过,无论采纳那一个翻译(当圣将两者同时采纳),这些译法都能指示原文所含的“没有价值、毫无用处、惹人厌恶”等意思。保罗在此选用了这个字,充份地反映出他信主后价值观的改变是如何的彻底。

保罗如今不断地把万事看作废物,目的是要“得着基督”。由于这种“看作”是保罗现今的行动,因此“得着基督”不是指他归主时的目的,而是指他现在的目标和将来的盼望,129所涉及的是一种过程,一种愈来愈多认识基督的经历。130“得着”这动词的基本意思是“赚得”,在新约多次用在字面意义上(如太五16172022;雅四13),一次有“招致”之意(徒廿七21),但亦多次用在喻意的意思上(太十八15),尤指为福音得人(林前九1922;彼前三1)。131这里谈到“得着”基督,回应了三章七节“对我有益的”那个复数的“益处”一字(二字为同一字根132),并且与后者形成对比:那许多的“益处”,保罗都已当作是一巨大的“亏损”,取而代之的就是基督。这里“益处”/“得着”与“亏损”/“抛弃”之间的对比,133使人想起耶稣在福音书的教训(太十六26;可八36;路九25);不管保罗当时是否也想到耶稣的话,他会同意这个讲法:享有“万事”而没有基督,对保罗而言绝非“益处”,舍弃“万事”为要得着基督,这才是真正的益处。

9“并且使我可以在祂里面”

“得着基督”既是指不断进深地认识基督的一种过程,“得以在祂里面”(和合)就自然是“得着基督”的部份意思;因为“在祂里面”意即与基督联合为一(参现中),保罗不但于归主时因信与基督联合,并且不断追求更深认识基督,俾能在实际的生命经历上更深与基督联合(参三10)。“我可以在祂里面”原文直译为“我可以被发现在祂里面”。“被发现”在此并非“有”(如在路十七18)或“(被人)遇见”(如在徒八40)之意;它的意思似乎也不是“被 神发现为”或“被人看出是”(如在二8)。134它在这里可能有半专门性的意思,即“显出来实在是”135(参林前四2,十五15和合;林后五3,十一12;加二17)。这“显出来”是指甚么时候?有谓指保罗去世时,或基督审判之日,或同时指二者,或指今生及以后 神审查的任何时间。136但经文并无任何线索,表示保罗是在想及一个特别的时刻。相反地,“在祂里面”与“得着基督”是平行的,而整个文理(特别留意三8b的“看作”是现在时态的)显示二者都是指保罗对他的一生的冀望,直至三章十一节所说的时刻为止;因此,“在祂里面”是指保罗此生与基督联合的整个新生命。137着下去的话就是保罗对“在祂里面”一语的阐释:本节余下的部份先就其“法庭宣判”意义的一面加以解释,下一节则就其实际生活的一面加以描述。

“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而是有因信基督而得的义,就是基于信心,从 神而来的义”

这几句话分别从正负二面解释“在祂里面”第一方面的意义。消极地说,“在祂里面”等于没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这义是基于遵行律法而得,因此可称为“属于我自己的义”。138这“因律法而得的义”与三章六节“律法上的义”基本上意义相同,139指人靠自己努力遵行律法而达致的义(见该处注释)。在这自传性的一段里,“律法”主要是指保罗作为法利赛人所崇尚的摩西律法,但“律法”的引申意义是一种生命的原则,按此原则,人把他认为是 神的要求摆在自己面前,并且努力达致这目标,藉此赚取他认为是应得的 神的称许;因此,任何一种“因律法而得的义”都脱不掉“属于自己”的性质,140它以遵行 神的旨意为名,以满足人自己的需要为实。141这样的义在一个继续不断与基督联合的生命里面完全没有地位。

积极地说,“在祂里面”等于有142“因信基督而得的义”。这义与“因律法而得的义”相反,是因信基督而得,不是靠遵行律法;因此本句的“义”所指的,不是行为方面的义,而是“基于信心,从 神而来的义”,即 神回应人的信心赐下的义,这义就是 神在恩典中赐给信基督的人的一种“与 神有正当关系”或“蒙 神悦纳”的地位。143换言之,上一句所指的义是 神作为审判者所称许的行为及品格,是德性方面的成就(人自以为可赖以得蒙 神悦纳);本句所指的义则是人本身所没有,需要由 神赐给的地位。144“从 神而来”145与“属于自己的”相对(参罗十3:以色列人“企图建立自己的义,就不服 神的义”),表明这义是 神在祂的恩典中的白白赐与。146“基于信心”则增强“因信基督而得”,二者皆与“因律法而得”相对,表明了称义之法不是遵行律法,而是信靠基督;这种“信心与行为”的对比是保罗一贯的教训,尤其是他有关称义的道理的一个重要特色(见加二16,三251112;罗一1831,四35,九3033,十一14147)。

“因信基督”的原文结构,从文法角度看可作另一解释,即解为“因基督的信”。148有些学者认为本句应按这个意思来了解,意思即是“因基督对父 神的忠信顺服”,义就临到人;他们认为若非这样解释,“因信基督”和“基于信心”便构成不必要的重复(“信”在两句皆指人的响应),而保罗对 神的行动(使人称义)的客观原因便没有提及。149但这些反对理由缺乏说服力,因为:第一,“基于信心”并非无意义的重复,“因信基督”指出“信”是个人领受称义的恩典(或义者的地位)的主观方法,“基于信心”则可视为提出“信”是 神把义赐给人的客观原则;就如在加拉太书三章廿二节,“因信耶稣基督”不但是主观经历中领受应许的方法(“赐给相信的人”),同时是一项客观性的原则,应许就是根据这原则赐下的。150同样,在同书二章十六节“因信基督”并非“因信耶稣基督”一句无意义的赘述,它的功用是在于强调“信靠基督”是称义唯一及全备的方法。151第二,认为保罗必须或必然会明确指出 神的行动的客观基础此项假设,是不合理的。保罗在此的关注点是提出“因律法而得的义”与“因信基督而得的义”的对比,不是在详述基督的工作。况且,“因信基督”其实已隐含了 神的行动的客观原因,这原因就是基督的救赎。因为“信基督”的意思,即是“以接受关于基督的那个信息为基础,而将一己委身给祂”,152而“关于基督的那个信息”必然包括基督受死和复活的事实及其意义(参徒二22243839;林前十五35)。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有关的原文结构不必解为“因基督的信”,而应解为“因信基督”。

10“使我认识基督和他复活的大能,并且在他所受的苦上有分”保罗在上一节解释了“在祂里面”一方面的意义后,在本节再从另一角度解释与基督联合对他的意义。“使我认识”在原文所用的不规定格动词153跟上文的关系,引起了至少三种不同的解释。一说认为它是表达三章八节“我把万事……看作废物”一句的第三个目的,它跟“为了要得着基督”和“使我可以在祂里面”是平行的。154另一个看法认为它的功用是表达结果;155第三个看法将它视为有解释的功用,156或谓解释“为了要得着基督……”的含意,或谓解释“信心”的内涵。157理论上,原文的结构确实可有表达目的,表达结果,附加解释这三种功用;158就本句而论,笔者认为这三种功用并非互相排斥的──“使我认识”可看为解释了“有因信基督而得的义”的含义,就是说,它解释了保罗因信接受那“从 神而来的义”时,他的目的和预期的结果是要“认识基督”。159释经者有根据“认识”一字在原文所用的时态,认为它的重点是在认识基督的过程的开端,但亦有持完全相反的意见,认为它的重点是在此过程的结尾(指复活时才会得到对基督的认识,三11)。160较好的解释,是认为此时态在这里的特别意义,在于提出认识基督的行动或事实;不过,文理清楚表明,认识基督是一种从获得“因信基督而得的义”(三9)开始直至“从死人中复活”(三11)的持续过程。

“认识”原文在一章十二节,二章十九、廿二节都翻译为“知道”,在四章五节译为“看出”;它在这里的意思显然不是理性上的“知道”,而是经历上的个人认识(参约十七3;加四9;约壹二34,四8,五20;亦参上文三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