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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TopicID=125}第一讲 如今就不被定罪了

 

  罗马书第八章是一座属灵的高山,讲出神在过去,现在和将来所成就的工作,我称这一章的题目,为贯澈始终的救恩。

  今天我们要看的,是第一到第四节:“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这四节经文讲到四个要点:第一是基督徒的地位,一到二节。第二是基督徒所得的供应,第三节。第三是神对在基督里的人的目的,第四节上。第四是神目的的实行,第四节下。

  我们先看第一第二节所讲的地位,这地位是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才得着的。一切在基督耶稣里的人,都是相信接受耶稣为救主的人,把他们的生命交在主大能的手中。

  今天,很多基督徒对信心有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以为信心相信某些事情将要发生,那么事情就真的会发生,这就叫做信心。所以人只要诚心的相信自己已经得救,他便可以得救。但圣经的真理却不是这样。真正的信心,是把自己完全交在神的手中,深信神会成就祂所要作的,而我们就因此得救。我们必须来到基督面前,把自己交在祂的手中。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明白神所作的,但是我们信靠祂,因为我们需要祂的帮助。所以我们把自己交在祂的手中,活在祂的管理和主权之下,这就是把人带到基督里的意思。

  罗马书八章一节讲到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如今就不被定罪了。这一节经文的开始,有“所以”这个意思作为开始,可以说是上面七章圣经的一个总结。“所以”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在罗马书第八章之前,是讲到定罪的。从一章十八节到三章二十节,一共六十四节经文,讲到一切活在地球之上的人,都在定罪之下;直到他归向基督之时为止。

  一章十八节讲到所有的世人,都应该从大自然中认识神。人在他的良知中,应该知道善恶对错,可是人却拒绝依照他的良知去行。即使他们有圣经的亮光和指示,也不照着去行,所以在定罪之下。因此三章十九节说:所有人在律法之前,都定为有罪。“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全能的审判者,宣告人类都在定罪之下。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被神定罪是一件可怕的事,一章十八节说,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

  可是,从三章二十一节开始,便讲到那些真心相信耶稣,把自己交主大能手中的人,便从定罪中得着释放。耶稣能从人的身上取去罪债,祂的公义临到人身上,叫人在神眼中得称为义。耶稣为我们还清罪债,负起一切我们该负的责任,又把我们推荐到神面前,使神接纳我们好像一个从未犯错的人。当人在接受耶稣作救主的一剎那,耶稣为我们代罪的事便立即成就在这相信的人身上,使被定罪的人立即变成清白无罪,还可以在神面前称义的人。这是罗马书三到五章的真理。

  第五章说,我们既得以称义,就可以与神相和,可以站在神面前得蒙悦纳。我们进入神的恩典中,接受神所给我们一切的恩惠。我们又在神荣耀的喜乐中有所享受,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中。

  到罗马书八章的时候,就把前面所讲的一切恩典作个总结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这包括了我们的罪得蒙赦免,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又领受神一切的恩惠。

  神不再定我们的罪,这是一个何等大的恩典,神完全赦免我们。不再记念我们的罪,并且为我们预备一个永恒快乐的天家。试想,人间的罪犯,如果一旦获赦,已经是高兴非常,更何况我们在圣洁公义的神面前,被宣判为无罪哩!

  至于罗马书八章二节,也是描述同一真理,不过是以另一些字句来表达而已。这里讲到赐生命圣灵的律,就是神的律法,把人带到定罪,灭亡和刑罚的法则。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五十六节,讲到死亡的毒钩是罪,而罪的权势就是律法。罪之所以成为罪,是因为有律法。神在十诫和律例中表明了祂的律法;这些律法就显出了我们的罪,而罪所带来的就是死。罗马书第八章二节所讲的律,就是定我们有罪的神的律法,除非我们转向神,否则我们仍在律法之下。

  神的律法就如将我们放在显微镜之下,细心的察验,好决定我们是否罪人,是否该受神撇弃。但罗马书八章二节又讲到另一种律,就是赐生命圣灵的律。这是在基督耶稣里一种新的法律。我们从旧的律出来,进到神新的律中,得着生命,得着圣灵。新的律把我们从旧的律中拯救出来,这是何等的福气,一种极宝贵的经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被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这是信徒所站新的地位,不再定罪,在基督里得着自由。

  第三节讲到我们怎样从神那里得着供给,以致得享自由。一个在受定罪,在死亡和罪的律之中的人,怎能进到基督所赐的自由里呢?罗马书八章三节第一开始先讲到反面,我们在耶稣里不能得到甚么,然后才从正面去讲。第三节说:律法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行的。有人以为只要他尽力去守律法,在神面前就可算为对的。但这里清楚的说明,我们因为肉体的软弱,是不能守全律法的。我们无法凭自己的力量去守全律法,博得神的喜悦。

  不过,有另外一个方法,可以使我们在神面前称义。神差遣祂的儿子,成为罪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耶稣为我们受死,担当我们一切的罪,和应受的咒诅,刑罚,使我们在神面前可以称义,不再被定罪了。这是神所预备的方法,不是我们靠自己的力量可以得到的,但是神的供给,使我们在基督里可以享有一个不被定罪的地位。这是基督徒经历的开始。

  到第四节,便讲到前面三节所讲的,都是连系着一个目的。在神救赎的恩典中,我们有一个新的地位,而这地位和神的目的是有关系的。我们从定罪中得着释放,在耶稣里所赐的自由,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有人以为我们藉着耶稣得称为义;在称义之后所过的生活,便与神无关。但事实上,神非常关心我们称义之后的生活,他要我们活出神的义来。如果我们要过义的生活,就不能再靠肉体,乃要靠圣灵而活了。

  明天我们要看不靠肉体生活,专靠圣灵生活的真理。我们要指出,是神的目的,叫我们成为公义的子民。

  让我们温习我今天所讲的。罗马书八章讲到救恩从开始到末了的情形;起点就是现在进到耶稣基督内,把我们的生命交在基督耶稣的手中;就如病人把自己完全交在医生的手中一样。当我们相信的那一剎那,靠着神的恩典,我们便从定罪中得着释放,从罪恶的律和原则中得着释放。

  请问你有经历过这样的时刻吗?你确知自己已经进入基督耶稣里吗?如果你已经进到耶稣基督内,那么今天的经文便正好用在你身上,你就不再被定罪了。你从罪恶和死亡的律中得着释放,神要领你往前走,过公义的生活。

  为着神救赎我们的真理,我们要感谢祂,让我们因着得到神的救恩而喜乐,让我们决心遵行真理,从道理的开端,进人到公义的生活去。── 艾荣《贯澈始终的救恩──罗马书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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