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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一章

 

壹、内容纲要

 

【教会的根基】

一、复活之主的显现与教训(13节)

二、圣灵降临的应许与作主见证的使命(48节)

三、基督升天的异象和主再来的盼望(911节)

四、同心合意的祷告(1214节)

五、使徒位分的填补:

1.宣告卖主之犹大的结局(1520节)

2.选立马提亚为使徒(2126节)

 

贰、逐节详解

 

【徒一1“提阿非罗阿,我已经作了前书,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

  〔原文字义〕“提阿非罗”神的朋友,爱神的人,神所爱的,神所宝贵的,神所看重的。

  〔文意批注〕“提阿非罗阿,”他是本书和《路加福音》的受者,详情请参阅《使徒行传提要》‘受者’栏。

     “我已经作了前书,”指《路加福音》。据说初期教会将《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视作同一部书的上、下册,直到第二世纪中业,才把记录主耶稣一生事迹的《路加福音》与其它三本福音书放在一起,而把记录门徒事迹的《使徒行传》单独放在四福音之后。

     “论到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这句话是对《路加福音》作一个总结。‘开头’是指主耶稣道成肉身、活在地上的时期;‘所行’即指祂的行为事迹;‘所教训’则指祂的话语教导。

  〔话中之光〕(一)“一切所行所教训的,”主耶稣的事工,是行道与教训兼备的;我们服事主的人,也当言行并重(腓一27;弗四2022)。

     (二)身教在言教之先,这是主耶稣一生的特点。祂在教训饶恕之前,自己先饶恕人;祂在教导祷告之前,自己先祷告;祂在教导撇下一切走十架道路之前,自己先撇下一切走十架道路;祂在教训人要彼此洗脚之前,自己先为门徒洗脚。

     (三)一般基督徒的两个大缺点乃是:(1)所行的跟不上所教训的;(2)不太懂得自己所信的是甚么。

     (四)主耶稣在肉身里的的行为和教训,只不过是祂事工的“开头”而已,二千年来,祂仍旧借着圣灵继续不断地作工并教训我们信徒。

 

【徒一2“直到祂借着圣灵,吩咐所拣选的使徒,以后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

  〔文意批注〕“直到祂借着圣灵,”本书强调一切所成就的事,乃是‘借着圣灵’作成。圣灵是贯串全书的主角,所以《使徒行传》有《圣灵行传》之称。                          

     “吩咐所拣选的使徒,”‘吩咐’是个军事性用语,指下达号令,期待对方遵行;‘使徒’指受差遣者。                                                                         

  〔话中之光〕(一)主一切所行所教训的,都是“借着圣灵”;我们也当在灵里说话行事(加五25)。

     (二)“吩咐所拣选的使徒,”这话表示主只吩咐祂所拣选的人,可见能蒙主吩咐的人非同小可;我们不应等闲看待主的吩咐。

     (三)“吩咐所拣选的使徒,”凡主所‘吩咐’我们的话,祂都期待我们遵守和实行,因此我们切莫仅将它的话当作道理来谈谈说说,却无心遵行。

 

【徒一3“祂受害之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神国的事。”

  〔原文字义〕“凭据”事实证据,症状;“显现”显示自己。

  〔文意批注〕“用许多的凭据,”‘凭据’原文为复数词,指众多的证据,藉以表明证据确凿的事实。

     “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指活生生地、活灵活现地将自己展示在门徒面前。

        按全部新约圣经,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向门徒显现的详情如下:(1)向马利亚显现(可十六911;约廿1118节);(2)向别的妇女们显现(太廿八910);(3)向往以马忤斯的两个门徒显现(可十六1213;路廿四1335);(4)向西门彼得显现(路廿四34;林前十五5);(5)向多马以外的十个使徒显现(路廿四3643;约廿1923);(6)向十一个使徒显现(可十六14;约廿2429);(7)在加利利显现(太廿八1620);(8)在提比哩亚海边显现(约廿一123);(9)多次多方显现——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林前十五67);(10)在橄榄山升天前显现(徒一612;路廿四5051);(11)最后向使徒保罗显现(林前十五8)。

     “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这是新约圣经惟一的经节,谈到主耶稣复活后至正式升天,逗留地上长达‘四十天之久’。

        ‘向他们显现’原文为‘被他们看见’。复活的基督原就住在信徒的里面(林后十三5),一直与他们同在。只不过祂的同在,有时是看得见的,更多的时候是看不见的。

     “讲说神国的事,”‘神的国’指神掌权的范围,也指一种神圣事物的境界;关于神国的教训,根据新约圣经,可有三层的讲究:

        1.神国的实际:只有那些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才有分于神的国(约三35)。

2.神国的外表:包括许多挂名的基督徒(路八1015)。

        3.神国的实现:必须等到主再来时,神的国才会真正名副其实的出现在地上(启十一15)。

     本节表明主在祂复活之后,四十天之久训练门徒两件事:(1)叫门徒确切的体认主复活的实在,以便作为他们今后见证的中心点(徒二2432;三15;四10;五30;十4041;十三303437;十七331;廿六8);(2)使门徒更深地领会神国的意义,以便作为他们今后传讲的主题(徒八12;十四22;十九8;廿25;廿八2331)。

  〔灵意批注〕“四十天”是试炼和试验期间(太四2)。

  〔话中之光〕(一)“四十”原是试炼受苦的数字,但在此也是复活之主向人显现的数字;当我们落在苦难的试炼的时候,也正是主向我们“活活的”显现的时候。所以我们不用怕苦难的试炼,只怕在苦难中没有主的显现。

     (二)基督徒所接受的,不是一位死了的教主,而是一位死过又活过来的救主(启一18)。借着祂的死,完成了救赎的工作;借着祂的复活,证实了救赎的可靠(林前十五17)。

     (三)复活的基督,不但是神教会的根基,并且也是对神仇敌撒但的致命打击,难怪从基督复活的时候开始,撒但和牠的手下就一直否认并攻击基督复活的事实。

     (四)基督徒若只知道享用基督死的功效,而不知道享用祂复活的功效,就只是一个仅仅得救的基督徒,何等可惜!

     (五)基督徒主观地经历神的生命,是从认识基督的复活开始的;一个不认识基督复活的人,里面就没有生命实际的经历。

 

【徒一4“耶稣和他们聚集的时候,嘱咐他们说:‘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

  〔文意批注〕“耶稣和他们聚集的时候,”‘聚集’的原文有‘与他们同吃’的意思;有的译本将本句直译为:‘当祂和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因此就可把本节与《路加福音》廿四章四十三节连起来读。不过,‘聚集’也可指任何一次的相聚。

     “不要离开耶路撒冷,”主耶稣这个吩咐,似乎与四福音书有矛盾,因为:(1)祂在受害之前,曾经预告门徒要在复活以后往加利利去(可十四28);(2)在主复活之后,天使曾要抹大拉的马利亚告诉门徒去加利利见耶稣(可十六7);(3)复活后的主也曾在加利利的山上和海边,分别向门徒显现(太廿八1617;约廿一1)。

        然而,我们若把这一次的聚集,看作是主升天前最后一段时间在耶路撒冷与门徒的聚集(徒一611;路廿四4351),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了。那时,那些去加利利的门徒已经又回到耶路撒冷,主在此吩咐他们要留在耶路撒冷等候圣灵的降临。

     “要等候父所应许的,”即圣灵(珥二2832;路廿四49)。根据《约翰福音》,圣灵也是主耶稣所应许的,是祂向父求的(约十四1626)。

     “就是你们听见我说过的,”主耶稣在受害已先,曾经屡次告诉门徒,他们将要领受圣灵(约十四161726;十五26;十六713)。

  〔话中之光〕(一)耶路撒冷乃是主耶稣受害的地方,因此也是门徒处境最危险的地方,然而主却叫他们“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这话说出:我们遵行主的旨意,不能专拣安逸的地方;反而越是在困境中,越能享受主的同在。

     (二)主一面嘱咐门徒:‘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廿八19),却一面吩咐他们:“不要离开…要等候”。我们信徒原是要‘去’的,但必须先‘等’;凡不会‘等’的,就不配‘去’。‘去’说出负担和托付,‘等’说出仰望和装备。

     (三)“要等候父所应许的,”我们得着神的应许是需要等候的;人若不肯等候,绝不可能得着神的应许。但基督徒的等候,并不是无所事事,乃是专心一意的仰望神。

     (四)“等候”也说出顺服的态度——不顺服主吩咐的人,神绝不会将工作托付他去作,也绝不会将属天的祝福倾倒给他。

     (五)不认识神的人,以为‘作工’才是服事神,而不知道“等候”也是一种的服事;认识神的人,不仅知道“等候”就是服事神,并且还知道“等候”乃是一种比‘作工’更有深度的服事。

 

【徒一5“‘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几日,你们要受圣灵的洗。’”

  〔文意批注〕“约翰是用水施洗,”约翰的洗礼重在消极方面的对付,借着将人浸入水中,表明将他已往离弃神的罪行,作个结束,所以又称作‘悔改的浸’(徒十九34)。这与基督徒奉主耶稣的名受浸不同,因为基督徒的受浸,是重在与基督的联合,包括消极方面的埋葬――与基督同死,也包括积极方面的复活――与基督同活(罗六35)。

     “但不多几日,”指主升天后再过十日的五旬节(徒二1)。

     “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圣灵的洗’按原文应翻作‘圣灵的浸’。从主的话看来,门徒领受圣灵的浸乃是指一件特定的事,就是在五旬节那一天,圣灵要降临在门徒们的身上;路加说‘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徒二14),使徒彼得则解释这是应验先知约珥所作‘圣灵浇灌’的预言(徒二1618)。因此,许多人将‘圣灵的洗(浸)’、‘圣灵降临’、‘圣灵充满’和‘圣灵浇灌’混为一谈,认为都是指着同一件事。但根据全本新约圣经看来,这几样圣灵的作为,在广义上虽然相同,但在狭义上彼此仍稍有分别:

        1.‘圣灵的洗’:指将信徒浸在圣灵里,使之成为基督身体的一部分,而有分于灵里的合一(林前十二13;弗四3)。这个灵浸的应验,分成两个阶段完成:第一个阶段是在五旬节那天,由主的门徒代表所有的犹太信徒,被浸入基督的身体里(徒二4);第二个阶段是在哥尼流家里,代表所有的外邦信徒,也被浸入基督的身体里(徒十4447;十一1517)。所以‘圣灵的浸’,乃是在历史上已经成功了的一项客观事实,古今中外所有真实的基督信徒,都已经有分于灵浸;当我们悔改相信主耶稣之时,这个客观的事实就成为我们个人主观的经历。

        2.‘圣灵降临’:有别于‘圣灵的内住’,那是指圣灵住在信徒的里面,使之重生,而有分于属灵的生命(罗八11;约三6);而‘圣灵降临’则指圣灵临及于信徒(外加性质),使之得着属灵的能力,好作主的见证(徒一8;路廿四49)。圣灵的内住偏重于生命,圣灵的降临则偏重于工作。

        3.‘圣灵充满’:按照原文,用了两种不同的字:一种是指外面的‘充溢’或‘充沛’(pletho,徒二4;三10;四831;五17;九17;十三945;十九29),亦即圣灵大量降在信徒的身上,使信徒得着工作的能力;另一种是指里面的‘充满’(pleroo,徒十三52;弗五18),亦即圣灵扩大占有信徒的里面,叫信徒满有属灵生命的素质。

        4.‘圣灵浇灌’:‘浇灌’也可译作‘倾倒’,乃是指如同将膏油倾倒在人头上(利八12),神从天上将圣灵大量降在信徒的身上,使之能遂行神所交托的特殊使命(徒二1621)。

  〔话中之光〕(一)水洗和灵洗同是信徒所必需的;我们不但要接受水洗(浸)的手续,也要经历灵洗(浸)的实际。

     (二)灵洗(浸)的经历是借着等候得来的(徒一4),意即主权在于神,是照着祂的时间和方式临到信徒身上,而不是人的追求所能换来的。

 

【徒一6“他们聚集的时候,问耶稣说:‘主阿,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

  〔原文字义〕“聚集”聚在一起(与第四节的‘聚集’不同字);“复兴”恢复先前状态。

  〔文意批注〕“他们聚集的时候,”有些解经家认为这话不是第四节的重述,而是指其后在主升天以前最后一次的聚集。

     “主阿,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门徒这问话显示,他们到这时候对神国的认识,还是狭隘而属世的,像一般犹太人一样,盼望主耶稣救他们脱离罗马的统治,在地上建立一个政治上自由独立的国家。这就是他们对所谓的‘弥赛亚国’的观念。

  〔话中之光〕(一)人的思想观念常会阻碍我们得到新的看见;甚至连我们以前对圣经的正确认识,也有可能会成为我们得着主崭新启示的拦阻。因此,我们每一次来到主面前,都应当倒空自己,指单单仰望主。

     (二)主所注意的是‘神国的事’(徒一6),但门徒所注意的却是“以色列国”;真求主改变我们的观念,从属地的境界转变到属灵的境界(西三2)。

     (三)基督徒固然应该关心自己的骨肉之亲和国家民族(罗九13),但主要我们更关心神的国和神的子民;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这些东西(骨肉之亲和国家民族)都要加给我们(太六33)。

 

【徒一7“耶稣对他们说:‘父凭着自己的权柄,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

  〔文意批注〕“父凭着自己的权柄,”主耶稣并不以他们在第六节的询问是错的,因为‘复兴以色列国’乃是神所定的计划,只是‘在何时复兴’,完全在于神的主权。

     “所定的时候日期,”‘所定’原文为过去不定时态,指父神已经定规了一个时间,它乃是一个既定的事实。

        ‘时候’指一段时期,着重在时间的延长;‘日期’指某一确定的时候,与时间的长短和性质均有关系。

     “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弥赛亚国的实现,将会按照父神计划中所安排的日期完满成就,但在所定的时候尚未满足之前,我们不能预知何日何时(太廿四36)。

  〔话中之光〕(一)主再来的时日,是属于神的隐秘(申廿九29);神既然不明白告诉我们何时何日,我们也无须越分去推算它。

     (二)父神的事,应当安心交给神去安排,我们只当殷勤去作我们所该作的事——靠着圣灵的能力作主的见证(徒一8)。

 

【徒一8“‘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原文字义〕“身上”上面;“见证”见证人,殉道者。

  〔文意批注〕“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门徒已经在主复活当天晚上领受了圣灵(约廿22),在他们的‘里面’作生命的灵(罗八2);如今为着主的见证,还需要圣灵降临在他们的上面,亦即在他们的‘外面’作能力的灵(路廿四49)。

     “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耶路撒冷’是犹太首府,又是主耶稣被钉死的地方;‘犹太地’是耶路撒冷的周边地区,居民以犹太人占绝对多数;‘撒玛利亚’是紧邻犹太地北面的地区,居民多为血统不纯的撒玛利亚人;‘地极’是指距巴勒斯坦较为遥远的外邦国家。以上四重地理的标志,乃是《使徒行传》内容的索引,福音的向外扩展正好符合这个次序——从耶路撒冷开始(二章起),传至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处(八、九章),然后遍及远方(十至廿八章)。

     “作我的见证,”原文是‘将是我的见证(或作见证人)’。为主作见证,乃是贯穿《使徒行传》全书的一个重要主题(徒二32;三15;五32;十39;十三31;廿二15)。

        作主的见证有三样讲究:(1)见证人必须对主有亲身的经历与认识(参22节);(2)真正的见证往往不在乎言语,乃在乎行为;(3)在希腊原文,‘见证人’和‘殉道者’同字,故为主作见证,须有为主殉道的心志。

  〔话中之光〕(一)主不告诉我们复兴以色列国的日期(参7节),却在此告诉了我们得国度的路,就是被圣灵充满作主的见证,尽教会在地上的使命。

     (二)主今天还把我们留在地上,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我们为主‘作见证’,或者说,要我们‘作主的见证人’;这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荣耀的‘天职’。

     (三)圣灵在你‘里面’,是为着你个人——叫你自己悔改、听神的话,并且认识主;圣灵在你‘身上’(即你的外面),是为着别人——较别人悔改、听神的话,并且认识主。

     (四)基督徒为主作见证,圣灵的能力是绝对不可或缺的。一个人即使很有才干,也受过严谨的训练,而且经验丰富,但若没有圣灵的能力,他的工作便不会有果效;相反,一个人即使没有学识,气貌又不扬,但若他得着圣灵的能力,便会有意想不到的工作果效。

     (五)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神的灵,方能成事(亚四6)。

     (六)主的爱是世界性的,主的福音惠及全地;我们信徒应当脱离狭窄的种族和地域观念(西三11),全世界都是我们作见证的对象。

     (七)本节启示了福音广传的原则:从中心一直往外开展。所以我们传福音,也要从至近的亲朋好友开始,渐渐及于陌生的社会大众。

     (八)许多基督徒有心为主传福音,却犯了两种极端的毛病:一种是好高骛远,愿意到天涯海角去传道,而忽略了身旁的家人、亲戚、邻居、同事和同学;另一种则是只顾眼前和身边,而没有顾到主的需要和呼召。

     (九)“见证人”的原文含有‘殉道者’的意思。我们作主的见证人必须:(1)要有‘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十二11)的心志;(2)‘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四10)。

     (十)我们若要为主作见证,除了必须有圣灵的能力之外,还必须对基督有切身的经历与认识。不要以为一个人得救了,有圣经的知识,有口才,有好的思想,就能为基督作见证。重要的是我们在主面前有甚么历史。作主的见证人,必须建立在认识基督的根基上。你虽然能讲很多,但不一定能作基督的见证人。人所缺少的是神圣的生命和圣灵,只有真认识基督的人,才能使人活。

 

【徒一9“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祂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祂接去,便看不见祂了。”

  〔文意批注〕“他们正看的时候,祂就被取上升,”这话表明主的升天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是有许多人可作见证的。

     “有一朵云彩把祂接去,”‘云彩’在圣经里常被用来形容属神的荣光(出四十34;王上八1011;太十七5)。

 

【徒一10“当祂往上去,他们定睛望天的时候,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旁边,说:”

  〔原文字义〕“定睛望”异常的凝视。

  〔文意批注〕“忽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即天使(约廿12)。

 

【徒一11“‘加利利人哪,你们为甚么站着望天呢?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祂还要怎样来。’”

  〔文意批注〕“加利利人哪,”除了加略人犹大(太十4)之外,主耶稣原先的十二门徒都是加利利人。

     “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祂还要怎样来,”天使这话告诉我们:‘主的再来’并不是指主在圣灵里住在我们的里面,也不是指我们将来死后要与祂同住;‘主的再来’并不是寓意的来,乃是具体实质的来。

同时,当主耶稣再来时,会和祂升天时有类似的情景:(1)祂怎样从橄榄山升天,再来时也要回到橄榄山(徒一11;亚十四4);(2)祂升天时怎样是有目共睹,再来时也是肉眼可见的(徒一9;太廿四30);(3)祂升天时怎样被云彩接去,再来时也要驾云降临(徒一9;可十四62;路廿一27)。

  〔话中之光〕(一)“你们为甚么站着望天呢?”神不要我们迟疑、猜测、浪费时间,祂要我们行动、执行主交付的任务。

     (二)我们若真的看见基督升天的异象,就必有属天的眼光,思念并追求上面的事,而不被地上的事所迷惑(西三12)。

     (三)“祂还要怎样来,”这个‘祂’不是别人,乃是这“升天的耶稣”。主的再来,并不是指现今祂在灵里与我们同在,也不是指圣灵的降临,乃是指祂自己还要再来

     (四)“祂还要怎样来,”基督再来乃是一件千真万确的事;不但先知预言祂的再来(亚十四5),主亲口说到祂的再来(太廿四44),天使在此也保证祂的再来,圣灵更借着新约书信的作者一再提到祂的再来(帖前四16;来十37),而全部启示录就是见证祂的再来。主的再来是肯定的事。

     (五)既知我们的主还要再来,就当存着爱慕祂快来的心(启廿二20),预备自己以迎接祂的再来(太廿四44;廿五113

     (六)当主再来的时候,必要审判地上的人,叫那些与世界同流的人受到惩罚。所以凡是认识主要再来的人,就当存着敬虔的心在世度日。

 

【徒一12“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离耶路撒冷不远,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当下门徒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去。”

  〔原文字义〕“橄榄山”橄榄园。

  〔文意批注〕“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橄榄山’即主耶稣升天之地,是在耶路撒冷城外(徒一911;路廿四5051)。

     “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犹太拉比根据安息日不可走远路的规定(出十六29),推定人最多只能走二千肘(约一公里)的路程(民卅五5;书三4),若超过此距离,就算是违犯安息日了。

     “当下门徒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去,”当时的情势,对于主的门徒而言,他们留在耶路撒冷是要冒着生命的危险。

 

【徒一13“进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在那里有彼得、约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马、巴多罗买、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奋锐党的西门、和雅各的儿子(或作兄弟)犹大。”

  〔原文字义〕“一间楼房”楼上的房间;“彼得”石头;“约翰”神的恩赐;“雅各”篡夺者,抓住;“安得烈”男子汉,大能者,得胜者,刚强,刚毅的;“腓力”深爱,爱马者;“多马”双生的;“巴多罗买”多罗买的儿子,战争之子;“马太”神的恩赐;“亚勒腓”交换;“奋锐党的西门”热心地听从;“犹大”敬拜。

  〔文意批注〕“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按原文,‘楼房’这词前面有定冠词,表示它在使徒们心目中是独特的,很可能就是主耶稣和祂门徒用逾越节晚餐的那间大屋的楼上(可十四15),据说就是马可母亲的家,初期的信徒们似乎经常用此楼房作为聚会的场所(徒十二12)。今日有许多解经家称呼这楼房为‘马可楼’。

     “巴多罗买,”有许多解经家认为《约翰福音》书里的‘拿但业’(约一4550),就是巴多罗买。

     “亚勒腓的儿子雅各,”主的十二门徒中有两个名叫雅各,一个是西庇太的儿子,即约翰的兄弟;另一个即此雅各(太十23;可三1718;路六1415)。一般解经家称他为‘小雅各’,以兹分别。

     “奋锐党,”是一个急进的犹太教派,对律法极其热心,甚至不惜诉诸武力来加以卫护;他们连带也反抗外来的罗马政权。

     “和雅各的儿子犹大,”又名达太(太十3;可三18)。

 

【徒一14“这些人,同着几个妇人,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并耶稣的弟兄,都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

  〔原文字义〕“同心合意”同一个心思;“恒切”坚持,持续不断。

  〔文意批注〕“同着几个妇人,”‘几个妇人’原文为‘妇女们’;她们之中有些是门徒的妻子,也包括那些跟随主到十字架下的妇女们(太廿七5556;可十五4041;约十九25)。

     “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这是新约圣经最后一次提到马利亚的地方,且称呼她是‘耶稣的母亲’,而不是天主教所称呼的‘神的母亲’;并且她也跟门徒一起祷告,而不是接受门徒的祈祷。

     “耶稣的弟兄,”‘弟兄’原文是复数词,指祂的肉身弟兄们;他们先前不信祂(约七5),现在显然已经归信祂,当中的雅各和犹大更为日后教会的领袖(徒十五1321;加二9;犹1)。

     “都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这话指明祷告的三要件:(1)‘同心合意’;(2)持之以‘恒’;(3)有迫‘切’的心情和‘切’实的负担。

  〔灵意批注〕当初教会在这间楼房里面一同祷告的,有弟兄,也有姊妹;有男人,也有女人(徒一1314)。在圣经里面,男人代表客观的真理(道理),女人代表主观的真理(经历);两方面都不可缺少,且必须两者相加,才能带下属天的祝福。

  〔话中之光〕(一)圣灵的降临是主所应许的事(徒一8),而主是信实的,祂所应许的,必定会成就;虽然如此,但仍需门徒们的祷告,才能叫他们主观地经历圣灵的浇灌(徒二14)。神旨意的成就,必须人以祷告来铺路;我们祷告到那里,神的旨意便成就到那里。

     (二)我们虽然不能叫神作祂所不愿意作的,我们却能拦阻神作祂所要作的,其中的关键乃在于‘祷告’。神作工有一个原则:必须神的子民肯为祂的旨意祷告,神才肯兴起作工,成就祂的旨意。

     (三)祷告不是别的,祷告乃是我们对神的旨意说‘阿们’;只有当信徒在祷告里与神的旨意表同情时,神才肯成功祂的旨意。

     (四)一切属灵的工作,都应该是在祷告中预备,也是在祷告中开始的;祷告乃是属灵工作的基础,没有祷告作根基的工作,决不会带出神真正的祝福来。

     (五)本仁约翰说:‘祷告是灵魂的盾牌(shield),是给神的奉献(sacrifice)和对魔鬼的惩罚(scourge)。’

     (六)又有人说:‘祈祷乃是教会的温度计(thermometer)和调温计(thermostat)。’

     (七)信徒的祷告带下了‘五旬节’(徒二14)。十字架是神的儿子独自所成功的工作,五旬节是神的众儿女用祷告所成功的工作。

     (八)信徒个人私下的祷告固然重要,众信徒在一起的祷告也不可或缺;许多时候,众人同心的祷告,较个人的祷告能产生更大的果效。

     (九)神的儿女聚集在一起,简单的,专一的,真实的,“同心合意”的祷告,常能带下神的答应和祝福。

     (十)信徒若要有“同心合意”的祷告,首先必须活在“同心合意”的教会生活里。

     (十一)信徒在祷告上最大的缺点就是不能“恒切”——容易灰心,无法持之以恒。

     (十二)我们的祷告若还没有得着神的答应,并不就表示神拒绝听我们的祷告,而是因为神的时候还没有到;这也就是我们的祷告需要恒切的原因。

     (十三)最好的‘等候’(徒一4),乃是‘祷告’;最强有力的祷告,乃是“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

     (十四)根据本章圣经,“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的要件有四:(1)有同一的认识――神的国是我们生存的意义(3节);(2)有同一的负担――等候圣灵(48节);(3)有同一使命――作主的见证(8节);(4)有同一的看见――看见升天基督的异象(911节)。

     (十五)神的工作须靠信徒“同心合意”才能完成;换句话说,信徒若不“同心合意”,便会破坏神的工作。

 

【徒一15“那时,有许多人聚会,约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说:”

  〔背景批注〕根据犹太公会的规矩,若要正式选举任何人出任公会要职,法定出席人数必须有一百二十人以上。

  〔文意批注〕“那时,”原文是‘在那些日子里’。

     “约有一百二十名,”当时的信众至少有五百多位(林前十五6),故这些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可能因受楼房容量的限制,无法全部聚集在一起;也有可能大部分门徒留在加利利,未曾回到耶路撒冷。

     “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弟兄’在此是指同得属神生命的信徒(约廿17)。

  〔灵意批注〕“约有一百二十名,”‘一百二十’是‘十二’的十倍,象征完满的合一。

  〔话中之光〕(一)“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彼得曾经三次不认主,跌倒得很厉害,但他靠主‘站起来’。我们不要怕失败,只怕失败后不肯、也不敢靠主站起来。

     (二)信徒应当彼此代祷,求主在“弟兄中间”多多兴起人来,能为主作‘出口’。

 

【徒一16“‘弟兄们,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

  〔文意批注〕“弟兄们,”原文在前面另有‘人们’或‘诸位’一词,中文没有翻译出来。这样的称呼经常出现在本书中(徒一11;二2937;七2;十三152638;十五713;廿二1;廿三16;廿八17)。

     “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指大卫所作的诗:‘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替我’(诗四十一9);主耶稣在最后晚餐时也用过此言(约十三18),暗示犹大即将出卖祂。

     “领人捉拿耶稣的,”原文是‘成了那些捉拿耶稣之人的领头者’。

  〔话中之光〕我们应当作‘领人归信耶稣’的,而千万不可作“领人捉拿耶稣”的。

 

【徒一17“‘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

  〔原文字义〕“列数”计入,数算,加添;“职任”职事,服事,事奉,供给;“分”签(徒一26)。

  〔文意批注〕本节的开头,在原文有‘因为’一词。

 

【徒一18“‘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原文字义〕“工价”酬金,报酬;“买了”获得,取得;“身子仆倒”头朝前、脸朝下摔倒;“肠子”内脏。

  〔文意批注〕“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那块田地虽然实际上是由祭司长们商议购买的,惟因系用犹大卖主的工价(太廿七310)所买,故仍可视为是他自己名下买的田。

     “以后身子仆倒,”犹大是吊死的(太廿七5);大概是所用的绳子不胜负荷而断裂,导致身子墬落,呈向前仆倒状。

     “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当身子由高处墬落,撞击地面时,腹部破裂,以致肠子都流出来。

 

【徒一19“‘住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都知道这事,所以按着他们那里的话,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

  〔原文字义〕“亚革大马”血田(亚兰文)。

  〔文意批注〕“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这名字无疑是那些了解当时情况的人所起的,因为这块田是以犹大所得的血价买来的(请参阅本章十八节批注)。

 

【徒一20“‘因为诗篇上写着说:“愿他的住处,变为荒场,无人在内居住。”又说:“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原文字义〕“职分”监督的职责,眷顾。

  〔文意批注〕首句引自《诗篇》六十九篇廿五节;末句引自《诗篇》一百○九篇八节。

 

【徒一21“‘所以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

  〔原文字义〕“中间”面前。

  〔文意批注〕“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意指祂三十岁起公开传道(路三23)的三年半时间。

 

【徒一22“‘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

  〔文意批注〕“作耶稣复活的见证,”‘复活’乃是证明:(1)耶稣确实曾经为着救赎罪人而死;(2)祂的死已经蒙神悦纳;(3)祂是生命的主。所以复活的信息相当重要,乃是基督徒信仰的关键;人若不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就不能得救(罗十9)。

  〔问题改正〕有些解经家根据本节圣经认为,必须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人,方有资格被称为使徒:(1)从约翰出来施洗至耶稣基督复活这段时期,常跟随在耶稣左右;(2)见过复活的耶稣。

     他们根据上述的资格条件,认为仅在初期教会才有‘使徒’,后世的教会则仅有‘牧师和教师’,而不再有所谓的‘使徒’。他们这种见解,可能是出于对十二使徒特殊地位的尊敬(启廿一14),但却局限了使徒的意义。

     使徒保罗虽曾见过复活的基督(徒九5),但他未曾跟随过耶稣(徒七58)。我们不知道巴拿巴信主以前的情形如何(徒四3637),但是他后来也和保罗一同被称为‘使徒’(徒十四14)。甚至年轻的提摩太,他显然未曾跟过耶稣,也未曾见过复活的主,但是后来也被称为‘使徒’(帖前一1;二6)。

     并且,我们必须清楚分别‘作耶稣复活见证’的使徒和‘建立基督身体’的使徒(弗四1112)的不同。这里的十二个乃是作耶稣复活见证的使徒,但主在其后所立的使徒(如保罗等)乃是建立基督身体的使徒。这十二个后来无疑的也有分于建立基督身体的使命,但是他们那原有的身分,乃是别的使徒所不能取代的(启廿一14)。

  〔话中之光〕(一)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众人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417)。

     (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不仅是对人讲说客观的道理,并且是向人展示主观的经历,所以我们必须对主复活的生命多有经历。

     (三)我们若要“作耶稣复活的见证”,最要紧的是必须认识祂复活的大能(腓三10);若认识基督复活的大能,基督才真成为我们的目标。你认识基督复活的大能有多少,就在神和人面前能宣告多少。你若认识复活的大能,就认识甚么是基督,自然而然的,你就有资格作基督的见证人。

     (四)我们所信的主不是一位过去的人物,乃是一位活生生的人物――祂是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9)。

     (五)基督徒的真正标记,不是他所知道有关耶稣的事,而是他所经历、所认识的耶稣。

     (六)基督徒必须在生活中遇见主,才能为祂作见证;我们真实的见证,乃是在整个的生活上作见证,并且所见证的乃是我们所认识的复活主。

     (七)“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这话表明见证的同伴是一件不可或缺的事。信徒不可满足于个人为主作见证,因为单枪匹马,难有丰满的见证;必需充实见证的阵营,才能有刚强的见证。

     (八)“同作…见证,”个人传福音有如‘钓鱼’,仅能一条一条的钓;教会配搭传福音有如‘网鱼’,能圈住许多鱼(路五67;约廿一11)。

 

【徒一23“于是选举两个人,就是那叫作巴撒巴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和马提亚。”

  〔原文字义〕“巴撒巴”撒巴的儿子,安息日之子;“马提亚”神的礼物,耶和华的恩赐。

  〔文意批注〕“那叫作巴撒巴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犹士都’是‘约瑟’的拉丁文名字。

        有人认为十五章里的‘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就是他;他虽然没有被选上为使徒(26节),但还是一直在教会中有活动,且被公认在弟兄中是作首领的先知(徒十五2232)。反而是马提亚虽被选上为使徒,此后却不再在圣经中出现。

     “又称呼犹士都的约瑟,”‘犹士都’乃是约瑟的希腊名字。

 

【徒一2425“众人就祷告说:‘主阿,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叫他得这使徒的位分;这位分犹大已经丢弃,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原文字义〕“使徒”原文由两个词组成:一为‘职事、职任’(ministry,徒一17),另为‘使徒之职分’(apostleship,罗一5);“位分”地方,地位。

  〔文意批注〕“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就是进入那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廿五41)。

  〔话中之光〕(一)神不会因我们的失败,轻易让别人得我们的‘职分’(徒一20),但若我们长久留在失败中,而不肯悔改,神就会兴起别人来得我们的‘职分’。丢弃‘职分’的人,才会失去“位分”。

     (二)犹大所去的地方乃是地狱,而他下地狱的方法乃是自杀;自杀是到地狱的快捷方式。没有一条引到地狱的路,比自杀更快的。

 

【徒一26“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出马提亚来;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

  〔背景批注〕从前犹太人要选人在圣殿中供职时,是把合适的人选名字写在一块一块的石头上;把这些石头装在一个容器内,摇动容器,直到有一块石头跌出来;那石头上所写的人名便是当选人。

  〔文意批注〕“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签’是犹太人传统寻求神旨意的方法(利十六8;书十四2;撒上十四41;尼十34;十一1;箴十六33)。注意,此处是圣经最后一次用摇签的办法来决定事情,以后就不再使用此法了。

     “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指他加入了使徒的行列。

  〔灵意批注〕‘摇签’的属灵意义乃是:弃绝人天然的喜好,尊重神的主宰,单纯仰望神心意的显明。

  〔问题改正〕(一)新约时代的信徒,因有真理的圣灵作引导,故不再使用摇签的方法来求问神的旨意了。

     (二)有人说马提亚是摇签摇出来的,算不得使徒,十二使徒中犹大的缺实在是由保罗继承的。其实不然,因为圣灵承认他是十二使徒之一。二章十四节,‘彼得和十一个使徒站起’,马提亚在内;六章二节,‘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马提亚也在内。至于保罗,他是主所特用的,在外邦人中间作使徒(徒九15;加一16;二9)。

  〔话中之光〕(一)“马提亚”这名字的意义是‘耶和华的恩赐’;任何人得有分于主的见证,诚然是神的恩赐。

     (二)今天在教会中决定事情,应当以主的心意为心意,切不可受个人好恶或利害关系的左右;所以最好是借着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一同在灵里摸主的心意。

     (三)一切因利害相投,或是凭属人的关系而拉拢,聚结的同伴,都是犯了结党的罪,且是不能持久的。

 

叁、灵训要义

 

【耶稣基督的五个阶段】

一、道成肉身,在地上为人――“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1节)

二、钉死在十字架上――“祂受害”(3

  三、从死里复活――“用许多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

天之久向他们显现”(3

  四、升天――“以后被接上升”(2节);“祂就被取上升”(9节)

五、再来――“祂还要…来”(11节)

 

【主向门徒显现的目的】

一、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3)——使他们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腓三10

二、讲说神国的事(3)——使他们认识神旨意的奥秘

三、嘱咐他们等候圣灵的浇灌(458节)——使他们倚靠圣灵的能力

四、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8)——托付他们工作的使命和工作的次序

 

【如何等候父所应许的】

一、等候的地点——不要离开耶路撒冷(4节)——主所命定的地方

二、等候的时间——父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7节)

三、等候的目的——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8节)

四、等候的方法——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14节)

 

【作主见证的诀要(8节)】

一、见证的能力——‘圣灵’

二、见证的工具——‘你们’(信徒)

三、见证的方式——‘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由近而远)

四、见证的范围——‘直到地极’(全世界)

五、见证的中心——‘我’(主)

 

【如何作到同心合意恒切祷告(14节)】

一、要遵从主的嘱咐(4节),才能持之有恒

二、要有专一的负担——得着圣灵以作主的见证(8节),才能心切

三、要一同看见升天基督的异象(910节),才能同心合意

 

【如何同作主复活的见证】

  一、要等候圣灵的降临(8节)

  二、要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14节)

  三、要经常‘聚会’(15

  四、要学习像彼得‘站起来’(15

  五、不要像犹大那样‘仆倒’、‘崩裂’(18节)

  六、要羡慕得著作见证的‘职分’(20

  七、要对主有更多的经历和认识(2122

  八、要重视作见证的同伴(22

  九、要尊主为大――祷告后摇签(24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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