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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一章

 

史家的序言(一14

在前三卷福音书中,路加的序言相当独特。只有在这序言里头,我们才见到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我’,现身舞台,亲自说法。在序言里有三点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一)这段序言是新约圣经中最优美的希腊文。路加序言的体裁,正是各大希腊历史家所用的。希罗多德(Herodotus)在书中一关始便说:‘这书是哈里卡拿素士(Halicarnassus)的希罗多德详细考察的成果。’年代较晚的历史家哈里卡拿素士的丢尼修(Dionysius),也这样閞始他的著述:‘在开始述作以先,我搜集了各种各类的资料;一部份源自我所访晤的学者的口述,一部份则来自连学者也赞不绝口的罗马人所写的历史。’路加学效所见的史籍的最佳模式,以典雅的希腊文,写成这一本福音。

看来好像路加在对自己这般说:‘这本世上最伟大的著述,只有最上好的东西,才可以与它配合得来。’古代的抄本有些是非常华丽的,紫色的羊皮纸上写着的是银光闪闪的工整字体。而文士在碰到 神或是耶稣的圣名时,更往往用上了金箔。包汉(Boreham)博士提及一个老工人的故事:每个星期五的晚上,他便从钱袋里挑选出一些最新最亮的钱币,好作为主日奉献之用。史家、文士和老工人,都抱着同一的意念──只有最上好的才可以与耶稣相配。他们呈献给至高者的,都是至佳至美的。

(二)最具意义的,是路加对任何人所写有关基督的记载并不满意;认为自己应有所著述。真正的信仰断不能是是二手货,而应是个人切身的体验。格拉斯哥三一学院的葛西普(Arthur Gossip)教授常说:四福音固然重要,但在这四者之外,尚要重视个人切身的体验。路加也不例外,在耶稣基督里,他有着深切的个人体验。

(三)圣经中从来没有一段文字这样重视圣经默示的教义。相信没有人会否认路加福音是一部 神所默示的福音,再者,路加开宗明义即强调他的著述是经过极度小心的探讨和考察。 神的默示不会临到那些只懂徥抱着双手等待的懒惰人, 神的默示只会临到那些肯思想、肯寻找、肯探索的。一颗渴慕的心与 神启示的灵相契合,这便是真正的默示。 神的道经已赐下世人,但只有那饥渴慕义的心灵才可寻找得着。‘寻找,就寻见。’(太七7)。

 

应许得子(一525

祭司撒迦利亚是这场景里的中心人物。他是亚比雅班的祭司。由于亚伦嫡系的子孙都是当然的祭司,因此日常一般的工作大有人手过剩的情形出现;他们只好分成二十四班,轮班当值。只有在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才需要动用所有的祭司;年中其它的日子,每班有两次服事的机会,而每次历时一星期。敬爱这份使命的祭司,会把这段日子看得比任何事物重要;因为这是他们生命中最光辉的一刻。

一个祭司只能与一个纯正血统的犹太妇女结婚。如果能够与亚伦的后人结合,就像撒迦利亚的妻子以利沙伯那样子,那就倍添光彩。

当时祭司的数目多至二万人,因此每一个班子里头有近千的祭司,班里头的职事都是按着掣签的规矩分配。每一个清晨、每一个黄昏的献祭,都是为了祝佑全国而举行。燔祭里头要献上一只没有瑕疵的一岁公羊羔,又用细面并油调和作为素祭,又要将醇酒献上作为奠祭。在早晨献祭之前,以及在黄昏献祭之后,祭坛上要烧上香,好叫献供之物在香烟缭绕中成为馨香之祭达于 神面前。一个祭司极可能在毕生中也没有机会一试烧香的职份;如果手里头果真抽到了这一支签,这一天将会成为这位祭司最难忘的日子,因为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一天。就在这一天,这签竟然落在撒迦利亚的手里,他的兴奋惊喜之情是可以意会的。

在撒迦利亚的生命中却有一幕悲剧,这就是他和以利沙伯仍然膝下犹虚。犹太教的拉比认为有七类人是排除于 神恩典之外,这七类人的第一类是:‘没有娶妻的犹太人,或是已有妻室而缺乏子嗣的。’没有生育乃是离婚的有力根据。虽然这一天是他的大日子,撒迦利亚仍然是很自然的想念到他个人和家庭的悲剧,并且为这件事情默默祝祷。就在几乎绝望的时候,奇妙的异象临到他身上,并且报给他必蒙赐福生子的喜讯。

祭司的院子在圣殿里头最内层,一切的烧香献祭都是在这里进行。在献祭进行的侯,会众都挤在隔壁的院子里,这便是以色列人的院子。黄昏献祭,在烧过香之后,祭司可以享有特殊的荣幸来到两院间的帷幕,祝福院子里头的百姓。由于他迟迟不出来,在外边等着撒迦利亚的人都感到十分奇怪。及至他出来了却不能说话,大家都意会到他在圣殿里看见异象了。就在这无言而又令人眩惑的喜乐中,撒迦利亚完成了他一星期的工作,回到家里去。不久, 神的应许得到应验,以利沙伯知道自己果然怀孕,快将生子。

有一点是非常特出的,这就是在 神的殿里, 神的话临到撒迦利亚。我们或会常常盼望 神的话临到我们。在萧伯纳的话剧圣贞德里头,贞德听见 神的声音。皇太子恼怒:‘唉!你的声音,你的声音’,他说:‘为甚么这声音不临到我身上?我是君王而你并不是’。‘这些声音的确临到你的身边,’贞德说,‘只是你没有听着。你没有在黄昏的时刻坐在田畴间聆听这个声音。当祷告的钟声敲响的时候,你只是忙于划十字架。如果你从心底里发出你的祷告,和静听那在钟响过后跋震在空中的余音,你定会像我一般,听到 神的声音。’贞德让自己有机会来倾听 神的声音,而撒迦利亚则在圣殿里等待。 神的声音临到那些在祂殿中洗耳恭听的人──就像撒迦利亚那样。

 神的信息传给马利亚(一2638

马利亚和约瑟已经订了婚。婚约持续了一年,婚约的约束力就与结婚相等;只有离婚才可以解除婚约。一个男人死了,和他订了婚的女子,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算是一个寡妇。因此,在法律上出现一个奇怪的说法:‘处女寡妇。’

在这段经文里,我们面对着基督徒信仰中,一个极具争论性的教义--基督为童贞女所生。教会并没有坚持我们一定要相信这条教义;现在让我们从赞成和反对这两个角度来看这问题,然后才作出自己的决定。

在赞成方面有两大理由:

(一)从字面上看来,这段经文清清楚楚的表明耶稣是马利亚所生,而耶稣并没有一个属于肉身的父亲。这个意思在马太福音一章十八至廿五节里头更为清楚。

(二)正如我们所相信的,我们会很自然的想到,耶稣既然是一个非常独特的人,祂自有特异的途径来到这个世界。

现在让我们看一看相反的意见,这些意见会使我们觉得如果把童贞女的故事依照字面的意思去解释,将会使我们感到怀疑。

(一)无论是路加或马太(路三2338;太一117),他们在追溯耶稣的家谱的时候,皆指出耶稣乃约瑟所出;如果约瑟不是祂的真正父亲,那倒是一件怪事。

(二)耶稣在圣殿留连的时候,马利亚回来找祂,对祂说:‘你父亲和我很担心的来找你呢!’(路二48。新译本。)马利亚明确的称约瑟做父亲。

(三)耶稣屡次的被称为约瑟的儿子(太十三55;约六42)。

(四)新约圣经其它的地方,并没有基督为童贞女所生的记载。保罗不错在加拉太书四章四节说及耶稣‘为女子所生’,但这句话可适用于任何人的身上。(比对伯十四1;十五14;廿五4)。

但请问:‘如果我们对童贞女这个记述不从字面的意思去了解和接受,那么这个记载是如何产生的呢?’犹太人有一个讲法,每一个孩子的出生都有三个人参予其中──父亲,母亲和 神的灵。他他们相信没有 神的灵则没有孩子出生的可能。又有另外的一个可能,新约中耶稣出生的故事,乃是采用了一种可爱的诗歌的形式来叙述;就算祂真的有一个血肉之躯的父亲, 神的灵却以特异的方法参预其中。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作出自己的抉择。一是我们定意接纳童女所生这个教义的字面解释,一是取信于这是个美妙的方法来强调 神的灵在家庭生活中的临在。

‘无论 神吩咐甚么,我也愿意接受。’马利亚的顺服是十分美好的。马利亚得要学习忘掉世人常用的祷文──愿你的旨意改变──而作出世界上最伟大的祈求──愿你的旨意成就。

两难的祝福(一3945

那时候,马利亚起身,急忙往山地里去,来到犹大的一座城。进了撒迦利亚的家,问以利莎白安。以利莎白一听马利亚问安,所怀的胎就在腹里跳动。以利莎白且被圣灵充满,高声喊着说:‘你在妇女中是有福的!你所怀的胎也是有福的!我主的母到我这里来,这是从哪里得的呢!──(和合本)你看,你问安的声音一进我的耳朵,我腹中的胎儿就欢喜跳跃。这相信主传给她的话必要成就的女子是有福的。’──(新译本)

马利亚所领受的祝福里头,蕴含着一首抒情的诗歌。除了在马利亚的身上,再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更清楚看见祝福的两难之处。马利亚蒙受了作为 神儿子母亲的祝福,这样大的恩宠使她的心充满着惊异和战栗的喜乐。但是这一个祝福,却同时像一把利刃剌破她的心,因为在某日里,她将会见到自己的儿子钉死在十字架上。

蒙 神拣选往往同时是喜乐的冠冕,同时是忧伤的十架。事实上 神的拣选并不是为了叫人过一些安稳舒适和自私的快乐生活;相反的乃是要他鞠躬尽瘁的完成祂所托付的使命。 神拣选人,是要使用他。圣女贞德获悉自己时日无多,她祷告说:‘就只能活上一年,愿照你的旨意使用我。’当时候满足,一切为 神所受的劳苦忧伤将要成为过去,因为这些忧苦正是我们的荣耀。

当暴徒把盟约者理察·金马伦(Richard Cameron)捕获后,便把他杀害了。由于他有一双美丽的手,他们便把手斩下来寄给他的父亲;问他是否可以认出这一双手。父亲说:‘这是我儿子、我亲爱的儿子的。上主的旨意是纯全可喜悦的,祂的旨意永远没有错。’真光照透人生的阴暗面,因一切皆在 神掌管之中。一个伟大的西班牙圣徒为他的同胞祷告说:‘愿 神挪去你的荀安,而赐给你荣耀。’一个伟大的现代布道家说:‘耶稣基督来不是叫人贪图安适,而是叫人在 神眼中看为伟大。’

祝福的两难之处,在于在同一时间把世上至大的喜乐和至重的使命赐与个人。

奇妙的乐章(一4656

这一段经文产生了教会中最伟大的圣诗──尊主颂(The Magnificat)。实际上这首诗歌的精神早已遍布整卷旧约;这首诗歌更是撒母耳记上二章一至十节哈拿的赞美诗的近亲。有人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但正如龚斯德(Stanley Jones)所讲:‘尊主颂是世上最富革命性的文献。’

诗中说及 神的三大革命。

(一)祂驱散心里妄想的狂傲人,这是道德上的革命。基督教是骄傲的葬身之所。为甚么呢?因为但凡人追随基督,他身上最后的一丝骄傲的痕迹,亦会被扯掉。

有时候一些事物的发生,会给人带来一种鲜明、启示的亮光,使他知道羞耻。奥亨利(O. Henry)有一篇短篇小说,讲述一个在乡村里头长大的青年人。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他习惯和一个女孩子坐在一起,彼此之间感情不错。后来,他跑到都巿而误入歧途;最后沦为小偷。有一天,他偷取了一个老太太的皮包。正在为自己的手脚利落而洋洋得意之际,街的另一端跑来了一个女孩子,她竟是他从前认识的女友;她甜美的脸上仍然焕发着那种纯真无邪的光辉。突然之间,他看见自己是如何的卑鄙可耻,内心充满难言的羞愧。他把垂下的头靠在冰冷的灯柱说:‘ 神啊!我但愿能够死去。’他终于认识了自己。

基督使人了解自己,这是骄傲的致命伤。而道德的革命亦由此而展开。

(二)祂使有权能的失位,叫卑微的升高,这是社会性的革命。基督教的信仰消弭了世俗的名位和威望。

毛里提斯(Muretus)是中古世纪一个四处流浪的学者。他过贫苦的生活。有一次在一个意大利的巿镇病倒,被人送到一所专为流浪者而设的医院去。医生用拉丁文来讨论他的病情,谁也没料到他竟然可以明白。由于他既然是这样的一个无价值的流浪人,他们提议把他用作医学实验算了。毛里提斯抬起头来,以拉丁文回答说:‘不要看任何人为无价值的,因为基督为他而死。’

一旦我们明白到基督为人人死;这样我们便不能漠视任何人;而社会的等级亦一扫而空。

(三)祂让饥饿的得饱美食,使富足的空手回去。这是经济的革命。一个非基督教信仰的社会是个好聚敛的社会,每一个人都在尽可能的攫取一切据为己有。一个基督教信仰的社会,在其它人还有所缺欠时,决不会贪多务得,至于所得着的亦只是为了能够有所施予。

尊主颂充满着爱,而这份爱是满有能力的。基督教信仰不独在人心中掀起革命,也在世界里头掀起革命。

他的名字是约翰(一5766

在巴勒斯坦一个男孩子的出生,是人件大喜事。当快要临盆的时候,朋友和村里的乐师都聚拢在屋子的四周。要是生下来的是个男孩子的话,乐声与歌声顿然间打破了紧张的沉寂,四处洋溢起一片恭贺之声。要是生下来的是个女婴,这样乐师们便会抱着遗憾的心情默默的散去。那里流传着样的一句话:‘一个男孩的诞生带来普世的欢乐,一个女孩的诞生则这带来普世的感伤。’因此,以利沙伯的家可谓双喜临门;一则是晚年生孩子,一则所生的是男孩。

男孩子在出生后第八日要进行割礼,并且接受命名。女孩子的命名则可以在出生后三十天内,任何一个时间举行。在巴勒斯坦,名字是饶有意义的。有些时候,它们表达出孩子出生时的情态,正如以扫和雅各的名字那样(创廿五2526)。有些时候,它们描述了孩子的本身;就像拉班,意思是指白色的或是金黄色的。有时候,孩子则沿袭父母的姓名;这些名子大抵是表达父母的喜乐。举一个例子,扫罗和撒母耳都是同指请求之意。有时候,孩子的名字是作父母的对信心的一种宣示;例如以利亚的意思就是耶和华是我的 神。因此在敬拜巴力盛行之际,以利亚的双亲仍然坚持着对真神的信心。

出乎邻人意料之外,以利沙伯说她的儿子一定要起名做约翰,而撒迦利亚亦表示这正是他的意愿。约翰(John)的简称;意思是耶和华的礼物或是 神是满有恩典的。这个名字是 神命定要给这孩子的,而这个名字正好道出孩子的父母对这突如其来的喜乐的感激之情。

邻舍和所有听见这异事的人,都抱着同一的问题;‘这个孩子,将来怎么样呢?’每一个孩子的前途,都有着无穷的希望。从前有一个上年纪的拉丁老师,在每次授课之前,都对着班上的学生恭恭谨谨的鞠躬。当有人问起他为甚么要这样做,他回答说:‘因为你永远不能知道这些孩子将来会成为何等样人。’孩子的出生对一个家庭来说,有两个意义。首先,对做父母的来说,这是人生中极大的安慰,值得感谢 神。其次,这是人生中极大的一个责任,因为孩子的前途是无可限量的;而孩子的成材与否则端视父母与教师的努力。

父亲的喜乐(一6780

撒迦利亚得到大异象,他明白到他的儿子就是那先知和前驱者,他要预备主的道路。所有敬虔的犹太人都在盼望着弥赛亚, 神膏立的君王的来临。大多数人都相信在祂来临以先,一个先驱者会宣告祂的临到和预备祂的道路。一般相信以利亚会回来扮演这一个角色(玛四5),但撒迦利亚知悉他的儿子就是那位为 神所立的君王预备道路的。

第七十五至七十七节带给我们一幅鲜明的图画,叫我们明白基督徒所走的步骤。

(一)预备。生命本身便是一种预备,为要引领我们到基督的面前。司葛脱爵士(Sir Walter Scott)年青时,他的志愿是当兵。一件意外事件致使他足部微跛,而这个梦想亦随之幻灭。他把兴趣转移于阅读古苏格兰历史和爱情故事,最终竟成为小说大师。一个老翁谈及他说:“一直以来,他不断的朝着理想来塑造自己,不过他没有成功;直到多年过去,理想才成为事实。”在生命之中, 神使万事互相效力,为要引领我们到基督跟前。

(二)认识。一个很简单的事实:直至耶稣来到这个世界,人类并不认识 神。希腊人的 神是一个忘情的 神,超越于悲喜之外,以平和而不动心的超然俯览人类──这一个了解对人毫无帮助。犹太人的 神是一位严苛的 神,祂的名字便是律法,祂扮演着审判者的角色──这一个认识只带来恐惧。耶稣来是要表明 神就是爱;在惊愕底下,人只可说:‘我们从来不晓得 神竟会是这样子的!’道成肉身其中一个重大的使命,就是要使人认识 神。

(三)饶恕。有关宽恕这个问题,有一点我们要弄清楚。赦免罪罚并不如重建关系来得重要。时间过去了便不能再回头;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以豁免我们的罪果;但是人与 神的隔离则可以转变成和好。在宽恕中, 神与人愈来愈接近,一向为我们所惧怕的 神,如今成为爱人灵魂的 神。

(四)走在平安的路上。希伯来文平安的意义,并不单指免于祸患;所有一切能导人至于至善的,都涵括在平安二字当中。藉着基督,我们可以走上永生的道路,不再有死亡。──《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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